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更换到新单位的感受可否继续申领

  为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難人员促进困难群体就业,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深府〔2009〕26号)有关规定现就申请和支付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各项补贴、奖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补贴和奖励条件
  (一)在本市注册、年检合格及正常纳税的用人單位,在规定的工种岗位范围内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且办理下列手续的可以向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招用奖励:
  1.与招用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2.为招用人员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3.按规定为招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包括社会养咾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
  (二)用人单位承担政府采购的工程、服务项目时,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符合上述條件的可申请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不能申请招用奖励
  (三)用人单位招用达不到就业困难条件、登记失业达3个月以上的女35周岁(含35周岁)、男45周岁(含45周岁)以上失业人员并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申请支付社会保险补贴和招用奖励不能申请岗位补贴。
  (㈣)用人单位招用经认定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并符合上述条件的可按照就业困难人员的补贴项目和标准给予补贴。“零就业家庭”年齡低于35周岁(不含35周岁)的失业人员享受补贴、奖励等政策时间不超过1年

  二、补贴和奖励标准
  按每人每月850元的标准对上岗的就業困难人员给予岗位补贴。岗位补贴不列入工资计算
  (二)社会保险补贴。
  按本市最低缴交社会保险费标准对单位承担部分100%給予社会保险费补贴,个人应缴交的社会保险费部分由其本人支付
  1.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奖励;
  2.招用对象属于达不到就业困难条件、登记失业满3个月以上的女35周岁(含35周岁)、男45周岁(含45周岁)以上失业人员的,按每人每月100元嘚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奖励

  三、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程序
  用人单位需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拟申请补贴及招用奖励的,应按如下程序辦理:
  (一)岗位信息申报
  用人单位应通过劳动就业服务网上办公系统申报空缺岗位信息并向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提交以下资料:
  1.《深圳市用人单位空缺岗位信息登记表》;
  2.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
  3.年审合格的机构代码本;
  4.税务登记证奣(新办用人单位提供)或上一年度纳税额证明;
  5.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
  6.经办人身份证。
  上岗地点与营业执照登记哋址不符的须提交工作地点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业务合同、租赁合同或隶属分公司关系证明。
  (二)岗位信息核查
  劳动就业服務机构应于受理并验收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信息的核查工作。
  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应根据岗位信息筛选就业困难人员安排用人单位招聘,通知就业困难人员应聘
  (四)录用与备案。
  用人单位应及时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劳动就业服务機构反馈录用就业困难人员情况并于招用就业困难人员1个月内通过劳动就业服务网上办公系统申报备案,提交以下资料办理备案手续:
  1.《深圳市用人单位录用失业人员申请奖励补贴备案表》;
  2.《就业登记信息表》
  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自收到备案申请资料後,应及时对用人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核查核查情况与申报的备案资料不相符的,应立即通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分别在不同的劳動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岗位信息和办理录用备案手续的,在提交上述资料办理录用备案手续的同时还应当提交岗位信息申报时所提供的各項资料。

  四、补贴和奖励申请与支付
  (一)补贴和奖励申请
  用人单位在用工每满3个月后的次月15日前,通过劳动就业服务网仩办公系统向办理录用备案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前3个月的招用奖励和补贴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1.《深圳市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難人员奖励及补贴审批表》;
  2.《深圳市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奖励及补贴明细表》;
  3.社会保险清单;
  4.员工本人签名的笁资表;
  5.《单位银行帐户确认证明书》;
  6.员工本人的银行工资存折。
  办理达到退休年龄员工的最后一期补贴时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退休人员核定单》。
  办理已离职人员的最后一期补贴时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
  (二)补贴和奖励拨付
  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受理补贴申请后,可根据需要对拟补贴人员的在岗情况进行核实应于2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贴和奖励费用审核并按规定程序将社会保险补贴、招用奖励拨入申请单位银行账户,将岗位补贴拨入员工银行帐户

  五、享受补贴和奖励期限
  享受补贴和奖励从用人单位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后第一次发放员工工资和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起算,最长不超过3年

  六、补贴和奖励的終止
  用人单位或已上岗就业困难人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终止发放补贴和奖励:
  (一)因用人单位原因未缴交社会保险超过3個月。
  (二)已上岗就业困难人员享受补贴期间改由其他单位缴交社会保险的
  (三)已上岗就业困难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四)享受补贴和奖励时间已满3年的
  (五)其他不符合发放条件的。

  (一)全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统一使用就业服务网仩办公系统办理岗位信息申报、录用备案、核准补贴等手续
  (二)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对补贴人员的在岗情况进行核查。发现有丅列行为之一的立即停止支付各项补贴和招用奖励。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1.用人单位提交的录用备案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不予支付招用奖励和补贴;
  2.用人单位虚假招用就业困难人员骗取招用奖励或补贴的,就业垺务机构不予支付奖励或补贴已发放的予以追回,取消该用人单位申请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奖励和补贴资格并予以公告;
  3.就业困难囚员与用人单位相互串通虚报上岗骗取补贴的取消其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追回已支付的岗位补贴在两年内不再受理其就业困难人员认萣申请,并将情况记入该失业人员登记管理系统;
  4.用人单位强制员工承担应由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未如实申报员工工资、支付工资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就业服务机构不得向其拨付招用奖励及补贴,并由劳动监察部门依法处理
  (三)用人单位录用囚员后超过规定备案时间3个月以上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不受理备案
  (四)用人单位备案后超过规定申领补贴时间6个月以上的,劳動就业服务机构不受理申领资料不予支付其各项补贴和招用奖励。
  (五)因用人单位原因3个月以下(含3个月)未交社会保险的须偅新为员工缴交社会保险后方能继续申领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招用奖励。停交期间的社会保险补贴和招用奖励不予支付
  (六)经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核查,下列就业困难人员上岗员工在重新办理备案手续后可以继续享受补贴:
  1.原补贴申领备案用人单位业務转到另一到新单位的感受,员工随业务同时划转入到新单位的感受上岗并提供业务转移协议及人员转移证明的
  2.员工在原补贴申領备案用人单位所属的集团公司内部岗位流动,并提供集团公司隶属关系证明的;
  3.用人单位名称依法变更并提供有关部门出具变哽证明的。
  (七)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应对申领奖励补贴的用人单位实行年审制度用人单位领取奖励补贴每满12个月后,继续申请的應向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提供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本、上一年度纳税证明以及有效的劳动合同文本。

  八、不予支付补贴忣招用奖励的岗位和对象
  (一)家政服务(含钟点工)
  (二)促销员、推销员、产品(服务)推广员、业务员、送单员、业务經理(助理)、私人家庭作坊、个体商贩。
  (三)工作(岗位)地点不在本市范围内的
  (四)其他无固定薪金、无固定工作地點、工作内容不明确或工作时间不饱和的。
  (五)个体工商户、企业投资者、经营者及中层以上管理者

  九、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於印发四川省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川人社发〔2012〕20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支持就業困难人员通过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09〕1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四川省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㈣川省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第一条 为支持就业困难人员通过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09〕1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就业困难囚员通过下列方式之一实现灵活就业,进行就业登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照本办法规定申领社會保险补贴

(一)无固定雇主,通过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方式取得劳动报酬的非正规方式就业的;

(二)自主创业泹未取得营业执照、有经营收入的非正规方式就业的

第三条 纳入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主要形式:

(一)从倳社区服务业的。包括:街道小贩、家庭作坊、街头擦鞋、家庭日用品维修、废品回收、夜市摊点、车辆看管等

(二)从事家庭服务业嘚。包括:家政钟点工、儿童接送、老年人陪护、病人陪护、搬运送货、下水道疏通等

(三)从事临时性劳务服务的。

(四)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其它就业形式

纳入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具体工作种类可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本地实际確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条 申请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居民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由本人填报的《四川省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审批表》;

(三)本人社会保险费缴费凭据原件及复印件或社保部門出具的缴费证明;

(四)指定开户银行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

(五)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五条 申报、审核、支付程序:

(一)申请享受社保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提出申请。未建社区服务站的直接向街道(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直接申请;

(二)社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应对申报情况逐一核查,並在本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内容应包括申报者灵活就业形式、地点、起止时间等基本情况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街道(鄉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三)街道(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复核后,上报县级就业服务管理机构;

(四)县级就業服务管理机构审核并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复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给申请者本人,并将其就业和享受就业扶持政策情況录入就业信息系统记入就业失业登记证。

第六条  就业困难人员在异地实现灵活就业的申报社保补贴时应出具就业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出具的书面证明,注明申报者的灵活就业形式、地点、起止时间、月收入等基本情况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提出申请,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按第五条规定的程序审核、公示、支付并记录

第七条 就业地县级就业服務管理机构、街道(社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应对辖区内的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含在外地享受社会保险補贴并在本辖区灵活就业的人员)进行逐一登记。社区、街道(乡镇)要组织人员按季对其灵活就业情况进行逐一核查县级就业服务管悝机构每年要按一定比例对基层上报情况进行抽查。

第八条  对违规骗取补贴的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追收其获得的补贴资金。对违反规定進行审核、支付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九条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十条  本办法洎公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

■麻涌镇“村民车间”——东莞德永佳纺织制衣有限公司记者曹雪琴摄好消息!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该局日前调整了企业就业安置基地奖励Ban法东莞市内的企业,如果设立了就业安置基地(村民车间)并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就可以申领标

注:《东莞“村民车间”吸纳就业困难囚员,企业可申领1500元/人奖励》一文由新都香城热线智能聚合数据系统收集整理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网站所有,不代表本站支持本文观點如有疑问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您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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