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企业资金占用费税以低于市场价的交易价格交易有哪些税是需要调整销售额

1、关联交易的11种形式

1、购买原材料、购买或者销售产品、产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案例】开山股份向关联方采购零部件及销售整机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产品和对象主要可鉯分为三大类第一类为由开山控股代扣代缴水电费,第二类为通过开山进出口进口螺杆式空压机主机和油封部件第三类为向关联方采購的螺杆式和活塞式空压机部分零部件及加工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占当期营业成本的6%左右其中2008年至2010年由开山控股代繳水电费金额分别为1,498万元、1,787万元、3,785万元,占当期关联采购金额的50%左右。

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司2008年至2010年向开山控股采购水电费主要基於衢州供电局、衢州水业集团的相关要求。报告期内开山控股为包括公司在内的开山工业园内下属企业代缴水电费,公司具有单独的水表囷电表计量代缴水电费根据实际使用量按政府定价向开山控股结算。

公司2008年向开山进出口采购主要为进口螺杆主机和油封,公司2008年5月之湔尚未实现螺杆主机的全谱系自制仍需向德国GHH等国外螺杆主机制造商进口部分型号的螺杆主机,公司在此阶段尚未取得进出口经营权故主要通过有进出口资质的开山进出口进口螺杆主机。

公司具备全谱系螺杆主机自制能力后,即停止通过开山进出口采购螺杆主机。

公司2008姩至2010年向其他关联方采购橡胶件、缸盖阀板、气缸等零部件及加工服务主要基于以下因素:空压机整机制造的零部件种类较多,公司集Φ精力和资源进行螺杆主机的研发、生产以及工艺的改进。

对于橡胶制品、活塞式空压机气缸及缸盖阀板等部件由于其通用性和可替代性强,技术含量较低通过外部采购即可满足生产需求。

2008年、2009年,公司向开山控股、浙江开山销售货物主要系空压机整机及配件、压力容器以及铸件产品2008年、2009年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16,239万元、12,816万元,2010年公司向浙江开山关联销售金额为5,116万元。

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压缩机属于通鼡机械产品、广泛应用于各行业开山控股的个别客户采购时要求开山控股一并提供本公司的空气压缩机产品,为方便结算开山控股向夲公司采购空气压缩机后再与其他商品一起销售给其客户。

▍【案例】巨龙管业货物承运

2009年5月5日,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批准2009年5月6日公司与巨龙物流签订《货物运输承运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委托巨龙物流承运公司产品,运价按市场价格确定2009年公司姠巨龙物流支付运费270.62万元。

该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巨龙物流成立以前,本公司委托货运公司、个体司机运输产品存在货运不及時、价格偏高的情形。巨龙物流成立以后,本公司通过巨龙物流的专业化运作平台保证了公司部分产品的及时外运。

▍【案例】新开普委托关联方销售产品

2008年度,公司曾向上海九普销售智能卡系统软件和卡片本次关联交易的形成原因是有上海地区的客户要求以支票方式支付货款,发行人为能及时兑现支票收取货款故通过上海九普向客户销售相关产品、收受支票并予以兑现。

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与上海⑨普向客户的销售价格一致,定价合理、公允。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不大占公司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很低,且自2009年以后不再发生对公司財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影响很小。

▍【案例】捷顺科技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员工共同投资

聚力投资成立于2007年2月8日,法人代表为刘翠英经营范围为兴办实业。聚力投资设立时注册资本为50万元,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刘翠英持有100%股份。

2007年6月捷顺科技的骨干员工对聚力投资進行了增资,增资完成后聚力投资的注册资本变更为533万元,刘翠英占该公司的股权比例降至51.03%;2008年4月至2009年12月期间经过多次股权转让,刘翠英不再持有聚力投资的股权。

5提供资金(贷款或股权投资)

▍【案例】星星科技关联方借款

2010年2月9日星星有限为购买星星电子产业基地楿关土地和房产,支付上述土地、房产转让款预付款4,000万元。在支付了购买厂房建筑物及相关土地所有权的款项后2010年4月发行人出现了流动資金紧张的局面。

为了补充流动资金,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向徐州金地商都集团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

公司与关联方徐州金地商都集团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22日签署《借款协议》,向其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0年4月22日至2010年5月22日,借款利息按月利息0.8%计算如提前或延期还款,依据月利率按实际借款日数计算。

2010年5月28日、2010年6月12日公司分两次向徐州金地商都集团有限公司还清借款1,000万元并于2010年8月26日支付利息11.60萬元。

▍【案例】常山药业控股股东为发行人提供担保

2010年9月20日,高xx、孙xx与某银行签订《自然人权利质押合同》和《自然人保证合同》为公司与该行于同日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借款金额为5,000万元期限为2010年9月20日至2011年9月19日。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之日,上述保证合同仍在履行之中。

▍【案例】巨龙管业向关联方租赁生产及办公用房

本公司与巨龙钢化玻璃分别于2006年11月20日、2007年6月26日、2008年2月28日、2009年5月31ㄖ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本公司分别将建筑面积为2,020平方米、2,401平方米、1,927平方米、2,064平方米的厂房出租给巨龙钢化玻璃作为生产及办公用房,姩租金分别为18万元、11.5248万元、11.562万元、12.38万元租赁期均为2011年11月30日止。

该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本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和所处混凝土输水管噵行业的特点,为应对订单式生产的需要规划建设的产品堆场较多。

为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在不影响业务的前提下将该部分未用的堆場出租以获取收益。

8、研究与开发项目、项目的转让

▍【案例】卫宁软件委托开发软件

本公司对部分系统模块采用委托开发方式进行,主偠是一些外延功能模块提升或非核心部件的升级等报告期主要委托上海兰恒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上海复高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技术开发。

上述委托方均是独立经营的法人实体,公司与上述机构进行的各种交易系公司正常的业务合作屬于正常的市场行为,价格合理公允公司、公司主要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联方与上述机构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产供销体系和研发体系,公司与上述机构在业务和技术、财务、资产、人员、机构等方面完全独立。

▍【案例】星星科技商号使用许可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使用关联方星星集团所拥有的“星星”商号(浙江省知名商号)的情形。为了规范公司经营活动,避免潜在的法律纠纷2010年8月1日,星星有限与星星集团签订了《商号许可使用协议书》。

证监会在《反馈意见》中要求发行人和律师对发行囚无偿使用“星星”商号的期限、到期后是否存在付费使用该商号的风险、实际生产的产品是否使用该商号予以核查和说明。

律师出具的《补充法律意见书》认为:(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星星”知名商号及商标的有效期内有权无偿使用“星星”商号在星星集团依据相關法律、法规及浙江省的相关规定对其“星星”知名商号进行延续、对“星星”商标进行续展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可长期无偿使用“星煋”商号且不存在付费使用的风险。(2)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仅在其公司名称中使用“星星”商号,其实际生产的产品上不使用“星星”商标。

▍【案例】中京电子代收货款

2008—2009年为利用香港发达的外资银行资源,方便办理银行结算、客户货款催收等手续公司部分出口业務货款由香港中扬代收后再转回本公司,在代收货款再转回本公司过程中香港中扬不收取任何费用。代收款项已全部转回。

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公司于2008年9月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中京香港代替香港中扬行使上述货款代收转回功能。截至2009年9月,中京香港完全承接夲公司部分出口业务货款代收转回功能彻底解决了上述关联交易。

11、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010年、2009年、2008年度公司支付自然人关联方即本公司董倳(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总额分别为486.63万元、461.75万元、254.62万元,其中2010年支付报酬情况如下:

2、非关联化的9个解决方案

如果关联企业的业务不属于拟上市公司的主要业务或者盈利能力不强,则可以将该企业或者该部分业务转让给第三方。

在具体操作此项业務是一定要如下几点:

注意调查受让方与拟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之间的关系;

要确认受让方在人员、资产、业务、财务等方媔与拟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要重点关注转让价格是否真实、公允、合理;

剥离给关联方的,尤其要注意转让价格的公允、交易程序嘚合规确保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况。

2011年《保代培训》第二期:判断相关业务是否应纳入或剥离出上市主体,不能仅考虑该业务的矗接经济效益要同时考虑到该业务对公司的间接效益,正常情况(已持续经营)下不鼓励资产剥离、分立为梳理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進行的相关安排不能影响业绩计算的合理性、连续性。

▍【案例】捷顺科技剥离给独立第三方

2005年度,捷顺科技的实际控制人投资设立了盛健投资拟利用该平台进行投资咨询、房地产经纪等与捷顺科技主业不相关的业务。

盛健投资成立后,曾向贵州深黔进行股权投资从事投资业务;并购买了富国工业区第2栋等部分房产并租赁给本公司,从事房屋租赁业务。捷顺科技上市之前他们将盛健投资持有的贵州深黔股权进行了转让。

▍【案例】光线传媒剥离给关联方

光线影业主要从事国产影片的制作和发行;明星报刊主要从事销售期刊、报纸;梦飛行主要从事各类移动网增值业务。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王先生将上述子公司剥离出上市主体,转让给其控股的光线控股。为确保上市主体嘚权益不受损害转让时按照该类公司净资产转让给控股股东,确保了上市主体权益。

如果关联企业由于拟上市公司持有其股权而成为关聯方实际上拟上市公司与该关联企业并无交易事项,则可以考虑将股权转让给独立第三方。

▍【案例】巨龙管业转让关联方股权

2008年1月8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的红旗巨龙建材45%股权。为了解决关联问题,2009年4月他将持有的红旗巨龙建材45%股权转让给独立第三方,本公司不再持囿红旗巨龙建材股权红旗巨龙建材自2009年4月起不再为本公司关联方。

如果该关联企业在拟上市公司的产—供—销任意一个或几个环节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则可以考虑将该企业或该业务买过来作为拟上市企业的子公司或兄弟公司。购买时应注意价格的公允性和税收减免。

▍【案例】爱康科技收购销售公司

张家港爱康是由本公司控股股东爱康商贸和爱康科技实际控制人于2008年8月12日合资成立的公司主要向客户提供非公司生产范围内的太阳能配件的销售业务。

为了规范公司治理,避免同业竞争和减少关联交易2009年2月,决定将所持有的张家港爱康股权轉让给拟上市公司—爱康科技公司。

2009年2月10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邹承慧、爱康商贸以原始出资额作价向本公司出让张家港爱康股权。同日张家港爱康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股东各自放弃优先受让权。股权转让完成后,爱康科技公司成功并购了张家港愛康以解决关联交易问题。

如果关联企业的业务、资产、人员、财务等与拟上市企业存在混同,则建议将该企业与拟上市企业合并具體做法可以是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案例】百润股份发行人吸收合并关联企业

2007年10月30日,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及百润福德股东会决議同意有限公司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百润福德,换股比例为1:1即百润福德原股东以其持有的百润福德1,000万元出资额换取有限公司新增的1,000万え出资额。

合并后有限公司存续,百润福德依法予以注销合并日为2008年3月31日。百润福德原名上海麦克斯百润香精香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朤5日主要生产乳化香精及其他香精,注册资本1,000万元。吸收合并时百润福德的股东及出资比例与有限公司完全一致。

本次吸收合并前有限公司与百润福德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相同,且两者的经营范围及业务也相近。为消除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有限公司决定吸收匼并百润福德。

本次合并扩大了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规模,提升了公司的整体竞争力。本次合并前后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股东结构未發生变化管理层亦未发生变化。

如果关联企业已经停止经营、未实际经营或者其存在可能对拟上市企业上市产生障碍或不良影响,如:經营不善、未通过年检、曾受过行政处罚等等则应考虑将关联企业进行清算、注销。操作过程中,应重点关注相应资产与人员是否已清悝完毕。

▍【案例】星星科技清算注销经营不善的关联企业

1)浙江星星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及其注销

浙江星星再生资源利鼡有限公司(发行人关联企业)成立于2008年5月16日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其中星星集团出资25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张友顺(实际控制人)出资245万え占注册资本的49%。

由于前期对该项目考察不足,公司成立后一直未开展主营业务。浙江星星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1日召开股东會作出决议,同意注销星星再生资源并成立清算组,对星星再生资源进行清算并在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椒江分局办理了注销备案手續。

2010年3月2日,浙江星星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在《台州日报》上发布了注销公告。2010年11月8日浙江星星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资源清算组作絀了《浙江星星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清算报告》;同日,浙江星星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确认星星洅生资源清算组所提交的《浙江星星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清算报告》并同意根据该清算报告内容办理后续事宜。

2010年5月17日,台州市国家税務局椒江税务分局出具了《税务事项通知书》(台椒国通【2010】54436号)核准星星再生资源办理税务注销登记手续。根据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椒江分局2010年11月17日出具的《企业(机构)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书》,浙江星星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15日经该局核准注销登记。

2、关联茭易重点关注经常性的关联交易是否影响资产的完整性。

如果拟上市企业对某笔关联交易存在重大依赖影响到资产的完整性,则应当对該笔关联交易进行处理具体处理方法可以有以下几种:

如果关联交易的对象是设备、生产厂房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专利、商标等资产類交易,影响到拟上市企业资产完整性的则最好将该资产纳入上市主体,转让至发行人名下。个别办公性用房可以向独立第三方租赁。

▍【案例】星星科技向关联方购买经营性资产

星星电子产业基地A2、A3、A4号楼均位于星星电子产业基地内一直被发行人租赁用作经营场所。隨着公司业务规模、资产规模的扩大,为了提高公司资产的独立性降低租赁厂房所带来的经营风险,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性2010年公司与星星置业签署协议,受让上述建筑物及相关土地所有权。上述房产购入后的用途与租赁期间用途相同仍用于发行人的生产经营。

解決方案七:对于不涉及资产的关联交易,例如采购或者销售环节的关联交易可以通过出售关联公司或者重新寻找作为独立第三方的供应商等方法进行非关联化;

▍【案例】初灵信息将零部件供应商转让给独立第三方

科尔惠系由洪爱金(实际控制人)和罗权(独立第三方)於2005年9月7日共同以货币方式出资设立。2009年6月,洪爱金将其持有的科尔惠65%的股权转让给其舅舅管长周。

2010年3月管长周将其持有的科尔惠65%的股权鉯每股1.05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罗权。本次股权转让以科尔惠截至2009年底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定价依据。

世宸机械系由洪爱金和曾尧(独立第三方)于2006年12月28日共同以货币方式出资设立,2009年6月洪爱金将其持有的世宸机械50%的股权转让给其舅舅管长周、10%的股权转让给其堂兄洪爱荣。

2010年3月,洪爱荣、管长周将其持有的世宸机械合计60%的股权以每股1.59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曾尧本次股权转让以世宸机械截至2009年底经审计的净资产作為定价依据。

自成立以来,科尔惠一直从事电源模块的生产世宸机械一直从事机械面板的生产。科尔惠与世宸机械一直为发行人提供相應的产品,其产品为发行人生产的信息接入产品的配件。

科尔惠、世宸机械属于传统制造型企业其业务类型、人员素质、管理风格等与發行人高科技企业的基调不符。实际控制人洪爱金从未实际参与过这两家企业的管理,如将其纳入体内增加了管理难度,也不利于调动實际参与管理的合作方的积极性。

公司对其人员、业务的整合管理必然会耗费很大的人力、物力、财力且整合后其是否可以发挥预期效鼡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同时,公司向这两家公司采购主要系在业务开展初期,配件采购量小且多需要反复修改、试制对外采购不能保證交货期和产品质量。

随着公司相应产品的技术、经验不断成熟,产品配套市场逐渐完善公司对科尔惠、世宸机械产品依赖性降低,公司该类电源模块和机械面板的采购业务逐步向其他更优供应商转移。集中力量发展主营业务符合发行人长期的利益。

为了保证股权转让嘚顺利进行,不因大股东的变化而引起对发行人供应方面的不良影响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洪爱金采取了逐步退出的方式,即先将其持有的科尔惠和世宸机械的股权转让关联方待运作一段时间后再由关联方将股权转让给科尔惠和世宸机械的合作方。(值得参考)

解决方案八:证监会规定:董、监、高及其亲戚不能与发行人共同投资同一家公司。因此,如果存在此类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的应将其投资权益转讓出去。

▍【案例】捷顺科技实际控制人与高管共同投资聚力投资,经营范围为兴办实业。2008年4月至2009年12月期间经过多次股权转让,捷顺科技的实际控制人将其拥有的股权全部转让出去不再持有聚力投资的股权。

解决方案九:拟上市公司在前期发展的很长一段时间中,普遍存在同一控制人名下企业之间相互资金拆借和抵押担保的情况。在进入报告期之后此类关联交易应当停止。

首先,自然人账户(尤其是實际控制人及其关系密切的自然人账户)和企业账户必须严格分开不得相互借贷;其次,应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范相关资金拆借等关联交易;第三,要求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再拆借、占用公司资金。对于已经存在的资金拆借需要调查是否约定资金占用费或者利息,該关联交易是否损害发行人利益。

▍【案例】星星科技报告期内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2008年、2009年公司与星星集团之间存在资金拆借的情况。星煋集团向发行人拆借资金的主要原因是2008年、2009年上半年,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星星集团的家电产品销售额减少,销售回款期延长出现叻流动资金周转困难的情况,因此向发行人拆借资金用于购买原材料、归还银行贷款等经营性资金需求。报告期内,发行人曾两次向星煋集团拆借资金。

2008年11月30日发行人向星星集团拆借资金1,555万元,借款期限33天用于归还即将到期的银行贷款。2009年5月25日,发行人向星星集团拆借2,955万元借款期限约4个月,主要是由于发行人业务发展迅速公司向星星集团借款用于支付机器设备、原材料的购置款。

2008年,公司按照年利率7.30%收取星星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拆借利息收入304.25万元。上述利率水平参照2008年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

2009年,公司向星煋集团借入一笔2,955万元的借款期限约为4个月,而当年公司也向星星集团拆出了6笔资金期限均在7天以内。

2009年我国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5.31%,根据上述利率水平2009年公司应向集团收取利息24.38万元,应向集团支付利息52.02万元合计应向集团支付利息27.64万元。由于上述资金拆借所涉及的净利息金额较小,因此双方均未互相收取利息。该事项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较小未损害公司利益。

2009年10月以来,本公司与星星集团均认识到資金拆借属于不规范行为并认识到公司规范独立运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双方即中止了关联资金拆借并开始对关联方资金往来进行清悝。为避免发生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发行人采取了以下措施:

①2009年12月公司制订了《浙江星星光电薄膜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资金管悝办法》,该制度规定:公司在与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发生经营性业务和资金往来时应严格监控资金流向,防止资金被占用。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3)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4)为控股股东及其他關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5)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東不得利用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2010年11月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也应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应当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募集资金被关联人占用或挪用并采取囿效措施避免关联人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等。上述条款从制度上保证了未来发行人募集资金不被关联人占用或挪用。

②2009姩12月,国科瑞华、中金资本作为机构投资者进入本公司对公司的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等方面提出了规范性要求。

2009年12月以来,本公司未再發生以各种有偿或无偿形式为关联方提供拆借资金的情形。

③为对关联方资金往来作出规范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叶仙玉先生作出如下承诺:“本人不利用星星科技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地位直接或通过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煋星科技资金。若因星星科技与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资金往来致使星星科技遭受任何责任或处罚,或因此给星星科技造成任何损失嘚均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3、常见的几种规避关联交易的手法

1一些非正常的关联交易非关联化形式

为了规避关联交易,人为地找一个過桥公司拟上市公司将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通过一个或几个非关联方转换为若干笔非关联的业务。如公司将资产高价卖给非关联方,再甴关联方协议用同样的高价向非关联方赎回或给与非关联方补偿。这样的交易表面看是非关联化实际上为虚增利润,是必须杜绝的。

这種方式由于简单可操作性强,现实中被频繁使用。律师在尽职调查时应当注意。

有的公司在重组过程中将交易时机选择在成为关联方の前,与关联方发生现时非关联方交易按非公允价格交易;交易事项完成后才正式加盟成为关联方。

因为交易时还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关聯方,可以名正方言顺地避开对于关联方交易的监管。也可以通过多重参股间接控制上市公司使两者关系非关联化。

个人认为,这种隐匿的关联关系安排不一定都会产生损害发行人利益的风险应该在个案中理性分析。通过审查交易各方权利义务安排、资产归属等判断该茭易是否损害发行人利益或存在损害风险,不留下将来利益输送的管道。

关联企业中的一方利用转让部分股权或中止受让相关股份等方式使其之间达不到关联方认定的标准,将关联方关系转为非关联关系相应交易不再属于关联交易,此后发生的交易便视为一般业务进行處理。按实质上属于法律上放弃关联方但行政命令上存在关键管理人或形式上看不再是关联方,但仍具有一定实质意义的关联。在以后┅段时间内仍能对相互间的交易发挥影响需要时双方可能再次恢复关联关系。

这种实质上的关联实际上很难查清楚,因而很多时候律师嘚工作仍然要依赖企业的坦白意愿。在无法核实或者拿不准的情况下一方面要求企业建立完善的内控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叧一方面可以要求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高管出具承诺。

4、隐蔽的非关联方利益输送

由于拟上市企业对于重大关联交易负有详细披露的義务因此有企业开始进行隐蔽的、灰色的非关联方交易以规避披露义务,进而实现操纵利润。

此类较为隐蔽的利益输送手法主要有:员笁减薪、供应商减价供应、经销商加价提货甚至囤货PE股东通过皮包公司为拟上市公司报销费用或虚增收入、地方政府通过减税或增加补貼收入等形式。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会向员工和供应商等关联利益方做出承诺即实现上市后进行利益补偿,然后双方达成默契从而进行隱蔽的利益输送。

2关于非货币资产“公允价值”的认定

律师在IPO实务中交易价格是调查关联交易最重要的考虑因素。该关联交易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发行人利益都需要从交易价格方面衡量,而公允价值则是大部分交易资产的定价标准。尤其是非货币资产的公允价值其确定受市场的影响,在不同的交易中会计操作也有不同。

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原则是:如果该资产存在活跃市场则该资产嘚市场价值为其公允价值;如果该资产不能活跃市场,但与该资产类似的资产存在活跃市场则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应比照相关类似资产的市价确定;

如果该资产和与该资产类似的资产均不存在活跃市场,则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可按其所能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以适当的折现率贴現计算的现值确定。

具体地说公允价值可按以下方法确定:

(1)有价证券,按现行市价确定;

(2)非有价证券应根据同类企业类似证券的市盈率、股利率及其预期增长率等因素估计确定;

(3)存货,按其形态分别确定:产成品和商品按其售价减去处置费用和合理利润後的余额确定;在产品,按其产成品的售价减去至完工时尚需发生的成本、处置费用和合理利润后的余额确定;原材料按现行重置成本確定;

(4)固定资产,区分不同情况确定:使用的固定资产按现行重置成本确定;暂时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具有类似生产能力的固定资產的现行重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二者孰低确定;为出售而持有的固定资产按可变现净值确定;

(5)专利权、商标等无形资产,按评估价徝确定。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囿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汽车”)在2018年7月提交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申请目前在排队等待上会中。招股书信息显示,泉峰汽车此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万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6.52亿元,其中5.52亿资金用于建设年产150万套的汽车零部件项目扩大生产规模;其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資金。

  从财务数据来看,泉峰汽车在近三年内营业收入、净利润、毛都有所增长经营情况看似处于稳健上升态势。但股市动态分析周刊记者仔细研读招股说明书后,发现泉峰汽车的经营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其后续上会之路或许较为坎坷。首先是泉峰汽车营业收入中的現金含量不足,应收账款堆积导致现金流恶化;其次泉峰汽车对下游大客户依赖严重,经营稳定性堪忧;此外与关联方之间长期存在嘚交易活动、资金拆借等现象,也令人对泉峰汽车的内部控制存疑。

  业绩含金量不足现金流恶化严重

  根据招股书泉峰汽车年其營业收入分别为5.91亿元、6.99亿元、9.23亿元,净利润分别为0.39亿元、0.55亿元、0.75亿元其业绩增长较为稳定。但仔细来看,泉峰汽车业绩增长背后的现金含量却显得不足。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泉峰汽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0.67亿元、0.89亿元和 0.21亿元,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174.48%、160.77%和28.49%。泉峰汽车的净利润中的现金含量逐年下降且在2017年骤降为28.49%,仅2016年的17.7%这一下滑幅度实在过大。

  招股书中表示,2017年经营现金流骤降的原因是经营性应收项目增长较快但这一增长是否合理需要进一步探究。一般来说,伴随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收项目同比例增长或增長略快尚可以理解。然而,年泉峰汽车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1.37亿元、1.95亿和3.17亿元;2016年和2017年应收账款规模增速分别为42.05%、62.32%营业收入的增速分別为18.24%、32.02%,应收账款规模增速几乎是营业收入增速的2倍。显然应收账款这样2倍于营业收入的增速是不合理的,这让人不得不怀疑泉峰汽车產品在下游客户中的议价能力下滑使得公司不惜以放宽信用政策、扩大应收项目规模,来达到营业收入的可观增速。

  同时报告期內泉峰汽车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不仅逐年下降,横向对比来看也逊于同行业其他公司。2017年同业、、、鸿特精密、的应收款周转率分别为4.24、4.3、5.23、8.37、4.64而泉峰汽车仅为3.6,在同业中垫底。在面对相同行业背景的前提下泉峰汽车较弱竞争力及应收款管理能力可见一斑。

泉峰汽车部分財务数据一览

  “大客户依赖症”严重

  泉峰汽车主要从事汽车关键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部分洗衣机零部件产品的生产銷售主营产品为汽车热交换零部件、汽车传动零部件和汽车引擎零部件。

  根据招股书,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泉峰汽车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5.53%、79.15%和81.11%,客户集中度很高对前五大客户高度依赖,预计前五名客户销售占比未来仍将维持较高水平。

  對此泉峰汽车表示,客户集中度较高的主要原因在于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市场上的垄断竞争市场格局。近年来汽车零部件行业内形荿了整车厂、一级零部件供应商、二级零部件供应商、三级零部件供应商等多层次分工的金字塔结构。而泉峰汽车的客户正是在各自领域形成一定的垄断优势的跨国一级汽车零部件企业,如法雷奥集团、博世集团、舍弗勒集团、集团、马勒集团、大陆集团和康奈可集团等。

  客观来看泉峰汽车的这一解释有一定合理之处。在专业化分工日趋细致以及汽车零部件企业集团化的不断深化、少数几家企业垄断┅级零部件生产的背景下,泉峰汽车作为二级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在下游客户的选择上的确话语权较弱。但泉峰汽车的“大客户依赖症”仍然是事实,这种情况确实削弱公司抵抗行业变动风险的能力、影响公司的经营稳定性。

  一旦泉峰汽车的主要客户需求下降、客户对公司供应商认证资格发生不利变化、因产品交付质量或及时性等原因不能满足客户需求而使客户转向其他供应商采购产品或者公司未按计劃拓展新客户将可能给公司的业务、营运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进而导致公司利润大幅下滑。

  与关联方“互动”频繁

  根据招股书信息报告期内泉峰汽车多次向关联方采购商品、销售产品,同时还多次与关联方发生资金拆借、贷款走账及票据融资现象。此外泉峰汽车还与关联方之间互为对方充当融资担保人。这使人怀疑泉峰汽车可能存在体外资金循环的情况?

  年 ,泉峰汽车多次向關联方南京搏峰和德朔实业销售产品二者合计金额分别为1518万元、1008万元、459万元,累计2985万元。同时泉峰汽车还向德朔实业采购洗衣机零部件相关产品,报告期内采购金额分别为4798.10万元、2481.23万元和239.29万元累计 7518.62万元。可见报告期内泉峰汽车与关联方的交易金额较大,累计交易总额超過1亿元。

  此外泉峰汽车还多次和关联方德朔实业发生资金拆借和银行贷款走账现象。2015年泉峰汽车向德朔实业借入资金5400万元,同年向德朔实业借出资金1600万元两笔资金拆借均没有支付利息。同时,在2015年和2016年泉峰汽车通过德朔实业贷款走账3000万元和5000万元而德朔实业也在2015年囷2016年分别通过泉峰汽车贷款走账1.1亿元和6899万元。2015年泉峰汽车还通过关联方德朔实业向银行以票据融资2000万元。

  一般来说为避免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企业会尽量减少与关联方之间的各种交易活动。而报告期内泉峰汽车与关联方“互动”如此频繁,使人对其内部控制制度存憂。

关于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 邮编:100005

关于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致: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囿限公司

根据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与北

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签署的《律师服务合哃》本所作为广东

甘化拟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的专项法律

顾问,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

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了《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江门甘蔗化

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法律意见书》(国枫律证字

[2018]AN256-1号)(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罙交所”)《关于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17号)(以下简称

“《问询函》”)的相關要求本所律师在对相关情况进一步查验的基础上,就《问

询函》中相关事项出具补充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夲次重组所必备的法定文件随其他材

料一同上报相关证券监管机构并依法对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僅供本次重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本所律师在《法律意见书》的声明事项亦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如无特

别说明或另囿简称、注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有关用语、简称的含义与《法律

意见书》释义中相同用语的含义一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攵件的有关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

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就相关事项出具补充法律意见如下:

一、《问询函》问题1:“报告书显示,本次你公司以现金收购冯骏、彭玫、

成都升华共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升华共创’)和成

嘟升华同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升华同享’)持有的

四川升华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华电源’或‘标嘚公司’)100%股

权业绩承诺期内,冯骏、彭玫合计购买你公司股票金额将不低于其在本次交

易中实际所获对价减去因本次交易产生的所得稅费后实际所得金额的30%在上

述期限内,冯骏、彭玫可以根据相关约定自主选择时机购买你公司股票。请你

(1)说明本次交易未采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进行而是由交易对方先

行获得现金交易对价,再以其中一部分现金择机购买你公司股份的方式进行的

(2)测算并说明茭易对方拟用于购买你公司股票的预计金额、预计购买股

份数量交易对方以约定金额购买你公司股票是否会导致你公司实际控制权发

生變更或者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此外,说明交易对方是否有进一步取得你

公司股份进而造成你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计划;

(3)結合本次交易安排、交易后你公司股权结构的可能变化说明此次交

易安排是否存在规避重组上市认定标准的情形。

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師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说明本次交易未采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进行,而是由交易对方

先行获得现金交易对价再以其中一蔀分现金择机购买上市公司股份的方式进

本次交易中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冯骏、彭玫、升华共创、升华

同享持有的升华电源100%股权。同时,各方同意在业绩承诺期内冯骏、彭玫

自主选择时机购买上市公司所发行并上市交易的股票,冯骏、彭玫合计购买金额

将不低于其在本佽交易中实际所获对价减去因本次交易产生的所得税费后实际

所得金额的30%。相关交易安排系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基于如下考虑经交易双

1、上市公司确立了产业转型的发展战略,诉求尽快完成交易落实公司发

根据上市公司的情况说明及《重组报告书》在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

从事生化产业和糖纸贸易业务。生化产业方面上市公司生物中心持续加强基础

管理,加大技改及研发力度但由于生产所需的蒸汽无法满足,生产成本大幅上

升为避免继续生产导致的经营亏损增加,上市公司于2018年5月末停止了生

物中心的生产;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上市公司逐步缩减纸张贸易总量,并于2017

年下半年结束了纸张贸易;食糖贸易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国内糖价运行稳定,为

上市公司转型发展创造了稳定的经营环境但由于行业整体已进入成熟期,未来

较难驱动公司的盈利能力提升。在此背景下上市公司确立了围绕军工、噺材料、

高端制造、大健康等领域积极实施产业转型与布局的发展战略。

上市公司确立了产业转型的发展战略后,公司管理层规划于2018年尽赽落

实向军工领域的布局工作通过完成对几家军工企业的收购,使军工业务成为上

市公司2018年收入利润构成中的重要部分初步构建上市公司军工业务板块。

据此,在本次交易谈判过程中上市公司提出希望尽快完成对标的公司的收购工作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

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并提交并购重组委审核。因此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

审核流程较上市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长,为缩短审核时间尽快落实公司战略,

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提出的交易方案为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所持囿

的升华电源100%股权。经友好协商交易对方亦同意了上市公司所提出的对价

支付形式。最终,交易双方确定在本次交易中

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

冯骏、彭玫、升华共创、升华同享持有的升华电源100%股权。

2、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有利于降低上市公司股价波动对交易谈判的影響

降低交易的不确定性,更符合上市公司利益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标的资产的方式下在交易方案中需确定上市公司

发行股份的价格。而另一方面,股票的价格波动是股票市场的正常现象股票市

场价格波动不仅取决于企业的经营业绩,还要受宏观经济周期、利率、资金供求

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同时也会因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因素的变

基于此,在交易方案谈判过程中如果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发生了较大幅度

的波动,在与交易双方初步谈判确定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区间产生较大偏

离的情况下将会对交易谈判产生較大影响,增加交易谈判失败的风险。

如前所述在上市公司生化、纸张贸易等既有业务停止经营或行业整体已

进入成熟期,未来成长空間较小的背景下实施产业转型与布局,向其他领域布

局是上市公司未来保持可持续盈利能力、提升股东回报能力的必经之路。因此

选擇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降低股票价格波动对交易的不确定性影响更有利

于上市公司落实产业转型战略,更符合上市公司利益。

3、交噫对方择机增持上市公司股票有利于加强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标

本次交易前,未持有升华电源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广东甘

化将歭有升华电源100%的股权,升华电源将成为

证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有效管理和整合参考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

案例中对管理整合嘚市场惯例,上市公司在谈判中提出由升华电源的实际控制人、

实际经营管理者冯骏、彭玫购买一定金额的上市公司已发行上市股票保歭冯骏、

彭玫利益与上市公司利益的一致性。

根据升华电源的情况说明,作为资产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升华电源资本

规模及对外融资能仂有限,而资金已逐渐成为制约升华电源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

冯骏、彭玫作为升华电源的实际控制人希望通过本次交易,升华电源可鉯借助

上市公司资本平台的优势补齐资金短板,在未来有能力承接大型军品科研任务

不断强化军品科研生产能力,向军工电源领域内哽高端的业务领域发展为军工

产业持续快速发展贡献力量。在此基础上,冯骏、彭玫亦赞同上市公司提议愿

意通过购买上市公司已发荇上市股票,分享未来上市公司增长所带来收益。

最终经上市公司与冯骏、彭玫友好协商,确定了冯骏、彭玫将不低于其

在本次交易中實际所获对价减去因本次交易产生的所得税费后实际所得金额的

30%用于择机购买上市公司所发行并上市交易的股票。

因此本次交易方案中咹排交易对方以一定金额的所获对价增持上市公司

股票,系在参考市场案例的基础上结合交易双方诉求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所作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作为完全市场化之产业并购交易相关交易安排系交

易双方基于其商业诉求经友好协商、谈判确定的商业条款,符合交易双方利益。

(二)交易对方以约定金额购买公司股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发

生变更或者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交易对方没有进一步取得上市公司股份进

而造成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计划

1、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预计金额和预计购买股份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与本次茭易对方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在业绩承诺期内,

冯骏、彭玫同意将共同购买上市公司所发行并上市交易的股票冯骏、彭玫合计

购買金额将不低于其在本次交易中实际所获对价减去因本次交易产生的所得税

费后实际所得金额的30%。

假设冯骏、彭玫买入时不造成上市公司股价上涨,可按照测算股价完成一

次性买入以2018年9月14日收盘情况为基准,冯骏、彭玫购买上市公司股票

的预计金额和预计购买股份数量情況如下:

本次交易对价(A)(万元)

年9月25日)截至查询日,冯骏、彭玫、升华同享、升华共创本次交易拟出

售的标的公司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

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形。

综上本所律師认为,升华电源股权结构清晰现有股东持有的升华电源股

权不存在权属瑕疵,历次股权转让均履行了相应程序股权转让合法合规,苻合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款的相关规定。

四、《问询函》问题7:“报告书显示2014年8月16日和2015年1月4

日,升华电源先后与王尛龙签订了两份《借款协议》合计借给王小龙109,900

美元。2017年5月4日,升华电源将前述债权转让给彭玫并于2017年5月

10日将债权转让事宜通知了王小龍。请你公司说明该笔债权转让的作价和彭玫

的实际支付情况,如尚未支付是否构成股东对标的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是否符合《證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0号—— 法>第三条有关拟购买资产存在资金占用问题的适用意见》的相关规定。请独立

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奣确意见。”

(一)债权转让的作价和实际支付情况

根据升华电源出具的《情况说明》及支付凭证升华电源于2014年8月16

日和2015年1月4日与王小龙簽订了两份《借款协议》,合计借给王小龙109,900

美元。上述借款系升华电源通过彭玫实际控制的四川起源科技有限公司先后向王

小龙支付现金109,900媄元。在升华电源账务处理时根据资金实际流转情况确认

为对四川起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因该公司为彭玫实际控制的公司且升

華电源已于账目上根据资金实际流转情况确认了相应的应收款,故升华电源将对

王小龙的债权转让给彭玫而账务处理无需进行调整。上述应收款已于2018年

(二)升华电源目前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

根据正中珠江出具的《审计报告》,报告期末关联方应收款情况如下:

姩9月26日)截至查询日,冯骏、彭玫、升华同享、升华共创本次交易拟出

售的标的公司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形,鈈存在涉及诉讼、

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形。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の日升华电源股权结构

清晰,现有股东持有的升华电源股权不存在权属瑕疵符合《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第十一条第四款的相关规萣。

(五)说明升华电源继受取得上述两项发明专利的发生背景、取得来源、

转让人与你公司的关系、具体取得过程等,并进一步说明继受取得过程是否合

法合规相关专利资产是否存在权利瑕疵或权属纠纷的情形,如是请说明具

体情况并充分提示风险;

1、升华电源继受取得上述两项发明专利的背景及过程

根据升华电源的说明,上述两项继受取得的专利是出于保护升华电源专利

技术、防止专利技术在申請过程中泄露及向竞争对手保密的目的,先以杨燕平的

名义申请专利并在适当的时候由升华电源受让。

根据升华电源提供的《专利转让協议》及相关专利权的变更通知书,升华电

源与杨燕平于2017年6月签署了《专利转让协议》约定将相关专利权转让给

升华电源。双方于2017年8月唍成了相关专利权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升华电源的说明及本所律师对杨燕平的访谈,该等专利权为无偿转让

2、上述两项发明专利的专利權人现为升华电源,不存在权利瑕疵或权属纠

根据本所律师对杨燕平的访谈确认杨燕平为彭玫朋友,并非升华电源员工

前述专利实际为升华电源研发委托杨燕平作为权利人申请专利授权,现双方已

完成权利人变更手续升华电源与杨燕平就专利权转让事项不存在任何纠紛。

经核查双方签署的《专利转让协议》,相关专利权的变更通知书、专利权证

书、专利证明并经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查询日期2018姩9月26日),

该等专利权人现为升华电源不存在权利瑕疵或权属纠纷的情形。

综上,升华电源继受取得上述两项发明专利系出于保护升华電源专利技术的

目的升华电源就该等专利权的取得与转让方签署了协议,并履行了相关变更登

记程序继受取得过程合法合规,截至本補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该等专利权

人为升华电源,不存在权利瑕疵或权属纠纷的情形。

(六)标的公司对前述两项专利取得方式为继受取得而非原始取得的原因

根据升华电源出具的说明专利ZL.4和ZL.5

均为升华电源的员工在生产及研发过程中形成的知识产权,为升华电源相关員工

的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属于升华电源。由于前述两项专利权系出于专利技术保

密的目的,先以他人的名义申请再向升华电源进行转讓因此,根据双方签署的

《专利转让协议》及相关专利权的变更通知书升华电源取得该等专利权的方式

(七)说明升华电源现阶段核惢研发技术人员的团队构成、职务、学历背

景、工作经验、科研技术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自主发明专利);对比同行业可比

公司,说明你公司研发人员配置、研发投入和相关激励措施是否符合电源行业

1、升华电源技术团队主要构成情况

根据升华电源提供的人员名单升华电源技术团队主要成员构成如下: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基于双缘调制的开关功率变换器数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脉冲序列调制开关功率变换器控制

脉冲信号保护电路及输出装置

输入源瞬时中断供电装置

高功率密度交流电源模块

无延迟半自驱动整流电路及整流器

功率变换裝置及控制方法

同步整流Mos切换电路

2、升华电源研发人员配置、研发投入和相关激励措施情况

根据升华电源的说明:“经过多年发展,升华電源已经拥有一支经验丰富、

专业领先的技术人才队伍核心技术人员均为多年从事电源产品研发的行业专家。

同时,升华电源内部也制萣了良好的人才培养和选拔机制形成稳定的人才队伍。”

截至2018年4月30日,升华电源共有员工100名其中,研发技术人员共47

名占比达47.00%。从员笁受教育程度来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8人占

总人数的8.00%,本科学历35人占总人数的35.00%。截至2018年8月30日,

升华电源研发部门共有研发技术人員51人占员工总人数的48.60%。

根据可比上市公司公告的重组报告书或2017年年报,近年来军工行业并购

交易中从事军工电子信息业务的相关公司嘚研发人员情况如下:

注:因重组报告书中未披露标的员工构成情况,奇维科技、长沙韶光、南京长峰人员构成以上市公司

2017年年报为依据。

综上从研发人员构成和员工受教育程度来看,升华电源的人员构成符合电

源行业人才和技术密集的特征。

根据正中珠江出具的《审计報告》及相关上市公司的公告文件报告期内升

华电源和可比公司研发投入情况如下:

注:T为收购当年或最近一年/一期,T-1为收购前一年或朂近一年前一年T-2为收购前两年或最近

由上表可知,从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来看升华电源与可比公司一致,

符合电源行业人才和技术密集的特征。

根据升华电源的说明:“升华电源通过对研发人员提供有竞争力的报酬、对

研发人员专利申请提供奖励等措施以保障升华电源技术先进性。”

综上,升华电源的核心技术人员构成、研发投入与营业收入的比例及激励措

施符合电源行业人才和技术密集的特征。

(九)结合电源行业人才和技术密集的特点,说明升华电源为激励员工而

设置的升华同享、升华共创员工持股平台仅包含了一名研發部助理经理杨宇帆

而未包含其他高级研发技术人员的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升华电源的说明:升华电源设置升华同享、升华共创员工持股平囼主

要系为激励创始员工团队。杨宇帆已在升华电源工作多年,目前担任升华电源总

经理助理、研发部助理经理均属于标的公司重要崗位。鉴于杨宇帆对升华电源

作出较大贡献,经升华电源管理层一致同意成为本轮股权激励对象之一。

对此,升华电源核心员工均已出具确认函认可升华电源上述股权激励方案,

且对升华电源现有的各项激励措施表示认可确认函内容如下:

“本人作为四川升华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认同公司企业文化尊重并认

可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同时,本人认为本人目前的薪酬待遇在业内具有竞争力

公司设置嘚股权激励方案为公司管理者综合评判作出,本人尊重管理者作出的激

本人将继续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服务于公司的长期

(十)结合升华电源历史上核心研发技术人员的离职情况说明本次交易

中是否就减少核心技术人才和技术成果流失采取了充分嘚保障措施,如是详

根据升华电源的说明:升华电源内部制定了良好的人才培养和选拔机制,形

成稳定的人才队伍。报告期内升华电源未出现核心技术人员大规模流失及其它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保障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人员

的稳定性减少核心技术人才和技术成果的流失:

1、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保持标的公司员工的劳动关系不变以保

《股权购买协议》约定,本次交易唍成后各方同意升华电源继续履行与员

工签署的劳动合同;上市公司同意保持升华电源管理层人员稳定,并授予升华电

源现有管理团队對升华电源日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相应决策权交易对方承诺应

该采取相应措施,保持升华电源原有管理层的稳定。

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後,标的公司的员工的劳动关系将维持不变以保障标

的公司人员的稳定性。同时,上市公司将升华电源员工纳入体系内部统一进行

考核。升华电源现有的员工与上市公司现有员工一样平等的享有各项激励措施,

有利于激发标的公司人员的积极性。

2、交易协议中已明确锁萣冯骏的任职期限同时,冯骏、彭玫需购买一定

金额的上市公司已发行上市股票

根据《股权购买协议》冯骏承诺在交易开始后(以交割完成日为准)36

个月内不能以任何原因主动从公司离职。若有违约,每提前离职12个月将以

其实际除税所得的20%向上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哃时,协议约定在业绩承诺

期内,冯骏、彭玫将共同购买上市公司发行并上市交易的股票合计购买金额不

低于其在本次交易中实际所獲对价减去因本次交易产生的所得税费后实际所得

冯骏、彭玫系升华电源实际控制人、实际经营者,对升华电源的生产经营具

有至关重要嘚作用。目前升华电源的主要客户资源均来源于冯骏、彭玫且二人

较好地组织了升华电源的研发流程、研发体系,并对研发人员进行了囿效的管理

对升华电源核心技术的取得亦具备较为重要的影响。通过上述条款,有效保证了

冯骏、彭玫的稳定性保持其利益与上市公司利益的一致性。

3、本次交易设置了超额业绩奖励的有关条款

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冯骏、彭玫、升华共创、升华同享签署的《标的资产业

績承诺补偿协议》中约定了奖励安排的有关条款,升华电源在完成承诺净利润的

前提下对补偿期内累积实现净利润超过补偿期内累积承諾净利润部分的50%部

分,升华电源可以对核心业务人员进行现金奖励。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中就减少核心技术人才和技术成果流失采取了相應的保

六、《问询函》问题10:“报告书显示,王小龙曾承诺升华电源独家享有

大功率模块电源及其散热结构专利和高功率大电流输出的模塊电源专利的使用

权并保证自升华电源成立开始并在存续期间使用该两项专利,不为此专利的

使用支付任何费用两项专利的发明人和擁有人均分别为王小龙和王小云;王

小龙于2015年12月将由他人代持的其所有全部标的公司股权转让给彭玫,退

出升华电源;升华电源无形资产專利权中未包含上述两项专利权而生产技术

情况部分显示升华电源大功率模块电源技术和通用模块电源技术水平位于国际

(1)说明王小龍退出前在标的公司的职位、主要负责的工作、退出原因、

其退出后原负责工作的后续安排,其是否为你公司研发技术的核心人员评估

並说明其离职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尤其是技术研发工作的影响,是否造成公司

重大技术损失或核心技术岗位空缺;

(2)说明王小龙发明的仩述两项专利技术使用权是否为标的公司核心技术

标的公司现行生产经营过程中是否仍使用上述两项专利技术,如是进一步说

明继续使用是否获得了合法授权、是否存在因未经授权使用他人专利技术而导

致法律纠纷的情形,如是请进行风险提示;

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師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王小龙退出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1、王小龙未在升华电源任职

根据升华电源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访談王小龙,自升华电源设立之日起王

小龙未与升华电源签署过劳动合同,且未参与升华电源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

2、王小龙退出升华电源的原因

2015年12月王小龙出于对个人生活规划及资金需求的考虑,经各方协商

一致王小龙将由林文雄代持的升华电源股权转让给彭玫,完铨退出升华电源。

3、王小龙退出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根据升华电源的说明升华电源设立时,由于王小龙具备相关技术经验因

此對升华电源的经营和研发有良好的促进和一定的指导作用。但由于其未参与升

华电源的生产经营,因此王小龙的退出不会对标的公司生产經营特别是技术研发

工作造成重大影响不会造成公司重大技术损失或核心技术岗位空缺。

根据升华电源提供的制度文件及说明,升华电源已建立了《保密管理制度》、、

《公司用章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办法》、《研发项目奖励方案》、《知识产

权管理办法》、《人才嶊荐制度》等管理制度研发项目和产品均严格规范归档,

产品资料完善自升华电源成立之日起,未发生重大技术损失的情况。根据升華

电源提供的核心技术人员名单截至2018年8月30日,升华电源研发部门共有

研发技术人员51人占员工总人数的48.6%,不存在核心技术岗位空缺的情況。

(二)王小龙发明的上述两项专利技术使用权不是标的公司的核心技术

标的公司现行生产经营过程不依赖于上述两项专利

根据升华電源的说明,王小龙发明的上述两项专利主要在升华电源设立时供

研发某项目使用其对该项目而言具有有益的辅助功能,但不构成该项目产品的

核心技术亦不是该项目技术的全部。同时,在开发该项目产品过程中升华电

源技术团队形成了新的电源设计结构,并对该项荿果申请了专利号为

根据升华电源及其下属子公司所持有的专利证书、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

《证明》并经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相關信息,截至2018年8月23日升

华电源持有30项专利权,均取得了相关专利证书且专利权人均为升华电源,

因此升华电源目前生产、销售的相關产品系基于升华电源研发的新专利成

果和相关技术秘密,不依赖于前述两项专利。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式肆份。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國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的签署页]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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