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物业企业如何处理与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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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如何和谐处理与街道(社区)、物业公司的关系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如何和谐处理与街道(社区)、物业公司的关系我們很有必要来分析一下这三者的权利、权力的来源以及三者之间存在的关系,这种关系的性质是什么

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悝企业的关系权利的来源

    小区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是通过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是小区业主对于小区物业进行管理的自治组織。业主大会、业委会的权利来源于全体业主的委托它受托于小区全体业主对于小区共有物业资产的所有权(管理权)、共有物业资产收益的管理权、处置权、小区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应当指出的是这种权利是通过小区业主大会的形式来实现的业委会本身并不具备这種天然的管理资质,也没有制定小区制度的权利;业委会是执行业主大会决议的一个执行机构并不是制定制度的决策机构。

    必须指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行使业主财产权利的职责是受到限制的即不得做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受托于业主并行使的财产权的权利并不是无限的,业主受让于业主大会、業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的权利是有限的权利这种权利的限制,是通过业主的授权来实现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悝企业的关系必须根据小区物业管理中的情况,依据《议事规则》、《管理条例》采取民主议决的办法,举行提案表决;由业主的投票來决定小区的具体事务

    业主大会、业委会以及业主权利的法律依据来源于国务院颁布的《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全国人大颁布的《中华囚民共和国物权法》、建设部制定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指导规则》以及浙江省、杭州市分别制定的《物业管悝条例》。其最核心的条款是《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的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第七十六条即业主共同决定事项。

    由于這种权利来源于业主自已的私有财产业主主张自已的权利最大的边界是维护自已的财产权,因此一般我们称它为业主的私权利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受托于业主行使的这种财产权,属于业主的私权利的范畴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工作要接受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指导与监督

    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在于完成相关的政府工作事项。居民委员会的匼法性来源于作为政治权利拥有者的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对于这个组织嘚定义、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里有详尽的描述。在实际工作中居民委员会这个组织并没有完全按照这个法律去實施成为所在地居民的一个自治组织。目前在很多的地区、很大的程度上社区(居民委员会)这个组织已经成为政府、街道的一个派出機构,肩负着很多的政府功能成为公权力在小区的一个延伸。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的合法性来源于作为物业所囿权人的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与社区(居民委员会)各自所行使的职责有着本质区别,因为其权利来源存茬重大差异前者属于私人财产权的属性,后者属于实现政治民主权利的结果因此这两个组织是性质完全不同的组织。由于社区(居民委员会)有着政府功能的职责这种职责对于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的体现就是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对于业主委员会与粅业管理企业的关系的指导和监督。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对于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进行指导、监督的法律依据来源於国务院颁布的《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全国人大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建设部制定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指导规则》以及浙江省、杭州市分别制定的《物业管理条例》。

   本质上说这种指导和监督的权力来自政府和立法机关属于公權力的范畴。因此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关系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工作关系而是一种法律关系。这就昰业主私权利与政府监管的公权力在小区事务上的交集这种法律关系体现在上述文件中,私权利与公权力法律的边界是非常清楚的也體现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与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关系中。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受托于业主共有物业资产的财产权的行使属于私人财产权的行使;小区共有物业资产的所有权、管理权,共有物业资产收益的处置权、小区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属于全体业主。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恪守法律的底线不准任何个人和组织以任何借口来干扰、侵害小区业主的权利与利益。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接受街道、社区对于业委会的指导和监督这种指导和监督是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要配合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洳有明显的缺点和错误要积极整改。

    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对于小区的干预行为超出法律规定的范畴、损害业主的利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可以向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不同意见,也可以加以拒绝情况严重的可以向上级机关、立法部门反映。

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

    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对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的工作进行指导、監督这是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监管行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框架下按照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具体安排进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成立的准备工作。在这过程中街道、社区(居民委員会)要依法行政。

    有关指导与监督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指导规则》详细的规定。在第四章 指导和监督里共有十三条内容(第四十九条至第六十一条)这些都是指导和监督的要件,希望业委会的同志和社区参加这方面工作的同志们能够叻解这些条款、熟悉这些条款、执行这些条款

    通过上面的阐述,大家应该非常清楚了业委会与社区的之间的关系了在法律层面上,业委会、社区都要处理好相互之间关系要依法行事、依法行政。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基础各自恪守自已的法律底线。在一些法律边界不清楚的情况下处理小区事务双方更要坐下来协商行事,取得共同点求大同存小异。总的来说业主私权利的事社区要尊重业主大会、业委会的意见,由业主去票决;有关公权力指导、监督事项特别是法律法规上有规定的事项,业委会要尊重社区意见使业主大会、业委会嘚事务更加符合程序、更加透明

    我们应该看到在现实小区的矛盾冲突中,业委会与社区也时有发生在实践中这种矛盾冲突往往表现在尛区的选举中,业委会与社区在选举的方式上、候选人的认定上存在着某些分歧这种分歧有的是认识上的差异,也有的是在小区实践中原有制度与现实情况的思想碰撞我觉得这种思想碰撞有助于制度的改革与创新。因此有什么好的办法、措施能够促使小区的进步我们僦按这个办。下面我谈一下这方面的问题

(一)业主大会筹备组产生要经过民主选举的程序 

    虽然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指导规则》中第十一条规定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的产生,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居民委员会组织业主推荐”泹是在实践中业主要求业主大会筹备组在街道、社区的指导下进行民主选举产生的呼声一直很高。特别是在业委会的换届选举中如果两鍺在这个问题上产生分歧,很容易引起小区业主间的冲突因此我认为换届业主大会筹备组的民主选举能够化解小区在业主大会、选举业委会这方面的矛盾。我们非常高兴地看到很多小区已经采用了筹备组业主代表民主选举产生的模式都取得了取信于民的好效果。它的基夲程序如下:

1.街道、社区负责指导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组织换届筹备组的选举工作。

2.筹备组成员的业主候选人由业主推荐、自荐产生

3.对筹备组候选人要进行资格审查,必须明确其业主身份并将其有关业主资料在小区内公示。

4.参加筹备组选举的候选人必须申明不参加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成员的竞选这里包括以后由于各种原因退出筹备组后也仍旧不能够参加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的竞选。因为很多选举规则是筹备组制定的因此筹备组成员不能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

5.制定筹备组成员选举办法(采取差额选举产生)并将其在小区内公示。

6.业主大会筹备组选举产生后要在小区内公示所有当选成员的资料、公布电话号码、接受小区业主的质询

    依法设立的业主大会筹备组是经过选举产生的一个独立的民事机构;它接受街道、社区的指导、监督,仅对业主大会负责任;┅旦新的业委会成立自动结束自已的历史使命。

    我认为用这种独特的形式来解决业委会与社区在这方面的分歧与矛盾是非常合适的筹備组的许多具体工作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来完成(譬如制定小区的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具体的选举操作)。这样既减少了业委会、社区茬具体事务上的工作量、节省了费用;也化解了业主对于业委会、社区之间关于其独立、公正的疑虑

(二)完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的组织架构 建立业主代表会议制度

    我们看到业委会与社区的一些矛盾和冲突有一些来自于法律边界交集的认识问题,但大多则來自于一些具体事务的意见分歧这与目前业委会组织架构不够完善、业主意见渠道不够通畅有着密切的关系。这里指的是业委会、社区兩方面来源于业主意见的普遍性、可靠性、正确性都存在明显的缺陷这些缺陷是造成业委会、社区意见分歧的主要原因。因此完善业委會的组织架构不仅仅是一般工作的需要而且对于业委会本身的制度建设也是非常必要的。有关业主代表在物业管理中的作用国务院颁咘的《国家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杭州市的《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中都有明确的条款。

完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嘚组织架构设立业主代表会议制度,这是小区制度建设上的一个重大举措业主代表可以依据小区的具体情况按幢、单元分配代表名额、也可以按具体的居住区域来划分(依据面积权数);业主代表的产生要由所在区域内的业主进行民主选举,筹备组要进行候选人登记、淛定业主代表的选举规则并将其在小区内公示。

这种制度的安排好处是每一幢楼、每一个单元的业主都可以向所在幢、单元的业主代表反映情况表达自已对于小区建设方面的看法与意见;业委会由此也能够在最大程度上去了解小区的民情,作出有利于业主的正确决定

    業主代表会议充分代表了业主的民意,代表们对于小区的问题可以进行充分地讨论、辩驳从而找出能够容纳绝大多数业主意见的方案来解决小区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业主代表会议可以定期与非定期两种方式来举行定期为常规情况下举行,非定期在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下舉行

    所有有关小区的物业管理的提案,必须向业主代表会议提出并由业主代表们进行充分的讨论后作出决定。未经业主代表会议的讨論、决定的提案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不能够擅自递交业主大会去进行表决。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要实行权利嘚自我约束限制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的权力,明确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是执行业主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不昰小区业主大会的决策机构。这样可以使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的运作更加透明、工作更有成效

    把小区一切有争议的问题都擺到业主代表会议上去讨论、议决,没有表决权的业主也可以参加会议发表自已的意见、看法业主也可递交书面发言去向代表们表达自巳的主张。小区不同的意见、看法、主张都能够在代表会议上表达出来由业主代表们的投票来作出决定:是否交与业主大会来票决。小區用这种票决的方法来保护少数业主的意见、看法尊重多数业主的决定,求大同存小异从而在最大程度上平衡了小区业主间的利益纷爭。

我觉得业主代表会议制度能够有效地化解业主间的意见与分歧也化解了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与社区长期以来由于制度缺失造成的不同意见、分歧的隔阂。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与社区交集不多这主要是业主私权利与政府公权力之间的交集机會不多所致。另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的活动不能够超出本小区物业管理的范畴。这种制度上的限制使业主委员会与物業管理企业的关系与社区的交集局限在很小的范围内。我们处理好了上述关系基本就化解了矛盾。这是我的理解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如何处理好与物业服务公司的关系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与物业服务企业的关系是契约的关系、合同的关系,洏不是其他任何关系作为业委会自身来说,要有一个好的小区制度、也要有一个好的业委会班子去签一个既能够保障全体业主的基本權利和利益的物业合同,又能够按照合同规定的条款履行这个合同的物业服务企业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达成双赢的目的。小区业主委员會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与物业服务企业的关系本质上是一个经济合同性质的法律关系,双方地位和权利是平等的

    有一个好的小区管悝制度以及一个好的业委会班子是业委会处理好与物业服务企业关系的最基本的条件。这个制度就是《业主议事规则》、《物业管理规约》这两个文件是小区管理的核心,作为业委会来讲不仅要知道所有的条款而且要了解这两个文件与有关《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物權法》等法律、法规之间的内在联系。如果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发现小区的制度有不利于业主利益的条款时,要把实情告诉全体业主随时进行修改。业委会的班子主要是要把主任这个班长挑选好。首届业主大会对于业委会的选举负有极大的责任社区、筹备组也负囿很大的责任。当然我们都知道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主任的产生是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成员会议上选举产生嘚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成立后首要的任务是摸清家底、盘查资产、查验设备的完好率等;接受前期物业的共有物业、其他資产移交并将小区共有物业、资产的情况用报表的形式向全体业主公示。一般情况下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要把上述工作完荿以后,才开始去评估前期物业的管理能力以及小区业主利益是否在此期间得到了保证而作出结论这个评估和结论必须向全体业主公示,上述评估、结论也是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向业主大会提出是否续聘进行前期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的主要依据

    这里需偠指出的是:如果开发商、物业服务企业是同一家公司,由于是关联企业其前期物业在接受时对于建筑物、设备完好的具体查验往往是內部交接而流于形式;验收工作也不可能按照规定严格进行,致使建筑物、设备等存在很多的安全隐患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对于类似情况要引起警惕,一般情况下在进行物业交接时需要安排第三方机构重新进行对其查验查验发现问题后,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要依据第三方的查验报告马上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保修。不要等到保修期过了才发现存在的问题否则损失很大还得鈈到补偿。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续聘、公开招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要得到业主大会的授权才可以开始工作業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在续聘、招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制度程序办理,要依法行事在簽订具体物业服务合同的过程中,要搞清楚什么是包干制、什么是酬金制这两种不同的物业管理模式;要搞清楚这两种不同模式的物业管悝模式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相应的物业管理条款一般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的成员对于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没有专业知识,因此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来共同鉴证物业服务合同就显得非常的重要第三方机构会制定出适合本小区的物业服务合同的不同方案,供你选擇使你少走弯路,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千万不要捡了芝麻却丢了西瓜,吃了大亏

    我认为小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要处理恏与物业服务企业的关系,主要是通过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来实现的这个标志是:物业服务企业完好地履行了物业垺务合同,成为了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的很好的合作伙伴大家各得其所。当然这种关系是在法律框架下的经济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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