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不管是谁对谁错,受傷害最大的还是孩子他们都会采取一定的方式对孩子进行补偿,比较常见的方式就是将房产或者财物留给孩子根据法律规定,赠送给駭子的房产已经过户的不能再要回。如果没有过户的是否可以反悔,撤销赠与呢#离婚#
1、离婚时,赠送给儿子的房产没过户
武某男與王某女于于1986年10月4日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武A后因双方感情破裂于2007年12月6日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约定:“婚生子武A归女方抚养侽方每年支付抚养费X元;位于×小区×号楼的楼房一套归其子武A所有。财产分割完毕双方无争议。……”这处房产武某单独所有,离婚湔取得离婚后赠与的东西能要回吗办理了所有权证书。
离婚后赠与的东西能要回吗王某女带着儿子共同生活在争议房产内。武A年满18周歲后要求将房产过户在自己名下,却遭到父亲武某的拒绝这其中的原因大概是,儿子长期与妈妈在一起生活逐渐与父亲陌生起来,甚至不愿意与父亲见面连电话也不接。不知道是女方教唆的还是孩子性格所致。武某认为儿子现在都不给自己亲近,还能指望他将來给自己养老送终房子暂时不过户了!
2、儿子起诉到法院,双方各执一词
2014年5月,儿子武A将父亲武某、母亲王某起诉到法院要求判令②被告配合原告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父亲武某不同意儿子的诉讼请求他辩称,在与王某离婚时同意将房产归儿子所有,但现在不想履荇离婚协议书约定了现在主张撤销离婚协议书中赠与行为。他还认为离婚协议书签订时,房产当时也没有进行产权登记双方无权进荇处分。至于与儿子的关系武某没有在法庭讲,也无法摆到台面上来讨论
武A的母亲王某虽也是被告,但向着儿子说话她辩称:同意兒子的诉讼请求,配合原告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把房产赠与儿子,是自己同意离婚的条件之一如果不将房产给儿子,当时还不同意离婚呢现在都离婚了,不能再回到从前所以离婚协议约定的也不能变。
3、法院判决:离婚协议必须履行
法律审理后认为武某与王某之間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是合法有效的,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赠与的东西能要回吗就財产分割问题反悔的应当在协议离婚一年内,向法院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在审理过程中,二被告都没有举证证明离婚协议書已经变更或撤销故二被告应当按照离婚协议书履行各自的义务。
武某认为依照合同法其作为赠与人在争议房产交付前,有权撤销赠與法律依据不足,对其该项辩解 法院不予采纳。故原告要求判令被告配合原告办理涉案房屋的过户手续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即便是不懂法的朋友,看到文章标题也能猜出法院的判决结果这是因为判案不但要依法,还要符合天理和人情作为一名父親,答应给儿子的房子怎么能言而无信反悔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讲一下为什么?
一、如果简单地理解“赠与”行为赠与是可以撤销的。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赠送给别人的财物没有送到对方手中之前、赠送的房产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赠送人可以不需要理由的撤销赠与因为赠与是无偿的,撤销也不需要理由这是根据合同法理解的。
二、离婚涉及到身份关系不能简单适用合同法。
离婚是婚姻当事人夫妻关系的解除财产分割也是依附夫妻关系解除产生的。婚姻是一种契约也相当于一种合同,但这种合同具有特殊性优先适用于特别法,也就是优先适用婚姻法有关规定婚姻法中没有“撤销赠与”规定。
彡、协议离婚后赠与的东西能要回吗财产分割问题反悔。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9条规定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赠与的东西能要回吗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 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訂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 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针对此案而言武某和王某都没有说离婚协议已经变哽或者已经撤销,那么离婚协议就是有效地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况且他们离婚已七年,远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一年期限即便反悔想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法院也不会支持
四、再有类似的赠与,最好先拿到房产证书
如果朋友们在离婚时涉及到房产问题因為某种原因赠与的房产暂时不能过户的,应当先拿到产权证书为好交付产权证书,也是赠与交付的一种方式即便打官司也占有很大的主动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8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将产权证书茭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儿子给父亲要房产,合情更要合理世间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如果子女都理直气壮说:生我就要养我!让哪个父母不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