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讯据市场星报报道作為房产公司的法人代表,不仅向其他股东隐瞒事实且在未经股东大会同意的情况下,将公司在售房产对外抵押日前,滁州琅琊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特大职务侵占案件据了解,犯罪嫌疑人陈某抵押借款总金额竟有5250余万元并用于个人消费、还债等。目前案件已由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诉讼。
股东报案:法人代表未经同意对外抵押在售房产
2015年3月23日作为滁州某小区承包方的某某房产公司的几名股东,急匆匆赶到滁州琅琊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几名股东称,该房产公司法人代表陈某在其任职期间向其他股东隐瞒事实,在未经股东大会同意的情况下将公司在售房产对外抵押。股东们清算账目后发现陈某抵押价款总金额竟有5250余万元,多用于其个人消费和还债等支出
接到报案后,警方迅速展开案件侦办工作警方初步调查获悉,2014年3月7日该房产公司和陈某分别作为甲方、乙方,签有协议根據协议约定并履行相关程序后,甲方同意乙方担任甲方法定代表人且担任甲方总经理接下来,双方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转让、法人变更備案手续后3月14日,陈某行使该房产公司法人职权
警方调查:涉案嫌犯很快到案承认侵占公司巨款
经过大量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办案囻警先后查清陈某以其个人名义在滁州市各家银行开设的账户、个人经营的公司账户、消费记录、其妻等人的银行账户等共计38个账号,並仔细查清资金去向警方发现,陈某让受害人抵押借款的钱大部分汇到其个人的三个账户上,一小部分汇到其亲属私自开设的皖东银荇的公司账户上
2015年4月20日,犯罪嫌疑人陈某被传唤至琅琊公安分局在大量证据面前,其交代担任该房产公司法人代表期间私自侵占公司待售房屋抵押的房款5250余万元。陈某表示他将这些钱用于偿还个人债务500余万元,用于其经营的某公司800余万元用于偿还所借高利贷利息1200餘万元,用于给他人请客送礼消费等200余万元;其余钱款皆被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利息、购买定远县某房产23套门面房过户费用等项目。
典型案例:两次借款1100万用于偿还高额欠款
记者了解到陈某向一个人抵押借款,最高达到1100万元且迟迟未能归还。2014年3月18日陈某和他人签订房地产估价协议,以房产公司在建房产作为抵押借款800万元,之后对方扣掉72万元利息后,实际共汇款728万元这笔钱,被陈某用来还款等支出当年8月15日,陈某与此人再次签订抵押借款协议向其借款300万元,用于偿还欠款和借款利息
“作为房产企业的法人代表,陈某利用職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涉案金额竟有5250余万元其胆子之大令人瞠目结舌。”办案民警表示陈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量刑一览表,案件已由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