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申请人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系统Φ只有一个有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表现为:一个有效身份下只有一个有效的公积金账户且处于“缴存”或“封存”状态。);
当前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公积金卡取现、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共八家银荇合作发行联名卡其中北京银行公积金卡取现发放的为“贷记卡”,中国银行发放的为“借贷合一卡”其他五家银行发放的为“借记卡”公积金缴存职工根据自己需求自由选择发卡银行,每名职工最多可拥有七家银行发放的联名卡但是每家银行只允许办理一张。
个人根据需要在交通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公积金卡取现、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在北京地区所有网点或在建设银荇(部分网点)中自由选择联名卡申领银行。
本人持有效身份到银行柜台办理联名卡申请手续在完整填写好个人后,申请人应当明确和銀行约定是否需要卡面印制姓名拼音以及是否配发“住房公积金对账簿”
银行对申请真实性、是否符合办卡条件、与公积金中心比对相關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不能通过审核的银行告知其具体原因。
对于通过审核并选择卡面上不需要印制姓名拼音的银行现场制卡并发放给申请人。对于选择卡面印制拼音姓名的申请银行与申请人另行约定发卡方式与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