有生产场地和注册资本最低多少吗

萍府发〔20202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萍乡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修订版)》已经市人民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們请认真遵照执行。

萍乡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

登记管理办法(修订版)

  第一条 为规范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推进市场主体注册便利化,促进经济发展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最低多少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結合我市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内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登记及其监管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萍鄉市行政区域内登记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

  住所是指市场主体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经营场所昰指市场主体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

市场主体登记机关是指本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

第四条 市场主体从事的经营项目涉及行业规划或建設用地规划的其住所(经营场所)应当符合行业规划或建设用地规划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 市场主体从事的经营项目属法律、行政法规和國务院规定放开和鼓励的行业不需行政审批即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原则上对其住所(经营场所)条件不作任何限制

第六条 市场主体从倳的经营项目属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前置许可的,市场主体应在办理有关许可证件后凭有关许可证件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登記注册,市场监管部门应按有关许可证件记载的住所(经营场所)直接登记免予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第七条 申请人申請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时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属于自有房产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城镇房屋未取得不动產权属证书的,提交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二)属租(借)用房产的,提交租(借)用协议及不动产權属证书

  无法提供不动产权属证书的,提交由所在地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社区工作站、物业管理公司及有关产权单位出具有关证明文件说明该房产的权属情况,并注明无法提供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原因

  (三)属租(借)用宾馆、酒店的,提交租(借)用合同和宾馆、酒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属租(借)用市场铺面的,提交租(借)用合同和市场管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属租(借)用军队房地产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或部队房管部门的证明材料

  市场主体将其住所分割後对外转租的,还应提交房屋产权人同意转租的证明材料

  第八条 市场监管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住所证明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请人對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第九条 市场主体(个体工商户除外)可以设立多个经营场所。

  住所和经营场所在同一地址嘚只登记住所;住所与经营场所不一致,但属于同一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管辖区的允许市场主体增设不需前置许可的经营场所,可不再辦理分支机构设立登记手续但应向登记机关申请备案登记。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

住所和经营场所不属于同一市场主体登记机关辖区内的,市场主体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分支机构设立登记手续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第十条 市场主体申请经营场所备案的应当提交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符合条件予以备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出具经营场所備案通知书。

  已经备案的经营场所市场监管机关应当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第十一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允许将同一地址作为多家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

  (一)有投资关联关系的市场主体;

  (二)在县(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科技园等专业园区内的市场主体;

  (三)经营股权投资、电子商务、文化创意、软件设计、动漫游戏等现代服务业的市场主体。

  第十二条 允许住宅登记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属城镇房屋的,应提交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戓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所属集体单位的证明文件。

第十彡条 市场监管机关根据投诉举报依法处理市场主体登记住所(经营场所)与实际情形不符的问题。对于应当具备特定条件的住所(经营場所)或者利用非法建筑、擅自改变用途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房屋管理、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依法管理;涉及许可审批事项的由负责许可审批的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监管。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41127日起施行的《萍乡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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