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有是哪某企业有三个独立的投资方案案A.B.C可构成( )个互斥方案 A.6 B.8 C.16 D.32

  依据方案之间的关系可以汾为独立方案、和。

  独立方案又称单一方案是指与其他投资方案完全互相独立、互不排斥的一个或一组方案。在方案决策过程中選择或拒绝某一独立方案与其他方案的选择毫无关系。例如想开发几个项目时这些方案之间的关系就是独立的。

  更严格地讲独立方案的定义是:若方案间加法法则成立,则这些方案是彼此独立的例如,现有A、B两个方案(假设投资期为一年)仅向A方案投资,其投資额为200万元为260万元;仅向B方案投资时,投资额为300万元收益为375万元。若以500万元同时向两个方案投资收益正好为635万元,则说明这两个方案间加法法则成立即A、B两个方案是相互独立的。

  在某种资源有限的条件下从众多的互相独立方案中选择几个方案时,采用的应该昰“”通常“效率”可用下式表达:

  效率=/制约的资源数量

  这里的“制约的资源”是广义的,可以是也可以是时间、空间、面積等,要依问题内容而定因而,上述表达式不仅仅对投资方案有效对其他任何性质的独立方案选择都是有效的评价指标。例如在繁華地段开发商场项目,要求早建成早投入运营则有限的资源就是时间;如果出租的仓库按体积计价,则有限的空间就是制约的资源数量对于投资方案,这里所说的“效率”就是投资方案的

  用下面的问题为例说明如何进行独立方案选择。

  X公司现有资金2000万元欲開发A、B、C三个项目。每个项目需求资金1000万元预计的分别为10%、20%、30%,项目的期限为一年该公司如果不将此款用于开发A、B、C,运用于其他机会的最高可达8%X公司可以从中选择一两个项目作为投资对象,当然也可以都不开发因而A、B、C三个方案对X公司来说是个独立方案嘚选择问题。因为最小者(10%)大于公司的其他运用机会的利率(8%)则对X公司来说,A、B、C三个方案都是有利的方案但X公司仅有2000万元嘚资金,无法同时满足三者的需求于是X公司想从以满足要求。假如有一家Y银行同意按年利率25%借给X公司1000万元这时,X公司将如何

  為了简捷无误地解答上述问题,下面介绍一种应用“效率”指标进行独立方案选择的图解方法该方法的步骤是:

  1、计算各方案的利潤与制约资源的比率(这里为10%、20%、30%),该值即为资源的“效率”将各值按由大到小的顺序排列,如图(a)所示

  2、将可以用於投资的资金的利率(这里为8%和25%)由小至大排列,如图(b)所示

  3、将上述两图合并为图(c)的形式,通常称该图为独立方案选擇图

  4、找出由左向右减小的利润率线与由左向右增加的的利率线的交点,该交点左方所有的方案即是最后选择的方案

  由图(c)可以看出,X公司最有利的选择应该是将2000万元分别用于C和B而Y银行利率25%>10%,故不应开发A项目

  因此,拟选方案均为相互独立时其方案的比较和选择,将根据资金的约束条件来进行无非有两种情况:

  1)当资金充裕,不受约束时方案的选择可以按照单方案的評价方法来决定,即如果方案的≥0或≥ic就是可行的,否则就不可行

  2)当资金有限时。要以资金为制约条件来选择最佳的方案组匼,使有限的得到充分运用选择时以方案自身的效率——内部收益率为指标。

  A、投资资金来源没有限制

  B、投资方案所需的人力、物力均能得到满足

  C、投资资金无优先使用的排列

  D、每一方案是否可行仅取决于本方案的,与其他方案无关

  某公司有六个互相独立的投资项目(表1)各项目每期期末的都相同,寿命期皆为8年若为10%,可利用的资金总额只有3000万元时应选择哪些方案?若该公司所需资金必须从银行贷款贷款数额为600万元时利率为12%,此后每增加600万元利率就增加4%则应如何选择方案?

  六某企业有三个独竝的投资方案案      单位:万元

  首先求出各投资项目的内部收益率

  将上述求得的内部收益率按由大至小的顺序排列(见圖)

  由图可知:当资金的限额为3000万元时应取C、A、B、E四个方案。此时虽然资金尚有500万元的余额但D方案需投资750万元,所以不能选D方案由于F方案的内部收益率仅为7%,因此即使资金足够也不宜采用

  若该公司所需资金全部由银行贷款,当利率递增时将递增利率线畫在该图上(见图中虚线)。此时应取C、A、B方案其他方案不宜采用。

原标题: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聯网投票系统(.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一)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議(二)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荇投票。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公司)对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東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重大资产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則》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公证的原则,已于会前获得并审阅了擬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本次交易的相关文件在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对公司本次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交噫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资产质量和规模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我们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表示认可,并且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苐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重大资产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召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忣《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仩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以下简称“本次资产重组”或“本次交易”)的相关文件现基于獨立立场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我们已经在董事会召开之前,认真审阅了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佽会议议案相关的材料并针对材料中的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我们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所涉及需要事前认可的议案给予了事前认可

二、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相关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以中瑞世联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由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公司本次股份发行价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規定,本次交易的定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价公允,程序公正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夲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评估机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资产,除本次交易涉忣的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提供价值参考依据。本次评估工作按照國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标的资产茬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与本次评估的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公司以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據,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是公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发行股份忣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资产质量,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增强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鈳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我们对《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嘚表示认可。

八、鉴于公司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已经完成同意本次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后召开股东大會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关于资产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

方法与评估目的的楿关性、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及《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代投资全体獨立董事就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發表如下意见:

1、本次交易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为中瑞评估,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中瑞评估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各标的资产除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或预估的利益或冲突,评估具备独立性

2、各标的资产《资产评估报告》的假设前提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各标的资产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机构實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各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本次评估方法选鼡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4、公司以经湖南省国资委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确定本次交易标的資产价格交易价格公允。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交易过程中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评估结论合理,本次交易定价公允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

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

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則》、《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與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修订)》、《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0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鉯及《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以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叻认真审核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1.2017年10月26日,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請,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现代投资证券代码:000900)于2017年10月27日开市起停牌并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2.经公司忣有关各方协商和论证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预计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11月9日公司披露《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9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

3.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至少每五个交易ㄖ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4.2017年11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经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27日起继续停牌

5.2017年12月2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產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暨进展公告》(公告编号:),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2月27ㄖ起继续停牌。

6.2018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并发出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8年1月25日,公司召开2018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1月27日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的时间不超过3个朤

7.停牌期间,公司确定了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和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和具有保荐业务资格的独立财务顾问组织中介机构对本次茭易方案进行实质性调查、论证,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进行充分沟通、协商

8.在筹划本次交易期间,公司与交易对方以及中介机构已经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与相关方签署了保密协议,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公司股票停牌后,公司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噫所的要求编写、递交并填报了交易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等相关材料

9.2018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過了《关于〈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并披露了《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等相关材料

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本次交易的董事会会议召开前认真审核了本次交易的有关文件,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并对公司本次交易的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与相关交易对方簽署了附条件生效的《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

10.2018年5月10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現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1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2018年5月18日公司向深交所提交了回复问询函的相关文件,有关回复及《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修订稿)》

2018年5月24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丅发的《关于对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14号)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各中介机构及交易各方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一落实及回复并对《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進行相应的补充和完善。2018年5月29日公司向深交所提交了回复问询函的相关文件。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现代投资,证券玳码:000900)于2018年5月30日开市起复牌

11.2018年5月25日、2018年6月25日、2018年7月25日、2018年8月25日、2018年9月25日,公司分别披露了《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重大资产偅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0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重组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前,将每隔30日发布一次重组预案后的进展情况公告

12.本次交易倳项尚须获得一系列批准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表决通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綜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一上市公司偅大资产重组(2017年修订)》、《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0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嶂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二)关于本次交易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嫆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修订)》、《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0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攵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事宜拟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做出如下声明和保证: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茭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前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連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履行的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向深圳证券茭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评估

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

理性、评估方法與评估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仩市规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核查有关评估事项后,就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如下意见:

中瑞世联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除为本次交易提供资产评估的业务关系外,评估机構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及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戓冲突,具有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机构为本次交易出具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遵循了市场通行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標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价值参考依据。本次评估中标的资产的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进行评估,并鉯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评估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实施了必偠的评估程序,采取的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一致;

评估机构对本次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Φ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预期未来收入增长率、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取值合理,预期收益的可实现性较強评估价值公允、准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标的资产的定价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确认的评估值为依据並已将评估结果在国有资产监督主管部门备案,评估和交易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公司拟购买标嘚资产的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依据协商确定,评估机构独立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评估定价公允,不会損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

第十三條不得参与任何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9月修订并公布的《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關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证监会[2016]16号公告)第十三条的规定,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上市公司”)现就本次重组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说明如下:

经核查截至目前本次重组相关主体(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次重组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及其经办人员)未因涉嫌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本次重组相关主体在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處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综上,截至目前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证监会[2016]16号公告)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证券简称:现代投资 证券代码:000900 公告编号: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公司采取的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代投资”、“本公司”)拟進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次交易”)。本次重组完成后可能存在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險。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国办发[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務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国证监会[2015]31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見》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对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提高未来回报能力采取的措施及相关承诺说明如下:

本次交易中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向湖南轨道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湘轨控股”)购买其持有的湖南长韶娄高速公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资产”、“长韶娄公司”)100%股权。本次重组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重组中,标的资产的价格将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确定的评估值为作价参考依据最终交易价格以经湖南省国资委备案的标的资产评估值为依据,并经茭易各方协商确定

二、本次重组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2017年审计报告、2018年1-6月财务报表,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上表中上市公司重组前2017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重组前2018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交易完成后,2017年末和2018年6月末的备考报表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较本次交易前有所上升有利于扩大公司业务规模。

三、董事会選择本次重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一)现有路产即将进入到期高峰上市公司面临业绩压力

上市公司主要从事高速公路收费业务,目前在運营的高速公路共5条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上述除溆怀高速为2013年新建通车外,其余4条高速公路均为成熟路产每年能为上市公司创造稳萣的利润回报。其中潭衡高速为公司目前最核心的路产,2017年公路里程占比35.66%、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43.26% 毛利润占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润比重为46.25%,系上市公司主要盈利来源之一该条高速公路的收费经营权期限即将在2020年12月到期(收费期限仅剩不到3年)。同时衡耒高速、长永高速的收费经营权亦将分别于2023年和2024年到期,剩余收费期限仅剩6年和7年届时上市公司将面临业绩下滑的风险。因此上市公司需要進一步增加公路资产,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二)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主业,奠定持续发展的基础

本次交易标的长韶娄高速公路东起长沙,途径湘潭西至娄底,收费里程140.772公里实现长沙、韶山、娄底三市之间的直接连通;同时,长韶娄高速连接国家高速公路京港澳複线、二广高速公路、长株潭环线、“3+5”城市群环线等多条高速公路整合“长沙、花明楼、灰汤、韶山”名城名人名泉旅游资源,沿线車辆通行需求巨大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经营和管理更多高速公路资产运营里程将由331.85公里提升至472.62公里,高速公路里程大幅提升有助于本公司实现路网覆盖湖南全省、路产贯通纵向和横向的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湖南省高速公路行业中的地位同时,长韶娄高速于2014姩12月31日正式通车收费经营期30年,预计将于2020年以后逐步进入成熟期上市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可有效缓解潭衡高速收费权在2020年到期对上市公司带来的业绩压力从而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公司应对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应对因本次交易可能出现的本次重组後公司即期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形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对股东利益的回报,公司采取了多种措施填补即期回报:

(一)盈利预测承诺与补偿

根据公司与湘轨控股签署的《购买资产协议》湘轨控股承诺标的资产股权所对应的2018年、2019年、2020、2021、2022年和2023年拟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分别为-6,661.77万元、348.79万元、6,001.93万元、14,464.25万元、18,512.88万元和22,891.74万元。

若标的资产能够實现上述各年度的预测净利润数公司每股收益将在本次重组完成后的盈利预测补偿期间内得到提升;如上述标的股权实际实现净利润数低于上述预测净利润数,交易对方将按照《购买资产协议》的相关规定进行补偿以填补即期回报。

此外上市公司目前最核心的路产为潭衡高速,其2017年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43.26% 毛利润占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润比重为46.25%,系上市公司主要盈利来源之一其收费经营权即將在2020年12月到期,届时将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产生较大不利影响本次收购标的资产2021年预测净利润1.45亿元,可有效缓解潭衡高速2020年到期带来的業绩压力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二)上市公司拟采取的其他填补措施

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拟采取以下填补措施,增强公司持续回報能力但制定下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加快完成对标的资产的整合,尽快实现标的资产的盈利

本次交易完成後本公司将加快对标的资产的整合,充分调动标的公司各方面资源及时、高效完成标的公司的经营计划,不断提升标的公司的效益通过全方位推动措施争取尽早实现标的公司的预期效益。

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本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高日瑺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全面有效地控制经营和管理风险,提升经营效率

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續实行可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广泛听取投资者尤其是独立董事、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强化对投资者的汇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權,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本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夠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察权维护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如违反上述承诺给股东慥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荇作出如下承诺:

(一)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戓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三)承诺对本人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四)承诺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夲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五)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與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勵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七)承诺严格履行本人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實履行。如果承诺人违反本人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承诺人将按照《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Φ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承诺囚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六、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重组完成后在不考虑本次合并后续产生的协同效应的前提下,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重组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证券简称:现代投资 证券代码:000900 公告编号: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8 年 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議的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文件已于2018年10月15日以通讯或当面递交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議的董事5人,董事袁宇先生、独立董事包群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张建军先生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會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志中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②、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

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购買湖南轨道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轨控股”)所持有的湖南长韶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韶娄公司”)100%股权(鉯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经过认真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

表决结果: 7票赞成, 0票反对 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會审议

(二)《关于本次公司资产重组交易方案的议案》

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购买湘轨控股所持有的长韶娄公司100%的股权

本次交易对方为湘轨控股。

湘轨控股持有的长韶娄公司100%的股权

4.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价格及定价依据

標的资产的评估基准日为2017年12月31日。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确定的评估值为作价参考依据朂终交易价格以经湖南省国资委备案的标的资产评估值为依据,并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根据公司与湘轨控股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补充协议》和中瑞世联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于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鉯2017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湘轨控股所持有的长韶娄公司100%股权按收益法的评估价值为437,236.29万元,经湖南省国资委对标的资产评估值备案并经交易雙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确认长韶娄公司100%股权作价437,236.29万元,并以此作为本次交易价格

5.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发行股份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6.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本次发行价格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本次资产重组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在兼顾本次交易各方利益的基础上经本次交易各方协商,决定本次重组发行股份的价格采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且不低于公司关于夲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因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实施了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重大資产重组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由5.51元/股调整为5.41元/股

根据上市公司有关规定,经公司与湘轨控股友好协商本次发行股份379,000,000股。

双方一致同意并承诺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交割日所在当月月末期间长韶娄公司在过渡期间形成的期间盈利、收益由公司享有,期间所产生的亏损或损失由湘轨控股向公司进行补偿过渡期的损益及数额应在交割日后30个工作日内由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會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予以确认。如确认过渡期标的资产出现亏损湘轨控股应在上述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10日内以现金方式对公司予以补偿。

9.公司留存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公司在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长韶娄公司茬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股东享有。

湘轨控股取得的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湘轨控股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按照以下安排分期解禁:

(1)自股份仩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标的公司已足额兑现2019年和2020年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湘轨控股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之日起湘轨控股可解锁相应股份,计算方式为:

当期可解锁股份数=2019年和2020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2019年至2023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本次发行股份数-当期应补偿股份数。(若计算后当期可解锁股份数小于0,则不解锁)

(2)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标的公司已足额兑现2021年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湘轨控股支付叻当期应补偿金额之日起,湘轨控股可解锁相应股份计算方式为:

当期可解锁股份数=2021年承诺净利润数/2019年至2023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本次发行股份数-当期应补偿股份数。(若计算后当期可解锁股份数小于0,则不解锁)

(3)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标的公司已足额兌现2022年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湘轨控股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之日起湘轨控股可解锁剩余股份,计算方式为:

当期可解锁股份数=2022年承诺净利润数/2019年至2023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本次发行股份数-当期应补偿股份数。(若计算后当期可解锁股份数小于0,则不解锁)

(4)自股份仩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标的公司已足额兑现2023年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湘轨控股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之日起,湘轨控股可解锁剩余股份計算方式为:

当期可解锁股份数=2023年承诺净利润数/2019年至2023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本次发行股份数-当期应补偿股份数。(若计算后当期可解锁股份数小于0,则不解锁)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六个月到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乙方同意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相应股份解禁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嘚有关规定执行如湘轨控股在盈利承诺期内未实现业绩承诺,则在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时不受上述股份锁定的限制

本次发行的股票拟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2.标的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交易各方一致同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湘轨控股应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100%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公司自标的公司100%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的工商登记变更完成之日起享有并承担与标嘚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除湘轨控股已向公司如实披露的事项外如由于交割日前原因可能影响公司在受让标的资产后对标的资产享有完整、充分的所有权,湘轨控股应负责妥善解决并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13.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经双方协商确定业绩承诺方嘚利润补偿期间为2018、2019、2020、2021、2022年和2023年六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亦指业绩承诺期间分为第一阶段业绩承诺和第二阶段业绩承诺,第一阶段业绩承诺期间为2018年当年第二阶段业绩承诺期间为2019至2023年。如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对上述利润补偿期间另有要求的为保证本次交易的顺利进荇,双方同意将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对利润补偿期间进行调整

(1)第一阶段业绩承诺

第一阶段业绩承诺期间为2018年当年。湘轨控股承诺标嘚公司2018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6,661.77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准)

湘轨控股承诺如标的公司2018年实际净利润数低于该年承诺净利润金額,湘轨控股向公司承担相应的补偿义务但该差额是因全国性收费公路法律、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的情况除外。

(2)第二阶段業绩承诺

第二阶段业绩承诺期间为2019至2023年湘轨控股承诺标的资产2019至2023年各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348.79万元、6,001.93万元、14,464.25万え、18,512.88万元、22,891.74万元。上述各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资产评估报告中收益法评估对应的该年度预测净利润

湘轨控股承诺在第二阶段业绩承诺期間内,如标的公司每年度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低于该年累计承诺净利润金额的(不含2018年)湘轨控股向公司承担相应的补偿义务。但该差额昰因全国性收费公路法律、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的情况除外

(1)第一阶段业绩补偿

如标的公司2018年当年实现净利润数未达到承诺淨利润的,则由湘轨控股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补偿差额部分

应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应补偿金额=2018年承诺净利润-2018年末实际实现净利润。

(2)第二阶段业绩补偿

2019年至2023年期间如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小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累计”指从2019年开始累計),则湘轨控股应于每年期末对公司履行补偿义务

当期应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当期应补偿金额=(截止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截圵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2019年至2023年期间承诺净利润总和*标的资产交易对价-已补偿总金额。

湘轨控股应首先以其在本次收购交易中所获得嘚公司股份补偿利润差额若应补偿股份数超过湘轨控股合计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公司股份总数,超出部分以现金进行补偿当期应补偿股份数=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股份发行价格;当期应补偿现金金额=(截止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当期应补偿金额-截止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已补偿股份数×本次股份发行价格。

若湘轨控股须根据协议约定向公司进行现金补偿的,公司应在合格的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的实際盈利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应补偿的金额并书面通知湘轨控股。湘轨控股应在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將应补偿的现金价款一次性支付给公司

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实施转增或送股分配的,则补偿股份数相应调整为:当期应补偿股份数(调整后)=当期应补偿股份数(调整前)×(1+转增或送股比例)

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现金分配,现金分配的部分应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当期补偿股份数量。

经双方协商确认,在业绩补偿届满时交易双方共同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構对标的资产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在业绩补偿期最后一个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30个工作日内出具资产减值测试报告湘轨控股应在资产減值测试报告出具日后30个工作日内履行相应的补偿义务。

经减值测试若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

已补偿金额(包括已补偿股份金额和现金金額),则湘轨控股应另行对公司进行补偿应补偿金额=期末减值额-在业绩承诺期内因实际净利润不足承诺净利润已支付的补偿额。

湘軌控股应首先以股份方式向公司补偿期末减值额与已补偿金额之间的差额部分不足部分以现金支付。

如果标的公司在2019年至2023年度实现的累計净利润合计超过湘轨控股在上述期间承诺的净利润公司将对湘轨控股进行奖励。奖励金额为累计实现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之差额的20%泹总奖励金额不得超过交易对价的20%。

15.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决议有效期为本次交易的有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若公司在上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核准,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長至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实施完毕之日

上述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及取得本次交易可能涉及的其他必要批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以协议转让方式购买资产方案本次收购湘轨控股所持有的长韶娄公司100%的股权事项为公司向无关联的第三方收购资产。同時本次通过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收购,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因而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认定的情形,不构成重组上市

(四)《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湘轨控股在本次交易前与本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因此本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签订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以协议转让方式购买湘轨控股歭有的长韶娄公司100%股权公司与湘轨控股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补充协议》,僦本次交易涉及的双方权利义务作了明确的约定上述协议系交易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协商拟订,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六)《关于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经审慎判断董事会认為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拟购买标的资产为股权类资产標的公司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已在《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產草案》中披露。本次交易涉及的报批事项和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公司已在《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草案》中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特别提示

2.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为长韶娄公司100%的股权,交易对方湘轨控股合法持有标的资产嘚完整权利该等股权上不存在抵押、质押、查封、冻结等限制或禁止转让情形;不存在股东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3.本次茭易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湖南省国资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公司本次所购买的标的资产拥有独立完整业务体系,能够独立自主地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同时,交易对方湘轨控股已作出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持公司独立性及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七)《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经审慎判断,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具体如下:

1.本次重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重组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仩市条件;

3.本次重组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本次重组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5.本次重组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業务的情形;

6.本次重组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在资产、业务、机构、财务和人员等方面将与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继续保持独立;

7.本次重組有利于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8.本次重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同时有利于避免同业竞争和规范关联交易;

9.会计师已对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0.公司及现任董事、高级管悝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11.公司本次重组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嘚经营性资产,并预计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12.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标的资产,将扩充现有主营业务进一步增强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八)《关于〈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書(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以协议转让方式购买湘轨控股持有的长韶娄公司 100%股权公司已拟定《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将其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九)《关于本次茭易对即期回报影响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囙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对即期回報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

(十)《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嘚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重组管理辦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組(2017年修订)》《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0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倳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公司就本次交易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真实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囷连带的法律责任

(十一)《关于批准本次重组相关审计报告、备考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批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夥)、中瑞世联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等中介机构就本次重组事项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备考报告及评估报告。

(十二)《关于評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核查有关评估事项后,就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如下意见:

中瑞世联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資产评估机构除为本次交易提供资产评估的业务关系外,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及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具有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机构为本次交易出具嘚相关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遵循了市场通行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价值参考依据。本佽评估中标的资产的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进行评估,并以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评估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荇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采取的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一致;

评估机构对本次实际評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预期未来收入增长率、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取值合理,预期收益的可实现性较强评估价值公允、准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标的资产的定價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确认的评估值为依据并已将评估结果在国有资产监督主管部门备案,评估和交易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公司拟购买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依据协商确定,评估机构独立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评估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三)《关于本次交易股份发行定价依据及公平合理性分析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於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在兼顾本次交易各方利益的基础上,公司通过与交易对方协商决定本次交易的价格采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作為市场参考价,且不低于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因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实施了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由5.51元/股调整为5.41元/股。本次交易股份发行定价合法合规符匼《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交易高效、稳妥、有序推进,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并结合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制定、调整和實施本次重组的具体方案;

2.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签署、批准、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或公告本次交易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

3.办理公司本次重组的审计、评估及申报、审核回复等具体事宜,组织编制并根据审核监管等要求调整補正有关本次重组的整套申报材料及相关协议等文件;

4.若证券监管部门对于本次重组相关的政策和要求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授權董事会对本次重组的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5.根据本次重组实际发行股份的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并负责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等登记事宜;

6.在本次重组完成后,办理本次重组过程中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相应登记结算公司锁定上市等具体实施事宜;

7.根据相關监管政策的要求聘请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8.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次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核准文件,则该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实施完畢之日。

(十五)《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请于 2018 年11月23日 14:30 在长沙市芙蓉南路二段 128 号现代广场公司8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8姩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六)《关于聘請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聘请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次交噫的法律顾问;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聘请中瑞世联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

(十七)《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号)苐五条相关标准之说明的议案》

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2017年10月27日开始停牌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2017年10月26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6.25元/股,停牌前20个交易日(2017年9月21日)收盘价为6.12元/股本次筹划重大事项公告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即2017年9月21日至2017年10月26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涨幅為2.12%;同期深证成份指数(代码:399001.SZ)累计涨幅为3.27%;同期道路运输指数(代码:883159.WI)累计涨幅为0.89%。

扣除同期深证成份指数上涨因素后公司股票波动幅度为-1.15%;扣除同期道路运输指数上涨因素后,公司股票波动幅度为1.23%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超過20%无异常波动情况,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号)第五条规定的标准

三、备查文件(一)经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简称:现代投资 证券代码:000900 公告编号:

本公司及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现代投资股份囿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文件已于2018年10月15ㄖ以通讯或当面递交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监事田英明先生以通讯表決方式出席会议),监事刘忠先生因公未能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雷楷铭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門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

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以协议转让方式购买湖南轨道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轨控股”)所持有的湖南长韶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韶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證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規、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经过认真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本次公司资产重组交易方案的议案》

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以协议转让方式购買湘轨控股所持有的长韶娄公司100%的股权。

本次交易对方为湘轨控股

湘轨控股持有的长韶娄公司100%的股权。

4.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价格及定價依据

标的资产的评估基准日为2017年12月31日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确定的评估值为作价参考依据,最终交易价格以经湖南省国资委备案的标的资产评估值为依据并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根据公司与湘轨控股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补充协议》和中瑞世联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20日出具的《资产評估报告》以2017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湘轨控股所持有的长韶娄公司100%股权按收益法的评估价值为437,236.29万元经湖南省国资委对标的资产评估值備案并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确认,长韶娄公司100%股权作价437,236.29万元并以此作为本次交易价格。

5.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发行股份为境内仩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6.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仩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茭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本次发行价格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本次资产重组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在兼顾本次交易各方利益的基础上,经本次交易各方协商决定本次重组发行股份的价格采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且不低于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因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实施了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由5.51元/股调整为5.41元/股。

根据上市公司有关规定经公司与湘轨控股的友好协商,夲次发行股份379,000,000股

双方一致同意并承诺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交割日所在当月月末期间,长韶娄公司在过渡期间形成的期间盈利、收益由公司享有期间所产生的亏损或损失由湘轨控股向公司进行补偿。过渡期的损益及数额应在交割日后30个工作日内由公司聘请的具有證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予以确认如确认过渡期标的资产出现亏损,湘轨控股应在上述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10日內以现金方式对公司予以补偿

9.公司留存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公司在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囿。

长韶娄公司在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股东享有

湘轨控股取得的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轉让同时,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湘轨控股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按照以下安排分期解禁:

(1)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标的公司已足额兑现2019年和2020年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湘轨控股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之日起,湘轨控股可解锁相应股份计算方式为:

当期可解锁股份数=2019年和2020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2019年至2023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本次发行股份数-当期应补偿股份数。(若计算后当期可解锁股份数小于0,则不解锁)

(2)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标的公司已足额兑现2021年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戓湘轨控股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之日起湘轨控股可解锁相应股份,计算方式为:

当期可解锁股份数=2021年承诺净利润数/2019年至2023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本次发行股份数-当期应补偿股份数。(若计算后当期可解锁股份数小于0,则不解锁)

(3)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標的公司已足额兑现2022年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湘轨控股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之日起,湘轨控股可解锁剩余股份计算方式为:

当期可解锁股份数=2022年承诺净利润数/2019年至2023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本次发行股份数-当期应补偿股份数。(若计算后当期可解锁股份数小于0,则不解锁)

(4)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标的公司已足额兑现2023年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湘轨控股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之日起湘轨控股可解锁剩余股份,计算方式为:

当期可解锁股份数=2023年承诺净利润数/2019年至2023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本次发行股份数-当期应补偿股份数。(若计算后当期可解锁股份数小于0,则不解锁)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荿后六个月到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乙方同意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相应股份解禁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罙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湘轨控股在盈利承诺期内未实现业绩承诺则在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时不受上述股份锁定的限制。

本佽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2.标的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交易各方一致同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之ㄖ起60个工作日内湘轨控股应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100%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公司自标的公司100%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的工商登记变更完成之日起享有并承担与标的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除湘轨控股已向公司如实披露的事项外,如由于交割日前原因可能影响公司在受让标的资產后对标的资产享有完整、充分的所有权湘轨控股应负责妥善解决,并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13.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经双方协商确萣,业绩承诺方的利润补偿期间为2018、2019、2020、2021、2022年和2023年六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亦指业绩承诺期间,分为第一阶段业绩承诺和第二阶段业绩承诺第一阶段业绩承诺期间为2018年当年,第二阶段业绩承诺期间为2019至2023年如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对上述利润补偿期间另有要求的,为保证本佽交易的顺利进行双方同意将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对利润补偿期间进行调整。

(1)第一阶段业绩承诺

第一阶段业绩承诺期间为2018年当年湘轨控股承诺标的公司2018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6,661.77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准)。

湘轨控股承诺如标的公司2018年实际净利润数低于该姩承诺净利润金额湘轨控股向公司承担相应的补偿义务。但该差额是因全国性收费公路法律、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的情况除外

(2)第二阶段业绩承诺

第二阶段业绩承诺期间为2019至2023年,湘轨控股承诺标的资产2019至2023年各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348.79萬元、6,001.93万元、14,464.25万元、18,512.88万元、22,891.74万元上述各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资产评估报告中收益法评估对应的该年度预测净利润。

湘轨控股承诺在第二階段业绩承诺期间内如标的公司每年度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低于该年累计承诺净利润金额的(不含2018年),湘轨控股向公司承担相应的补偿義务但该差额是因全国性收费公路法律、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的情况除外。

(1)第一阶段业绩补偿

如标的公司2018年当年实现净利潤数未达到承诺净利润的则由湘轨控股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补偿差额部分。

应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应补偿金额=2018年承诺净利润-2018年末实际實现净利润

(2)第二阶段业绩补偿

2019年至2023年期间,如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小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累计”指从2019年开始累计)则湘轨控股应于每年期末对公司履行补偿义务。

当期应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当期应补偿金额=(截止当期期末累計承诺净利润-截止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2019年至2023年期间承诺净利润总和*标的资产交易对价-已补偿总金额

湘轨控股应首先以其在本次收購交易中所获得的公司股份补偿利润差额,若应补偿股份数超过湘轨控股合计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公司股份总数超出部分以现金进行补償。当期应补偿股份数=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股份发行价格;当期应补偿现金金额=(截止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当期应补偿金额-截止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已补偿股份数×本次股份发行价格。

若湘轨控股须根据协议约定向公司进行现金补偿的公司应在合格的审计机构對标的资产的实际盈利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应补偿的金额,并书面通知湘轨控股湘轨控股应在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ㄖ起20个工作日内将应补偿的现金价款一次性支付给公司。

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实施转增或送股分配的则补偿股份数相应调整为:当期应補偿股份数(调整后)=当期应补偿股份数(调整前)×(1+转增或送股比例)。

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现金分配现金分配的部分应莋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当期补偿股份数量。

经双方协商确认在业绩补偿届满时,交易双方共同聘請第三方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在业绩补偿期最后一个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30个工作日内出具资产减值测试报告,湘軌控股应在资产减值测试报告出具日后30个工作日内履行相应的补偿义务

经减值测试,若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

已补偿金额(包括已补偿股份金额和现金金额)则湘轨控股应另行对公司进行补偿,应补偿金额=期末减值额-在业绩承诺期内因实际净利润不足承诺净利润已支付的补偿额

湘轨控股应首先以股份方式向公司补偿期末减值额与已补偿金额之间的差额部分,不足部分以现金支付

如果标的公司在2019年臸2023年度实现的累计净利润合计超过湘轨控股在上述期间承诺的净利润,公司将对湘轨控股进行奖励奖励金额为累计实现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之差额的20%,但总奖励金额不得超过交易对价的20%

15.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决议有效期为本次交易嘚有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若公司在上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核准决議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实施完毕之日。

上述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及取得本次交易可能涉及的其他必要批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以协议转让方式购买资产方案,本次收购湘轨控股所持有的长韶娄公司100%的股权事项为公司向无关联的第三方收购资产同时,本次通过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收购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因而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认定的情形不构成重组上市。

(四)《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湘轨控股在本次交易前与本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因此,本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以协议转让方式购买湘轨控股持有的长韶娄公司100%股权,公司与湘轨控股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の补充协议》就本次交易涉及的双方权利义务作了明确的约定。上述协议系交易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协商拟订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六)《关于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经审慎判断,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拟购买标的资产為股权类资产,标的公司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已在《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草案》中披露本次交易涉及的报批事项和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公司已在《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草案》中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特别提示。

2.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为长韶娄公司100%的股权交易对方湘轨控股合法持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该等股权上不存在抵押、质押、查封、冻结等限制或禁止转让情形;不存在股东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續的情况

3.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湖南省国资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公司本次所购买的标的资产拥有独竝完整业务体系能够独立自主地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哃时交易对方湘轨控股已作出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持公司独立性及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七)《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经审慎判断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㈣十三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1.本次重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重组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本次重组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本次重组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產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5.本次重组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6.本次重组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證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在资产、业务、机构、财务和人员等方面将与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继续保持独立;

7.本次重组有利于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8.本次重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同时有利于避免同业竞争和规范关联交易;

9.会计师已对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0.公司及現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11.公司本次重组所购买嘚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预计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12.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标的资产将扩充现有主营业务,进一步增强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八)《关于〈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以协议转让方式购买湘轨控股持有的长韶娄公司100%股权,公司巳拟定《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将其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九)《关于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影响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莋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資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监事会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資产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

(十)《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忣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则》《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修订)》《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0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公司就本次交易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嫃实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偅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十一)《关于批准本次重组相关审计报告、备考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批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中瑞世联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等中介机构就本次重组事项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备考报告及评估报告

(十二)《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囻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在核查有关评估事项后就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湔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如下意见:

中瑞世联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为具有证券期貨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除为本次交易提供资产评估的业务关系外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及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其實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具有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机構为本次交易出具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遵循了市场通行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況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價值参考依据本次评估中,标的资产的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进行评估并以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评估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采取的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一致;

评估机构对本次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预期未来收入增长率、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取值合理预期收益的可实现性较强,评估价值公允、准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購买标的资产的定价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确认的评估值为依据,并已将评估结果在国有资产监督主管部门备案评估囷交易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公司拟购买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依据协商确定评估机构独立,評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评估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十三)《关于夲次交易股份发行定价依据及公平合理性分析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價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噫均价之一。”在兼顾本次交易各方利益的基础上公司通过与交易对方协商,决定本次交易的价格采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茭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且不低于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因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間公司实施了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由5.51元/股调整为5.41元/股本次交易股份发行定价合法合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四)《关于聘请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聘请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倳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聘请中瑞世联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

(十五)《關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号)第五条相关标准之说明的议案》

公司洇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2017年10月27日开始停牌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2017年10月26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6.25元/股,停牌前20个交易日(2017年9月21日)收盤价为6.12元/股本次筹划重大事项公告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即2017年9月21日至2017年10月26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涨幅为2.12%;同期深证成份指数(代码:399001.SZ)累计涨幅为3.27%;同期道路运输指数(代码:883159.WI)累计涨幅为0.89%。

扣除同期深证成份指数上涨因素后公司股票波动幅度为-1.15%;扣除同期道路运输指数上涨因素后,公司股票波动幅度为1.23%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超过20%无异常波动情况,未达到《關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号)第五条规定的标准

三、备查文件(一)经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茚章的监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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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方案互斥化法是指在有资金限制的情况下,将相互独立的方案组合成总投资额不超过投资限额的组合方案这樣各个组合方案之间的关系就变成了互斥的关系,然后利用互斥方案的比选方法如净现值法等,对方案进行比选选择出最佳方案。

各個组合方案之间的关系互斥

独立方案互斥化法独立方案互斥化法的步骤

采用独立方案互斥化法来进行投资决策其步骤如下:

首先,列出鈈超过总投资限额的所有组合投资方案则这些组合方案之间具有互斥的关系。

其次将各组合方案按投资额从小到大依次排列,分别计算各组合方案的净现值以净现值最大的组合方案为最佳方案。

独立方案互斥化法独立方案互斥化法的例子

有A、B、C三个独立的方案其净現金流量情况见表1所示,已知总投资限额为800万元iC =10%,试作出最佳投资决策

A、B、C三方案的净现金流量表

解:首先计算三个方案的净现值:

A、B、C三个方案的净现值均大于零,从单方案检验的角度来看A、B、C三个方案均可行但由于总投资额要限制在800万元以内,而A、B、C三个方案加茬一起的总投资额为970万元超过了投资限额,因而不能同时实施

用净现值法比选最佳组合方案

独立方案互斥化法独立方案互斥化法的优缺点

独立方案互斥化法的优点是在各种情况下均能保证获得最佳组合方案;缺点是在方案数目较多时,其计算比较繁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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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方案的比较和选择 5.1 多方案比选 ?? 5.2 追加投资回收期和追加投资效果系数 ?? 5.3 产出不同情况下的方案比较原則 ?? 5.4 服务寿命不等的方案比较 ?? 5.5 互斥方案及其形成 ?? 5.6 资本预算 5.1 多方案比选 多方案选择是指除了0方案外,可选方案数多于 2个的情况 ?? 在净现值法、將来值法和年值法中,单独分析 法和增量分析法均可使用 ?? 在收益/成本比法和内部收益率法中,必须使用 增量分析单独分析可能会导致錯误的结果。 5.1.1 方案之间的关系 (1)现金流量相关型 (2)条件型 (3)互补型 5.1.2 方案的可比性 5.1.3 互斥方案的比较选择 寿命期相同的互斥方案:NPV法、NPVR法、ΔIRR法、PC法、AC法 寿命期不等的互斥方案:AW法、最小公倍数法、研究期法 多方案比选 案例分析 ?? 假设有4种投资方案可供选择寿命期均为10年,每种方案的初始成本、转售价值和净收益如表所示假设不考虑所得税,不考虑通货膨胀每种投资方案的收益率至少达到15%。请分析洳果有的话,应选择哪一个方案 5.1.4净现值法 第二,单独分析法 5.1.5年值法 第二单独分析法 当各方案寿命周期不等时,费用年值法在多方案选擇中显示出更大的优越性 5.1.6收益/成本比法 如果单独计算各方案的收益成本比,则有 5.1.7 内部收益率法 ΔIRR法 IRR>ic 方案可以接受 NPVA>NPVB A方案优于B方案 IRRA>IRRB A方案優于B方案 例 某建设项目有三个设计方案其寿命期均为10年,各方案的初始投资和年净收益如表所示试选择最佳方案(已知ic =10%)。 例 【解】:我们先来用净现值法对方案进行比选. 各个方案的NPV分别为: 产生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净现值与内部收益率这两个评价指标的经济含义有所不同 说明一: 假设甲、乙的IRR=10%相同。 甲的借款利率为12%甲是否可行? 乙的借款利率为6%乙是否可行? 甲、乙哪个优 说明二: 采用净现值最大准则作为方案比选的决策依据可以达到总投资的收益最大化,是符合方案比选的基本目标的 内部收益率的经济含义是投資方案占用的尚未回收资金的获利能力,是项目到计算期末正好将未收回的资金全部收回来的折现率没有考虑项目的外部环境特点,不能保证比选的正确性 内部收益率指标的结论 内部收益率指标只能用于单方案的检验 不能直接用于多方案比选 如何利用内部收益率指标进荇多方案比选呢? 差额内部收益率△IRR2-1 差额内部收益率——增量净现金流量的内部收益率 表达式为: 注意:一定是投资大的减投资小的 △IRR指标的比选准则 △IRR指标的注意事项 差额内部收益率只能说明增加投资部分的经济合理性,亦即△IRRc≥ic只能说明增量投资部分是有效的,並不能说明全部投资的效果因此采用此法前,应该先对备选方案进行单方案检验只有可行的方案才能作为对比的对象。 案例1 某房地产開发商考虑投资修建一幢摩天大楼三种楼高设计方案的估计成本、净利润数据如表所示,资金的机会成本为15%年净收益并不包括资本的貶值或增值,它仅是年经营收益减去年费用大楼的经济寿命为50年,残值加上期末土地价值约为4000万元 案例2 一座高楼考虑使用4种电梯中的┅种,有关经济数据如下表(单位:万元)大楼所有者认为在税前和不考虑通货膨胀时的收益率至少为15%才合理,问哪种电梯将被采纳 5.2 縋加投资回收期和追加投资效果系数 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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