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租房签的合同是2018年8月5日到2019年2朤4日的合同中写春节前后30天不受理退房(春节是3月5日)请问房东这样的要求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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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租房签的合同是2018年8月5日到2019年2月4日的合同中写春节前后30天不受理退房(春节是3月5日),也写了合同期满如不退租则默认续約6个月我已经是住到了现在,今日房东打电话告知合同要到期了问是不是要续租,续租至少要签10个月以上的合同不然就得3月5日之前搬走,请问房东这样的要求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