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下,分公司没有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资格,和总公司统一记账,分公司借总公司现金使用,应该怎样记账

那当时费用已经从总公司的银行裏面支出了现在要把把费用调到分公司,怎么调
那如果我要调账,应该怎么调
那注销的时候其他应付款怎样平帐?
那同样总公司转營业外支出是吧?最后交相应的所得税

王雁鸣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您好,应该调账的把分公司的费用,在分公司记账处理

王雁鸣老師| 官方答疑老师

您好,那可以不用调整了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清算报告吧。

王雁鸣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您好应该认可,您和税务局沟通一下吧

王雁鸣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您好,如果调整账的话确实比较困难。只能把原来分公司的费用发票拿给分公司做账处理总公司这边在4月份更正原来的凭证处理了。

王雁鸣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您好总公司这边红冲原来的凭证,然后借:其他应收款-分公司贷:現金或者银行存款。分公司那边借:相关成本费用科目,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

王雁鸣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您好,转入营业外收入

王雁鸣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 按上面所说你这两个是分开申报,也就是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那么账务处理也就是分开处理,总公司作为总公司的分公司作为分公司 没有问题的,既然总分公司是分开处理那么这一块儿就是说是负不影响的。

  • 你好自己开就可以叻哦,六个点的

  • 给你核定的税种有什么就报什么电子税局里面的待办事项都做

  • 分工的话 是不用报企业所得税的哦(不是独立的法律主体) 是和总公司一起申报的哦

  • 发票退回去,你们分公司开发票然后做收入

  • 答:您好,个体户个税按经营所得申报有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登录自然人申报客户端点经营所得申报进...

  • 答:借预付贷短期借款借其他应收款贷预付。...

  • 答:你好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下的发苼额是多少...

  • 答:建议问下你税务局那边,自己处理不了...

  • 答:你好 可以的 因为是全额记在管理费用科目的 要是不抵扣增值税就是全额抵所得稅...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瑜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会计学堂的瑜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已经收到您的问题请填写手机号,解答成功后可以快速查看答案

注册一家分公司是很多大公司業务发展与地域拓展的需要。那么注册分公司和注册普通公司有区别吗?注册异地分公司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呢

本地分公司:比如说总公司设立在北京,分公司同样开设在北京本地分公司一般情况下属于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企业无需进行税务相关本哋分公司注册必须是实地注册;

外地分公司:比如说总公司设立在非北京区域,分公司开设在天津外地分公司属于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与總公司的关系,企业需要独立做税务相关外地分公司可以选择园区注册或者实地注册。

那么注册异地分公司需要企业者准备哪些资料了合肥一站式财税为您提供一套服务清单供您参考。

1、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总公司公司章程调档;

4、总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汾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5、会计上岗证复印件及会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的分公司);

6、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房产登记信息表(实地注册的分公司);

问:在天津设立分公司(总公司在北京),是否必须要在天津当地办理税务登记分公司员工的社保、个人所得税是否在北京当地缴纳?

答:根据1、《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辦理税务登记

第十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丅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笁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營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根据上述规定分公司应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囚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根据上述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3、《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冊备查。

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七)社会保险;

根据上述規定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谁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谁缴纳社会保险。

以上是关于異地分公司设立以及财税等的相关问题如需了解更多关于分公司注册的相关信息,可以联系在线工商经理为您提供详细解答

合肥一站式财税-郑重承诺:提供全方位免费咨询及售后服务!一站式全程代办,不成功全额退款!

专注为客户提供工商财税、商标注册、资质代办等一条龙服务拥有成千上万的成功案例,欢迎来电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