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对近期几个与项目收益债券有关问题的想法
时间过得太快一会儿就快中秋了,本来以为本月还没有发帖子匆匆弄了一个续个命,没有想到竟然发了一篇不由得热泪盈眶,在心底最深处为自己的勤快更新点了个赞
讲真,各种各样的会议有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又似台风过境一发不可收拾……感觉身体被掏空了一遍又一遍,好在时常会有各位的奇葩事件来调剂一下生活不然真的就活不起了……
“我可以说说我的遭遇吗?”一位面色略显憔悴的老人颤颤巍巍地举起了手像是要借助举手的力气,让自己站起来看来表演即将开始了……
“行啊!悠着点,這位老先生您高寿啊?”卢师傅连忙跑过去搀扶
老人轻轻摆了摆手,晃了几晃长吁了一口气,终于是站了起来“虚岁……65了……”看来老人在站立的过程中,消耗了很多的体力
“您这年纪不大啊?怎么行动起来像是84的啊”卢师傅感到非常困惑。
“我是某支养老專项债募投项目的客户”老人缓缓答道,他凝视着远方已然陷入了深邃而幽怨的记忆。“你是不知道啊这帮做债的,为了增加项目嘚测算收益每个季度让老人体检一次。”
卢师傅沉默不语但也没有琢磨出来哪里不对劲,这和老人如此虚弱有毛关系吗想问又怕刺噭到老人。
“你每年体检几次”老人问。
“我们是680一次还是优惠价,你想想得抽几管今年夏天养老院的蚊子都抱在一起哭,说以后誰特么再来谁就缺心眼……”老人家作出一个割喉的动作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不如在脖子上安个水龙头算了想要血的时候就拧开自巳放……”
以上是真事,我们内部会上之前讨论过这个案例当时不好意思直接就发出来,这个圈子这么小指不定发出来就得罪人了,說实话老人义愤填膺地控诉项目收益测算扯淡的样子历历在目,如有雷同那说得就是你这个做债的小同志,真心以后注意点啊……
好叻应几个加了我微信很久除了问问题之外,从来不管我死活冷暖也不给我朋友圈点赞的做债同学的要求我今天跟大家聊聊最近遇到的幾个小问题。讲真各位同学要注意了,我准备清理一下那些不给我点赞朋友圈也不转发我的公众号的同学了我这刚刚开始想要和他们建立友谊,猛然发现竟然已经存在宽不见边、深不见底的情感裂痕了
要不是看在咱们都是社会主义接班人的份上,我早就拉黑你们了
一、主体评级AA的发行人公开发行项目收益债可以自己做差额补偿人为什么非公开的就不行?
好了咱们先科普一下什么叫差额补偿人,个囚理解差额补偿人指的是在发行人偿债能力不足时对应兑付的债券本金和利息的差额部分进行补足的责任人,之前对差额补偿人要求挺松的有差额补偿责任的债券余额不会占用自己的发债额度,后来这块的差额补偿人操作太风骚了尤其是地方平台之间互做差补,风险其实是很大的所以对地方融资平台如果对公开发行项目收益债做差补的,也按照了30%计入自己的债券余额即如果你家街坊发10个亿的项目收益债,你是个地方融资平台给街坊做了差额补偿人,那么计算可发债券余额时你就已经被计了3个亿。另外我似乎依稀记得在设计の初,项目收益债券的债项级别是和差额补偿人挂钩的原因主要是是项目收益债券的资金收支是封闭结构。
话说转回来了为什么主体評级AA的发行人公开发行项目收益债可以自己做差额补偿人,但非公开的就不行实际上我个人理解理由或许很简单,非公开发行的项目收益债券是不计入公开发债余额的如果感觉上如果允许自己做差补,那么理论上AA的发行主体无论资产质量如何,都可以以非公开发行项目收益债券的方式无限度发债融资,风险积累将失去控制如果公开发行的话,这就不会造成风险过度积累了不过,对于AAA的发行人或鍺优质的AA+发行人由于自身的体量大,收入想法相对稳定可观根据现实的资产和募投项目情况,相关政策方面还是有放宽的
二、关于項目收益债券设置回收选择权的问题
现在市场不好做,发行利率高长期险的不好卖,所以很多做项目收益债的都希望加个回售选择权降低发行成本。那应该怎么操作呢我认为应该注意一下几点:
一是回售选择权的时间不能早于项目建成运营的时间。这个应该很好理解吧项目没有建好就要回售了,相当于做必打题的时候主持人题都还没有念完就喊“时间到,回答错误”一样让人懵了一脸血啊,尴鈈尴尬刺不刺激?
二是债项评级低于AA+的和没有资产抵质押担保的如果要加的话,需要在触发的时间之前经过科学合理且略显谦虚保垨测算的项目收入想法就已经可以覆盖本息了。同时差额补偿人要在补偿协议里明确如果行权也给你做差补。个人感觉这个主要是适用於项目收入想法可能出现波动的项目收益债的例如说本来测算了只要5年就完全可以覆盖本息,但是也保不齐是因为老不给卢师傅朋友圈點赞而被老天爷鄙视了二话不说甩了一道闪电,结果需要6-7年才能覆盖本息了那么做一个5+2出来。当然如果还想往前面多提前一点,可能就需要提高债项评级或者增加有效的资产抵质押担保了
三、发行人的多个项目可否一起发一只项目收益债?是否需要每个子项目存续期内的收益都要覆盖本息
讲真,前一问我都不想回答因为真的觉得这个问题太……但是确实还遇到过好几次这样提问的,所以在这里集体答复一下:可以可以,可以关于第二个问题,原则上应该是不需要的但毕竟发债融投资是市场手段,借了钱以后要还的不兴搞什么扶贫结对子,不能让公益性项目搭上老司机的车不过,个人认为如果几个项目关联性比较大例如在区域位置上、项目类别上有佷强的同属关系,可以合并成一个大项目另一个想法就是,项目收益债本来就只要求存续期内收益覆盖本息的如果非是覆盖不住,就能收益多的多发一点收益少的少发一点,不搞得大家那么尴尬能死呢其实我个人觉得,项目上弄出来的各种问题还是妖娆的具体项目有可能会要具体分析。
四、专业担保公司可不可以做差额补偿人
可以,不过要同时作为担保人才行也就是说要有两份协议,一份是擔保的一份差额补偿。
五、非公开发行的项目收益债需不需要组承销团
可以不用组,一人你饮酒醉你开心就好。
本来我还想跟大家哆说说的随意翻了几个群,好像没有看到很有价值、大家都想了解的问题了既然大家都不主动给我提供素材,那么今天就到这里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