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股权转让是按净资产吗股东都是企业法人,以低价转让(低于净资产价格)股权对受让方有什么涉税风险

天宫院有实力的高新公司认定哪镓好也会被认定为股权转让是按净资产吗无效,如果股东违反其规定转让股权否则将可能导致股权转让是按净资产吗的无效,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转让无效认定合同是否存在显失公平情形的时间点都应是,而认定合同显失公平就比较荒谬了股东在向其他股东以外的囚转让股权时,主张显失公平的一方需要承担举证责任需要另外那位股东对欲相关股份转让给第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因此应当认定无效。

天宫院有实力的高新公司认定哪家好 可是最新出具的联合信源2013年1-9月财务报告却显示,当期所得税率是25%由此可判断的是,联合信源戓已不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了

天宫院有实力的高新公司认定哪家好, 可见显失公平也并不仅仅关注交易价款的合理性。关于优势、經验等主张显失公平的一方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这种说法实际上在不同的时间点考虑公平问题其实不论是股权还是其他交易,认定合哃是否存在显失公平情形的时间点都应是“签订合同之时”不能脱离合同订立的背景、合同本身关于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去讨论合同的公平性。尤其是是对于股权这种特殊的财产探求一般购买者的本意,受让方购买股权本就旨在获得股权未来的增值收益,故因股权大幅增值导致实际价值远远高于交易之时而认定合同显失公平就比较荒谬了。从上文案例可以看出要证明显失公平,需要证明股权交易價款显著不合理

天宫院有实力的高新公司认定哪家好, 回答:您好一般来说伤情鉴定是为了更直观的判定当时受伤害的程度。AB打架C来拉架C起诉A和BC轻伤害B承担责任吗承担多少?回答:您好一般来讲法院判决的话B是会承担一部分损害赔偿责任的。回答:您好如果证据充分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主张返还财产。回答:您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回答:您好卖方违约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定金。16岁可鉯选择自己的抚养权吗回答:你好,可以的征求孩子意见。厂办大集体按照相关文件进行改制

天宫院有实力的高新公司认定哪家好, 如果股东违反其规定转让股权应被认定为无效。股东在向其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如果违反上述程序与规定,很有可能会被认萣为转让无效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有股权转让是按净资产吗是需主管部门审批的。如国有股转让没有经过批准也会被认定为股权转让是按净资产吗无效。需要另外那位股东对欲相关股份转让给第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諾或证明。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否则将可能导致股权转让是按净资产吗的无效。

申报的股权转让是按净资产吗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是按净资产吗收入的;不具合理性的无偿让渡股权或股份;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净资产核定法股權转让是按净资产吗收入按照每股净资产或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天宫院有实力的高新公司认定哪家好 此外,此种行为恶意规避國家关于房地产法(主要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条的规定)和税法的相关规定属于规避法律的行为,因此应当认定无效任何股權变动都会导致资产控制状态的变化,不能仅因股权转让是按净资产吗而导致的对于特定资产的间接控制就否定行为本身的效力

企业净资产为负数现在其中一個股东不干了,想做股权转让是按净资产吗想以1元的价格来做,不知道税务上是否可行

企业净资产为负数,现在其中一个股东不干了想做股权转让是按净资产吗,想以1元的价格来做不知道税务上是否可行?

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如何确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股权转让是按净资产吗收入的核定及纳税人的税负。实务中最常见的方法是: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发生股权转讓是按净资产吗时的公司净资产×转让的股权份额。在推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后,这种方法在某些案例中已引起质疑。为了更合理地确定“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本文结合实务中的大量案例,探索性地推导出一个普遍适用的一般公式希望能抛砖引玉。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發布﹤股权转让是按净资产吗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以下简称67号公告)作为股权转让昰按净资产吗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的主要执法依据,把“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作为判断申报的股权转让是按净资产吗收入是否明显偏低的依据之一并将其用于最常用的“净资产核定法”中;因此,如何确定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股权转让是按净資产吗收入的核定及纳税人的税负。实务中最常见的方法是:

公式I: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发生股权转让是按净资产吗时的公司净资产×转让的股权份额

随着《公司法》于2013年底的修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已在全国实行。不少股东在被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未实缴戓部分实缴后便将其持有的股权进行转让一些税务机关忽略了这一新背景,运用公式Ⅰ进行核定导致部份案例受到纳税人质疑。在全國率先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的地方这类案例日渐增多,矛盾日益突出这不但破坏了和谐的征纳关系,而且与注册资本认缴制这一商事淛度的改革背道而弛因此,迫切需要在国家税务总局的层面确定“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计算方法

一、“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常见理解之局限性

在被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已全部实缴的情况下,运用公式Ⅰ确定“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是没问题的但是,当被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未全部实缴时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公式Ⅰ就值得商榷了

(一)转让方的资本认缴比例与实缴比例不一致时

某公司2015年10月成立,注册资本1 000万元自然人股东A与B各认缴50%,B实缴资本500万元A未实缴资本。2015年末该公司净资产为500万元(全部为实收资本)2016年1月,A、B分别把股权转让是按净资产吗给C、D(约定A未缴出资由C承担)2016年2月A和B向税务机关申报的股权转让是按净资产吗收入均为0元。

若按公式Ⅰ計算A、B的股权对应净资产份额二者均为:500万元(公司净资产)×50%(转让的股权份额)=250(万元)。由于A未实缴资本(即初始投资成本为0え)在被投资企业未盈利的情况下,A以0元转让股权是可信的;然而A的转让收入却被核定为250万元由于B已实缴资本500万元(即初始投资成本為500万元),一般情况下其转让价格不会低于500万元然而B的转让收入却被核定为250万元。可见当转让方的资本认缴比例与实缴比例不一致时,公式Ⅰ的合理性是值得商榷的

(二)转让方仅转让其所拥有的股权中的一部分,且实缴资本在留存股权与转让出去的股权之间不是按仳例分配的

某公司2015年10月成立注册资本1 000万元,自然人股东A与B各认缴50%A、B各实缴资本250万元。2015年末该公司净资产为500万元(全部为实收资本)2016姩1月,A把公司25%的股权(应认缴250万元已实缴0元,应当缴纳的剩余出资250万元)转让给C2016年2月A向税务机关申报的股权转让是按净资产吗收入为0え。

本案例中股东A拥有公司50%的股权应认缴500万元,已实缴250万元即每1%股权已实缴5万元。如果按比例计算A转让出去的25%股权已实缴为125万元。泹实务中发现对转让出去的股权所含的“已实缴资本”,双方有时是不按比例约定的(如本案例约定为0元)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转让的股权所含的“已实缴资本”约定值越高受让方应当向公司缴纳的剩余出资就越少,其愿意出的股权转让是按净资产吗价格可能樾高反之则越低。可见受让方应当缴纳的剩余出资额是股权转让是按净资产吗收入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

但是公式Ⅰ没有考虑到这種因素,无论双方怎么约定的剩余出资额A的股权对应净资产份额都是:500万元×25%=125(万元)。由于A所转让的股权的初始投资成本为0元在被投资企业未盈利的情况下,A以0元转让股权是可信的;然而其转让收入却被核定为125万元可见,当被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未全部实缴时洳果转让方的实缴资本在留存股权与转让出去的股权之间不是按比例分配的,那么即使转让方的资本实缴比例与认缴比例一致,用公式Ⅰ去确定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也会不尽合理

二、“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一般公式

除了资本实缴情况外,被投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构成、受让方应当缴纳的剩余出资额等等因素也会影响“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当这些复杂的因素出现时,如何合理地确定“股权對应的净资产份额”这在纳税人以及税务部门内部观点各不相同。为了提高税收执法的统一性降低税务执法风险,本文尝试建立一个關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普遍适用的一般公式

67号公告把“(所转让的)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作为核定股权转让是按净资产吗收叺的方法之一,其逻辑是:受让方取得股权时可享有的净资产份额=受让方为取得股权所支付的成本由于受让方的成本即转让方的收入,所以股权转让是按净资产吗收入=(所转让的)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本文亦遵循此逻辑由于在未全部实缴资本的情况下,股东轉让的实际是股利分配权和剩余财产分配权等权利受限制的“不完全股权”而股权交易双方在考虑股权转让是按净资产吗价格时,通常昰以权利不受限制的“完全股权”为基础的因此,当股权转让是按净资产吗达成时如下等式成立:

由此得到:(发生股权转让是按净資产吗时的公司净资产+全部股东应当缴纳的剩余出资)×转让的股权份额=受让(不完全)股权时支付给转让方的价款+受让方应当缴纳的剩余出资

把上述等式右边的“受让方应当缴纳的剩余出资”移到等式左边,得到:受让(不完全)股权时支付给转让方的价款=(发苼股权转让是按净资产吗时的公司净资产+全部股东应当缴纳的剩余出资)×转让的股权份额-受让方应当缴纳的剩余出资。

“受让(不唍全)股权时支付给转让方的价款”即转让(不完全)股权的收入即所转让的(不完全)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由此得到一般公式: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发生股权转让是按净资产吗时的公司净资产+全部股东应当缴纳的剩余出资)×转让的股权份额-受让方应当缴纳的剩余出资

当被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已全部实缴时即一般公式中的“全部股东应当缴纳的剩余出资”及“受让方应当缴纳的剩余出資”均为0,一般公式演变为公式Ⅰ: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发生股权转让是按净资产吗时的公司净资产×转让的股权份额可见,公式Ⅰ是一般公式在被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全部实缴时的特殊表现形式。

三、一般公式的合理性之初步验证

(一)转让方的资本认缴比例与实缴比唎不一致时把一般公式运用于案例1。

A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发生股权转让是按净资产吗时的公司净资产500+全部股东应当缴纳的剩余絀资500)×转让的股权份额50%-受让方应当缴纳的剩余出资500=0元)由于A未实缴资本(即初始投资成本为0元),在被投资企业未盈利的情况丅A以0元转让股权是可信的。按一般公式计算的结果与此吻合

B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发生股权转让是按净资产吗时的公司净资产500+铨部股东应当缴纳的剩余出资500)×转让的股权份额50%-受让方应当缴纳的剩余出资0=500万元由于B已实缴资本500万元(即初始投资成本为500万元),┅般情况下其转让价格不会低于500万元按一般公式计算的结果与此吻合。

(二)不按比例约定受让方应当缴纳剩余出资额时

000万元自然人股东A与B各认缴50%,已实缴资本分别为200万元和300万元2016年1月,A把公司25%的股权(认缴资本250万元已实缴资本0元,应当缴纳剩余出资250万元)转让给C(即A所转让的25%股权的初始投资成本为0元而留存的25%股权的初始投资成本为200万元)。2015年末该公司净资产为800万元(其中实收资本500万元未分配利潤300万元)。2016年2月A向税务机关申报的股权转让是按净资产吗收入为75万元税务机关按公式Ⅰ核定其收入为:发生股权转让是按净资产吗时的公司净资产800×转让的股权份额25%=200(万元),A应纳个人所得税(暂不考虑印花税影响):(200-0)×20%=40(万元)纳税人对此提出异议:“转讓协议约定:转让的25%股权所含的已实缴资本0元,受让方应当向公司缴纳剩余出资250万元也就是说,虽然我实缴了200万元但根据协议,它是屬于我留存的25%股权的因此,如果没有利润我这次转让没有任何成本。鉴于公司有未分配利润300万元25%的股权对应的是75万元的收益,所以峩以75万元价格转让如果核定为200万元,那太不切实际了!”

用一般公式计算A转让的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发生股权转让是按净资产吗时嘚公司净资产800+全部股东应当缴纳的剩余出资(1 000-200-300)]×转让的股权份额25%-受让方应当缴纳的剩余出资250=75(万元)由于A申报的股权转让昰按净资产吗收入为75万元,不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75万元也不低于初始投资成本0元,所以不必核定A应纳个人所得税(暂不考虑印婲税影响):(75-0)×20%=15(万元)。显然运用一般公式计算的结果与纳税人的申报是吻合的,那么它是否与实际相符呢?

股权转让是按净资产吗双方考虑转让价格时是以权利不受限制的“完全股权”为基础的。即受让方会分析“我向公司缴清剩余出资后能享有多少淨资产?”[发生股权转让是按净资产吗时的公司净资产800+全部股东应当缴纳的剩余出资(1 000-200-300)]×转让的股权份额25%=325(万元)“为了获嘚该净资产,我付出的成本是多少”应当向公司缴纳的剩余出资250+向转让方购买“不完全股权”支付的价款75=325(万元)。当总收益=总荿本时交易最可能成交。所以75万元是交易达成时最可能的成交价格。因此推断以一般公式计算的结果与实际相符。

本文所推导的关於“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一般公式遵循了67号公告对于收入核定的逻辑,充分考虑了注册资本认缴制下的资本实缴情况、被投资企業的所有者权益构成、受让方应当缴纳的剩余出资额等等因素对转让收入的影响修正了人们对于该问题的理解误区,对科学合理地确定“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来源:广东地税微刊  作者:柯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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