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楼上卫生间漏水 业主、開发商及物业的责任如何划分
近日,家住衡阳市蒸湘区中天星城小区的王女士反映:因为楼上住户的卫生间漏水造成了自家的卫生间、卧室吊顶部位霉变,经过物业公司多次交涉楼上业主只对王女士家中的霉变部位从下往上进行了防水处理,但好景不长又漏水了。洳今楼上业主以漏水现象并非自己原因造成为由予以拒绝王女士一气之下诉至法院,要求开发商、物业公司、业主三方承担责任
漏水責任究竟是哪一方的?无外乎是楼上业主、开发商、物业公司三方来担责湖南君杰律师事务所许小军律师解析说,这说起来似乎很容易但真正要找到担责的一方还是需要找出漏水的原因是什么,再根据过错来划分责任
▇ 找楼上业主负责的情形:
1)楼上住户装修房屋、改造管道、不当用水等行为,破坏了地面的防水设施;
2)楼上住户水管、防水材料使用年限过长导致自然老化超过质保期,在正常情況下用水造成的房屋漏水
▇ 找开发商负责的情形:
房屋漏水是因为房屋质量问题,如房屋在防水保修期内或房屋本身设计不合理造成嘚漏水(法律规定商品房厕所漏水谁负责有5年质保期,房屋的质保期从房子竣工验收之日起算)
▇ 找物业公司负责的情形:
因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以及公共设施设备损坏而漏水,需要大修及公共改造才能修复的可向物业申请使用房屋维修基金予以修复。
根据我國《民法通则》、《物权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處理排水、通风、通行、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业主对其建筑物专囿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害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对此许小军律师建議,业主双方本着和谐的心态心平气和地处理好邻里关系,不到万不得已不采取维权最后一道屏障以免伤了和气,毕竟诉讼不是目的只是一种手段而已。
编辑/黎月华 执行主编/潘文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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