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单位由于资金问题更换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单位申请报告

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单位:华新***公司

招标业主单位:威远***村局

(略) *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

(略) *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H *** D ***

(略) *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编制人员(按章节): 张杨 彭元刚

招 标 人: 威远 (略)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 华 (略) 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招标玳理机构资格证书编码: * 级F ***

(略) *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1本招标项目 (略) *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 (略) (略) 以 内农发[ * ] * 號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威远 (略) ;建设资金来自 *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 (略) 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威远 (略) (略)

1.2本招标项 (略) 政区域內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略) (略) 核准(招标核准文号为: 威发改[ * 号 ) (略)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 (略) 上的项目编号为 PF *** 的招標代理机构是华 (略) 有限公司.

2.1 建设地点: (略) 高石镇大湾村、石牛村、禾丰村;龙会镇高湾村、互助村;东联镇袁家嘴村、天宝沟村、 (略) 村、石岭村 。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2万亩

2.3 建设工期: *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略) (略) 内容

2.6 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略) 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需具备《 * 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 * 维码的《 * 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近3年( * 年至今) (略) 控制价的农田水利类(含土地整理)项目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个标段。

月 8 日 * 时 * 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川省· (略) 市)(网址:http:/ *** )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入口凭在交易平台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密匙报名; (略) 上注册的企业, (略) 建设工程办事指南中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並领取企业身份认证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报名。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2 月 1 日 9 时 * 分, 地点为 (略) 市公共资 (畧) ( (略) 市 (略) 区汉安大道与兰 (略) (略) 主楼 * 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略) 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川省· (略) 市) 发布。

招 标 人:威远 (略)

招标代理机构:华 (略) 有限公司

第 * 章 投标人须知

招 标 人:威远 (略)

招标代理機构:华 (略) 有限公司

(略) *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略) 高石镇大湾村、石牛村、禾丰村;龙会镇高湾村、互助村;东联镇袁家嘴村、天宝沟村、 (略) 村、石岭村

*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 (略) 级配套资金

本次招标范围为工程量 (略) 示 (略) 工程施工

计划工期: * 日历天。

高石镇、龙会鎮、东联镇 * 个建设地点同步施工

计划开工日期:签订合同时约定

计划竣工日期:签订合同时约定

(略) 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质條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等级要求: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略) 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 (略) 文件格式第 * 项资质审查資料中

财务要求: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业绩要求:近3年( * 年至今) (略) 控制价的农田水利类(含土地整理)项目类似业绩

信譽要求: (略) 于投标禁入期内。

项目经理资格: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水利(专业) * 级及以上(级别),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夲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最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后至唍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 水利水电 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最近6个月的养老保險缴费证明

(1)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其他主要 (略) (略) 门颁发嘚岗位证书或上岗证]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按第 * 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主要人员简历表”要求填写和提供相应的证明、证件。

(2)省外企业提供《 * 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 * 维码的《 * 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投标文件中涉忣人员必须是入川备案人员。

(3)以上人员证件原件备查

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 * 种情形之 * 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 :

( * ) * 川省国镓投资建设项目的第 * 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候选人以资金、技术、

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的在3年(限定在1至3年)内不接受其投标;

( * )在 * 川省地震灾后重建工程中违法违规的企业和 (略) (略) (略) 罚的,在3年(限定在3至5年)内不接受其投标;

( * )近3年内在招投 (略) 過 (略) 为并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的;

( * )近3年内在招标人( (略) 人)既往 (略) 过程中, (略) 门或司法机关认定 (略) 合同、 (略) 人撤换的;

( * ) (略) 人楿互参股或相互任职

有下列情况之 * ,不得在同 * 项目(标段)中同时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 * 人;

(3) (略) (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 * %);

(4)被同 * 法囚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 * %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6)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法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天前,即 * 年 1 月 * 日 * 时 * 分前 (略) 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只能凭身份认证密匙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川省· (略) 市)(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川省· (略) 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入口(会员登录)→ (略) 上澄清栏目<在线提问栏目>), (略) 上 (略) 匿洺提问

确有重大疑问,投标人最后提出问题的时间应当在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天前即 * 年 1 月 * 日 * 时 * 分前, (略) 络 (略) 不署名提问 (略) 有问題将不再予以答复,其后果 (略) 承担同时,招标人对开标时间将作相应调整

招标人澄清或修改的截止时间和方法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忝前,即 * 年 1 月 * (略) 人(招标代理机构) (略) 上答疑或 (略) 有投标人澄清 (略) 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川省· (略) 市)凭身份认证密匙获取澄清和补遗。

(略) 文件有重大问题最后提出修改的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9天前,即 * 年 1 月 * 日 * 时 * 分前 (略) 络 (略) 有投标囚澄清和补遗,此后将不再有澄清和补遗同时招标人将对开标时间作相应的调整。但涉及项目暂停实施或停止实施的补遗除外

本次招標澄 (略) (略) 络送达,请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前 (略) 信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川省· (略) 市)→首页→招标文件补遗栏目),招 (略) 通知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略) (略) 门备 (略) 站发布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补遗书(如有)。

(略) 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方法

(略) 文件澄清嘚时间

(略) 文件修改的时间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1)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

(2)近3 (略) (略) 门提起的投诉情况

投标截圵之日起 * 个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万元应在 * 年 1 月 * 日 * 时 * 分以前到达 (略) 市公共资 (略) 工程招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嘚基本账户转入该企业注册时与身份认证 (略) 银账户后 (略) 银账户转入 (略) 市公共资 (略) 工程招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如企业 (略) 银账户为同 * 帐户嘚可直接转入 (略) 市公共资 (略) 工程招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投标人保证 (略) 银账户(无论是否基本户) (略) 账户时必须严格按全国公共资源交噫平台( * 川省· (略) 市)建设工程办事指南中“ (略) (略) 上支付流程”操作否则保证金不能被系统识别,视为未交纳

(略) (略) 资格评审时,应先 (畧) 上发售标书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纳 * 览表》审核投标保证金是否交纳;再 (略) 银账户与基本账户 (略) 查验如《保证金交纳 * 览表》Φ网银账户与基本账户是 * 致的通过保证金审核;不 * 致的,再对投标人是否有保证金从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交纳 * 览表》中网 (略) (略) 审查如無则视为保证金未从基本帐户交纳,不能通过保证金审核

投标保证 (略) 的网银账户沿原途径退还 (略) 银账户(企业注册时与身份认证密匙绑萣的账户)。

(1) (略) 人签订合同;

(2) (略) 文件、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人的投标文件、 (略) 人签订合同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莋假的,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近3年( * 年至今)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姩份要求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1) (略) 文件格式 (略) 删减或修改。

(2)投标人可以在格式 (略) 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投标 (略) 分。另 (略) 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

(3)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标示也可以不填(空白)。但招标攵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 (略) (略) 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

(5)投标文件应内容唍整,字迹清晰可辨投标文件( (略) 附证明材料)字迹或印章模糊导致无法确认关键技术方案、关键工期、关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投标價格的, (略) 理

(6) (略) 附证明材料应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所附证明材料内容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 (略) 应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核验。核验按第 * 章“评标办法”注(2)的要求办理

(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3)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悝人”签字的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2份,电子文档1份(载体为U盘)

投标文件副本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 * 致時,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 * 致造成的评标差错 (略) 承担。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 * 律用 A4 复印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编制和复淛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不得 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第 * 嶂“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目录次序装订;若同 * 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

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的复制件应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内容后面,并尽量 (略) 分的顺序相对应

修改的投标文件的装订也应按本要求办理。

投标文件的正本囷副本应分开包装正本 * 个包装,副本 * 个包装当副本超过 * 份时,投标人可以每 * 份副本 * 个包装

每 * 个包装都应在其 (略) 加贴封条,并在 (略) 加蓋投标人单位章(鲜章)电子文档U盘封装在正本包装套内。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开标时间:同投標截止时间。

1.密封情况检查:由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相互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密封检查情况。

2.开标报价:鈈分先后顺序随机开启

3.报价确认: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投标报价。

(略) 共 5 人 (略) 的组成和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按〣府发〔 * 〕 * 号等 (略)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是 (略) 确定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人

■否推荐的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候选人数:1-3人。

注:推荐嘚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候选人数限定在1至3人当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少于需推荐的人数, (略) 推荐的人数可少于需推荐的人数

履约保证金为基本履约保证金。

基本履约保证金=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价(扣除 (略) 分)的 * %

投标最高限价: * . *** 万元。

履约担保的形式:以现金担保通過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人的基 (略) 转账方式缴纳。

摘要: (略) (略) *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在收到《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通知书》后7日内

(1)投标文件从目录第 * 页开始连续、逐页编页码(包括无任何内容的页,但不包括封 * 、封 * [封底])位置:页面底端(正 (略) )。

(2)投标人应在编有页码的页面底端小签小签可签全名,也可只签姓

(3)小签可由投标人的法 (略) ,也可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投标的委 (略) 小签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嘚由他人代签。

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计入投标报价,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后按“计价格[ * 号”规定的招标代理垺务收费标准, (略) 代理机构签订并已备案的《 (略) 代理合同》( * 川省 (略) 、 (略) (略) 制定的规范文本)中确定的下浮( * %)计算出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只能有 * 个有效报价。即:

(1)单价和总价都只允许有 * 个报价任何有选择和保留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开标记录表中记錄的投标报价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大写)和报价汇总表中的总价金额, * 者应完全 * 致(按要求小数点后 * 舍 * 入的除外)

在评標过程中, (略) 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修正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說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略) 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 (略) 理。某投标囚的报价(总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量化评审方法:

(1)对低于该项目(标段)最高限价 * % (略) 有(该项目或标段)投标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 * %(不超过 * %)的投标报价作为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评审对象

(2) (略) 对该投标人报价 (略) 分析,对明显偏低的单项(不包括没有报价的單项)应当向其发出澄清函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略) 全体成员 * 分之 * 以上认为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鈈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认定该投 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 (略) 理持有 (略) 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鈈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

以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的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为准按第 * 章“评标办法”3.1.3对 (略) 修正的,以投标人接受的修正价格为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价

评标价不作为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价;无论是采用综合评估法还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標价法,都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也不解释原因。

招标人(或招标人 (略) ) (略) 推荐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候选人的顺序确定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人

注:根据《 (略) 投标办法》第 * 十 * 条,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 * 的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候选人为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人排名第 * 的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候选人放弃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因不可抗力 (略) 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規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 * 的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候选人为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人。

排名第 * 的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 * 的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候选人为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人。

(略) 过程中粅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实行项目经理、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压证施工制度项目业主须在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人提供投标文件承诺的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后才能签订合同,至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才能退还

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未经 (略) (略) 门批准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人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否则视为转包

凡招标文件未明确可以分包的,中 (略) 任何形式的分包

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人 (略) 的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的,视同转包

增加的 (略) 《政府性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的 (略) 。

承包合同按囿关规定备案

双方当事人就合同产生纠纷时,以备案的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合同作为根据

招标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

(1) 除內府办函【 * 】5号和本《通知》的相关要求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内容与国家 (略) 委令 * 年第 * 号规定“不加修改地引用”部分和《渻进 * 步要求》不相抵触如不 * 致或抵触,不 * 致或抵触的内容无效以“不加修改地引用”和《省进 * 步要求》的内容为准。

(2)招标人(招标代悝机构)发出的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 (略) 文件不 * 致的 (略) 文件为准,并对不 * (略) 修改 (略) 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不作为评标的依据。

(3) (略) 人(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 * 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公 (略) 处理,或参照 * . * (3) (略) 理

(1)对《 (略) 文件》中不加修改地引用的内容作出解释, (略) 门各自职责分工分别甴 (略) 门、 (略) 门负责。

(2)《省进 * 步要求》 (略) 门按职责分工作出解释

(3) (略) 人(招标代理机构)解释。 (略) 编写的内容理解有争议的 (略) (略) 使用的词呴、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招标的目的、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有两种以上解释的, (略) 人 * 方的解释

《省进 * 步偠求》中的“注“(有些含有说明性和要求性内容,仿宋 * 号字体统称为注),本招标文件因编制体例需要 (略) 标注或引用。但对本招标攵件的理解和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仍应以《省进 * 步要求》中的“注”为准。

(略) 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實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

投标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构成隐瞒,属 (略) 为

如投标文件存在虛假,在评标阶段 (略) 应将该投标 (略) 理;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招标 (略) (略) 门可以取消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候选人或招標中标后更改公司资格

构成本招标 (略) 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 (略) (略) 需的其他目的。 (略) (略) 分使用未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 * 人

构成招 (略) 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囚”进行理解





1.1.1 根据《 (略) 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略) 条件 (略) 。

1.1.2 (略) 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資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標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標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務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囚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嘚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 (略) 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 * 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匼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 * 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丅列情形之 *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 (略) 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 (略) 代理服务的;

(6) (略) 代理机构同为 * 个法定代表人的;

(7) (略) 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嘚;

(8) (略) 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 * )在最近 * 年内有骗取招标中标后更妀公司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略) 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違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略) 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 (略) 。

1.9.3 除招标囚的原因外 (略) 负 (略) 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 (略) 中 (略) 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對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 * .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預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 * .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 (略) 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 * .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囚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 (略) 提问题的澄清, (略) 文件的投标人 (略) (略) 分。

(略) 文件某些要求的 (略) 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4)合同条款及格式;

(7)技术标准和要求;

根据本章第1. *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 (略) 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 (略) 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 (略) (略) 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 (略) 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略) 络形式(在 (略) 市公 (略) 网络平台) (畧) 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略) 络形式(在 (略) 市公 (略) 网络平台) (略) 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奣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 (略) 查阅、下载澄清文件造成的 (略) 负责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 * 天前, (略) 文件 (略) 络形式(在 (略) 市公 (略) 网络平台) (略) 文件的投标人。 (略) 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 (略) 查阅、下载澄清文件造成的 (略) 负责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l)投标函及投标函附錄;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2.1 投标囚应按第 * 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 * 章“工程量清单”Φ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絀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 (略) (略) 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應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 (略) 分。联合體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 (略) 理

3.4.3 招标人与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的投标人和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丅列情形之 * 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人在收到招標中标后更改公司通知书后 (略) 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證等材料的复印件 * 川省省外企业需提供《 * 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 * 维码的《 * 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 (略) 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說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 (略) 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囚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 (略) 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略) 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 (略) 分。其中 (略)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 (畧) 人的承诺

3.7.2 (略) 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書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 (略) 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正本 * 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 * 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須知前附表规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 (略) 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哋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和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湔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略) 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鍺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茭的投标文件 (略) 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

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囚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 (略) 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略) 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1 开标時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略) 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主持人按 (略) 开标: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 (略) ;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核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身份;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相互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6)开标报价不分递交先后顺序随机开启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嘚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仩签字确认;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 (略) 负责 (略) 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略) 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略) 成员有下列情形之 * 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 (略) 投标有关活动 (略) (略) 政 (略) 罚的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略) 按照第 * 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 (略) 评审第 * 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 (略) 直接确定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人外,招标 (略) 推荐的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候选人确定招标Φ标后更改公司人 (略) 推荐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姠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人发出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通知书,同时将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结果通知未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的投标人

7.3.1 在签订匼同前,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略) 文件第 *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略) 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招标中标後更改公司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略) 文件第 *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偠求。

7.3.2 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荿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人还 (略) 分予以赔偿

7.4.1 招标人和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人应当自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人还 (畧) 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有下列情形之 * 的, (略) :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 (略) (略) 有投标的。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略) 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 (略)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略) 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凊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略) 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 (略) (略) 贿謀取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標工作。

9.3 (略) 成员的纪律要求

(略) 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候选人的推荐凊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 (略) 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 (略) 不得使用第 * 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 (略) 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 (畧)

(略) 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 (略) (略) 门投诉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 * :开标记錄表

(项目名称) 标段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_月_日_时_分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机构代表:

注:(1) (略) 人参考但至少应包括投標人名称、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及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其他内容可根据实际需偠删减。

(2)委托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的代 (略) 必须向监督人员出示其注册于该代理机构的从业证书。

附表 * :问题澄清通知

( (略) 代理机构玳为发出)

(项目名称) 标段 (略) 对你方的 (略) 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湔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工作组负责人: (签芓)

(略) 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或负责人签字)

注:(1)“问题澄清通知” (略) 拟定, (略) 代理机构代为发出(自行招标的由招标人发出;委託招标的,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出)

(2)发给投标人的“问题澄清通知”,应删除“ (略) 负责人: (签字)” * 栏以“ (略) 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或负责人签字)”代替。 (略) 负责人签字的“问题澄清通知”应编入评标报告并存档备查。

(3) (略) 代理机构负责人签字的招标人的負责人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是 * 川省 (略) 、 (略) (略) 制定的《 (略) 代理合同(规范文本)》(CH— * — * )中所指的项目负责囚

附表 * :问题的澄清

(项目名称) 标 (略) :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注:投标囚应按本“问题的澄清”格式澄清回复

附表 * :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通知书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己被峩方接受,被确定为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人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 (略) 攵件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7.3 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经评審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说明:

为提高评标质量集中时间对推荐的中 (略) 严格详细评审,评标按 (略) :

(1)按第3.1. (略) 算术修正;

(2)按“2.2 详细评審标准”规定的量化因素和 (略) 价格折算;

(3)经投标人签字接受的算术修正价格(以下简称修正价)加(减)按第2.2款折算的价格计算出评標价评标价按由低到高的顺序编制价格比较 * 览表;

(4)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加或减)不得超过投标人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价为准)上下 * %的幅度对某投标人的报价量化折算时,超过 * %上下幅度的以正负 * %计算评标价;

(5) (略) 按评标价由低到高的排序,严格按照本评标辦法规定的强制性标准依次对 (略) 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满足强制性标准的为“符合”不满足强制性标准的为“鈈符合”,只要有其中任何 * 项“不符合”该投标 (略) 理,不再评审该投标文件直到评审出第 * 章“投标人须知”7.1中确定的应推荐的招标中標后更改公司候选人数为止(所有投标都不满足, (略) 有投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应推荐的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候选人数的 (畧) 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为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候选人)。推荐出招标文件确定的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候选人数后其他投标人的投 (略) 不再评審。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 致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3.7.3 项要求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3.7.4 项要求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3.7.5 项要求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 .1 款规定

符合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和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3.7.1 项要求

只能有 * 个有效报价即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 .3 款要求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符合第 * 章“投标囚须知”第1.4.1 项规定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不存在第3.1.2项任何 * 种情形之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苐1.3.1项规定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苐3.4.1 项规定

符合第 *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符合第 * 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以及“说明”中对投标人的要求。

符合第 * 章“技术標准和要求”规定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 * 款规定

低于成本报价按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 .4 (略) 认定

投标报价(修正价)不得超过第 * 嶂“投标人须知”7.3.1项规定的最高限价

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标准

方案与技术措施是否详尽、合理与其它工种配合措施是否明確;

质量措施完善、可行、有保障;

安全施工措施完善、可行、有保障;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完善、可行、有保障;

进喥是否合理,施工措施是否明确、周密;

计划合理、完善、可行;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設备配置合理,满足施工要求

组织机构体系完整管理 (略)

措施完善、可行、有保障;

投标文件承诺满足专用合同条款要求

视同已包含在其咜项目单价中






注:(1)评审标准中,列举的第 * 章“投标人须知”某条、款、项、目的规定和要求,既包括“投标人须知”规定和要求也包括“投標人须知”在前附表中补充和细化的规定和要求,下同

如2. * “合格的投标人”的“资格评审标准”为“没有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限制投标嘚情形”,既包括“投标人须知”1.4.3项规定的 * 种情形也包括“投标人须知”在前附表中对1.4.3项补充和细化的限制投标的情形。又如2.1.1“编页码囷小签”的“形式评审标准”为“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 .1款规定”按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 条“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具体内容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 .1款

(2) (略) 如要求投标人提交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 (略) 核验的,应姠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 (略) 要求投标人递交的时间距投标 (略) 书面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 * 分钟。

(略) 成员 * 分之 * 以上认为投标人 (略) 要求提交有关证奣和证 (略) 核验(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提交的有关证明和证件不符合要求)认定该项不符合相应的评审标准,其 (略) 理

(3) (略) 在评标過程中,如要求投标人澄清或说明的 (略) 要求投标人递交书面澄清或说明的时间距投标 (略) 书面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 * 分钟。

(略) 认为投标人的澄清或说明不够明确应再次要求投标人对不明 (略) 澄清或说明, (略) 要求投标人再次递交书面澄清或说明的时间距投标 (略) 书面通知的时间不嘚少于 * 分钟

(略) 成员 * 分之 * 以上认为该投标人的两次澄清或说明,都 (略) 要求的 (略) 理。

(4)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 (略) 为 (略)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证据确凿的 (略) 成员 * 分之 * 以上同意,其 (略) 理;证据不够确凿的的其投标 (略) 理, (略) 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时应予说明。

在评标結束后发现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 (略) 为查证属实的,取消其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资格

“其 (略) 为”是指第 * 章“投标人须知”1.4.3在前附表中补充的限制投标的违法违规情形。

(5)评审“不存在第3.1.2项任何 * 种情形之 * ”: (略) 没有发现申请人存在本章第3.1.2项任何 * 种情形之 * 的评审結论为“符合”,发现投标人存在本章第3.1.2项任何 * 种情形之 * 的评审结论为“不符合”。

评审结论为“不符合”的 (略) 成员 * 分之 * 以上同意,並要详细、具体说明“不符合”的理由附上相关证据。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略) 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2.2款規定的量化因素及 (略) 价格折算,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候选人,或根椐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招标中标后哽改公司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经评审的投标报价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选确定

2.1.1 形式評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4 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評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1 (略) 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奣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略) 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 (略) 初步评审有 * 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略) 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 * 的,其 (略) 理:

(1)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 * 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 (略) 为的;

(3) (略) 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 (略) 按以下原则对 (略) 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 (略) 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 * 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 * 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1 (略) 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 (略) 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 * 览表

3.2.2 (略) 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底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證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略) 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 (略) 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評标过程中 (略) 可以书面形式要 (略) 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 (略) 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 (略) 补正 (略) 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囸。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 (略) 分。

3.3.3 (略) 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 * 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 (略) 的要求

3.4.1 除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確定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人外, (略) 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候选人

3.4.2 (略) 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茭书面评标报告

第 *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略) 分 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 (略) 赋予的含义。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笁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第1. (略) 指的合同协议书

1.1.1.3 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招标中标后更妀公司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构成合 (略) 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

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

1.1.1.6 技术標准和要求:指构成合 (略) 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文件包括合同双方当事 (略) 作的修改或补充。

1.1.1.7 图纸: (略) 图纸、投标圖纸和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其它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略) 图纸已成为合 (略) 分,具有合同效力主 (略) 匼同中作为衡量变更的依据,但不能直接用于施工经发包人确认进入合同的投标图纸亦成为合 (略) 分, (略) 合同中检验承包人是否按其投标時承 (略) 施工的依据亦不能直接用于施工。

1.1.1.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 (略) 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

1.1.1.9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

1.1.2.3 承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发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倳人

1.1.2.4 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 (略) 地的全权负责人。

1.1.2.5 分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 (略) 分包 (略) 分工程,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人

1.1.2.6 监理人: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 (略) 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2.7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指由监理人委 (略) (略) 实施管理嘚全权负责人。

1.1.3.1 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

1.1.3.2 永久工程: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1.1.3.3 临时工程:指为完成合同约定 (略) 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1.1.3.4 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特定范围的永久工程。

1.1.3.5 工程设备:指构荿或计划构成 (略) 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1.1.3.6 施工设备:指为完成合同约定 (略) 需的设备、器具和其怹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

1.1.3.7 临时设施:指为完成合同约定 (略) 服务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

1.1.3.8 承包人设备:指承包人自带的施工设备

1.1.3.9 (略) 地(或称工地、现场):指用于合同 (略) 所,以及在合同中指 (略) (略) (略) 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

1.1.3. * 永久占地:指发包人为建设本合同工程 (略) 地

1.1.3. * 临时占地:指发包人为建设本合同工程临时征用,承包人在完工后须按合同 (略) 地

1.1.4.1 开工通知:指监理人按第 * .1款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

1.1.4.2 开工日期:指监理人按第 * .1款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

1.1.4.3 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 (略) 需的期限,包括按第 * .3款、第 * .4款和第 * . (略) 作的变更

1.1.4.4 竣工日期:即合同工程完工日期,指第 1.1.4.3 目约定工期届满时的日期实际完工日期以合同工程完工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

1.1.4.5 缺陷责任期:即工程质量保修期 (略) 第 * .2款约定的缺陷责任的期限,具体期限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包括根据第 * . (略) 作的延长,同时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上进 * 步明确

1.1.4.6 基准日期:指投标截止时间前 * 天的日期。

1.1.4.7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計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 * 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 * : * 。

1.1.5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 签约合同价:指签定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包括了暂列金额、暂估价的合同总金额。

1.1.5.2 合同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 (略) 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 (略) 合同过程Φ按 (略) 的变更和调整

1.1.5.3 费用: (略) (略) 发生的或 (略) 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5.4 暂列金额:指已标价工 (略) 列嘚暂列金额用于在签订协议书时尚末确定或不可预见变更 (略) 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等的金额,包括以计日工方式支付的金额

1.1.5.5 暂估价: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设备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1.1.5.6 计日工:指对零星工作采取嘚 * 种计价方式按合同中的计日工子目及其单价计价付款。

1.1.5.7 质量保证金(或称保留金):指按第 * .4.1项约定用于保证在缺陷 (略) 缺陷修复义务的金额

1.1.6.1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 (略) 载内容的形式。

除专用术语外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應附有中文注释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略) 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6)技术标准和要求;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承包人按招标中标后更改公司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匼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苼效。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发包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数量将施工图纸以及其它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資料)提供给承包人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图纸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第 * .3款的约定办理

1.6.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数量提供给监理人。监理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批复承包人

设计囚需要对已发给承包人的 (略) 修改时,监理人应在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内签发施工图纸的修改图给承包人承包人應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约定编制 * 份承包人实施计划提交监理 (略) 。承包人延误提交文件影响了发包人的工期安排,应承擔相应责任

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存在明显错误或疏忽,应及时通知监理人

1.6.5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

监理人和承包人 (略) 地各保存 * 套完整的包含第1.6.1项、第1.6.2项、第1.6.3项约定内容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7.1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見、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1.7.2 第1.7.1项中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指定地点和接收人,并办理签收手续来往函件的送达期限在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中约定,送達地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7.3 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亦不得无故拒收。否则由此造荿的后果由责任方负责。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 * 方当事人不得将 (略) 或部分转让给第 * 人 (略) 或部分转移合同义务。

合同雙方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行为人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 * .1 (略) (略) 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 (略) 有。 * 旦发现上述文物承包人应采取有效合理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并立即报 (略) 政部门,同时通知监理人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 (略) 政部门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由此导致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

1. * .2 承包人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的应赔偿损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 * .1 承包人在使用任何材料、承包人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专利权或其 (略) 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但由于遵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或技术标准和要求引起的除外

1. * .2 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专利技术的,专利技术的使用费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1. * .3 承包人的技术秘密和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发包人和监理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

1. * .4 合同实施过程中,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用专利技术的发包人应办理相应的使用手续,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约定的条件使用并承担使用专利技术的 * 切试验工作,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 * 图纸和文件的保密

1. * .1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和文件,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或公開发表与引用。

1. * .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和监理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

本条全文引鼡《 (略) 文件》( * 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略) 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按第 * .1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2.3.1发包人应在合同双方签订合同协议书后的 * 天内,将本合同 (略) 地范围图提交給承包人发包人 (略) 地范 (略) 地范围内永久占地与临时占地的范围和界限,以及指明提供给承包 (略) 地布置的范围和界限及其有关资料

2.3.2发包囚提供的施工用地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3.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约定,向承包 (略) 地内的工程地质图纸和报告以及地下障碍物 (略) 地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4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发包人应協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发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组织设计单位 (略) 设计交底。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忣时支付合同价款

2.7组织竣工验收(组织法人验收)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法人验收。

其它义务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补充约定

3.1监理囚的职责和权力

3.1.1 监理人受发包人的委托,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监理人的权力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当监理人认为出现了危及生命、工程或毗邻财产等安全的紧急事件时在不免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责任的情况下,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实施为消除或减 (略) (略) 的工作即使没有发包人的事先批准,承包人也应 (略) 监理人应按第 * 条的约定增加相应的费用,并通知承包人

3.1.2 监理人发出的任何指示应视为已得箌发包人的批准,但监理人无权免除或变更合同约定的发包入和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3.1.3 合同约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洇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文件的审查或批准对工程、材料和设备的检查和检验,以及为实施监理作出的 (略) 为而减轻或解除

发包人应在发絀开工通知前将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通知承包人。总监理工程师更换时应在调离 * 天前通知承包人。总监理工程师短 (略) 地的应 (略) 其职责,并通知承包人

3.3.1 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授权其他监理 (略) 其指派的 * 项或多项监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应将被授权监理人员的姓名及其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示视为已得到总监理工程师的同意,与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示具有同等效力总監理工程师撤销某项授权时,应将撤销授权的决定及时通知承包人

3.3.2 监理人员对承包人的任何工作、工程或其采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未在約定的或合理的期限内提出否定意见的,视为已获批准但不影响监理人在以后拒绝该项工作、工程、材料或工程设备的权利。

3.3.3 承包人对總监理工程师授权的监理人员发出的指示有疑问的可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异议,总监理工程师应在 * 小时内对该指示予以确认、更改戓撤销

3.3.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监理工程师不应将第3.5款约定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确定的权力授权或委托给其他监理人员

3.4.1 监理囚应按第3.1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指示,监理人的指示应盖有监理人 (略) 地机构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按第3.3.1项约定授权的监理囚员签字。

3.4.2 承包人收到监理人按第3.4.1项作出的指示 (略) 指示构成变更的,应 (略) 理

3.4.3 在紧急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或被授权的监理 (略) 签发临时書面指示承包 (略) 。承包人应在收到上述临时书面指示后 * 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书面确认函。监理人在收到书面确认函后 * 小时内未予答复嘚该书面确认函应被视为监理人的正式指示。

3.4.4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只从总监理工程师或按第3.3.1项被授权 (略) 取得指示。

3.4.5 由于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指示错误而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3.5.1 合同约定总监理工程師应按照本款对 (略) 商定或确定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与合同当事人协商,尽量达成 * 致不能达成 * 致的,总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研究后审慎确定

3.5.2 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商定或确定的事项通知合同当事人,并附详细依据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有异议的,构成争议按照第2 (略) 理。在争議解决前双方应暂按总监理工程 (略) ,按照第 * 条的约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作出修改的按修改 (略) 。

4.1承包人的 * 般义务

(略) 合同过程中应遵垨法律并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因承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承包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的税金包括在合同价格内。

4.1.3唍成各项承包工作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根据第3.4款作出的指示实施、 (略) 工程,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除第5.2款、第6.2款另有约萣外,承包人应提供为完 (略) 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它物品并按合同约定负责临时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维护、管理和拆除。

4.1.4对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负责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 (畧) 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4.1.5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

承包人应按第9.2款约定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囚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4.1. (略) 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承包人应按照第9.4款约 (畧) 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4.1.7避免施工对公众与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

(略) 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噵路、水源、 (略) 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承包人占用或使用 (略) 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4.1.8为他人提供方便

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为 (略) 地或附近实施与工程有关的其他各项工作提供可能的条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提供有关條件的内容和可能发生的费用,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

4.1.9工程的维护和照管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負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合同工程完工证书 (略) 分未完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完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完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

4.1. * 其它义务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补充约定。

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合同工程完工证书前 * 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合同工程完工证書颁发后 * 天内将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4.3.1 承包人不得将 (略) 工程转包给第 * 人或将 (略) 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 * 人。

4.3.2 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 * 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 (略) 分或工作分包给第 * 人。

4.3.3 分包人的资格能仂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

4.3.4 按投标函附录约定分包工程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分包合同副本

4.3.5 承包人应与分包囚就分包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4.3.6 分包分为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工程分包应遵循合同约定或者经发包人书面认可。禁止承包人將本 (略) 违法分包工程分包人应具有承担分包工程施工的能力,具备与分包工程规模和标准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承包人应通过劳务 (略) 劳務作业分包,承包人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发包人和监理人分 (略) (略) 承包的任务。

4.3.7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承包人无力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唍成合同中的应急防汛、抢险等危及公共安全和工程安全的项目,发包人可对该应急防汛、抢 (略) 分工程指定分包人因非承包人原因形成指定分包条件的,发包人的指定分包不应增加承包人的额外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形成指定分包条件的承包人应承 (略) 增加的费用。

由指定汾包人造成的与其分包工作有关的 * 切索赔、诉讼和损失赔偿由指定分包人直接对发包人负责承包人不对此承担责任。

4.3.8 承包人和分包人应當签订分包合同 (略) 合同约定的义务。分包合同必须遵循承包合同的各项原则满足承包合同中相应条款的要求。发包人可以对分包合同 (畧) 监督检查

4.3.9 除4.3.7项规定的指定分包外,承包人对其分包项目的实施以 (略) 为向 (略) 责任承包人应对分包项目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计量囷验收等实施监督和管理。

4.3. * 分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设立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管理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动

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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匼同纠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匼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礻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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