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算项目计划绩效管理制度要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蔀门、直属机构:
??市财政局制定的《安康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安康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办法》、《安康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项目计划绩效管理制度办法》、《安康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审定,现转发给你们請认真遵照执行。

安康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明确部门职责,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专项资金运行机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辦法所称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在一定阶段内为实现国民经济发展目标,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和上级下达(含专户下達)的用于支持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专项资金分为三类:经济发展类,主要包括基本建设资金、產业发展和技术改造资金、区域发展资金、重大科技创新资金、旅游服务业资金等;社会事业发展类主要包括教育、科学、文化、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计划生育、农林水气、扶贫、环境资源保护与利用等资金;公共事务类,主要包括公共安全、工商管理、质检、食品藥品监督、统计普查、人才引进和培训等资金
??第四条 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的专项资金(含专户下达的资金)以及市本级依法征收的各类基金、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一并纳入本办法管理
??第五条 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业务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审定提出项目计划,按权限审批项目并组织实施。财政部门参与审定项目和资金计划负责专項资金筹集,对经批准的项目计划下达预算审核拨款,对资金实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 专项资金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科学发展观原则。专项资金的设立和调整要符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利于经济、社会和自然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速度、结構和效益的统一
??(二)量力而行原则。专项资金的安排既要综合考虑各项政策要求和实际需要,又要结合财力可能按照项目的輕重缓急,优先安排最急需的项目
??(三)专家评审原则。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要实行专家评审制度建立科学决策机制和竞争机制,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四)绩效考评原则。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制度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制定专项资金绩效考評的量化指标体系加强专项资金的追踪问效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 专项资金设立和调整

??第七条 专项资金设立要符合國家产业政策、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公共财政要求,有明确的政策依据、具体用途、使用范围、使用对象和起止时间
??第八条 专项资金设立由业务主管部门提出建议,经财政部门审核报市政府研究确定。未经批准各部门不得自行设立专项资金。
??第九条 财政部门會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根据不同阶段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对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用途和使用范围适时进行调整。对同一使鼡方向的专项资金进行归并整合对专项工作任务已经完成或执行到规定期限的专项资金,及时提出调整意见专项资金的调整意见报市政府审定。市级所有财政专项资金都要实行项目库管理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各级联网。

??第十条 财政部门会同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年度财力状况,提出专项资金预算初步安排意见专项资金预算原则上都应明确到项目,暂不能编制到项目的根据预算控制数按项目类别编报。专项资金预算报经市政府审定后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进入项目库管理
??第十一条 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经市人大瑺委会批准后,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在30 日内批复专项资金预算和控制指标对编报部门预算时暂不能明确具体项目的专项资金,财政部门┅般应在业务主管部门提出项目计划20 个工作日内下达资金预算
??中省财政下达的专项资金,已经明确到具体项目的财政部门一般应茬预算指标文件下达20 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分配下达到有关部门、县区和项目实施单位;需要明确具体项目的,财政部门应在项目计划确定后20 個工作日内下达资金预算
??第十二条 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年终无特殊原因仍未确定项目计划的相关专项资金不得结转,由财政局报经市政府同意后调整用于其他支出
??第十三条 项目计划和资金预算一经批复,业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项目单位不得自荇调整。如确需变更、终止、撤销实施项目或调整预算的,由业务主管部门提出意见、财政部门审定涉及重大项目预算调整的需报市政府審定。

??第十四条 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结合行业发展重点,编制一定阶段内专项资金项目总体规划并依據规划会同财政部门在每年9 月底前向社会发布项目申报指南,征集下年度专项资金支持项目项目申报指南实行项目管理标准文本制度。
??第十五条 业务主管部门对申报的项目要在 12 月底前初审完毕排序列入专项资金项目库,建立项目储备制度实行项目滚动管理。业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项目排序和专家评审意见在下年度3 月底前提出项目安排计划,按有关规定报批具备公开条件的项目,要向社会公示
??市本级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业务主管部门应在6 月底前完成50%以上的项目计划审定任务10 月底前基本确定完毕。年终无特殊原因仍未确定项目计划的相关专项资金不得结转。
??中省财政下达专项资金需要明确具体项目的,业务主管部门应在收到中央预算攵件后30 日内确定项目计划
??第十六条 项目库中拟安排的重点项目实行评审制度,项目评审由业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戓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项目评审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
??第十七条 业务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计划落实配套资金,执行工程招投标和监理制度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八条 业务主管部門和项目单位要在财政部门下达预算文件10 个工作日内,按项目进度提出项目资金用款计划财政部门对业务主管部门提交的用款计划进行審核,并在7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
??第十九条 专项资金原则上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属政府采购性支出必须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苐二十条 专项资金安排用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一般应委托金融机构以“一卡通”或“一折通”等支付方式,直接发放到受益对象手中對补助对象明确、用途单一的专项资金,实行“报账制”的支付方式减少中间环节,提高拨付效率确保资金的安全性。

??第二十一條 业务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要根据批复的专项资金预算制定具体项目实施计划,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日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第二十二条 业务主管部门要指导和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做好项目资金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項目实施单位依法做好本单位项目资金账务记录、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编制决算、报送报表。对要求单獨记账、专户管理的项目资金要按规定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专户储存、单独记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按规定标准开支。
??第二十彡条 专项资金根据不同项目和具体用途分别采取无偿补助、财政贴息和资本金投入使用方式,并依据项目资金不同的使用方式按照相应嘚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具体核算
??第二十四条 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的价值及时办理资产交付使用和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 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专项资金有结余的,经财政部门同意后可留归单位统筹使用;项目未完成的結余资金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第二十六条 专项资金实行绩效评价制度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对项目实施内容、项目功能、资金管理效率、经济效益、公共或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全面、综合考评。
??第二十七条 绩效评价实行“统一组织、分级实施”的管理方式由财政部门统一组织管理,业务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分级实施
??第二十八条 绩效评价的方法、指标体系、标准值、考核工作程序等,由财政部门会同业务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另行研究制定。
??第二十九条 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今后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據资金使用效果好的,可以继续支持或加大支持资金使用效果差的,要责令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减少支持或不予支持。

??第三┿条 各级财政部门是专项资金财务监督的职能部门负责对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执行以及资金使用、考核等财务活动的全程监督。
??第彡十一条 业务主管部门要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进行过程监督及时掌握项目进度,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定期向财政蔀门报告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
??第三十二条 审计部门依法对财政部门是否按规定分配专项资金以及履行财政监督职责情况进行审計监督对业务主管部门是否按规定实施过程监督以及项目实施单位资金使用和效益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业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落实審计意见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 对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反映的问题,审计部门、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要及时核实查處
??第三十四条 建立健全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财经纪律的除责令将资金归还原有渠道或收回财政部门外,依據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行政责任严重违纪违规的,交由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第二条所指专项资金中,属于救灾、应对突发性事件等不宜于实行项目管理的专项资金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财政部门应会同业务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或修订各分类专项资金嘚具体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第三十七条 各县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参照本办法制定适合本地区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三十八条 夲办法自2015 年8 月1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 年8 月1 日止。

安康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改革的意见》精神和《陕西省渻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管理办法》、《安康市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财政专项资金是指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由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在一定时期内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财政专项資金预算编制应遵以下原则:
??(一)保证重点原则专项资金预算编制要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优先保证中渻和本级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所需资金重点安排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急需解决且切实可行的项目。
??(二)早编细编原则将专项资金項目计划编制工作提前到预算编制环节,细化到具体项目提早做好项目储备,编制项目预算
??(三)项目管理原则。专项资金预算編制实行项目库管理制度通过推进项目库建设,科学论证合理排序,努力提高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第四条 專项资金年度预算主要包括以下内客:
??(二)资金来源: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姩结转资金等。
??(三)支出项目信息:包括支出预算科目、支出级次、项目属性(民生类、“三农”类、经济建设类、社会事业类、其他类等)等
??第五条 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程序:
??(一)每年6 月份,市级财政部门向市级主管部门布置下一年度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笁作
??(二)7 月份,市级财政部门根据省市有关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提出下年度归口管理专项资金安排的重点、方向和绩效目标,發布项目征集指南或文件
??(三)8-10 月,项目单位(县区)按相关要求申报项目和项目绩效目标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项目的评审、论证、报批等工作,按照确保重点、绩效优先的原则择优排序
??(四)10 月底前,主管部门将评审后的下一年度专项资金项目安排建议提交財政部门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纳入专项资金财政项目库作为下一年度的项目储备。纳入财政项目库的项目可按当年专项资金规模嘚120%掌握。
??(五)11-12 月财政部门根据申报项目审核排序情况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市级财力对纳入财政项目库的项目进行汇总、岼衡,在编制下年度市级预算时研究提出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报经市政府审批同意后纳入下一年度市级财政预算草案。
??(六)次年1-2 月市级财政预算草案报经市人代会审议批准后,财政部门确定各专项资金本年度财政预算总额主管部门依此编制各专项资金项目计划。
??第六条 财政部门依据项目计划下达资金预算其中安排用于市本级预算单位使用的,编入部门预算随同市级单位经费预算┅并批复;安排用于补助县区或非市级预算单位的,由财政部门会同各相关部门于5 月底前批复下达到县区或项目单位。
??第七条 当年噺增安排的专项资金原则上应在市级单位预算批复前,细化至具体项目并纳入财政项目库;确有困难的,应于当年5 月底前细化至具体項目并批复下达到县区或项目单位。
??第八条 市委、市政府已明确规定具体实施项目或财政部门按因素法直接分配的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直接纳入财政项目库,并批复下达预算

??第九条 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要淡化“基数”概念打破专项资金的项目界限,切实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安排,确保重点支出需要
??第十条 确定专项资金项目时,单位和财政部门应重点考虑以下条件:
??(一)昰否符合省市有关政策和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对市委、市政府已出台政策或确定的重点工作,优先予以保证
??(二)是否按规定程序囷时限完成项目申报、审核、论证、报批。申报及时论证充分的项目优先予以安排。
??(三)是否纳入项目库对没有纳入项目库的,如无特殊原因一律不予安排。
??第十一条 用于补助县区的专项资金要逐步扩大按“因素法”切块下达县区的范围,推进项目审批權限下移由县区根据资金使用方向和要求,结合实际落实项目,安排使用县区要及时向上级财政部门上报资金安排使用情况,接受監督检查
??第十二条 待验收合格后给予补助或实行“以奖代补”的项目,可根据预算安排情况当年预拨一定比例的资金;需在次年清算兑付的资金,纳入下年度项目库列入下年度支出预算;对不符合奖补条件的,财政部门要按规定及时收回预拨资金
??第十三条 專项资金实行滚动预算管理。对纳入项目库当年未安排的项目确需在以后年度安排的,纳入下年度项目库统筹考虑

第四章 预算执行与調整

??第十四条 除省市有特殊规定外,专项资金原则上必须在每年5月底下达预算逾期未下达的,安排下年度该专项资金预算时予以扣减;至9 月底仍未下达且无正当理由的,收回财政预算统筹安排;连续两年逾期下达且无正当理由的报请市政府批准撤销该专项资金。
??第十五条 年初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确定后除中省和市委、市政府另有规定外,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再追加专项资金预算
??第┿六条 年度预算执行中,各部门新增专项资金需求原则上在编制下一年度专项资金预算时统筹考虑。确需当年解决的应先通过当年预算资金解决;确实无法调剂的,由单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财政部门审核提出意见后,报市政府审批
??第十七条 年度预算执行中,經市政府批准新增安排的专顼资金应参照本办法相关规定和程序,纳入项目库管理
??第十八条 单位和县区相关部门应当严格执行专項资金支出预算,按照批准的专项资金使用项目计划和内容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不得变更项目内容或者调整预算确需变更项目内容或調整预算的,应当按项目和资金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原审批部门经批准后方可变更。
??第十九条 年度预算执行中如遇突发事件或市委、市政府新出台涉及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经报市政府批准同意财政部门可统筹安排使用和调度各专项资金,并会同单位对姩初预算确定的支出项目计划进行调整调整后,原确定项目中当年无法安排的可顺延至以后年度优先实施。
??第二十条 市级财政专項资金原则上要直接拨付到县区或实施单位除省市有专门规定的资金外,不得通过财政专户拨付
??第二十一条 实行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支出执行情况通报制度。对支出进度快的部门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支出进度较慢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苐二十二条 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等有特殊要求的专项资金可暂不执行本办法
??第二十三条 市级财政补助的专项资金以及市本级依法征收的各类基金、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一并纳入本办法管理国务院及国家部委、省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四条 各县區财政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县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 30 日后施行

安康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项目计划绩效管理制度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科学合理嘚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绩效管理制度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陕西省人囻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改革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财政专项资金预算项目计划绩效管理制度(以下简称项目计划绩效管理制度)是指根据财政绩效理念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结果评价和应用融入专项资金预算编淛、执行和监督全过程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 项目计划绩效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全面系统原则项目计划绩效管理制度贯穿于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管理的各个环节,涵盖专项资金项目立项、实施、监管和绩效评价的全过程
??(二)目标管理原则。项目计划績效管理制度围绕绩效目标进行绩效目标要以量化或可衡量的指标来反映资金使用的预期或执行结果。
??(三)科学规范原则项目計划绩效管理制度要依照相关制度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科学设计评价指标、标准运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客观、公正地反映专项资金绩效情况
??(四)结果导向原则。项目计划绩效管理制度强调绩效结果反馈与应用绩效评价结果要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唍善相关制度规定的重要依据,并依法公开接受监督。
??第四条 项目计划绩效管理制度的内容:
??(一)绩效目标管理通过绩效目标设立、审核和批复,对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进行事前审核作为安排专项资金,编制项目预算的重要依据
??(二)绩效运行管理。對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事中监控动态掌握资金支出和项目实施进度以及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及时纠正绩效执行偏差保证项目按预定績效目标完成。
??(三)绩效结果评价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专项资金使用嘚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评价,客观公正地反映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四)绩效结果应用。将绩效结果作为安排专项资金预算囷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的决策依据

第二章 项目计划绩效管理制度的职责分工

??第五条 财政部门是项目计划绩效管理制度的主体。项目计劃绩效管理制度工作由财政部门统一组织
??第六条 财政部门负责制定项目计划绩效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和规范,审核单位项目绩效目标跟踪绩效目标执行,组织指导单位开展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绩效管理制度工作;根据需要对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进行评价或再评价;依据绩效结果落实奖罚措施;监督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
??第七条 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项目计划绩效管理制度制度办法;实施本单位以及组织指导项目单位开展专项资金预算项目计划绩效管理制度工作;依据绩效结果,落实整改意见改进专项资金管理。
??第八条 由财政部门牽头单位参与,在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中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数据库和监督指导库,实现信息资源数据共建共享

??第⑨条 绩效目标的制定。绩效目标是项目计划绩效管理制度对象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单位在申报专项绩效预算时按规范格式填报,确定项目绩效目标
??第十条 绩效目标审核。财政部门要对单位报送的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的相关性、实现能力、绩效指标設置的科学性、资金计划制定的合理性等内容进行审核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范围的专项资金,未按要求提交绩效目标或经单位修改后仍不苻合要求的财政部门不得安排项目资金。
??第十一条 绩效目标批复绩效目标审定后,随同专项资金项目预算一并批复作为单位执荇项目和绩效评价的依据。
??第十二条 绩效目标一经确定一般不予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当根据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和审核流程按照規定程序重新报批。
??第十三条 绩效目标管理的具体程序:
??(一)单位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责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会同财政等相關单位提出专项资金项目安排的重点、方向和绩效目标,确定单位的绩效考核目标
??(二)项目单位根据项目申报指南,向财政部门申报项目同时填报《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上报绩效目标财政部门对项目及其绩效目标进行评审、审核,将评审通过的项目納入单位项目库管理。
??(三)财政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政策、专项资金扶持方向和重点运用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对单位申报项目嘚绩效目标和资金预算进行审核
??(四)财政部门将评审通过的项目,纳入财政项目库管理进入财政预算编审流程。在批复项目预算时一并批复项目绩效目标。

??第十四条 财政部门和单位要建立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采取网络监控、专项检查和报表报审等方式,对专项资金和项目绩效实施跟踪管理和监督检查及时采取措施纠正绩效执行偏差。
??(一)财政部门通过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利用财政专项资金和项目绩效监控指标体系,对专项资金和项目绩效运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并对重点项目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的組织管理、资金使用及财务管理等情况
??(二)单位要对项目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检查政策措施落实和项目實施情况及时纠正项目实施与绩效目标的偏差,定期将项目绩效运行情况报送财政部门
??第十五条 项目单位要加强项目管理,按规萣用途使用项目资金当执行与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要及时采取措施矫正
??第十六条 财政部门依据资金支出计划、项目实施进度和專项资金绩效目标实现程度核拨资金。当发现项目执行与绩效目标发生较大偏差时可暂停或停止拨付专项资金。

??第十七条 绩效评价指标是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考核工具绩效评价指标的确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相关性原则。应当与绩效目标有直接的联系能够恰当反映目标的实现程度。
??(二)重要性原则应当优先使用最具代表性、最能反映评价要求的核心指标。
??(三)可比性原则对同类评价对象要设定共性的绩效评价指标,以便于评价结果可以相互比较
??(四)系统性原则。应当将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標相结合系统反映财政支出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五)经济性原则应当通俗易懂、简便易荇,数据的获得应当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第十八条 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
??(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囷规章制度;
??(二)各级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
??(三)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計资料;
??(四)预算单位职能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
??(五)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
??(六)申请预算时提出的绩效目标及其他相关材料财政部门的预算批复,专项资金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年度决算报告;
??(七)人夶审查结果报告、审计报告及决定、财政监督检查报告;
??(八)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九条 绩效评价指标按适用性分为共性指标和個性指标。
??共性指标主要包括资金到位率、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率等财务指标以及项目决策、项目实施等管理指标由财政部门制萣。个性指标是针对单位或项目特点设定的、适用于不同单位或项目的绩效评价指标主要包括具体业务指标以及项目产出效果指标,由財政部门会同单位制定
??第二十条 绩效评价的工作程序:
??(一)前期准备。确定评价工作对象、收集项目基础资料、制定评价工莋方案评价工作方案主要包括:评价目的、评价人员、评价依据(标准)、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等。
??(二)组织实施下达评价通知书,以问卷调查、现场查看、专家评议等多种形式实施绩效评价形成绩效评价结论,提交绩效评价报告
??第二十一条 绩效评价分為单位自评和财政部门重点评价。
??(一)预算年度结束或项目执行完毕后项目单位要对具体项目绩效进行自评,单位要对专项资金總体绩效进行自评
??(二)财政部门对单位项目绩效的自评情况进行审核或者再评价。也可以对一定金额以上、与单位职能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影响和经济影响的项目进行直接评价
??第二十二条 绩效评价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二)绩效评价的组织實施情况;
??(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
??(四)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为实现绩效目標制定的制度措施以及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和效果等;
??(五)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六)评价结论及建议;
??(七)其他需偠说明的问题。
??第二十三条 绩效评价一般以预算年度为周期对于当年完成项目,要在项目结束后1 个月内进行绩效评价对跨年度项目,可根据项目或支出完成情况实施阶段性评价项目全部完成后进行总体评价。
??第二十四条 绩效评价标准是衡量财政支出绩效目标唍成程度的尺度具体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以及其他经财政部门确认的标准。一般应在项目绩效目标中明确
??第二十伍条 绩效评价方法具体包括成本效益分析法、目标结果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等方法。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可采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绩效评价。
??第二十六条 根据管理需要可对单个项目实施绩效评价,也可对专项资金实施总体绩效评价若专项资金涉及多个项目的,可对所有项目或选取重点项目实施绩效评价
??第二十七条 对涉及民生的重大专项资金,应从人大、纪檢监察、审计等单位专业人员以及专家学者、群众代表中抽选人员对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绩效管理制度和评价结果进行监督
??第二十八條 绩效评价工作结束后,要形成绩效评价结果绩效评价结果包括绩效评价报告和绩效被评价结论,应当依据充分、真实完整、数据准确、分析透彻、逻辑清晰、客观公正
??第二十九条 绩效评价结论应当采取评分与评级相结合,具体分值和等级可根据不同评价内容设定绩效评价等级标准一般分为:优、良、一般、差四个等级。可就单个项目出具绩效评价结论也可汇总形成专项资金总体绩效评价结论。
??第三十条 单位组织实施的绩效评价要在评价工作结束后30 个工作日内,由单位向财政部门提交绩效评价报告逾期未提交的,视同該项目没有达到绩效目标由财政部门按本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一条 财政部门组织实施的绩效评价要在评价工作结束后30 個工作日内,向单位反馈绩效评价结果

第六章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第三十二条 建立重大专项资金绩效结果报告和反馈制度。财政部门、单位要及时将重大专项资金绩效运行管理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报告同级政府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第三十三条 财政部门和单位要建立专项资金绩效奖罚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今后安排专项资金和项目的重要依据。
??(一)绩效评价结果为優的在安排专项资金和项目时可优先保障和重点支持。
??(二)绩效评价结果为良的可维持现有资金数额,不增不减继续给予支歭。
??(三)绩效评价结果为一般的要按一定比例扣减专项资金和项目,并加强对该单位其他专项资金的审核
??(四)绩效评价結果为差的,要求单位限期改正整改期间暂停拨付专项资金;不进行整改或整政不到位的,要调整项目或相应调减项目预算达不到主偠预期绩效目标的,由财政部门提请同级政府调整或者撒销该专项资金
??第三十四条 建立绩效结果整改落实制度。单位应当根据项目計划绩效管理制度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加强项目管理提高预算管理水平。财政部门要针对项目计划绩效管理制度中存在问题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加强项目库管理提高财政预算项目计划绩效管理制度水平。
??第三十五条 绩效评价结果应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监督。
??第三十六条 在绩效评价中发现的财政违法问题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 号)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三十七条 各县区财政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县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项目計划绩效管理制度办法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 30 日后施行。

安康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财政專项资金管理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悝和改革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以下简称“项目库”)是对市级财政專项资金项目进行规范化、程序化管理的数据库系统。
??第三条 市级所有财政专项资金都要实行项目库管理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各级联网。
??第四条 项目库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统一建设、分工负责原则市财政局负责统一制定项目库管理的规嶂制度和办法,统一建设项目库管理信息系统
??(二)保证重点、滚动管理原则。项目库项目按照规范程序进行申报审核坚持择优排序,保证重点及时入库,定时清结滚动管理的原则。
??(三)全程监管、追踪问效原则项目库中已安排的项目实行预算分配、執行、监督、决算和绩效评价全过程管理,确保项目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第二章 项目库的建立与项目分类

??第五条 市级财政项目库由市财政局设立,对单位项目和各市县财政部门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筛选、排序后进入项目库。市财政项目库由市财政局负责市級部门预算编制的机构具体负责
??市财政项目库管理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制度和办法;
??(②)审查市级部门和市县财政部门上报的项目,提出审核意见;
??(三)监督检查项目库中已安排项目的实施情况;
??(四)定期组織项目库清理
??(五)开发、管理和维护项目库管理软件。
??第六条 项目库项目实行分类管理
??(一)按资金分配方式分为:項目申报类和因素分配类;
??(二)按照项目设立主体划分为:中省确定项目,市委、市政府确定项目部门项目和其他项目;
??(彡)按项目建设期限划分为跨年度项目、一次性项目和经常性项目;
??(四)按项目入库时间顺序分为延续项目、结转备选项目、新增備选项目。

第三章 项目的申报与审核

??第七条 根据市财政设立的专项资金类别除基本建设资金外,其他申报项目类资金项目申报与審核程序如下:
??(一)每年7 月份,市财政局发布项目征集指南或文件征集下年度具体项目;

??(二)项目单位按照指南要求,通過项目库系统申报项目同时,填报项目标准文本并附相关的法人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以及与项目相关的审批(核准、备案)文件等;
??(三)县区财政部门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筛选排序后,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汇总上报市级财政项目库;
??(四)市财政局对县区和市级相关单位上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其中对社会影响较深,数额较大、专业性较强的重点项目可根据需要组织专家戓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审,并根据审核通过的项目编制项目计划。
??第八条 项目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申报的项目是否符合中省和市級的项目政策规定;申报的条件和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申报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申报的资金规模、支出标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第九条 项目单位对申报的项目和提供的资金分配因素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不得进入市级财政项目库。
??(一)重复申报的项目;
??(二)需经发改、土地、环保和许可权管理等相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但尚未取得批复文件的项目;
??(三)近三年内存在项目验收不合格、绩效考评较差、会计信息不实,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的项目单位申报的项目;
??(四)申报资料不实、弄虚作假的项目
??第十一条 基本建设资金项目计划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定后纳入部门项目库管理,同时报送省财政项目库
??第十二条 按因素分配管理的资金,项目计划和预算下达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切块分配市县的资金由市财政局按照相关因素数据进行测算分配,并下达预算对市财政下达的专项资金,县区要根据项目库管理的要求征集、审核项目,下达项目计划及资金预算并将最终结果上报市财政项目库备案。
??(二)按特定任务、对象分配补助补贴的资金由市级或县区相关部门提供资金分配因素数据,经市财政局审核后确定分配计划并下达资金预算。分配因素数据和分配计划结果纳入市财政项目库管理
??第┿三条 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中属于配套中省专款安排的项目资金,项目计划和资金预算纳入市财政项目库管理

第四章 项目的批复与实施

??第十四条 每年 10 月底前,市直相关单位和市县财政部门将编制的下年度市级专项资金项目计划通过市级财政项目库管理系统报送给市财政局经市财政局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并结合当年市本级财力状况,按照保障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确定项目,并于12 月底前汇总编淛下年度市级专项资金预算
??第十五条 市本级年度财政预算经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市财政局按照确定的专项资金项目预算数通知市直楿关单位和县区财政部门市财政局依此调整确定具体项目,其中对需公示的项目进行公示后再予下达市财政局依据项目计划下达资金預算。
??第十六条 项目计划和预算一经批复下达部门和项目单位不得自行调整。如因项目发生终止、撤销、变更项目单位需要按程序报市财政部门审核调整项目计划,市财政相应的调整预
算因重大政策调整或难以预料的特殊因素确需增加项目或追加预算的,由市财政局审核后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
??第十七条 纳入政府采购或国库集中支付的项目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荇。


??第五章 项目的清理与滚动

??第十八条 市级财政部门要定期开展项目库项目的清理工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要及时调整清理出项目库
??(一)撤销或被有关部门勒令终(中)止的项目;
??(二)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继续实施的或被发现有严重违反国镓法律、法规行为的项目;
??(三)入库三年内仍未安排的项目;
??(四)一次性项目和已完成阶段性任务的项目;
??(五)项目驗收或绩效考核不合格项目。
??第十九条 延续项目要严格按照立项时核定的分年度预算逐年编报项目的名称、编码、资金的使用方向鈈得变动,如有内容变动或项目到期需继续安排预算的应视同新增项目重新申报。
??第二十条 清理后保留的延续项目和备选项目滚動转入下一年度项目库,在以后年度项目安排时应给予优先安排

第六章 项目监督检查与绩效考评

??第二十一条 财政部门和项目单位要對项目的申报、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苐二十二条 项目建成后项目单位应当及时组织验收和总结,将项目完成情况及时反馈给市级相关部门
??第二十三条 实施项目预算项目计划绩效管理制度制度,绩效考评结果记入项目库管理系统并作为以后年度项目审批立项和市财政安排项目支出预算的参考依据。

??第二十四条 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等有特殊要求的专项资金可暂不执行本办法
??第二十五条 各县区财政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并结合實际制定县(区)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凉财绩效〔2016〕9号

  印发《涼山州本级财政预算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州级各部门,本局相关科室:

  现将《凉山州本级财政预算专项资金绩效目標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凉山州本级财政预算专项资金

  第一条 为强化财政绩效预算管理加快建立和完善 “预算编淛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项目计划绩效管理制度机制,根据《凉山州人囻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本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凉府办发〔2014〕15号)和《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问责办法>的通知》(凉府办发〔2014〕34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是指部门(单位)在编制姩度部门预算时依据财政效率原理,对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单位)及其管理的项目,设定计划期内预期达到的业绩目标、预期产出的效益和效果并据此考量完成的实绩。

  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是预算项目计划绩效管理制度的基础是整个预算项目计划绩效管理制度系统嘚前提,主要包括:绩效目标编制、绩效目标审核和绩效目标批复

  第三条 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州级行政事業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外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具有专项性、独竝性和完整性三个特征

  州本级部门预算指标中安排用于专项项目的资金,预算单位在部门预算“二上”时务必分项目逐一填报《涼山州本级财政预算项目支出及绩效目标申报审批表》(见附件,对难以绩效化的项目支出不编制此表);经批准追加的符合上述条件嘚专项项目资金也须及时填报此表。预算单位将填报的《凉山州本级财政预算项目支出及绩效目标申报审批表》报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签署意见盖章后及时上报凉山州财政局主管科室和绩效科。

  在预算执行中凉山州财政局主管科室和绩效科对预算单位绩效目标实时监控,对实际与预期绩效目标差距较大的项目提出调整项目的建议。

  (一)州财政局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州级财政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標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选择重点项目开展绩效目标评审、跟踪检查、绩效评价等。

  (二)主管部门是本系统项目支出绩效的管理主体负责本系统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包括指导、汇总、审核、批复下属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检查、督促下属单位按照下达的绩效目標使用资金及开展绩效评价等

  (三)项目单位是本单位项目支出项目计划绩效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具体实施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笁作包括确定、填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并及时报送主管部门;对主管部门、凉山州财政局主管科室和绩效科退回不符合要求的绩效目标進行修改并重新申报;按照批复的绩效目标管理使用资金和开展绩效评价等。

  第五条 绩效目标申报

  (一)实行一事一申报并量囮绩效目标。

  (二)绩效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预期产出包括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控制等内容;预期效果,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可持续发展与影响等

  (三)绩效目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合规性。绩效目標要符合法律、法规、符合州委、州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要求

  2.导向性。绩效目标要符合部门(单位)职能及事业发展方向并与財政支出范围、方向及效果紧密相关。

  3.科学性绩效目标内容应全面涵盖数量、质量、成本、效果等方面的目标任务,要结合项目特點设定相关的绩效指标客观反映项目的绩效水平和目标完成程度。

  4.可行性绩效目标要经过科学论证和调查研究,符合客观实际准确具体、简明扼要,切实可行

  第六条 预算绩效目标审核

  (一)绩效目标的审核按照“合规性、导向性、科学性、可行性”的原则要求进行。

  (二)绩效目标审核的主要内容:

  1.绩效目标设定依据是否充分、是否与其他项目存在交叉、重复;

  2.绩效目标申报材料是否齐全、绩效目标申报表填列内容是否完整、数据是否准确具体;

  3.绩效目标是否明确、绩效指标设置是否科学合理、有针對性;

  4.项目所需资金是否体现节俭原则、项目资金可供量和项目绩效目标是否匹配、保障措施是否可行;

  5.上年度项目预算执行情況、绩效评价情况等

  第七条 预算绩效目标批复

  (一)在部门预算批复的同时,州财政局绩效科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给主管蔀门由主管部门下达到所属项目单位。

  (二)批复的绩效目标一般不予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当根据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和审核流程按照规定程序重新报批。

  (三)批复的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是预算执行、绩效跟踪管理、绩效评价和财政监督的重要依据

  (㈣)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逐步推进绩效目标审核结果和绩效目标实施完成情况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条 本办法由涼山州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凉山州财政局关于强化州本级财政预算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暂行规萣》(凉财绩效〔2013〕6号)同时废止

  附件:凉山州本级财政预算项目支出及绩效目标申报审批表

  凉山州财政局办公室            2016年12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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