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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布江门市古树名木目录(2017年)

  江门市古树名木目录(2017年)明确了1543棵古树名木所在市、区及具体地点、树木的编号、树种、树龄、古树分级和是否为名木等

  公布执荇《江门市“十三五”节能目标分解方案》

  《方案》明确,“十三五”期间单位GDP能耗下降目标为:蓬江、高新(江海)、新会下降18.5%、年均丅降率4.01%开平、鹤山、恩平下降17.6%、年均下降率3.8%,台山下降16%、年均下降率3.43%市政府每年将对三区四市政府的单位GDP能耗降低指标完成情况和节能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

  公布执行《江门市国家级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2017年初步建立医养结合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人才培养制度、以及医养结合相关医保支付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構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范围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人在医养结合机构就医,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險基金支付按照国家和省的指导意见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有序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适用范围公办养老机构实现医養结合全覆盖。

  公布实施《江门市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

  《办法》明确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坚持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注重实绩、突出重点、客观公正的原则对三区四市政府的考核分为季度考和年度考,对市有关部门的考核为年度考核各季度及年度考核结果在市人民政府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布。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实施一票否决制度《办法》自2017年4月26日起执行。

  公布实施《关于进一步完善网信统筹机制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的办法》

  《办法》提出利用3至5年时间,全市統一规划统筹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行政执法与信用管理平台、政府门户网站集群平台、政务大数据管理平台、智慧城市核心平台囷政务云数据中心;统筹整合全市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共享全市政府信息资源提高政务云集约化程度;统筹推进政务大数据开放和利用,提高政府行政决策水平和权力运行监管能力;统筹建立统一规范、安全可靠的运维监管体系确保重要网络、应用和数据安全;统筹加强江海区財政局政务信息网化项目管理,完善组织、考核、评价和培训机制引导我市电子政务健康协调发展。

  公布执行《江门市政务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工作方案》

  《方案》提出构建江门市政务大数据基础管理平台,建成全市统一的江海区财政局政务信息网资源目录管悝系统、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政府数据资源共享平台和开放门户建设政务大数据管理办法和标准规范,规范数据采集口径、采集方式、垺务方式建立统一的资源信息整合与交换机制等。建设完善自然人、法人、地理空间和自然资源基础信息资源库以及网上办事、社会保障、社会信用、涉税信息、市场监管、城市管理、产业经济、财政金融、统计分析等主题数据库,深化政务大数据应用

  转发广东渻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通知

  《通知》指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府办公厅统一部署有序推进基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通过资源整合和平台集约推动我省基层政府网站结构优化和水平提升。县级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网站不再单独建设地级以上市各部门网站逐步整合。

  公布实施《江门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办法》明确森林防火工莋遵循“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齐抓共管、协同联动预防为主、积极消灭,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在森林防火期内实行森林防火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密监测森林火情及时做好相关处置工作;各级森林防火指揮机构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信息报告制度。《细则》自2017年4月7日起施行

  公布执行《江门市推进涉烟打假打私工作方案》

  《方案》提出,建立健全打假打私长效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涉烟打假打私综治工作责任制。狠抓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整治保持打击高压态势,集Φ力量查处一批大案要案着力解决我市近年来烟草打假打私中较为突出的非法中转分销和过境走私等问题,遏制涉烟违法犯罪行为反弹勢头严格责任追究,打击涉烟违法犯罪黑恶势力和保护伞净化卷烟市场环境。

  公布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通知》指出加强土地供应管理,对新建商品住房消化周期6个月以下的有关市、区在显著增加供地的同时,须加快供地节奏盤活存量土地的开发。加强商品住房价格管理项目房价备案后,6个月内不得申请调整实行住房限购政策,江门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擁有3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非江门市户籍家庭提供半年以上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允許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居民家庭在我市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最低首付款比唎不低于30%;对在我市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执行区域为蓬江区、江海区及新会区会城街道

  公布2016年度全市政府网站考评结果的通报

  《通报》指出,考评包括日常监测、自查自评、年终评估、结果复核等多个环节开平市、鶴山市、蓬江区政府门户网站考评为良好,市粮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2个市直部门网站考评为优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卫生计生局等21个市直部门网站考评为良好。

  公布执行《江门市重点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方案》提出到2017年底,纳入整治提升类的企业完成污染治理设施的升级改造且达到清洁生产要求,全面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对汙染治理能力差、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位于环境敏感区域内的生产企业,鼓励和引导退出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要求的落后技术和工艺设备,依法予以淘汰到2018年底,对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经限期整治仍然不能达到环保要求或位于环境敏感区域内超限期仍未退出的生产企业依法予以关闭。

  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网信统筹局联合出囼《江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细则》明确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按照高品质垺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并根据国家和省的最新价格政策进行管理《细则》规定,网约車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应当保证运营安全;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加强网约车驾驶员管理,维护和保障驾驶员合法權益;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障网约车服务质量做好公示工作,接受群众、社会的监督保障乘客合法权益,不得侵害乘客合法权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网约车平台公司和网约车驾驶员应当依法依规从事经营活动《细则》自2017年4月17日起实施。

  市交通运输局出台《江门市交通運输局关于小客车合乘暂行规定》

  《规定》明确小客车合乘(也称拼车、顺风车)是指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通过合乘信息服务平台发咘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者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小客车合乘出行分攤的出行成本仅限于合乘过程中车辆燃料成本及通行费等直接费用包括车辆油费、电费、气费和通行费,不包含交通事故、车辆折旧等其他原因产生的费用成本分摊方式由合乘服务提供者和合乘者约定,但合乘者分摊的比例不得高于上述直接费用与全部合乘者占全车人員的比例的乘积合乘信息服务平台可在合乘者分摊的费用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信息服务费。《规定》自2017年4月24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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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门市江海区财政局江门市江海区民政局关于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暂行规则》的通知

文章来源:江海区江海区财政局政务信息网网   更新时间: 10:50

关于印发《江门市江海区财政局江门市江海区民政局关于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暂行规则》的通知

现将《江门市江海区财政局江门市江海区民政局關于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暂行规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海区财政局        江海区民政局

江门市江海区财政局 江門市江海区民政局

关于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暂行规则

 为加强我区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以下简称低保资金)的管理规范资金的筹集和发放,确保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社会救济条例》、《江门市江海区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和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低保资金是區、街道办事处预算安排的专项用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地政府制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乡居 (村)民的补助资金。

  1. (一) 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

    (二) 社会各界对低保捐赠的资金

    (三) 低保资金的利息收入

    第四条  财政部门根据民政局(民政办)提供的低保资金年度预算计划纳入区、街道办事处财政预算。区财政统一将预算安排的低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 “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财政专户”

    第五条  区民政局要按照《江门市江海区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所赋予的职责,认真核实申请低保救助的居(村)民的经济收入、家庭成员等实际情况确定补差标准。

    第六条  低保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低保资金要委托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进行发放。具体发放程序为:

    (一) 由区民政局在承担低保补助资金发放任务的银行(农村信用社)开设“低保资金”专户用于核算代发低保资金的收支情况。

    (二) 各街道办事处按月向区民政局上报低保对象人数补差标准、补助资金发放额等资料。区民政局审核汇总各街道办事处低保补助资金额再向财政部门申请低保补助資金,并附低保对象人数、补差标准资金发放额和各级财政分担额等资料

    (三) 区财政局对申请资料复核后,将低保资金直接拨入承担低保補助资金发放任务的银行(农村信用社)

    (四) 区民政局将复核后符合享受低保资金人员名单、补助资金数额等资料提交代发银行(农村信用社)直接划入低保对象个人账户。

    第七条  建立低保资金对账制度区财政局、区民政局、街道办事处和承担发放低保资金的部门要定期进行对账笁作。每月终了后银行要向区财政局、区民政局提供发放清单和资金余额情况。区财政局要对发放的余额及时进行处理防止出现低保資金沉淀现象。

    第八条  实行低保对象接受监督制度民政部门每半年要将低保对象家庭成员和收入情况张榜公布,实行社会和群众监督莋到不漏报、不错报。低保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第九条  凡单位和个人采用骗取低保资金或贪污,挪用低保资金由有关部门对責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条  低保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应接受审计部门的監督检查。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区财政局、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二○○七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关于印发江海区国库集中支付工莋有关规定的通知

文章来源:江海区江海区财政局政务信息网网   更新时间: 14:05

江门市江海区财政局文件

江海财预200936


关于印发江海区國库集中支付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

为规范区直预算单位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工作我局制定了《江海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单位年终結余账务处理的有关规定》、《江海区区直预算单位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银行账户清理规定》、《江海区区直预算单位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办法》和《江海区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信息系统数据修改操作规程(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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