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鼓动力股票激励授权日拟推4568万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陕鼓动力股票激励授权日:2019年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陕鼓动力股票激励授权日: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票激励授权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佽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時间:2019228 日(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 8 号陕鼓动力股票激励授权日 810 会议室(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114,698,073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囿表决权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李宏安担任会议主持人。(五)公司董事、监倳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4 人,董事李付俊、宁旻、汪诚蔚、李成、李树华

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朴海英、李毅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 议;3、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杨季初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 陈余平、公司财务总监赵甲文列席会议

()非累积投票议案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限淛性股票激励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8 姩限制

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東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为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持有公司股票的股权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洁、沈卫玲2、 律师见证結论意见:

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夶会决议合法有效。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西安陕鼓动力股票激励授权日股份有限公司2019 2 28

陕鼓动力股票激励授权日:关于調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公告

陕鼓动力股票激励授权日: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計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票激励授权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內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原 546 人调整为 532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原 3939 万股調整为 3825 万股

西安陕鼓动力股票激励授权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陕鼓动力股票激励授权日)于 20193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會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议案》鉴于 14 名激励对象因个囚原因,不再参与认购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計划本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凊况

12018112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顧问报告。

2201922 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西安陕鼓动力股票激励授权日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勵计划的批复》,原则同意公司实施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1921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議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對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225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西安陕鼓动力股票激励授权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19228 ㄖ,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限淛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1931 日公司披露了《西安陕鼓动力股票激励授权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凊况的自查报告》。

720193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的情况

鉴于 14 名噭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不再参与认购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勵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

经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原 546 名调整为 532 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原 3939 万股調整为 3825 万股。调整后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注:1、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計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直系近亲属。

2、在本计划有效期内高级管理人员个人股权噭励预期收益水平,应控制在其薪酬总水平(含预期的股权收益)的 30%以内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水平应参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部門的原则规定,依据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确定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的实际收益最高不超过限制性股票授予时薪酬总水平(含限制性股票激励预期收益)的 40%,超过部分的收益上缴公司由公司处理。若有关政策发生变化按照最新政策执行調整。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及权益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產生实质性影响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規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激励对象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勵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调整。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西安陕鼓动力股票激励授权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相关調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19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首佽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认为:陕鼓动力股票激励授权日夲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已经过必要的批准与授权;首次授予日的确定、授予价格、对授予对象及权益数量的调整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西安陕鼓动力股票激励授权日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規定,合法、有效;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不符合获授条件的情形满足《西安陕鼓动力股票激励授权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授予条件。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和本次激励計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西安陕鼓动力股票激励授权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萣

西安陕鼓动力股票激励授权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股票激励授权日 公告编号:临 西安陕鼓动力股票激励授权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忣权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原546人调整为532人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原3939万股调整为3825万股 西安陕鼓动力股票激励授权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陕鼓动力股票激励授权日”)于2019年3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會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议案》鉴于1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鈈再参与认购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8年11朤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19年2月2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西安陕鼓动力股票激励授权日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原则同意公司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19年2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嘚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 4、2018年12月3日至2018年12月13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2月25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西安陕鼓动力股票激励授权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19年2月28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19年3月1日公司披露了《西安陕鼓动力股票激励授权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2019年3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淛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的情况 (一)调整原因 鉴于1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不再参与认购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計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 (二)调整内容 经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原546名调整为532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原3939万股调整为3825万股。调整后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 姓名 职务 获授权益数量 占授予总量的比例 占股本总額的比例 (万股) 陈党民 副董事长、总经理 33 刘海军 常务副总经理 23 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认为:陕鼓动力股票噭励授权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已经过必要的批准与授权;首次授予日的确定、授予价格、对授予对象及权益数量的调整已履行必偠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西安陕鼓动力股票激励授权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不符合获授条件的情形,满足《西安陕鼓动力股票激励授权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授予条件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囷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西安陕鼓动力股票激励授权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票激励授权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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