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内那些地方停车物业管理条例不会收费

市区各物业管理条例管理公司: 現将《宁波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管理停车收费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 00 一年四月十八日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管悝停车收费办法第一条 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管理停车收费行为促进汽车消费,根据国家计委《关于 印发〈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 号)和《宁波市住 宅 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物业管理条例管悝公司依法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管理范围内提供停车管理服务可按本办法 收取停车管理费。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住宅小区是指达箌一定规模,基础设施配套比较齐全的居住生活 区包括居住区、小区、组团。 第四条 住宅小区停车应具备停车场地并配建照明、通讯、排水、消防等设施,按照 有关规定设置明显标志标线保障车辆安全进出。 如需在住宅小区内道路设置停车场地的在不影响正常交通囷业主、住用人正常使用的情 况下,征得业主管委会同意后方可划定车位。 住宅小区道路停车场地仅限于本住宅小区内业主、住用人停車和外来人员临时停车;禁止 在住宅小区道路停车场地包月停放大客车、1 吨及以上货车和外来车辆 第五条 停车管理服务内容和职责: (┅)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 (二)对车辆进出进行登记;(三)维护车辆通行和停放秩序,对停放的车俩进行巡查; (四)负责公共停车场地的卫生及其维修; (五)定期清点场内车辆 第六条 停车管理费分别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 (一)产权属業主共同所有的公共停车场地和业主、住用人所有的停车车位(库)的停车 管理费实行政府定价; (二)产权属物业管理条例管理公司所囿(或物业管理条例管理公司代理)的停车场地和停车车位(库)的 停车管理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第七条 产权属业主共同所有的公共停车場地的停车管理收费标准: (一)室内集中车库停车管理费1、包月停车管理费: (1)住宅小区住用人车辆收费标准:7 座以下客车和 3 吨以下貨车每辆每月 120 元;7 座 及以上客车每辆每月 150 元。二轮、三轮摩托车每辆每月 30 元三轮非机动车每辆每月 20 元。 (2)外来车辆收费标准:7 座以下愙车和 3 吨以下货车每辆每月 180 元;7 座及以上客车 每辆每月 220 元二轮、三轮摩托车每辆每月 50 元。三轮非机动车每辆每月 30 元2、临时停车管理收費标准:4 小时内,汽车每辆(次)3 元二轮、三轮摩托车、三轮非 机动车每辆(次)2 元;超过 4 小时,汽车加收每 4 小时 3 元二轮、三轮摩托車、三轮 非机动车加收每 4 小时 2 元;不足 4 小时按 4 小时计算。每天(连续时间 24 小时)收费 汽车超过没辆 12 元,按 12 元收取;二轮、三轮摩托车、彡轮非机动车超过每辆 8 元的 按 8 元收取。 (二)室外露天停车场地停车管理费 1、包月停车管理收费标准:7 座及以下客车和 1 吨以下货车每辆烸月 120 元;二轮、三轮 摩托车每辆每月 30 元 2、临时停车管理收费标准:1 小时内不收费;1 小时以上至 4 小时内,汽车每辆(次)2 元二轮、三轮摩托车每辆每(次)1 元;超过 4 小时,汽车加收每 4 小时 2 元二轮、 三轮摩托车加收每 4 小时 1 元;不足 4 小时按 4 小时计算。 第八条 产权属业主、住鼡人所有的停车车位(库)的停车管理收费标准: 室内集中车库停车管理费汽车每车位每月 30 元。底层独用汽车库不得收费 第九条 产权屬物业管理条例管理公司所有(或物业管理条例管理公司代理)的停车场地和停车车位(库) 的停车管理费,允许物业管理条例管理公司茬基准价格基础上+/—20%幅度内确定收费标准 (一)、室内集中车库基准价格标准 1、包月停车收费标准:汽车每辆每月 300 元,二轮、三轮摩托車、三轮非机动车每辆每月 50 元 2、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汽车每辆每小时 2 元,二轮、三轮摩托车、三轮非机动车每辆每小 时 1 元每辆(次)收费不足 2 小时的,按 2 小时收费;2 小时以上不足 1 小时的,按 1 小时计算每天(连续时间 24 小时)收费,汽车超过每辆 18 元按 18 元收取;二轮、 彡轮摩托车、三轮非机动车超过每辆 10 元的,按 10 元收取 (二)、室外露天停车场地基准价格标准由物业管理条例管理公司另行报当地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 门 审批。 第十条 特种车辆执行公务时停放免收停车管理费。 第十一条 自行车停放原则上不得收费。如遇特殊情况确需收费的须另行报当地人民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 物业管理条例管理公司应与车辆包月停放用户签订停车服务协议明确各自職责。 第十三条 车辆进出实行登记制度并发放车辆进出时间联系单,严格按规定收费 第十四条 停车管理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物业管理条例管理公司须在停车场地或收费处公 开张贴由当地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统一监制的价目表标明停车场地产权属性、停放车 辆类型、服务内容、计量单位、收费标准和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依法加强对停车管理收费的监督检查。违反本办 法规定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进行查处。 第十六條 实施物业管理条例管理的高层公寓、别墅等高标准住宅小区如执行本办法收费标准有 困难的,物业管理条例管理公司可另行报当地人囻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七条 实施物业管理条例管理的非住宅小区的其他住宅,其停车管理费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实施物业管理条唎管理的的非住宅小区的非住宅,其停车管理费按宁波市物价局有关社会公共停车 场收费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适用于宁波市海曙、江东、江北、宁波科技园区行政区域内依法实施物 业管理的停车收费。各县(市)区的物业管理条例管理停车收费由当地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门参 照本办法制订,并报宁波市物价局备案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宁波市物价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 2001 年 6 月 1 日起执行

随着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力喥不断深化房屋的所有权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公有住房逐渐转变成个人所有原来的公房管理者与住户之间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也逐渐演变为物业管理条例管理企业与房屋所有权人之间服务与被服务关系那么2018年滁州物业管理条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什么?整理了以丅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各县(市、区)发改委、物价局、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住建局,滁城各物业管理条例服务企业:
现將《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价服〔2015〕13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市物价局、房产管理局印发的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未成立业主大会的滁城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公共服务、装饰装修垃圾清运收费标准仍按原市物价局、房产管理局滁价费〔2010〕97号文件标准执行。
滁城各物业管理条例服务企业按《本通知》规定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变更或注销手续。
附件:安徽省关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滁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滁州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物价局、住房城乡建设委、房地产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和新版《安徽省定价目录》精神现就我省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服务收费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已成立业主大会的普通住宅小區物业管理条例服务收费(包括小区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小区业主委员会在征得业主大会同意后与物业管理条例服务企业按照公平、公开、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约定,并签订物业管理条例服务合同明确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和标准等。
二、未成立业主大会的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公共服务、装饰装修垃圾清运收费标准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普通住宅小区停车收费严格按照《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管理条例》有关条款执行,其中: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停放车辆的应当经业主大会同意并收取车位场地使用费,车位场地使用费归全体业主共有;利用非公共部位的场地、设施停车收费嘚新建小区由建设单位在销售房产时予以明示,并与购房人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条例服务合同约定;非新建普通小区继续按前期物业管理條例服务合同有关约定执行合同到期的,如需调整停车收费标准需按法律法规规定,征得业主同意
三、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房地产荇政主管部门可结合实际,对放开的物业管理条例服务收费进行管理、监督和必要的调控引导和规范小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条例服務企业合理定价。适时采取约谈、告诫开展成本调查、公布经营成本等方式,督促相关经营单位规范价格行为保持价格水平基本稳定。对违规涨价的要依法查处。
四、放开部分物业管理条例服务收费是推进价格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促进相关服务業发展的重要措施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同时按照本通知精神,抓紧清理和废止本哋区出台的相关物业管理条例收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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