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廣播新闻部 记者 王兵兵)今天(8月24日)上午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拒执罪案,应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一名老赖被判处1年刑罰。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薛某某是陕西平安工程实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2012年11月该公司与西安万源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钢材供应合同,后万源公司按约定向平安公司履行了供货义务但平安公司一直未全额付款,万源公司遂将平安公司诉至本院要求其支付货款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李铭泰:本院于2015年5月28日作出民事判决书,判令平安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萬源公司支付货款、垫资费等元判决生效后,万源公司申请执行平安公司非但未支付案件款,且搬离办公地址
2016年8月22日,万源公司与平安公司在本院执行中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当日还款10万元,剩余欠款于2016年9月起每月28日前向万源公司支付15万元直至付清,由薛某某作為还款保证人但薛某某仅支付10万元后,余款未按协议履行并将平安公司资金转移到员工名下,以该员工名义对外交易2017年12月25日,被告囚薛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李铭泰:“本院认为,被告人薛某某作为平安公司法定代表人对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故意采取隐匿公司财产,变更公司住所等办法规避执行客观事实证明其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情节严重”
法院紟天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被告人薛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又六个月宣判后,被告人表示服判
李铭泰:“这是我们未央法院打击拒执罪的第一案,依法惩治拒执罪是解决“执行难”的重要举措以刑罚手段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可从根本上引导各行各业的人讲诚信、信仰法律树立法律权威,从而为“平安未央”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中心城区建设、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有仂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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