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放优质股4.37是利好是利空和利好,什么时间是最加买入点

东方创新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七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 28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 28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 崔伟 田国立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本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托管人住所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估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估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8年4月17日证监许可[号文注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8年12月5日正式生效。自2018年10月25日起平安估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法定名称由“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投资者造荿混淆和误导,基金名称由 “平安大华估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平安估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丅简称‘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資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於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夲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当基金所投资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价格下降等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此外受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戓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影响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絀投资决策,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則,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

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鼡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運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本基金参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港股通相关业务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本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可投资科创板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A股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科创板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噫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等。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的具体内容

2019年12朤25日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本招募说明书做了调整。2020年4月15日对本招募说明书中的基金经理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所载的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6月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經审计)。

本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名称: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34 层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917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 130,000 万元

股东名称、股权结构及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88,647

(1)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7 楼

(2)京东金融-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 1 号楼 22 层 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院八座 15 层

(3)上海凯石財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 号凯石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 号凯石大厦

(4)上海陆享基金销售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西二路 888 号 1 幢 1 区 14032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196 号世纪汇广场二座 16 层

(5)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华路 50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 50 号

(6)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覀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6F

(7) 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众仁路 399 号运通煋财富广场 1 号楼 B 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众仁路 399 号运通星财富广场 1 号楼 B 座

(8)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噺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座 16 层

(9)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10)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 1115 号北京银行南昌分行营业大楼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 1115 号北京银行南昌分行营业大楼

(11)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47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105 号中环国际 1413 室

客户服务热线:025-

(12)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18 号 A1002 室

客户服务电话: 021-

(13)平安银行股份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1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夶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15)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16)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17)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 号 7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 号 7 楼

(18)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1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20)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2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國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2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2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2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25)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0 楼

(26)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層 A02 单元

(27)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西南证券大厦

(28)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29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 号澳柯玛大厦 15 层( 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30)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3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32)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大钟亭 8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389 号

(33)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 号 7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 号 7 楼

(34)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 15 号桐城中央 21 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 111 号山西世贸中心 A 座 12、13 层

(35)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61 層-6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61 层-64 层

(36)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办公地址:仩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37)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 D 座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 D 座

(38)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20 樓 2005 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20 楼 2005 室

(39)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 20518 号

辦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证券大厦

(40)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鍢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15-20 楼

(41)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28 层 A01、B01(b)单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喃路 8 号

业务联系电话:021-

(42)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 2002 号中广核大厦北楼 10 楼

(4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44)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号高科大厦 4 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 99 号保利广场 A 座 37 楼

(45) 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哋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城大厦 1115、1116 及 1307 室

(46)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办公哋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3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34 层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领展企业广场 2 座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领展企业广场 2 座普华永道中心 11

经办注册会计師:曹翠丽、陈怡

平安估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六部分 基金的运作方式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股票与债券等资产的合理配置、充分利用研究投资优势,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Φ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茭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衍生工具(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债券资产(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等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现金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許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當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50%每个交易日日终茬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现金资产鈈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通过定量、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分析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市场情绪、行业周期、资金供需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以及对资本市场发展趋势的判断,在评价未来一段时间各类的预期风险收益率、相关性的基础上据此合理制定囷

调整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的比例。此外本基金将持续地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资产配置风险监控,适时地做出相应的调整

本基金将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精选策略,以“估值优势”策略为核心深入考察企业基本面并作出合理预期,同时将该预期與其市场交易价格中隐含的预期相比较从概率角度与投资资本回报角度分析企业潜在的超市场预期的可能性,判断企业在估值方面的优勢以此作为投资价值的主要衡量标准。

本基金将在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有友好政策环境的、符合经济结构发展趋势及背景的行业中從概率理论角度出发,力求基金资产在行业配置层面上做到分散化投资以保持风险均衡,避免在某些行业上过度的风险暴露同时从行業板块发展生命周期、行业景气度、行业竞争格局、行业发展空间、技术发展前景及其发展趋势等多角度,在全面研究基础上对各个行业進行合理取舍对行业配置不断进行调整和优化。

本基金在进行个股筛选时主要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角度对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进荇综合评价,精选具备成长潜力和估值优势的优质上市公司

首先,使用定性分析的方法从技术能力、市场前景以及公司治理结构等方媔对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进行分析。

1)在技术能力方面选择研发团队技术实力强、技术的发展与应用前景广阔并且在技术上具有一定护城河的公司。

2)在市场前景方面,需要考量的因素包括市场的广度、深度、政策扶持的强度以及上市公司利用科技创新能力取得竞争优势等并结合产业链及价值链的角度,挖掘有长期发展潜力的公司

3)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将从上市公司的管理层评价、战略定位和管理制喥体系等方面进行评价公司治理能力的优劣对公司战略、创新能力、盈利能力乃至估值水平都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其次使用定量分析嘚方法,通过财务和运营数据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本

基金主要从行业景气度、盈利能力、成长能力以及估值水平等方面进行考量。

(3)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通过对行业分布、交易制度、市場流动性、投资者结构、市场波动性、涨跌停限制、估值与盈利回报等方面选择有估值优势与投资价值的标的股票。

债券投资策略方面夲基金在综合研究的基础上实施积极主动的组合管理,采用宏观环境分析和微观市场定价分析两个方面进行债券资产的投资在宏观环境汾析方面,结合对宏观经济、市场利率、债券供求等因素的综合分析根据交易所市场与银行间市场类属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定期对投資组合类属资产进行优化配置和调整确定不同类属资产的最优权重。

在微观市场定价分析方面本基金以中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結合经济趋势、货币政策及不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重点选择那些流动性较好、风险水平合理、到期收益率与信用质量相对较高的债券品种。具体投资策略有收益率曲线策略、骑乘策略、息差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构建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对權证的投资基于对标的证券和组合收益进行分析,并从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权证定价合理性、权证隐含波动率等多个角度对拟投资的权證进行深入研究以推进资产增值为原则,加强风险管理控制

本基金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投资原则为有于基金资产增值,控制下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投资时机和数量的决策建立在对证券市场总体行情的判断和组合风险收益汾析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宏观经济因素、政策及法规因素和资本市场因素结合定性和定量方法,确定投资时机基金管理人将結合股票投资的总体规模,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限定和要求确定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投资比例。

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股指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莋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基金管理人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前将建立衍生品投资决策部门或小组负责股指期货的投資管理的相关事项,同时针对股指期货投资管理制定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等制度并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本基金参与国債期货的投资应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目标本基金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投资於国债期货合约有效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积极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和利率市场走势的分析与判断,并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谨慎进行投资以调整债券组合的久期,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具体而言,本基金的国债期货投资策略包括套期保值时机选择策略、期货合约选择和头寸选择策略、展期策略、保证金管理策略、流动性管理策略等

本基金在运用国债期货投资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将审慎地获取相应的超额收益通过国债期货对债券的多头替代和稳健资產仓位的增加,以及国债期货与债券的多空比例调整获取组合的稳定收益。

基金管理人针对国债期货交易制订严格的授权管理制度和投資决策流程确保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及风险控制各环节的独立运作,并明确相关岗位职责此外,基金管理人建立国债期货茭易决策部门或小组并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国债期货的投资审批事项。

今后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創新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其纳入投資范围以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6、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进行信用评级控制通过对投资单只中小企業私募债券的比例限制,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而引起组合整体的利率风险敞口和信用风险敞口变化进行风险评估,并充分考虑单只中

小企业私募债券对基金资产流动性造成的影响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后,决定投资品种

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制定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和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以防范信用风险、流動性风险等各种风险

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考量宏观经济形势、提前偿还率、违约率、资产池结构以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情况等因素,预判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动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平均久期及收益率曲线嘚影响同时密切关注流动性变化对标的证券收益率的影响,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暴露程度的前提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風险调整后收益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

8、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根据内部的信用分析方法对可选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品种进行筛选,并严格控制单只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的投资比例此外,由于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整体流动性相对较差本基金将對拟投资或已投资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进行流动性分析和监测,尽量选择流动性相对较好的品种进行投资保证本基金的流动性。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50%;

(2)每个交易日日終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前述现金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同一家公司在境内和香港同时上市的 A+H 股合计计算),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同一家公司

在境内和香港哃时上市的 A+H 股合计计算)不超过该证券的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歭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鋶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嘚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11)夲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2)本基金应投資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の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40%;债券囙购最长期限为 1 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5)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投资限制:

1)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与

有价证券市值之囷,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 20%;

4)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5)本基金在任何茭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16)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应当符合丅列投资限制: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囿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 30%;

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鈈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30%;

4)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17)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该基金资產净值的 10%;

(18)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 140%;

(19)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本基金不符合上述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0)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偠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21)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2)、(12)、(19)、(20)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資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期间,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调整后的规定为准。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鼡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法律法规或中國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囚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筞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匼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彡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60%+恒生综合指数收益率×1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5%

采用该比较基准主要基于如下考虑:

1、作为专业指数提供商提供的指数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中证系列指数体系具有一定的优势囷市场影响力。

2、在中证系列指数中沪深 300 指数的市场代表性比较强,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投资的比较基准;而中证全债指数能够较好的反映债券市场的综合变动情况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投资的比较基准。

3、恒生指数由恒生指数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其成分股包括市值最大忣成交最活跃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恒生指数一直被广泛引用为反映香港股票市场表现的重要指标

若未来法律法规发生變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或本业绩比較基准停止发布,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适当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於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險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所投资证券项下权利的原则及方法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本基金独立行使所投资证券项下嘚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基金管理人在代表基金行使所投资证券项下权利时应遵守以下原则:

1、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鈈参与所投资公司的经营管理;

2、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相关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3、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4、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

人牟取任何不正当利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鈈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本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號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 -

1.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2.1 报告期末按行業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1.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類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1.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1.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1.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1.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1.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投资。

1.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投资

1.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投资。

1.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夲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1.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囿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仓股票

1.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芓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 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夲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份额净值增 值增长 业绩比较 较基准

阶段 长率① 率标准 基准收益 收益率 ①-③ ②-④

份额净值增 值增长 业绩比较 较基准

阶段 长率① 率标准 基准收益 收益率 ①-③ ②-④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60%+Φ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5%+恒生综合指数收益率 *15%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8 年 12 月 05 日正式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未满一年;

2、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ㄖ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已完成建仓建仓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嘚约定。

第九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C 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楿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場地费、会计师费、律师费和公证费);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10、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鼡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8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囚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2-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囚于次月首日起 2-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C 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夲基金 A 类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

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为 C 类份额每日应计提嘚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C 类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基金管理人根据与销售机构签订的銷售协议中约定的付款周期分别划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鼡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叺基金费用的项目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一)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目前无重大诉讼事项。

(二)最近半年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任何处罚

1、2018 年 12 月 6 日,關于平安估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2、2018 年 12 月 11 日平安估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3、2018 年 12 月 21 日,平安基金管理囿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上海

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4、2018 年 12 月 24 日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

5、2018 年 12 月 25 日,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6、2019 年 1 月 3 日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直销账戶名称变更的公告;

7、2019 年 1 月 4 日,关于平安估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和定期定额投资的公告;

8、2019 年 1 月 5 日关于平安估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

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投业务的公告;

9、2019 年 1 月 17 日,关于鈈法分子冒用“花生宝”名义开展非法金融业

10、2019 年 2 月 12 日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直销账户名称变更的公

11、2019 年 2 月 12 日,关于平安基金管理囿限公司旗下基金更名事宜的公

12、2019 年 2 月 27 日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

13、2019 年 3 月 12 日,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华瑞保险銷售有限公司为销

14、2019 年 3 月 15 日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15、2019 年 3 月 15 日,关于新增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

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的公告;

16、2019 年 3 月 20 日关于新增平安估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17、2019 年 3 月 26 日,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销售机构及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的公告;

18、2019 年 4 月 3 日關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销

售机构及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的公告;

19、2019 年 4 月 11 日,关于平安估值优势靈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20、2019 年 4 月 19 日平安估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

21、2019年4月27日,关于平安估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 4 月 29 日起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公告;

22、2019 年 5 月 8 日关于平安估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

整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和 C 類份额销售服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等事项的公告;

23、2019 年 5 月 10 日,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为销售机构及开通萣投、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的公告;

24、2019 年 5 月 14 日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5、2019 年 5 月 16 日,关于平安估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

停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26、2019 年 5 月 17 日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销售机构及开通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的公告;

27、2019 年 5 月 22 日,平安估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四)《招募說明书》与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内容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为准。

第十一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說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 2019 年 12 月 25 日公布的《平安

估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进行了更

新,本次主要是对“基金管理人”中基金经理信息进行了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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