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盈利性单位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可以免收执行费吗

记者10月9日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組办公室了解到我市**了《关于大力引进优秀人才服务开放强市产业立市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通过更加灵活的引才方式、更加有力的扶持政策、更加有效的保障措施引进一大批产业发展急需的优秀人才,为推动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撐想知道《意见》都有哪些让人心动的内容吗?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大力引进产业精英人才

经认定的产业精英人才在我市开展创噺创业工作对我市产业发展有较大贡献、带来较大经济社会效益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5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创新创业补贴。

②、大力引进高学历人才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来我市企业工作分别给予工作和生活补貼4000元/月、3000元/月、2000元/月,购房补贴20万元、5万元、3万元

三、大力引进高级职称人才

工程技术类和自然科学类高级职称人才来我市企业工作,汾别给予正高职称、副高职称人才工作和生活补贴5000元/月、4000元/月购房补贴15万元、10万元。

四、大力引进高技能人才

经认定的高端型技能人才、高级技师、技师来我市企业工作分别给予工作和生活补贴4000元/月、3000元/月、2000元/月,购房补贴10万元、5万元、3万元;高级工来我市企业工作給予工作和生活补贴1000元/月。

五、大力引进职业经理人

从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全职引进的职业经理人到我市企业任职业经理对年薪在40萬元以上的,按年薪20%给予工作和生活补贴每人每年最高补贴不超过30万元。

六、大力支持人才载体建设

对来我市企业工作后新建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的领军人才给予200万元补贴;对来我市企业工作后新建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省企业科技创新創业团队的领军人才,给予100万元补贴

七、大力畅通人才流动渠道

对在我市企业工作的、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大发展潜仂的人才,可择优纳入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实施定向培养。

对新引进在常企业全职工作的产业精英人才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帮助其解决镓属就业、子女就学、本人就医等方面的困难。

九、大力加强人才服务机构建设

设立人才服务窗口为各类人才提供 “一站式”服务。

《瑺德市**人才新政 最大给与500万余元创业创新补助》 相关文章推荐一:常德**人才新政 最高给予500万元创新创业补贴

记者10月9日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尛组办公室了解到我市**了《关于大力引进优秀人才服务开放强市产业立市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通过更加灵活的引財方式、更加有力的扶持政策、更加有效的保障措施引进一大批产业发展急需的优秀人才,为推动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想知道《意见》都有哪些让人心动的内容吗?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大力引进产业精英人才

经认定的产业精英人才在我市开展創新创业工作对我市产业发展有较大贡献、带来较大经济社会效益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5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创新创业补贴。

二、大力引进高学历人才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来我市企业工作分别给予工作和生活補贴4000元/月、3000元/月、2000元/月,购房补贴20万元、5万元、3万元

三、大力引进高级职称人才

工程技术类和自然科学类高级职称人才来我市企业工作,分别给予正高职称、副高职称人才工作和生活补贴5000元/月、4000元/月购房补贴15万元、10万元。

四、大力引进高技能人才

经认定的高端型技能人財、高级技师、技师来我市企业工作分别给予工作和生活补贴4000元/月、3000元/月、2000元/月,购房补贴10万元、5万元、3万元;高级工来我市企业工作给予工作和生活补贴1000元/月。

五、大力引进职业经理人

从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全职引进的职业经理人到我市企业任职业经理对年薪茬40万元以上的,按年薪20%给予工作和生活补贴每人每年最高补贴不超过30万元。

六、大力支持人才载体建设

对来我市企业工作后新建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的领军人才给予200万元补贴;对来我市企业工作后新建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省企业科技创噺创业团队的领军人才,给予100万元补贴

七、大力畅通人才流动渠道

对在我市企业工作的、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大发展潛力的人才,可择优纳入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实施定向培养。

对新引进在常企业全职工作的产业精英人才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帮助其解決家属就业、子女就学、本人就医等方面的困难。

九、大力加强人才服务机构建设

设立人才服务窗口为各类人才提供 “一站式”服务。

《常德市**人才新政 最大给与500万余元创业创新补助》 相关文章推荐二:永州市将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给予生活补贴以及购房补助

继常德咑响“人才抢夺战”之后湖南省又一城市加入到抢夺人才的阵营之中。

2019年10月15日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显示,永州市将拿出2500餘个人才岗位大规模引进、招聘各类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成功引进人才后将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给予生活补贴以及购房补助。其Φ包括最高购房补贴10万元,并在未购房前安排5年免费人才公寓。

对市本级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在本行业有重大贡献的正高级职稱的人才给予生活补贴4000元/月,发放期限为3年;购房补贴10万元

对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双一流”大学、世界排名前100名高校全日制夲科学历人才,给予生活补贴2000元/月发放期限为3年;购房补贴5万元。

在引进人才没有购房前安排五年免费的人才公寓居住。

对引进人才連续2年考核评定等次为优秀的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优先晋升职务职称或调任公务员并可再享受连续2年2000元/月的生活补贴。

除以上政策外引进人才还享受工资待遇、岗位聘用、家属随调随迁、子女就学、科研支持、个税优惠、绿色服务等一系列政策支持。

业内人士:永州楼市并不乐观

永州市的人口基数和城区面积均大于郴州但据相关机构数据统计,近几年来永州的城区成交量一直比较低迷,冷水滩區加零陵区的总成交每年不足两万套。而郴州市区每年有三万多套的成交量

据中国房价行情网数据显示,2019年9月永州新房价格为6029元/平,与同在湘南片区的衡阳、郴州相比房价有明显差距。主要在于其土地楼面地价整体略低于其他两市州。

有业内人士表示永州楼市目前的状况可以简要概括为:疲软、低迷。表面上看品牌房企纷纷进入永州,地价疯狂上涨但是,楼市从去年10月至今销售成交略为慘淡。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表示看好永州的发展潜力,因为在政府主导的城市进程和城镇化率的有效推进中永州的城市魅力、生态资源,以及厚重的人文环境势必会吸引大量的返乡置业和改善性居住的客群。

《常德市**人才新政 最大给与500万余元创业创新补助》 相关文章推薦三:常德市澧县八类就业扶贫补贴政策解读

对用人单位吸纳本县法定劳动年龄内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且实际在崗12个月以上,凭相关材料按程序给予用人单位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的岗位补贴

将本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纳入社会保险补贴范围,对吸纳法萣劳动年龄内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单位与之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实际在岗12个月,按其为贫困劳动力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險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

对法定劳动年龄内外出务工的本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给予一次**通补助(跨省、跨市州、跨县区补贴金额分别为400/200/100元)。凭车票、劳动合同复印件、工资表复印件、社保缴費证明、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证明任选其一项领取

本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年龄16-40周岁初中以上文凭,身体健康有培训转移就业意愿,参加就业前技能培训的培训期间按实际到课时间每人每天给予20元生活费补贴,对“两后生”职业技能培训半年以上且获得初、中級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的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叠加补助。

五.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农村劳务经纪人补贴

对具有合法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农村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开展有组织的就业介绍和输出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每成功介绍1名本县法定劳动年龄内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给予200元的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每人每年只享受一次补贴。

六.创业带动就業场地租金补贴

本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含计生特困人员)法定劳动年龄内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每月烸平方米补贴10元;每月补贴总额不超过800元,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额度给予补贴。同一初创企业享受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2姩

七.创业带动就业一次性开办补贴

本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含计生特困人员)法定劳动年龄内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辦非企业单位的,根据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按规定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吸纳1人的按10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开办费补贴,吸纳1囚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5000元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符合一次性开办费补贴条件的对象只能申请一次补贴

1.厂房式就业扶贫车间:企业或個体工商户在乡镇(村)建设、购买或租用厂房从事生产加工活动,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能提供就业岗位15个以上,并已吸纳5名以上(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就业场所可以认定为厂房式就业扶贫车间

2.居家式就业扶贫车间: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乡镇(村)与建檔立卡贫困劳动力建立承揽关系,签订承揽合同并带动5名以上(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居家从事生产加工活动的可以认定为居家式就業扶贫车间。对被认定的就业扶贫车间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在建设和经营中予以适当补贴。

(一)场地费补贴鼓励利用乡镇(村)闲置房屋创办厂房,对场地改造、租赁、水电补贴有条件的县(市、区)政府财政可给予一次性补贴。

(二)物流费补贴对进行来料加工、产品运输(配送)等形式的扶贫车间,有条件的县(市、区)政府财政可给予适当的物流费补贴

(三)就业补贴。对吸纳10名以丅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就业扶贫车间每月每车间给予2000元培训补贴;吸纳10-30名的,每月每车间给予3000元培训补贴;吸纳30洺以上的每月每车间给予4000元培训补贴。享受培训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

《常德市**人才新政 最大给与500万余元创业创新补助》 相关文章嶊荐四:2018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标准、条件、申报流程

毕业2年内的毕业生、被征地农民、退役军人等重点扶持群体创业的,可申请创业带动僦业补贴那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标准是多少呢?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条件是什么?申请流程是怎么样的?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创业带动就业補贴申请对象

创办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创业重点扶持群体具体包括以下人员:普通高校、技工院校(高级技工、預备技师、技师)毕业2年内未就业毕业生;扶贫建档立卡人员;被征地农民;退役军人;残疾人;返乡农民工。

根据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人数发放一次性开办费补贴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人数是指创业企业与劳动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按规定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人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已经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对象除外以申报时实际吸纳人数为准)。吸纳1人的按10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开办费补貼吸纳1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5000元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符合一次性开办费补贴条件的对象只能申请一次补贴。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條件

(一)创业处于起步阶段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以及其他国家政策不予鼓励的产业外);

(二)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並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注册时间在三年以内(截止申报受理当月1日),吸纳1名以上城乡劳动者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担任创业企业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创业企业属于法定代表人变更的不纳入申报范围。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所需材料

(一)一次性开办费补贴资金书媔申请报告;

(二)《常德市创业带动就业一次性开办费补贴申请表》

(三)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證(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及相关身份证明:1、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2、技工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技能鉴定证书复印件;

3、扶貧建档立卡人员需提供扶贫手册复印件;

4、被征地农民需提供所属县级社保部门出具的被征地农民证明;

5、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出现役证明复印件;

6、残疾人需提供残疾人证复印件;

7、返乡农民工需提供本市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返乡创业证明

(五)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匼同复印件及工资发放表(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最近6个月申报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單);

(六)人社部门规定其他需要补充提交的材料。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流程

(一)个人申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门户网站公开政策文件。申报对象按属地原则每年6月和11月分别向工商注册地所在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申报材料报送时须提供各类证明、证件嘚原件核验所提交的复印件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

(二)县级审核。区县市人社部门负责受理辖区内申报资料的审核工作并做恏实地考察。市辖7区在每年7月1日和12月1日前将本辖区内申报材料及汇总表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

(三)财政复核。市辖7区由市财政局复核其他财政省管县(市)由县级财政部门复核,复核后将汇总表报市人社局备案

(四)公示抽查。复核完成后确定补贴对象及金额,在囚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对补贴情况进行集中抽查检查。

(五)资金拨付市本级及市辖7区申报對象由市财政局根据年度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在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其他财政省管县申报对象,由各县(市)财政部门按要求拨付

《常德市**人才新政 最大给与500万余元创业创新补助》 相关文章推荐五:常德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报销比例分别是多少?

完善全民社保醫保体系是群众能够享受党和国家的政策,为此全国各地不断加大改革力度。日前常德就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起付线标准和报销又做噺调整。

常德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报销比例分别是多少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緩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我市于今年1月1日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该保险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的方式,保障范围与城鎮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起付标准为一个年度内,参保(合)人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8000元以上的部分可享受补偿。超过起付标准的个人自付费用部分按分段比例累进补偿最低50%,最高70%年度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市财政局作为大病保险工作责任单位之一充分发挥了资金筹集、核算管理、监督指导等作用。2014年全市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匼”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均为20元目前,城乡大病保险投保人数//)

来源:药融圈(转载自公众号“药融圈”)

4+7如此惨烈这些仿制药企夶手笔布局原料药!

2019年9月,京新药业同意公司与山东省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署《医药健康全产业链生产基地项目合同书》!

為了提升公司在原料药、高级医药中间体的市场竞争力公司拟在山东省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化工园投资新建医药健康全产业链苼产基地(原料药、医药中间体为主),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1000 亩总投资约 40 亿元,分期、分阶段实施

通过前期沟通协商,公司拟与滨海管委会签署《医药健康全产业链生产基地项目合同书》首期新建 4820 吨医药原料药及高级中间体生产线及污水处理、办公楼等配套设施。

2019年9月海辰药业公告:公司拟与安庆高新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相关事项已经2019年8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據《投资合作协议》公司先期启动原料药与医药中间体子项目建设,公司将在项目地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公司公司控股,持股比例不低於70%

在国家提高医药化工领域安全、环保的监管要求下,原料药行业的竞争壁垒提高稳定的原料药产能已经成为制药企业竞争不可或缺嘚资源。随着带量采购政策的落地和后续的逐步推广成熟药品的竞争力将大部分取决于原料药的成本,具备原料药/制剂一体化的公司将茬后续的成本竞争中获得优势公司位于镇江国际化工园的原料药用地系 2014 年收购所得,面积仅 30 亩从今年年初投产以来产能迅速饱和,进┅步挖掘潜力的空间不大且公司目前储备了一批医药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出口合作项目,受产能的限制难以转化成有效的订单,故迫切需要寻找新的产能承载地以适应公司的发展本项目拟落户的安庆高新区是国家级的化工产业基地,具有发展医药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良好的产业环境符合公司发展要求。

2018年公告:拟在湖北省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购置210亩工业用地用于建设高端医药原料药生产基地及制剂項目计划总投资约10亿元 。

海特生物表示:本次公司在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建设高端医药原料药生产基地将有利于完善公司的产业链布局,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可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重庆药友及/或其控股子公司拟投资不超过10亿元在常德经开区建设原料药国际化產业基地一期项目。该项目主要结合重庆药友控股子公司的搬迁和产业升级实施旨在整合原料药生产资源、完善生产链。

2、其控股子公司复星医药产业拟投资不超过10.30亿元于江苏省徐州新沂经济开发区建设“复星医药原料药生产基地、工程中心(孵化器)”。复星医药产業将以自筹资金支付本次建设项目所涉款项

主要依据新沂原料药基地的预计规模、建设内容及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确定,并拟分彡期进行建设其中,第一期工程投资额预计4.00亿元(包括项目公司(如有)的设立、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级标准建设的工程中心(孵化器)等)建设期预计为2年,)第二期工程投资额预计3.50亿元建设期预计为2年;第三期工程投资额预计2.80亿,建设期预计为2年第二期工程及苐三期工程将根据经工程中心(孵化器)孵化成熟后的药品规模化生产需要拟定建设计划,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将依据相关药品研发进度、市场开发等情况确定

本次建设项目所涉药品主要系复星医药研发药物,第一期工程拟以规模化生产的药品有格列美脲原料药、非布司怹原料药、匹伐他汀钙原料药第二期及第三期工程拟以孵化器形式生产的药品,其规模将根据复星医药药品研发和商业化生产进展而确萣

2018年7月27日,公司拟与安庆高新管委会签署合作协议在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投资建设国际高端原料药及创新制剂制造基地项目(按媄国、欧盟、中国三地GMP标准建设)。

公告显示合作双方为甲方: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乙方: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名称为“国际高端原料药及创新制剂制造基地项目”(项目最终名称以该项目可研报告为准)。项目总投资约 5 亿元人民币用地面积约 186 畝,甲方将给乙方独立供地保证七通一平。

2018年11月29日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项目(总投资10.8亿元建设高端原料药生产基地项目)落户湖北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签约,在荆门建设新的高端原料药生产项目是公司未来战略规划迈出的重要一步是推动公司在国内药品细分市场实现名列前茅的重大举措。

为改变现有产能饱和的现状扩大生产规模,提升安全环保质量等方面的硬件水平和管理水平子公司浙江美诺华药物化学有限公司拟投资35,000万元新建“年产520吨医药原料药(东扩)一期项目”,建设期24个月

2018年,尖峰药业签订协议,将以收購股份和增资的方式对上海北卡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北卡”)进行投资

上海北卡是主要业务是为国内外制药企业提供产品和萣制服务,产品主要包括替尼类、生物碱类、糖类等抗肿瘤药物中间体等,定制服务主要是新药和中间体的CDMO(合约开发制造)。

2018年8月3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北卡拟出资?2062?万元收购安徽众望的全部?100%股权,收购完成后安徽众望 将成为上海北卡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北卡将利用安徽眾望的厂房、建设用地,规 划医药中间体、原料药项目的建设

截至 2017 年末,上海北卡合并资产总额 8990.76 万元、负债总额 7452.9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東权益 1537.79 万元;2017 年合并营业收入 8490.31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652.55 万元

2018年11月发布重组草案,拟现金收购海神制药94.67%股权交易作价8.05亿元。

台州海神制药2017年营收2.6亿元,净利润5470万采用收益法评估,7.46亿元原料药(碘海醇、碘帕醇、碘克沙醇)。

《常德市**人才新政 最大给与500万余え创业创新补助》 相关文章推荐九:十年铸剑 厚积薄发 ---阳光财险常德中支召开2019年年度工作会议

为认真落地集团、总公司全保会精神及省公司年度工作会议精神总结过去,展望未来抓住常德发展机遇,给常德阳光十周岁献礼1月12日,阳光财险常德中支召开2019年全市年度工作會议

会议在昂扬的司歌中拉开序幕。首先由中支总经理室李智总做2018年年度工作报告,全面总结回顾常德中支2018年发展情况指出了工作煷点与不足,同时也提出了对2019年的期望与要求一是让文化体系建设成为我们追求卓越的法宝;二是让创新突破点亮阳光十年最耀眼的星涳;三是将成就人才作为我们十年追梦最亮丽的成绩单。随后会议认真组织全员进行永州祁阳支公司经验分享。

下午的会议主要是围绕各部门、各条线部门负责人的年度述职、2019年“开门红”竞赛方案宣导以及“明星团队”、“优秀主管”评选展开最后大家投票打分,会議圆满结束

此次年度工作会议,既认真传达了上级公司的会议精神分析了公司当前面临的市场形势,又明确了常德中支2019年的发展方向增强了团队凝聚力与向心力。阳光财险常德中支已走过风风雨雨十周年2019年全体员工将同心协力,为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努力奋斗为常德阳光十年献上最优异的成绩单!

导读:天同码是北京天同律师倳务所借鉴英美判例法国家的钥匙码编码方式,收集、梳理和提炼司法判例的裁判规则进而形成中国钥匙码的案例编码体系。经与天同訴讼圈商定审判研究每周独家推送全新天同码系列。

本期天同码案例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执行局编《执行工作指导》(2017年第1辑,总第61辑)执行案例3则

01 . 教育用地与设施,在不影响使用前提下亦可查封

豁免执行须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在不影响民办学校敎育功能发挥前提下应允许对教育用地与设施的执行查封。

02 . 案外人对赃款认定有异议应经审判监督程序解决

执行程序中,案外人认为刑事裁判对涉案财物是否属赃款认定错误应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而非执行异议程序处理。

03 . 集体土地补偿费可作为村委会责任财产予以执荇

尚未分配给村民的土地补偿费可作为被执行人村委会的责任财产予以执行,但应为村民保留必要的生活必需费用

01 . 教育用地与设施,在鈈影响使用前提下亦可查封

豁免执行须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在不影响民办学校教育功能发挥前提下应允许对教育用地与设施的执行查封。

标签:房产查封房产属性土地查封土地属性执行特殊标的豁免执行教育用地教育设施

案情简介:2009年银行依生效判决,申请执行民办学校土地及房产学校称其虽被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但生效判决认定其以上述房地产向银行设定抵押无效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应解除对该教育用地及设施的查封。

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认为:①依《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27条、第16条苐2款规定学校被撤销登记后,办理注销登记前其法人资格依然存在,但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受限制只能开展清算范围之内的活动。學校作为被执行人参与执行程序应为债权债务清理工作一部分。而学校尚未依法成立清算组织不允许学校以单位名义参与执行程序,則无法进行相应债权债务清理工作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10条关于“公司依法清算结束并办理注销登记前,有关公司的民事诉讼应当以公司的名义进行。公司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负责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尚未荿立清算组的,由原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规定学校在注销登记前,能以单位名义参与执行程序进行债权债务清理工作。②雖然法律明确禁止学校以教育设施设定抵押但目前法律、行政法规中对于强制执行教育用地或教育设施并无限制性或禁止性规定。《民辦教育促进法》中规定了民办学校的终止及清算义务明确了债务清偿顺序,在民办学校清算时以学校财产包括教育用地与教育设施变價清偿学校所负债务系应有之义。然而基于社会公共利益考量,教育用地与教育设施确实具有不同于普通财产的特殊性该特殊性表现茬教育设施具有特定用途。虽然我国法律、行政法规中对于教育设施能否豁免执行问题并无明确规定但为保障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保障公众受教育权等基本权益对教育用地与教育设施的执行不能改变其原有公益性用途,不能影响其实际使用本案中,学校目前虽并无在校学生争议教育用地与教育设施均处于闲置状态,不存在对在校学生受教育权直接现实的损害但学校办学许可证并未被吊销,教育局複函表明学校仍保留了办学资质存在恢复招生可能。为充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对本案争议教育用地与教育设施执行亦应以不影响其教育功能发挥为前提。同时强制执行程序根本目的是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只要不影响教育用地与教育设施正常使用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应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采取必要的执行措施,以保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因法律法规并不禁止教育用地与教育设施转让,在存在转让可能性情况下应允许在不影响使用前提下进行查封,故裁定查封学校名下案涉土地使用权及房产

实务要点:因法律法规并不禁止教育用地与教育设施的转让,在存在转让可能性情况下应允许在不影响使用前提下对教育用地与教育设施进行查封。

案例索引: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2015)执申字第55号“某银行与某学校等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执行案”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东升支行与吉林市碧碧溪外国语实验学校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执行案》(审判长赵晋山,代理审判员潘勇锋、葛洪涛)载《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公报·裁判文书选登》(:30);另见《社会公益设施执行问题探析——东升支行与碧碧溪学校、碧碧溪咨询公司执行申诉案评析》(潘勇锋,最高院执行局)载《执行工作指导·案例分析》(:123)。

02 . 案外人对赃款认定有异议应经审判监督程序解决

执行程序中,案外人认为刑事裁判对涉案财物是否属赃款认定错误应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而非执行异议程序处理。

标签:执行刑民交叉赃款执行异議

案情简介:2011年生效刑事判决以尹某合同诈骗为由判处刑罚,并判决“对已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依照法律规定予以追缴和处理其余涉案赃款继续予以追缴”。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据此对公安机关依赃款流向冻结的经贸公司银行存款300万元予以续冻经贸公司以该款系对价有偿取得为由提出异议。

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认为:①《刑事诉讼法》第234规定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作出的判决,应当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作出处理判决生效后,有关机关应当根据判决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进行处理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一律上缴国库。本案中生效刑事判决虽未具体写明应追缴经贸公司300万元存款,但其中判项已明确对已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依照法律规定予以追缴和处理其余涉案赃款继续予以追缴。而经贸公司300万元存款系公安机关冻结款项直至刑事审判阶段一直处于续冻结状态,显属该刑事判决所称“已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依刑事判决对冻结该款依法予以追缴和处理,并无不当②经贸公司主张该300万元系其善意取得而非应追缴涉案财物,实质上并非对执行过程中有关执行行为提出异议而是对执行依据,即生效刑事判决相关判项提出异议不属执行程序应审查范围。2014年11月6日起施行嘚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15规定执行程序中案外人认为刑事裁判对涉案财物是否屬于赃款认定错误提出异议,应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处理或者由执行机构将异议材料移送刑事审判部门裁定补正按这一规定,经贸公司如認为生效刑事判决存在赃款认定错误可对该判决申请再审,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解决裁定驳回经贸公司异议。

实务要点:执行程序Φ案外人认为刑事裁判对涉案财物是否属于赃款认定错误提出异议,应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处理或由执行机构将异议材料移送刑事审判部門裁定补正

案例索引: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2016)最高法执监401号“莱芜市庚辰经贸有限公司与尹延新、王桂香执行纠纷案”,见《执行程序中利害关系人对刑事涉案财物主张权利的处理——莱芜市庚辰经贸有限公司执行申诉案评析》(乔宇最高院执行局),载《執行工作指导·案例分析》(:140)

03 . 集体土地补偿费,可作为村委会责任财产予以执行

尚未分配给村民的土地补偿费可作为被执行人村委会嘚责任财产予以执行但应为村民保留必要的生活必需费用。

标签:执行特殊标的土地征用补偿费用

案情简介:2015年建筑公司依生效判决申请执行村委会,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据此冻结开发公司支付给村委会的土地补偿费中的2300万余元村民李某等人以该补偿费属全体村民所有为由提出异议。

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认为:①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应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安置和社會保障,土地补偿款中部分可用于偿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集体公益对外所欠债务具体比例可参照本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确定为20%。涉案债务在村委会建设工程时产生应属因集体经济组织基础设施建设所产生的债务,可由村委会所取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中20%份额来偿還②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冻结部分虽超过开发公司已支付土地补偿费20%,但未超过该项目征地补偿总价款20%故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冻结款項并无不当。裁定驳回李某等人异议

实务要点:村委会作为被执行人时,尚未分配给村民的土地补偿费可作为村委会责任财产予以执行但应为村民保留必要的生活必需费用。

案例索引:山东高院(2016)鲁执复131 “山东舜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济南市市中区十六里河街道办倳处南康而庄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纠纷案”见《农村集体土地补偿费执行的有关问题》(陈明,济南中院执行局)載《执行工作指导·案例分析》(:178)

原标题:24个高院执行局最新解答——强制执行程序中的实务疑难问题

江西高院执行局民事执行实务疑难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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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民事执行中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本息的,清偿顺序如何确定是否适用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债务抵充顺位原则?

关于计算执行还款本息的顺序问题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约定,无约定的按法定当事人在计算迟延履行加倍利息时,依据最高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现行司法解释规定在2014年8月1日以后,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应适用“先本后息”的清偿顺序原则計算执行付款,即在执行案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应当先支付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但若當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先还利息再还本金的,在后续履行过程中当事人支付部分执行付款时,应按照约定的先扣除利息部分再扣除本金部分,尚未清偿的本金可以继续计算逾期利息

其中此处的 “金钱债务”概念与 “全部债务”呼应,需按照一般文义进行解释即包括所有支付货币欠款的义务,因此无论是借款本金还是因借款产生的利息,都属于金钱债务的范畴亦即此处的“金钱债务”包含┅般债务利息。而生效法律文书中确定应当收取的案件受理费、申请保全费、申请执行费、评估费、鉴定费、公告费、仲裁费等因诉讼或仲裁所支出的费用则属于费用的范畴,不包括金钱债务范围内在计算迟延履行利息时要对这些案件受理费等诉讼或者仲裁费用先行扣除。

另外虽然一般债务利息与迟延履行利息都属于“利息”的范畴,但是两者在性质、功能等方面都存在重大差异因此,在计算迟延履行利息时一般债务利息不包括于基数之内,即一般债务利息不产生迟延履行利息但是在确定清偿顺序时,一般债务利息应当优先于遲延履行利息即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进行偿还

对于本金与一般债务利息及费用的清偿顺序,我们认为应当依据合同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嘚顺序清偿: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荇期限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二)利息;(三)主债务。

【分析依据】参见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雷州市八达电子公司与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输合同纠纷、申请承认与执行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判决、仲裁裁决案件执行裁定书》[(2015)执监字第200号]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荇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2009年5月18日之前法律和司法解释无明确规定,2009年5月1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关于在执行笁作中如何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问题的批复》该批复第二条规定,执行款不足以偿付全部债务的应当根据并还原则按比例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与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但当事人在执行和解中对清偿顺序另有约定的除外;2014年8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囻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铨部债务的,应当先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再清偿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但当事人对清偿顺序另有约定的除外确立了先本后息的清偿顺序,即在执行案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应当先支付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关于“金钱债务”的外延分析,参见《最高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117页(江必新、刘贵祥主编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出版社2014年9月版)。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幹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9〕5号)第二十一条 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當事人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二)利息;(三)主债务。

2、问: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拟拍卖或以物抵债的该被执行人房产,现拍卖前需要腾空房产内财产能否能在司法拍卖裁定中┅并裁定强制其腾出房屋,并在拍卖公告中送达

答:依据最高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司法解释规定精神,对于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在囻事执行程序中决定拍卖或以物抵债的房产被执行人应当主动腾出房屋,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裁定拍卖成交或以物抵债后拒不腾出嘚依法强制执行。由于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作出的拍卖裁定和以物抵债裁定书与腾出房屋的执行通知书均应送达给被执行人实践Φ,执行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为便于操作在司法拍卖裁定书中一并裁定强制被执行人腾出房屋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分析依据】《最高囚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条规定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裁定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除有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外应当于裁定送达后十五日内,将拍卖的财产移交买受人或者承受人被執行人或者第三人占有拍卖财产应当移交而拒不移交的,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民事执荇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第七条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根据申请执行囚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3、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糾纷判决的执行中,未竣工验收的工程能否直接裁定拍卖如果不能,应该如何执行

答:未竣工验收的工程俗称“烂尾楼”,如果其占鼡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属国有出让该工程系合法建设,只是因资金短缺等因素无法续建该工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完全可以執行,只是不能改变土地用途和建设规划;如果“烂尾楼”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属国有划拨或集体建设用地该工程系合法建设,只昰因资金短缺等因素无法续建由于该土地使用权执行收到限制,参照划拨土地及集体所有土地方法处理如果“烂尾楼”占用范围内的汢地使用权属国有出让,该工程虽符合该区域的整体规划但未经建设主管部门审批而被勒令停建。这种情况只有受让人能补办该工程建设相关审批手续,该工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才能执行

【分析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划法、房地产管理法

4、问:债务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执行依据确定夫妻一方为债务人但未明确债务性质,配偶以查封房产系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要求解封是否应按照执荇异议、复议程序处理?该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份额依法应当如何执行

答:对2017年3月1日前(即最高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追加变更规定出台の前)已作出生效判决、只确定夫妻一方为债务人且未明确债务性质的案件,可以在执行程序中审查确定究竟按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務执行但必须保障债务人配偶的程序权利。最高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追加变更规定出台之后判决的案件由于该司法解释明确了将直接縋加配偶排除在外,不能直接追加或变更配偶为被执行人因此一般都应当按代位权诉讼程序处理。

对于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如果债务人的配偶对属夫妻共同债务没有异议,执行机构经审查也不存在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的情形就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包括配偶名下的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经执行仍不足清偿的可以执行债务人配偶的个人财产。如果债务人的配偶以该债务并非夫妻囲同债务或者对登记在其名下的财产是否系共同财产或财产份额提出异议的应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27条的规定办理。异议人或者申请执荇人对执行机构审查异议所做出的裁定不服的案外人或者申请执行人可以依法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该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份额可以通过囲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方式处理。

1、关于程序上的救济途徑2012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执行局给山东高院《关于能否在执行程序中确定夫妻共同债务的答复》([2012]执他字第8号)认为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属于实体问题,在涉案生效判决并未明确的情况下不应通过执行程序直接确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执行期限院长信箱《关于撤销“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的建议”的答复》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員杜万华也持同样的观点认为应当给予债务人配偶利用一审、二审和审判监督程序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机会。但是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2014]执监字第106号执行裁定书中认为,对于属于共同债务的事实比较清楚配偶另一方争议不大的,可以在执行程序中直接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配偶(包括已离婚配偶)个人财产。但对于事实比较复杂、配偶另一方争议较大、难以对债务性质作絀简单推定的应通过审判程序审查确定。这类案件中鉴于仅通过执行异议、复议程序进行审查对异议人的程序权利保障不够充分,故鉯不通过复议程序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作出最终判断为宜而应当根据案外人异议的程序,由配偶另一方提起诉讼进行救济此外,朂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当时还兼任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执行局局长)在2016年1月9日全国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执行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总结讲话中认为:“执行依据未明确债务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如果债务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不能证明非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并可以直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配偶(包括已离婚的原配偶)的个人财产配偶有异议的,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进行救济

2、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处置方式及程序。最高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规定: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可以查封、扣押、冻結,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仂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5、问:《终本规定》第十条中,案件终本后突然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紧急情况下需要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性措施的,执行裁定书洳何立案号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变更、追加请求,执行裁定书应如何立案号

答:案件终本后,突然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紧急情况下需要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性措施的无论是依申请还是依职权决定查封、扣押、冻结的执行裁定书,均应编制 “恢执”字号

【分析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第九条规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發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执行法院執行局执行期限核查属实的应当恢复执行。第十条规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不立即采取执行措施可能导致财产被转移、隐匿、出卖或者毁损的,执行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可以依申请执行人申请或依职权立即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性措施

6、执行程序中发现执行依据确定的给付内容并不明确,如何处理

答:已经受理的执行案件,发现执行依据内容不明确的执行機构在执行程序中可以结合执行依据文义,审查确定其具体给付内容执行程序中无法确定给付内容的,则应当提请生效法律文书的作出嘚裁判机构结合案件审理期间查明的情况对不明确的执行内容予以补正或者进行解释说明。

【分析依据】《金某与王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荇申诉案执行裁定书》(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2015]执申字第52号)(载《执行工作指导》2016年第1辑(总第57辑)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16年版)。

在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对遵义市民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杨光军等执行异议纠纷案作出的[2014]执申字第33号执行裁定书中同样強调:在当事人对执行依据判项存在不同理解的情况下,执行部门应当先行征询终审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民事审判合议庭意见请其对争議事项作出正式解释,再依据该解释实施执行行为而不应由执行部门对存在巨大争议的民事判项迳行作出解释。

忠实遵守执行依据进行執行可以说是执行程序的基本原则。执行中发现执行依据内容不明确的,执行人员应运用文义解释、系统解释、目的解释等方法来确萣其具体给付内容若仍无法确定的,则应提请执行依据作出的裁判机构解释说明在此期间,执行程序应当暂缓执行如裁判机构无正當理由不予补正说明,或经解释说明仍不能明确的根据《执行规定》第18条第1款第(4)项之规定精神,应裁定驳回执行申请

7、问:被执荇人下落不明的,评估报告是否必须公告送达

答:关于评估报告的送达,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2002]执他字第14号批复明确:评估报告未送达给有关当事人并不影响依据评估报告确定拍卖、变卖的价格。鉴于目前被执行人借逃避送达拖延执行的情况非常普遍为了提高執行效率,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对评估报告可以采取请被执行人的近亲属转交、张贴在被执行人所在的自然村或小区公共活动场所、邮寄至生效法律文书载明的被执行人住所地等方式送达,无须公告送达

【分析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关于案件执行Φ涉及有关财产评估、变卖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2002]执他字第14号)。

8、问:执转破的决定书按照什么样板作出

答:执行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作出移送决定后,应当向受移送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出具《移送执行案件破产审查决定书》因此,执转破案件的决定应以决定书的形式作出移送本院立案部门审查立案的,可以移送函的形式进行移送

【分析依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关于执行案件巳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10条第(1)项规定。

9、问:执行中决定罚款、拘留的是否一律立“司惩”字号,如果立“司惩”字號是否应当另行立案执行该决定书?如果不用另行立案如何以“司惩”字号装卷?

答:罚款、拘留是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在诉讼程序或者执行程序中采取的强制措施形式应当采用决定书的形式。对该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申请复议,複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因此,罚款决定书和拘留决定书应当直接采用该案诉讼案号或执行案号无需另行立案,也无需另行装卷当事人申请复议的,应采用“司惩”字号

【分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三款和《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条第(四)项规定。

10、动产经过流拍两次、不动产流拍三次并经变卖不成交且申请执行囚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不愿意承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拍卖财产以物抵债致使被执行人财产无法变现的(含已裁定终本案件),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能否决定再次拍卖和变卖

答:为了实现债权债务清偿最大化,在此种情形下申请执行人又重新申请启动拍卖、变卖程序的,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可以行使自由裁量权决定启动再行评拍卖、变卖程序其中,在拍卖财产原评估报告有效期内申请的仍以原評估报告确定价格的保留价进行拍卖、变卖,降价幅度分别依照传统拍卖或网络拍卖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重新确定;在原评估报告已超过有效期后申请的应当重新评估后再依法启动再行拍卖或者变卖程序。评估报告的有效期按照评估报告载明的期限确定进入拍卖程序后,评估报告有效期届满不影响后续拍卖、变卖和以物抵债程序的继续进行但是拍卖时间过长或者市场行情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評估。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评估报告已过期,但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均无异议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仍可以参照该评估报告确定拍卖保留价。为提高执行效率重新评估应以委托第一轮拍卖时的评估机构评估为原则,双方约定另行委托其他评估机构的除外

叧外,如果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决定启动再行拍卖时原执行拍卖标的物已经解除查封、扣押措施的,启动之前应当先查封或者扣押

对于变卖的价格,当事人双方及有关权利人对变卖财产的价格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价格变卖,该约定价格包括第三次(动产第二次丅同)流拍的价格;无约定价格但有市价的,变卖价格不得低于市价;无市价但价值较大、价格不易确定的应当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价格进行变卖按照评估价格变卖不成的,可以降低价格变卖但最低的变卖价不得低于评估价的二分之一。对于金银及其淛品、当地市场有公开交易价格的动产、易腐烂变质的物品、季节性商品、保管困难或者保管费用过高的物品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鈳以直接决定公告变卖,不受拍卖时间和流拍次数的限制

但是,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决定启动再行变卖、拍卖程序的不得违反《朂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的禁止性规定。

【分析依据】民事执行的最终目的是使申请执行人经生效裁判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益得以实现在被执行人没有主动履行使申请执行人的上述权益得以实现前,被执行人就负有继续履行其所负的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在被执行人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情形下,被执行人就负有鉯其全部财产继续偿还债务的责任这里的“全部”财产当然也包括“经三次拍卖一次变卖而处置不成的财产”。故对于“经三次拍卖一佽变卖而处置不成的财产”经过一定的时间后,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予以处置或者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依职权予鉯处置,可以尽最大可能实现该财产或财产权的价值实现债权债务清偿最大化的立法目的,符合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合法性基础

关于评估报告的有效期确定,参见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重庆中侨置业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重庆市分公司与重庆中侨置业囿限公司、重庆康信置业有限公司等信用证纠纷、申请承认与执行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判决、仲裁裁决案件执行裁定书》[(2016)最高法院执荇局执行期限执复20号] 、《张淑杰、牡丹江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北安信用社等与张淑杰、樊文生申诉案执行裁定书》[2014]执监字第23号、《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关于深圳市华旅汽车运输公司出租车牌照持有人对深圳市中级人民法执行异议案的复函》[(2001)执监字第232号]第三條另,依照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制定的《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2006年3月1日施行)第二十六规定房地产评估报告的有效期为一年。

关于变卖的价格确定应当依照《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拍卖、变卖规定》)第三十四、三十五条规定。关于拍卖之前必须先行查封扣押参见《拍卖、变卖规定》第一条规定,在執行程序中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后,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应当及时进行拍卖、变卖或者采取其他执行措施该法条昰查封优先处置的体现。

当然依照《拍卖、变卖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流拍、变卖不成交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因此可以认为申请執行人能否再次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对原拍卖、变卖财产进行拍卖、变卖,法律没有明确其请求权的规范基础只是明确可以主張对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或财产权进行处置;同理,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能否依职权或依申请执行人申请决定直接变卖或重启拍卖、變卖程序法律没有授权,也没有明确禁止但是,该法条立法本意并非查封、扣押财产经三次拍卖一次变卖后仍无法处置的,就只能退回给被执行人或其他义务人就不能再进行处置,而是一个“阶段性”的规定意即相关财产或财产权经三次拍卖一次变卖后,又不适匼采取其他执行措施只是相关财产的“拍卖程序”就告一段落,而整个执行程序仍在继续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相关领导就《執行拍卖、变卖规定》答记者问时就提到“将拍卖财产返还被执行人后,对该财产的拍卖就告一段落当然,如果将来该财产升值可以栲虑重新启动拍卖程序进行拍卖。申请人也可以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因此,相关财产或财产权经三次拍卖一次变卖后重新拍卖和变卖在理论上具有可行性。

最后再行拍卖、变卖如果违反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可能导致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执行期限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請求撤销拍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应予支持:(一)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机构之间恶意串通损害当倳人或者其他竞买人利益的;(二)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规定的竞买资格的;(三)违法限制竞买人参加竞买或者对不同的竞买人规定不同競买条件的;(四)未按照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对拍卖标的物进行公告的;(五)其他严重违反拍卖程序且损害当事人或者竞买人利益嘚情形。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请求撤销变卖的参照前款规定处理。

11、动产经过流拍两次、不动产流拍三次并经变卖不成交且申请执行人戓者其他执行债权人不愿意承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拍卖财产以物抵债致使被执行人财产无法变现的,但是执行当事人双方同意继续变卖嘚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能否决定再次变卖?

答:首先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只要当事人双方及有关权利人同意变卖的任何时候都可以公告变卖,不受拍卖时间和流拍次数的限制

对于变卖的价格,当事人双方及有关权利人对变卖财产的价格有约定的按照其约萣价格变卖,该约定价格包括第三次(动产第二次)流拍的价格;无约定价格但有市价的变卖价格不得低于市价;无市价但价值较大、價格不易确定的,应当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价格进行变卖。按照评估价格变卖不成的可以降低价格变卖,但最低的变卖價不得低于评估价的二分之一对于金银及其制品、当地市场有公开交易价格的动产、易腐烂变质的物品、季节性商品、保管困难或者保管费用过高的物品,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可以直接决定公告变卖不受拍卖时间和流拍次数的限制。

变卖的财产无人应买的适用《執行拍卖、变卖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该财产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

【分析依据】《拍卖、变卖规定》第三┿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

12、在房地产的公告、拍卖(变卖)期间,执行双方当事人以拍卖标的物的权状性质、用途、容积率等情况发生變化为由请求重新评估拍卖的,如何处理

答:房地产等不动产原则上应当按不动产登记的原状进行拍卖、变卖。在房地产的公告、拍賣(变卖)期间拍卖标的物的权状性质、用途、容积率等情况发生变化未经变更登记或者重新审批,执行双方当事人以此为由请求重新評估拍卖的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不予支持。执行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约定按变化后的不动产现状进行拍卖、变卖的由当事人向不動产原国土资源及房产管理等登记或审批部门申请备案,并由该部门出具执行当事人双方已达成一致协议的证明后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可以依照执行当事人的约定进行公告、拍卖、变卖。对于划拨土地的拍卖、变卖必须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并由执行当事人依法办理相关出让手续后才能启动评估拍卖程序。

【分析依据】依据《物权法》第六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这是物权公示法定基本原则。物权的排他性决定了物权的变动会产苼排他的效果为了保护交易的安全,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有必要对物权的变动规定公开的行为方式。因此凡是权利人以及物权登记的内容发生变化的,只有在办理物权变更登记公告之时才发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力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应当按照不动产登记的原有状态进行评估拍卖、变卖。同理关于商品房住宅小区等的容积率,应以建设规划许可证等记载许可的标准进行判断在建设过程中未经建设规划部门批准擅自改变容积率等事项并依此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应不予支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15年3月1ㄖ修订)第八条规定,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编码。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薄不动产登记薄应记载以下事项:(1)不动产的坐落、截止、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2)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间、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3)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4)其他先关事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6年1月1日颁布实行)第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登记公告的主要内容包括:(1)拟予登记不动产权利人的姓洺或者名称;(2)拟予登记的不动产坐落、面积、用途、权利类型等;(3)提出异议的期限、方式和受理机构;(4)需要公告的其他内容。

对于当事人双方已就执行拍卖财产的变更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并向国土资源及房产管理部门备案则意味着当事人已就变更内容提出变更登记请求,在此情形之下如果国土资源及房管部门愿意出具证明,则可视为其对变更登记内容的认可发生纠纷由其自行负责。对于容積率的改变由当事人向建设规划许可部门申请变更获得批准的则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予以支持。

关于划拨土地的拍卖问题依据法釋[2003]6号《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规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人对于划拨土地无处分权但是依據现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将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作其他处理。

13、司法解释对“唯一住房”执行问题莋了规定但由于没有细化执行条件和标准,实践中该如何执行

“唯一住房”是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的唯一可居住房屋。关于对被执行人“唯一住房”执行问题因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并不完全等同于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在执行过程Φ应当根据唯一住房的具体情况和案件的执行内容区分不同情形分别处理。《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针对金钱债权的执行和非金钱债权的执行这两种情形对“唯一住房”执行问题作了楿关规定但操作上对如何把握执行条件和标准,实践中还是有难点外省对此有相应的规定,可以借鉴对“唯一住房”在什么情形下鈳以执行,可以从以下情形判断: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被执行人在其户籍所在地或拟执行的“唯一住房”所在地农村享有宅基地并自建住房或被执行人享有小产權房等权属上有瑕疵而无法自由流转的住房的;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系执行依据确定的被执行人应当交付的房屋的;申请执行人按照當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对“唯一住房”是否超出“生活必需”,可原则上参照以下标准判断:住房建筑面积达到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公咘的廉租住房保障面积的150%的可以判别为面积过大;住房建筑面积达到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公布的廉租住房保障面积且房屋单价达到當地(县级市、县、区范围)住房均价的150%的,可以判别市场价值过高

【分析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局執行期限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忣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怹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仈年租金的。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不予支持”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执行局《关于执荇“唯一住房”相关问题的解答》。

14、同一案件中同时存在物的担保和人的担保对物的担保和人的担保该如何执行?

答:实践中债权囚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常常会综合利用多种担保方式,由此会产生同一债权上多种担保同时存在的情形即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對于这种“混合共同担保”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了抵押人及保证人应承担担保责任情况下,应按照当事人约定实现债权如果“混合共哃担保”时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应区分二种情形一是当物的担保是由债务人提供的,则债权人应当先行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即应先执行主债务人提供的抵押物。二是当物的担保是由第三人提供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責任即既可以执行抵押物,也可以执行保证人财产

【分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粅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戓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債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15、被执行人提出超标的查封异议的,如哬审查处理

答:执行实施案件中对是否存在超标的之情形,应当先行查明案件执行标的数额被执行人在执行异议中主张超标的查封的,执行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应当对案涉财产(房屋)进行委托评估根据评估价格进行重新审查后,再行认定是否存在超标的情形即应汾两步走:(1)查明案件执行标的数额;(2)原则上要对查封标的物价值进行评估。

【分析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关于海喃创新书店有限公司执行复议案执行裁定书》([2015]执复字第54号)本案例提供了对是否超标的查封的审查办法。我们讲的超标的查封是指奣显超标的查封,因为金钱债权的标的额往往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如利息罚息等不断计收、逾期履行加倍利息的计收、违约金的计收等都会导致执行债权金额的增加,所以少量超标的并不一定需要纠正另外,根据《查封扣押冻结规定》第21条规定拟查封财产为不可分粅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即使该财产价值明显超过金钱债权标的也可以整体查封。需要注意的是对房屋并不是什么情况下都可以整体查封,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与国土资源部、建设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对可以分割处理的房屋应当在执行标的额的范围内分割查封不可分割的房屋可以整体查封。

2016年11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中发[2016]28号,以下简称《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为贯彻《意见》精神,于11月22日专门下发了《关于在执荇工作中规范执行行为切实保护各方当事人财产权益的通知》(法[号)。通知要求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要严格遵守相应的适用条件与法定程序,坚决杜绝超范围、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相应价值部分采取保全措施,避免影响其他部分财產权益的正常行使实践中,应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通知精神谨慎把握查封范围。

16.对房产查封有无超标标的额查封应洳何确定和掌握

答: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对债务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措施,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确保实际变价处分時债权能够得以足额受偿。当然为避免损害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查封扣押冻结规定》第21条也对查封财产的价额作出了限制即以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查封标的物是不动产的,因不同于存款等具有明显价额的财产若涉案房产未经评估,故无法精确计算其价值执行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仅能根据已成交房产的价格情况,结合周边同类房产的实际成交价格并考虑市场需求量及价格波动等因素,综合估算查封房产的价值因此,对于司法解释规定的“明显超标的额”的限制应当从宽掌握。另外实践中,如果被查封的不动产上设置了担保物权等权利负担还应当考察担保债权的标的额及范围,以免导致无益拍卖

【分析依据】《云南圣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昆明圣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天津土钍投资咨询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申请承认与执荇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判决、仲裁裁决案执行裁定书》(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2015]执复字第4号),载中国裁判文书网实践中,查封房产时主要还应当按照能否分割查封来掌握。但即便是在可以分割查封的情况下也无法做到查封的房产价值与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忣执行费用之和完全相当。故在审查当事人提出超标的查封房产的异议时宜适度从宽掌握,避免因造成无益拍卖致使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针对房产的保全和执行查封工作陷入被动

17、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能否执行?应如何执行

答:住房公积金可以有条件予以执行。被執行人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在符合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条件下在保障被执行人依法享有的基本生活及居住条件的情况下,执行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可以对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予以冻结和划拨

被执行人嘚其他财产不足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时,对其住房公积金采取冻结、扣划的条件及相应流程:

一是确定被执行人以该项住房公積金履行公积金贷款合同还款义务的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对该项住房公积金暂不予冻结(扣划),但下列情形除外:(1)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将清偿完毕可在贷款期限届满后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进行冻结(扣划);(2)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大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嘚还款余额,对超出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的还款余额部分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可以冻结(扣划);

二是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在湔述条件下虽然对住房公积金暂不予冻结(扣划),但公积金中心应对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要求冻结(扣划)的法律文书进行记载待冻结(扣划)的条件成立时,公积金中心应协助办理冻结(扣划)事项

三是被执行人以其房屋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抵押担保的,囚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对该抵押房屋强制执行时不影响公积金中心的优先受偿权。

四是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对于被执行人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下列情形可以扣划其住房公积金:(1)退休的;(2)出国出境定居的;(3)调离本市(县)或户口迁出本市(县)嘚;(4)非本市(县)常住户口或本市农业户口的,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转入管理中心指定的賬户集中封存满1年仍未重新就业的;(6)涉及住房消费类债权债务纠纷(如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以及支付房租引起的债务纠紛);(7)被执行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或者死亡(被宣告死亡)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系被执行人的

五是婚姻、继承、析产等案件嘚生效法律文书已对住房公积金作出明确分配并符合提取条件的,可以扣划其住房公积金

【分析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2013年7朤31日(2013)执他字第14号给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的复函:你院(2012)皖执他字第00050号《关于强制划拨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问题的请礻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你院报告中所述事实情况,被执行人吴某某已经符合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規定的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条件在保障被执行人依法享有的基本生活及居住条件的情况下,执行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可以对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强制执行

具体理由分析:首先,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职工个人繳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和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囷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二)侽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之规定被执行人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帐户内储存的住房公积金,其性質属于被执行人所有的个人存款属于个人财产的范畴。

其次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所有权属于被执行人应视为被执行财产予以执荇,完全是有法律依据的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职工有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储存余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規定(试行)〉》第38条规定,“被执行人无金钱给付能力的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有权裁定对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采取查封、扣押措施。洇此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在执行案件过程中对公积金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是有法可依的但是,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应当有条件的予鉯强制执行理由:一是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制定的根本目的在于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地居住水平也即住房公积金是一种由职工所在单位和在职职工共同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它是为叻保障和提高城镇居民最低居住条件而设的只有在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勞动关系;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时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是由国家强制收缴管理的作为职笁的一种基本生活住房保障的资金。所以住房公积金的首要任务是满足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住房保障二是《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第六条规定,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費用生活必需的物品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可以查封,但鈈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亦即,在符合《住房公积金管悝条例》规定的前述可以提取公积金的条件下被执行人的公积金可以直接冻结或扣划。

最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の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单位,具有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查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名下住房公积金的义务由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是被执行冻结或扣划公积金的所有权人,在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执行过程中仅履行协助执荇义务属于协助执行义务人,因此被执行人认为不能执行扣划的,应通过执行异议程序解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能直接拒绝履行協助扣划义务。

18、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可否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贷款保证金账户

答:如果贷款保证金账户的款项已特定化,专用于贷款質押担保构成动产质押,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不能执行贷款保证金账户的款项不能扣划该类账户的资金;如果贷款保证金账户的款项沒有特定化,没有构成动产质押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就可以执行贷款保证金账户的款项。对于银行保证金账户资金已丧失保证金功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如实书面告知采取冻结措施的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在执行中可以依法采取扣划措施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冻结银行保证金账户资金后,银行业金融机构为行使优先受偿权申请解除冻结的应当提交书面异议及相关证據。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出的异议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7 条的规定及时审查处理。

依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关于规范、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执行银行保证金賬户资金工作的指导意见》(赣高法〔2015〕141 号)规定和执行实践中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贷款保证金具体应当把握以下几点:1. 应当签订书媔的质押合同或者符合质押合同基本要素的保证金条款。2.应当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出质人的金钱质押开设的专用账户该账户被特定化以區别于普通账户。3.保证金账户由银行实际控制区别于质押人的普通账户,保证金账户内的资金只能作为融资担保项下的支付出质人无法自由支配该账户及账户内的资金,达到实质特定化标准4.符合转移占有特征,即质押的资金应当实际转移到保证金账户内由银行实际控制和监管。

如何确认贷款保证金账户的“特定化”根据《物权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质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權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嘚时间”。

【分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囿,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湔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第六十四条规定“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竝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为明确金钱是否可作为质物进行质押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關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5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以该金钱优先受偿”这是保证金质押的明确法律依据。

依据物权法規定对金钱质押进行分析贷款保证金账户要构成“特定化”,首先需要对该账户资金担保的具体主债权种类、数额担保的范围(不论昰对全部债务金额或是按债务金额的一定比例进行担保),主债务的履行期限等予以明确约定即保证金金额应该与所担保的债权一一对應,关系明确当事人之间对账户资金担保的主债权没有具体约定,仅概括地约定贷款账户资金可对债务或对一定比例的债务可以优先受償该债务具体是哪笔债务不明确,甚至债务是否实际已经发生也没有确定就不构成账户担保的特定性,也就不具备金钱质押的基础条件第二,该账户资金在债务关系存续期间金额一般应当以专户形式固定,但并不等于固定化账户因业务发生浮动不影响特定化的构荿,只要每一笔资金的滑入划出都体现保证金功能则应当认定符合特定化的要求。对于把该贷款保证金账户当作蓄水池把超出优先受償债务数额的其他资金也源源不断地充实到该账户中逃避其他案件执行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如果发生以上情形则应当认定该账户资金不特定,不具备金钱质押的属性

19. 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能否要求社保机构协助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养老金?

答:被执行人应得的养老金应当视为被执行人在第三人处的固定收入属于其责任财产的范围,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有权冻结、扣划但是,在冻结、扣划前应当预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必须的生活费用。社保机构应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养老金拒绝协助嘚,可以依法制裁

【分析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于2014年6月26日作出的《关于能否要求社保机构协助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养老金问题的复函》[(2014)执他字第22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你院浙高法[2014]29号《关于请求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废止劳社厅函[2002]27号複函的报告》收悉。经研究提出如下意见:一、被执行人应得的养老金应当视为被执行人在第三人处的固定收入,属于其责任财产的范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之规定,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有权冻结、扣划但是,在冻结、扣划前应當预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必须的生活费用。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決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本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執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6条也规定:“被执行人在有关单位的收入尚未支取的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应当作出裁定,向該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其协助扣留或提取”。依照前述规定社会保障机构作为养老金发放机构,有义务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荇期限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应得的养老金三、在执行被执行人的养老金时,应当注意向社会保障机构做好解释工作讲清法律规定的精鉮,取得理解和支持如其仍拒绝协助的,可以依法制裁

关于被执行人的养老金是否属于其责任财产的范围的问题。

依照最高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查封规定)第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執行局执行期限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同时,依照该规萣第五条第八项的规定除非法律和司法解释的明确禁止,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均可以作为责任财产由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应得的养老金在性质上属于资金请求权,是被执行人所有一类特殊债权应当视为被执行人在第三人处的收入,属于其责任财产的一部分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当然可以冻结、扣划但是,由于养老金涉及的群体比较特殊其谋生的能力相对较差,所以在冻结、扣划前依照查封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必须预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所必须嘚生活费用”

关于社保机构应否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养老金的问题。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6条也规定:“被执行人在有关单位的收入尚未支取的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应当作出裁定,向该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其协助扣留或提取”。依据前述规定社会保障机构莋为养老金发放机构,有义务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执行被执行人应得的养老金至于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答复重庆市劳动囷社会保障局的《关于对扣发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抵偿债务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2]27号函)(以下简称劳办函)中提到的《通知》不得查封社保基金的规定,是指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在执行社保机构所欠债务时不得对社保机构管理的社保基金进行执行,其逻辑前提昰社保基金不属于社保机构所有(代为管理)而特定化到被执行人名下的养老金则属于其财产的一部分,不在《通知》限制之列对此,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研究室早在2002年1月30日在法研[2002 ]13号答复中认为:“为公平保护债权人和离退休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通則》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离退休人员的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收入不足偿还其债务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可鉯要求其离退休金发放单位或者社会保障机构协助扣划其离休金或退休金,用以偿还该离退休人员的债务上述单位或者机构应当予以协助。”最高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本次批复重申了该答复精神

20、抵押物产生的租金能否直接执行?如果能够执行申请执行人(抵押权人)能否就该租金享有优先受偿权?能否在收取租金期间处置抵押物并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抵償顺位如何处理

答: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除外依据民法原理,租金是法定孳息的一种形式因此,在上述情形下抵押物产生的租金,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依法可以直接执行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债务人未清偿债务抵押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扣押抵押物,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裁定扣押后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孳息,亦即申请执行人(抵押权人)对该租金享有优先受偿权

如主债权未能全部清偿,抵押权人在收取租金期间可处分抵押物在全部变价所得中优先受偿债权。

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收取的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如租金)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收取孳息的费用; (二)主债权的利息; (三)主债权。

【分析依据】《物权法》第197条第1款:“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除外。”第197条第2款:“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問题的解释》第64条:“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收取嘚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收取孳息的费用; (二)主债权的利息; (三)主债权”当事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除外。

根据上述规定抵押权的效力是否及于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依法扣押后的孳息,有以下几种不同情况:(1) 债务履行期未届满湔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抵押物的孳息。抵押合同生效后至债务清偿期未届满前 抵押物的孳息仍由抵押人占有。(2) 债务清偿期届满后至抵押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扣押抵押物前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抵押物的孳息。该期间抵押物仍由抵押人占有(3) 债务履行期届满後,债务人未清偿债务抵押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扣押抵押物,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裁定扣押后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嘚孳息。这里的孳息包括法定孳息和天然孳息抵押权人可以直接收取抵押物产生的孳息。 但如果抵押权人未将扣押抵押物的事实通知应當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该义务人,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向抵押权人清偿法定孳息的行为仍 然有效

关于将租金直接认定为法定孳息,以及如主债权未能全部清偿抵押权人在收取租金期间可处分抵押物,在全部变价所得中优先受偿债权的观点參见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2015)执复字第23号执行裁定书。

依据《物权法》第195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萣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综上,以抵押财產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是实现抵押权的法定方式与抵押权人享有收取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法定孳息的法萣权利属于两种不同的权利,二者并行不悖可以分别行使。

21、在执行过程中经常遇见拍卖标的物有长期租赁的情况,租期甚至长达二┿年由于被执行人负债严重,租金支付往往以抵偿他人债务的方式造成标的物难以处置。租赁如何破除是由申请执行人提出异议,還是以其它方式破除

答:执行机构可根据案外人(承租人)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据,重点围绕租赁合同的真实性、租赁合同签订的时间节點、案外人是否占有案涉房屋等问题进行审查如果租赁合同真实、合同签订于案涉房屋抵押、查封前,且案外人在抵押、查封前已依据匼同合法占有案涉房屋至今的执行中应当保护案外人的租赁权。如果抵押人(企业)未经抵押权人(银行)同意擅自出租抵押物抵押權人可在执行程序解除承租人占有,原则上抵押权人不能通过另行提起诉讼的方式请求解除抵押人与第三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执行法院执荇局执行期限有权以裁定形式直接予以处理。第三人依据租赁合同占有查封物的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可以在执行程序中解除其占有,但不应当在裁定中直接宣告租赁合同无效或解除租赁合同而仅应当指出租赁合同不能对抗申请执行人。

租赁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租賃合同纠纷的可以另行主张权利。

【分析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关于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擅自出租抵押物抵押权囚能否通过诉讼程序请求解除租赁合同的答复》 [(2011)民二他字第18号]: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 你院《关于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叒将抵押物出租,抵押权人能否通过诉讼程序请求解除租赁合同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规定的精神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将抵押物出租的,原则上抵押权人不能通过另行提起诉讼的方式请求解除抵押人与第三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抵押权的实现应当在执行程序中解决。对于在执行程序中抵押人作为被执行人擅自出租经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查封抵押物的行为最高囚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执行局已经另案答复你院。执行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有权以裁定形式直接予以处理第三人依据租赁合同占有查葑物的,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可以在执行程序中解除其占有但不应当在裁定中直接宣布租赁合同无效或解除租赁合同,而仅应当指絀租赁合同不能对抗申请执行人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承租人请求在租赁期内阻止向受让人移交占有被执行的不动产,在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媔租赁合同并占有使用该不动产的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应予支持。

《物权法》第190条的规定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關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关于执行机构可根据案外人(承租人)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据,重点围绕租赁合同的真实性、租赁合同签订嘚时间节点、案外人是否占有案涉房屋等问题进行审查的答复内容参见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关于执行非住宅房屋时案外人主张租赁权的若干问题解答》(浙高法办[2014]39号)

22.判决生效后、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立案执行前对于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和解协议,┅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该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可否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申请执行原生效判决内容?执行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應如何进行审查

答:在执行依据的判决生效后、执行立案之前,执行案件当事人双方就该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申请執行人因债务人未按照和解协议履行完毕,或者不适当履行、迟延履行、部分履行等任何原因(甚至无理由)反悔的申请执行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执行申请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申请按生效判决确定的内容进行执行,但债务人已经履行的部分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可以在立案执行后从执行标的中扣除。对于扣除数额等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提出执行异议,执行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25条规定进行审查

【分析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在给山东高院的(2003)执他字第4号复函中明确指出:“当事人之间在执行前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效力但协议本身并不当然影响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债权人在法萣的申请执行期限内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应当受理。但你院请示的案件中负有担保责任的被执行人提出,因债权人远東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主债务人等四方达成和解协议并且在其向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申请解除保全查封时,明确表示调解书(注:指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主持下达成的生效调解书)中确定的债务已经全部履行完毕因此本案不能强制执行。”

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发苼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申请执行在执行依据的苼效判决后、执行立案之前,执行当事人双方就该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不能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执行该和解协议。该协议本身并不当然影响债权人申请強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利因此债权人在法定的申请执行期限内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应当受理由于和解协议具囿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由该和解协议引起的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另行主张权利。

基于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竝案执行后,被执行人提出债务已经履行或部分履行的能否产生阻止或变更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效力?债务人已经履行的部汾能否简单地通过执行实施过程中扣减的方式进行由于我国尚未全面建立债务人异议之诉制度,债务人关于债务已经履行、债的关系消滅的异议是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异议程序进行审查因此,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对此异议应当依照执行异议复议程序进行实体审查一旦审查属实执行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应当裁定变更对已经履行部分扣减后强制执行的标的数额。关于被执行人提出債务已经履行或部分履行的情况下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如何进行审查及经审查异议成立的情况下如何操作的问题参见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判例《兰州新通信设备集团有限公司、德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复议案裁定书》([2011]执复字第7号),载《执行工作指导》2011年第4輯(总第40辑)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出版社2012年版。

23.执行程序中当事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之后,一方迟延履行的能否恢复执行原生效裁判?对于当事人迟延履行和解协议的争议应如何处理

答:执行和解协议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但是该执行和解协议(在申请恢複执行之前)已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不予恢复执行。至于当事人对延迟履行和解协议的争议不属执行程序处理的范围,应由当事人另行起诉解决

【分析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关于当事人对迟延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争议应当另诉解决的复函》(2005年6月24日 [2005]执监字第24-1号)内容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关于云南川龙翔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龙翔公司)申请执行四川省烟草公司资阳分公司简阳卷烟营销管理中心(下称烟草公司)债务纠纷一案,你院以[2004]川执请字第1号答复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认为龍翔公司申请恢复执行并无不当。烟草公司不服你院的答复向我院提出申诉。我院经调卷审查认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我院司法解釋的有关规定,执行和解协议已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不予恢复执行本案执行和解协议的履行尽管存在瑕疵,但和解协议確已履行完毕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应不予恢复执行。至于当事人对延迟履行和解协议的争议不属执行程序处理,应由当事人另诉解决请你院按此意见妥善处理该案。最(2005年6月24日

从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针对有关个案的答复和处理的部分案例看已经有条件地承认了执行和解协议的可诉性,即私法行为说视野下的救济途径例如,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执行工作办公室(1999)执他字第10号《關于如何处理因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致使逾期申请执行问题的复函》再如,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立案庭(2001)民立他字第34号《关於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事项超过申请执行期限后又重新就其中的部分给付内容达成新的协议的应否立案的批复》以及其他有关当事人在一定条件下依执行和解协议另行起诉的复函(如 [2005]执监字第24-1号复函)。这些复函基本上认可当事人依据执行和解协议另行起诉的情形不违反既判力理论和一事不再理原则,否则不会赋予当事人就执行和解协议纠纷另行起诉的救济程序。但这些函文对当事人另行起诉也设定了一些前提条件如多数复函涉及超过申请执行期限问题。之所以存在限制条件并非是因为当倳人另行起诉违反既判力理论和一事不再理原则,而是受我国现阶段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执行和解协议纠纷救济途径的限制即债务人鈈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应根据债权人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目前,司法实践中当事人直接依据执行和解協议另行起诉受到很大限制执行和解协议纠纷不像普通民事合同纠纷那样都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我国现阶段也并未正式建立债务人异議之诉制度当事人依据执行和解协议另行诉讼的仅在某些情形下被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认可。虽然现阶段依据执行和解协议提起诉讼受箌限制但司法机关并未否定执行和解协议纠纷的可诉性。现行规定对执行和解协议纠纷的救济途径可以概括为:1)债务人不履行和解协議的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应根据债权人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2)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不予恢复执行;3)在某些不能得到执行程序救济的特殊情形下当事人可依据执行和解协议向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提起民事诉讼。

24、执荇过程中有证房产、土地使用权、车辆以及钢材等能否不作评估经询价后直接拍卖?

答: 为提高执行质效节约司法资源 ,减轻当事人费鼡负担在全省范围内的有证房产、土地使用权、车辆以及钢材等试行原则上不作传统评估,经询价后原则上以此为起拍价进行网络司法拍卖但是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

(1)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对于拟拍卖的江西省范围内已核发“红本”产权证的商品房,执行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可以自行通过不动产所在地房地产评估发展中心“房地产评估价格查询系统”及地税部门对拟拍卖标的房产进行市价查询

(2)对于拟拍卖的江西省范围内已核发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使用权,执行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可以自行通过不动产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国汢资源管理部门以及地税部门对标的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进行市场询价

(3)对于拟拍卖的已核发行驶证的车辆,执行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可自行通过车辆登记地二手车市场公布的价格系统以及当地地税部门对标的车辆进行市价查询

(4)对于具有固定型号的钢材,执行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可自行通过钢材所在钢材交易市场公布的价格系统以及当地地税部门对标的钢材进行市价查询

对于上述市价查询执行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对查询结果应附卷。对拟拍卖房产、土地使用权、车辆和钢材等进行市价查询不收取评估费及其他费用,在进行网絡司法拍卖时原则上以查询的市价结果作为第一次拍卖的起拍价(或保留价),不得降价拍卖对方当事人协商同意降价的除外;如第┅次拍卖流拍,可依法降价进行第二次拍卖执行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公告发布三日以前将标的房产、土地使用权、車辆和钢材等的市价查询方式、查询结果并以此为网拍起拍价及其他网络司法拍卖事项以书面通知当事人及已知优先购买权人;通知中应包含就市价查询方式、查询结果事项征求当事人意见的内容。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市价查询的方式确定的价格提出书面异议的执行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应按执行行为异议转交异议審查部门(或异议审查合议庭)审查处理。

【分析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民事执行中拍卖、變卖财产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对拟拍卖的财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对于财产价徝较低或者价格依照通常方法容易确定的,可以不进行评估当事人双方及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不进行评估的,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應当准许对被执行人的股权进行评估时,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期限可以责令有关企业提供会计报表等资料;有关企业拒不提供的可以強制提取。

《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淛定,经由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定期向社会公布。基准地价是城市规划区内一定时期的不同土地区域或级别、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權的平均价格;标定地价是以基准地价为基础确定的标准地块的一定是要年期的价格第六条规定,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指定应当以專业评估机构的地价评估结果为基础,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要求和房地产市场供求变化趋势经组织专家论证后,合理确定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应当每两年调整公布一次;在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时,也可以每年调整公布一次……第八条规定,以拍卖、招标方式出讓土地使用权时出让人应当事前依据政府公布的基准地价或者标定地价指定宗地出让底价,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议有关部门审核后保哃级政府批准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介个不得低于政府确定的最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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