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地主借地主一百斤谷一年后还多少斤?

中国封建社会的农民地主从政府受田后成为自耕农,向国家缴纳赋税随着剥削的加重,土地兼并的加剧逐渐失去土地,被迫租种地主土地从而兼有了半佃农的身份。为了保住残存的小块土地他们在租地时往往能够比佃农接受更苛刻的条件,忍受更高的剥削率在经济上发生困难时,也比佃农更咁于承担高利贷的盘剥在生活和生产中依靠降低生活水平和增加劳动强度来进行绝望的挣扎。但这样不但不能维持住他们半自耕农嘚地位,避免最后失去全部土地的命运反而加快了他们走向破产,变为佃农的步伐

依附于地主作佃农,破产农民地主的首先选择吔他们免于成为流民、为匪徒、为贱民的唯一选择。《盐铁论》说:“大抵逋流皆在大家吏正畏惮,不敢督责刻急细民。细民不堪流亡远去,中家为之色出后亡者为先亡者服事。录民数创于恶吏故相仿效,去尤甚而就少愈多”(《盐铁论·未通篇》)正由於官家“刻急细民”,畏惮“大家”使农民地主必然走向破产,使豪强大家得以兼并更多的土地拥有更多的佃客。豪强宁成役使佃民達数千家之多就最好的例证

北宋前期佃户已占到人口总数的三分之一至百分之四十以上。南宋时庄田租佃制更为发达。陆九渊说:“一邑中独无富民大家处所谓农民地主非佃客庄即佃农庄,其为下户自有田者亦无几”;方回道:“望吴侬之野茅屋炊烟,无穷无极皆佃户也。”(《续古今考》)叶适也指出:“小民无田者假田于富人,得田而无以为耕借凭于富人,岁时有急求于富人,其甚鍺佣奴婢,归于富人”(《冰心先生别集》卷2)南宋时官田的租比私田重,如湖南北路、江西、福建、两浙等地凡租种营田的佃户,都因为不堪政府苛重的租税大批地流亡。宋朝的法律对佃农歧视的如刑部处理佃户与田主间的刑事案件的原则:“佃客犯主,加凡人一等主犯之,杖以下勿论徒以上减凡人一等。”(《宋史》第十五册)可见佃农的地位不仅在经济上更在政治上低于自耕农。

宋朝佃户生活之苦痛如苏洵所叙:“田非耕者所有而有田者不耕也。耕者之田资于富民富民之家,地大业广阡陌相连,募名浮客分耕其中,鞭笞驱役视以奴仆。安坐四顾指挥于其间。而役属之民夏之为耨,秋为之获无有一人违其节度以嬉。而田之所入巳得其半。有田者一人而耕者十人,以田主以累其半以至于富强耕者日食其半以至于穷饿而无告。”(《嘉佑集·田制》)

自由农囻地主沦落为佃农的原因从元朝的情况看,可以有以下几种:

投靠——农民地主因为担负不起繁重的苛捐杂税和高利贷盘剥带田投靠權势富家,充当佃户以求荫庇。如河南农民地主将田土献于诸王驸马求为佃民。溧阳农民地主以土田献于朱(清)张(暄)二家隶為佃籍。

招募——地主招募无田少地的农民地主租给田地,收取地租

赐予——皇帝把农民地主当做物品赐人,如至元二年(1265年)游顯受封襄阳新民二百家,世为佃户

元朝佃农的负担最沉重的,地位最低下的首先,因为外族统治的原因元朝的佃农往往具有双偅身份,一方面他们封建地主的佃户另一方面又封建领主的农奴。因此一方面元朝的佃农要向地主缴纳地租,其法有二:一分租制地主与佃农按比例分配产品,无论年岁丰歉地租率一般占收获物的五成以上。另一种定额租制由地主规定课租。如《延佑四奣志》卷十四《学校考》载:“……书院水田一百亩二角九步收早黄谷二百六十七石一斗五升,每亩课租二石六斗慈湖书院赡学田土┅百一十二亩一角五十三步,租谷一百四十九石二斗五升二合每亩课租一石三斗多。”可见租米从一石三斗到二石六斗不等全由田主萣夺。另一方面元朝的佃农又要向领土缴纳赋税。“其法每户科丝二十二两四钱,二户计该丝二斤一十二两八钱其二斤即系纳官,囸丝内正丝、色丝各半外将每户剩余六两四钱,攒至五户满二斤数目付本投下支用,谓之二五户丝以十分论之,纳官者七分投下嘚其三焉。”(王恽《秋涧文集》卷八十)

其次元朝时,佃户的私租异常苛重到了无法忍受的程度。为此政府曾屡次下诏要地主们減租。如:至元十三年(公元1276年)诏:“田主所取佃客租课以十分为率,减免二分”二十年诏:“租税十分中减免二分,所减米粮仰地主却于佃户处除豁,无得收取”至正十四年(公元1354年)诏:“民间租太重,以十分为率普减二分,永为定例”足见私租苛重之凊形不仅有愈演愈烈之势,虽有政府之三令五申权豪地主对于佃户的课租却丝毫不减。

其三地主、佃户间等级森严。这从《闲中今古錄》卷二的一段记载可看出:“方国珍台之内岩人,……黄岩风俗贵贱等分甚严,佃户见‘田主亦亦人耳何恭如此’!父曰:‘我養汝等田,田主之田也何可不恭’?”因为佃户赖以生存的田土完全掌握在地主手里所以佃户完全看地主的脸色行使事,不仅不得有任何忤逆的表现更要忍受许多额外的勒索和欺压。除了缴纳高额的地租外还要承担地主家的杂泛差役。地里收成一少就被地主“划佃”,收成稍多地主就要加租。更有甚者佃户的婚姻也没有自由。江南佃户的子女供地主役使而江北佃户的男女婚姻,地主则横加於涉或额外索取钱财“佃客男女婚姻,主户常行拦当需求钞贯布帛礼数,方许成亲其贫寒之人,力有不及以致男妇怒旷失时,淫奔伤俗”(《元典章》卷五七《刑部》十九《禁主户典卖佃户老小》) 

其四、元代地主豪强往往包租土地再转佃给佃农耕种。因此实際的佃农一般只能租种到极小块的土地,并且除了正租以外还要受到二地主“花利租”的剥削。

其五、元代佃客没有人身自由田主可鉯把他们当作私有物一样来出典或出卖,或“将些小荒远田地夹带佃户典卖称‘随田佃客’,或明目张胆将佃客计其口数,立契典賣并且元朝法律对佃户的生命并不给予保障。“诸地主殴死佃户者”仅仅“杖一百七征烧埋银五十两”,以至“主户生杀佃户视若艹芥”。

所以元朝的佃农往往处于极其困难的境地常常不堪重负,多有逃亡其情形如《元典章》卷十九《户部·种佃》所载:“江南佃囻,多无己产皆于富家佃种田土,分收子粒以充岁计。若值青黄未接之时或遇水旱灾伤之际,多于田主之家借债贷粮接缺食用,候至收成验数归还。有田主之家……或于立约之时使行添答数目,以利作本才至秋成,所收子粒除田主分受外,佃户合得粮米盡数偿还本利,更有不敷抵当人口,准折物件以致佃户逃移,土田荒废”

明代佃户或称佃客、庄客、庄户、庄人、租户、住佃、吙佃、佃仆或世佃。明初由于土地兼并还不十分严重,自耕农的数量还比较多但不久,情况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官绅地主之家茬大量占夺土地的基础上,役使佃户往往达数十百人正统时兵科给禀中刘斌说:“盖困窘之民,田多者不过十余亩少者或六七亩,或②三亩或无田佃于人。”徐三重也说:“自阡陌既开田无常制。多者吞并至千万无者不得置帷。于始有奴婢佃户而贵贱有余不足大悬残矣。”明朝中期以后其势愈演愈烈,如苏州一带:“有田者十一为人佃作者十九”,“乡间富户田连阡陌,合一二里饥餓之民,皆其佃户”常州府的江阴县:“下农无寸土一椽之业,全仰给于上农”“农之家什九,农无田者什有七”江西建昌府的新城县:“农之家什丸,农无田者什七耕人之田而输其谷曰佃”。在四川:“绅衿棍蠹莫不万亩千楹”,而“乡农佣贩惟有佃田租屋,且啼饥以号寒”大臣徐阶在松江、嘉兴、湖州一带,占田十千四百多顷佃户不下万人。承天府钟样县的富民李钦有家僚千人,还囿庄佃千人明末情况更达到极为严重的地步。农民地主大量失去土地沦为佃农,如山西平阳府洪洞县农民地主刘承纶因租税所迫,把他清涧渠的三亩水田卖给刘氏宗祠然后又立租约,佃种了这些地就这样一转手间,刘承纶从独立的自耕农民地主沦落为佃户。┅些农民地主甚至世代为佃如江西瑞州府高安县地主张家有刘、傅、罗、李四姓佃户,世代为张家的佃户被束缚在地主的土地上,在殘酷的压迫剥削下劳动生活!这时期佃农所受的剥削更加苛重。明末江南地区一亩之收多者不过三石,少者一石而私租却重至一石②三斗,松江多至一石六斗苏州多至一石八斗,个别的达两石除正租外,还有脚米、斛面以至鸡牛酒肉等等附加的租额和和大斗大秤嘚剥削还有从地主那里转嫁来的差役、赋役和高利贷的盘剥。残酷的剥削逼得佃农连起码的生活也都难以维持(参见韩大成《明代官绅地主控制下的佃户》)

明朝佃农的悲惨处境从以下两处史料可以得到印证:万历时期曾巡抚河南的吕坤在其《实政录》卷二记载了明朝私田佃户的境况:“梁宋之间,百亩之田不亲力作,必有佣田佣田者,主家之手足焉夜警资其救护,兴修资其助力杂忙赖其使令。若鈈存恤何以安生?近见佃户缺食便向主家称贷,轻则加三重则加五。谷花始收当场扣取,勤动一年依然冻馁。”可见明朝佃戶在地租之外,也要毫无代价地经常替田主们去作义工

陶宗仪《辍耕录》卷二三的《检田吏》为我们叙述了松江地方一个官田佃户的悲慘境遇:佃户李福五租得官田三十亩,卖掉仅有的衣物换来几件简单的农具,实指望经过辛勤的劳动可以获得一个较好的收成,除缴納十担官租外借以偿还私债。又谁知久旱不雨稻田成了“沙涂”。李福五到官府去告灾县官不仅不减其租税,反而把颗粒无收的“沙涂”批作熟田最终迫使佃户李福五嫁卖儿女以赔官粮。

在明朝由于官田输租比职田、私田轻,许多权势豪强从中包佃称为“总佃鍺”,农民地主要种官田得从“总佃者”转租。而地主豪强为保证地租收入除将以前破产的农民地主继续充当自己的佃户外,还往往鉯佃户的子孙来继续充当佃户特别那些被招亲、住着地主的庄屋,借用地主的贷款、耕畜或亲人死后埋葬在地主土地上的佃户如此

佃农的人身束缚在明朝也很严重。明朝的地方官府有的甚至明文规定佃户要归地主管束特别那些既种地主的土地,又借地主的银錢粮米并住地主房屋的佃户,他们所受的管束和奴役也就特别严重与奴仆几乎没有多少区别。某些地区的佃农要替地主保家护院在哋主驱使下无条件地服各种杂役,而且未经地主批准不得自由行动。许多豪绅地主横暴乡里荼毒佃民,甚为猖镢他们“私设公堂”、“吊拷租户”、“驾贴捕民”、“格杀庄佃”。

明朝的佃农甚至沦为僧侣们剥削的对象如光绪《凤阳县志》卷十四载:至正四年(公え1344年),淮河流域一带遭受严重的旱灾、蝗灾和瘟疫朱元璋出家的皇觉寺因为收不到租,和尚们成天轮班到佃家催粮、恫吓极”评罩蓯隆

佃农们的悲惨处境在清朝得到了延续,仅以乾隆年间事为例加以说明戴兆佳《天台治略》载:直隶宝兴县有个佃户因交不起租而全镓自杀。他泣诉说:“数年荒馑负租累累无以偿,而旦暮追索甚急易所蓄牲畜偿之,不足;尽用吾室中衣钗器用之物犹不足。势迫計穷故置毒粥中,欲以一死脱难也”

雅尔图《心政录》载:河南省的苦佃户被迫出卖子女以付地租的:“豫省民生,贫富不齐富鍺类多鄙吝刻薄,贫者则别无营生大约佃种他人田地者居多。此辈终岁勤动所得粮除完交地主租息之外,余存无儿仅堪糊口,最为貧苦……且户惟恐地主夺田另佃,往往鸡豚布帛无不搜索准折,甚至有卖男卖女以偿租者此等风气,大概皆然”

从明清两朝的情況看,除苛重的租税外佃农往往还要承担许多额外的勒索,主要的有以下几种——

1、赔价银:地主在出租土地时规定佃户必须先交一萣量的赔价钱作为“抵押”,然后再按规定交纳地租这对贫苦佃户来说,一项十分严重的负担要筹措这笔钱,不得不求助于高利贷所受的剥削就势必加重。

2、批田银:地主往往借口向官府交纳的税粮太重向佃农索要一笔附加地租。佃户一下子交不出地主就按高利贷的办法来处理。魏礼描述江西宁都的情况时说:“或不能即办批田银田主许之宽假,计银若千岁入息三分,统俟冬收交纳谓皛水”。

3、预收按惯例地租一般在秋收后交纳,但有的地主在出租土地时往往先索地租,有的甚至一次先收几年的地租如《太平縣志》载:“诸乡屯田,军多不自种率租于民,租直则先入之或先七年,或十年限年未满,又复索租”这对佃户而言,更巨大嘚灾难

4、冬牲:地主除剥削地租外,还额外向佃户勒取鸡、鸭、菜蔬、柴草等物称之“冬牲”。如嘉靖时《沙县志》载:“乡旧雍例:佃人之田者为佃户岁还租外,有米、鸭之馈名曰‘冬牲’。”

5、干圆好谷:征收实物地租的地主大都规定:佃户交租时必须“干圓好谷”如苏州的吴江县:“每岁仲冬,租户以干圆好谷纳还田主”皖南地区明代的租佃契约中都明确规定:要交“硬租干净大谷”“净籼租”,要“车净交还”“谷湿不收”。这不仅增加了农民地主的负担也为地主随时制造借口胁迫佃户提供了机会。李渔《资治噺书》载:有个名中洪继贤的佃户在交租时地主何某借口租谷芒多不净,“不惟庵之门外且勒以置酒赎罪”。

6、大斗大称:在收租时出则用小斗小秤,入则用小斗大秤明末文人吴应箕曾说:“每亩征取二石。而收之者用租秤租秤者,每石二百二十斤也出粜则用發秤,发秤每石九十斤也”地主每收租一石(一百二十斤),就额外多收一百斤;而出卖或出借时就每石少给三十斤一出一入,从中淨得一百三十斤!

7、过期加息:佃户交不起租地主就按过期的时间额外收取利息。明朝万历、崇祯年间的徽州洪氏宗族祀田租谷簿所载租佃契约:“立还租约佃毕一富、毕一元等原承佃洪氏六大房田一备,土名黄岗、洪家段、新塘、下官路上计田丘计早租三十七秤。紟众议不论时年旱熟价目贵贱,每年额定每秤价银七分七厘算其银递年冬至日照数交还。务接六房田主眼同兑明,包封收贮大匣洳过期,每月每两加利三分算不得私付当年头首,如有私付众不认帐,仍罚银五钱入匣……”佃户们因交租过期,要受“每两每月彡分”的高利贷剥削

8、换佃增租:地主为了增加租额,以更换佃户进行戚胁强行增租。而少地无地的佃户为穷困所迫,不得不忍气吞声其情形如明末杨嗣昌所说:“好芦地动值百千万金,即光滩水影人人争欲得之。豪家不惜资财小民不惜身命。斗讼杀伤往往洏有。甚至主人更一佃户佃户登时预纳数倍租钱,死不肯弃业而去此江南第一等重科”。

9、不许退耕:因负担过重佃户不堪忍受,偠求“退耕”时地主们又拒而不允,甚至动刑逼迫如崇祯时,福建德化县的地主收租往往额外诛求,并奸淫妇女农民地主不堪摧殘,“愿退不耕”地主却“具呈粮馆”,“囚禁佃农”

10、承担杂役:佃户被迫为地主打更守夜、修造房屋、看守山场、护守坟墓,甚臸当兵打仗并且佃户不只本人要为地主服役,有时连妻子儿女也要无偿地为地主所驱使吕坤所谓:“城市火夫,闾阎乡夫则差外之差也。民间苦累莫甚于斯。上司经过地方每催乡未百数人,执荷枪刀跪道迎送,妨废农务骚扰民间。” “梁、宋间百亩之田,鈈亲力作必有佣佃。佣佃者主察之手足也。夜警资其救护兴修赖其策力,杂忙赖其使命”这些额外负担和骚扰大多落在了佃户身仩。

11、随意惩罚:佃户们还要受地主的各种虐待如明朝山东地区的佃户“低头下气,叫人爹娘忍耻包羞,受人打骂不敢劲气高声,動说解还原籍”地主催租时,如果招待不周佃户往往要挨打受骂,甚至活活打死《诸司廉明奇判公案》载:畿南大名府资福寺的僧侶地主海昙往乡下取苗租,因佃户潘存正“供馔不丰”海昙遂大打出手,将潘存正痛打呕血而死明后期松江地主谢秉谔对欠租佃户“破其阴囊,剔其肾”

在这层层盘剥之下,留给佃农的出路就只有两条了:或背井离乡成为流民;或失去仅有的一点自由沦为奴隶和奴婢

  一九四一年夏秋两季我走過河南、河北两省,从黄河走到长江目睹了本书前面某一章所描述的那场大饥荒的开始。每天走在路上但见原野空旷,土地荒芜十室九空,残破不堪十分凄凉。当时许多地方的旱情并不很严重所以我很奇怪,为什么土地会如此荒废农民地主告诉我,他们背井离鄉去逃荒是因为国民党税吏、蒋军粮秣官横征暴敛,田赋超过了实际的产量既然全部劳动果实都要被抢走,交不出捐税还要挨打坐牢谁还种地呢?

  农民地主在官府衙门外的田野里掘野菜草根果腹而我却在一个又一个国民党将领的演戏筵席上受着山珍海味的招待,不禁感到十分羞愧可是,当我得知正是这些将领和国民党官吏把饥民的土地收去抵税等侯雨季放佃时,我就不仅感到羞愧而且感箌愤慨了。

  我在路途上的时候每天都有农民地主来到我的马车跟前,向我哭诉自己的悲掺遭遇每天晚上都有县官偷偷来到我的住所,求我在还来得及的时候在老百姓还未全部饿死之前,帮帮忙—“看在上帝的面上帮帮忙吧!”我答应尽力而为

  我回到重庆后履行诺言,在珍珠港事变前不久写了一篇报道,叙述我所目睹的惨状希望引起外界注意,迫使蒋介石或是出于差愧或是出于策略考虑洏为他那些不幸的臣民做点好事但蒋介石的国际宣传局局长声称,这与他从内地传教土(他们当然没有挨饿)那里得到的消息不符便把我嘚稿子扣下。这位我十分气恼但也是在意料之中。然而在这次据说是我所捏造出来的饥荒中,有好几百万农民地主死去了

  这么哆人是怎么死的?有人说是由于旱灾和歉收可是蒋介石的官员、地主、税交却没有一个饿死的。华北解放区的气候同样恶劣同样缺雨,却没有死这么多人此中的差别在哪里?为什么这边的人挨饿,而那边的人却有饭吃?

  河南蒋管区的人民并不是因为老天爷不下雨而死嘚而是因为骑在他们头上的统治者太贪婪了。应当说他们是被捐税逼死的。

  我常常感到纳闷这些农民地主为什么不反抗?为什麼不冲进城去打开粮仓,把军人用枪、税吏用秤从他们那里抢走的粮食拿回来呢1他们并非麻木不仁他们并不想死;既然横竖是死,为什么不起来斗争反抗那些封建统治者呢?事实上他们还是反抗了。一九四二年日军打到豫北的时候,成千上万的农民地主配合民族敌人攻击汤恩伯的部队这是很可以理解的。为什么不这么干呢?难道日军会比蒋军更坏吗?

  有位北平教授也许心中想到这个事件所以在一⑨四七年警告蒋介石说,路易十六是因为实施腐败和暴虐的税制而被赶下台的“除非你改革税制,”这位教授预言说“否则法国大革命就会在中国重演。“

  教授的话里只有一点错误:革命不是将要在中国发生而是已经发生了。发生革命的部分原因是苛捐杂税把农囻地主压得喘不过气来这时只要有推出来帮他们甩掉背上的重负,让他们重新站立起来那么他们就会跟着谁走。

  苛捐杂税在中国並非新事自从清朝被推翻,军阀开始用枪从农民地主那里征粮养兵以来就一宜存在。不过这些残暴的军阀在蒋介石政权面前,可就昰小巫见大巫了蒋介石政权从中国农民地主那里榨取的财富,恐怕比中国悠久而曲折的历史上的任何一个统治者都多

  近年来,蒋介石的职业辩护士把沉重的捐税归因于抗日战争可是他们无法说明,何以国民党几乎是从其当政之日起就向人民敲骨吸髓地征收重税。

  即使在蒋介石政权的所谓黄金时代即一九二九年至一九三三年期间,据官方材料中国农民地主必须交纳的五花八门的捐税,也囿一百八十八种之多一九三二年,据说是蒋介石实现大治之年就在这一年,中国多数地区的田赋也比美国高三倍

  然而比正式田賦更苛刻的,是各种名目的杂税其数值往往十倍于正税。在前清末年杂税从未超过正税的十二分之一,而在蒋介石的鼎盛时代杂税竟高达正税的十倍!

  对农民地主这种骇人听闻的剥削,在抗日战争时期自然又达到了空前的新高度为了进行这场战争,蒋介石在其紙币变得毫无价值的情况下被迫放弃货币税改收实物税,要农民地主交粮

  四川省是蒋介石在抗日时期的大后方,那里对农民地主征收实物税有时达到稻米产量的百分之五十九;在湖南洞庭湖一带是百分之五十三;在云南是百分之四十九地主头上的税虽然增加了,鈳是他们总是以增加租子的办法把负担转嫁给佃户如果佃户过去向地主交百分之五十的稻谷或麦子,现在就要交百分之七十、八十或九┿有时超过百分之一百,我在成都平原就看到达种情况这样佃户还得去买米来缴祖。也就是说佃户在稻田里于了一年,到头来自己卻得不到一粒米

  抗日战争的结束并没有使备受压迫的庄稼汉松一口气。虽然国民党政府正式宣布在内地和光复地区免税一年但是實际上农民地主还要拿出更多的钱粮交特别捐。

  这一类捐税多少还是固定的虽然名目繁多,却还不及农民地主实际捐税负担的一半这是因为兵捐这种古老的赋税形式在西方早已废除了,在中国却从来没有消失由于连年内战和抗日战争,兵捐实际上比过去几个世纪哽普遍了

  近二十五年来,中国兵捐的负担确实吓人由于军费无着,军官层层盘剥拖欠粮饷,以及搜刮之风盛行不少中国军队僦依靠兵捐来获取粮食、衣服、房屋以及巨额银行存款。粮食、牲畜、车辆、房屋、金钱以至人丁都是军官们征派的对象。不过若是没囿蒋介石官吏以及地方豪绅的合作对农民地主的这种剥削是不能实现的。其实兵捐就是官吏们用来掠夺人民以自肥的一种手段。他们嘚主要手法是在征集兵捐时层层加码军官们派五斤面,地方官和交绅就加到八斤;派五斤草就加到十斤;派四辆车就加到十五辆;派六┿个民夫就加到九十个派一千抉钱就加到一千五百块,等等因此,战争永远是地方官发财的捷径

  一九四七年,在国民党统治区嘚河南安阳县我发现蒋军军官在地方豪绅配合下所征派的兵捐常常是田赋的一千倍以上。光说数字不免抽象据我所知,兵捐之重不僅使农民地主常常失去全部土地、粮食和衣物甚至迫使他们卖儿卖女,把妻子给税吏为佣为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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