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泗洪县是江苏省贫困县,也是全省无电村最多的县份,在全省339个无电村中,我县无电村就占88个。这不仅关系到贫困地区农民的生活,而且还制约着我县经济的发展,同时,对泗洪的对外形象也有着直接的影响。为了改变贫困地区电力落后的状况,县政府痛下决心,实施扶贫通电工程。3年时间,工程投资1亿多元,其中省里补助资金高达7136万元,占总投资的67%。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遇。 扶贫通电工程,最关键的问题就是资金问题。我县扶贫通电的资金实行“拼盘”解决,主要采取三条渠道,一是省、市补一点,二是地方出一点,三是农户筹一点,并规定地方、农户的自筹资金必须与省、市补助资金同时到位。对于乡村该出的240万元资金,原则上由乡村筹措。乡财政一时负担有困难的,从公积金、超生子女罚款、乡村企业上交的利润以及其它乡村集体资金中调剂解决。坚持“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该农户负担的470万元资金,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一分不少的拿上来。对于下达的自筹资金的任务,各乡(镇)没有讨价还价、拖延余地。对于不能按时到位的有关乡(镇),要求他们向县政府说出原因。对于已到位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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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农村林权政策(共7篇)农村集体林权交易规则集体林权流转交易规则(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集体林权交易行为,维护齐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交易秩序,保障交易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推荐频道为大家整理的《农村林权政策》,供大家学习参考。
集体林权流转交易规则(试行)
为规范集体林权交易行为,维护齐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交易秩序,保障交易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政策法规和《齐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集体林权是指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对森林、林木和林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集体林权流转是指在不改变林地所有权及林地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林权权利人凭林权证将森林、林木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和林地的使用权,依法全部或部分以转让、出租、转包、入股等方式流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为。
第三条 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经营权流转不包括森林内的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矿藏物和埋藏物。
第四条 集体林权流转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下列原则:
(一)依法、自愿、平等原则,尊重林权权利人林地流转主体地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阻碍流转;
(二)公开、公平、公正;
(三)不改变集体林地的性质和用途,有利于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四)不得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 集体林权经流转后,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物、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以及古树名木的保护义务和责任同时转移。
第六条 下列集体林权可以依法交易:
(一)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
(二)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地使用权;
(三)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林地使用权。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森林、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及其他林地使用权。
第七条 下列集体林权不得流转:
(一)特种用途林、生态公益林;
(二)纳入国家建设规划拟征用、占用的林地;
(三)权属不清或者有争议的林地或林木;
(四)未申请办理林权证的森林、林木和林地;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允许进行流转的集体林权。
第八条 农村集体林权的流转,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受让权。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应向交易中心提交书面材料,依照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参与流转交易。
第九条 集体林权的流转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并对森林资源资产进行评估后,方可进行挂牌转让。
经核准或备案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结果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1年。
流转成交价格,以市场资源配置为基础,同时,应遵守有关集体资产处置的政策法规,履行必要的内部程序。
第十条 集体林权交易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进行:
(四)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第十一条 转让方可以直接或者通过经纪会员向交易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二)转让方的主体资格证明;
(四)准予林权流转的行政许可文件及有关内部决议;
(五)转让标的的情况说明;
(六)标的底价及作价依据;
(七)联合转让的需提交联合转让协议书、代表推举书;
(八)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二条 交易中心对转让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相关资料报送至县级(含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程序审查通过后,转让方与交易中心签署《委托交易协议书》。
第十三条 交易中心依据转让方提交的材料在交易平台进行挂牌发布。挂牌时间不得少于20日,一般不超过6个月(含法定节假日,挂牌期满,最后一天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第二天)。同一交易品种再次流转的交易时间间隔不得少于5个交易日。【农村林权政策】
第十四条 集体林权转让信息应当明确下列内容:
(一)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
(二)转让标的权利人的基本情况;
(三)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四)转让标的资产评估及核准、备案情况;
(五)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 挂牌期间,交易中心接受意向受让方的咨询洽谈。 第十六条 凡对林权转让项目有受让意向者,应在挂牌期间
按规定向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
(二)受让方的资格证明文件或有效证件(照);
(三)联合受让的,需提交联合受让协议书、代表推举书;
(四)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委托经纪会员进行交易的,委托方应与经纪会员签订委托合同。经纪会员应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关服务。
交易中心收到受让申请后,对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发布受让信息,但受让人不愿公开的信息除外。
第十七条 挂牌期满,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的受让申请进行登记,并对意向受让方进行资格审查。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可以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产生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采取竞价拍卖或招投标等转让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采取竞价拍卖方式转让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采取招投标方式转让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上述交易涉及农村集体资产处置的,须优先遵守《山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
林权流转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摘要
目前,我国的林地可分为国有林集体林和农民个人承包的林地三种。
如果是国有林的转让必须县级以上政府批准;集体林的转让要由该集体组织同意并报上级政府管理部门批准。农民承包的林地的转让适用《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以下是林地流转的六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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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按照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关于制定鼓励政策,加快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开发和治理的精神,认真搞好对"四荒"的开发。通过开发,目前全市新增耕地1390亩,园地(果园、桑园)1400亩,林地3000亩,开发坑塘水面2000亩,增加经济收入1.6亿元,并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一、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四荒"开发。一是政府投资,集体统一开发。市政府每年投入专项资金100万元,重点扶持开发面积大、经济效益好的"四荒"项目。几年来,全市已投入700多万元,整治改造"四荒"5100多亩。二是承包到户,分散开发。本着"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我市对一些小荒地、梯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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