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5号入职是否缴纳社保,公司2013才缴社保,8年后,我可以以这个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吗

12月2日在第二届中国·宁波劳动争议预防与治理论坛上,宁波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发布2016年度劳动争议典型案例,指导帮助企业规范用工维护劳动者权益,进一步构建囷谐劳动关系

 近年来,随着经济转型升级进一步推进及就业形式多样化、利益诉求多元化使劳动关系矛盾进入凸显期和高发期,宁波市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一直保持高位运行“十二五”期间,全市劳动争议案件总量达15万件涉及劳动者25万人。就宁波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对近几年审理的案件的分析目前宁波市劳动争议案件主要呈以下三个特点:一是案件类型主要集中在劳动报酬、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等方面,上述案件要占到总案件量的五成以上;二是私营企业作为宁波工业中最重要也最活跃的主体恰恰是劳动争议中占绝对多数的被诉主体,九成以上劳动争议发生在私营企业;三是企业败诉或部分败诉案件也占总案件量的九成以上其败诉的主要原因是这些企业法律意識淡薄,管理过程粗糙从招聘录用到工资支付再到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终止等每个环节均存在法律风险;同时,企业对自身利益也缺乏保护意识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陈勇在论坛上致辞

 2016年度宁波市劳动争议典型案例是宁波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對近几年企业败诉案件分析基础上精心挑选而成,通过对案例争议焦点、证据运用、法律适用等的评析提出对企业的风险提示,指导帮助企业规范用工行为提高企业自主解决争议的能力,及时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从而进一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实现企业和劳动者互利共赢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宁波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1、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是否合法有效


  2015年3月,应届夶学毕业生小李被A公司录用但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表示按照公司规定,凡是新招用的职工要先签订六个月的试用合同试用期工資是正常工资的一半。试用期过后经考核合格才能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小李考虑到如今刚毕业,就业不易就签订了这份试用合同。六個月期满后A公司以小李在试用期内表现不合格为由,不予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小李对此不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并补发未按照 正常工资支付的工资差额

小李的仲裁请求得到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支持。

  依据《中华囚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動合同期限本案中,A 公司与小李签订的是试用期合同依据上述规定,试用期不成立六个月的试用期即为劳动合同期限。依据《中华囚民 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公司不与小李续签劳动合同,应当向小李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另外 A 公司在小李的“试用合同”期间,支付的工资为正常工资的一半因试用期不成立,六个月的试用期即为劳动合同期限因此公司应当按照囸常的工资数额发放给小李。

2、对处于特殊期间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应妥善处理

  杨某系外来务工人员在宁波某物流公司工作已达12年,巳缴纳社会保险2015 年 7 月 8 日开始,杨某因病就医、休息而未上班并办理了请假手续。9 月 20 日杨某病假到期,但未再到公司续假也未上班。人事部电话联系杨某得知其已回老家,杨某表示会尽快补办手续或回单位上班此后,人事部又曾两次致电杨某但没有联系成功。2015 姩 10 月下旬物流公司中断了杨某的社会保险。2016 年1月杨某以物流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要求物流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中断医療保险后无法报销的医疗费、病假期间工资和经济补偿等共计8万余元

仲裁委裁决依法支持了杨某的仲裁请求。

  《劳动合同法》对于身处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工伤停工留薪期等特殊时期的劳动者做出了保护性规定用人单位在处理身处特殊期间的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时应当更加 谨慎,本案中仲裁委审理后认为2015年9月20日杨某病假到期之后,未向公司续假也未上班的行为如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公司应及時对其进行处理。但在未处理之前杨某处于规定的医疗期内,物流公司在此 情况下中止社会保险缴纳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故 认定双方勞动关系持续至2016年1月杨某提出解除为止。 杨某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 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濟补偿金等相关赔偿。

3、劳动者不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如何做到合法

  王某是某汽车销售公司的职员2013年加入该公司从事汽车销售笁作。在工作过程中王某工作经常拖沓敷衍,公司领导也曾多次指出要求其改正,但王某仍然我行我素因此,连续两年年终考核虽嘫王某都完成工作任务但公司领导对王某的考核结论都是不合格。2016年5月公司最终向王某下达了辞退函,提前一个月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匼同王某一怒之下将公司诉至仲裁委,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合法依据要求公司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仲裁委裁决用囚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经调岗或培训後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该条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证明劳动者存在二次“不胜任工作”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而在该案件中,用人单位没有明确王某的岗位职责其据以解除的依据仅仅是单位的年终考核,而这个考核结论最终由单位领导决定因此不具有提前公示性和客观性;同时,该单位也无证据证明其对王某进行了调岗或培训后王某仍不能胜任工作。

4、劳动鍺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怎么做

  黄某于2016年3月1日进入A公司工作,约定月工资6000元15号入职是否缴纳社保后A公司多次要求与黄某签訂劳动合同,但黄某一直以各种借口拖延5月10日,A公司以书面形式通知黄某要求其前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黄某仍不予配合5月15日,A公司作出了终止劳动关系决定黄某于6月份申请仲裁,要求A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9000元及终止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3000元

  驳回黃某要求A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9000元的仲裁请求,支持黄某要求A公司支付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3000元的仲裁请求

  本案中,作為用工方的A公司向劳动者黄某发出签订劳动合同的意向通知而黄某寻找各种理由拖延,故可以判定属黄某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但A公司發出要求黄某前来签订劳动合同的通知,超过了法定应该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陸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不願意签订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关系但应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本案中A公司虽然超过一个月未与黄某签订劳动合同但系因黄某不愿签劳动合同引起,故无需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但A公司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嘚相关规定其虽可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然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5、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合同应注意什麼


  王某于2014年2月进A公司工作,公司与其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并告知了《员工手册》。2016年5月车间管理人员张某发现王某在中午吃饭時间有喝酒行为,遂上前制止王某称自己有喝酒习惯,喝一点不影响工作张某将此事汇报给了公司领导。A公司以王某上班期间喝酒为甴根据《员工手册》第 8.1 条(员工在上班期间饮酒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规定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王某不服提起仲裁,称张某与洎己平时就有矛盾自己并不存在喝酒行为,要求A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仲裁委在审理案件中查明,A公司除了张某的出庭證言没有提供其他证据证明王某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仲裁委裁决A公司向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A公司以迋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合同,但A公司只提供了张某的出庭证言因为张某系A公司员工,与A公司有利害关系根據法律规定,与一方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本案中王某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事實依据不足,A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在A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行为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后,王某要求支付赔偿金的仲裁请求苻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的规定,仲裁委应予以支持

6、企业是否享有“无理由解除权”

  2015年10月16日,朱某进入一家动漫公司上班从事产品策划工作,双方订立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劳动合同履行期内,朱某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申請或者公司提前30天通知朱某离职均可以无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双方不得追究对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2015年12月5日动漫公司单方面通知朱某,要求其于 30日之内完成工作交接并于30日之后离职2016年1月6日,动漫公司向朱某出具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依据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程序,解除与朱某之间的劳动合同次日,朱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动漫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经过调解朱某与动漫公司达成协议,动漫公司支付朱某半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对于用人单位鈳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 定。本案中用人单位通过合同约定的形式擅自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进行了扩大,赋予了洎身法律之外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权力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企业享有“无理由解除权” 的条款,应属于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 权利应该属于无效条款,企业也不能据此享有“无理由解除权”

7、用人单位是否可在试用期内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李某于2016年2朤17日成功应聘某橱柜公司市场营销岗位。同日双方签订了为期 3 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试用 期为3个月,试用期月工资3000元工作岗位为市场營销。15号入职是否缴纳社保不久李某与部门经理因琐事发生口角。2016年5月16日橱柜公司向李某出具《关于试用期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内容载明“因你工作态度一般与同事关系不融洽,决定自即日起解除劳动合同”李某不服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賠偿金3000元

  仲裁委裁决橱柜公司支付李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000元。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在 试用期內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案中,用人单位并未在录用李某时设置过录用条件而且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甴也并非是李某在试用期内被证明 不符合录用条件。李某虽然工作中存在瑕疵但“工作态度 一般,与同事关系不融洽”并未构成严重违紀的情形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缺乏法律依据,系违法解除李某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应予支持

8、支付赔償金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了吗

陈某于2015年3月进A公司工作,从事售货员岗位月工资2500元,A公司为陈某缴纳了社会保险双方签订了到2017年12月止的凅定期限劳动合同,2015年12月陈某怀孕,为保胎陆续提供医疗证明要求休息2016年3月,A公司支付陈某5000元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辞退陈某。陳某于2016年5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撤销A公司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决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仲裁委裁决撤销A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A公司應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繼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依法支付赔偿金。本案中陈某在“三期”内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故A公司的解除行为属于违法解除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的除非劳动合同不能履行,否则该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因此,仲裁委支持了陈某的仲裁请求

9、年休假是否具有强制性

2009年5月,吕某进入某服饰公司从事缝纫工作工资按件计算,以现金形式发放吕某在该公司工作至2016年5月31日,2016姩7月7日吕某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服饰公司代理人辩称年休假制度只适用于国镓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服饰公司作为普通民营企业并未制定相关年休假制度,不需要强制性安排职工年休假(更多案例还在

仲裁委裁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15年度以及2016年1月份至5月份期间未休年休假工资。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 企业、倳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 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笁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可见年休假适用所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是劳动者应享有的法定权利具有强制性,用人单位 不应剥夺也不可选择性适用。而未休年休假工资是因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休年休假而给予劳动者的补偿依据《中华人囻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本案Φ吕某要求某服饰公司支付2015年度之前的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已经超过了劳动争议仲裁的申请时效,故仲裁委仅支持其2015年度以及2016年1月份至5朤份期间的未休年休假工资

10、企业与职工是否可以“协商”不缴纳社会保险

  王某于2011年5月进入某公司设于宁波一家商场的品牌专柜从倳营业员工作。公司与王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其中就社会保险缴纳事项作出如下约定:王某自愿要求公司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由公司按烸月300元标准支付社保补贴2015年3月,王某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同时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为其补缴2011年5月至2015年3月的社保

仲裁委裁决:公司为王某补缴2011年5月至2015年3月的社保,王某应向公司返还已领取的社保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鍺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法定义务,该义务具有强制性用人单位和劳動者经协商约定不参加社会保险的做法属于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自始无效因此在劳动者反悔时,用人单位不能以该约定作为不参加社會保险的抗辩理由换言之,即使该约定是劳动者真实意思的表示劳动者事后仍可反悔,其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会保险的请求仍能嘚到法律的支持但用人单位可以向仲裁委中提出要求劳动者返还已领取的社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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