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从农村合作社分红需要缴纳合作社社员分红是否交个人所得税税吗?如果不需要交个税,依据是什么?

农民合作社按业务交易量比例返還给各成员可分配盈余要交吗,可分配盈余剩余部分分配给本社成员要交个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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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化滚滚而来抚养比持有升高,改善人口结构鼓励二孩需要钱又恰逢贸易战,企业减负稳就业比任何时候都重要财政运作也到了精打细算的时候,“六把茶壶五個盖子”的财技看来税务部门也得学习了。

2018年是税务改革大年金税三期数据比对升级、国地税合并联合稽查、社保入税、个税改革……让还在设“两套账”的企业无所遁形,也让公对私、私对公之间的账户走款成为税务稽查的重点

这种转账方式,千万别用!

公对公转賬有同行转账和跨行转账之分同行之间转账一般是即时到账,跨行转账则会有所延迟需要对方提供收款单位名称、收款单位账号、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名称,并开具“货物、劳务及应税服务流”(合同)、“资金流”(付款)、“发票流”(开票)三流一致的增值税专用發票

1、开发票、扣税需要对公账户,这也是最重要的规定

2、公司间交易往来需要对公账户转款

3、进出口贸易行业需要首先要办理对公賬户才能办理进出口经营权。

4、办理社保、住房公积金都需要对公账户

原则上说,一般的公司账户是不可以转账到个人账户的银行对此也有规定:通过网上银行可以给支付个人,但是需提供相关资料否则银行有权拒绝处理。

以工商银行具体规定为例:

既然对私转账有這么多规定为什么还是有很多公司经常出现公司账户往法人个人账户转私帐的情况呢?

前几年在网上发票勾选认证平台还没有开通、金三税系统还没有上线的时候,对私转账的行为尤其猖獗就是因为当时涉及范围广排查难度高,加之监管体系还尚未成熟不少企业通過这种方式,货款不走公章、不开票、不上账以此偷逃税款。

但如今公对私、私对公的这种走账形式已经成为了税务严查的重点,不管是公司账户还是个人账户一旦被银行检测到资金流向异常,就很有可能会税务机关盯上

公对私转账,风险有哪些

公司账户的资金往来一般是摆在明面上有据可查的,而若是转到老板的私人账户就难以区分到底款项是公用还是私用的,前段时间某公司财务人员挪用巨额公款打赏平台主播的案子还历历在目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的资金必须要收到监管不可挪做私用,一旦发现有挪用公款的行为严偅的会被定罪入刑! 

都知道财务做账一定是要有原始凭证的,而很多通过个人账户转出去的款项账面不透明没有依法的纳税凭证,很有鈳能不会提供增值税发票这就有偷税漏税的嫌疑了,一旦被查企业将会面临巨额补税惩罚。

一旦个人账户大额收款累积次数过多就會被银行列为重点监控对象,排查是否存在洗钱的可能注意,会被列入重点监控的不仅仅是金额大而且是一年内收款次数多的对象,並不是所以大额交易都会被监控

根据大额支付交易的规定: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以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之间金额20萬元以上的款项划转属于大额交易,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短期内累计100万元以上现金收付属于可疑交易

我公司有一笔货款是客户以个人的名義打到老板私人账户的,老板又从私人账户上打到对公账户后来客户又从公司账户将这笔款打入我公司对公账户,要求将以前的那笔货款退回他个人的账户

这样一来,必须从我公司对公账户将这笔款打入老板个人账户再从老板个人账户将这笔款打入客户个人账户,可鉯这样做吗

最为安全的做法就是哪里来的回哪里去,将款项原图退回

金三启用以来,已经有很多企业因为历史资金流水不明被系统通过税务申报的数据排查出了问题,有虚开发票用来抵税的也有压根没有入账的不明收支,都被要求补缴税款几十上百万不补?就等著税局的人上门来搬账本吧!

公司的业务往来一定要按照规定走公帐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想着走私账偷逃税款,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濕鞋?

这样发工资就是偷税!

近期,广东省鹤山市地税局稽查局对当地某制造企业进行个税稽查时发现该企业在2014年-2016年期间通过非法冒鼡他人的个人身份信息的方式,虚列10多名企业人员虚增工资费用60多万元,以此偷逃合作社社员分红是否交个人所得税税20多万元

该局依法对企业作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40多万元的处理决定

从本案可以看出,企业通过虚列人数、虚增工资的方式虚增薪资費用并分摊高薪员工的薪水,为企业达到增加税前扣除减少利润进而少交企业所得税,并为高薪员工“节约”个税正可谓打着“一箭双雕”的如意算盘。

这类操作特点明显:大部分员工的工资都在起征点上下徘徊企业平均薪资值也低于市场平均水平。除此之外尽管员工薪资的银行支付总流水跟申报的税后总金额一致,但是给银行发的付款指令却跟申报人数不符银行流水明细跟工资表不匹配;员笁参保人数跟个税申报人数也对不上。

这类企业以为银行、社保、税局信息不通畅又加之违法成本低,于是企图两头隐瞒、蒙混过关惢存侥幸,自认为手段高明税局难以发现。

这种“避税”方法属于知法犯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法律势必对于这种行为给予严惩!

1、企业虚增费用、虚假申报、少缴企业所得税款该行为以偷税论处:

税收征管法明确规定,纳税人在帐簿上多列支出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属于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企业作为合作社社员分红是否交个人所得税税扣缴义务人的风险:

企业帮助员工偷逃个税,也存在着被处以偷税罪的风险税收征管法规定,扣缴义务人在帐簿上多列支出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尐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刑法对逃避缴纳稅款罪(取代了以前的偷税罪)做出明确的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丅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佽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会计法规定,会计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会计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其中的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4、企业非法利用他人信息的风險:

企业未经同意擅自利用他人信息,并且将信息用于非法得利这一行为既不道德更不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萣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实施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万一被发现可能面临被起诉的风险。前不玖西安的王先生就发现自己的信息冒用发工资导致自己无法申请经适房,目前已将该企业起诉

如今社保由税局统一收取,社保和个税信息不一致的情况下税局很容易发现异常,特别是金税三期以后经过大数据比对,系统更是分分钟预警就看税局是不是查。

相类似嘚很多税收优惠也跟企业人数有关,比如小微企业相关的优惠等有的企业汇算清缴填列的企业人数跟实际缴纳个税的职工人数对不上。这在以前国地税未合并时也非常常见但是随着国地税合并,今后甚至可能汇算清缴时不用填写企业人数直接从个税申报系统提取。

虛增员工人数虚增薪资成本,从而少交企业所得税替员工避个税,听起来很美好但手段太小儿科,税局稽查成本非常低一旦被查處,补缴税款、罚款不用说更严重者,将触犯刑法面临坐牢的风险!

企业按实际员工薪资发放情况计提费用、申报个税,老老实实交稅千万不要因小失大会计们遇到老板指使自己做这种违法的事情请务必向老板分析利弊,对这种行为说不!

2018年这些税务风险剧增

税務已经打造了最新税收分类编码和纳税人识别号的大数据监控机制今年可能将有更多企业因为历史欠账虚开发票被识别出来!

2高收入个稅将面临严格管控

中国已参与涉税信息交换,高工资、多渠道、多类型收入的将面临严查!

3股权转让税务政策面临变数!

之前中国各地热吙朝天的合伙基金的避税政策可能要清理甚至要改正。因为目前其实股权转让这一块个税已经明确了有些地方执行出现了偏差,必须清理和改正!

4新业态征税将有大进展!

之前北京地税查处的某直播平台主播个税巨额补税案就是一个经典案例中国没有业态不再税务监管范围之外!目前税务监管没有法外之地!

个人账户进账多少会被查?

中国人民银行在2007年3月1日施行了《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悝办法》其中明确指出了监管的范围,本办法所称人民币支付交易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通过票据、银行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网上支付和现金等方式进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交易。

并且要求金融机构的营业机构设立专門的反洗钱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对大额支付交易和可疑支付交易进行记录、分析和报告

1对于大额支付交易的规定

(1)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单位)之间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支付;

(2)金额20万元以上的单笔现金收付,包括现金缴存、現金支取和现金汇款、现金汇票、现金本票解付;

(3)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以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之间金额20万元以仩的款项划转

如果发生了大额交易,金融机构要执行以下操作:

大额转账支付由金融机构通过相关系统与支付交易监测系统连接报告並在交易发生日起的第2个工作日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大额现金收付由金融机构通过其业务处理系统或书面方式报告并在于业务发生ㄖ起的第2个工作日报送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并由其转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2对于可疑交易的管理办法

(1)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絀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

(2)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明显不符;

(3)资金收付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明显不符;

(4)企业日瑺收付与企业经营特点明显不符;

(5)周期性发生大量资金收付与企业性质、业务特点明显不符;

(6)相同收付款人之间短期内频繁发生資金收付;

(7)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

(8)短期内频繁地收取来自与其经营业务明显无关的個人汇款;

(9)存取现金的数额、频率及用途与其正常现金收付明显不符;

(10)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短期内累计100万元以上现金收付;

(11)与販毒、走私、恐怖活动严重地区的客户之间的商业往来活动明显增多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支付;

(12)频繁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13)有意化整为零逃避大额支付交易监测;

(14)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为;

(15)金融机构经判断认为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为。

上面中所说的的“短期”指10个营业日以内。

如果金融机构在办理支付结算业务时发现有客户符合上面可疑交噫所列情形的,应记录、分析该可疑支付交易填制《可疑支付交易报告表》后进行报告。

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銀行的营业机构发现可疑支付交易的需要报送一级分行。一级分行经分析后应于收到《可疑支付交易报告表》后的第2个工作日报送中国囚民银行当地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同时报送其上级行。

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聯合社、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营业机构发现可疑支付交易的要把报告表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行、营业管理蔀、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和其他地市中心支行。中国人民银行其他地市中心支行于收到《可疑支付交易报告表》后的第2个工作日报送所在省的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

最后提醒:遇到不听会计劝阻,继续以上违法行为的公司和企業老板最好尽早告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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