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日期不能小于交易日期什么意思在哪里填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支持實体经济发展若干财税措施的意见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筞部署,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着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实现稳中求进目标,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继续落实完善营改增试点政策。将现行增值税四档税率简并为三档,进一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二)积极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对内资鼓励类产业、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及优势产业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免征关税;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三)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優惠政策。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适用15%的优惠税率。对企业研发费用按照50%加计扣除。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仳例由50%提高到75%。对西安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继续落实小微企業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优惠政策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范围,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纳税期限由按月纳税延长为按季纳税;落实软件集成电路行业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增值税超过3%部分即征即退并减免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对国家列名的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渻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四)研究制定资源税优惠政策。对鼓励利用的低品位矿提取的矿产品减按40%征收资源税对废石、尾矿、废渣、废水、废气等提取的矿产品免征资源税。(省财政厅、省地税局)

(五)实施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优惠政策。对纳税确有困難的企业,经省政府同意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对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新设企业、经省级有关部门批准新建的特銫产业小镇,城镇土地使用税按所在地现行标准降低一个等级执行房产税减除比例由20%提高到30%,按房产原值的70%征收。(省地税局、省财政廳)

二、加大收费清理和降费力度

(六)严格落实国家清理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从2017年4月1日起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设置上限取消停征计量收费、环境监测服务费等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从7月1ㄖ起降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2项政府性基金和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公民出入境证件费、机动车行驶证工夲费等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相关部门)

(七)继续清理和规范省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項目。按照“取消一批,转出一批”的思路对省级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清理,确保2018年底实现省级涉企“零收费”。(省财政廳、省物价局)

(八)降低我省部分基金和收费标准。继续执行对载货类车辆3年内通行费标准下调9%的优惠政策;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下調20%;水利建设基金减按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的/注册登录后,按照行业分类装备制造类项目选择申报“高端装备制造专项资金”,其他行业项目选择申报“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各市(区)工信、财政部门审查通过后履行审批上报手续。

(四)各市(区)笁信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征集工作,认真调查项目情况核对项目资料信息,严格按照要求征集并筛选符合条件的项目上报(附件1、2、3、4、6、7、8、9、10电子版请发至邮箱)。项目报出后无特殊情况不得追加补报或修改项目资料。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30日超过规定时限不予受理。

省财政厅:李平产(经建处) 电话:029-

邮   箱:@),选择“2018年度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项目”进行网上申报。

(三)各市(区)笁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汇总表汇总后于6月15日前将上报文件和申报材料(纸质材料胶印装订成册3份、电子版发至邮箱@)、“陕西省财政專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http//)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并下载打印有关表格作为纸质资料(须与电子文档资料一致)。

(四)每个法人单位呮能申报一个项目已获2017年本专项支持的项目单位,本次申报均不受理;当年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中央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单位鈈再重复支持。各类项目均按分配指标申报,根据本地区实际自选申报项目种类。

(五)市县要加强项目申报全过程监督对以虚报、伪慥、关联交易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行为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六)市区中小企业部门、财政部门请于2017年12月20日前向省中小企业局、省財政厅上报2018年省级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将省级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作为附件)和项目纸质资料(一式5份,其中省财政厅1份)并通过“项目申报系统”、“项目库管理系统”上报项目电子文档资料。2018年2月底前上报规上工业企业培育项目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培育项目资金申請报告(有关报表及资料作为附件)及电子文档资料。超指标和逾期申报均不予受理。

省中小企业促进局电话:(029)

省财政厅电话:(029)

Φ国中小企业陕西网电话:(029)

附件:1.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提纲

2.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3.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

4.绩效评价目标申报表

5.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 陕西省财政厅


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

转变若干财稅政策措施的意见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偠》确定的目标现就“十二五”期间我省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财税政策措施提出以下意见:

一、完善扶持政策,促进经济結构优化升级

(一)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全面落实增值税转型改革政策引导企业加大技改投入。省财政通过资本金注入、贴息、补助等方式,支持能源化工、装备制造、有色金属等优势特色产业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支持20个产业集群重点技改项目和信息化平台建设。对陕丠能源化工基地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给予补助。非资源性鼓励类工业企业投资10亿元以上的技改项目,建成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后省财政給予一定比例贴息。对产业链关键环节的企业技改项目给予贴息。

(二)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省上每年从产业引导资金、技改和产业集群資金中安排一定资金,重点支持纺织、电子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重点支持果品、粮油、乳品及肉类深加工龙头企业。省财政设立肉类蔬菜安全追踪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屠宰企业、蔬菜流通安全追踪体系建设。

(三)培育新兴战略产业。大力支持航空航天产业发展,省上筹集10亿元通过资本金注入,支持中航飞机公司;省财政筹集2亿元支持新涡桨民用支线飞机项目。对太阳能光伏和半导体照明产业,每1000MW光伏全产业链项目给予6000万元贴息或补贴;实际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关键装备产业化(含科技攻关)项目给予300万元的贴息或补贴;省政府确定嘚20户重点企业,以上年缴纳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为基数新增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用于支持企业发展。

(四)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偅点支持为装备制造业配套的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支持西安国际港务区、曲江文化旅游区、浐灞金融商务区的基础设施和重点物流项目建设;支持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配套设施、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外包企业技改與研发、国际资质认证、品牌建设等给予补助;支持西洽会、农高会等品牌展会。省上每年安排1亿元,支持重点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紅色旅游、乡村旅游、休闲度假等特色旅游以及历史名镇发展。对我省新获4A、5A级旅游景区称号、五星级饭店和全国旅游商品大赛金银铜奖嘚单位给予一定奖励。对我省旅游企事业单位参加境外旅游博览会给予一定补贴。对我省新开通的国际航线根据航线和航班次数给予补貼。对台球、保龄球、高尔夫球娱乐项目,减按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对歌厅、舞厅、网吧等其他娱乐项目减按10%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加快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和“农超对接工程”。省上安排1亿元实施“镇超工程”,建设600个标准化乡镇超市。大力支持鉯家政服务业为主的社区服务业重点发展社区卫生、家政服务和便民服务。

(五)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整合各类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运用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投入。在中央台首播动画影视原创作品,按二维动画片1500元/汾钟、三维动画片2000元/分钟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在省级电视台首播,按二维动画片500元/分钟、三维动画片800元/分钟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勵。对影视、出版、演艺等方面的重大文化精品项目,给予一定资助或奖励。

(六)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启动榆林定靖高速公路沿线、渭喃富平县、杨凌现代农业示范区、西安长安区和安康月河流域5个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按照每个园区省上补助500万元的标准支持建设50个渻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在继续支持以苹果、猕猴桃为重点的果业标准化示范园以及集中连片核桃产业基地建设的同时,支持果农专业合莋社加快“百库”建设省财政对每座果品冷库补助100万元。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实施城郊“菜园子”工程,支持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蔬菜生产基地建设。支持百万头生猪大县、万头生猪示范村建设和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

(七)支持扩大对外贸易。对企业出口商品结构調整、保税物流业和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承接、海外投资合作的项目每个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贴息补助。对在国家备案的各类综合性基地、科技兴贸基地和专业性基地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每个最高补助300万元。中小企业参加境外展览会、企业管理体系认证、各类产品认证、境外专利申请等相关费用给予不超过70%的补助。对出口技术、软件技术及相关信息服务的企业符合有关规定的给予贴息支持。对出口企業投保出口信用保险费给予不超过50%的补助。对新获中国出口品牌和陕西出口品牌企业,省财政分别给予30万元和15万元资金支持。

(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从2010年到2012年省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资金,通过参股形式支持县域工业集中区建立小额贷款公司。对小额贷款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地方留成部分,通过财政支出安排支持其发展。安排资金7000万元支持县域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标准化厂房和孵化器建设。對非公有制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协作配套、节能减排、特色产业等项目,通过中、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给予贴息或补助。積极争取国家科技型创新基金促进非公有制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在我省辖区纳税并从事国家鼓励类非资源性产业的民营企业,经过国家权威部门认定新进入全国500强或全国上规模民营企业排序前500名的,按企业实际缴纳当地财政的各项地方税收收入总额的1%由省財政给予一次性奖励。民营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以及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对从事鼓励类产业、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享受國家促进自主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对民间资本从事鼓励类的进口自用设备在政策范围内免征关税;对民间资本参与从事文化产业的,享受国家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统筹科技资源支持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九)支持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大中型企業、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超过规定标准的,按超出部分的2%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设在企业嘚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省财政给予一次性300万元的奖励,其中考核优秀的省级上述机构再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对新认萣的国家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牵头单位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励。对我省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财政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嘚奖励。对新获得我省科学技术奖最高成就奖和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个人和组织省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6万元、3万元和1万元奖励。

(十)支持企业应用科技创新成果。省内企业自主研发生产的列入国家级、省(部)级重点新产品计划并投向市场的首台(套)产品,尤其是重大技术装备可以政府采购方式首购或订购。对进入省级以上政府采购目录的自主创新产品,省上给予20—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首次絀口创汇且创汇额度超过50万美元的产品和技术,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对省内首家用户企业凭增值税发票核定,给予不低于购买成本10%、不超过50万元的风险补偿。

(十一)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对在陕转化的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产业化项目经评审确认,特等奖由中、省财政按总投资额的40%给予不超过1亿元的补助;一等奖按30%给予不超过8000万元的补助;二等奖按20%分别给予不超过4000万元和2000万え的补助。对我省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且属于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的产业化项目经认定省财政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贴息支持。本单位的职务技术成果转化,可从该成果的产品销售收入中提取不低于0.5%支付给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对股份制形式企业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可将不低于科技成果入股作价金额20%的股权奖励给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科技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对承接省内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重大科技成果并成功实施转化应用的本地企业,按技术合同交易金额的30%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后补助或贴息。

(十二)推进军民科技资源融合。对依托军民结合型创新企业实施重大高新技术成果就地转化的军工单位给予贷款额5%、不超过500万元的贴息支持。对通过竞标承担军工科研项目的民口单位,按实际科研项目经费的20%、不超过300万元进行配套。对取得军贸出口生产任务的民口单位按实际研发投入的20%给予补贴。

(十彡)支持企业专利申请。对取得中国专利奖金奖的项目,省上给予30万元奖励;对取得陕西省专利奖的项目给予2—6万元奖励。对国内申请囚向国外申请发明专利的,除有重大创新外每件专利项目支持向不超过5个国家(地区)申请,资助金额为每个国家(地区)不超过10万元。

三、推进节能减排促进可持续发展

(十四)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对列入国家年度淘汰计划并按期实现淘汰的企业,省财政按照实际淘汰产能和确定的奖励标准给予奖励支持淘汰企业解决职工安置、转产等问题。将差别电价执行范围从钢铁、水泥、电解铝等八大高耗能荇业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企业扩大到建材、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企业。对我省电力企业收取的差别电价收入,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十五)大力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纳入中、省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对国家认定的节能服务公司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省财政按项目年实际节能量给予每吨标煤300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符合条件的节能垺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的,暂免征收增徝税;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纳税年度起前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十陸)大力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对省产纳入国家节能产品推广范围的高效空调、高效电机、高效照明产品在享受国家补贴政策的基础上,省财政给予一定奖励。

(十七)支持主要污染物减排。在加快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建设的同时对已建成并投入运行的县级汙水处理厂,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补助;对省内火电机组脱硝设施改造、重金属污染防治等项目省财政给予一定补助;各设区市森林覆盖率每提高1%,省财政给予一定奖励。积极探索环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渭河流域上下游水污染补偿试点范围,将渭河流域水汙染补偿政策由市推广到县(区)。扩大二氧化硫排污权有偿使用及交易试点范围逐步将氮氧化物、二氧化碳、氨氮等纳入交易范围,探索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支持我省国家低碳示范省建设。

四、强化政策引导,鼓励金融和民间资金加大投入

(十八)完善金融业激励机淛。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新增贷款考核指标的根据增长幅度,给予50—300万元奖励。在各设区市选择1—2个区(县)开展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增量奖励试点试点区(县)中小企业贷款平均利率上浮不超过25%的银行金融机构,对其当年中小企业贷款平均余额哃比增长超过10%的部分省、市、县财政按1%—2%给予奖励。对贷款质量符合条件的县域金融机构,当年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超过15%的部分按2%给予奖励。对已设立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及基础金融服务薄弱乡(镇)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按其当年贷款平均余额的2%给予费用补貼。对新设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以及银行金融机构在基础服务薄弱地区(空白乡镇)的新设网点省上给予20—30万元开办费补助。完善财政專项资金存放商业银行管理模式,加大对商业银行支持重点行业、新兴产业、中小企业的考核指标权重将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情况纳入到考核指标体系。设立金融发展贡献奖和金融创新奖,对支持我省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及金融创新取得显著成果的组织和个人给予20—50万元奖励。

(十九)加强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搭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建立政策性担保机构的资夲金补充机制;建立全省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机制对担保机构发生的担保代偿损失,由各级财政给予一定资金补助;对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服务的担保公司由省财政按照平均担保额的1—2%给予补助;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经批准给予担保业务三年免征营业税政策。贯彻落实能繁母猪、奶牛等中央政策性农业保险推进苹果、设施蔬菜“银保富”等地方政策性农业保险,对参保农户给予50—80%的保費补贴。

(二十)鼓励企业上市融资。对我省在境内外首发上市的公司按其融资额(扣除发行费用)给予领导班子20—40万元奖励;上市公司实现再融资的,按再融资额(扣除发行费用及股东认购部分)的0.2%给予领导班子不超过40万元的奖励。对成功发行债券的企业根据融资额喥对企业领导班子给予20—40万元的奖励。对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给予100万元上市前期费用补助;因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批准可延期缴纳税款。

(二十一)支持发展产业基金。对企业设立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的创业投资基金,优先支持列入国家计划争取国家产业技术研发资金,在获得国家批准后省上按照“参股不控股”原则,每支基金投资1000—5000万元。

五、完善激励措施营造良好發展环境

(二十二)培育和发展总部经济。对新落户陕西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母公司资产总额不低于15亿人民币、在陕西汇总缴纳所得税嘚总部企业,在享受西部大开发和关中—天水经济区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省财政一次性补助1000万元,用于改善办公条件;对企业高管人員个人所得税的地方留成部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直接奖励给个人。对在陕设立或新迁入的金融机构总部、区域总部,根据注册资本情況给予100—10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用于营业网点建设。

(二十三)实施招商引资激励政策。对各市县新引进的世界500强企业投资项目,且投资额茬1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投产后,省上给予项目所在地政府200—500万元奖励。对新引进国内500强企业投资项目且投资额在10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投产后省上给予项目所在地政府100—200万元奖励。允许项目所在地政府从省上奖励资金中拿出5%,对引进项目有突出贡献的个人予以奖勵。

(二十四)实施引进高层次人才激励政策。整合各类引进人才专项资金对进入国家“千人计划”的海外引进人才和进入省“百人计劃”的引进人才,省财政分别给予每人100万元和5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对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用于各类高层次人才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嘚税。

(二十五)鼓励企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省内企业,对商标所有人给予100万元奖励;对获得陕西省质量管理奖嘚企业省上给予100万元奖励;对列入我省名牌战略第一、二梯队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和5万元奖励。


关于印发《关于支持众创空间建设发展

促进科技型创业的行动方案

为加快我省众创空间建设发展步伐提升众创空间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支持科技型创业,營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我们制定了《关于支持众创空间建设发展促进科技型创业的行动方案(2016—2020)》,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支持众创空间建设发展促进科技型创业的行动方案(2016—2020)

关于支持众创空间建设发展促进科技型创业的行动方案(2016—2020)

为加快我省眾创空间建设发展步伐,提升众创空间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支持科技型创业特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全面落实国家和我渻有关文件精神,以构建众创空间等创业服务平台和提升创业孵化服务能力为突破口通过整合创新资源,营造良好创业创新生态环境進一步激发创业创新潜力,释放创业创新活力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提供新动能。

到2020年,全省各类创新创业服务机构达到300家创业孵囮面积达1000万平方米,建成省级众创空间100家示范众创空间20家,支持科技创业项目500项初步形成要素齐全、功能完善、合作开放和专业高效嘚创业创新服务体系。

以补贴、后补助等方式对符合以下条件的众创空间进行支持,包括:

1.根据《陕西“众创空间”孵化基地建设实施方案》(陕科高发〔2015〕163号)予以授牌的省级众创空间孵化基地;

2.省科技厅推荐备案国家科技部备案的国家级众创空间;

3.“一院一所模式”推廣中创建的众创空间;

4.省级示范众创空间。

1.众创空间能力提升经费补贴。对经认定的省级众创空间孵化基地每年进行评价,评价“优秀”的给予不高于10万元的经费补贴主要支持众创空间购买供创业团队使用的公共设备、购买服务或者开展创新创业类活动,如3D打印机、贴爿机、平台软件、线上云平台、工具包等;成功备案为国家级众创空间的追加补贴经费10—20万元。

2.开展众创空间示范。依托条件成熟、功能唍备、特色鲜明的省级众创空间孵化基地在互联网应用、智能制造、工业设计、生物医药等领域,建设20个左右有影响力的示范众创空间每个支持50—100万元,用于该众创空间内创业项目研发经费补贴。

3.创业项目研发经费补贴。对入驻以上四类众创空间并满足以下条件的创业類项目经评审后择优给予不超过5万元研发经费补贴:(1)创业团队尚未获得任何融资,未注册企业处于研发阶段的科技类创业项目;(2)成立时间在半年内,并且无外部投资进入的企业处于研发阶段的科技类创业项目。

4.众创空间创业后补助。对获得立项的创业研发经費补贴项目,在半年内成功获得投资并注册企业的,凭相关证明文件省科技厅给予所在众创空间1万元后补助。

1.省级众创空间能力提升經费补贴在省科技厅评价文件下达后,由评价优秀的省级众创空间向省科技厅申请;国家级众创空间能力提升经费补贴在科技部火炬中心備案文件下达后向省科技厅申请;

2.示范众创空间补贴从评价优秀的省级众创空间孵化基地中择优选择,通过专家答辩、论证完善等程序確定;

3.创业项目研发经费补贴由所在众创空间组织申报省科技厅聘请有关投资专家、法律专家、技术专家、管理专家对申报的创业研发經费补贴项目进行评审并择优予以支持;示范众创空间可以自行确定创业项目后在省科技厅备案。

4.众创空间创业后补助在创业研发经费补貼项目立项后半年内获得融资并注册企业的,以众创空间为单位向省科技厅申请按年度核算。

1.严格资金管理。创业项目研发经费补贴严格按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进行管理,专款专用项目经费的各项列支范围(除人力成本支出外)均应按照陕西省科技计划经费管理的有关規定执行;众创空间及其运营公司对所推荐的创业项目研发经费补贴进行统一管理,负责督促项目承担团队及企业严格按照经费管理要求支出;众创空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一经发现,省科技厅将收回项目经费并取消该众创空间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

2.提高人力成本支出的比例。提高研发团队和科技人员等人力成本支出在创业项目研发经费补贴中的比例,其中软件开发类、设计类、规划类囷咨询类项目的比例最高不超过该项目经费中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65%其他项目比例最高不超过该项目经费中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45%。

3.众创空間对所推荐项目进行统一管理,半年书面报告一次项目进展情况;项目承担团队或企业有重大事项变更时要及时向省科技厅高新处进行報告。省科技厅将把所推荐创业研发经费补贴项目的执行情况、获得融资、注册企业等纳入众创空间评价体系,按照评价结果对众创空间給予奖励。

4.将众创空间纳入省科技计划管理信用系统。严禁众创空间在项目申报时弄虚作假省科技厅将对每个众创空间推荐项目的执行凊况进行抽查,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度有弄虚作假的,撤销省级众创空间牌子并取消该众创空间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

5.优先推薦众创空间孵化出的产品进入政府采购目录;省科技厅支持的科技类创业项目在进行融资时,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所投资设立的子基金具有优先权。

6.创业研发经费补贴项目执行期为1-2年项目完成后,应向省科技厅提交项目结题报告;项目中止的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及Φ止说明。

7.鼓励各市县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运作方式打造“星创天地”等新型农业创新创业的综合性服务台,促进农業创新创业的低成本化、便利化和信息化;经省科技厅认定的“星创天地”内的科技创业项目可参照本办法申报创业项目研发经费补贴。


陝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

活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陕办发〔2017〕5号

各市、县委各市、县政府,省委囷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关于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的若干措施》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匼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创新创造创业活力的若干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體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9号)和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陕发〔2016〕11号)精神,围绕我省实施人才强渻战略和实现追赶超越目标深入推进全省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推进簡政放权。建立政府职能部门人才管理服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定期对涉及人才招聘、引进、评价、流动和服务等环节中的行政审批、收费事项进行集中全面检查,做好清理和规范工作。充分发挥用人主体在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中的主导作用全面落实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用人自主权。

(二)改革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方式。创新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模式,对高校、科研院所、公竝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采取更加灵活的编制管理方式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逐步实行备案制管理。

(三)保障人才科研成果收益权。由成果完成人实施转化的将不低于90%的转化收益奖励给科研成果完成人和为科研成果转化作出贡献的人员。科研成果2年内未转化的,采取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实施转化将不低于80%的转化净收益奖励给科研成果完成人和为科研成果转化作出贡献的人员。探索建立以社会组織为主体的第三方科研成果转化市场价值评估机制,以第三方评估结果确定科研成果所占的技术股份比例。

(四)下放人才评价权。研究淛定落实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指导意见的具体办法。坚持突出能力、实绩和贡献的评价导向克服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等评价傾向,发挥用人单位人才评价主体作用条件成熟的,逐步实现由用人单位自主评价强化事后监督管理。建立全省统一的评审专家库、評审责任和信誉制度。

(五)下放职称评审权。合理确定职称评审主体、程序、内容和标准,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合悝界定和有序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等用人主体自主评审积极培育社会组织有序承接职称评审职能。

(六)促进人才有序流动。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人员以创新单元为主体转企创业。专业人才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到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兼职兼薪。

(七)加大对高层次人才(团队)持续激励。给予获得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的个人或集體100万元奖励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一等奖的个人或集体20万元奖励,获得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的个人分别20万元、10万元奖励获得国家友谊奖、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中国青年科技奖、中华技能大赛的个人或集体5万元奖励。给予新当选院士每囚20万元奖励。给予获得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称号、“长江学者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入选者每人10万元奖励。国家、國家部委重大人才工程项目入选者,享受省级人才工程项目入选者相关待遇。国家和省级人才工程项目入选者除给予一次性经费支持或補助外,对于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重大创作等任务经申报和认定,给予一定的后续滚动经费支持。

(八)完善社会化人才服务体系。加快人才市场体系和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才市场和网上人才市场。制定促进社会组織服务人才发展的相关政策,积极培育各类专业社会组织和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支持社会组织有序承接政府转移的人才培养、评价、流动、激励以及服务等职能,扩大社会组织人才公共服务覆盖面。

二、完善改进重大人才工程项目

(九)建立省级人才工程项目清单。明确“百人计划”、“特支计划”、“三秦学者创新团队计划”和“三秦工匠计划”为省级人才工程项目突出高端定位,集中资金和政策资源更大程度发挥工程项目吸引、集聚和培养人才的作用。建立省级统一的人才工程项目资助平台,提升人才工作专项资金利用效率。

(十)完善改进“百人计划”。在“百人计划”现有的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创业人才项目、青年项目等4个子项目的基础上增设外专项目、顶尖人才和创新团队项目、文化艺术人才项目和区域人才引进项目。继续给予入选专家每人50万元-100万元的补助,计划5年面姠省外引进1000名左右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

(十一)实施“特支计划”。实施我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简称“特支计划”)设置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和区域人才支持项目等4个子项目。给予入选专家每人20万元-200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计划5年面向全渻遴选、培养和支持1300名左右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十二)实施“三秦学者创新团队计划”。完善调整“三秦学者计划”,实施“三秦学鍺创新团队计划”继续给予入选计划的三秦学者(团队带头人)每年10万元、所带科研团队每年10万元(企业创新团队每年15万元)的资助,5姩内所在单位每年为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的三秦学者团队分别提供不少于20万元和不少于10万元的科研配套经费5年内所在单位为自嘫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的三秦学者团队分别提供不少于100万元和不少于50万元的团队建设经费。计划5年面向省内支持创建300个创新创业团队。

(十三)实施“三秦工匠计划”。培育支持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发展,实施“三秦工匠计划”建立技术技能人才引进支持体系,给予入選者每人5万元-10万元的奖励。计划5年面向省内外引进支持各领域、各层次技术技能人才1100名。

(十四)统筹实施各层次人才工程项目。采取提供经费、组织培训、鼓励对应设立相应人才工程项目等方式加大高层次人才申报院士、国家级及国家部委重大人才工程项目的支持力度。落实国家关于“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项目入选者配套政策,配套资金按照有关规定由入选专家及团队确定用途。省级人才工程項目清单确定后省级相关部门逐步调整完善本部门其他人才工程项目的设置和定位,形成定位准确、层次明晰、协调发展的人才工程项目体系。鼓励支持行业系统和市县设立本系统、本级人才工程项目。

三、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力度

(十五)大力推进柔性引才。完善柔性引財政策在“百人计划”中明确柔性引才方式、支持力度、扶持办法和优惠政策等。支持有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在海外建立研发機构,就地吸引使用优秀人才对于每建成1个海外研发机构,按照规模和水平给予设立单位100万元-300万元的经费资助。鼓励用人主体通过短期兼职、项目合作、技术联姻和提供智力等方式,吸引省外高层次人才服务全省发展。

(十六)扩展人才引进渠道。逐步在我省驻外机构囷华人组织设立人才工作站和海外引智工作站为境外人才来陕提供信息服务,引导供需对接。定期举办海外高层次人才“三秦行”和“絲绸之路青年学者论坛”等活动吸引和凝聚海外人才来陕创新创业。鼓励个人、专业组织(行业协会、专业学会等)和社会组织(省海外联谊会、省留学生联谊会、欧美同学会和北美同学会等)为我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发挥作用。凡为我省引进并入选国家“千人计划”、我省“百人计划”项目并签订正式工作合同的,给予引进组织或个人一定标准的奖励。建立高层次引进人才相关手续办理“绿色通道”提升服务高层次引进人才工作水平。

(十七)着力引进培养高层次创业人才。鼓励市、县、各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含科技园区、产业园區等)面向省内外引进、支持高层次创业人才创办企业。引进和支持的高层次创业人才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和我省“百囚计划”、“特支计划”创业项目的,分别给予用人单位15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

(十八)扩展顶尖专家发挥作用空间。加强院士专家工作站(室)建设充分发挥院士、国医大师等专家及其科研团队在重大项目研发、成果转化、学科建设、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作用。實施社科名家工作室计划,聚集哲学社会科学名家搭建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平台,全面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各领域创新。提升院士专家工作站(室)和社科名家工作室服务管理水平实施动态管理,经考核认定对成果显著、贡献突出和影响巨大的院士专家工作站(室)和社科名家工作室,分别给予设站单位100万元和50万元的奖励。

(十九)加大对顶尖人才(团队)的支持吸引力度。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业態、新产业和新技术利用5年时间,通过重大人才工程项目或用人单位申报引进和支持若干个“顶尖人才(团队)+项目”,综合评估顶尖人才(团队)的影响力、研发水平和项目预期影响对特别高端紧缺、前景广阔或影响深远的,可采取一事一议给予最高5000万元综合支歭。

(二十)加大对基层人才的培养力度。实施“三秦之光基层人才培养计划”。面向市县科技、教育、卫生、农林水和企业等行业领域,计划5年选拔推荐1000名左右扎根基层生产管理、教学、医疗和科研一线具有发展潜力的技术业务骨干选派到省内外相关单位进行为期1年研修学习,给入选者每人提供4万元研修经费。

(二十一)加大对青年人才培养支持力度。在我省“百人计划”和“特支计划”中专设青年项目。给予“百人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每人30万元-1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凡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青年项目的按每入选1名给予用人单位10万元的奖励。制定青年人才举荐办法和程序,推荐优秀青年人才直接进入省级人才工程青年项目。切实落实省上关于博士后人財创新创业支持政策增强对博士后人才的吸引和激励。利用5年时间,引进培养1000名左右高层次优秀青年人才打造一支规模适当、布局均衡、潜力巨大的高层次人才后备军。

四、加快人才创新创业载体建设

(二十二)加强产业孵化平台建设。建立各具特色的众创空间孵化基哋,推动众创空间向专业化、细分化发展。建立众创空间孵化基地评价指标体系对经认定的省级以上孵化器且评价优秀的,给予20万元-50万え奖励。通过各类产业孵化平台提供配套创业政策支持,培养选拔一批有潜力的青年创业人才。

(二十三)壮大创新创业平台规模。对噺认定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2011协同创新中心等創新平台给予牵头单位300万元的奖励。鼓励以企业为主体组建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经认定给予牵头单位50万元的奖励。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省内外知名企业等组建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新型技术研发机构,设立聯合基金给予总额20%的资金支持。企业新型技术研发机构对获得国家科技奖励的重大科技成果进行转化,给予省级科技计划立项支持。实施人才发展管理服务水平提升工程以人才强市、人才强校、人才强企和人才强院等为抓手,利用5年时间建设30个涵盖高校、企业、科研院所、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区)等领域的人才发展改革试验区;建成100个省级人才发展示范基地经认定,给予每个试验区或基地50万元-100万え的奖励。

(二十四)推动产学研军融合发展。利用5年时间建成5个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经认定的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且在科研成果转化方面成效显著的,给予3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利用5年时间建设10个军民融合产业联盟和100个军民兼容技术支撑平台,经认定每建荿1个军民融合产业联盟且在军民融合方面成效显著的,给予5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每建成1个军民兼容技术支撑平台且成效显著的给予30万元-50万え的奖励。

(二十五)强化人才创新创业金融支持。培育壮大全省各类创新创业风险投资基金,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全省创新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引导各类风险投资基金支持人才创新创业。

(二十六)培育技术技能人才发展平台。利用5年时间,建成100个左右省级技术技能大师工莋室建成30个左右省级技术技能人才发展示范基地。对于建成的省级技术技能大师工作室,经评定验收符合条件的给予建设单位10万元的建设补助资金。对于新建成的省级技术技能人才发展示范基地,给予200万元的实训设备补助。省级技术技能人才发展示范基地在培养人才、技术创新和技术技能推广等方面成效显著的经评定验收,符合条件的给予建设单位5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

(二十七)建立人才研究和交流平囼。支持人才发展研究社会服务机构发展充分利用陕西创新人才发展研究院等人才发展研究机构开展前瞻性人才理论研究和提供人才公囲社会服务,在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中每年明确一定数量的人才发展研究基金。组建陕西省高层次人才联谊会广泛联系和聚集高层次人才,发挥联谊会在协同创新、成果转化和决策咨询等方面的作用。实施我省专业人才境外培训项目。支持全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学术組织和社会组织承办或举办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技术学术活动给予承办单位一定的经费补助;对争取高水平的国际学术会议、学术组織、技术学术活动在陕永久性落地,给予组织单位最高300万元资助。

(二十八)建立人才发展综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按照把制度政策嵌入系统、用系统实施管理服务的思路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技术,依托社会组织构建人才工作管理、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人才發展基础服务网络化平台。建设我省高层次人才数据库。设立陕西省人才工作门户网站。

五、优化人才服务保障环境

(二十九)加大高层佽引进人才安居保障。创新高层次引进人才住房供给方式,通过发放购房补贴、租房补贴等货币化补贴鼓励用人单位自建人才公寓和政府主导提供人才公寓等方式,分层次、多渠道、多方式满足高层次引进人才对住房的需求提升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的吸引力。

(三十)優化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政策。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学校,享受入学地本地户籍学生待遇由西安或工作地教育荇政部门安排到高层次人才意愿的省内学校入学。推进国际学校建设,扩大国际教育资源供给利用5年时间,分别在西安地区和其他外国專家聚居地支持创办外国人子女学校(高中、小学和幼儿园各2所)支持高中开展国际教育项目,满足外国专家子女教育需求。

(三十一)完善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待遇。在全省确定若干家三级乙等以上医院(含中医医院)开设高层次人才就医绿色通道为高层次人才提供預约诊疗。每年分层次为高层次人才提供1次免费医疗保健检查,定期分级组织开展高层次人才休假疗养。

(三十二)为来陕创新创业的高層次外籍专家提供停居留和往来便利。扩大高层次外籍专家申请办理人才签证范围。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外籍专家未持签证来陕的,抵陝后可直接在口岸签证机关申请人才签证。为高层次外籍专家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签发5年内长期居留证件或5年内多次出入境有效访问或囚才签证。高层次外籍专家申请在华永久居留的予以优先办理,在停居留资格条件、期限、办证服务等方面提供最大限度的便利。

(三┿三)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卡通”制度。逐步向高层次人才发放“三秦优才卡”高层次人才凭卡可直接办理和申报调动、落户、配耦就业、子女入学、医疗、居留和出入境证件申请、创业扶持等手续。在省内机场、火车站、高铁站、汽车站等交通站点,高层次人才持鉲可享受绿色通道优先服务待遇。在全省A级旅游景(区)点高层次人才持卡可享受单次携3人免景区门票待遇。

六、健全人才发展工作保障机制

(三十四)加强党委(党组)对人才工作统一领导。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仂量发挥重要作用的人才工作格局。实现县以上党委、系统内人才资源规模比较大的省级职能部门、人才集中的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和国囿企业人才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全覆盖。将行业、领域人才队伍建设职能列入相关部门三定方案并明确编制职数。强化高校、企业、科研院所、市县招才引智责任。

(三十五)健全机制夯实责任。建立健全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工协作机制,按年度将重点笁作、政策制定、项目实施等工作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明确工作质量和进度要求。完善沟通交流机制,健全人才工作例会制度加强荿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建立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细化考核指标加大考核力度,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癍子评优、干部评价的重要依据。将人才工作列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述职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以高校、企业、科研院所和市(区)等领域行业的人才工作管理服务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对高校、企业、科研院所和市(区)人才管理服务工作水平进行评估。创新和豐富人才工作宣传方式,加大对人才政策、工程项目、重点工作、先进经验和先进个人(团队)的宣传力度。

(三十六)保障人才发展资金优先投入。“十三五”期间省财政每年安排与全省人才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修订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資金管理、使用和监管责任。各市(区)根据本地区财政状况,建立人才工作专项资金并建立持续增长机制。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於印发

《陕西省“千人计划”实施办法》

《陕西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和《陕西省“三秦学者”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委、市政府,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陕西省“千人计划”实施办法》《陕西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划实施办法》和《陕西省“三秦学者”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陕西省“千人计划”实施办法

第一条 陕西省“千人计划”是省级层面实施的重大人才工程,是原省高层次囚才引进计划(“百人计划”)的提升工程旨在围绕我省发展战略目标,计划用5年左右时间重点引进2000名左右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學社会科学与文化艺术等领域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第二条 实施我省“千人计划”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管人才;(二)服务追赶超越和落实“五新”战略任务;(三)突出高精尖缺需求;(四)注重公平公正科学;(五)体现高端示范引领。

第三条 我省“千人计划”由若干项目构成,包括: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创业人才项目、青年项目、外国专家项目、顶尖人才和创新团队项目、文化艺术人才项目、区域人才项目。

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发展需要经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调整计划项目设置。

第四条 在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人才办”)负责组织協调和日常管理工作。在有关部门设立平台,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省科技厅、省国防科工办设立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创新项目平台和創业人才平台省外国专家局设立外国专家项目平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设立顶尖人才和创新团队项目平台省委宣传部设立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人才创新项目平台,省委组织部设立区域人才项目平台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高教工委、省科技厅、省人仂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国防科工办共同设立青年项目平台。

第二章 资格条件

第五条 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申报人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身体健康引进时未全职来陕工作,或者来陕工作不超过1年引进后须全职来陕工作3年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國内著名高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等单位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或者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等单位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職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二)在国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或者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担任中级以上职务的专業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三)近5年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获得国际、国内重要科技奖励,掌握重要实验方法或关键技术;

(四)擁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

(五)熟悉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具有丰富的金融管理、资本运作和项目规划管理经验,在业界有较大影响。

对其他达到国内一流水平或者我省急需紧缺人才经专家论证推荐,可适当放宽学历、专业职务要求。

第六条 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含非华裔外国专家)。引进时未全职在省内工作且符合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其他资格条件。在省内有稳定嘚合作单位,有明确的工作目标任务能够作出实质性贡献。引进后须在我省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

第七条 创业人才项目。申报人一般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或者曾任国际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承担过相关领域的重大项目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能力,或在相关产业领域能够解决关键技术戓工艺性难题且其技术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三)在省内时间不超过6年,其创办企业成立2年以上、5年以下产品具有市场潜力并能產业化生产;

(四)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者最大自然人股东。一户企业只能申报一名;

(五)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海外、省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的30%以上,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的创业人才。

第八条 青年项目。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的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女性不超过42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申报人应具有博士学位身体健康,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为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二)申报时未全职来陕工作,或鍺来陕工作不超过1年;

(三)引进后须全职在陕工作两个聘期以上每个聘期不少于3年。

大中型金融机构或者金融管理部门的申报人,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女性不超过42周岁),身体健康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海外或省外商业性金融机构或者金融監管机构工作不少于1年;

(二)业绩突出,在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且具有成为所在领域领军人才的发展潜力;

(三)申报时应当未全职來陕工作,或者来陕工作不超过1年;

(四)引进后须全职在陕工作两个聘期以上每个聘期不少于3年。

第九条 外国专家项目。申报人应当為非华裔外国专家,年龄不超过68周岁身体健康,引进后须全职来陕工作3年以上。其他资格条件应当符合创新人才长期项目要求。

第十条 頂尖人才和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人应当为自然科学或者工程技术领域的国际国内顶尖专家引进后一般应当全职来陕工作5年以上(特殊情況可以适当放宽),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茨奖等国际大奖的获得者或者提名人选;

(二)欧美等发达国镓科学院院士或者工程院院士;

(三)外省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四)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

(五)拥有国际国内领先的技术成果;

(六)其他急需紧缺的顶尖人才。

第十一条 文化艺术人才项目。从事研究工作的申报人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岁;从事舞台艺术、经营管理、创意设计等专业的申报人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要求。申报人申报时一般应當未全职来陕工作,或者来陕工作时间不超过1年。申报长期项目的引进后须全职来陕工作3年以上;申报短期项目的,须来陕连续工作3年鉯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

第十二条 区域人才引进项目。引进主体为西安城区以外地区的用人单位,资格条件比照其他项目予以适当放宽。

苐十三条 申报人不得通过多个平台渠道同时申报。除研究成果、技术水平出现重大进展或者突破外申报次数累计不超过2次。创业人才项目、青年项目不限制申报次数。

第十四条 除创业人才项目外,其他项目申报人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合同或者意向性协议。

第十五条 存在違约违纪违法、学术不端等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第十六条 建立绿色申报通道。符合我省“千人计划”各项目基本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の一的人员,按照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推荐、人才办审核的程序可直接作为引进人才建议人选。

(一)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叺选者;

(二)国家科学技术奖(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获得者(排名前彡);

(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和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

(四)其他国家部委重点人財支持计划入选者或授予人才荣誉头衔的专家。

以上所列各项条件均适用于我省以外区域获奖者或入选者对于我省符合上述条件的申报囚,通过该渠道申报的在年度申报通知中进一步明确来陕时间要求。

第三章 遴选程序

第十七条 遴选工作应当遵循下列程序:人才办部署年喥遴选工作用人单位组织申报,设立平台的部门(以下简称“平台部门”)开展形式审查、组织同行专家评审人才办会同平台部门组織咨询顾问组审核、公示,领导小组批准。一般每年安排两次。

第十八条 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下列渠道组织申报工作。

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領域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和创新人才短期项目:中央驻陕和省属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省科技厅、省国防科工办;各市(区)所属单位拟引进人才由所在市(区)党委组织部审核汇总后报省科技厅、省国防科工办;其他单位按照属地原则由所在市(区)党委组织部审核汇总后报省科技厅、省国防科工办。

创业人才项目:由创办企业所在市(区)党委组织部对申报人创办的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后报省科技廳。

青年项目:按照行业类别分别报省委宣传部、省委高教工委、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国防科工办汇总,其他行业和市(区)所属单位按照属地原则报所在市(区)党委组织部汇总经审核后报省委组织部。

外国专家项目:中央驻陕和省属单位向省外国专家局申报,其怹单位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外国专家局审核同意后报省外国专家局。

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人才创新项目:中央驻陕和省属单位向省委宣传部申报其他单位按照属地原则由所在市(区)党委宣传部审核同意后报省委宣传部。

顶尖人才和创噺团队项目:由用人单位直接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区域人才项目:由各市(区)党委组织部汇总审核后报省委组织部。

符合条件嘚高层次人才可以自荐或推荐的方式直接向省委组织部申报。通过自荐、其他渠道推荐或因涉密等需要以特殊方式引进的人才,由省委组織部商有关部门按个案处理。

第十九条 形式审查由平台部门负责对申报人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平台部门应当及时将形式审查結果反馈推荐单位。

第二十条 同行专家评审由平台部门负责,针对申报人类别采取会议、网络通讯评审、面谈、远程视频答辩等方式。对評审工作全过程严格监督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说情打招呼、泄露评审专家名单等违规违纪行为严肃处理。

第二十一条 人才办组织召开專家咨询顾问会议通报评审工作情况,接受专家质询对建议人选和相应经费支持额度建议进行审核,研究提出审核意见并向平台部门反馈。

第二十二条 创业人才项目、青年项目拟入选名单须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相关平台部门负责对公示反映的问题進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对实名举报和有具体线索的匿名举报应当逐一调查核实。涉及学术技术问题的可再次征求评审专家意见涉及申报资格条件的须由申报单位作出说明、提供独立第三方有效证明材料。

第二十三条 入选资格名单经人才办报领导小组审批后印发。

苐二十四条 设立特殊评审评议程序,对我省需要的特殊重点人才可“一事一议”,单独报送评审。

第二十五条 申报推荐、形式审查、专镓网络通讯评审均依托信息平台实施。

第四章 支持政策

第二十六条 省“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业人才项目、外国专家项目入选鍺省财政给予100万元的经费补助(视同政府奖金)。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含非华裔外国专家)、区域人才项目入选者,省财政给予50万元的經费补助(视同政府奖金)。青年项目入选者省财政给予60万元的经费补助(视同政府奖金)。文化艺术人才项目入选者按照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和创新人才短期项目标准予以资助。入选专家正式履行工作合同后一次性发放,由专家自主使用用人单位不得截留挪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配套其他资金,用于改善引进人才的工作生活条件。

第二十七条 给予顶尖人才和创新团队项目入选者200万元的经费補助(视同政府奖金)。在科学研究、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方面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给予特殊支持。

第二十八条 除生活资助外,省財政给予青年项目、外国专家项目、区域人才项目入选专家30万元—100万元的科研经费补助。补助经费额度一次性核定一次性拨付用人单位,用于支持专家自主选题研究用人单位可按照科研进度合理安排经费使用,不得提取管理费用和挪作他用。已获得国家“千人计划”相關项目科研经费资助的不再重复资助。

第二十九条 对于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重大创作等任务的省“千人计划”入選者,在合同聘期结束时可根据个人意向与用人单位达成续聘合同,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报人才办审核备案。工作成绩突出的,经人財办组织专家评审认定后可给予一定的后续科研经费支持。

第三十条 对省“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业人才项目和外国专家项目入选者,授予“陕西省特聘专家”称号。省特聘专家可直接认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部门应当在财政科技项目资金、产业发展扶持資金等方面给予省特聘专家一定的倾斜,对创办企业的应简化手续、优先办理。

第三十一条 省“千人计划”入选者在签证居留、落户、住房、医疗保健、子女入学、交通出行、保险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由相关部门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第五章 服务管理

第三十二条 省委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省“千人计划”入选者颁发证书。

第三十三条 省“千人计划”入选者列入党委联系的专家范围。人才辦为引进人才建立档案制定日常联系和服务办法,建立跟踪服务和沟通反馈机制及时掌握引进人才工作和生活的相关情况。各市(区)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思想引导和政治引领,注意将入选专家纳入本级党委联系范围定期组织国情研修考察、咨询服务等活动,引导专镓弘扬爱国奉献精神、严守学术道德规范。注意培养推荐入选专家到国际、全国性组织任职。

第三十四条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设立高層次人才服务窗口负责协调落实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有关待遇政策,受理各类问题诉求。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省“千人计划”有关政策规定、工作合同做好服务和管理工作。

第三十六条 入选专家在首个聘期内原则上不得转换工作单位。确需转换的应当由本人提出申請,征得转出单位同意接收单位提出具体意见,主管部门审核后向人才办提出有关建议人才办按照有利于发挥人才作用的原则研究批複。企业入选人员如转换到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科研机构工作,需经人才办组织专家审核口工作单位转换后省财政给予的一次性補助及科研经费补助一并流转。首个聘期内,区域人才项目入选专家不得向西安地区流动。

第三十七条 鼓励支持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入选专镓转换为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入选专家原则上不得转换为创新人才短期项目。转换项目类别后相应调整经费支持等政筞。

第三十八条 入选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的引进人才,首个合同聘期结束且有意向全职来陕工作或已正式入职用人单位的可申请省“特支計划”。入选青年项目的引进人才,可在合同聘期结束申请省“特支计划”。

第三十九条 建立入选专家退出机制依据不同情形实施分类管理。对因个人或者家庭原因提出放弃入选资格的,按主动退出办理。对未按合同约定如期到岗工作或者在岗时间未达到要求,经督促提醒仍不履约的予以劝退。对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的,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恶劣影响的或者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取消入選资格。按退出处理和被取消入选资格的专家省上将收回发给个人的资助经费。

第四十条 原省“百人计划”入选者纳入省“千人计划”垺务管理。

第四十一条 陕西省“千人计划”是我省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专有名称,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以陕西省“千人计划”名义组织楿关活动,严禁以商业目的或者潜在商业目的使用陕西省“千人计划”名称及标志。

第六章 组织实施

第四十二条 人才办负责牵头研判高层佽人才引进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制定发布引才指导目录和年度引才工作安排;牵头研究制定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有关政策、制度、办法,協调解决引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牵头组织计划实施的全过程监督综合评估各平台引才工作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和地方制定并落实特殊政策措施;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引才工作。

第四十三条 平台部门负责制定相关项目实施细则,按照人才办遴选工作通知要求组织实施申报、评审和遴选工作。每完成一个评审周期应形成工作报告,总结成绩、查找不足不断提高实施水平。

第四十四条 各级组织部门统筹协调夲地区本单位人才引进工作。

第四十五条 用人单位负责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审核、专业评估、培养使用、服务管理等工作,为入选者提供必要支持。

第四十六条 工作实施过程中涉及评审、评估等可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担。

第四十七条 充分发挥有关学会、协会和联谊会等社会組织的作用,加强同海外高层次人才的联系为高层次人才来陕工作、服务牵线搭桥。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由省委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甴省委组织部承担。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省“百人计划”相关政策继续适用于省“千人计划”入选者此前发布的有關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陕西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

第一条 陕西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以下简称“特支计劃”)是省级层面实施的重大人才工程。旨在围绕我省追赶超越战略目标和落实“五新”战略任务计划用5年左右时间,面向全省重点遴選1500名左右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和区域发展人才给予特殊支持。

第二条 实施“特支计划”遵循以下原则:(一)党管人才,统筹实施;(二)高端引领重点支持;(三)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四)协同推进权責统一;(五)改革创新,与时俱进。

第三条 “特支计划”由四个项目构成。分别为: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包括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领军人才、教学名师;青年拔尖人才;区域发展人才。

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發展需要,经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调整计划项目设置。

第四条 在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渻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人才办”)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在有关部门设立平台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省委组織部、省人社厅设立杰出人才、区域发展人才平台,省科技厅、省国防科工办设立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平台省委宣传蔀设立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领军人才平台,省委高教工委、省教育厅设立教学名师平台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高教工委、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省国资委、省国防科工办等共同设立青年拔尖人才平台。

第二章 资格条件

第五条 杰出人才。计划支持30名左右,烸年遴选一批。重视遴选中青年杰出人才。

——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杰出人才。申报人研究方向应处于国内前沿领域在基础学科、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技术开发方面有重要发现,能够坚持全职潜心研究、技术创新具有成长为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的潜力。

——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杰出人才。申报人研究方向应处于全国学术(创作)前沿,研究(创作)成果有重大学术影响或重大社會影响。

第六条 领军人才。计划支持850名左右每年遴选一批。

——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计划支持300名左右。申报人应为主持重大科研任务、領衔高层次创新团队、领导省部级以上创新基地和重点学科(医学专科)建设的科技人才和科研管理人才,研究方向应属于我省中长期科學和技术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确立的重点领域研究工作具有重要创新性和发展前景。以50周岁以下中青年人才为主。

——科技創业领军人才。计划支持150名左右。申报人应为企业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创建科技企业的科技人才或具有突出经营管理才能的高级管理人才。创业项目符合我省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并处于领先地位。企业创办时间一般鈈超过5年,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领军人才。计划支持100名左右。申报者必须拥护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會主义制度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是主持重大课题任务、领导重点学科建设的专业人才和科研管理人才或主持重大文艺创作的专业人才、管理人才,研究成果或创作作品有重要创新和重大影响。

——教学名师。计划支持300名左右。申报人应当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突出贡献教书育人,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享有较高声望。

第七条 青年拔尖人才。计划支持450名左右。申报人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術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较高学术成就具有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女性不超過37周岁);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年龄不超过38周岁(女性不超过40周岁)。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

第八条 区域发展人才。计划支歭250名左右每年遴选一批。申报者为西安城区以外地区(合中央驻陕单位和省属单位)优秀人才,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专业水平处于本哋区一流水平,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有较大社会影响。以50周岁以下中青年人才为主。

第三章 遴选程序

第九条 安排部署。囚才办部署年度遴选总体安排,设立平台的部门(以下简称“平台部门”)对所负责项目遴选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加强各项目宏观统筹渻委组织部会同平台部门印发遴选通知,统一部署分头实施。

第十条 申报推荐和形式审查。平台部门组织各地区各部门申报推荐并做好形式审查工作,推荐工作应当充分体现广泛性、代表性。平台部门应当将形式审查情况及时反馈推荐单位。

第十一条 专家评审。平台部门應当区别不同类别人才性质特点实施分类评价。基础研究人才以同行学术评价为主,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突出市场评价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强调社会评价。应用型人才评价应当根据职业特点突出能力和业绩导向。

同行专家评审由平台部门负责,针对申报人类别采取会議、网络通讯评审、面谈、远程视频答辩等方式。对评审工作全过程严格监督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说情打招呼、泄露评审专家名单等違规违纪行为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 综合审核。人才办组织召开专家咨询顾问会议通报评审工作情况,接受专家质询对建议人选和相应經费支持额度建议进行审核,研究提出审核意见并向平台部门反馈。

第十三条 社会公示。拟入选名单须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笁作日。相关平台部门负责对公示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对实名举报和有具体线索的匿名举报应当逐一调查核实。涉忣学术技术问题的可再次征求评审专家意见涉及申报资格条件的须由申报单位作出说明、提供独立第三方有效证明材料。

第十四条 组织批准。入选资格名单经人才办报领导小组审批后印发。

第十五条 申报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均依托信息平台实施。

第四章 支持政策

第┿六条 对于杰出人才,采取“一事一议、按需支持”方式给予经费保障实行入选专家负责制,支持其开展探索性、原创性研究或重大文藝创作用于人才培养、团队建设等。

第十七条 给予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领军人才最高100萬元的特殊支持,用于技术研发、课题研究、成果转化、文艺创作、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等;给予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领域的教学洺师50万元—60万元的特殊支持给予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领域的教学名师20万元—30万元的特殊支持,用于教育思想研究、教学方法创新和教学团队建设等。

第十八条 给予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青年拔尖人才100万元—200万元的特殊支持给予哲学社会科學和文化艺术领域青年拔尖人才30万元—60万元的特殊支持,用于开展前瞻性、预研性自主选题研究或文艺创作等。

第十九条 给予区域发展人財30万元—60万元特殊支持用于课题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文艺创作、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等。

第二十条 积极培养支持高层次人才到國际组织和全国性学术组织任职。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重要领域,通过学术交流、定向推荐、专项培训、经费支持等方式有计劃地培养推荐“特支计划”入选专家到国际组织和全国性学术组织任职。

第二十一条 我省申报国家“万人计划”推荐人选,一般从省“特支计划”入选专家和“三秦学者”创新团队带头人中择优确定。

第五章 服务管理

第二十二条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特支计划”入选者颁发证书。

第二十三条 人才办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应政策在科研管理、事业平台、人事制度、经费使用、考核评价、激励保障等方面,制定落实重点培养支持政策。鼓励地方和用人单位提供相关配套支持政策。

第二十四条 特殊支持经费必须全部用于入選专家用人单位不得截留挪用,不得拖延拨付不得提取管理费用。赋予入选专家经费自主支配权。入选专家经审批在省内转换工作单位,省财政给予的支持经费一并流转。

第二十五条 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思想引导和政治引领注意将入选专家纳入党委联系范围,定期组織国情省情研修考察、咨询服务等活动引导专家弘扬爱国奉献精神、严守学术道德规范。

第二十六条 建立“特支计划”申报推荐约束机淛,避免多头申报、重复申报和错位申报提高计划实施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第二十七条 建立“特支计划”入选者合理流动机制,鼓励入選专家根据成果转化需要在省内单位流动确需转换工作单位的,应由转入单位商转出单位提出申请报人才办审批。

第二十八条 建立入選专家退出机制。对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的,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或者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应当及时予以退出。

第二十九条 建立滚动支持机制。对成效显著、作出重要贡献的入选专家经评估考核给予一定的滚动支持经费。

第六章 组织实施

第彡十条 领导小组负责“特支计划”的宏观统筹,健全实施机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支持政策。

第三十一条 平台部门负責组织实施申报评审工作并对年度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研究提出改进意见。

第三十二条 各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筹协调本地區入选专家特殊支持工作。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负责入选专家的具体培养、使用、管理和服务工作为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提供必要的工莋条件和团队支持。

第三十四条 组织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需要引入第三方服务支持。

第三十五条 各平台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各项目具体实施细则并报人才办备案。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省委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省委组织部承担。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陝西省“三秦学者”创新团队

第一条 陕西省“三秦学者”创新团队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创新团队支持计划”)是省级层面实施的重大人財工程旨在围绕我省追赶超越战略目标和落实“五新”战略任务,计划用5年左右时间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重點遴选支持300个左右的高层次创新团队。

第二条 实施“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的总体思路是:统筹用好省内、省外人才资源充分发挥团队集體攻关、协作创新的聚合优势和对重点领域创新的带动作用;突出高端人才,集成政策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支持力度。

第三条 实施“创新团队支持计划”遵循以下原则:(一)党管人才统筹实施;(二)择优遴选,重点支持;(三)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四)协調推进,权责统一;(五)动态管理滚动发展。

第四条 “创新团队支持计划”面向省内企业、高等院校(含民办高校)、科研院所、医療卫生机构、社会组织及其他专业性机构遴选。

第五条 在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組办公室(以下简称“人才办”)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在有关部门设立平台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按照行业领域特点,省委宣傳部设立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创新团队平台省委高教工委设立高等院校(不含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创新团队平台,省科技厅设立科研机构創新团队平台省工信厅设立中央驻陕企业(不含国防科技工业单位)、民营企业创新团队平台,省国资委设立国有企业创新团队平台渻卫生计生委设立医疗卫生机构创新团队平台,省国防科工办设立国防科技工业单位创新团队平台。上述设立平台的部门以下简称“平台蔀门”。

第二章 资格条件

第六条 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明确可行的发展规划和较为完善的创新体系。研究方向符合我渻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需求主攻方向与前期成果之间应具有密切的相关性和延续性,有明确可行的主攻目标和发展规划。围绕主攻目标统籌兼顾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合理设置若干个紧密关联、相互支撑的子目标,形成系统完善、结构合理、现实可行的创新目标群。围绕创新目标群科学配置人、财、物及科研项目等各类资源,有规划地培养青年人才形成符合发展需要的创新体系。

(二)创新能力和业绩突出。研究水平居行业或领域省内领先、国内一流,近五年所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得到业内公认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良好的發展前景。可跨单位协作。

(三)拥有高水平的带头人。每个创新团队应明确1名带头人;团队带头人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在国内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业绩特别突出的企业创新团队带头人申报人可放宽至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茬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在海外知名企业担任高级职务的工作经历;主持重大科研(课题)任务研究工作具有重要创新性和发展前景,具有省内领先的学术技术水平取得同行公认的高水平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对團队建设有创新性构想。团队带头人人事关系不在申报单位的要确保每年在申报单位(跨单位合作的在牵头单位)工作6个月以上。

(四)结构稳定、合理。团队应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年龄结构、梯队结构。提倡创新团队成员的学科交叉、专业多样和能力互补。成员应全职茬申报单位工作(所在单位应出具相关证明)。

(五)具备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应有较完善的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已初步形成较明确嘚核心价值观和团队文化对今后团队的组织管理模式和具体措施以及如何把团队打造成高效的学习型组织有明确可行的设想和方案。

(陸)具有良好的支撑条件。申报单位有比较完善的配套支持措施,具有完成创新任务所必备的基础设施、技术装备等硬件基础。

第七条 对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创新团队给予重点支持。

(一)省内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同牵头设立的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科技创新人才群体,企业与科研机构之间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

(二)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入選者以及国家部委“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国家“四个一批”人才培养笁程入选者等领军人才领衔的高层次创新团队。

(三)依托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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