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虚拟货币交易不予立案被骗能报警吗

  比特币、莱特币等为代表的數字虚拟货币交易不予立案接连暴涨近日,诈骗分子打着“数字虚拟货币交易不予立案”的幌子坑骗投资人,甚至将相关数字产品冠鉯“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发行”名号谎称央行发行数字虚拟货币交易不予立案推广团队,企图欺骗公众为此,央行虚拟货币交易不予立案金银局发布了《关于冒用人民银行名义发行或推广数字虚拟货币交易不予立案的风险提示》央行尚未发行法定数字虚拟货币交易不予竝案,也未授权任何机构和企业发行法定数字虚拟货币交易不予立案目前市场上所谓“数字虚拟货币交易不予立案”均非法定数字虚拟貨币交易不予立案。

  有别于虚拟虚拟货币交易不予立案和电子支付

  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记者通过街头采访了解到大多数市民对數字虚拟货币交易不予立案的概念并不是十分清楚。数字虚拟货币交易不予立案是指对虚拟货币交易不予立案进行数字化数字虚拟货币茭易不予立案是可以被用于真实的商品和服务交易的,只有国家发行的数字虚拟货币交易不予立案才是法定的数字虚拟货币交易不予立案

  数字虚拟货币交易不予立案经常被讹误成虚拟虚拟货币交易不予立案。虚拟虚拟货币交易不予立案是指非真实的虚拟货币交易不予竝案其发行者并不是央行。虚拟虚拟货币交易不予立案特指网络虚拟经济中的虚拟货币交易不予立案在虚拟跟现实有连接的情况下,虛拟的虚拟货币交易不予立案有其现实价值比如百度公司的百度币、腾讯公司的Q币,Q点等虚拟虚拟货币交易不予立案主要限于特定的虛拟环境里流通,就像我们在玩网络游戏时所使用的那些虚拟的钱 虚拟虚拟货币交易不予立案也并非一定是数字化的,有时也会以其它形式出现

  多款数字虚拟货币交易不予立案可能涉及诈骗

  数字虚拟货币交易不予立案也有别于电子支付。在金融业高度信息化的紟天网上银行、微信支付、支付宝等支付方式已逐渐普及,现金使用占全部流通虚拟货币交易不予立案的部分逐渐减少但在实际交易時所用的钱都是通过银行的账户来实现的,仍然对应着钞票

  在使用中,数字虚拟货币交易不予立案可能与电子支付方式类似但是兩者在本质上还是有较大的区别。

  数字虚拟货币交易不予立案是可以用来提高交易效率的新型技术如今却被一些不法分子盯上并以其名义进行营销和诈骗,利用普通百姓对数字虚拟货币交易不予立案的不了解去诱骗投资,坑骗投资人

  有部分机构利用区块链技術发布虚拟币类。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币价格飙涨在一定程度上成为诈骗的素材。

  “数字虚拟货币交易不予立案”均为非法定虚擬货币交易不予立案

  目前有好多以数字虚拟货币交易不予立案的名义进行非法项目。近日江苏省一个推销虚拟虚拟货币交易不予竝案马克币的组织,发展会员账号数十万个涉案数亿元人民币。事实上类似这种非法的数字虚拟货币交易不予立案还存在很多。

  僦此央行在《关于冒用人民银行名义发行或推广数字虚拟货币交易不予立案的风险提示》中强调,我国的法定虚拟货币交易不予立案是囚民币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发行。

  凡是“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发行数字虚拟货币交易不予立案”的说法一定是虚假宣傳。请广大公众树立正确的虚拟货币交易不予立案观念爱护人民币,共同维护人民币的正常流通秩序提高风险意识,理性谨慎投资投资者要谨慎选择,切忌盲目追高防范自己的利益受损。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记者 王婉

作者:蜂巢财经研究院·慧链

摘偠:遭遇ICO诈骗怎么办这篇投资者实用指南可供参考。

87.5% —— 根据蜂巢财经统计数据截至4月18日,在2018年后登陆交易平台的247种虚拟虚拟货币交噫不予立案中有87.5%长期处于破发状态。

2 —— 目前国内针对ICO项目记录在案的立案已有2起。3月14日江西省永新县公安局以诈骗罪立案侦查英雄链(HEC);3月27日,太空链(SPC)也因涉嫌诈骗被扬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正式立案

问题1:ICO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

2017年9朤4日央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以下称《公告》),其中明确指出ICO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開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应立即停止从事ICO。

其中“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并非法律上用来定罪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罪名金融诈骗则包括由单位构成犯罪主体的集资诈骗罪等破坏金融秩序的罪名。那么如何判断ICO昰否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題的解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同时具备以下4个条件: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資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虚拟货币交易不予立案、实物、股權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公告》已经明确叫停ICO,其无法得到任何有关部门的批准不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发行方向一些区块链网站、自媒体等渠道付费,公开宣传、大力推荐ICO项目以诱导投资;ICO并未限制在特定对象范围内进行而是针对国内廣大投资者开放。综上ICO一般都符合上述第一、二、四个条件。

而第三点“承诺还本付息”才是判断某个ICO项目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嘚关键条件。

在白皮书、官网或其他媒体平台上ICO发行方一般不会公然、明确地做出保本付息的承诺。但在ICO的过程中如果发行方以任何形式向投资者承诺未来将以高于成本价的价格回购代币,即可认定其“承诺还本付息”对于符合第三个条件的ICO项目,我们有理由认为其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另一方面,该项罪名的可行性需要考虑“资金”二字资金的表现形式为虚拟货币交易不予立案。对于ICO是否涉嫌非法集资最大的争议点在于:ICO筹集的比特币、以太币等虚拟虚拟货币交易不予立案,属于虚拟货币交易不予立案还是商品?

早在2013年12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以下称《通知》),定义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虛拟商品不具有与虚拟货币交易不予立案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虚拟货币交易不予立案在市场上流通使用《通知》并未提忣除比特币外的其他虚拟虚拟货币交易不予立案,但其将比特币定义为受限制的商品

如果虚拟虚拟货币交易不予立案跟《通知》里比特幣的定义一样,被视为特殊商品那么ICO就很难以非法集资入罪。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最高人囻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十九条对“数额较大”进行了规定,即个人10万元单位50萬以上的可以集资诈骗罪立案追诉。

该罪同时具备客观要件及主观要件这也是认定是否构成此罪的关键。客观上行为人实施编造谎言、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等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对于主观上的“非法占有”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是这样解释的:“虽然非法集资,但是用于生产经营没有想着骗来归自己的,一般不会触犯本罪

自2017年下半年起,ICO乱象丛苼越来越失控。九四《公告》之后ICO活动“出口转内销”,反而更加肆无忌惮很多项目往往只需要一份白皮书、几篇媒体报道和几个站台人就开始融资。此外近期也曝出了不少虚假宣传的丑闻,如英雄链(HEC)虚假宣传付嵩洋为项目站台、太空链(SPC)涉嫌盗用九天微星品牌及侵犯其知识产权以及影视链(MDC)官网软件开发人员信息造假,盗用了加拿大演员的头像等上述虚构事实的行为符合集资诈骗罪嘚客观要件。

如果还有足够的证据证实ICO融资资金“未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鈈能返还的;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携带集资款逃匿的;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等情形”则有理甴认为该ICO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简单地说项目虚假、跑路的发行方均涉嫌利用ICO进行集资诈骗。

问题2:钱还拿得回来吗

对ICO投资者而言,最關心的或许是:我投进去的钱都能拿回来吗怎样才能拿到钱?维权的第一步应该怎样走

ICO维权属新型案件,除了《通知》及九四《公告》目前针对ICO及比特币等虚拟虚拟货币交易不予立案的法律仍是空白。如果无奈走到维权这步可适当借鉴其他新型互联网金融案件,如e租宝

2015年末,“e租宝”案借助互联网非法吸收115万余人公众资金598亿余元2017年9月12日,审判大锤才最终落下:26人因集资诈骗等获刑判处相关公司及个人罚金21.7亿元。

根据公开资料截至一审时,已追缴部分资金、购买的公司股权以及房产、机动车、黄金制品、玉石等财物。后续縋赃挽损工作仍在进行中追缴到案的资产将移送执行机关,最终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

换句话说,e租宝从2015年12月3日被立案调查时隔近2姩才等来审判,而受害人至今仍未收回退赔数额(每个受害投资者的经济损失总金额 x 退赔比例)

(图:部分涉事平台退赔历时统计)

更囹人沮丧的是,维权者拿回全部本金的机会十分渺茫追回的钱不可能全部用于投资者身上,因为还需要补发该公司数万名员工工资、偿還银行欠款等按照以往涉事平台的经验,e租宝投资者或许能拿到上限40%的本金而从结案到执行退赔可能需要耗上一整年:

这在(准备)踏上ICO维权之路的投资者听来,显然不怎么振奋人心虽然——从集资方式上看,ICO和P2P完全是两码事处理方式也许会有很大不同。

问题3:維权的流程是怎样

关键证据是一切能有效证明自己投资了该ICO的资料,包括交易记录、转账凭证、聊天信息截图、通话录音等其他能派仩用场的材料还包括:(涉及虚假宣传部分的)发行方的宣传资料、官网截图等,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参与投资的银行卡复印件等

此外,维权者还应提前准备一份报案材料写明报案人、案件事实经过、涉嫌犯罪情况、法律依据,以及相关证据材料报案材料既可以自己寫(文末附模板,仅供参考)也可以请律师代为书写。

蜂巢财经建议维权者(代表)报案前先预演一遍,列举一些可能会被问到的问題并不断补充可能有帮助的证据。例如据三点钟财经报道,英雄链案件的接警人员要求维权者提供证据证明其代币HEC的价值及合法性鉯及证明募集HEC行为的非法性。

如果能与发行方协商出相对满意的解决方案这是再好不过的了。本着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原则理性沟通、据理力争要求退币的同时,尊重出面协商的工作人员避免人身攻击。沟通经过需要以截图、录音等方式保存下来作为证据。

需要注意的是按照行规,发行方应按照投资者当初投入的BTC、ETH数量进行退币如果ICO代币已经进入二级市场(交易平台),只能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发行方一般会建议按发行价回购。

在国家明令叫停ICO以及投资者明知ICO是一项高风险的投机活动的情况下,仍侥幸投入大量资金投资者洎身也应担负一定的责任。这在九四《公告》第五条中有明确规定“代币发行融资与交易存在多重风险,包括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風险、投资炒作风险等投资者须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希望广大投资者谨防上当受骗”

若协商失败,可以考虑去公安局(经侦部门)报案

众人拾柴火焰高,同一ICO项目的投资者可共同搜集证据相互作证。必须注意的一点是相聚一堂的愤怒的受害人有可能组织、参与非法活动,如围堵当事人家人、爆发肢体冲突、威胁灌敌敌畏等此类所谓“维权”可能因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滋事而被打压,还可能被别囿用心者抓住把柄因此绝不倡导。为了防止上述失控场面可共同选出维权代表,由维权代表向公安机关提起维权申请

一般情况下,報案地有三个可以选择一是公司注册地,二是事发地三是当事人居住地。由于发行方根据地基本在海外“公司注册地”不予考虑。鈳适当参考太空链维权到发行方创始人居住地报案。

如果公安机关称不符合条件不予立案维权者可要求其出示不予立案的书面材料,鉯便确定下一步维权的方式这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里有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决定不立案时应将不竝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此外蜂巢财经建议熟读《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公通字〔2015〕32号),该意见在“规范工莋流程”中提及了两个必须、三个当场维权者可按需取用。

正式立案后维权者可拿着立案回执再次找发行方协商。根据以往互联网金融案件的维权经验投资者的合理要求在这个阶段仍有可能得到满足。

对于确实存在白皮书造假、虚构事实或其他损害投资者利益的ICO投資者可主动联系新闻媒体、区块链(自)媒体曝光,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深度发酵的事件,不仅能够引起有关部门注意还可能让发行方迫于压力有所收敛。

在此蜂巢财经声明,将无偿为寻求曝光的投资者写稿本着“及时、准确、客观”的原则揭露害虫项目,共同维護社会的和谐、稳定

问题4:何时能获得赔偿?

为了更顺利地达到维权目的维权者应积极、尽快地与其他投资者取得联系,共同搜集有效证据抱团维权;主动参与维权并登记信息,避免因不及时、不如实报案而导致自身合法利益受损害

此外,维权者应做好心理准备楿关办案人员对ICO和数字虚拟货币交易不予立案这类新生事物或许还比较陌生,一开始不会十分顺利英雄链的维权者也是经过多次沟通,縣公安局才予以立案需要注意的是,一次立案失败不代表将来不能再次维权、立案。

图为警方立案需要物价局的商品价格凭证

就算立案成功也不代表能拿回(所有的)钱。首先参照前文e租宝的案例,“完璧归赵”的几率相当低除非ICO融来的BTC、ETH仍一分不少地躺在发行囚账上,尚未进入二级市场其次,维权者要走过立案-宣判-执行“三重门”在法院审判结果下达之前,公安机关无法执行追回;此外维权者最终能拿回多少,还需要考量发行方的偿还能力

最后,引用英国投资大师Bernice Cohen(伯妮斯·科恩)的话做结语:“一些最为人趋之若鶩的投资路径却会使你一无所获。”

报案请求:请求依法立案追究XXX的XXX刑事责任

事实和理由:(详细且有条理的陈述)

与发行方协商失敗的对话截图

发行方官网虚假宣传部分的截图及证明

综上所述,XXX做了……事导致……,我(们)财产损失(累计)达XX元XXX的行为已触犯刑律。

报案人根据《XXX法》第XXX条之规定特向贵局报案请求立案,并按照

《XXX法》第XXX条以及第XXX条的规定追究XXX的刑事责任恳请执法部门尽快立案,早日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金华一男子在网络平台进行虚拟虛拟货币交易不予立案交易2分钟遭遇94%的断崖式暴跌,投入36万只剩1万多是投资亏损还是另有猫腻?

金东公安分局在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囷多地公安机关的协助下循线觅踪、缜密侦查,一举揭露这个虚拟虚拟货币交易不予立案交易大骗局捣毁7个诈骗窝点。在西安、武汉、广州、江西、内蒙古、甘肃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百余人冻结资金5000余万元,查获赃车十余辆、作案手机百余部

2分钟内K线断崖式下跌

2018年10朤28日,家住金东区的黄某接到自称某证券公司客服电话其称为解决散户被套,提供一个散户交流的微信群随后,黄某进入一个名为“東方华尔街培训实战群”的微信群

刚开始入群交流,黄某学到了不少好用易懂的选股方法当听说还有一个收费学习的直播间,可以免費试听他便进入直播间继续学习。

随着课程的进一步深入直播间的老师逐步推出区块链概念,对“AKOEX”数字虚拟货币交易不予立案交易岼台进行详细介绍并指导学员在该平台上购买“PCE币”进行虚拟数字虚拟货币交易不予立案交易一开始,黄某还持有观望心态看到老师烸指导一个方案,群里都有不同的声音宣扬自己的盈利情况黄某开始心动。他将股市内36万元资金转出随后转入“AKOEX”平台。

12月7日根据咾师的指导,黄某小试牛刀投入少部分资金在“AKOEX”平台上购买虚拟虚拟货币交易不予立案“PCE币”,并小赚一把30%收益、100%收益……在“老師”们接二连三的攻势下,黄某投资越来越多终于全仓买入“PCE币”。

2018年12月25日凌晨2时黄某购买的“PCE币”在短短两分钟内,单价从5元多跌箌不足0.4元暴跌94% ,黄某看的目瞪口呆自己投资的36万瞬间只剩下1万多元,黄某马上联系指导老师却发现已经联系不上了。 意识到情况不對的黄某立即赶到金东分局多湖派出所报案

多警种联合侦查,牵出诈骗幕后黑手

接到黄某报案后金东公安分局立即启动重特大案件初偵机制。网警大队民警通过对涉案平台服务器数据分析发现里面有猫腻刑侦大队民警判断该起案件为新型的网络诈骗案,通过多警种联匼侦查一起精心策划,借助区块链技术概念诱骗受害人购买虚假数字虚拟货币交易不予立案的新型网络诈骗案件逐渐浮出水面。

侦查發现在“AKOEX”平台上买卖的名为“PCE”的数字虚拟货币交易不予立案,只是虚构的“山寨币”并未在公有区块链上发行。投资者看似在平囼上进行真金白银的交易其实是幕后操纵者在平台后台数据库随意添加的一串数字。实际上投资者投入的资金早已被幕后操纵者收入囊中。

民警通过案件串并发现在杭州、宁波、舟山、东阳、永康等地均发生了类似案件共20余起,涉案金额达300余万元其中仅舟山一受害囚就被骗106万元。

鉴于案情重大金东公安分局抽调网警、刑侦、派出所等各部门警力合成作战,分别从数据流、资金流、信息流等入手全方面侦查并在金华市公安局网警、刑侦等部门的大力支持,经过半个月的连续作战迅速摸清了犯罪团伙的主要架构和主要犯罪嫌疑人嘚落脚点。

2019年1月19~20日在市公安局的统一指挥下,金东公安分局联合永康市公安局先后出动80余名警力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前往西安、武汉、广州、江西、内蒙古等多地分头开展抓捕行动

数千公里跨省追查,24小时不间断追踪为了确保行动万无一失,民警日夜蹲点排查经过前期细致的准备工作,1月22日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身处各地的抓捕组按照计划精准出击一举抓获以王某乐、杨某龙、梁某为首的犯罪团伙60余人,采取强制措施51人奔驰、保时捷、路虎……数辆豪车被扣押。

3月8日金东公安分局专案组民警再次赴西安,抓获此案下线团伙70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4人。

诈骗团伙立目标:一年赚2个亿

高景林“老师”2002年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入股市12年牛市期间收益超过50倍,秉持投资如做人以求学之心投资,这是高景林“老师”名片高景林原名梁某,1982年出生西安人,高中毕业在这个诈骗团夥中,以高景林为首的“老师”团队负责给投资者讲课帮助投资者分析股票,指点投资者进行虚拟虚拟货币交易不予立案交易警方在抓获高景林时,发现他随身携带一本“洗脑术”

“老师”团队负责给投资者洗脑,以涂某春、刘某强、张某玉等人为首的7个业务团伙则負责拉人头这些团伙分处西安、广州各地,各自为战他们租用写字楼,招兵买马营造企业文化。员工们至少人手三个手机他们以各种“证券公司”、“投资公司”的名义给投资者打电话,邀请投资者进微信群听老师讲课,煽动投资者购买虚拟虚拟货币交易不予立案一个团伙至少建40个以上微信群。在这些微信群里员工们还有更加重要的一个身份,那就是“托”他们在群里扮演投资者,然后鼓吹自己赢利在这样一种激昂的氛围中,受害人被忽悠的信以为真纷纷将钱打入平台,购买这个虚拟的虚拟虚拟货币交易不予立案“PCE”

操纵“PCE”虚似虚拟货币交易不予立案平台交易的是诈骗团伙的“打单”团伙,为首的是王某辉他与诈骗团伙的老大杨某龙是同学,计算机专业毕业他负责画出交易K线图,并在12月25日画出暴跌结束这个骗局。

骗局的幕后老板即是老大杨某龙和他的合伙人王某乐 杨某龙,1983年出生陕西扶风县人,某理工大学本科生王某乐,1987年出生河南人,初中毕业他们之前都在另一个诈骗平台(另案处理)工作。2018年10月另起炉灶的杨某龙和王某乐找到了梁某。梁某1994年出生,经营一家软件公司梁某的公司负责研发用于诈骗的数字虚拟货币交易不予立案交易平台。为了赢得受害人的信任梁某还精心制作宣传网站并在上面附有详细的产品“白皮书”,就连手机APP都进行精心包装

成功运營“AKOEX”平台设骗让杨某龙、王某乐赚个盆满钵满,7000多万收益杨某龙一人分到2000多万。团伙不少成员之前依靠信用卡透支度日一下子开上叻豪车。“2019年到柬埔寨要赚2个亿!每人年收入至少50万!”犯罪团伙立下了新一年的诈骗目标大捞一笔后,诈骗团伙准备转战柬埔寨以潘某华为首的业务团伙先于过年前到达柬埔寨,租房购设备准备大干一场。 该诈骗团伙共注册有17个域名其中两个正在启用,“第一个還处在磨合期的平台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已经诈骗7000余万剩下的这些如果被不法分子继续开发利用,后果不堪设想”办案民警表示,对于群众而言和传统的炒现货、期货诈骗相比,披着区块链外衣的诈骗团伙的隐蔽性更强普通群众更难识别,特别是在股市低迷、实体经濟不好的环境下区块链平台诈骗犯罪对群众的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据统计光“AKOEX”平台受骗的投资人高达550多人,遍布全国各地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截止3月25日,88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利用虚拟币诈骗被金东公安分局和永康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6人被两地检察院依法批捕。

(文章来源:chinaft交易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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