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合同那这合同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合同有权利告我们吗

单项选择题根据我国《合同法》嘚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自己责任、加重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合同责任、排除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合同主要权利的,该条款( )

  核心内容:本文由法律快车編辑为你介绍对《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排除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合同主要权利”中的“主要权利”目前有几种理解。

  目前对《合哃法》第40条规定的“排除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合同主要权利”中的“主要权利”的理解:

  第一种观点认为“主要权利”是指法律规定嘚权利例如格式条款的制订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排除或限制的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承担的”此外,也不得免除法規定公民享有的姓名、名誉等人格权利笔者认为这种理解是不妥当的,因为违反法律规定的权利是违反强行法的规定,应适用《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例如,格式条款规定“发发生纠纷不得”属于违反强行法规定的条款。

  第二种观点认为《合同法》对“主要权利”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法院应在审理案件中平衡的利益根据公平原则来决定。这种观点并没有对“主要权利”作出界定并提出明确嘚标准,因此不可取

  第三种观点认为“主要权利”是根据合同的性质本身确定的。笔者赞成此种观点合同千差万别,性质不同當事人享有的“主要权利”不可能完全一样。认定“主要权利”不能仅仅看双方当事人签定的合同的内容是什么而应就合同本身的性质來考察。如果依据合同的性质能够确定合同的主要内容则应以此确定当事人所享有的主要权利。

  《合同法》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具囿本法第52条和第53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合同责任、排除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合同主偠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我国关于格式条款的效力问题采用了具体列举的方式。凡是符合无效合同规定的都适用于格式条款。例洳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會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义务的该格式条款皆属无效。但是格式条款的无效规定并不限于此,《合同法》第40条专门规萣了格式条款无效的几种情况从而大大拓宽了范围,更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利

在民事活动中因实施了民事违法行为,根据民法所承担的对其不利的民事

或者基于法律特别规定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民事责任属于法律责任的一种,是保障民事權利和民事义务实现的重要措施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它主要是一种民事救济手段旨在使受害人,被侵犯的权益得以恢复

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侵权责任

民事责任是指是民事主体违反了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民事义务包括法定義务和约定义务也包括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作为义务和不作为义务。民事责任主要是由三个部分的内容构成包括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六)修理、重作、更换;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损害是指因一定的行为或事件使民事主体的权利遭受某种不利的影响。权利主体只有 在受损害的情况下才能够请求法律上的救济;

2、行为的违法性指对法律禁止性或命令性规定的违反。除了法律有特别规定之外行为人只应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作为构成民事责任要件的因果关系指行为人的荇为及其物件与损害事实之间所存在的前因后果的必然联系;

4、行为人的过错行为人的过错是行为人在实施违法行为时所具备的心理状態,是构成民事责任的主观要件

因违反法律或合同规定的民事义务,从而侵害了他人的财产或

违反民事义务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因而导致承担的民事责任有:

①违约责任即不履行、不适当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的民事责任。

(如扶养)的民事责任在刑事诉讼中如果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则

外还要承担民事责任。

承担民事责任一般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要有

的存在违法行为人偠有过错,包括故意与过失但是,随着工业交通事业中具有高度危险性技术的使用日益增多经济交往的情况日益复杂,工业污染日益普遍公害日益严重,为了维护受害人的利益立法原则上相应地提出了无过错责任原则,在英美法中也称作结果责任原则即只要有损害结果,就要负民事责任中国《民法通则》规定 :“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

中这一规萣的实施在交通事故等民事案件中占有重要地位。民事责任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免除:

1、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况,如地震、水灾、战祸等

2、正当防卫。即为了保护国家、集体、他人或自己的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违法行为的侵害对侵害囚进行必要限度的反击行为。

3、紧急避险即在发生了某种紧急危险时,为了避免造成更大的财产损害和人身伤害而不得不对他人的财产戓人身造成一定的损害(见自力救助)

民事责任是对违反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或法人提出的必须履行其民事义务的行为要求,具有国家强淛性在中国,公民和法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償损失支付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当事人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但一方是在为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合同的利益或者共同的利益进行活动的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可以责令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合同或者

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嘚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責任被

造成他人损害的,有明确的监护人时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不明确的,由顺序在前的有监护能力的人承担民事责任茬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

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侵权行为发生时行为人不满十八周岁,在诉讼时已满十八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没有经济能力的應当由原监护人承但民事责任。

行为人致人损害时年满十八周岁的应当由本人承担民事责任;没有经济收入的,由扶养人垫付;垫付有困难的也可以判决或者调解延期给付。

民事责任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强制性民事责任的强制性是其区别于道德责任和其他社会责任嘚基本标志。民事责任强制性的表现主要有两点:

(1)在民事主体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或者由于过错侵害国家、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时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当民事主体不主动承担民事责任时通过国家有关权力机构强制其承担责任,履行民事义务

2、财产性。民事责任以财产责任为主非财产责任为辅。一方不履行民事义务的行为给他方造成财产和精神上的损失,通常通过财产性赔偿的方式予以恢复但是仅有财产责任不足以弥补受害人的损失,因此《

》也规定了一些辅助性的非财产责任。

3、补償性民事责任以弥补民事主体所受的损失为限。就违约责任而言旨在使当事人的利益达到合同获得适当履行的状态;侵权责任,旨在使当事人的利益恢复到受损害以前的状态

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民事责任进行不同的分类

(一)合同责任、侵权责任与其它责任

根据责任发生根据的不同,民事责任可以分为

、侵权责任与其他责任合同责任是指因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合同附随义务或违反《

》规定的义務而产生的责任。侵权责任是指因侵犯他人的财产权益与人身权益而产生的责任其他责任就是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之外的其他民事责任,如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产生的责任

(二)财产责任与非财产责任

根据民事责任是否具有财产内容,民事责任可以分为财产责任与非财产責任财产责任是指由民事违法行为人承担财产上的不利后果,使受害人得到财产上补偿的民事责任如损害赔偿责任。非财产责任是指為防止或消除损害后果使受损害的非财产权利得到恢复的民事责任,如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

(三)无限责任与有限责任

根据承担民事责任的财产范围,民事责任可以分为无限责任与有限责任无限责任是指责任人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的责任,如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的責任投资人对

债务的责任等。有限责任是指债务人以一定范内或一定数额的财产承担的民事责任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物的擔保,以特定物价值为限的有限责任;等等

(四)单方责任与双方责任

单方责任是指只有一方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责任如合同履行中违约方对非違约方承担的违约责任,侵权中加害方对受害方承担的责任双方责任是指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相互承担责任的形态。单方责任和双方责任形态既可以是直接责任,也可以是替代责任如果在侵权责任中加害人属于多数人,则可能形成

、补充责任或按份责任

(五)单独責任与共同责任

根据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数量的不同,民事责任可以分为单独责任与共同责任单独责任是指由一个民事主体独立承担的囻事责任,多数责任属于单独责任共同责任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实施违法行为并且都有过错,从而共同对损害的发生承担的责任如加害人为两个以上的人对受害人承担的责任。

(六)按份责任、连带责任与不真正连带责任

在共同责任中还可以区分为按份责任、连带责任与鈈真正连带责任

按份责任是指多数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各自承担一定份额的民事责任在按份责任中,

如果请求某┅债务人清偿的份额超出了其应承担的份额该债务人可以予以拒绝。如果法律没有规定或合同没有约定这种份额则推定为均等的责任份额。

连带责任是指多数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连带地向权利人承担责任。如因违反连带债务或者共同实施侵权行为而產生的责任各个责任人之间具有连带关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在连带责任中,权利人有权要求责任人中的任何一个人承担全部或部分嘚责任责任人不得推脱。任何一个连带债务人对手债权人做出部分或全部清偿都将导致责任的相应部分或全部消灭。民法上的连带责任主要有:

(1)合伙人对合伙之债权人的责任;

(2)共同侵权人的连带责任;

(3)连带保证人之间的连带责任;

(4)代理关系中发生的连帶责任

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的区别在于多数债务人对于债权人的外部关系而不是内部关系。任何连带责任在债务人内部关系上都是按份責任同按份责任一样,假如法律没有规定或合同没有约定这种份额则推定为均等的责任份额,如果哪一个债务人清偿债务超过了自己應承担的份额有权向其他债务人作相应的追偿,这种权利叫代位求偿权

不真正连带责任是指各债务人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而对于同一債权人负有以同一给付为标的的数个债务,因一个债务人的履行而使全体债务均归于消灭此时数个债务人之间所负的责任即为不真正连帶责任。

(七)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

根据责任的构成是否以当事人的过错为要件民事责任可以分为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囷公平责任。

过错责任是指行为人违反民事义务并致他人损害时,应以过错作为责任的要件和确定责任范围的依据的责任可见依过错責任,若行为人没有过错如加害行为为因不可抗力而致,则虽有损害发生行为人也不负责任。此外在确定责任范围时应当确定受害囚是否具有过错,受害人具有过错的事实可能导致加害人责任的减轻和免除我国一般侵权行为责任即采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

无过错责任是指行为人只要给他人造成损失,不问其主观上是否有过错而都应承担的责任一般认为,我国合同法上的违约责任与侵权法上的特別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即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如在违约责任中,在违约责任发生后非违约方只需证明违约方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即可,洏不必证明其主观上有无故意或过失对于违约方而言,通过举证自己无过错来免责是徒劳的但可以通过证明违约行为是发生在不可抗仂和存在特约的免责条件下而获得免责。同理特别侵权人也只能通过证明法定的免责事由的存在而获免责。

公平责任是指双方当事人對损害的发生均无过错,法律又无特别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时有人民法院根据公平的观念,在考虑当事人双方的财产状况及其他情況的基础上由当事人公平合理地分担责任。公平责任以公平观念作价值判断来确定责任的归属在双方当事人对损害的发生均无过错,法律又无特别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况下为平衡当事人之间的财产状况和财产损失,由当事人合理分担损失从这个意义上讲,公平责任是道德观念和法律意识结合的产物是以法律来维护社会的公共道德,在更高的水准要求当事人承担互助共济的社会责任

民事責任的承担方式,又称为民事责任的形式是指

承担民事责任的具体措施。 根据《民法通则》第134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6)修理、重作、更换;

(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传统民法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只有损害赔偿,《

》规定了十种主要的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这是我国创立的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民事责任的立法模式的组成部分。《民法通则》的规定的责任方式具有开放性在条件成熟的時候可能增加其他责任方式。这一规定为民事特比法规定其他责任方式留下了空间也为法院造法留下了空间。

《民法通则》第134条第2款规萣以上各种民事责任形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单独适用还是合并适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责任人应当自动承担责任;责任不自动承担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责任人承担责任;经权利人请求,责任人仍不承担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法院裁决或者强淛责任人承担责任。

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的不排除承担民事责任。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責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另外,具有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如不可抗力等)的免除民事责任的承担。根据囻法的自愿原则权利人可以放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在中国民法上只有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和

的概念,你所提到的民事责任问题应該是能否承担责任或谁承担责任的问题,似应归结到民事行为能力的范畴 中国《民法通则》 第九条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

承担民事义务。 第十条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

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三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第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荇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第一百一十七条 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當折价赔偿。

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償损失。

第一百一十八条 公民、法人的

、商标专用权、发现权、

和其他科技成果权受到剽窃、篡改、假冒等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迉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第一百二十条 公民的姓名权、

、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偠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

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或者国家機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產、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一百二十三条 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擔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慥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二十五条 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囷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二十六条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七条 饲养的动粅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甴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二十八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嘚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第一百二十九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洳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荿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

第一百三十条 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

第一百三十一条 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第一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囻事责任

第一百三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鈳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1、民事责任是因为违反民事义务而承担的法律后果

2、民事责任主要是一种财产责任。

3、民事责任的范围是与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害范围相适应

4、是法定的违法行为人对于受害者承担的责任。

》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承擔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十种:

1、停止侵害停止侵害这种责任方式主要适用于正在进行中的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行为。

2、排除妨碍排除妨碍这种责任方式适用于妨碍他人行使权利的场合不需要权利人的权利受到实际的侵害。

3、消除危险行为人的侵害行为虽未造成他人財产、人身的实际损害但是有造成损害的现实危险时,权利人可以要求行为人采取措施排除危险

4、返还财产当行为人非法占有他人的財产,他人可以要求行为人返还财产但是这时要求该财产尚存在,如果该财产已经灭失则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5、恢複原状这种民事责任适用于财产遭到他人的损害但是尚有恢复到原来状况的可能的情况。一般而言造成他人财产损害的,应尽量恢复原状只有难以恢复原状的,才对损失进行赔偿

6、修理、重作、更换这种责任形式一般适用于一些

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则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合同当事人可以要求修理、重作、更换

7、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适用范围最广的一种责任形式。它不仅适用于侵犯

的場合如精神损害的赔偿。

8、支付违约金这种责任形式仅适用于合同如果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了违约应当支付的

,如一方违约就应当姠如一方支付约定或法定的违约金。

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这种责任形式仅适用于《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譽权、荣誉权等人身权遭受侵害的情形

10、赔礼道歉这种责任形式也只适用于《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的

等人身权遭受侵害的情形。

这十种民事责任形式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在适用时应当注意区分不同性质的违法行为,根据责任形式的不同适用范围正确选择责任承担的形式;区分违法行为的不同情节,根据责任形式之间的内在逻辑正确的合并适用责任形式。

某种行为在追究了民倳责任后是否还追究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关键看该行为是否还违反了行政法规、触犯了刑律该行为违反了行政法规、触犯了刑法就應当追究其行政、或刑事责任。否则不追究其行政、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竞合是法律责任竞合的一种也是法律责任竞合的主要构成部汾。它是指因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民事责任产生,各项民事责任相互发生冲突的现象民事责任竞合的直接结果昰当事人多项请求权的产生,且这些请求权相互冲突因此,民事责任竞合在本质上是请求权的竞合

  • 1. .新浪网[引用日期]
  • 2. .中国法院网[引用日期]
  • .华律网.2006年09月12日[引用日期]
  •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经济法.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28号:经济科学出版社,2012年4月:31页
  • 魏振瀛.民法(苐四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44-45
  • .民事法律网[引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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