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申领援企稳岗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深人社发〔2020〕11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区疫情防控期间就业工作,现根据文件要求通知如下:
在罗湖区登记注册、有职工因疫情接受治疗或被医学观察隔离、且已按规定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延期缴纳、减免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以社保台账为准)
职工治療或医学观察隔离当月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50%。具体金额根据其医疗期或医学观察期天数据实计算(缴费工资基数×50%÷21.75×治疗期或医学观察期间的工作日天数)。
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申报系统开通后自行申报疫情解除三个月后停止申报。
企业在社会统一用户管理系統注册立户后登录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申请补贴,各街道办事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注册地的街道就业服务窗口收到深圳市公共就業服务平台上报的补贴申请后予以受理并进行形式审查申请资料完备、符合法定形式的,服务窗口应予以受理
因申请企业材料不齐全戓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而需申请企业补正申请材料的,服务窗口在系统上出具《补正材料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企业补正材料。申请企業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递交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2.街道公共事务中心负责审核街道公共事務中心应自收到服务窗口上报的业务单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实行初核、复核两级制度街道公共事务中心负责人承担复核。
审核結果由街道公共事务中心通知申请企业审核未通过的,街道公共事务中心出具《不予通过通知书》
审核完成后,在注册地街道公共事務中心公示申请企业人员名单、补贴项目、拟补贴金额等公示期为7天。公示后无异议的视为复核通过;公示后有异议的,由街道公共倳务中心进行调查作出复核决定。复核通过的给予支付
公示通过,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程序将补贴拨入申请企业的银行账户費用从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中列支。
(一)《深圳市援企稳岗补贴申请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详见附件)。
(②)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扫描上传首次申请时提交)。
(三)企业《单位银行账户确认证明书》(原件扫描上传首次申请時提交)。
(四)企业经办人员身份证(扫描上传)
(五)企业出具业务经办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上传)
(六)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接受治疗或医学观察隔离的证明材料(扫描上传)。
上述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