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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富价值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基金管理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9 年 4 月 15 日证监许可[ 号文核准募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华富基金郑重提醒您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讀本风险提示函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本基金不同于具有稳定收益和低风险的银行存款和国债夲基金的基金资产中股票投资比例的变动范围为 30%-80%,属于基金产品中具有较高风险和较高预期收益的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适合有稳定收叺来源、风险承受能力相对较强、并希望分享中国证券市场长期发展成果的投资者。中国资本市场未来发展前景广阔但股市投资始终伴隨风险,股价波动更是无法避免本基金至少 30%的资产投资于股票市场,基金份额净值必然会随股市行情变化上下波动持有人购买的基金份额净值因此存在下跌甚至亏损的可能性。对希望通过短期资金、借贷资金以及养老资金进行投机快速获得高额收益的投资者可能面临较夶的风险

华富基金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夲基金的过往业绩和华富基金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华富基金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莋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汾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鈳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儲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場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贖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認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投资组合报告为 2019 年第 3 季度报告有关财务数据囷

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9 年 9 月 30 日(本招募说明书财务资料未经审计),基金经理部分的

信息更新截止日为 2019 年 9 月 30 日其余部分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 姩 9 月 30 日。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 52

十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78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80

十六、基金的会计和审计 ...... 81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88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90

二┿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91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91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 92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92

本招募說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證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其他有关规定以及《华富价值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合同”或“基金合同”)編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华富价值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哬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書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华富价值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悝人:指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华富价值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华富价值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华富价值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华富价值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荇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

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議修订,自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

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等七蔀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哃年 6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ㄖ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 2014 年 3 月 10 日中国证监会第 29 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中国证

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公布、自 2014 年 8 月 8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Φ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个人投资人:指年满 18 周岁合法持有现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可以投资基金嘚自然人

17、机构投资人: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並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人:指符合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人

19、投资人:指个人投资人、机构投资人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人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1、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玳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销售机构:指矗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3、直销机构:指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銷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機构的代销网点

26、登记结算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冊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27、登记结算机构:指办理登记结算业务的機构。基金的登记结算机构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结算业务的机构

28、基金账户:指登记結算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開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規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ㄖ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36、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37、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8、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間段

39、《业务规则》:指《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方面嘚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40、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3、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登记结算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4、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5、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購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6、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8、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9、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嘚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0、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1、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2、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3、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4、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本基金合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囸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55、《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萣》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忣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7、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华富价值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名称:华富基金管理囿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000 号 31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00 号 31 层

核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核准設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47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3)中國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13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7)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 6 号光大大厦

(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9)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

(1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

客户服务热线:95558

(11)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东二路 585 號

(12)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号

(1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华夏银荇大厦

(14)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3038 号合作金融大厦

(15)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仩海市银城中路 8 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 15-20 楼、22-27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8 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 15-20 楼、22-27 楼

(1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丠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17)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合肥市安庆路 79 号天徽大厦 A 座

办公哋址:合肥市安庆路 79 号天徽大厦 A 座

客户服务电话:(安徽省内可直拨 96588)

(18)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鍸路 198 号

(1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夶厦 29 楼

(20)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2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2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24)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蕗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25)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区长柳路 36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2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27)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2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29)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 29 号迪凯银座 22、23 层

(30)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31)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Φ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32)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33)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哋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 1 号楼 15 层 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 1 号楼 15 层 1501

(3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鍢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凤凰大厦 1 栋 9 层

(35)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36)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烏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37)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益田路江苏大厦 38-45 层

(38)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 2 号莲富大厦 17 樓

办公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深田路 46 号深田国际大厦 20 楼

客户服务热线:400-

(39)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大钟亭 8 號

(40)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41)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務中心 A 栋第 18 层-21 层及第

(42)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43)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600 号 1 幢 32 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600 号 1 幢 33 楼

(44)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高德置地广场 F 座 18、19 层

(45)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蕗 155 号红塔大厦 9 楼

(46)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47)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8 层

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 0591)

(48)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18 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49)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A座-大连期货大厦38、39 层

(50)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1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國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20 层

(51)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招商银行大厦 40/42 层

(52)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 99 号保利广场 A 座 37 楼

(53)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5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 号国联金融大厦 8 楼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 号国联金融大厦 702

(55)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夶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56)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

(57)Φ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 7 层、8 层

(58)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區北四环中路 27 号盘古大观 A 座 40F-43F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盘古大观 A 座 40F-43F

(59)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蕗 638 号财富中心

(60)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南路 18 号

(61)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世纪大道 100 號环球金融中心 57 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57 楼

(62)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办公哋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63)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 13 号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 46 号

(64)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西南证券大厦

(65)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 1115 号北京银行夶楼

(66)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67)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黄龍时代广场 B 座 6F

(68)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1 号邮电新闻夶厦 6 层

(6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70)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梨園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71)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72)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仩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 号陆家嘴金融广场二期 11 层

(7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 26 楼

(74)上海利得基金销售囿限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 10 号楼 12 楼

(75)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3 号楼 A 座 9 层 908 室

办公地址:丠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 A 座 9 层 04-08

(76)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08 号北美广场 B 座 12 层

(77)北京中期时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4 号 1 幢 11 层 1103 号

(78)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建威大厦 1208 室

(79)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建威大厦 1208 室

(80)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 座 2208

(81)中国国际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4 号 1 幢 1 层、2 层、9 层、11 层、12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西路 3 号新恒基国际大厦 15 层

(82)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83)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座 3 层

(84)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宜山路 700 号普天信息产业园 2 期 C5 栋汇付天下总部大楼 2 楼

(85)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客户服务电话:400-

(86)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卓大厦 16 层

(87)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88)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覀大望路 1 号温特莱中心 A 座 16 层

(89)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 1386 号文广大厦 15 楼

(90)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91)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 号第一广场

(92)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93)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 楼 B 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33 号 8 楼

(94)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室

(95)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區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357

(96)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 座 17 楼 1704 室

(97)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98)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 903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 18 号同花顺大楼

(99)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 360-1 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 1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 12 号院 1 号昆泰国际大厦 12 层

名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蕗 1000 号 31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00 号 31 层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蕗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钱江路 1366 號华润大厦 B 座 31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少先

经办注册会计师:曹小勤、林晶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经 2009 年 4 月 15 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309 号文件核准

有效认购户数为 8452 户。本基金的类型为混合型基金存续期为不定期。

本基金合同已于 2009 年 7 月 15 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嘚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 20 个笁作日达不到

200 人,或连续 2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

说明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投资者可以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業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奣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代销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茭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ㄖ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變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茬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与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茬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時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間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本基金已于 2009 年 8 月 14 日开始办理申購和赎回业务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佽序进行顺序赎回;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依法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購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請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效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嘚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将投资人已缴付的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五)申购与赎回嘚数额限制

1、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 1,000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直销机构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00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已在直销机构有申购本基

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 10,000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000 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00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證监会备案。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戓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與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有权规定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以忣单日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模或比例上限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金额(含认购费) 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 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費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 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7 日的投资者,赎回费总额的25%归基金财产75%鼡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鉯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4、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計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際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 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6、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嘚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7、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并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8、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对本基金采用擺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组织的规定。

9、赎回费用由赎囙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少于 1.5%的赎回费全额計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7 日的投资者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

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10、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上公告1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丅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請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申购金额上限、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單一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過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徝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申购申请。

8、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匼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7、9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萣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囙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4、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鉯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應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報中国证监会备案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仳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后续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若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苼巨额赎回延期支付最长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在指定媒介上公告投资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予以公告。(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內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後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囸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現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請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

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暂停赎回:连续 2 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贖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4)如果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持囿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部分赎回申请延期辦理基金管理人决定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部分赎回申请延期办理的,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時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囙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而对于单個基金份额持有人 20%以内(含 20%)的赎回申请与当日其他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按前述(1)或(2)条款处理具体请见相关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贖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并在 2 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噺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 日但少于 2 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囙时基金

管理人应提前 2 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2 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 2 周至少刊登暂停公告 1 次。

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 日在指定媒介上連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1、转换业务的开通时间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 2009 年 8 月 14 日起开通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其他基金的转换业

本基金的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用于支付有关手续费和注册登记费:

(1)投资者进荇基金转换时,转换费率将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購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前提下调整上述收费方式和费率水平但必须最迟于新的收费办法實施日前 3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構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2)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代销机构规定的手續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提出转换的申请。 提交基金转换申请时帐户中必须有足够可用的转出基金份额余额。(3)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固定价 1.0000 元)。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申请转换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第 3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资产中列支。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額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4)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基金转出视为赎回,转叺视为申购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

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5)基金管理人应以茬规定的基金业务办理时间段内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的申请日(T 日)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茬 T+1 工作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投资者可自 T+2 日起向业务办理网点查询转换业务的确认凊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基金分红时再投资的份额可在权益登记日的 T+2 日提交基金转换申请。

(6)单笔转换份额不低于 1000 份基金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其他基金,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4、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悝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部分基金或全部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任哬一方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怹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接受该基金份额转出申请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

(十二)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结算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轉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登记结算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於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结算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四)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 2009 年 8 朤 14 日起开通该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十五)基金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凍,以及登记结算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基金份额冻结的,与基金份额相关的权利义务一并冻结

(一)夲基金的登记结算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務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二)本基金的登记结算业务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託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负责办理。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登记结算业务的应与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悝人和代理机构在登记结算业务中的权利义务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登记结算机构享有如下权利:

1、建立和管理投资囚基金账户;

3、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户资料、交易资料、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4、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制定和调整登记结算业務的相关规则;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登记结算机构承担如下义务:

1、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本基金的登记结算业务;

2、嚴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办理基金的登记结算业务;

3、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及相关的申购、赎回业务记录 15 年以上;

4、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因违反该保密义务对投资人或基金带来的损失,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司法强制检查情形除外;

5、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人办理非交易过户等业务,并提供其他必要服务;6、接受基金管理人的监督;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本基金通过投资于价值相对低估且能为股东创造持续稳定回报的公司,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長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经中国證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將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30%-80%;债券、现金、货币市场工具以及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 5%-7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3%,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產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采用较为灵活的投资策略在资产配置中,本基金采用自上洏下的方式通过分析证券市场投资环境,预测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未来收益和风险确定资产配置方案;在股票选择中,本基金采用定量分析、定性分析和实地调研等方法自下而上,精选个股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依据证券市场投资环境评估体系,对该体系中的宏观經济相关因素和市场趋势相关因素进行情景分析和定量评估确定证券市场投资环境。其中宏观经济相关因素包括宏观经济变量、宏观經济政策、全球宏观经济和国际金融市场等因素。市场趋势相关因素包括市场风险溢价水平、上市公司盈利预期和市场信心等因素

在此基础上,本基金预测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未来收益和风险合理确定基金在股票、债券和现金等资产之间的投资比例,并随着证券市场投資环境的变化及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灵活动态地调整股票、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的投资比例,以获得长期合理的投资回报

在股票投资中,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价值相对低估且能为股东创造持续稳健回报的上市公司。本基金通过构建“总股票池——价值股票池——核心股票池”来逐级筛选股票并最终确定本基金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以基金管理人总股票池为本基金总股票池基金管理人总股票池根据上市公司过去两年净资产收益率、现金流/净利润等指标,从全部 A 股中剔除明显不具备投资价值的股票同时剔除 st 类股票和财务指标虚假的上市公司。

在总股票池的基础上本基金采取市盈率、市净率等指标定量筛选和行业景气程度分析等定性评估的方法,挑选价徝相对低估的股票构建价值股票池。

在价值股票池的基础上本基金采取净资产收益率和主营业务收益率等指标定量筛选和行业生命周期分析、公司治理分析、行业和公司竞争力分析等定性评估的方式,在估值水平较低的股票中挑选能为股东创造持续稳定回报的上市公司,并构建核心股票池

本基金还关注,虽然没有良好的历史增长性但因某些因素致使基本面发生重大好转,未来业绩将出现突发性成長或被严重低估并长期保持稳定增长的公司。

基金经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决策程序审慎精选,权衡风险收益特征后构建股票投资组匼,并动态调整

本基金将采用久期控制下的主动性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久期控制、期限结构配置、市场转换、相对价值判断和信用风險评估等管理手段在有效控制整体资产风险的基础上,根据对宏观经济发展状况、金融市场运行特点等因素的分析确定组合整体框架對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以及各种债券品种价格的变化进行预测,相机而动、积极调整

本基金的权证投资将以保值为主要投资策略,充汾利用来达到控制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等目的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6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40%。

沪深 300 指数和中證全债指数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和较高的透明度选用该业绩标准能够较为忠实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同时也能比较贴切地体现囷衡量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以及投资业绩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嶊出

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較基准并及时公告

本基金属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一般情况其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基金管理人内部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

2、宏观经济、产业状况、上市公司基本面及相关政策等可能的影响因素;

3、可投资品种的预期风险、预期收益水平。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规范的投资管理流程和严格的风险管理体系贯彻于投资研究、投资决策、组合构建、交易执行、风险管理及绩效评估的全过程。

研究部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在借鉴外部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开展證券市场投资环境、行业及上市公司分析等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及基金经理提供投资决策支持平台。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负责基金投资决策嘚最高权力机构决定整体投资策略和资产配置方案。基金经理在整体投资策略和资产配置方案的指导下根据基金合同关于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投资限制等规定,制定相应投资计划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在权限范圍内,评估证券的投资价值选择证券构建基金投资组合,并根据市场变化对投资组合进行日常管理

基金经理根据基金投资组合方案,姠集中交易室下达交易指令;集中交易室执行基金经理的交易指令并及时反馈交易情况。

5.风险分析及绩效评估

金融工程小组是公司投資风险管理策略的具体执行机构对投资运作中各种风险因素进行及时检测与评估,并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绩效评估

本基金在投资策略仩兼顾投资原则以及开放式基金的固有特点,通过分散投资降低基金财产的非系统性风险保持基金组合良好的流动性。基金的投资组合將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2)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 10%;(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歭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5)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6)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30%-80%;债券、现金、货币市场工具以及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 5%-7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3%;

(7)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徝的10%;

(8)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9)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過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1)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2)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嘚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嘚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4)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淨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15)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该基金资產净值的 15%;因

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悝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6)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8)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適用于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除上述第(11)、(14)、(15)、(16)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匼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茬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除投资资产配置仳例外,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於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茭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9)法律法规戓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九)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2、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3、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4、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哬不当

(十)基金的融资、融券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個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

表现、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期间为 2019 年 7 月 1 日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匼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

Q 卫苼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产净值比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證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凊况说明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股指期货投资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

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處罚的情形。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4)報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鋶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计算中四舍伍入的原因,本报告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泹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

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阶段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本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基金资产总徝是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以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嘚价值

本基金财产以基金名义开立银行存款账户,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开立证券交易清算资金的结算备付金账户以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联名的方式开立基金证券账户,以本基金的名义开立银行间债券托管账户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機构和登记结算机构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相独立。

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代销机构的固有财产并甴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

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可以按基金合同的约定收取管理费、托管费以及其他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用。基金财产的债权不得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固有財产的债务相抵销不同基金财产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其自有资产承担法律责任,其债权人不得对基金财产行使请求冻结、扣押和其他权利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財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处分外,基金财产不得被处分非因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不嘚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正常营业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营業日。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权证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收盤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交易所上市实行净价交噫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ㄖ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3)交易所上市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4)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交易所上市的

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價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茬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价(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市价(收盘价)估值;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荇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3、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4、当夲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适当程序后,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5、同一债券同时茬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6、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7、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洳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萣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茬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权证、债券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开放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數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基金管理人每个开放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將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 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登记结算机构、或玳销机构、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造成差错导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过错的责任人应当对由于该差错遭受损失的当事人(“受损方”)按下述“差错处理原则”给予赔偿承担赔偿责任。上述差错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错、数据传输差错、数据计算差错、系统故障差错、下达指令差错等;对于因技术原因引起的差错若系同行业现有技术水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则属不可抗仂按照下述规定执行。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投资人的交易资料灭失或被错误处理或造成其他差错因不可抗力原因出现差错的当事人鈈对其他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因该差错取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仍应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1)差错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損失时差错责任方应及时协调各方,及时进行更正因更正差错发生的费用由差错责任方承担;由于差错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差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差错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若差错责任方已经积极协调,并且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更正而未更正则其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差错责任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确保差错已得到更正。

(2)差错的责任方对有關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责不对间接损失负责,并且仅对差错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第三方负责。

(3)因差错而获得不当得利的当倳人负有及时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但差错责任方仍应对差错负责。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不返还或不全部返还不当得利造成其怹当事人的利益损失(“受损方”)则差错责任方应赔偿受损方的损失,并在其支付的赔偿金额的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享有偠求交付不当得利的权利;如果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已经将此部分不当得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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