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内烧烤店烟囱通下水道,立烟囱,物业应不应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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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龙区黄山办事处尚仕名邸一期南门“胖子烧烤”店的烟囱,直对着居民楼窗户,烧烤的油烟被排气扇直接吹进居民家里,而且持续时间长,一般晚上6点到凌晨1点左右,希望能将烟囱改个方向,不要对着居民楼。

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五批信访件共计200件(来电124件、来信76件)。因2件涉及不同市,实际交办202件。截至8月25日,已办结190件,现予以公开;正在办理12件(其中济南6件、烟台2件、潍坊1件、日照1件、莱芜1件、临沂1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开。

已办结190件案件中属实162件,不属实28件。办理情况:责令整改300家,立案处罚62家,罚款金额/html/xuanchuanjiaoyu/
xingzhengchufa/index.html)同时,对于春季环保执法大检查相关内容,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已于2016年2月28日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并通过临沂电视台、临沂日报、鲁南商报  沂蒙晚报、临沂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微博和微信等20余家媒体向社会公开。(百度搜索:临沂市环境保护局春季环保执法大检查,1850条信息)。
    2016年4月7日,临沂市环境保护局与市城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监督管理工作的函》(临城函〔2016〕6号)。要求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一是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二是要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每月5日前将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运行调度表报送市城管局。三是对处理工艺存在缺陷的污水处理厂实施提升改造工程。通过加强监管,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临沂市各污水处理厂出水达标率全面提升,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在日常例次执法检查中,对出水超标的污水处理企业都及时进行了依法查处。

    通过查询山东省环保系统网站,发现以下问题:省环保厅处罚案件少、信息公开混乱;各市环保局处罚信息公开不齐全;各区县级环保局网站基本无行政处罚信息。     经调查核实,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8月15日,省环保厅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49件(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省环保厅通常将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现场指定、移交当地环保部门进行查处),并在省环保厅官方网站进行了公开。原公开的位置有四处,分别是“政策法规处子站”栏目、“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栏目、“信息公开目录”栏目和“曝光台”栏目,存在发布时间不一致、栏目内信息条数不完全一样的问题。经初步核查,17市环保局中,有淄博、烟台、德州、滨州等市环保局的环境违法案件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不完善;县级环保局中,约40个县(市、区)环保局的环境违法案件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不完善(有部分县(市、区)环保局按照当地统一部署,将信息公开纳入当地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一是在省环保厅官方网站首页设立“省及各市行政处罚信息专栏”,发布省及各市环保部门行政处罚信息,方便公众查询。同时,通过人工方式以“政策法规处子站”栏目内容为准对其它栏目进行了调整。目前,四个栏目中有关“行政处罚”的信息已实现了信息的统一、规范。二是立即下发《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排查整改的紧急通知》,要求市、县环保部门对照信息公开目录,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以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为重点,对政府信息发布的全面性、完整性开展全面排查梳理整改。根据发现的问题,通报全省,责成存在问题的地方举一反三,立即整改落实到位。下步,省环保厅将派出督导组,对部分市、县级环保局排查整改情况进行现场调查和督导。三是完善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程序进行进一步梳理,结合山东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的管理要求,拟于今年年底前修订完成省环保厅《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     东营市东营区六户镇胜大化工有限公司(一厂)生产加工重工业尾矿威泥,导致二次污染,废水偷排,破坏当地生态系统。     “胜大化工有限公司(一厂)”实为山东非凡坤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5月22日东营环保分局对其进行查处,并责令停止生产。7月4日,东营环保分局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5万元。截至目前,为防止企业擅自恢复生产,区镇两级环保部门对现场定期进行巡查,均未发现企业有复工生产现象。     8月16日,责令企业2日内完成生产设施拆除、生产原料外运和厂区清理工作,恢复厂区原状。8月18日,生产设施拆除完毕,原料全部外运。     济南市南山管委会山东济华燃气公司铺设天然气管道工程,途径几十个村庄,存在众多安全环保隐患。工程未做环评报告,也未征求公众意见。     8月16日下午,管委会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启动环保督查应急预案,迅速赶往现场核实,并通知市城乡建委、济南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针对案件情况进行办理;同时责令山东济华燃气公司立即停止施工。     (1)立即清理路面尘土,洒水降尘,为工程施工机械配备吸油材料,避免油污污染;同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噪声污染。
   (2)8月17日12:00前完成安全隐患部位的警示标志及警示灯的配置,完成渣土外运。
   (4)8月18日12:00前,补齐围挡数量。以上工作通过南山管委会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同意开工后方可施工。
   (5)对仲宫-绣川中压管道工程停止施工,对破坏路 面进行恢复;申请办理环境评价手续,征求公众意见,待手续办齐,经南山管委会同意后方可恢复施工。     淄博市张店区东部化工区的淄博明瑞热电有限公司,在无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建设煤电项目,严重污染当地环境,项目能列入重点项目,举报人怀疑企业与当地政府存在利害关系。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该新建燃煤电厂为“淄博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中心城区东部化学工业企业搬迁新址热电联产项目”。目前已经完成一期工程建设。该项目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办理了立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节能审批手续、环评审批土地等手续。按照2015年4月2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令《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该项目不需要办理安评手续。     潍坊市诸城市绿兴源食品有限公司偷排污水,污染周围环境及地下水,并排放刺激性气体。两处分厂(分别位于口镇中朱尹村和龙都街道大村)均没有排污许可证和污水处理设备。     两处分厂污水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道,然后进入诸城市舜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刺鼻性气体因厕所化粪池和隔油池的油脂因清理不及时产生所致。两厂均有污水预处理设施,国家规定肉制品加工类企业排污许可证将于2018年发放。     对厕所及污水站采取密闭措施,集水池内的粪污及时清理,密闭系统内的异味收集处理。隔油池内的油脂每日清理收集至油脂收集桶,油脂桶至少5天转运处置1次。      1.关于莒南鑫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问题:(1)因其生产原料为红土镍矿,因此排放的粉尘、扬尘呈红褐色。(2)经现场勘查,鑫海科技厂区南20米和西30米外共有144个大棚,其中桃树大棚32个,油菜、小白菜、芹菜等大棚107个,闲置大棚5个,莒南县农业局专家现场勘查结论:①正常管理的大棚蔬菜和桃树长势良好,不存在绝产情况。②粗放管理的大棚,作物长势较差。③闲置的5个大棚,土地荒芜。现场勘察,目测大棚以外周围植物等地上其他物体无红褐色粉尘附着现象。(3)环保部门不作为问题。2013年以来,莒南县环境保护局先后多次对其环境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并提出整改要求,特别是2015年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对该公司给予了停产整治、查封扣押及经济处罚等多项行政处罚措施。先后拆除了违规建设项目12台烧结机,对违规矿热电炉实施停产去功能化;对违规备用回转窑实施查封扣押,并去其功能化;对30万吨及8万吨生产项目实施了停产整治,罚款共计130万元。莒南县环保局落实了环保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监督管理等责任。
    2.关于临沂市莒南县相邸镇俊男鑫泰印染纺织和蓝天化工有限公司有关问题:(1)莒南县鑫泰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和蓝天化工有限公司项目生产废水由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直接进入莒南嘉诚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莒南县龙王河污水处理厂)进行综合处理。莒南县龙王河湿地管理办公室、坊前镇人民政府调阅以往巡查记录,同时走访企业周边村居,均未发现偷排问题,偷排污水反映不属实。(2)对厂区、厂界生产工艺废气  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未见超标;(3)莒南县水利局、疾控中心已开展厂区及周边地下水水质调查和监测。
    3.污染地下水源情况。莒南县水利局和疾控中心已开展厂区及周边地下水水质调查和检测。经县疾控中心检测,地下水水质未超标。     关于莒南鑫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问题:督促山东鑫海科技有限公司压产减排,进一步控制无组织扬尘排放,提高周边环境质量。  诫勉谈话1人,党内警告1人。     济南市历城区唐王镇娄家村北小清河南岸绿霸化工厂,该厂主要生产农药,生产废水通过深水井排入地下,污染地下水。致使周边地区蔬菜生产农药残留超标,当地村民癌病发病率升高。该厂近几年发生过两次毒气泄漏,当年引进该厂的副镇长卢怀松收取30万元好处费。     1.该厂2002年3月建厂,2007年8月投入生产,主要产品有百草枯、农药原药(高效氟吡甲禾灵、氯氟吡氧乙酸),环保手续齐全。
    2.2017年8月16日、18日历城区环保局会同安监、公安、农业和唐王镇政府工作人员,对该企业所有车间进行全面排查,均未发现生产废水通过深水井排入地下的违法行为。
    3.2017年8月16日历城区卫计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该公司院内相邻娄家村饮用水井进行了检测。各监测项目均符合国家标准(检验报告:济历城 疾控检 字号;济历城 疾控检 字号)。 
    5.调取了唐王镇及其5公里范围内蔬菜农残抽检报告,检测结果全部合格;举报反映的癌病即肿瘤。调取了历城区卫计局疾控中心出具的报告显示,2015年、2016年、2017年1-6月份监测报告,显示:娄家村肿瘤发病率分别为3.5%、2.63%、1.31%呈逐年下降趋势,与举报人所称的癌症发病率升高不符。
    6.经历城区安监局调查核实,2010年9月29日该企业发生过一次反应釜视镜破裂事故,爆燃产生碳化有机物,采取应急处置措施进行了收集,全部送入焚烧炉无害化处理,未对厂外环境造成污染,也未造成人员伤亡。
    7.经区监察局调查,未发现举报人反映的卢某某收取30万元好处费的行为。     区政府责成区环保局要求企业:1.要求对厂区内雨污分流管道进行标识,车间污水排入口及交汇处合理设置观察井,以方便观察污水走向及清淤。2.要求确保车间内污水沟设置于地面最低处,保证地面冲洗废水直接快速流入污水沟以便收集。3.要求清洗钝化桶采用广口桶减少清洗废水溅出,清洗钝化桶下方设置防渗漏围堰,围堰排污口和车间内污水沟连接。4.在围堰内最低点设置集水井,以便将泄漏物以泵入或负压抽入等方式及时收集到应急罐或应急水池,所有围堰重新检查维护并做好防渗处理。5.加密自备井检测频次并向环保部门及时申报。     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新立村东山东广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广恒化工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生产,排放废水、废气,对当地环境、地下水造成严重污染。     1.山东广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一期1000吨/年羧甲基羟丙基改性瓜尔胶生产线无环评手续属于未批先建,临淄环保分局于2015年2月对该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市环保局2015年7月和2016年9月分别进行了审批和验收。广恒化工经环保部门审批并验收,因我市严禁利用车辆外运废水处理,两家公司因无污水管网被责令停止生产。2.废水排放问题。经查阅生产运行记录,两公司均于2016年停产,产生的废水暂存于污水收集池和事故应急池内。广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厂区现有自备水井1个,经取样检测,井水中PH、氨氮、氯化物、高锰酸盐指数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三类标准要求,未检出该公司特征污染物甲醇。现两公司处于停产状态。     1.责令企业立即对废水进行处置,按应急处置程序送中石化供排水厂乙烯污水处理场处置。2.责令朱台镇铺设污水管网,将企业污水引至淄博朱台润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彻底解决企业污水排放问题,9月底前完成。3.未经朱台镇人民政府同意,企业不得复工。     济南市历下区浆水泉水库周边存在饭店乱倒污水、乱搭乱建房屋、垃圾收购站杂物乱堆放、焚烧废弃物的情况,上述情况严重影响水质、大气和土壤;浆水泉以北,旅游路以南,泄洪沟两侧多家单位、小区生活污水不达标排放,沟内臭味大,污染地下水。     经调查核实:浆水泉水库现有6家村民自建房开设饭店,饭店污水排入自家化粪池。有2处废品收购站,有部分村民拆迁垃圾,无焚烧现象。
    1.浆水泉以北、旅游路以南河道内生活污水来自蓝天航空苑小区,原因是小区物业济南宏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管理的中水站污水外泄。经检测,中水站外排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均超标。
    历下区政府按照市拆违拆临工作方案的要求,已将此处房屋列入拆违拆临第三期分类处置台账。目前,6家饭店均已关门停业,下一步不再经营餐饮。取缔2处废品收购站,归纳集中废品并进行覆盖,待找到合法渣土场后立即清运。经环保局检测水库水质达标。针对蓝天航空苑小区污水超标问题历下区政府将依据《济南市城市中水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移交济南市城市中水设施建设主管部门(济南市节水办)处理。2017年8月21日,济南市城乡水务局已向市城管执法局下发《济南市城乡水务局关于提请对蓝天苑小区中水站管理单位进行行政处罚的函》(〔2017〕19号)。按照截污计划,旅游路以南,泄洪沟两侧小区污水截污工程正在施工,10月8日前工程结束将彻底解决污水外排问题。     济南市槐荫区腊山街道绿地国际花都和泉景园小区之间河段水污染问题严重。绿地国际花都社区冬季供暖使用小锅炉,担心造成空气污染。同时反映绿地国际花都、安置三区、绿地泉景园社区附近烧烤油烟问题突出。 水、大气、油烟、生态、垃圾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污染河道为陡沟河,因陡沟河位于原济南西城集团(现济南城市建设集团)熟化范围内,需该集团进行工程处理。绿地国际花都小区目前无集中供热,建设3处锅炉房,共6台天燃气锅炉,燃用管道天然气,锅炉仅用于冬季小区居民取暖。绿地国际花都、安置三区、绿地泉景园社区附近共存在烧烤经营业户17家,经营区域较为集中。烧烤经营业户虽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但无专用烟道。     为彻底解决陡沟河污水径流问题,区市政局先后5次向原济南西城集团、市环保局送达了相关文件,建议原济南西城集团加快完善相应市政设施。7月7日以来,城市建设集团同意采取截流方式处理,并对工程进行复核、制定施工方案。开始进行截流井建设及刘长山路延长线以南污水管线的疏通工作,8月31日完工。目前,腊山西路过刘长山路延长线通道尚未打通,刘长山路延长线以北的污水管道尚未疏浚。在冬季锅炉使用期间由槐荫区环保局加大对该单位的监管力度,按照规定进行监督监测,确保锅炉废气达标排放。按照《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违法餐饮项目的通告》要求,已对其中的3家烧烤业户予以关停。目前剩余14户表示不再从事烧烤,改为经营对周围居民影响较小的电火锅、水饺等。     济宁邹城市郭里镇卧牛港大桥至侍玉村至石墙镇,百马河河段污染严重,水质富营养化问题突出,无人治理。     2017年8月16日,邹城市政府组织邹城市水利局、邹城市环保局、石墙镇、郭里镇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邹城市石墙河全长7km,其中石墙段5km、郭里段2km,属白马河水系,1977年兴建石墙扬水站,开挖后作为石墙扬水站自白马河向扬水站的引河,起点为石墙镇赵楼村南,讫点为郭里镇侍玉村北入白马河口处。该河为扬水站引河,同时作为下游76km2的泄洪河道。
    2.经调查,邹城市石墙河石墙段未发现沿河养殖、污水排入,也未发现河道两侧倾倒污染物及向河内排污现象,眼观较好,生态系统正常。但是石墙河郭里段有网箱、水草、浮萍存在,侍玉桥下游由于受南四湖湖水顶托,水体流动性小,天气炎热,造成水体富营养化有所增加,水草过度繁殖,未能及时组织清理。
    2017年8月上旬,邹城市水利局委托济宁市中顺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监测的石墙河为地表3类水质,符合河道水质要求。     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和闵子骞路交叉口东北边一家名为赶海鲜饭店,该店建筑为违章建筑。营业时有噪声、油烟,影响闵子骞路108号2号楼居民。     经调查核实:1.该酒店使用的经营用房为省直机关公房,不属于违章建筑。二楼顶部彩钢板房未取得规划手续擅自建设。该酒店主要从事海鲜类餐饮服务,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现已自行停业。2.经走访闵子骞路108号2号楼和周边居民,存在噪声和油烟扰民问题。     历下区政府责成当事人自行拆除该酒店二楼顶部彩钢板房。当事人正在自行拆除,计划于8月28日前拆除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对其立案查处,案件正在按程序办理中。区环保局要求其正常营业前,申请油烟噪声检测,合格后方可营业。     菏泽市成武县文亭街道史桥村村民反映供电部门在其屋后不到三米处建高压变电站,电磁辐射影响身体健康。     8月16日,成武县组织县供电公司,对信访件反应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来信反映的变电设施实为该村200千伏安小型变压器,输入电压为10KV,主要是为史桥村158户村民供电,不是高压变电站。该变压器始建于2011年10月份,坐落于该信访人房屋北侧,经实地测量,10KV线路与房屋的水平距离为2.51米,变压器外壳与房屋北墙水平距离2.34米。
    根据《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电磁环境控制限制》(GB)规定,100KV以下电压等级的交流输变电设施,属于豁免范围,从电磁环境保护管理角度,可免于管理。该变压器输入电压为10KV,远低于100KV。     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名生物医药)无手续生产危险化学品“氢氰酸”,该企业在环保检查期间一直偷着生产。     经调查核实,1.群众反映的的“氢氰酸”系未名生物医药《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的一部分,2010年5月取得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但该公司擅自改变中试产品,且使用原来发生了(甲醇、液氨、催化剂)变化,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不符。2.该装置为实验装置,2017年6月5日至7月30日该装置进行调试,7月31日至8月13日进行正常实验,8月14日起装置停车。 责令企业立即停产,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5万元。     潍坊市奎文区潍坊柏立化学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氰化钠,该公司夜间排放刺鼻气味,离村庄390米不符合国家要求。该公司有自己配套的电厂,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不达标,脱硫废液和化学水处理装置废液直排。     经现场核查,柏立化学公司厂区周围最近的敏感目标为厂区东北方位的新元盛景花园小区,公司厂界和该小区居民楼的最近距离为255米,公司氰化钠装置区(含氰化钠生产和储存装置)和该小区居民楼的最近距离为525米。柏立化学公司2万吨/年氰乙酸乙(甲)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4年9月由潍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审批,环评报告书和批2文中未设计卫生防护距离和环境防护距离等相关问题。信访中所说的该公司不符合1000米的防护距离规定,应当是来自《氰化钠安全规程》(GB/Z 24783-2009)。该标准规定:氰化钠生产企业选址应符合当地城市(镇)规划、区域规划的要求;其生产、储存区与居民区等的安全防护距离不应少于1000米。但是,该标准明确了其适应范围“本指导性文件适应于生产企业新建、改建、扩建的设计,安全生产管理、控制,以及安全评价”。《氰化钠安全规程》(GB/Z 24783-2009)发布于柏立化学公司2万吨/年氰乙酸乙(甲)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之后,且该项目氰化钠生产装置于2006年11月建成投产后未改建、扩建,不适应于该标准。
    该公司厂区内安装了VOC在线监测监控系统进行实时监测未发现超标现象。8月16日夜间,区环保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可能产生的异味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该公司锅炉烟气按照超低排放标准执行,在线监控显示未出现超标排放。脱硫废水全部回用,化学水处理装置不产生废水废渣,不存在废水废渣直排。其他废水全部通过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厂集中处理。     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转盘南500 米的淄博鲁轩工贸有限公司存在以下环境问题:1.生产过程中有氯化和氟化工艺,危险等级高,应在一定级别化工园区内生产。2.废气不经处理直排。3.整体装置无液氯紧急切断阀及事故报警设施,存在安全隐患。4.污水排放氟离子严重超标。5.使用锅炉作业。     1.生产尾气排放问题。经环保部门验收,该企业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2.废水氟离子超标问题。生产废水主要污染物有COD、氨氮、氟离子、氯离子。废水经预处理曾运送至齐城污水处理厂和齐鲁化学工业区污水收集站进行处理。后我市禁止企业污水外运处理,企业因污水收集池满自行停产。企业现处于停产状态,废水暂存在废水收集池和事故应急池内。经取样检测,废水氟离子超标。3.违规使用锅炉问题。企业自2016年1月起采用山东万昊热力有限公司蒸汽作为生产热源,原有1台2吨燃油锅炉进行限期拆除,锅炉已停用、但未拆除。4.其他问题。企业进行了DCS改造,安装有毒气体报警器8个,可燃气体报警器5个,氯气紧急切断阀1个。企业位于朱台镇工业集中区内,该工业集中区集中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了环保部门审批。企业自停产以来,产品、原料已清空,设施、设备已清空、置换、氮封,未发现安全隐患。     2.责令企业立即制定废水整改方案,废水经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要求后,按应急处置程序送中石化供排水厂乙烯污水处理场处置,于8月22日前处置完毕。
    3.责令朱台镇铺设污水管网,将企业污水引至淄博朱台润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彻底解决企业污水排放问题,9月底前完成。
    4.未经朱台镇人民政府同意,企业不得复工。加强企业停产期间巡查、巡检,杜绝安全隐患。     莱芜市口镇莱芜汶河化工有限公司存在以下环境问题:1.擅自改变生产工艺,将氟化铝生产装置改为生产氟化氢。2.废气随意排放。2016年7月28日,该公司曾发生氟化氢外泄,致周边村民农作物大面积毁坏,畜禽死亡。     1.经查,莱芜汶河化工有限公司原先生产氟化铝,现在生产氟化氢,情况属实;
    2.该公司已于2013年5月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鲁)XK13-006-02159》,反映没有工业生产许可证不属实。
    3.该公司各产污环节均配套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2017年5月莱芜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其进行了监测,各项数据均达标。2017年8月17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企业两条生产线正常生产,治污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有偷排废气行为。该情况不属实。
    4.该企业于2016年7月30日12点21分,因突发雷电大风引起高压线出现晃电现象,导致约30公斤的氟化氢气体外泄。造成周边庄稼和畜禽损害情况属实。后经口镇政府调解,企业进行了适当经济赔偿,事件得到有效控制。     2.口镇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对该企业的巡查力度,确保企业守法经营。同时,做好群众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德州市宁津县明达棉业主要生产纤维素,排污设施闲置,污水通过槽罐车倒入附近河道。    关于“排污设施闲置”问题。2017年8月16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排污设施正常运行。经调查,该企业安装有COD在线监测设备,第三方运营公司(青岛达泰宏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2017年以来的监测数据显示,其监测数据无异常,排污口COD最高值308 mg/L,均能达到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的标准(入网标准COD≤500 mg/L)。
   8月18日,县环保局聘请专家组对“治污设施闲置”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专家意见为:该企业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工艺、设备、构筑物等应能满足污水达标排放要求。
   8月21日,市政府环评专家到明达棉业公司进行现场核查,提出“通过核算比对三效蒸发产出工业盐的重量佐证该厂污染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的方案。县环保局立即进行了现场核实,该企业库存工业盐184.7吨。通过核算,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8月15日,该公司实际共生产出636.1吨产品,但环评批复的工艺产盐量理论值应约为190.8吨,实际值(155吨)与理论值(190.8吨)的误差为18.7%,其中,1.3.4.5月份的实际产盐量与环评批复的工艺产盐量(理论值)存在较大差距,涉嫌偷排偷放。举报属实。     莱芜市钢城区艾山街道办方家庄村外环路西南角雁埠子村以南交界处大山顶汉庆石材厂用炸药开采石头,爆炸余震波影响村民房屋,存在安全隐患。该厂手续不全,周边多家石材厂已停产,要求追查关停此家。     2017年8月16日下午,莱芜市政府组织市环保局、钢城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区环保局、市国土局钢城分局、市公安局钢城分局负责同志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汉庆石材厂用炸药开采石头问题经查属实。公安部门同意对该厂存在的危石、浮石等安全隐患,采用爆破方式实施整改。经钢城区安监局调查核实,该厂经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300米范围内没有生产、生活设施,符合安全距离规定要求。
    2.经钢城区环保局调查,该厂环评报告表由钢城区环境保护局于2008年3月19日审批,未验收,已立案查处;经市国土局钢城分局调查,该厂于2008年7月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2015年3月18日至2017年3月18日(按照莱芜市露天开采砂石矿山综合整治要求,整治期间,露天开采砂石矿山采矿许可证到期后暂停办理延续登记,待矿山达标验收后再予办理延续手续)。经钢城区安监局调查核实,该企业已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但因竣工验收提出的问题未整改,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材料未提交,现还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目前,该企业已停产。     针对该采石场环保未验收的问题,钢城区环保局已责令其停止生产。2017年8月16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已停产,经综合验收后方可投入生产。     淄博市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淄博市周村新材料产业园区的新厂和淄博王村的老厂存在环境问题:1.位于周村的新厂日产危废盐40吨,是醚化反应危废,含致癌甲苯,违法处置。2.新厂和老厂日产700吨高盐废水,老厂无处理设施直排,新厂经多效蒸发程序处理后的蒸发残液直排地下河。3.新、老厂将产生的危废污泥及工业垃圾运到赫尔希胶囊有限公司的坑里进行填埋。4.废气收集罐排气刺鼻,该废气遇明火爆炸,存在安全隐患。5.赫达老厂曾发生或二次介质爆炸,三次粉尘爆炸。新厂着过火,有安全隐患。     1.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周村厂,2017年1月-7月平均日产副产物工业盐30吨,环评中该工业盐定为一般固废。主要外售用于水泥助磨剂及水泥添加剂生产。2.新厂与老厂均建设了四效蒸发装置一套经脱盐入污水处理厂预处理后,排入城市管网。3.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和废活性炭,与光大环保危废处置(淄博)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处置合同。举报人反映的填埋地点进行了挖掘调查,未发现非法填埋处置危废及工业垃圾情况。4.废气主要为醚化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有甲苯、异丙醇等成分的有机废气,经收集采用活性炭吸附后达标排放。现已停产检修。5.经查,2010年9月12日山东赫达老厂区发生一次火灾爆燃事故,本次事故共造成2人重伤,2人轻伤。除此之外,无其它爆炸事故发生。“新厂着过火”系2016年6月10日,赫达新厂区建材级2#水冷粉碎机除尘器着火,着火的主要原因是引风机故障造成除尘器内部高温自燃,无人员伤亡。     1.加强对废气、废水的监督检查。2.由区环保分局牵头,加强固废、危废的监督检查。3.由区安监局牵头,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层层分解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度,区安监局每月抽查1次,及时消除隐患,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济宁市嘉祥县黄垓镇张垓村和郓城县大人村338省道两边及附近村庄,有多家小作坊将外地购买的已报废车辆拆解、组装并喷漆后重新销售。这些作坊电焊、喷漆露天作业,废气无组织排放且噪声扰民。为躲避检查,白天停业晚上生产。     8月16日,嘉祥县政府组织黄垓镇、县工商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黄垓镇张垓村与郓城县大人村交界处338线北侧,存放100余辆废旧车辆,该处有3家临时车辆维修加工点,对废旧车辆进行维修、改装后对外销售,存在二手车交易的违法行为,现场未发现拆解及喷漆现象。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约谈     8月16日,嘉祥县工商局依法对3家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017年8月16日、17日、18日连续三天组织人员对张垓村及周边村庄进行了夜间排查,未发现夜间拆解、喷漆等现象。截至8月19日,已全部清理完毕。     8月16日,郓城县组织张营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对信访件反应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在郓城县大人村338省道两边及附近村庄,共发现6家环卫车加工厂,这6家加工厂都是购进新原件后组装环卫车,没有发现用报废车辆拆解、组装加工的情况。
2.加工厂在环卫车配件组装焊接过程中露天焊接废气无组织排放且噪声扰民,将环卫车初步加工后运至济宁市喷漆,未在郓城县境内喷漆。
3.2017年4月以来,上述6家企业属于“散乱污”企业,被张营镇政府责令停止生产,但6家企业存在夜间私自恢复生产问题。     8月16日郓城县张营镇对6家企业进行了彻底取缔,目前设备均已拆除,原料清除完毕,全部达到“两断三清”的标准。 党内警告1人,行政记过1人     淄博市张店区淄博永邦锆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年锆英粉项目,经环保部门审批和验收。经监测,该公司厂界噪声为65.9dB(标准60dB)超标6dB;离心烘干机工序布袋除尘器排口粉尘为81.2mg/m?(标准20mg/m?)超标4.06倍。经现场与环评对比,该企业擅自增加选矿机一台,2台球磨机由环评审批的3吨改为12吨。磨粉工序布袋除尘设施建设不规范,布袋除尘器未安装排气筒。     1.停产治理。针对该企业批建不符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责令该企业停产治理,拆除与环评不符的设备。2.立案处罚。针对该企业厂界噪声、粉尘超标、磨粉工序布袋除尘设施建设不规范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其立案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整改,确保烟尘、厂界噪声达标排放。3.上述违法行为整改完成,经环保部门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     济宁市邹城市生活垃圾发电厂离风景区过近,不符合规定,所用土地不符合规划,环评稳评存在造假嫌疑,厂内大量垃圾堆放在填埋坑里,不进行处理,产生的渗滤液慢慢蒸发和渗透,污染地下水,还有一部分渗滤液偷排至污水管道。     2017年8月16日,邹城市政府组织邹城市住建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邹城市无害化生活垃圾处理场名称为“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局环保中心”,位于邹城市峄山镇唐王山南麓,距城区7.5公里。该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设计日填埋量412吨,于2007年1月运行,2016年10月14日通过环保验收。二期工程因项目用地改建垃圾焚烧电厂,不再进行建设。
    邹城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建设的邹城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邹城市峄山镇贾洼村东北,邹城市无害化生活垃圾处理场场区内,北邻唐王山,距峄山风景区约3公里,办理了邹城市规划局、国土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行政许可手续。该项目目前主体设施已安装完毕,尚未进入设备调试阶段。
    2.经查,邹城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项目选址规划、建设用地、环评、稳评以及核准建设的全过程完全合规、合法,不存在所谓“造假嫌疑”。
    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局环保中心填埋区11万m2,实际使用7万m2,共分两个填埋区,其中一个2.5万m2填埋区已填埋完毕,顶部进行了覆膜,建成雨污分流措施;另一个4.5万m2填埋区正在使用,未进行雨污分流,其中有2500m2未覆盖,剩余部分采取了沙性土覆盖。填埋区的东区南部积存有约5500m3渗滤液,积存处位于已进行防渗处理的填埋区内。渗滤液通过填埋场底部的导流管进入调节池。垃圾渗滤液处理工艺为“MBR+微滤+超滤+反渗透”工艺,设计处理能力150m3/d。目前,因前期接纳部分来自曲阜、兖州的垃圾,导致渗滤液产生量超出处理能力。自2017年3月始,该场租用江苏新奇环保有限公司生产的移动式处理设施每天处理100m3渗滤液。此外又委托山东鲁抗中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每天平均处理150m3垃圾渗滤液。现场检查时,该场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处理后的废水进入中水池,用于降尘绿化,不外排。
    现场检查发现,因近期降雨较多且雨势较大,导致部分渗滤液随雨水进入雨水沟,沟内存有部分呈淡红褐色的水外排。经取样监测,其化学需氧量浓度为296mg/L、氨氮浓度为32.8mg/L,超过《<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599-2006)及其修改单》规定的标准。       针对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局环保中心超标排污行为,2017年8月18日,邹城市环保局对该公司罚款1.42万元。
    2017年8月17日,邹城市环保局下达《关于责令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局环保中心进行环保整改的通知》:一是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出现废水超标外排现象;二是限期1个月内对已使用的填埋区采取雨污分流措施;三是对场区雨水、污水管网进行全面排查,做到雨污分流,避免出现雨污混流现象,限期10日内完成;四是限期5日内对填埋区东区南部积存的渗滤液进行规范处置。目前,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局环保中心正在进行积极整改。       济南市历下区转山西侧植被被破坏,存在圈园种菜问题。垃圾遍地,臭气熏天,破坏生态系统。     经调查核实:历下区转山西侧确有周边居民私自在树林和荒坡地开地种菜。部分居民利用各种容器在道路两侧沤肥,产生恶臭气体。     历下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蔬菜及沤肥容器等杂物进行了清理,于8月20日清理完毕。根据规划设计此区域属于教育、建设用地,相关手续完善后实施开发建设。     临沂市沂水县沂城街道跋山店子村畜禽养殖污染周围环境,导致农作物大量死亡。畜禽养殖产生的污水排放到河里,影响饮水安全。许多养殖户买通村干部,一个大型养殖户老板杨某某与街道书记有关系,存在违法的利害关系。     1.该村畜禽养殖污染环境情况。跋山店子村共有养殖户3户。其中,养殖户徐某某,占地4亩,生猪养殖规模800头,位于控制养殖区,于2016年7月10日停养;养殖户杨某刚,占地1亩,生猪养殖规模200头,位于控制养殖区,于2016年7月26日停养;养殖户杨某义,占地4.6亩,现生猪存栏779头,位于禁养区。
    2.畜禽养殖污染周围环境,导致农作物大量死亡情况。经现场调查,3家养殖户周边农作物生长正常,没有发现“农作物大量死亡”现象。
    3.畜禽养殖产生污水影响饮水安全情况。现场调查,养殖户杨某义配套建设了沼气池、二级沉淀池,对产生的粪便、污水进行处理,没有排放到河里。跋山店子村于1993年实行集中供水,全部饮用自来水,养殖场位于水源地下游4公里。2017年8月18日,沂城街道办事处委托沂水县疾控中心对水源地水质进行化验分析。同时,经沂水县环保局现场取样,通过对河沟水质进行监测,未发现超标。
    4.养殖户与镇村干部存在利益链情况。经县督察问效组调查核实,养殖户杨某义与沂城街道党工委书记于某无违法利害关系;养殖户徐某某、杨某刚和杨某义与村干部无违法利害关系。     2017年8月16日下午2:30,沂城街道办事处对杨某义所有存栏仔猪进行了清空处理,对4个地暖式养殖大棚进行了彻底拆除。 诫勉谈话2人,党内警告1人     济南市市中区经二纬三路通惠街58号南头有一夹道,周围居民常年往此倒垃圾,影响周围环境,夹道里有一颗梧桐树,树枝存在安全隐患。秋天焚烧落叶、垃圾袋等,污染大气。     经调查核实:1.该处为老旧式开放小区,楼院卫生没有固定人员管理和维护,存在卫生杂乱问题。2.由于道路狭小,梧桐树粗壮,造成两边居民存在出行不便和安全隐患。     市中区政府责令大观园街道办事处和园林部门对垃圾、杂物进行清理,现已清理完毕。园林部门按照相关程序于8月17日将梧桐树砍伐。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西路37号爱特公寓一楼有家“行货烧烤”店,该店无专门的排烟通道,直接向墙外排烟,气味熏天。向相关部门投诉,部门都敷衍了事,不作为。另外,洪家楼西路39号智慧大厦一楼有家“聚隆根据地”烧烤店,也存在类似问题。     经调查核实:1.8月12日对“行货烧烤”店现场调查核实,确实存在油烟外排情况。执法人员检查发现烟道在楼外侧,不符合商住楼必须有独立烟道的要求。2.8月16日对“聚隆根据地”烧烤店现场调查核实,没有专用烟道且临近居民楼,不具备餐饮营业条件。3.经区监察局调查,洪家楼街道办事处和城管执法中队、山大路楼街道办事处五名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未发现不作为行为。     历城区政府责成城管执法局依法对两家餐饮店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业,自行关闭。目前行货烧烤已经关闭。截至8月20日,聚隆根据地已自行搬离。     淄博市周村新材料产业园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废水偷排情况,并排放刺激性气体,污染周围环境,危废弃物不按正规渠道处理,存在安全隐患。     经现场检查:1.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新材料产业园现建有日处理能力600立方的四效蒸发装置一套,含盐水脱盐冷凝后进厂污水站预处理,经规范化排污口通过封闭管网进周村淦清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公司无其他排污口。2.2016年和2017年分别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开展了泄漏检测和修复。3.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废活性炭,均已与光大环保危废处置(淄博)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协议。     青岛市莱西市环保局监测站篡改青岛新天地公司环保监测数据,企业产生的污染物明显超标,局领导与企业存在不正当的利益关系。     2017年8月16日,莱西市委、市政府成立调查组开展实地调查,经核实,青岛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地公司),原主要从事危废、医废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与利用。2006年3月通过环保部审批,2008年8月投入试运行,2010年7月通过环保部竣工验收。目前,新天地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已被吊销,处于停产整治状态,该公司法人等10余人因涉嫌环境犯罪被刑事拘留,现已进入公诉程序。2017年3月,青岛市人民政府责成莱西市人民政府进行托管,对其未处置的危险废物和渗滤液委托第三方安全处置等后续工作。2017年莱西市纪委已对与企业存在不正当利益关系、对新天地监管不力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对新天地公司涉嫌环境犯罪的11人批捕,3人取保候审,现已进入公诉程序。对新天地公司弄虚作假等行为进行了处罚,共计罚款52万元。对该案已进行追责,党内严重警告4人,行政记大过7人,党内警告2人,行政记过1人。
    针对前期环保部督查发现的新天地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莱西市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青岛新天地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于2016年12月制定了《新天地固废公司整改方案》,并上报环保部备案,目前整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2018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暂存危废处置等各项整改任务。     泰安市新泰市翟镇春阳村畜禽养殖厂粪便流到离村水库不远的蓄水池里,臭气熏天,下雨后冲到柴汶河内,污染了生活用水。多次向市领导、镇领导、村干部反映,均未得到解决。     1.经调查,在靠近村东侧蓄水池的养殖户仅有1家养鸭场。该养鸭场2016年5月建设,没有任何审批手续。养鸭棚长约32米,宽约14米,建有1个粪便存储坑。
    2.对于多次反映未解决:经调查,4月4日群众曾在民意通投诉平台反映过“春阳村鸡鸭养殖场臭气熏天,村干部不管不问”的问题,镇政府未对此作出回复;5月2日,群众致信市长再次反映该问题,市长批示后相关部门对信访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核实该村共有18家养殖场,当即要求禁养区内养殖户自行拆除消除污染,目前禁养区内所有养殖棚已全部拆除。     1.8月16日,新泰市翟镇调集3台吸粪车对上层的雨水进行收集处理;对底层沉淀的粪污,在养殖场东侧经防渗处理后做堆肥处理;原来的积粪坑清除粪污后经生石灰消毒做掩埋处理;对没有拆除完毕的墙体进行了彻底拆除;对土地进行了复垦。目前该村禁养区内的所有养殖棚也已全部拆除。
    2.对未及时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     枣庄市薛城区沙沟镇圩子村有私自占用耕地养鸡场,臭气熏天,养鸡户存在违法乱建的行为。     8月16日,薛城区组织畜牧、沙沟镇等部门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圩子村外存在5户、6处养殖场(5处鸭棚、1处猪圈),均位于控养区,但都没有治污设施。     截至8月17日,沙沟镇政府已将信访涉及的5处鸭棚和1处猪圈全部拆除完毕。     威海市环翠区威海中玻科技玻璃有限公司大气超标排放,污染周围空气。为应付环保检查,切换相对环保的燃料,掩人耳目。     8月16日,临港区管委组织区环保分局、草庙子镇政府等部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举报人举报的威海市环翠区威海中玻科技玻璃有限公司,实为威海临港区威海中玻镀膜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是国控重点废气监控企业,目前有2号、3号、4号3条生产线,其中3号线建于2003年,4号线建于2004年,2号线建于2008年,主要生产原料为石英砂和纯碱,每条生产线生产规模为500吨/天。一条生产线于2007年验收,两条生产线于2009年验收。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通过调阅在线监测设备记录,3条生产线1年以来均未出现日均值超标,但在生产过程中,偶尔出现瞬时超标排放现象。该公司切换燃料的目的是为了降低尾端治理设施压力,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8月21日威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威海临港区威海中玻镀膜玻璃股份有限公司3条生产线排放的废气进行了手工监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的监测结果均符合《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表1中规定的现有玻璃熔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临港区管委及环保部门现场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企业存在的瞬时超标排放问题进行了调查了解,责令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达到稳定达标排放。一旦发现日均值超标问题,将严格按照环保相关法规予以处罚。     德州市禹城市德信大街山东力宏宝冠纤维素有限公司属于违规建设项目,天天偷排废水、废气、废尘,严重影响居民周围环境     1.该公司年产1万吨羧甲基纤维素钠项目消防、发改立项、安评、环评手续齐全。因此,举报项目违规建设不属实。  
    2.该公司建有两套污水处理设施,分别处理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均能够达标排放。因此,举报偷排废水问题不属实。
    3.该公司生产中产生的粉尘主要来自于烘干包装、粉碎工段,烘干包装工段装有旋风除尘器,粉碎工段装有布袋式脉冲除尘器,粉尘经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 能够达标排放。因此,举报粉尘问题不属实。
    4.该公司生活污水处理站未进行密闭,无VOCS污染物治理设施,有恶臭气味;车间内产生的氯化氢、乙醇及其他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有微量异味。因此,举报属实。
    5.该项目能够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通过调阅现状评估报告,各项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均能够达标排放。因此,该条问题不属实。    临沂市沂水县环保局个别工作人员不作为,监守自盗,给很多液压油钢厂通风报信。     县督察问效组对2017年以来所有涉及全县液压油缸厂的信访案件进行了梳理,共有10件。其中,重复信访案件2件,共涉及8家企业。督察问效组抽调了工作人员分成2个小组,对8家企业进行现场走访调查,填写调查表8份。
    通过现场调查,环保部门均对10起信访案件进行了现场查处,不存在不作为现象,未发现环保部门给很多液压油缸厂通风报信问题。同时,督察问效组对环保局涉及的环境监察4个中队中队长以及环境管理科科长、固废与土壤环境管理科科长、大气污染防治科科长等7名同志进行了问询,写出了情况说明。本人及科室人员均未在开展环保检查、执法处罚等日常工作中,向相关企业泄露工作信息,帮助企业逃避环境执法检查的违规违纪行为。在履职尽责过程中,没有与企业负责人有经济交往,不存在收受企业及企业负责人所送现金、购物卡、贵重物品等违纪行为。     滨州市高新区山东赛恩吉新材料公司无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偷排至城市管网,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生产化学品和含重金属镉的产品。
    山东塞恩吉新材料有限公司,主要生产聚苯硫醚(pps)复合材料。该企业变联改性聚苯硫醚复合材料项目环评审批手续齐全。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该企业是按照订单情况进行生产,不连续生产)。调阅该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该企业生产废水为循环冷却水,作为清净下水排入城区雨水管网内,不需要配套建设污水治理设施。经调查核实,企业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管网进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高新区安监办对该企业原料、生产工艺和产品进行综合分析,该企业原料及产品不涉及危化品,不属于危化品企业,不需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通过查看该企业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和环评报告,该企业产品不含重金属镉。     潍坊市青州市东夏镇铁家村干风机湿帘厂在无手续情况下生产,含酸废水偷排至地下,气味熏天。为应付环保检查,白天停产,晚上偷着干,还声称上面有人。     青州市东夏镇铁家村史某某未报批环评文件擅自建设湿帘加工项目并投产,该厂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工艺中不使用酸,现场也未发现有废水外排的迹象。 关停取缔、立案处罚、约谈、问责     泰安市泮河南段(长城路至牟汶河),管网设施不完善,污水、垃圾乱排乱放,导致水质污染严重。泰安市政府下令对河道进行整改,但是整改方案存在很大问题,投诉人提出:为何泰安市政府不参考河道整治的科学调研,而是恶意筑坝截污,导致污染当地环境。河道污染很多年了,为何污染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
    1.经排查,泮河长城路至大汶河段污水管网分两段铺设:泮河长城路至南关大街段污水主管网均已布置,整体完善;南关大街至汶河段北侧已敷设污水主管网。
    3.河道整治问题,泮河下游规划建设泮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内容主要是橡胶坝、生态滞留塘、表面流人工湿地、潜流人工湿地等,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10年5月获市发改委批复;随后编制了《初步设计》,通过了专家评审,于2012年8月获市发改委批复。泮河水质净化工程于2012年10月开工,2014年建设完成。
   4.在泮河下游北甸子设置监控断面,近年来监测数据显示,水质逐年改善。     1.依据《泰安市城市排水专项规划(年)(修编版),结合泮河两侧城中村改造,拟在南关大街至泰新高速公路段两侧和梳洗河至汶河段南侧敷设污水管网。
    2.目前,泮河沿线30个污水直排口已经有27个整治完成,其他3个正在积极整改,预计于8月25日整改完成。
    3.沿线生活垃圾已于8月19日全部清理整治完成,河道及周边无生活垃圾积存。     执法人员调阅了该公司近期废水在线监测数据,未发现有废水超标现象。同时在该公司厂区内污水排放口处及厂区外污水排放管道采样口处分别进行了采样,两处采样点废水COD浓度分别为478mg/L、492mg/L,氨氮浓度分别为0.76mg/L、1.44mg/L,悬浮物浓度分别为384mg/L、379mg/L。该公司废水进虞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检测数据均在标准之内。     威海市荣成市人和石材园未经审批,地方政府随意建设,破坏当地生态系统。     8月16日,荣成市组织环保、安监、公安、监察、人和镇政府等部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现场检查,举报材料中所反映的“人和石材园”,实际是人和镇整治提升石材行业而形成的石材加工企业集中区域,“人和石材园”是人和镇为了行业治理和便于管理而采用的一种对外称谓。该区域位于人和镇晏家庄村西,033县道北侧,兴隆山以东,规划总用地约320亩,现有5家石材企业,现场检查时发现5家企业均不具备环评手续,已责令全部停产整顿,并对无环评手续等问题进行处罚。     已对5家企业责令停产并各罚款15万元。责令企业按照“散乱污”企业整治要求,限期完善手续。     济南市章丘区普集街道李村李建波石材厂的一台被淘汰的大型设备未拆除,另外原料乱堆乱放,夜间焚烧废料,并发出刺鼻气味。厂区离水源地较近,严重威胁居民健康。 大气、垃圾、固废、水、其他     经调查核实:该石材厂位于章丘区普集街道传李工业园,已列入“散乱污”名单内,2017年8月1日按照“两断三清”要求已对其关停取缔。现场调查时已无石材加工设备,未发现焚烧痕迹,无刺鼻气味,厂区内仍有少量废料存放。该厂区距贺套水源地保护区约10千米。该厂100米附近有一水井(未列入普集街道饮用水水源地),5月份采样监测结果表明除总硬度外其余指标符合地下水水质标准。     章丘区政府责成区环保局和普集街道办事处已于8月16日对现场废料清理完毕。     泰安市温泉路19号国泰拖拉机厂宿舍楼下路边烧烤摊位众多,导致油烟熏天,噪音大,多次反映,均未得到解决。     1.海大烧烤园位于温泉路北段,西临向阳小区50号楼3.48米,北侧距国泰拖拉机厂宿舍楼约4.67米,占地9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是泰安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2015年确定的泰城烧烤行来定点经营的集中场所,泰安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2015年5月27日出台了《泰安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会议纪要》(2015年第7号),对海大烧烤广场建设作出了明确要求,泰安市法制局裁定,不属违建。目前共有16家烧烤店入驻,15家正常开展经营,1家处于停业转让。
   2.烧烤园于2015年5月开工建设,同年10月投入运营。泰山区城管局在海大烧烤园建成后,责令各经营业主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采取宣传引导、定期巡查、加强监管等措施强化对油烟及噪声的管理。虽然15家经营业主安装了油烟净装置,但由于北侧、西侧距离居民区较近,油烟及噪声给周边居民带来影响,他们很不满意。因此,该条问题属实。     淄博市淄川区孝妇河河水最近一年变黑,河两边商户经常往河内倒垃圾,淄川区环保人员并未制止,甚至环保人员带头污染河道;公义社区金岸花园小区绿地树木被人破坏,居委会及有关部门不管不顾,社区坏境遭到破坏;社区的蔬菜批发市场及火车发出的噪音严重扰民;小区门口的小卖部一直未被拆除,导致垃圾遍地;淄川区个别部门盖执法办公室,怀疑所建建筑没有相关手续;张湘湖东岸有家造纸厂和制药厂,经常往湖里排废水;淄川鑫圣热电有限公司烟囱往外排废气;公义社区的孝妇河与铁路交汇处有家养羊场,半夜偷杀羊,气味熏天。                               大气、水、垃圾、生态、噪声、其他     1.2017年7月份,孝妇河南外环出境断面COD、氨氮浓度均值分别为2 6.7毫克/升、1.4毫克/升,同比分别改善4.3%和15.2%。2.过往行人随手向河内随手丢弃垃圾的不文明现象偶有发生。3.由于小区物业管理不完善,部分居民私自将部分绿地改为菜地;“火车噪音”问题已向济南铁路局淄博工务段联系和反映;小区门口小卖部已于8月17日拆除清理完毕。4.有一处区城管大队设置的移动式执法岗亭;5.张相湖东岸的造纸厂为淄博天健纸业有限公司,污水进入利民污水处理厂;张相湖东岸的制药厂为山东鲁维制药有限公司通过管网排至双杨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6.淄博鑫胜热电有限公司,在线历史数据显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污染物均稳定达标排放。7.经营业户马某某、弥某某夫妇宰杀活羊,销售羊肉、下货等羊产品。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约谈     1.继续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提升孝妇河水水质。2.对所有商户进行规范化管理,严禁向河内倾倒垃圾现象。组织区有关部门和沿岸镇办,2天内完成河道内垃圾清理。三是加强河道巡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清理。四是一日一巡查,及时将相关巡查情况通知有关单位和镇办,同时做好资料整理存档。3.已将菜地修复为绿地;小区门口小卖部已拆除;加强菜市场管理;张博铁路的电气化改造已经列入实施计划。4.小型移动执勤亭将根据道路建设需要适当移到合适位置。5.加大对2家排水企业监管。6.加大对鑫胜热电监管。7.屠宰行为已停止,屠宰设施已拆除。     莱芜市方下镇龙泉管庄亓秀某、亓德某、亓京某、温某某等人杀害野生动物;龙泉管庄村里垃圾遍地,一些养猪场臭气熏天,影响居民生活;村干部与养殖户存在利益关系,贪污腐败,中饱私囊。     经调查,未发现亓秀某、亓德某、亓京某、温某某四人有杀害野生动物的行为及工具;村内未发现积存垃圾点,有零星生产垃圾散落于路边、墙角等地,入村道路垃圾箱箱盖未盖严,主干道两侧有杂草;村内发现四家养殖户,均未建设规范有效的畜禽粪便和污水处理设施;经区、镇纪委向村两委和养殖户询问调查,均未发现村干部与养殖户之间存在利益交易。     威海市乳山市海阳所海林花园B1区南面方向有一别墅区,从2015年开始,农民在别墅楼里圈养牲畜,散发刺鼻气味,并产生大量噪音。2016年上半年向有关部门反映后,问题暂时解决,但是2016年底农民又将牲畜拉回来了,至今未得到彻底解决。     8月16日,乳山市组织畜牧、公安、行政执法、规划、房管、住建等部门及海阳所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该别墅区位于海阳所镇海阳所村,是封闭闲置小区,占地13亩,内有别墅10栋。自1997年起,开发商王某某(现已移民加拿大)委托被举报人姜某某看守该别墅区至今。2016年,姜某某在别墅区进行畜牧养殖。在接到群众反映后,海阳所镇政府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执法,2016年7月7日协调姜某某以8.5万元将在养牲畜出售,其本人表示不再养殖。但2017年5月海阳所镇政府工作人员在工作巡查中发现姜某某再次在别墅区进行养殖,影响了周边居民生活。     乳山工作组16日下午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后,在反复做思想工作未果的情况下,于16日23:40开始启动强制执法程序,转移暂扣姜仁辉在养畜禽,包括牛12头、羊4只、鸡33只、鹅1只,至17日5时左右畜禽全部转移完毕并拆除禽舍,7时左右完成粪污清理并消毒完毕,7:30镇政府安排工作人员与周边居民代表见面,通报处置情况,居民代表表示认可。对海阳所镇政府3人进行约谈。    临沂市沂水县许家湖镇山东青沂山石化集团非法偷排污水,污染河道,导致举报人遭受经济损失300万元。     1.企业基本情况。山东清沂山石化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占地面积1300余亩,主要建设100万吨/年润滑油基础油及副产品综合利用项目以及300万吨/年原料预处理等项目。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总投资22.67亿元,占地400亩,2014年1月份建成投产。主要建设10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  80万吨/年全馏分柴汽油加氢装置  15000标方/时制氢装置  60万吨/年酸性水汽提装置  2万吨/年硫氢化钠装置  30万吨/年石油煅后焦装置以及10000吨/年污水处理站等配套设施等工程。二期项目主要建设300万吨/年原料预处理装置、80万吨/年重蜡油加氢装置、35000标方/时制氢装置  硫氢化钠回收等多套装置。目前,300万吨/年原料预处理装置、硫氢化钠回收装置已建成并投入运营,80万吨/年重蜡油加氢装置正在进行设备安装。三期项目主要建设70万吨/年催化降凝装置、50万吨/年底油补充加氢装置、10万Nm3/年制氢装置等多套装置。2012年取得环评批复,因设计等变化,项目进行了变更,省环保厅于2013年12月5日出具了环评变更批复;2015年4月7日,省环保厅以鲁环验[2015]83号文件批复了项目环境保护验收。
    2.偷排废水环境情况。①山东清沂山石化科技有限公司废水日处理能力5000立方米,污水处理采用“预处理+二级生化处理+三级生化处理+深度处理”处理工艺。同时,污水处理站建设有高清摄像头监控设备,排污口安装有在线监测装置,视频监控与在线监测设施均与环保部门联网,排污口、清水口对社会公众开放,接受监督。②沂水县环保部门通过在线和视频监控对该公司进行日常监管时以及接到信访交办单后调阅在线和视频监控系统历史记录,均未发现该公司偷排废水现象。2017年8月17日,沂水县环境监测站对山东清沂山石化科技有限公司雨排口观察井、污水排放口进行了监测,未发现超标现象。
   3  污染河道导致被举报人利益受损失情况。①该公司产生的废水(来源于80万吨/年石脑油柴油加氢精制装置、300万吨/年原料预处理装置、10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罐区原料油品脱水、装置区前15分钟的雨水和职工生活废水),经该公司日处理能力5000立方米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输送至临沂润达水务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不直接排入河道。②2017年8月17日,对该公司下游沂河南王庄大桥段等三个点位进行取样监测,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Ⅳ类标准进行评价,未发现超标现象。经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核实,举报人遭受经济损失300万元的问题查无实据。     烟台莱州市政府及环保局为迎接此次督察,将排放都达标的玻璃厂(厂子位于平里店镇)都关停,让企业遭受停产损失。     经调查核实:信访反映的厂家为莱州市光远玻璃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生产日用玻璃瓶,设计年生产能力2万吨。2014年8月开始由城区向平里店镇贾邓战家村西北搬迁,2015年4月搬迁项目建成,在未通过环保部门验收情况下擅自生产。2015年5月以来,针对该企业擅自生产行为,莱州市环保局先后3次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企业停产整顿,累计罚款8万元。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企业停产整改。2017年1月底,企业再次擅自恢复生产。现场核查过程中,发现企业还存在以下问题:制瓶车间已停产,但煤气发生炉还在运行,玻璃窑炉未投料,正在保温放料。     济南市槐荫区锦绣城小区外腊山河西路大货车来回跑,产生噪声污染。居民区与道路相隔过近,不符合相关标准,且无隔音设施。     经调查核实:济南市槐荫区锦绣城小区与腊山河西路距离符合规划及间距标准。为减少白天时段大货车对道路交通秩序影响,全市统一规定,大型车辆仅限22时至次日6时在城区道路行驶。腊山河西路作为片区内南北向主要干道,也是片区内外大型工程货车运输路线的主要通道,承载的运输功能十分重要。大型车辆通行频繁,对附近居民造成噪声影响。     1.槐荫区交警大队为减轻该路段车辆通行造成的交通噪声污染,加强夜间巡逻管控,每周开展两次以上集中整治行动,并在腊山河西路增加警力,加大执法力度,查纠超速、超载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2.按全市统一要求增设声纳采集设备,严厉查处不按规定鸣喇叭违法行为,减少噪音污染,进一步规范大货车通行秩序,全力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日照市岚山区虎山镇黄家峪村和桂山头村长期非法采矿,造成生态污染。采石场无任何手续,也无环保措施,非法施工。     经排查,群众反映的岚山区虎山镇黄家峪村和桂山头村共有3家矿山开采企业,分别是日照市安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石料加工厂、日照市岚山区虎山镇巨腾石料厂、日照市虎山镇基业石料加工厂,经调查核实,该3家采矿企业均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采矿权许可证均已到期,分别于2013年9月2日、2013年12月2日、2013年9月2日到期关停。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联合调查组现场检查时,该3家矿山企业均处于关停停产状态,且无近期非法采矿迹象。但检查发现该区域有1家石料加工厂,经查,该石料加工厂为山东安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石料加工厂石料加工项目,位于岚山区虎山镇黄家峪村村东,利用建筑用花岗岩矿石经破碎机粉碎、筛选生产石子和石粉。该项目于2007年11月开工建设、2010年9月建成投产,2011年8月办理环保审批手续,2013年9月因矿山关闭石料加工项目停止生产, 2014年2月该公司又擅自恢复生产,但由于原料不足等原因不能连续生产,长期处于间断性生产状态。现场检查时该厂石料加工项目未生产,但具备随时恢复生产的能力,存在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擅自建成投产等环境违法行为。
    以上3家矿山企业均已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但因资金等原因未能在关停后及时进行恢复治理。 关停取缔、立案处罚、约谈、问责     针对山东安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石料加工厂违规生产问题,岚山区当即对该厂采取断电措施,现场拆除了石子加工生产设备,并实行封矿,砌筑了封堵墙。同时,对其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擅自建成投产的环境违法行为,由岚山环保分局进行立案处罚,拟处8万元罚款。目前,已完成对该石料加工厂拆除设备及产品的清理工作。
    针对上述3处矿山关停后未及时进行恢复治理问题,已制定生态恢复治理计划,计划于2017年8月31日前完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程设计》,9月份完成招投标工作,10月份开始治理,预计于2018年10月份完成治理工作。     淄博市桓台县果里镇西店村村西小官村北,毕某某在一个废弃砖窑内加工钢厂废料,粉尘污染严重,污水排入地下,污染地下水源。     经调查,毕某某承包窑湾后,从事钢渣分类经营。2017年,在“散乱污”企业环境综合整治中,该企业被果里镇政府列入关停取缔类企业。5月21日对企业采取了断电停产措施。此后,企业开始对厂区物料进行清运,6月30日对电机、皮带、球磨机等生产设备进行了拆除清理。但因厂区储存物料太多,一直未清理完毕。企业内无生产加工设备,不具备生产条件,无生产迹象;现场物料全部使用防风抑尘网蓬盖;厂区无渗坑、无污水外排,厂区地下水和现场2个水池水样经县环保局和第三方检测,数据不超标。     按照“两断三清”标准,该企业于8月20日将剩余物料全部清理完毕,彻底实现了“两断三清”。     济南市奥体西路与康虹路交叉口西南角万科城会客厅小广场有跳舞噪声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经调查核实:万科城会客厅小广场有两支跳舞队伍,存在噪声扰民问题。     历下区政府联合市公安局历下分局治安大队、智远派出所对跳舞人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劝解工作。经劝解,已将大功率音响换成了随身听小收音机,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     烟台市招远市山东招金集团招远市招金金合科技有限公司,利用黄金氰化尾渣制取硫酸,含氰化、氯化物的废水排入沟渠,污染地下水。周边村民取水灌溉致果树死亡,村民找该公司理论却被殴打。该项目土地征收手续造假,审批过程中环评报告和选址造假且没有公示。同时反映招远市环保局不作为。     1.“烟台市招远市山东招金集团招远市招金金合科技有限公司,利用黄金氰化尾渣制取硫酸,含氰化、氯化物的废水排入沟渠,污染地下水”问题:2016年3月28日,招金金合公司一期建设工程试车期间,曾因回水泵发生故障,导致雨水收集池池水外溢。经检测,氰化物未检出,部分农灌井氯化物超过国家规定的农灌标准。2017年8月16日现场检查,未发现含氰化、氯化物废水排入沟渠现象。
    2.“周边村民取水灌溉致果树死亡”问题:2016年3月28日溢水事件导致部分农作物和树木受损。2017年8月16日检查时,未发现果树死亡现象。
    3.“村民找该公司理论却被殴打”问题:经公安部门认定,该事件无殴打他人行为。
    4.“该项目土地征收手续造假”问题:2015年2月27日,招远市政府发布《招远市人民政府对国土资源局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招远市招金金合科技有限公司使用的请示的批复》,将该宗地出让给招远市招金金合科技有限公司,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期限为50年。
    5.“审批过程中环评报告和选址造假且没有公示”问题:金合公司项目2015年4月17日由山东省环保厅审批,2017年3月22日通过省环保厅验收。
    6.“反映招远市环保局不作为”问题:招远市环保局于2016年对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     已制定解决方案和落实措施,其中,“原料库大门处无倒坡、污水处理石灰仓进灰口处下方未硬化”问题,已整改完成。其他整改问题正在有序推进。        经调查,转办单中反映的砖厂名为泰安市泰山区科正新型节能建材厂,有环保手续,该厂废气主要是隧道窑废气,使用水膜、双碱法脱硫除尘。 8月16日,经现场监测,二氧化硫超标、烟尘超标11.2倍。     1.8月17日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整改,目前企业已停产整治。
    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多处古树名木因游客烧香烧纸产生烟尘污染致死。泰山景点“山烛峰”、“向阳坊”景区因建设房产别墅影响生态环境。     8月16日晚,泰山管委农林局、规划建设土地局对该件进行了调查核实。
    1.对景区内古树名木致死问题,泰山管委会红门管理区红门宫院内火池周边有两棵枯死侧柏古树,其他庙宇、民俗点内无类似情况。该条问题属实。
    2.信中所说的“山烛峰”应指泰山东麓“天烛峰”,所指的别墅是指泰山文化产业园.泰山封禅园区项目,该项目不在国务院审批的《泰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规划范围之内,也不在泰山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处于泰山景区大津口乡艾洼村,该项目符合国家立项、环评等建设要求。该条问题不属实。
    3.泰山没有“向阳坊”,应为”白阳坊”。白阳坊原是泰山景区所辖迎胜居委会的一个自然村,该九户院落收归村集体所有。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改变房屋批准使用用途,省建设厅批复为旧民房改造,目前为租赁给科研单位使用。二是批小建大,省建设厅批准面积为1896.17平方米,实际建设面积2786平方米,违法建设面积889.83平方米。该条问题属实。     1.红门管理区立即整改,采取限量提供短香、细香措施,禁止出售元宝、火纸,封闭火池并停止使用,从根本上解决了焚香烧纸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同时,已向红门管理区下达处罚决定书,按照相关条例对红门管理区顶格处罚5万元。
    2.责令立即整改,“向阳坊”超出批准面积的部分正在积极拆除,目前大部分已完成拆除,8月23日全部完成拆除,后期将种植树木恢复原来生态环境。     济宁市金乡县胡集镇化学工业园山东济矿民生煤化有限公司废气、废弃物污染,影响周边村民生活。     2017年8月16日,金乡县组织新材料产业园区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山东济矿民生煤化有限公司是焦化企业, 2009年落户济宁新材料产业园区,2013年建成投产,2016年8月15日取得济宁市环保局备案批复(济环办函[2016]49号)。
    1.关于企业废气问题。该企业于2014年8月投入760余万元完成炉头烟收集设施建设,烟气经地面脱硫除尘站处理。2016年7月投入3800万元建设完成脱硫脱硝设施并规范运行,在线监控设备与省、市、县三级联网,数据上传正常,外排污染物浓度符合国家标准。该企业有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有:粉碎机室废气、装煤地面除尘站废气、推焦地面除尘站废气、焦炉废气、熄焦废气、筛焦废气、洗气排净塔废气、脱硫再生塔废气、硫胺结晶干燥废气、管式炉废气、制冷机废气等。粉碎机室废气设有脉冲式除尘袋,粉尘净化后经21米高烟囱排放;装煤地面除尘站和推焦地面除尘站废气各采用1台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由26米高烟囱排放;焦炉废气建设了脱硫脱硝设施并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运行稳定;熄焦塔顶部设木结构折流板捕尘装置和喷洒洗涤装置;洗气排净塔主要收集冷鼓工段产生的无组织排放废气,经洗涤后由18米高排气筒排放;硫胺结晶干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粉尘和氨气经旋风+水除尘后经25米高排气筒排放;筛焦废气、脱硫再生塔废气、管式炉废气、制冷机废气均按照环评要求符合排放标准,直接排放。但在日常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在推煤、出焦时存在烟气不能彻底收集、化产区及装卸车区有无组织异味、熄焦水蒸气有轻微异味的现象。
    2017年8月10日,山东嘉源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厂界臭气浓度进行监测,数据为17;8月17日,接到中央环保督察转办案件后,金乡县再次委托第三方对该公司厂界臭气浓度进行监测,下风向三个检测点位臭气浓度分别是13.13.14,均低于国家标准要求(标准:臭气浓度20)。
    2.关于企业废弃物问题。该企业废弃物主要有:煤尘、焦尘、废脱硝催化剂、焦油渣、沥青、粗苯蒸馏再生器残渣、污水站污泥、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等。其中煤尘、焦尘属于一般固废,根据环评要求配入炼焦煤;废脱硝催化剂(危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焦油渣、沥青、残渣、污泥、废活性炭属于危废,均按照环评要求暂存后配入炼焦煤;企业生活垃圾委托金乡县金胡物业有限公司处置。污水处理站所用处理剂的包装袋,由企业回收用于硫膏的包装;消泡剂的包装桶及供水站使用的缓蚀阻垢剂包装桶由企业回收循环使用;除上述废弃物之外,该企业产生的副产品还有硫膏、硫胺、脱硫石膏等,均按照环评认定作为产品外售,没有出现不规范处置现象。
    济宁新材料产业园区、金乡县环保局一直依法对该企业进行严格监管:2016年4月30日,该企业因在线监测数据二氧化硫超标,被金乡县环保局罚款20万元;2016年9月1日,因企业氮氧化物超标0.03倍,被金乡县环保局罚款10万元。     园区督促企业加强焦炉操作管理,尽可能减少放散;同时园区采购了FID氢火焰离子化监测仪,协助企业对化产区进行监测,并要求企业对监测出的VOC浓度较高的点位进行针对性的治理;焦油、粗苯卸车区原异味治理设施效果不佳,已经建设洗油+活性炭方式进行替代,目前正在调试。该企业按照济宁市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焦化企业深化环保治理实施干熄焦技术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投资1.6亿元实施了干熄焦技术改造项目,2017年底完成改造任务。下一步,金乡县将进一步加大企业监管力度,对园区环境空气质量定期进行监测,督促企业加快干熄焦技术改造,确保企业各项指标稳定达标排放。     济南市南部山区仲宫镇店子村(省道103线西侧不足600米山顶处,北靠南绕城高速公路1公里内)济南振东混凝土有限公司存在以下环境问题:1.搅拌场地势较高,春秋季节粉尘污染市区内大气环境。2.该厂选址违反济南市土地规划相关规定且未经环保、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批准。3.为开采石料砍伐300多棵老柏树,山体深炸扩挖就地采石,破坏生态。4.采石过程产生粉尘污染致周边绿化树苗植被死亡,下雨时粉尘经山水冲刷,流入水源地,污染地下水源。5.运输车辆扬尘污染。     1.现场实地查看,该企业生产环节均在室内,沉淀池有部分沉渣没有完全收集用于生产。
    2.该企业有环保手续,但相关用地和建设手续不全。2012年1月被济南市历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根据《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修订)》第49条规定给予罚款40000元,并责令恢复土地原状;2012年6月被济南市国土资源局罚款197419元,并责令恢复土地原状。 
    3.经市林业局实地查看,未发现砍伐柏树痕迹。该企业是市国土部门破损山体整治试点,企业所在区域山体已经部分绿化,未发现继续开山行为。
    4.该企业厂址为原店子废弃采石场,山体深炸扩挖痕迹为原采石场采石作业所留,未发现继续开采石料迹象,不存在采石过程产生粉尘污染现象。该企业距饮用水源地较远,未对饮用水源形成污染。
    5.经调查,该企业对所有运输车辆有要求,对作业场地和附近道路采取洒水降尘处理。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停产整治     一、该企业已停水、停电、停业,仲宫街道责成对沉淀池沉渣进行清理,截止目前已经清理完毕;
    二、仲宫街道责成该企业三月内搬离南部山区;南山管委会已注销工商营业执照;
    淄博市淄川区大昆仑镇小范庄村周边垃圾发电厂、造纸厂、水泥厂、采石场粉尘、扬尘污染严重,致村民患癌增多;博山区、淄川区交界处有企业将有毒垃圾运到车峪口西面的山沟里,污染水源地。     经调查,反映的垃圾焚烧电厂系淄博绿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经省环保厅审批并通过验收,按照环评要求进行了扬尘防治;淄博盛昊纸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美纹纸项目经省环保厅审批并验收,自2017年6月停产至今;反映的采石场为淄博市淄川河石坞石料厂,该厂已于2015年12月关闭,并拆除
万荣路垃圾中转站,公开征求民众意见两个月了,垃圾站影响小区居民生活,彭浦密集生活区,最近的居民楼离垃圾中转站只有30m,查过资料,其实离垃圾站5km都有影响,专家未沟通,找各部门未果。 1、调查核实: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上海市目前除静安区苏州河北部区域生活垃圾仍采用跨区直运模式,其他各区均已实现垃圾集装化转运。直运模式转运效率低,运输费用高,运输环节条件差。该项目的建成将使上海市区生活垃圾集装化转运全覆盖。二、项目选址的情况。根据《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准则(2016年修订版)》规划执行中有关地下空间的适用-在满足绿化种植、环境、安全等要求的前提下,可利用绿地的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库、市政设施,实现土地的集约化利用。该地块原先汽修厂和汽配厂等均为违章建筑,环境杂乱,根据上海市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和“五违四必”整治行动要求,该项目的建设不仅能有效改善地块周边环境,而且对静安区垃圾转运体系的完善至关重要。该项目为全地下封闭式作业环境,配备成熟可靠的臭气、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对周边环境基本不会造成影响。三、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该项目为万荣绿地一期建设及结合绿地地下市政开发的综合性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29000平方米,保持绿地性质不变,其中地下市政工程仅位于绿地一期地下,东侧为全地下式的生活垃圾、粪便转运车间,西侧为全地下式的环卫停车场。设计转运规模为生活垃圾900吨/日,粪便550吨/日,停放环卫作业车辆115辆。万荣绿地二、三期均不涉及市政环卫设施建设。绿地总规划用地面积约143300平方米,北至南何铁路支线、南至走马塘、西至东茭泾河、东至共和新路。绿地将统一规划设计,分期实施,以高品质的大绿地效果给周边居民提供一个休闲健身的场所同时提高周边环境品质。四、项目运营与周边交通的情况。根据垃圾转运总量及规避交通高峰和优化收运模式,按照早中晚三班运作,其中转运量最大的中班收集车只需24辆,每小时每车过境一次。集装转运车运距约8千米,一次往返按1.5小时计,只需7辆,每小时每车过境不足一次。根据交通评价对周边交通影响较小。五、项目方案的进一步优化。在充分收集居民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吸取国内外优秀设计理念,对项目设计方案进一步优化,确保该项目达到“国际先进、国内一流”的标准。六、注重居民参与。项目建成、运营后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定期对项目排气、噪声、废水处理等进行实时监测。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周边居民可参与运营监督,将该项目建成和谐共生的典范。
2、彭浦镇:经查,6月19日,静安区规土局公告“新建万荣绿地及地下市政工程”项目,该项目位于万荣路走马塘,因该项目的地下市政工程为垃圾中转站,引发周边居民反对。
1、区绿化市容局:目前该项目尚未落实,并无污染物产生,且我区各相关职能部门都有安排工作人员在万荣路900号接待居民,同时并收集意见,并非市民说述与居民无沟通。现该项目目前仍是在接收居民意见与建议的阶段,后续区相关职能部门将根据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方案。
2、区规土局:目前该项目尚未落实,并无污染物产生,且我区各相关职能部门都有安排工作人员在万荣路900号接待居民,同时并收集意见,并非市民说述与居民无沟通。现该项目目前仍是在接收居民意见与建议的阶段,后续区相关职能部门将根据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方案。
一、加强正面引导、澄清不实信息。配合专业部门就选址、环评、管理等进行科学的协调沟通和信息发布,澄清不实信息。
二、加强群众参与,搭建沟通平台。积极配合相关专业部门,收集反馈居民的合理意见和建议,适时搭建专业交流平台,做好信息沟通。
三、加强舆情管理,营造和谐环境。密切关注居民动向和社区舆情,对可能在社区里传播一些捕风捉影的负面信息,做好应对工作,尽可能避免“以讹传讹”的情况发生。
居民反对万荣路垃圾中转站的建立现在每天都有上百周边居民散步,政府每天派了3-4辆警车看着居民,但是没有得到回复,居民坚持1-2个月了。诉求:希望得到明确回复,周边居民不希望建垃圾站。
万荣路要建最大的垃圾场,每天晚上都有几百人集合维权,周围有30个小区,十几个学校,离垃圾场最近的小区隔墙只有50米。有安全隐患。诉求:垃圾站可以找一个比较偏僻的地方建设。
万荣路垃圾中转站,2018年3月19日选址意见书过期,6月19日公示万荣路1期35㎡垃圾场,3期14万多㎡,土地原属于村集体资产,按规定土地转让需要居民集体通过,但老百姓不知道土地卖出去了。每天晚上居民散步纳凉,已经向区信访、市信访、区环保、市环保、规土局等政府部门集体反映意见,在非官方渠道的规土局的工作组提交了意见,但是出来接待的3个人只有一人出示证件,交进去的材料没有正式回执,接待部门规章不够规范。老百姓很急,这个垃圾中转站到底造不造?诉求:想知道确切结果。
万荣路垃圾中转站,周边居民对项目环境污染有意见,体量非常大,14万㎡,公告是万荣绿地项目,实际垃圾处理项目,离居民区最近只有60米,周边有很多学校、小区、医院、幼儿园,旁边100米是消防队,周围直径1千米很多居民楼,项目6月份公告,居民一直反对,区信访、市信访都去过。6月到现在为止,居民在三泉路万荣路散步,规土局至今没有明确答复。7月2号万荣路900号专家答疑解惑,发手撕纸头排号,居民反映意见规土局没有回应,3-5千居民排队反映意见,未有答复。诉求:周围居民希望不要把这个垃圾项目建在这。
万荣路中转站离居民区太近。诉求:希望督察组去现场听一下民意,聆听当地老百姓声音。希望垃圾中转站重新选址。
来电人反映其所住的成亿花园东面有一条万荣路,万荣路东西两侧、走马塘河北侧的空地上,要建一个垃圾中转站。有几个问题反映:1、担心有废气污染;2、建设垃圾场,工程量比较大,对周边小区建筑安全有影响;3、规划不符合目前法律法规,违法更改用地性质,违法选址。诉求:希望重新规划选址,不要放这个地方。
万荣路垃圾中转站,14万平方米,粪便500吨,规模很大,环评没有,没有答复,6月19日至今,居民去过区信访、市信访、区环保、市环保、规土局,每天晚上居民在三泉路场中路自发维权,周围居民深受其害,规模太大,附近有医院、学校、市北高新。前天有位散步的老爷爷79岁去世了,老人们说了,为小辈牺牲生命也在所不惜。诉求:希望解决垃圾中转站。
万荣垃圾站,全上海市乃至全亚洲最大垃圾场,14万平方米,所在地周围人口密集,离居民区最近的地方只有几十米,离中转站500米处还在新造商品楼。中转站对环境有很大影响。健康第一,不想因为垃圾站损害健康。建中转站后房价下跌,生存艰难,会衍生更多社会问题。
诉求:恳求政府主持公道,为了健康不要省一点运输费,还影响周边商住
小区附近建大型垃圾处理站,附近有有大型居民社区、学校、幼儿园,这是政府偷偷摸摸的建,名义上是市政配套绿化项目,实际上是垃圾站,近1-2个月大家都在联合反映,递交投诉书。程序没有公开。诉求:希望万荣路垃圾站不要建在小区旁边。
来电人居住的望源公寓和正在规划中的万荣路垃圾中转站直线距离不超过150米,不符合垃圾站建造的选址规定,严重影响居民身体健康。诉求:撤销垃圾站的选址
万荣路垃圾中转站,处于人口密集地,周围有医院、学校,24小时生活,周围居民强烈反对,跟政府部门交反对书没答复,担心小朋友生病,晚上三泉路场中路自发维权。
来电人反映其居住幸福一村附近要建一个万荣路大型地下垃圾中转站,有环境污染。诉求:希望规划部门重新选址
万荣路场中路上建上海最大垃圾场,居民所在永泉公寓最近的距离是50米,选址有问题,希望督察组实际了解下情况,居民坚决反对建,18米高烟囱有5个。跑了两个多月市、区信访办、规土局、绿化局都去过,到现在没有结论。没有平台沟通。诉求:希望督察组实际来了解情况,要按国家规定的流程。担心居民癌症发病率明显上升,希望有个平台来交流,恳请督察组直接来。
来电人反映其居住的幸福一村附近要建一个万荣路14万平方米的垃圾中转站,该中转站和闸北八中直线距离不超过50米,离田家炳小学不超过100米。有几个问题:1、每天转运垃圾900吨和粪便550吨,共1450吨,一进一出2900吨,每天有400-500辆车进出万荣路隧道,周边学校近20处,会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2、三泉路双向共三根车道,甚至没有转弯灯,一下子增加这么多的车,会导致交通瘫痪,建万荣路地道意义何在?3、从6.18公示到现在,没有任何一个政府部门就垃圾站问题对民众进行解说,反倒是很多警力对居民维稳,目的何在?4、政府部门何时给居民就垃圾站建与不建准确的答复?5、垃圾站选址违法;6、6.28周边居民到人民广场上访,出现大批协警挑事并殴打民众,对60-70岁的老阿姨大打出手,甚至头破血流,有视频为证,就这一问题,问一下政府上访道路是否闭塞?7、6.28至今每周都有人到区信访办上访,请问其诉求有没有上传到有关部门?截止目前,居民没有收到答复。
诉求:要求对这些问题回复
1、万荣路垃圾中转站选址违规:土地原属于村集体资产,按规定土地转让居民集体通过,老百姓不知道土地卖出。
2、环评超期:中转站环评超过时限。
3、居民上访时被殴打。
诉求:请督察组晚上7:30-9:00间到三泉路场中路路口查看实际情况。
1、区绿化市容局、区规土局: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上海市目前除静安区苏州河北部区域生活垃圾仍采用跨区直运模式,其他各区均已实现垃圾集装化转运。直运模式转运效率低,运输费用高,运输环节条件差。该项目的建成将使上海市区生活垃圾集装化转运全覆盖。二、项目选址的情况。根据《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准则(2016年修订版)》规划执行中有关地下空间的适用-在满足绿化种植、环境、安全等要求的前提下,可利用绿地的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库、市政设施,实现土地的集约化利用。该地块原先汽修厂和汽配厂等均为违章建筑,环境杂乱,根据上海市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和“五违四必”整治行动要求,该项目的建设不仅能有效改善地块周边环境,而且对静安区垃圾转运体系的完善至关重要。该项目为全地下封闭式作业环境,配备成熟可靠的臭气、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对周边环境基本不会造成影响。三、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该项目为万荣绿地一期建设及结合绿地地下市政开发的综合性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29000平方米,保持绿地性质不变,其中地下市政工程仅位于绿地一期地下,东侧为全地下式的生活垃圾、粪便转运车间,西侧为全地下式的环卫停车场。设计转运规模为生活垃圾900吨/日,粪便550吨/日,停放环卫作业车辆115辆。万荣绿地二、三期均不涉及市政环卫设施建设。绿地总规划用地面积约143300平方米,北至南何铁路支线、南至走马塘、西至东茭泾河、东至共和新路。绿地将统一规划设计,分期实施,以高品质的大绿地效果给周边居民提供一个休闲健身的场所同时提高周边环境品质。四、项目运营与周边交通的情况。根据垃圾转运总量及规避交通高峰和优化收运模式,按照早中晚三班运作,其中转运量最大的中班收集车只需24辆,每小时每车过境一次。集装转运车运距约8千米,一次往返按1.5小时计,只需7辆,每小时每车过境不足一次。根据交通评价对周边交通影响较小。五、项目方案的进一步优化。在充分收集居民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吸取国内外优秀设计理念,对项目设计方案进一步优化,确保该项目达到“国际先进、国内一流”的标准。六、注重居民参与。项目建成、运营后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定期对项目排气、噪声、废水处理等进行实时监测。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周边居民可参与运营监督,将该项目建成和谐共生的典范。
2、区环保局:该项目须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目前由建设方委托环评单位正在编制中,尚未进入环评行政审批阶段。按要求,建设项目须在开工前完成环评审批手续。
3、彭浦镇:经查,6月19日,静安区规土局公告“新建万荣绿地及地下市政工程”项目,该项目位于万荣路走马塘,因该项目的地下市政工程为垃圾中转站,引发周边居民反对。
1、区绿化市容局:现该项目目前仍是在接收居民意见与建议的阶段,后续区相关职能部门将根据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方案。
2、区规土局:现该项目目前仍是在接收居民意见与建议的阶段,后续区相关职能部门将根据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方案。
3、区环保局:我局会督促环评单位及建设方按要求依法开展环评报告编制工作;我局将严格按照相关环评审批流程,依法合规的依申请对该项目开展环评审批。
4、彭浦镇:一、加强正面引导、澄清不实信息。配合专业部门就选址、环评、管理等进行科学的协调沟通和信息发布,澄清不实信息。
二、加强群众参与,搭建沟通平台。积极配合相关专业部门,收集反馈居民的合理意见和建议,适时搭建专业交流平台,做好信息沟通。
三、加强舆情管理,营造和谐环境。密切关注居民动向和社区舆情,对可能在社区里传播一些捕风捉影的负面信息,做好应对工作,尽可能避免“以讹传讹”的情况发生。
万荣路垃圾中转站周围居民区多、学校多、办公区多,建设中转站影响居民生活。居民反响很大。路口站了很多居民,引起民愤。去了信访办无果。公示过,居民联民反对,规划局拿回去优化,没有用。诉求:不要建。
坚持反对建万荣路垃圾中转站,占地太大.
诉求:不要建垃圾中转站。
万荣路垃圾中转站,大型垃圾站居民都反对
反映万荣路垃圾中转站没有环评报告。
诉求:希望督察组每天晚上8:00-9:00到三泉路场中路路口
万荣绿地,市政工程,体量很大,14万方,是上海最大的垃圾中转站,学校和居民区众多,怎么会造巨型垃圾站,垃圾粪便量大,老百姓都在议论,居民都去上访,反应过,座谈会沟通说是高科技,能把有害降到最低,但都是第一次使用的技术,不知道效果如何,小孩学校和居民小区都很近,很不理解人流这么大,选址很不合理,怎么优化都是垃圾场,该项目还没有取得证,无法施工,7.5准备施工后来停了。市容环卫局想搞的万荣绿地项目,环评也是市容环卫局搞,既是裁判员也是运动员,这不合理。居民反映的答案永远是优化方案,我们要求撤销选址,三泉路警车4,5辆停着,居民散步反对,不要影响子孙后代,老人为子女着想,写遗书要用生命反对。
诉求:希望顾及民意,撤销这个垃圾中转站的选址。市容环卫局反馈运输方便,为了运输费的减少损害附近小学孩子的身体健康不可取。选址到底是怎么通过的,不排除有违法可能,希望合法选址,合理规划,规土局进展怎样希望尽快答复。
询问万荣路垃圾中转站选址是否合法?交通会造成污染,道路没有转弯灯,增加那么多垃圾清运车,建万荣路地道意义何在?垃圾中转站会造成污染。
反映万荣路垃圾中转站离其居住地址不足100米,选址不合法,一直上访没有反馈,居民晚上在三泉路和场中路路口维权,遭到不明身份人员威胁和殴打。
反映万荣路垃圾中转站选址不合理,问题已反映,但一直未回复,未给与处理意见,希望有关方考虑民生问题,合理选址。
万荣路垃圾中转站,学校多,居民多,为了健康着想,人民大道200号也去过,现在反应也没有,希望尽快回复。
离家里只有30米,影响了居民家的居家环境。诉求:坚决反对万荣路垃圾站的建立
反映信访办保安殴打群众,垃圾站门口警察抢夺老百姓手上的易拉宝和横幅,现在每天三泉路群众去散步,现在主流媒体没有人报道,万荣路垃圾中转站,最近的地方只有30米距离,老百姓认为是不合理的,垃圾站原来不是这里的,希望找一个人口少的地方,不适合在这样人口密集的地方。
小区附近要造一个14万方的万荣路垃圾站,这里人口多,已经去市信访办和区信访办反映过,到现在没有答复。希望领导来看一看,换一个地方选址。
万荣路垃圾中转站离开学校只有一墙之隔,离最近的居民小区只有100米,每天要处理900吨垃圾,500吨粪便,涉及几十个小区,十几个学校,诉求:不要造这个垃圾中转站,不要在居民区,可以在外环以外。
诉求:反对建造万荣路垃圾中转站。
诉求:万荣路垃圾中转站,不合适,人口那么多,不适合建垃圾站,宝山区旁边那个地址蛮好的,不要搬过来
静安区铜仁路90弄5号,建筑垃圾堆了一个月,生活垃圾还在往上扔,跟房东说过了,但是装修还要一个月,对生活产生困扰。 1、区绿化市容局:经南京西路街道上门查看,该处建筑垃圾为居民装修产生。
2、区房管局:经查,被举报反映的铜仁路90弄5号,系华业小区,属静置物业管理的直管公房。该处垃圾系小区居民自行装修产生。
3、南京西路街道:经现场核查,该处确有建筑垃圾堆放未清理,系居民装修所产生。
1、区绿化市容局:接街道反映后,我局质监中心已联系城发集团相关作业公司对该处的装修垃圾进行了清运,已于8月29日清运完毕,同时居委会也会做好周边居民的宣传教育工作。
2、区房管局:办理结果:南京西路街道已协调市容等相关部门,于当日(8月29日),对该处垃圾进行清运。目前,清运已完成。
3、南京西路街道:街道协调市容等相关部门,于接件当天,对该处垃圾进行清运,并协调居委,做好周边居民宣传教育工作。
举报上海商城(南京西路1376号),居民反映其居住的南阳路183弄1-2号南阳小区,小区里面有2栋高层建筑,448户居民。业主大部分是1990年7月1日搬进南阳小区,上海商城固定源立体式噪音排放,严重影响南阳小区,叠加因为生产和经营产生的人为噪音,包括24小时景观瀑布、每天深夜11点至次日凌晨大面积大堂中庭地面清洁(包括四组,每组4人,每人一台高压水枪、一台刷地机、一台吸水机、一台扫地机)产生的巨大噪音、后门6号门通道深夜货车进出露天野蛮装卸货物噪音、清运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产生的扬尘及严重的噪音污染。上海商城临近西康路一侧楼顶(12层左右)冷冻机组12个排风口排放的噪音和水汽及废气对居民造成很大影响。商城擅自在南阳小区南面围墙设置两个巨大的排风口,每天排放巨大热量和噪音,和居民最近窗户不到15米左右。居民夜间自测噪音达到110分贝,今年6.8新民晚报刊登过有关噪音扰民的报道。南阳小区居民28年来一直投诉,始终没有得到解决。要求出具检测报告,但一直没有人来测。希望有关方面尽快来检测噪音,而且检测时要有小区居民代表在场,监督整个过程,同时确保上海商城所有噪音排放设备全部打开并在最高功率下运行,并向南阳小区出具权威、公正、可监督、有法律效率的声环境监测报告。 1、区环保局:接到投诉后,2018年8月30日、31日,我局联合公安、街道等部门前往现场进行实地查看,经查,上海商城景观水幕墙23点前停止运行;地面清洗设备由原4.7KW大型清洗机改为3.1KW小型清洗机,并对机身采取了隔音措施;环卫部门垃圾清运及货车卸货均在商城地下车库内部进行作业,现场未发现扬尘等污染。投诉人反映的西南侧设备噪声,我局已于7月7日及16日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昼夜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2、南京西路街道:经查,信访人投诉单位为上海商城,位于南京西路1376号。信访人反映相关固定声源噪音问题,已进行现场监测,有待环保部门分析;晚间前往现场核查,未发现景观瀑布运作;垃圾清运等问题,现场核查作业均在地下室,未发现露天作业及扬尘等情况。
1、区环保局:8月30日,我局对投诉人反映的该商城西康路群一侧楼顶的冷冻机组噪声进行监测,将根据噪声检测结果开展下一步监管工作。相关监测信息及上海商城整改情况,通过南京西路街道平台与南阳小区居民开展进一步沟通。
2、南京西路街道:办理结果:接件当天(8月29日),街道及环保等部门联合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商议现场检查及联合执法等事宜。8月30日晚间,街道配合环保等专业执法部门,联合至现场核查:1.环境监测部门就固定声源做现场噪音监测,相关结果待环保部门分析后出具检测报告;2.就居民反映景观瀑布等经营产生噪音,现查核查晚间瀑布已关停,未发现24小时运作情况;3.针对垃圾清运等问题,现场查看,相关作业均在地下室,未发现露天作业及扬尘等情况;4.针对地面清洁产生噪音问题,检查当天未发现晚间清洁情况,上海商城表示相关清洁设施(水枪等)存放于他处,已约定8月31日再次上门查看相关清洁设施。上海商城对相关检查予以配合,并表示将按照环保等专业部门要求予以整改。
反映万荣路垃圾中转站建设对周边居民有影响。希望不要在这里建设。
万荣路要建一个14万方的填埋垃圾处理站,政府规定不可以在人口密集地建立,居民已经去镇政府,乡政府都上访过,去规土局也反映过问题,规土局只给了从A4纸撕开的小纸头,上面也没有规土局的章,在垃圾处理站的公示公告上也没有规土局的章,已经发生了警民冲突,把年纪大的都抓进去了,居民散步抗议,有警车和便衣警察。我们反对这个项目,垃圾填埋肯定有毒有害,对老人和小孩都不好,督查组方便的话来了解一下,交通路口车子很多,垃圾车进出会影响交通,现在的各种上访,反映问题都没有用。诉求:我们一直在等环保督查组到静安区来,现在就希望有一个直接的沟通平台来与领导层交流 1、区绿化市容局、区规土局: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上海市目前除静安区苏州河北部区域生活垃圾仍采用跨区直运模式,其他各区均已实现垃圾集装化转运。直运模式转运效率低,运输费用高,运输环节条件差。该项目的建成将使上海市区生活垃圾集装化转运全覆盖。
二、项目选址的情况。此处周边为河流水域和铁路交通用地,居住区敏感点相对较少,对居民影响较小。该地块原先汽修厂和汽配厂等均为违章建筑,环境杂乱,根据上海市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和“五违四必”整治行动要求,该项目的建设不仅能有效改善地块周边环境,而且对静安区垃圾转运体系的完善至关重要。该项目为全地下封闭式作业环境,配备成熟可靠的臭气、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对周边环境基本不会造成影响。根据规划坚持集约节约的原则,合理利用土地、设施等各类资源,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鼓励市政设施地下化,在满足绿化种植、环境、安全等要求的前提下,可利用绿地的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库、市政设施,实现土地的集约化利用。根据《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准则(2016年修订版)》对于该项目的选址,在程序上已进行了规划执行,符合规定。
三、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该项目为万荣绿地一期建设及结合绿地地下市政开发的综合性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29000平方米,保持绿地性质不变,其中地下市政工程仅位于绿地一期地下,东侧为全地下式的生活垃圾、粪便转运车间,西侧为全地下式的环卫停车场。设计转运规模为生活垃圾900吨/日,粪便550吨/日,停放环卫作业车辆115辆。万荣绿地二、三期均不涉及市政环卫设施建设。绿地总规划用地面积约143300平方米,北至南何铁路支线、南至走马塘、西至东茭泾河、东至共和新路。绿地将统一规划设计,分期实施,以高品质的大绿地效果给周边居民提供一个休闲健身的场所,同时提高周边环境品质。
四、项目运营与周边交通的情况。根据垃圾转运总量及规避交通高峰和优化收运模式,按照早中晚三班运作,其中转运量最大的中班收集车只需24辆,每小时每车过境一次。集装转运车运距约8千米,一次往返按1.5小时计,只需7辆,每小时每车过境不足一次。根据万荣路的流量预测,现状场中路-汶水路路段饱和度均在0.3以下,项目建成新增交通量后,路段饱和度最高为0.36,总体来说路段饱和度不大,交通运行比较顺畅。
五、项目方案的进一步优化。在充分收集居民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吸取国内外优秀设计理念,对项目设计方案、作业流程、作业设备、运营管理等进一步优化提升,确保该项目达到“国际先进、国内一流”的标准。
六、注重居民参与。转运站运行过程可能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臭气、污水、噪声,该项目建设前将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在工程设计中将采用最优的工艺及设备,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确保满足环评中的排放要求。项目建成、运营后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定期对项目排气、噪声、废水处理等进行实时监测,并向环保部门提交检测报告。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周边居民可参与运营监督,将该项目建成和谐共生的典范。
2、彭浦镇:经查,6月19日,静安区规土局公告“新建万荣绿地及地下市政工程”项目,该项目位于万荣路走马塘,因该项目的地下市政工程为垃圾中转站,引发周边居民反对。
1、区绿化市容局:现该项目目前仍是在接收居民意见与建议的阶段,后续区相关职能部门将根据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方案。
2、区规土局:现该项目目前仍是在接收居民意见与建议的阶段,后续区相关职能部门将根据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方案。
3、彭浦镇:(1)加强正面引导、澄清不实信息。配合专业部门就选址、环评、管理等进行科学的协调沟通和信息发布,澄清不实信息。(2)加强群众参与,搭建沟通平台。积极配合相关专业部门,收集反馈居民的合理意见和建议,适时搭建专业交流平台,做好信息沟通。(3)加强舆情管理,营造和谐环境。密切关注居民动向和社区舆情,对可能在社区里传播一些捕风捉影的负面信息,做好应对工作,尽可能避免“以讹传讹”的情况发生。
反映万荣路垃圾中转站离最近的学校只有20多米,离居民区最近只有40-50米;体量太大,有环境污染,包括土壤、水、空气、噪声等;对道路运输压力太大。希望取消垃圾中转站的建设。
1、不符合规划;2、离居民区太近;3、中转站在居民区的上风口,对居民有影响;4、这地方属于集体用地,没有经过居民同意。诉求:取消万荣路垃圾中转站的建设。
万荣路垃圾中转站打着绿化的名头建立垃圾中转站,还在小区的上风口,就和小区只有一墙之隔,每天处理垃圾900吨,处理粪便500吨,4根大烟囱排放有毒有害的气体,垃圾站选址上有问题,不应该在上风口,找部门都不管,去过市信访办,区信访办都没有用,老百姓都跪下了还是没用,区信访办同志答应了又翻脸不认人,失去政府公信力,反映了两个月无任何回复,老百姓散步正常维权,警察还打人,三期工程有14万方,主干道已经很密集了,垃圾车还要从这里过,要求垃圾车绝对密封也是不可能的。在万荣路900号投诉,居民们排了5个小时的队,一人给一张小纸条,到现在没有任何回复,还说4根烟囱的排除气体会在空气中稀释,365天稀释有毒气体老百姓是吃不消的。
诉求:我们要求基本的身体健康权利,垃圾中转站不要建立在老百姓密集区的地方,希望督查组7:00-9:00的时候来三泉路实地来看一下。
1、提交了10000多份反对意见,没有下文;2、选址不符合目前法律法规;3、用地性质改变;4、没有环评;5、今年静安区政府的亮点项目是垃圾分类,目前建设中转站还是否有必要;6、多年前老闸北应该规划好这个垃圾中转站,而且也有条件,但是没有规划,现在规划到万荣路,是不合理的;7、取消越秀路垃圾中转站的原因是什么?希望取消这个项目。 1、区绿化市容局、区规土局: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上海市目前除静安区苏州河北部区域生活垃圾仍采用跨区直运模式,其他各区均已实现垃圾集装化转运。直运模式转运效率低,运输费用高,运输环节条件差。该项目的建成将使上海市区生活垃圾集装化转运全覆盖。
二、项目选址的情况。此处周边为河流水域和铁路交通用地,居住区敏感点相对较少,对居民影响较小。该地块原先汽修厂和汽配厂等均为违章建筑,环境杂乱,根据上海市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和“五违四必”整治行动要求,该项目的建设不仅能有效改善地块周边环境,而且对静安区垃圾转运体系的完善至关重要。该项目为全地下封闭式作业环境,配备成熟可靠的臭气、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对周边环境基本不会造成影响。根据规划坚持集约节约的原则,合理利用土地、设施等各类资源,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鼓励市政设施地下化,在满足绿化种植、环境、安全等要求的前提下,可利用绿地的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库、市政设施,实现土地的集约化利用。根据《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准则(2016年修订版)》对于该项目的选址,在程序上已进行了规划执行,符合规定。
三、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该项目为万荣绿地一期建设及结合绿地地下市政开发的综合性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29000平方米,保持绿地性质不变,其中地下市政工程仅位于绿地一期地下,东侧为全地下式的生活垃圾、粪便转运车间,西侧为全地下式的环卫停车场。设计转运规模为生活垃圾900吨/日,粪便550吨/日,停放环卫作业车辆115辆。万荣绿地二、三期均不涉及市政环卫设施建设。绿地总规划用地面积约143300平方米,北至南何铁路支线、南至走马塘、西至东茭泾河、东至共和新路。绿地将统一规划设计,分期实施,以高品质的大绿地效果给周边居民提供一个休闲健身的场所,同时提高周边环境品质。
四、项目运营与周边交通的情况。根据垃圾转运总量及规避交通高峰和优化收运模式,按照早中晚三班运作,其中转运量最大的中班收集车只需24辆,每小时每车过境一次。集装转运车运距约8千米,一次往返按1.5小时计,只需7辆,每小时每车过境不足一次。根据万荣路的流量预测,现状场中路-汶水路路段饱和度均在0.3以下,项目建成新增交通量后,路段饱和度最高为0.36,总体来说路段饱和度不大,交通运行比较顺畅。
五、项目方案的进一步优化。在充分收集居民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吸取国内外优秀设计理念,对项目设计方案、作业流程、作业设备、运营管理等进一步优化提升,确保该项目达到“国际先进、国内一流”的标准。
六、注重居民参与。转运站运行过程可能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臭气、污水、噪声,该项目建设前将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在工程设计中将采用最优的工艺及设备,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确保满足环评中的排放要求。项目建成、运营后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定期对项目排气、噪声、废水处理等进行实时监测,并向环保部门提交检测报告。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周边居民可参与运营监督,将该项目建成和谐共生的典范。
2、区环保局:该项目须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目前由建设方委托环评单位正在编制中,尚未进入环评行政审批阶段。按要求,建设项目须在开工前完成环评审批手续。
3、彭浦镇:经查,6月19日,静安区规土局公告“新建万荣绿地及地下市政工程”项目,该项目位于万荣路走马塘,因该项目的地下市政工程为垃圾中转站,引发周边居民反对。
1、区绿化市容局:现该项目目前仍是在接收居民意见与建议的阶段,后续区相关职能部门将根据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方案。
2、区规土局:现该项目目前仍是在接收居民意见与建议的阶段,后续区相关职能部门将根据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方案。
3、区环保局:我局会督促环评单位及建设方按要求依法开展环评报告编制工作;我局将严格按照相关环评审批流程,依法合规的依申请对该项目开展环评审批。
4、彭浦镇:1、加强正面引导、澄清不实信息。配合专业部门就选址、环评、管理等进行科学的协调沟通和信息发布,澄清不实信息。2、加强群众参与,搭建沟通平台。积极配合相关专业部门,收集反馈居民的合理意见和建议,适时搭建专业交流平台,做好信息沟通。3、加强舆情管理,营造和谐环境。密切关注居民动向和社区舆情,对可能在社区里传播一些捕风捉影的负面信息,做好应对工作,尽可能避免“以讹传讹”的情况发生。
1、选址不合理;2、有环境污染。希望取消万荣路垃圾中转站的建设。
14万方的垃圾中转站,公示7天的时候老百姓知道了去反映,垃圾站离这里最近的永泉小区只有50米,虹口区毓秀路本来要造垃圾站,已经通过环评了,又不造了。找过环保局,规土局,要求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规划,不要设在居民的上风口,上海是东南风,垃圾站正好在小区的东南面,每天5-6辆警车看着居民浪费警力,七八十的老太太去排队向规土局反映问题,只得到一张撕下来的纸,跪下来也没用,这样做损害政府公信力。上海作为大都市不应该这样,现在还把新闻封锁了,不让记者来采访,这样做不要最后变成政治笑话。本来选址虹口区的,那边有人大代表说不要造就不造了,我们这里穷人比较多,没人说话。
万荣路垃圾中转站1、距离来电人家太近;2、有环境污染;3、选址不合理;4、上访至今,没有说法。希望不要在这里建设。
万荣路,场中路那里要造一个垃圾中转站,公示的时候只说是万荣绿地,只在下面的内容提了一点中转站,,招标才写的是填埋处理。居民自己去政府网站查了规划才知道是垃圾中转站,选址旁边有闸北八中等学校,三泉公寓等众多居民小区。
诉求:居民觉得选址有问题,希望政府重新选址。
万荣路垃圾中转站1、选址不合理;2、有环境污染;3、会引起交通堵塞;4、在上访过程中受到不公平对待。希望重新选址
万荣路垃圾中转站1、选址不合理;2、有环境污染。希望重新选址
万荣路垃圾中转站第一,垃圾场的选址不妥,不应该在居民密集区建垃圾场。
第二,建垃圾场的公示过程中使用欺骗手段不好,要做就公开做,不要偷偷摸摸突然来个公示,公示当中要说也不是明说,表面上说是造绿地,实际隐瞒了垃圾场的建造。
第三,这个事情在静安区已经发酵了,居民去过很多地方反映,还去人民广场,结果被警察打了,现在老百姓在聚集的地方人流很多,很多警车在旁边看着。这已经是一个群体事件了,到现在还没有官方发声,政府的喉舌应该发声音,政府的主体责任有问题。
诉求:一,静安政府要发声,一定要有作为。不要有谣言,不要引发群体事件的升级。不要只有受理,没有任何作为。二,希望能够督查组直接办理,不要再转办和委办。
万荣路垃圾中转站1、选址没有征求周边居民意见,选址不合理;2、用地流转不合规,没有经过村民同意;3、是否有可行性报告?希望重新选址
万荣路垃圾中转站1、选址不合理。希望不要建在这里
静艺阁便当,位于镇宁路376号,该饭店的后门正对来电人的窗户,饭店在后门搭建工作台,洗菜、切配、装盒饭等等,晚上烧烤,有油烟,味道很大,晚上营业到凌晨2-3点,噪音扰民。垃圾乱扔,卫生很差。该饭店楼上有居民,有证照,但是经营范围不对。开张有十几年了。希望不要做烧烤,不要占用公共部位,跨店经营,还居民一个安静的环境。 1、静安寺街道:8月30日上午街道牵头市场所、区环保监察、城管、公安等对镇宁路376号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店店招为WOO烤,营业执照名称上海市静安区静艺面馆,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3,经营项目为热食类食品制售。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后门搭建操作台进行洗菜切配等流程,并且厨房的设施设备也放在外面。该店的内部结构布局也发生了改变。
2、区市场监管局:经查,被举报反映的静艺阁便当,店招:WOO烤,位于镇宁路374号,持有效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名为上海市静安区静艺面馆,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93,经营项目为热食类食品制售(该店持有环保部门核发的环评报告)。目前该单位在其后门公共区域放置水池、冰箱、操作台等设施设备已经搬离,烧烤制作在其营业场所内。
3、区城管执法局:经查,被举报反映的静艺阁便当位于镇宁路376号,有营业执照。
4、区环保局:接到投诉后,2018年8月30日,我局联合城管、市场、街道等部门前往现场进行实地查看,经查,该单位为吴静予(上海市静安区静艺面馆),主要经营中式快餐及烧烤,持有《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成立于1997年7月3日,《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为热食类食品制售。其厨房设置有2个灶台、1个烧烤炉,厨房存在产生油烟未经净化处理直排大气的情况。
1、静安寺街道:市场所于2018年8月30日约谈该店经营者,对于上述存在的问题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店立即停止经营,恢复原样后进行守法经营。对于油烟、噪音扰民问题,区环保监察表示将立专项进行整治。对占用的公用弄堂部位,街道和城管要求其近期内全部清空,否则将有城管全部将予收缴。
2、区市场监管局:2018年8月29日晚上,区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对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并约谈该店经营者,对其在室外公共区域放置水池、冰箱、操作台等设施设备,进行食品清洗切配等加工操作的行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店立即停止经营,恢复原样后进行守法经营。8月30日晚上复查,该店已经完成整改。              
3、区城管执法局:静安寺街道牵头工商、卫监、市容、公安、城管等部门进行现场检查,通过开展联合执法,责令立即改正油烟、噪声扰民问题,并责令其停业整顿。
4、区环保局:8月30日,区环保局约谈了该单位负责人,对该单位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产生的油烟未经处理直接对外排放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单位停止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并限期落实整改。
万荣路垃圾中转站1、有环境污染;2、选址不合理。希望不要建在这里。另外希望有反馈.
万荣路垃圾中转站1、选址不合理;2、不要把全上海垃圾放到这里来中转。希望重新选址。希望有回复
万荣路垃圾中转站该中转站选址不合理。希望另外选址。
万荣路垃圾中转站居民离垃圾中转站很近,影响居民生活,离最近的小区只距离60米,该居民的小区距离300米。垃圾中转站14万方的规模,每天处理垃圾900吨,粪便550吨。居民去过区信访办,区环保局,每天去维权,警察还打人。反映了没有回应,政府没有公信力。诉求:不要在人口密集区建立这么大一个垃圾中转站,希望督查组的人下来看看老百姓。
万荣路垃圾中转站没有环评,市政府信访办告知来电人不需环评,有录音为证。希望重新选址。
万荣路垃圾中转站选址不合理。希望另外选址
万荣路垃圾中转站选址不合理。希望不要建在这里。
北京西路1565号居民,反映常熟路上有家叫晶品的商厦,详细地址和名称不确定,里面有很多家餐饮店,油烟扰民,要求解决油烟扰民。 1、静安寺街道:30日上午,街道牵头市场所、区环保监察、公安、城管等对商城进行了检查。经查,现晶品商场内餐饮商户均持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未查见有经营单位未经审核经营热食类加工食品制售;市民所反映的油烟问题,商场内各餐饮单位都有油烟净化设备,然后统一排放到大楼的总管,总管经过净化处理以后再行排放。区环保监察已决定近期对其油烟排放是否超标做检测。
2、区环保局:接到投诉后,2018年8月30日,我局联合城管、市场、街道等部门前往现场进行实地查看,经查,晶品商场位于愚园路68号,由上海天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该商场内共设置餐饮项目81个,其中重餐饮项目42个,其产生油烟的入驻项目都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该商场共设置7根油烟排放总管道,管道上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型号:速八 ZST-YJ-T系列,埃尔斯虏森空气净化系统(上海)有限公司生产)。该商场总管上的油烟净化设备由设备生产厂家进行维护保养,并签订有维护保养合同。
3、区市场监管局:经查,被举报反映的晶品商场位于常德路(近愚园路)。目前,该商场内共有餐饮商户74家,均持有效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法经营,未查见有餐饮单位未经许可擅自经营热食类加工食品制售行为。经了解,晶品商场持有环保部门核发的环评证明材料。
4、区城管执法局:经查,被举报反映的晶品商厦内多家餐饮店位于愚园路常德路口,均具有营业执照
1、静安寺街道:区环保局已决定近期对其油烟排放是否超标做检测,并根据检测的结果再做进一步的处理。街道和市场、环保等部门告诫物业管理方要积极主动的对油烟进化设施进行保养和清理,还周边一个整洁清洁的环境。静安寺街道牵头各监管部门,确保整改落实到位,防止问题回潮反复。
2、区环保局:经现场检查,晶品商场的油烟净化设施、油烟排放方式、清洗保养情况符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区环保局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已于2018年8月31日前往晶品商场落实油烟监测事宜,待油烟监测结果明确后,开展下一步监管工作。
3、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按照事中事后监管要求,开展日常监管,落实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主题责任,并将情况抄告区环保部门。
万荣路垃圾中转站选址不合理。希望另外选址.
万荣路垃圾中转站距离居民区只有200米,300米,对老人和孩子很不好。
诉求:坚决不让造垃圾中转站。
万荣路垃圾中转站1、选址不合理;2、没有环评报告;3、没有征求居民意见;4、有环境污染;5、警察无缘无故抓维权人员。希望重新选址并答复来电人.
万荣路垃圾中转站,反对垃圾站建立,亚洲最大的垃圾站,排放废气,密封性差,已去过相关各部门,有万余人到万荣路900号去签过名,反对建造垃圾站。诉求:终止建造垃圾中转站,人口密集区不适宜。
投诉沪太路1170弄26号6楼居民没有信鸽证,违法搭建鸽棚,投诉后有半年申诉期,要到明年一月份才能正式处理,平时有鸽子毛、粪便,没有办法晾晒衣物,工作周期太长。诉求:及早拆除违章建筑,不要养鸽子影响居民生活。 1、彭浦镇:镇城管中队接报后立即派队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经查,沪太路1170弄26号6楼604当事人为残疾人(肢体残疾),且具备《中国信鸽协会会员证》。上述地址楼顶确实存在已搭建的鸽棚,中队已于2018年4月24日按照违法建筑拆除流程进行了立案(立案号:(静彭)城管拆字[2018]第090130号)。
2、区城管执法局:指挥中心于2018年4月22日16时19分接到12345市民热线投诉工单,遂按要求将工单下发给彭浦镇中队。中队接报后立即派队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经查,沪太路1170弄26号6楼604当事人为残疾人(肢体残疾),且具备《中国信鸽协会会员证》。上述地址楼顶确实存在已搭建的鸽棚,中队已于2018年4月24日进行立案查处。
彭浦镇、区城管执法局:中队已于2018年5月22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静彭)城管责拆决字[2018]第090005号。经复查,当事人未按要求进行拆除。经宣传教育,当事人写下《承诺书》,承诺妥善转移信鸽后,愿意在2018年11月22日前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筑。若当事人未按照承诺限期自拆,将依法报请静安区人民政府申请强制拆除。
万荣路垃圾中转站,选址错误,上海最大的垃圾中转站,每天处理900吨垃圾,500吨粪便,车辆多,对交通及环境有影响。居住地离垃圾中转站仅相隔一条铁路线。诉求是重新选址,不要在这里建造。
万荣路垃圾中转站,6月19日公示出来,投诉到现在无音讯。选址不合理,居住地离垃圾中转站50米不到,我是退休工人,需要安居的环境。7月5日征求意见到现在,没环评,没风险报告。6月维权到现在。诉求:重新选址,给老百姓满意的答复。
万荣路垃圾中转站,垃圾中转站没有环评,影响空气质量,附近有居民区、学校,距离居民区太近,诉求:重新选址
万荣路垃圾中转站,居住地离垃圾中转站相隔一条铁路的距离。通过合法途径,维权2个月,至今无答复。诉求:反对在居民区建造垃圾中转站。
万荣路垃圾中转站,6月下旬公示后,走访相关部门,到现在未明确答复,居住在永泉公寓23号101,离垃圾中转站最近的一家。诉求:不能在居民区建造垃圾中转站。
公兴路75号开了一家烧烤店,叫“小肖烧烤”,排放油烟气没有安装烟囱,烟雾从招牌后面直排,对周边污染严重,环保形象不好;烧烤用的炉子燃烧柴油,在居民区是否符合消防,安全形势不好。该烧烤店有工商执照,可能通关系办出来的,因为没有环保备案。
诉求:依法查处该违规烧烤店,要求保密投诉人电话!
1、宝山路街道:接报后,宝山路街道社区管理办协调街道城管中队、市场所、公安(消防)、区环境监察支队对小肖烧烤进行突击检查。经查,小肖烧烤,位于公兴路75号,成立于2018年5月22日,营业执照名称为上海市静安区小肖饮食店,许可经营内容为餐饮服务。目前主要经营内容为烧烤以及中式餐饮,其经营中包含产生油烟气的餐饮项目,厨房产生的油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至一楼店招处排放。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油烟净化设施运行正常,所反映该单位油烟直排,内容不属实。但该单位位于3层商务楼的底层,其将油烟排放口设置在一楼店招处,不符合《上海市饮食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区环保局:环保部门现场调查发现该单位店招为小肖烧烤,位于公兴路75号,成立于2018年5月22日,营业执照名称为上海市静安区小肖饮食店,许可经营内容为餐饮服务,该单位位于3层商务楼底层,楼上无居民住宅。该店目前主要经营内容为烧烤以及中式餐饮,其经营中包含产生油烟气的餐饮项目,厨房产生的油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至一楼店招处排放。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油烟净化设施运行正常,餐饮项目已向环保部门进行备案。
3、区市场监管局:经查,被举报反映的位于公兴路75号的烧烤店,持有效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名为上海市静安区小肖饮食店,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74、经营范围:小型饭店(热食类食品制售)。该店环保部门的备案也已经完成。
4、区城管执法局:经查:被举报的“小肖烧烤”烧烤店位于公兴路75号一楼,店名为:小肖烧烤,执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名为:上海市静安区小肖饮食店,注册号为:529(该数据由市监内部网提供)。
1、宝山路街道:目前,当地居委会、业委会及城管中队也已对该经营户进行约谈。要求其根据要求进行整改。并在整改期间要求其停止营业。后续将派第三方力量进行固守,防止其擅自营业。
2、区环保局:经调查后发现该单位位于3层商务楼的底层,其将油烟排放口设置在一楼店招处,未按规定进行高空排放,不符合《上海市饮食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区环保局已对该店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同时已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静环保改[2018]第106号)责令其限期整改,要求其按规定设置油烟排放口排放油烟废气。确保按规定程序完成对该单位的行政处罚,对该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
3、区市场监管局:继续按照事中事后监管要求,开展日常监管,落实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于反映的油烟扰民情况将抄告区环保部门,并加强道路巡查。
4、区城管执法局:2018年8月31日上午,宝山路街道牵头,市监、市容、城管及第三方力量联合上门对该处店铺叫停。
区环保局约谈1人,责令立即改正1起,限期整改1起,立案处罚1起,处罚告知金额1.8万元;区城管执法局约谈1人;宝山路街道约谈1人。
长宁路61号到63号,该大楼的底楼开了几十家外卖小店,没有安装排污管道,没有安装油烟管道,没有正确的消防安全措施,店里有几十个小钢瓶很不安全,消防局大概也没来查过,一旦发生事故非常危险。店里环境和外部环境脏乱差,店里挂了小的本本在墙上,不知道是否营业执照。
诉求:希望依法处理这些外卖小店。
1、曹家渡街道:经核实,长宁路61-63号一、二层为商务楼,三、四、五、六、七层为办公楼,有15个共有产权人,现共有4家经营单位,分别为(1)上海香洲餐饮有限公司,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住所;长宁路61-63号底层东部、2层,经营项目;热食类食品销售、自制饮品制售。(2)上海市静安区蜀香小吃店,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住所;长宁路61-63号底层西部,经营项目;热食类食品制售。(3)上海慕锦棋牌有限公司,住所;长宁路61-63号3楼西部,经营范围;游艺娱乐场所。(4)上海贺胜互联网上网服务公司,住所;长宁路63号4楼东部,经营范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另据调查,2017年9月14日曹家渡街道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该楼1、2层存在消防隐患,报区消防支队,9月15日经消防支队认定此处被查封整改,2017年10月17日,消防支队验收合格后恢复营业。2018年1月曹家渡街道市容所因香洲餐饮公司乱倒生活垃圾向该公司开出整改通知单,2018年7月该公司餐厨垃圾清运合同到期,但该公司以调价原因至今未签订新的合同,但街道市容所依然委托第三方对该公司产生的餐厨垃圾实施清运。
2、区环保局:经查,投诉人反映的单位为分别为长宁路61-63号底层西部的陈锦生(上海市静安区蜀香小吃店)和长宁路61、63号底层东部、2层的上海香洲餐饮有限公司。两家单位均持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其中,上海市静安区蜀香小吃店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主要经营生煎制售,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经一根油烟管道升至楼顶高空排放,安装有油水分离设施。上海香洲餐饮有限公司共设置有17个铺位,经营各类快餐、外卖等,现场检查时发现有8个铺位经营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一根油烟总管,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升至楼顶高空排放,该单位未安装油水分离设施,该处处于合流制区域,进入市政管网污水最终均进入污水处理厂。
3、区市场监管局:经查,被举报反映的位于长宁路61-63号,共有4家经营单位,分别为(1)上海香洲餐饮有限公司,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住所:上海市长宁路61、63号底层东部、2层,经营项目:热食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2)上海市静安区蜀香小吃店,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住所:上海市长宁路61-63号底层西部,经营项目:热食类食品制售。(3)上海慕锦棋牌有限公司,住所:上海长宁路61-63号3楼西部,经营范围:游艺娱乐场所。(4)上海贺胜互联网上网服务有限公司,住所:上海长宁路63号4层东部。经营范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4、区城管执法局:2018年8月31日上午,由曹家渡街道牵头环保、工商、城管等多个部门对涉及到的商家进行了上门检查。
5、区公安分局:8月31日,区公安消防支队和曹家渡派出所依法派员对改单位进行检查,检查核实该场所内未使用液化气钢瓶,都使用燃气管道。但现场存在堵塞消防通道的行为。
1、曹家渡街道:2018年8月31日,曹家渡街道牵头市场监管、市容、城管、房办、环保、文化、公安、消防等部门到现场检查,4家经营单位经市场所认定虽证照齐全,但市场监管所在检查中发现上海香洲餐饮有限公司存在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索证索票不齐全等问题,约谈了负责人,当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经营者整改。市容所在检查中发现香洲餐饮实际产生的垃圾量远大于申报的垃圾量,并存在餐厨垃圾生活垃圾混装现象。环保部门现场监测了油烟和餐饮废水数据(监测结果三日后才出)。区文化执法大队在检查中发现贺胜互联网公司有上网服务许可证号(062372),属于有证经营单位,在检查慕锦公司时,棋牌室已关门歇业,关于该棋牌室是否有文化局批复的许可证,执法大队还需进行检查。消防部门在检查中发现香洲餐饮公司经营中使用的是燃气管道,没有发现使用液化气钢瓶现象,但存在堵塞消防通道的行为,已责令立即整改。
2、区环保局:关于上海香洲餐饮有限公司未安装油水分离设施的行为,区环保局已当场要求企业应当根据本市相关规定安装并使用油水分离设备,同时根据《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许可前置的规定将相关情况抄送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水务部门。
3、区市场监管局:2018年8月30日,在曹家渡街道的统一牵头下,市场监管部门对上海香洲餐饮有限公司等单位进行了约谈。8月31日曹家渡街道再次牵头市场监管所、城管等相关部门对上述4个单位进行检查,其中发现上海香洲餐饮有限公司存在的有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索证索票不齐全等问题,当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经营者进行立即整改。
4、区城管执法局:经查,商家证照齐全,不属于城管执法范围。
5、区公安分局:责令该单位对堵塞消防通道的行为立即整改,并拟处罚。
区市场监管局约谈1人,责令立即改正1起;区公安分局消防支队责令立即改正1起;区文化执法大队约谈1人。
1、区市场监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按照事中事后监管要求,开展日常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于反映的油烟、噪音扰民情况将抄告区环保部门。
2、区城管执法局:城管中队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3、区环保局:将对该两家单位进行油烟和废水监测,对两家单位的油烟采样口不符合监测规范的情况,已责令两家单位根据规范设置采样口并设置满足监测条件的排放管长度,故待其完成整改后将立即进行油烟气排放监测。区环保局将根据监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4、曹家渡街道:街道市场所将继续按照事中、事后的监管要求,加强监管,督促其整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街道市容所将严格要求香洲餐饮公司根据实际产生的垃圾量进行申报,督促其尽快与第三方签订垃圾清运合同,如仍不签订合同或有违规乱倒生活垃圾现象,市容所将联合城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处罚。街道将跟进区环保部门、区文化执法大队和区消防支队的相关监测、检查和认定结果,协同职能部门做好属地工作;同时,街道房办将约谈毗邻该楼居民小区的锦润物业公司,要求物业公司加强对小区外来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管理工作。
来电者需要保密,长宁路61号到63号,61号聚集了20余家餐饮外卖,这幢楼老商务楼,不适合餐饮,无排污管道及排烟管道,直接把油污垃圾往下水道排放,平时有油烟味道扰民,下雨天周边积水,油污直接排放下水道,导致下水道堵塞,居民不清楚餐饮是否有执照,外卖对居民有影响,外卖人员的电瓶车集中,造成住在周边居民不便。 1、曹家渡街道:经核实,长宁路61-63号一、二层为商务楼,三、四、五、六、七层为办公楼,有15个共有产权人,现共有4家经营单位,分别为(1)上海香洲餐饮有限公司,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住所;长宁路61-63号底层东部、2层,经营项目;热食类食品销售、自制饮品制售。(2)上海市静安区蜀香小吃店,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住所;长宁路61-63号底层西部,经营项目;热食类食品制售。(3)上海慕锦棋牌有限公司,住所;长宁路61-63号3楼西部,经营范围;游艺娱乐场所。(4)上海贺胜互联网上网服务公司,住所;长宁路63号4楼东部,经营范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另据调查,2017年9月14日曹家渡街道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该楼1、2层存在消防隐患,报区消防支队,9月15日经消防支队认定此处被查封整改,2017年10月17日,消防支队验收合格后恢复营业。2018年1月曹家渡街道市容所因香洲餐饮公司乱倒生活垃圾向该公司开出整改通知单,2018年7月该公司餐厨垃圾清运合同到期,但该公司以调价原因至今未签订新的合同,但街道市容所依然委托第三方对该公司产生的餐厨垃圾实施清运。
2、区环保局:经查,信访人反映的单位为分别为长宁路61-63号底层西部的陈锦生(上海市静安区蜀香小吃店)和长宁路61、63号底层东部、2层的上海香洲餐饮有限公司。两家单位均持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其中,上海市静安区蜀香小吃店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主要经营生煎制售,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经一根油烟管道升至楼顶高空排放,安装有油水分离设施。上海香洲餐饮有限公司共设置有17个铺位,经营各类快餐、外卖等,现场检查时发现有8个铺位经营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一根油烟总管,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升至楼顶高空排放,该单位未安装油水分离设施,该处处于合流制区域,进入市政管网污水最终均进入污水处理厂。
3、区市场监管局:经查,被举报反映的位于长宁路61-63号,共有4家经营单位,分别为(1)上海香洲餐饮有限公司,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住所:上海市长宁路61、63号底层东部、2层,经营项目:热食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2)上海市静安区蜀香小吃店,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住所:上海市长宁路61-63号底层西部,经营项目:热食类食品制售。(3)上海慕锦棋牌有限公司,住所:上海长宁路61-63号3楼西部,经营范围:游艺娱乐场所。(4)上海贺胜互联网上网服务有限公司,住所:上海长宁路63号4层东部。经营范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4、区城管执法局:2018年8月31日上午,由曹家渡街道牵头环保、工商、城管等多个部门对涉及到的商家进行了上门检查。
5、区公安分局:8月31日,区公安消防支队和曹家渡派出所依法派员对改单位进行检查,检查核实该场所内未使用液化气钢瓶,都使用燃气管道。但现场存在堵塞消防通道的行为。
1、曹家渡街道:2018年8月31日,曹家渡街道牵头市场监管、市容、城管、房办、环保、文化、公安、消防等部门到现场检查,4家经营单位经市场所认定虽证照齐全,但市场监管所在检查中发现上海香洲餐饮有限公司存在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索证索票不齐全等问题,约谈了负责人,当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经营者整改。市容所在检查中发现香洲餐饮实际产生的垃圾量远大于申报的垃圾量,并存在餐厨垃圾生活垃圾混装现象。环保部门现场监测了油烟和餐饮废水数据(监测结果三日后才出)。区文化执法大队在检查中发现贺胜互联网公司有上网服务许可证号(062372),属于有证经营单位,在检查慕锦公司时,棋牌室已关门歇业,关于该棋牌室是否有文化局批复的许可证,执法大队还需进行检查。消防部门在检查中发现香洲餐饮公司经营中使用的是燃气管道,没有发现使用液化气钢瓶现象,但存在堵塞消防通道的行为,已责令立即整改,下一步,我街道市场所将继续按照事中、事后的监管要求,加强监管,督促其整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街道市容所将严格要求香洲餐饮公司根据实际产生的垃圾量进行申报,督促其尽快与第三方签订垃圾清运合同,如仍不签订合同或有违规乱倒生活垃圾现象,市容所将联合城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2、区环保局:关于上海香洲餐饮有限公司未安装油水分离设施的行为,区环保局已当场要求企业应当根据本市相关规定安装并使用油水分离设备,同时根据《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许可前置的规定将相关情况抄送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水务部门。
3、区市场监管局:2018年8月30日,在曹家渡街道的统一牵头下,市场监管部门对上海香洲餐饮有限公司等单位进行了约谈。8月31日曹家渡街道再次牵头市场监管所、城管等相关部门对上述4个单位进行检查,其中发现上海香洲餐饮有限公司存在的有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索证索票不齐全等问题,当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经营者进行立即整改。
4、区城管执法局:经查,商家证照齐全,不属于城管执法范围。
5、区公安分局:责令该单位对堵塞消防通道的行为立即整改,并拟处罚。
1、区市场监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按照事中事后监管要求,开展日常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于反映的油烟、噪音扰民情况将抄告区环保部门。
2、区城管执法局:对于油烟扰民问题,环保部门已对该处油烟排放是否超标进行检查。在此次督查过程中,城管中队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3、区环保局:将对该两家单位进行油烟和废水监测,对两家单位的油烟采样口不符合监测规范的情况,已责令两家单位根据规范设置采样口并设置满足监测条件的排放管长度,故待其完成整改后将立即进行油烟气排放监测。区环保局将根据监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4、曹家渡街道:街道将跟进区环保部门、区文化执法大队和区消防支队的相关监测、检查和认定结果,协同职能部门做好属地工作;同时,街道房办将约谈毗邻该楼居民小区的锦润物业公司,要求物业公司加强对小区外来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管理工作。
万荣路垃圾中转站,居民诉求:1、离居民区太近,一墙之隔,不能建在人口密集处。2、信息不够公开透明。不知为何建18米烟囱。是否会对健康造成影响?不清楚这个项目相关工作调研。公告贴的地方很多人不知道。3、没有环评,可行性报告,风险报告。4、每天晚上有很多人在附近散步。
诉求:信息公开透明,有必要给市民做宣导,需要专业人士做出解答。如果有问题需要重新选址
1、区绿化市容局、区规土局: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上海市目前除静安区苏州河北部区域生活垃圾仍采用跨区直运模式,其他各区均已实现垃圾集装化转运。直运模式转运效率低,运输费用高,运输环节条件差。该项目的建成将使上海市区生活垃圾集装化转运全覆盖。
二、项目选址的情况。此处周边为河流水域和铁路交通用地,居住区敏感点相对较少,对居民影响较小。该地块原先汽修厂和汽配厂等均为违章建筑,环境杂乱,根据上海市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和“五违四必”整治行动要求,该项目的建设不仅能有效改善地块周边环境,而且对静安区垃圾转运体系的完善至关重要。该项目为全地下封闭式作业环境,配备成熟可靠的臭气、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对周边环境基本不会造成影响。根据规划坚持集约节约的原则,合理利用土地、设施等各类资源,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鼓励市政设施地下化,在满足绿化种植、环境、安全等要求的前提下,可利用绿地的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库、市政设施,实现土地的集约化利用。根据《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准则(2016年修订版)》对于该项目的选址,在程序上已进行了规划执行,符合规定。
三、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该项目为万荣绿地一期建设及结合绿地地下市政开发的综合性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29000平方米,保持绿地性质不变,其中地下市政工程仅位于绿地一期地下,东侧为全地下式的生活垃圾、粪便转运车间,西侧为全地下式的环卫停车场。设计转运规模为生活垃圾900吨/日,粪便550吨/日,停放环卫作业车辆115辆。万荣绿地二、三期均不涉及市政环卫设施建设。绿地总规划用地面积约143300平方米,北至南何铁路支线、南至走马塘、西至东茭泾河、东至共和新路。绿地将统一规划设计,分期实施,以高品质的大绿地效果给周边居民提供一个休闲健身的场所,同时提高周边环境品质。
四、项目运营与周边交通的情况。根据垃圾转运总量及规避交通高峰和优化收运模式,按照早中晚三班运作,其中转运量最大的中班收集车只需24辆,每小时每车过境一次。集装转运车运距约8千米,一次往返按1.5小时计,只需7辆,每小时每车过境不足一次。根据万荣路的流量预测,现状场中路-汶水路路段饱和度均在0.3以下,项目建成新增交通量后,路段饱和度最高为0.36,总体来说路段饱和度不大,交通运行比较顺畅。
五、项目方案的进一步优化。在充分收集居民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吸取国内外优秀设计理念,对项目设计方案、作业流程、作业设备、运营管理等进一步优化提升,确保该项目达到“国际先进、国内一流”的标准。
六、注重居民参与。转运站运行过程可能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臭气、污水、噪声,该项目建设前将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在工程设计中将采用最优的工艺及设备,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确保满足环评中的排放要求。项目建成、运营后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定期对项目排气、噪声、废水处理等进行实时监测,并向环保部门提交检测报告。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周边居民可参与运营监督,将该项目建成和谐共生的典范。
2、区环保局:该项目须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目前由建设方委托环评单位正在编制中,尚未进入环评行政审批阶段。按要求,建设项目须在开工前完成环评审批手续。
3、彭浦镇:经查,6月19日,静安区规土局公告“新建万荣绿地及地下市政工程”项目,该项目位于万荣路走马塘,因该项目的地下市政工程为垃圾中转站,引发周边居民反对。
1、区绿化市容局、区规土局:现该项目目前仍是在接收居民意见与建议的阶段,后续区相关职能部门将根据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方案。
2、区环保局:将督促环评单位及建设方按要求依法开展环评报告编制工作;我局将严格按照相关环评审批流程,依法合规的依申请对该项目开展环评审批。
3、彭浦镇:(1)加强正面引导、澄清不实信息。配合专业部门就选址、环评、管理等进行科学的协调沟通和信息发布,澄清不实信息。(2)加强群众参与,搭建沟通平台。积极配合相关专业部门,收集反馈居民的合理意见和建议,适时搭建专业交流平台,做好信息沟通。(3)加强舆情管理,营造和谐环境。密切关注居民动向和社区舆情,对可能在社区里传播一些捕风捉影的负面信息,做好应对工作,尽可能避免“以讹传讹”的情况发生。
洲际酒家,居民投诉:1、晚上通宵施工影响休息,施工类型可能是装载垃圾,卸货,具体施工不太清楚。12345投诉过。2、长安大厦,车乱停放,车应该划线停放。消防通道堵塞。万一发生火灾,可能存在安全隐患。3、长安路天目西路西南方向兴业银行门口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混合一起。4、谁管理,怎么管。诉求:尽快回应! 1、天目西路街道:1、近期,城管中队陆续接到关于“长安路裕通路洲际酒店工地存在夜间施工”的投诉。接到投诉后,中队派出人员前往现场查看。经查,投诉所指的“洲际酒店工地”实为上海静安洲际酒店的装修改建工程,属建设部门管理。中队执法人员经多日蹲守,未发现该处存在夜间施工的情况,但有车辆进出频繁,声响较大的现象。执法人员随即与施工方进行了联系。施工方称由于地处中心城区,运送建筑材料的大型车辆只能在夜间进出,卸货及搬运中产生了噪音。2、经现场查看,吴先生反映问题大部分属实,现场确实发现有三辆机动车未按规定停放在划线范围内,影响消防通道长度约15米。现场其他车辆停放有序,且有保安引导,未发现停车秩序混乱情况。3、经核实,该路段正在实施重点工程北横通道的建设施工。因施工需要,目前该路段的行人及非机动车混合通行。
2、区建管委:我委接到督查组信访任务单后,立即安排人员于8月31日赴现场进行调查。经调查核实,该投诉地址为上海耀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洲际酒店项目,调查中未发现存在夜间施工行为,发现造成夜间噪音扰民的主要原因为装卸建筑材料,及酒店清运建筑及生活垃圾。
3、区城管执法局:1、近期,城管中队陆续接到关于“长安路裕通路洲际酒店工地存在夜间施工”的投诉。接到投诉后,中队派出人员前往现场查看。经查,投诉所指的“洲际酒店工地”实为上海静安洲际酒店的装修改建工程,属区相关职能部门管理。中队执法人员经多日蹲守,未发现该处存在夜间施工的情况,但有车辆进出频繁,声响较大的现象。执法人员随即与施工方进行了联系。施工方称由于地处中心城区,运送建筑材料的大型车辆只能在夜间进出,卸货及搬运中产生了噪音。
2、经现场查看,吴先生反映问题大部分属实,现场确实发现有三辆机动车未按规定停放在划线范围内,影响消防通道长度约15米。另现场停车秩序有序,也有保安人员负责引导,未发现停车秩序混乱的情况。
3、经核实,该路段正在实施重点工程北横通道的建设施工。因施工需要,目前该路段的行人及非机动车混合通行。
4、区公安分局:长安路天目西路位于北横通道施工范围内,目前该处采取行人、非机动车共板的临时施工交通管理措施。当初,考虑到非机动车与机动车混行,交通安全隐患较大,所以多次调整、优化施工方案,最终采用了行人和非机动车共板通行。
1、天目西路街道:街道城管中队要求施工方加强施工管理,尽量减少噪音与灯光对居民的影响。同时应加强与周边居民的联系与沟通,多向居民解释情况,避免产生误解。街道房管办8月30日立即联系该大厦物业服务企业长安物业,要求其立即整改防止影响消防通道现象再次发生,物业当场表示同意改正。并于8月31日进行现场回访,物业已采用放置禁止标识形式,禁止车辆在消防通道内停放,并派专人负责巡查确保道路通畅。街道网格分中心经与交警和建管委市政管理部门联系,确认该路段为市政重点工程北横通道建设,已经市交警总队批复(2018沪公交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第0152),同意建设期间,采取人行与非机动车混合临时通行措施,另外天目西路路段(梅园路至民立路)也采取此项临时通行措施 ,待市政北横通道工程结束后将恢复人行和机动车道分离。
2、区建管委:已于7月上旬接到过市民12345的类似投诉,当时要求业主单位牵头整改,业主承诺将对施工和物业单位进行教育,并采取措施避免类似情况。但8月27日市民再次来电反映,扰民情况仍未得到缓解,我委于8月31日约谈业主负责人,业主表示已与市容部门协调,将清运垃圾时间改为中午,并承诺运输材料时间也全部改为白天进行。
3、区公安分局:针对市民反映的关于长安路天目西路车道道设置上的情况,在确保市府重大工程正常推进的情况下,静安交警支队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角度尽可能降低安全隐患。一是由支队相关部门走访施工单位,要求其在该处设置相应的交通安全指引或提示设施,提前提醒、指引过往行人和非机动车安全通行。二是由属地责任区大队结合日常工作加大对施工区域周边道路的巡控频次,并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相关道路的通行秩序。
1、天目西路街道:街道城管中队将加强夜间巡查力度,配合管理方一同做好相关工作。街道房管办将继续督促物业规范停车秩序,保持道路通畅。街道将配合交警、建管委等职能部门加强混合通行路段的交通秩序管理。
2、区建管委:将继续对该情况进行跟踪,如再发现类似问题,将予以立案查处。
3、区公安分局:由属地责任区大队结合日常工作加大对施工区域周边道路的巡控频次,并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相关道路的通行秩序。
共和新路2449号906室,家楼上交城路399弄45号3楼,把房子租赁给自如友家,8月20日,水管爆裂,202室被浸泡。 1、彭浦镇:经了解,交城路399弄45号302室(盛世家园小区)为链家中介出租,今年八月中旬该房屋内热水器水管阀门爆裂造成漏水,一直漏到楼下202室,因水量较大造成楼下202室被水浸泡
2、区房管局:我局接报后第一时间与上海自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自如公司)取得联系,要求企业如实汇报情况,妥善化解矛盾。自如公司静安区区域总监林丽解释了相关问题。交城路45号303室的确是自如管理房源,该套房屋是整租的两房。8月20日凌晨2点,303室厨房水管意外爆裂,漏水到楼下。次日,自如公司指派管家上门查看,发现202室家中收到影响地上积水。自如公司安排维修师傅上门排水,在当日处理完所有水患。8月23日,在居委会进行调解,自如承认造成了楼下业主损失,愿意承担赔偿责任。由于自如公司所有经营的房屋均有保险,所以希望等保险公司定损完毕后,再具体与业主商议赔偿金额和处理方案。
1、彭浦镇:物业在接到居民电话后第一时间上门关闭自来水阀门,避免了造成更大的损失。同时物业也联系了302室业主以及链家公司,链家公司表示该问题会由他们来全权负责处理,目前链家和202室正在协商赔偿问题。该漏水部位为302室自用部位,物业将配合居委会共同进行协调。
2、区房管局:我局工作人员已再8月31日拨打电话向投诉人核实情况,并转达自如公司的处置计划。投诉人在电话中表示理解,并感谢政府部门的协调。
区房管局:我局将配合彭浦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继续跟进本次投诉,督促企业妥善化解相关矛盾。
海防路昌化路垃圾中转站的玻璃破碎(玻璃位置在昌化路),臭气外泄,影响居民。诉求:请及时修复。 1、江宁路街道:经查,该垃圾中转站二楼一扇窗户上的确有两块玻璃呈现“洞”状的缺口碎痕。
2、区绿化市容局:流转中心成立至今,附近的居民总是抱有怨气,对流转中心里散发出的垃圾臭味颇为不满,尽管除臭、通风、喷雾等设备不间断的开启着,但总有一些比较激进、不能理解我们的居民会用石头砸流转中心的玻璃并不让流转中心的窗向外打开。随着流转中心不断改建维修、养成了一个绿化环保的露天花坛,让居民多了一个“老有所乐”的跳舞平台,很多居民晚上都会在这里欢快的跳舞,练歌。但还是会有一些居民的怨气至今尚未平复,导致昌化路露天花坛与流转中心之间的全封闭玻璃遭到损坏,出现了两块“洞”形状的碎痕,每块玻璃尺寸都为1.28米*1.18米。
3、静安城发集团:海防路昌化路垃圾中转站由城发集团下属子公司辰光公司负责日常管理,接单后,集团第一时间要求辰光公司核实处理。经核查,中转站二楼一扇窗户上的确有两块玻璃呈现“洞”状的缺口碎痕。
1、江宁路街道:接报后,江宁路街道立即协调该垃圾中转站的管理主体静安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已于8月31日0时左右完成玻璃的调换维修工作,现场损坏的玻璃碎渣以及其余残留物均清理干净,并对其余玻璃窗户进行了完好情况排查。
2、区绿化市容局:8月30日晚上20:00接报后,城发集团立马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立即联系工作人员对破损的玻璃进行更换,8月30日晚上12点前已完成了玻璃的调换,现场坏玻璃碎渣及其余残留物均清理干净。
3、静安城发集团:已于8月30日晚上0时左右完成玻璃的调换维修工作,现场损坏的玻璃碎渣及其余残留物均清理干净。并对其余所有窗户的玻璃完好情况进行了排查。
投诉彭浦新村,小区随意遛狗,有狗屎,主人未清理。 由于市民没有提供具体的小区名称,故街道要求各居委联合各小区物业,对各自辖区内的市民反映情况进行自查。自查结果总体良好,但也发现有部分小区确实存在市民反映的问题。 彭浦新村街道要求各居委,在自查的基础上,加强日常管理,在早晚遛狗高峰期安排居民志愿者巡逻,发现有不文明遛狗的情况及时劝阻。同时,通过小区布告栏、标语牌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倡导居民文明饲养宠物。物业公司加强巡查和清扫力度,发现有遗留的宠物粪便立即清扫,确保小区环境干净整洁。
投诉场中路2600弄小区、场中路2380弄小区、共和新路2650弄小区三个小区,每天上午8点至晚上18点,经常有骑三轮车,助动车的小贩在小区内用高音喇叭回收叫卖旧家具,旧家电,噪声扰民严重。持续一年没人管。诉求:希望彭浦镇协调三家物业公司加强对小区巡查。 1、彭浦镇:幸福新苑为售后房小区,现由彭浦物业管理,小区内确有不定时的助动车高音喇叭叫卖情况存在。
2、区房管局:经查,被反映的场中路2600弄、2380弄,共和新路2650弄,系幸福新苑,属彭浦物业管理的售后房。小区内确有不定时的助动车高音喇叭叫卖情况存在。
彭浦镇、区房管局:就此情况彭浦镇房办约谈了彭浦物业负责人,责令物业加强管理,尤其是门岗管理,发现有高音喇叭叫卖的车辆一律不准进入小区。彭浦物业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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