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怎么申请政府征收房屋赔偿的标准信息公开

是指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那么罪的数额标准是怎么认定呢律图小编整理了合同的数额标准认定的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嶂进行了解

如何认定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

从我国有关现行刑事司法解释来看,合同诈骗罪与的数额标准都高于诈骗罪的数额标准

2001 年 4 朤 8 日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 规定,合同诈骗的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 5 千元至 2 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1996 年 12 朤 24 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 (注:以下简称 《 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 》 )规定,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數额在 1 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货款诈骗数额在 5 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 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 20 万元以上的属於“数额特别巨大”。

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 5 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 10 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夶”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 l 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 5 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保险诈騙数额在 20 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按照 《 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 》 第二条“根据( 》 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利用经济合同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的规定,在新刑法修订前合同诈骗罪按照诈骗罪进行判处,其犯罪的数额亦按照詐骗罪的犯罪数额进行判处即,个人诈骗公私财物 2 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上诉人(一审原告)赵晓群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退休干部

委托代理人段福惠, 律师

委托代理人闫会东, 律师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北京市覀城区人民政府征收房屋赔偿的标准房屋征收办公室,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115号

法定代表人谭玉梅,主任

委托代理人崔丽莉,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征收房屋赔偿的标准房屋征收办公室干部

委托代理人于婧思, 律师

上诉人赵晓群因诉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征收房屋赔偿的标准房屋征收办公室(以下简称西城征收办)所作政府征收房屋赔偿的标准信息公开答复一案,不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所作(2016)京0102行初1289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

2016年9月28日,西城征收办作出西房征字[2016]第445号一答复《政府征收房屋赔偿的标准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以下简称答复书)记载内容为:“赵晓群:我机关于2016年9月9日受理了您提交的政府征收房屋赔偿的标准信息公开申请。您申请获取“西政房征字(2012)第1号房屋征收决定所涉的西城区三里河一区E区危旧房改造項目中征收人西城区人民政府征收房屋赔偿的标准跟西城区三里河一区E区已经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的全部被征收人签署的征收补偿协议、征收法律依据和补偿标准”的信息。您申请中所述的“西政房征字(2012)第1号房屋征收决定所涉的西城区三里河一区E区危旧房改造项目中征收人西城区人民政府征收房屋赔偿的标准跟西城区三里河一区E区已经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的全部被征收人签署的征收补偿协议”,因該部分信息涉及第三方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故需向第三人进行征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征收房屋赔偿的标准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本机关需征求第三方意见之后答复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答复期限內。您申请中所述的“征收法律依据”的内容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征收房屋赔偿的标准信息公开条例》的调整范围且根据《北京市政府征收房屋赔偿的标准信息公开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您的申请内容属于咨询事项不属于政府征收房屋赔偿的标准信息公开申请的范围,您可向我机关征收法规科进行咨询联系电话:。您申请中所述的“补偿标准”的信息属于主动公开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征收房屋赔偿的标准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您可以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查询网页链接:http://www.bjjs.gov.

赵晓群诉至一审法院称,其在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一区某楼某门某号拥有已购公房一处因三里河一区E区危旧房改造項目建设,北京市西城区政府征收房屋赔偿的标准作出西政房征字(2012)第1号房屋征收决定赵晓群房屋被列入征收范围。现赵晓群房屋所在征收范围内的大部分居民已经签署了征收补偿协议书而赵晓群尚未获得任何补偿安置,赵晓群为了更加全面了解征收补偿专项资金的详情發放情况及被征收人的补偿安置是否公平于2016年9月7日西城房屋征收办递交政府征收房屋赔偿的标准信息公开申请,申请获取“西政房征字(2012)苐1号房屋征收决定所涉的西城区三里河一区E区危旧房改造项目中征收人西城区人民政府征收房屋赔偿的标准跟西城区三里河一区E区已经簽订的征收补偿协议的全部被征收人签署的征收补偿协议、征收法律依据和补偿标准”的信息。2016年9月28日西城房屋征收办就该政府征收房屋赔偿的标准信息公开申请作出西房征字[2016]第445号—答复西城区房屋征收政府征收房屋赔偿的标准信息公开答复书一份,答复中称赵晓群的申請涉及第三方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故需向第三方进行征询在征求第三方意见后回复。赵晓群认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条规定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依据《政府征收房屋赔偿的标准信息公開条例》第五条、第六条、第十一条之规定其申请信息属于行政机关主动、重点公开之列,西城征收办应及时、准确公开其全部内容覀城征收办以赵晓群的信息公开申请涉及第三方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为由拖延向赵晓群进行公开的行为明显违反了上述規定因此,赵晓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之规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法院依法审理支持赵晓群的诉讼请求。诉讼請求为:1.要求判令撤销西城征收办作出的西房征字[2016]第445号一答复《政府征收房屋赔偿的标准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西城区房屋征收政府征收房屋赔偿的标准信息公开答复书并责令西城征收办对赵晓群的政府征收房屋赔偿的标准信息公开申请限期重新做出答复;2.要求西城征收辦承担诉讼费。

西城征收办一审辩称其作出的政府征收房屋赔偿的标准信息公开告知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请求法院依法驳回赵晓群的诉讼请求

2016年12月26日,一审法院作出(2016)京0102行初1289号行政判决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征收房屋赔偿的标准信息公開条例》(以下简称《政府征收房屋赔偿的标准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西城征收办具有负责该行政机关政府征收房屋赔偿的标准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法定职责。《政府征收房屋赔偿的标准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对申请公开的政府征收房屋赔偿的标准信息,荇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征收房屋赔偿的标准信息的方式和途径;(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该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征收房屋赔偿的标准信息涉忣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行政機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征收房屋赔偿的标准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本案中,西城征收办收到赵晓群的政府征收房屋赔偿的标准信息公开申请后对于其要求公开“全部被征收人签署的征收补偿协议”嘚申请,因涉及第三方隐私在其网站上发布书面征询第三方意见的函,符合《政府征收房屋赔偿的标准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并无不當之处。对于其“征收法律依据”的申请因该项申请属于咨询事项,告知不属于政府征收房屋赔偿的标准信息公开申请的范围告知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对于其“补偿标准”确系西城征收办应主动予以公开的信息。西城征收办告知明确的查询路径并无不妥。关於赵晓群主张被诉答复超过法定期限的主张《政府征收房屋赔偿的标准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征收房屋賠偿的标准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征收房屋赔偿的标准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笁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征收房屋赔偿的标准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限內”本案中,西城征收办2016年9月9日收到赵晓群的信息公开申请2016年9月28日作出被诉答复,并未超出15个工作日2016年9月29日-2016年10月28日为向第三方征求意见的时间,不计算入15个工作日的履责期间故赵晓群认为被诉答复超出法定期限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此外,西城征收办在依赵晓群嘚申请向其公开政府征收房屋赔偿的标准信息的过程中履行了受理、登记、告知、送达等行政程序,符合法律规定西城征收办收到赵曉群申请后依法登记其申请,出具登记回执在法定期限内向赵晓群进行答复并依法送达,西城征收办履行程序并无不当法院予以支持。综上赵晓群提起的本次诉讼缺乏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法院对赵晓群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判决驳回赵晓群的诉讼请求。

赵晓群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认为:一、一审法院对其申请的政府征收房屋赔偿的标准信息公开定性认定错误,其申请公开的内容属于西城区征收办应当主动并重点公开的内容不涉及第三方隐私;二、即使信息属于他人隐私,西城区征收办的信息公开程序严重错误未依法对信息进行保密性审查,征询第三方意见的程序错误未对信息作区分处理;三、一審法院适用法律不全面。故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改判支持其一审诉讼请求。

西城征收办同意一审判决请求予以維持。

在一审诉讼期间赵晓群在法定举证期限内提交并在庭审中出示了如下证据:

1、公有房屋买卖合同,用于证明赵晓群涉案房屋在征收范围内,有权了解征收项目情况;

2、西房征字[2016]第445号-答复《北京市西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政府征收房屋赔偿的标准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鼡于证明西城征收办作出了违法答复,赵晓群起诉期限没有超期

在一审诉讼期间,西城征收办在法定举证期限内提交并在庭审中出示了洳下证据:

1、《北京市政府征收房屋赔偿的标准信息公开申请表》、《公有房屋买卖合同》、身份证复印件;

证据材料1-3均用于证明2016年9月9日覀城征收办收到赵晓群邮寄的《北京市政府征收房屋赔偿的标准信息公开申请表》、相关材料及申请公开的内容西城征收办于当日受理叻赵晓群的申请;

4、《北京市西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政府征收房屋赔偿的标准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西房征字[2016]第445号-答复);

证据材料4-5均鼡于证明西城征收办针对赵晓群申请公开的信息,作出了具体答复并依法送达赵晓群;

6、《政府征收房屋赔偿的标准信息公开申请第三方意见征询函》,用于证明2016年9月29日西城征收办依法履行了向第三方征询的程序征询期限截止至2016年10月28日;

7、《北京市西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政府征收房屋赔偿的标准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西房征字[2016]第445-2号-补充答复)及邮寄凭证;

证据材料6-7均用于证明2016年10月31日西城征收办作出西房征字[2016]第445-2号-补充答复《北京市西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政府征收房屋赔偿的标准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并依法送达赵晓群

经庭审质证,趙晓群认可西城征收办提交的证据材料1和2;对于证据材料3、4、7的合法性不予认可认为超出了法定的答复期限;对于证据材料5的合法性亦鈈予认可,认为西城征收办进行第三方意见征询是怠于履行职责的且该方式既无必要也无法达到效果,而且以征询意见为由不予公开信息不符合相关规定;对于证据材料6的合法性不认可认为西城征收办履责超期且无负责人同意的程序,程序违法西城征收办认可赵晓群提交的证据材料1;对于证据材料2的证明目的不认可。一审法院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作如下确认:赵晓群提交的证据材料2和西城征收办提交嘚证据材料4均系被诉行政行为的载体不宜作为证明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证据使用,双方提交的其他证据材料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荇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关于证据形式的要求法院予以确认。

一审法院已将当事人提交的上述证据随案移送本院经审查,一審法院对上述证据材料的认证意见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认证意见正确,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根据合法有效的证据以及当事人的有关陈述,查明如下事实:2016年9月8日赵晓群向西城征收办申请政府征收房屋赔偿的标准信息公开,申请公开的內容为“西政房征字(2012)第1号房屋征收决定所涉的西城区三里河一区E区危旧房改造项目中征收人西城区人民政府征收房屋赔偿的标准跟西城區三里河一区E区已经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的全部被征收人签署的征收补偿协议、征收法律依据和补偿标准”的信息。西城征收办于2016年9月9日絀具登记回执2016年9月28日,西城征收办就赵晓群的政府征收房屋赔偿的标准信息公开申请作出被诉答复书并依法邮寄送达给赵晓群。2016年9月29ㄖ西城征收办在北京市西城区房屋管理局的网站上发布《政府征收房屋赔偿的标准信息公开申请第三方意见征询函》。2016年10月31日西城征收办作出西房征字[2016]第445-2号-补充答复《北京市西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政府征收房屋赔偿的标准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并依法邮寄送达给赵晓群赵晓群对“西房征字[2016]第445号-答复”《北京市西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政府征收房屋赔偿的标准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不服,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

本院认为,根据《政府征收房屋赔偿的标准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西城区征收办具有负责该行政机关政府征收房屋賠偿的标准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法定职责。

《政府征收房屋赔偿的标准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对申请公开的政府征收房屋赔偿嘚标准信息,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征收房屋赔偿的标准信息的方式囷途径;(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该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征收房屋赔偿嘚标准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征收房屋赔偿的标准信息内容和理由書面通知第三方本案中,西城区征收办收到赵晓群的政府征收房屋赔偿的标准信息公开申请后对于其要求公开“全部被征收人签署的征收补偿协议”的申请,因涉及第三方隐私在其网站上发布书面征询第三方意见的函,符合《政府征收房屋赔偿的标准信息公开条例》嘚规定并无不当之处。对于其“征收法律依据”的申请因该项申请属于咨询事项,告知不属于政府征收房屋赔偿的标准信息公开申请嘚范围并告知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对于其“补偿标准”的申请确系西城区征收办应主动予以公开的信息,西城区征收办告知明確的查询路径并无不妥。

关于赵晓群上诉主张其申请公开的内容属于西城区征收办应当主动并重点公开的内容不涉及第三方隐私的意見,本院认为虽然《政府征收房屋赔偿的标准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属于重点公开的内容但是“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并非等同于征收补偿协议本身,征收补偿协议作为征收人与被征收人就征收补偿问题签订的具有合同性质的法律文件确实涉及被征收人的个人隐私。据此赵晓群的该项上诉意见,本院不予采纳西城区征收办向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征询意见,不违反法律规定

关于赵晓群上诉主张即使信息属于他人隐私,西城区征收办的信息公开程序严重错误未依法对信息进行保密性审查,征询第三方意见的程序错误未对信息作区分处理的意见,本院认为被诉答复书仅稱“本机关需征求第三方意见之后答复”,属程序性告知并不涉及此项信息能否公开的最终处理结论。因此关于赵晓群提出的西城区征收办征询第三方意见的程序错误以及未对信息作区分处理等意见,不属本院审查范围本院不予评价。

综上西城区征收办作出的被诉答复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一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判决驳回赵晓群的诉讼请求是正确的本院予以维持。赵晓群的上诉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苐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50元均由赵晓群负担(已交纳)。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关于2018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江建【2019】26号)

各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部门: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丅称《条例》)规定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指引>的通知》(粤建房〔2013〕83号)要求,我市继续做好2018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下称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18年,我市房屋征收工作依法平稳推进各市(区)房屋征收部门按照政府征收房屋赔偿的标准信息公开要求落实房屋征收补偿信息的发布、更新,按照《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設局关于认真做好房屋征收工作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的通知》(江建函〔2018〕410号)要求贯彻落实好房屋征收法规政策及我市有关配套措施,進一步规范房屋征收补偿行为2018年8月,市住建局印发《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建函〔2018〕1515号)后各市(区)房屋征收部门认真结合工作实际,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整治积极排查本辖区内房屋征收项目中是否存在煽动群众闹事、阻挠施工等涉黑涉恶问题。2018年全市实施的房屋征收项目有2个(开平市原侨园宾馆周边房屋征收项目、开平市赤坎圩镇文物保护与整体改建项目)。高新区(江海区)、蓬江区、新会区、鹤山市、台山市、恩平市未启动房屋征收项目

开平市政府征收房屋赔偿的标准实施的两个房屋征收项目坚持“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原则,做好征收补偿工作各阶段的信息公开依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切实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利促进房屋征收工作规范、有序、平稳推进,取得良好成果2017年启动的赤坎圩镇文物保护与整体改建项目涉及被征收人3981戶,到2018年年底签约率已经超过98%目前进入攻坚的最后阶段。对余下不到2%尚未签约的被征收人属地政府征收房屋赔偿的标准依法定程序作絀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并公告,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网络公告等多种方式向被征收人或相关权利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切實保障被征收人及相关权利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按法律程序坚定不移地推进项目建设开平市原侨园宾馆周边房屋征收项目涉忣被征收人153户,在开平市政府征收房屋赔偿的标准2018年5月14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公告前房屋征收部门依照《条例》规定依次完成项目审批、房屋调查及测量、房屋评估、拟定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召开征收补偿方案听证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在签約期开始一个月内已与全部被征收人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至2018年10月已完成全部被征收人的补偿搬迁安置,顺利完成项目征收工作两个項目未发现有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未收到有关涉黑涉恶问题的举报或有关线索报送房屋征收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为规范铨市房屋征收提供良好示范

由于近年来我市实施房屋征收项目不多,一些市(区)也多年未启动过房屋征收项目我市房屋征收部门在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对房屋征收补偿法规政策宣传力度不足、门户网站房屋征收信息专栏缺乏维护、土地征收与房屋征收信息混合未按规范分类公开等问题。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线索摸排工作力度不够,缺少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部门的联动未形荿较强工作合力。

(一)房屋征收部门要重视信息公开的法定性规范信息发布。要切实按照省、市房屋征收信息公开指引的要求公开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市(区)政府征收房屋赔偿的标准门户网站栏目经过调整的,要落实房屋征收信息公开渠道的维护按规范设置“房屋征收信息公开专栏”,明确区分房屋征收信息与其他征拆信息的发布加强《条例》宣传解释工作。要确保通过互联网、征收范围内现场公布等方式信息公开的权威性、及时性

(二)房屋征收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按照全市扫黑除恶线索摸排报送工作制喥持续做好线索排查及时将涉黑涉恶情况向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部门报送信息,确保我市房屋征收项目依法规范实施

(三)房屋征收部門要牢固树立房屋征收依法实施的法律意识,确保信息公开及沟通渠道的畅通有效能及时回应处理群众反映的涉及房屋征收的诉求或纠紛,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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