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20年前跟他的两个兄弟分镓的时候签了一纸合同
合同上注明我父亲赡养母亲。
老宅前面的一块地皮给两兄弟
当时地皮上有也房子的因当时两兄弟都不在农村。
所以合同上注明当两兄弟回来起房时
我父亲负责出地基的石头。
我父亲已于2003年过世
我想咨询20多年前的合同现在还有效吗?如果还有效
价格是以当时签合同的物价来计算还是以现在的物价来计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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