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枣庄市齐村镇规划图大馒山有没有矿山开采许可证

已办结287件案件中属实244件,不属实43件。办理情况:责令整改504家,立案处罚36家,罚款金额432.87万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件,行政拘留1人。对相关责任人员约谈62人、问责47人。

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四批)
    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和明清街交叉口有一个叫码头故事的饭店,该饭店油烟扰民严重,污水不知道到哪,但是气味很难闻,平时营业期间噪音太大。     1.该饭店无专用烟道,外排烟道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但因收集不彻底产生异味。
    2.该饭店已安装油水分离器,污水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线。
    3.《边界噪声监测报告》显示,该饭店昼间噪声监测实测值56.6分贝,标准值60分贝,检测结果合格。
    责令该饭店停业整改,规范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待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
    潍坊市安丘市金冢子镇岳家店子村206国道旁边有一个安丘同喜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厂子里面修建了一个污水池,但是水没有排到里面去,而是从厂子里面挖了管道流到外面去了,该厂还使用氨制冷,现在国家规定是不允许用氨的。     1.安丘同喜农副产品有限公司,项目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6月14日,安丘市环保局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并对企业断电、贴封条,立案处罚,现场检查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举报反映的管道为该公司修建的,将污水接入安丘市污水管网的管道,8月10号竣工,一直未使用,群众所反映外接管网情况为误解。
    2.“使用液氨制冷”问题:该公司使用液氨制冷,液氨储量4吨。压力容纳器、管道取得相关部门的注册登记证书,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基本健全,液氨储罐上方喷淋、报警、围堰、卸氨池等设施齐全,安全生产处于可接受程度。液氨符合国家安监总局冷库制冷剂使用规范要求,且国家和有关部门未出台不允许使用液氨的规定。
    1.对生产车间和部分生产设备采取了断电处理,同时张贴封条,防止企业私自生产。责令该公司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前不得投产。
    2.责成相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其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落实液氨使用等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临沂市兰陵县鲁城镇石门铁矿西侧和南侧各建有一家大型石子加工厂,除了这两个之外,周围还有30多家小型石子加工厂,这些厂子扬尘污染严重,距离村庄太近。     1.关于“临沂市兰陵县石门铁矿西侧和南侧各建有一家大型石子厂,除了这两个石子厂之外,周围还有30多家小型石子厂,这些厂子扬尘污染严重”的问题。
    该两家石子厂均位于兰陵县鲁城镇西石门村村北,为济钢石门铁矿尾矿尾砂综合利用项目。该项目有兰陵县发改局项目备案和县节能办节能批复,分两处建设,每处均包含一条碎石生产线和一条制砂生产线。因未完善环评等手续私自生产,鲁城镇政府分别于2017年2月10日、6月18日对该两家石子厂下达了停产整改通知书。停产整改期间,巡查发现其存在私自生产行为,造成了扬尘污染问题。2016年以来鲁城镇共排查出其他19家小型石子厂,截至2017年7月已全部拆除完毕。
    西侧石子厂未设置防尘护栏。在车辆运输尾砂过程中,因运输车辆封闭不严,导致尾砂抛洒,出现扬尘现象。
   石门铁矿西侧石子厂距村约50米,不符合卫生防护距离100米的要求,存在离村庄太近的现象。南侧石子厂距村约1500米。其他已拆除的19家小型石子厂均距离村庄大于100米。
    1.鲁城镇政府对该2家石子厂彻底断电,并加大巡查监管力度,确保在手续未完善前,严禁私自恢复生产。
    2.在石门铁矿西侧设置防尘设施,对未覆盖的尾砂进行防尘覆盖,严格执行运输车辆密闭覆盖措施,对厂区道路洒水降尘,减少扬尘污染。
    3.鲁城镇政府加强对周边重点区域日常监管,严防已取缔石子厂私自生产,坚决杜绝非法生产现象。
    威海市经济开发区和利源化工有限公司,它生产胶水,含有甲苯,气味很大,对环境有污染,是危险化学品,应该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但是该厂没有。它的营业执照只是有油漆稀释剂的生产,没有有机胶水的生产权限。它无证生产储存,举报人往威海市安监局投诉过,很长时间了,但是没有人给举报人反馈。     2.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该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该企业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鲁WH安许证字(2016)100023号)。
    3.检查组在26日、27日核查库存产品及原材料时,没有发现有生产经营胶水的问题。28日上午再次组织专门力量对该企业今年以来的购销合同、出入库记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全面深入核查,发现该企业对外出具的山东增值税发票中有62份出现“509胶”及“粘合剂”产品。据此,确认该企业存在超范围生产经营有机胶水行为,举报属实。8月28日市场监管局对该举报进行了立案。
    4.威海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根据群众举报会同经区安监处执法人员于8月11日、18日、21日和23日曾先后4次对被举报的威海市和利源化工有限公司进行了核查,按《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5〕198号)规定:市区安监部门均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处置,不存在逾期办理情况。
    1.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75条规定,企业违反了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使用的限制性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责令威海和利源化工有限公司停止生产经营使用活动进行整顿,经企业申请并检查合格后方可重新生产。
    2.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对该企业超范围生产经营行为进行依法查处。8月28日市场监管局对该举报进行了立案。经过详细调查,9月1日做出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罚款人民币10万元。
    烟台市莱州市沙河镇黑羊山村,黑羊山村是山东省规划要复垦绿化的。山东正元地勘公司通过镇政府招标负责复垦绿化,但是这个公司非法转包给周围村民,而周边村民没有进行绿化,同时这两年有人在该地非法开采,举报过多次,一直没有解决。怀疑当地有利益勾结。     1.信访反映的“这两年有人在该地非法开采,举报过多次,一直没有解决”,该问题与第五批472号转办件反映的问题相同,反映情况属实,已按时办理上报。
    2.2013年7月2日,山东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批准在莱州市沙河镇实施“山东省莱州市沙河镇岐良采石场黑羊山矿区大理石岩矿山复绿项目”,同年7月7日,沙河镇政府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为山东正元地质资源勘查有限责任公司。前期,因与平度市进行矿产资源边界确定、地上附着物清理等原因影响了复垦绿化项目的施工进度。目前,复垦绿化项目已复工,预计2017年12月底前完成。经核查,复垦绿化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及技术指导人员均为山东正元地质资源勘查有限责任公司员工,企业在施工中雇佣了部分当地村民,属正常雇佣关系,不存在非法转包的问题。
    1.加强巡查监管,从8月18日开始在黑羊山莱州界设立专门卡点,新设两处高清监控点,对该区域进行全天候巡查监管,严防周边县市越界开采和非法盗采等现象。
    2.坚持标本兼治,加快两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施工进度,确保2017年底全部竣工验收,切实改善区域环境面貌。
    济南市天桥区历山北路和新黄路交叉口往东50米配件市场A1二楼金色童年洗照片店,将洗照片药水废液直接倒进下水道,显影废液中含有重金属。     1.经查实,该件举报的“金色童年洗照片店”实为“学生时代摄影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照片的冲印、后期制作,无环保手续。
    2. 2017年1月1日,该店负责人与张某某签订《废药水处理协议》,照片冲洗产生的废液收集后交由张某某运输处理。现场调查发现,该公司影印车间内存有170余公斤显影废液(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显影废液为危险废物HW16)。该店无危废存放及转移台账。现场检查,未发现废液直接排入下水道问题。
    3.8月25日,天桥区环保局对该公司两名负责人进行约谈。经询问,该公司负责人徐某某称,自2015年10月至2017年4月,其所在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共产生显影废液约2000公斤,全部交由张某某处理。
    4.因达不到立案标准,天桥区公安分局不予对张某某立案处理。
    1.8月25日,对该洗照片店采取了断水断电措施,对其照片输出车间及170公斤废液进行查封,责令停业整顿,补办环评等手续。
    2.天桥区环保局对其“加工项目主体建设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违法行为处罚4万元(济天环罚告字[2017]第G-1003号);对其“将危险废物提供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个体户处置”违法行为处罚2万元(济天环罚告字[2017]第J-1002号)。
    3.8月28日,天桥区环保局已责成该店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对现场废液进行处置。8月31日,该洗照片店到济南政务大厅办理了危废处置审批手续。
    潍坊市临朐县城御景花园5号高层住宅楼底下商铺要开一个集贤阁牛肉砂锅店,正在招聘厨师和服务员,还有一家紧挨5号楼零距离25元火锅骨头店,一直营业中。原来规划的商业街是电子商城,未配套专用烟道,现在把油烟往地下管网排放,这两家饭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规定,已经开业的一家有噪声污染,影响居民生活,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举报人强烈要求取缔这两家饭店,还居民一个好的生活环境。反映过,管过,但是没有彻底处理。     1.集贤阁牛肉砂锅店,2017年6月办理了营业执照,该店厨房、店面已装修完毕,因没有配套设立专用烟道,县城管局2017年8月7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至今一直未营业,并表示不在该处开店从事餐饮业。
    2.二十五元骨头火锅店,2016年10月27日办理了营业执照,前期,周边居民曾投诉过该店油烟污染和噪声问题,县城管局现场检查时,发现油烟净化设施不标准,且存在一定噪声,分别于2017年8月7日、8月20日对该店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8月24日进行了现场核查,该店正在停业整改中。不存在油烟排入地下管网和噪声污染问题。
    临沂市兰山区北城新区广州路与汤河路交叉口西100米,中石化加油站,油罐距离居民区太近,达不到安全距离,加油时汽油挥发有刺鼻气味,油罐车卸油时气味很重。汽油回收装置不起作用。建议把加油站迁走。     1.中石化加油站,油罐距离居民区太近,达不到安全距离情况。群众反映的加油站实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临沂分公司北城新区第五加油站,位于兰山区柳青街道广州路和汤河路交汇处西100米路北。2017年7月20日,临沂市恒泰安全生产科技咨询院对该加油站与周围建筑物的距离进行了测量,并出具了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显示,罐区距西侧最近的居民楼30.8米, 距南侧广州路实测19米,距东侧最近的建筑物(沿街房)50米,距北侧最近的建筑物(加油站站房)44.5米。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2014版)》要求,二级站埋地油罐距民用建筑一类保护物间距不得低于14米,埋地油罐距城市主干路间距不得低于5.5米, 该站埋地油罐符合安全间距要求。
    2.加油时汽油挥发有刺鼻气味,油罐车卸油时气味很重,汽油回收装置不起作用情况。该加油站已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并正常使用。兰山区环保部门曾于2017年7月31组织环境检测单位对该加油站夜间卸油情况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23.8mg/m3,最小值为15.2 mg/m3,平均值为19.4mg/m3,低于限值25g/m3,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要求;对该加油站周边环境检测结果显示,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最大值为1.15mg/m3,低于限值4.0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要求。
    济南市华能路汇隆广场对面有两层沿街商铺(大地锐城小区地下停车场改建),属于违建,有数家饭店(缔味尔西餐厅、麒点音乐餐厅、味之峰健康膳食、妃嫦辣麻辣香锅、锐朕烧腊饭、成都贵嫂),排放油烟,饭店内有煤气罐,附近有幼儿园存在安全隐患。     1.信访件中所述两层沿街商铺,属于大地锐城一期工程的地下部分,2011年3月济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已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2.两层商铺共有餐饮店16家,全部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除锐朕烧腊饭、成都贵嫂大门关闭未营业外,其余餐饮店均正常营业。所有餐饮店油烟经过各自店内的净化设备后,全部排入汇隆广场专用烟道对外排放。经检测,汇隆广场专用烟道油烟排放达标。   
    3.缔味尔西餐厅和妃嫦辣麻辣香锅店现场未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小餐饮登记证。
    4.麒点音乐餐厅、味之峰健康膳食、妃嫦辣麻辣香锅等三家餐厅使用天然气管道,缔味尔西餐厅使用电器加工食品。
    5.妃嫦辣香锅餐厅与幼儿园相邻,妃嫦辣香锅餐厅临时存放一个12.5公斤的液化气钢瓶,未使用,存在安全隐患。
    1.历下区食药监局对缔味尔西餐厅和妃嫦辣麻辣香锅店涉嫌违反《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的行为,对缔味尔西餐厅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业改正;对历下辣道麻辣香锅店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停业整顿,取得小餐饮登记证后方可营业。
    8月26日,缔味尔西餐厅和妃嫦辣麻辣香锅店按照要求提交了小餐饮服务登记申请材料,已被核准。
    2.历下区安监局于8月23日责令妃嫦辣香锅餐厅店主立即整改,液化气钢瓶已清走,消除了安全隐患问题。同时严格落实安全制度,加强经营场所安全管理。
    1.九龙办事处西匡家茔村周边现有采石场两家,分别为王某某石子加工厂和胶州市共创建材加工厂,周边并无采石矿区,主要从事外运石料的加工生产。王某某石子加工场以往生产存在粉尘污染问题,已将其纳入“散乱污企业名单”,2017年5月18日对其断电停产,同时对石料堆进行了覆盖。胶州市共创建材加工厂于8月4日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尚未建成投产,无加工迹象。沥青厂为青岛佰路通达基础材料有限公司,年生产约4万吨,无环保手续。配套建设了旋风除尘、脉冲布袋除尘设施,对厂区内物料堆均采取了防尘网覆盖措施,并对厂区采取定期洒水、清扫等措施抑尘。因市场原料供应问题该公司间断生产,2017年7月至今处于停产状态。青岛泰有砼业有限公司和青岛一源商砼有限公司,有环保审手续,配套建设布袋除尘设施,生产车间进行封闭,物料覆盖防尘网,并采取定期洒水、清扫等措施抑尘。2017年8月26日,胶州市环境监测站对2家公司进行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1.九龙办事处当场清理王某某石子加工厂厂区的集装箱和其他临时建筑,并于8月28日完成生产设备的拆除清理。2.针对青岛佰路通达基础材料有限公司存在未批先产的违法行为,胶州市环保局已于2017年8月26日立案调查,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罚款3万元,并对其采取断电措施,待其完善环保手续后开工生产。
    临沂市罗庄区傅庄办事处金昌陶瓷有限公司,环评手续不齐全,排放刺鼻的废气、废水,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群众反映的“临沂市罗庄区傅庄办事处金昌陶瓷有限公司”实际位于临沂市罗庄区褚墩镇青石塘村,是临沂市罗庄家兴建陶厂的销售公司。金昌建筑陶瓷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某某,临沂市罗庄家兴建陶厂法人代表杨某某。该公司于2016年5月16日取得罗庄环保分局《关于临沂市罗庄区家兴建陶厂年产600万平方内墙砖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备案意见》(临罗环发[2016]58号)。
    该公司产生的废气为干燥塔外排废气和窑炉外排废气,均配套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并正常运行。8月25日,罗庄环保分局委托山东精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厂界臭气布点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达标(臭气浓度≤20)。
    该公司的生产废水及处理措施为:设备冲洗水、地面冲洗废水经循环水池沉淀后用于球磨配料;煤气站含酚废水、反冲洗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用于水煤浆制作;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抽粪车抽走外运沤肥。现场排查发现厂区共有2处排水口,分别位于厂区外东北角(空调冷却水排口)和东南角(雨水排口)。现场提取排水口水样各1份,经山东精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均达标(《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599-2006)》,COD为60mg/L、氨氮为10mg/L、总磷为0.5mg/L)。
    该公司东侧为空地和工厂,西侧为青石塘村,北侧为1户居民及停车场、空地,南侧为空地。8月25日,褚墩镇对该公司附近20户居民进行走访,其中北侧1户居民(李玉明)反映有轻微的气味,但不影响自己的生活;其余居民均反映该公司没有排放刺鼻的废气、废水,也没有影响自己的生活。
    济南长清区常春藤小区西3楼一单元,有一餐饮店,加装了油烟处理设施,油烟道排污口正对楼下绿化带排油烟,油烟道在天然气管道正下方担心太近,存在安全隐患。多部门反映未得到解决。     1.该餐饮店名为“熊哥俩鸡焖鱼”,位于常春藤小区西3商住楼一层(该楼二层以上为住宅),无专用烟道,油烟道排放口正对楼下绿化带,经长清区城管局绿化科8月27日认定,油烟排放口对绿化带并无影响。
    2.经现场测量,天然气管道与油烟管道垂直间距为0.6米。《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中无天然气管道与油烟管道间距标准.
    3.经调阅相关部门举报案件受理情况,2017年年1月至8月,共收到类似举报案件4件,分别在7月4日、8月7日、8月17日、8月22日。区城管执法局责令该餐饮店落实了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改正油烟排入下水道问题、调整排烟管道位置等整改要求;关于天然气安全问题投诉案件,区住建委立即核查并现场联合济华燃气公司认定其不存在安全隐患,并对举报案件查处情况予以回复。
    2.长清区政府相关部门积极引导该店转变经营项目,9月10日之前从事不含灶头的面包糕店、茶室或不涉及土建的且使用清洁能源无油烟产生的面食店、粥店、冷饮店等。如该店拒不按照要求转变经营项目,将坚决予以取缔。
    青岛市市北区绍兴路78号中广宜景湾小区,从上周四开始发现自来水里面有虫子,取样之后没有检测报告,也不做说明,告知是不明生物,没有污染源头。为了灭水中虫子自来水中加氯导致余氯超标。举报人洗澡后身上刺痛。     中广宜景湾小区位于青岛市市北区绍兴路78号,共有6个居民楼座,于2015年12月底交房,均为高层建筑,其中9层以下为市政管网直供水,9层以上为二次供水。该小区共有780户,实际入住约150户,其中直供水用户约100户,二次供水用户约50户。1.8月18日水务集团确认居民用户自来水中有小虫,立即采取紧急措施,8月18日至8月23日,采取了对用户家中管道冲刷消毒;协商用户断开或拆除家内净水设备、摘表将小区内空房户断水;对小区内外市政供水管道进行设施检查及水质检测等。同时,采取了安排送水车、入户送水等措施,保障小区居民基本生活用水。2.8月21日,市供水管理处邀请与国内水质及微生物方面的知名专家来青支援协助处置。8月23日专家组赶赴现场进行查勘,并组织对小区内供水管网的水质取样。专家组连夜对水样进行检测分析后认为:①该小区部分居民家中发现的小虫为水中常见的一种生物--介形虫,国内外文献检索未见介形虫对人体健康有不良影响的报道;②在进入小区的供水管网水中未发现该虫,初步排除市政供水管网受该虫污染的可能性;③该小区的供水由于住户较少,部分管道中存在静水区导致了适宜介形虫生长的环境;④供水企业所采取的消除污染源的措施是有效的,目前小区的供水是安全的。8月24日,组织对中心城区主要管网监测点及山头水池进行取样,经专家检测分析,未检出介形虫。结合前期处置期间对管网水质肉眼可见物指标的监测结果,进一步排除市政供水管网受介形虫污染的可能性。     1.加大水质检测频率。继续委托国家城市供水监测网青岛监测站对该小区进行连续监测,在保证15天连续达标后,即按照正常检测频率进行检测,确保供水水质。2.加强用户跟踪服务。对用户要求摘表、换表的及时上门服务,对用户提出水质监测的及时上门取样监测,并联合物业做好群众宣传工作,切实做好用户服务,让用户满意。
    烟台市栖霞市大庄头镇窑夼村,有一石子厂,排放粉尘污染,噪音扰民。多次反映没得到解决。     1.反映的石子厂为栖霞市桃村海源石子厂,位于窑夼村西南方向600米左右。现场检查时,该厂已停产,破碎设备未安装除尘器,石子堆场全覆盖,无粉尘排放,无噪声污染。栖霞市国土局于2017年7月17日对该石子厂下达了停产整顿通知,栖霞市安委会办公室于2017年7月28日下达了停止供应爆炸物品的通知,桃村镇政府于2017年8月10日安排镇安监办、供电所将该企业动力电全部切断,只保留照明用电。
    2.经对该石子厂主要负责人调查询问,该石子厂已于2017年7月17日停产,之前生产期间,存在粉尘污染和噪音扰民的问题。
责令改正、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8月26日,栖霞市环境保护局责令其停止生产,未完成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环保竣工验收前,不得恢复生产,并处罚款4万元。
    青岛市胶州市洋河镇宋家村温凉河小区里面几百户的生活污水直接排放的温凉河内,使得河都变成了臭水河,小区北边过了千山北路有多家工厂,它们的污水也是直接排到河里,把河水都污染了。这两年河水干涸了,村干部把河沙挖出来在河的南面进行洗沙,都是在夜间作业,噪音很大,并且严重污染了地下水,村干部不作为。
    1.温凉河小区目前入住146户,配套建设了三格式化粪池。因前期集中降水,抽取不及时,导致部分污水外溢流入河中。千山北路区域现有小型企业30余家,以纺织机械为主,生产工艺为机械加工,该区域污水为周边企业的生活污水。目前,洋河镇东南片区正在规划建设污水收集及处理系统,项目已完成立项、选址、勘察和方案设计等相关工作。2.该处存在宋家村村民洗沙情况,现场有洗沙设备,存在夜间作业现象,噪声对周边产生一定影响。该村村干部曾先后多次对洗沙者进行劝告劝阻。2017年8月26日,胶州市环境监测站对该村地下水进行取样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1.胶州市洋河镇南部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现已进入最后优化设计阶段。该项目计划2017年9月开工建设,2018年8月份竣工投入使用。项目建成后,洋河镇东南片区的污水将全部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彻底解决信访人反映的问题。目前,该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已完成1.2公里。2.洋河镇政府已于8月26日对该洗砂点进行强制断电、拆除设备、关停取缔。3.8月27日,洋河镇党委对管区书记就温凉河河道污染及噪音污染问题进行了约谈,对宋家村书记、村主任约谈,取消村庄评优创先资格,要求其继续强化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责任,及时梳理排查辖区环境污染问题。4.8月31日,约谈胶州市城乡建设局局长、洋河镇党委书记和镇长。
    济南市槐荫区营市东街56号有沿街餐饮店,烟道冲着居民区,油烟气味难闻,这些餐饮店后厨是违建的,它的上面是居民的天然气管道,存在安全隐患,而且污水没有处理直接倒在小区生活污水的下水道,气味很大。营市东街华联超市广场店二楼停车场,晚上有人使用外置音响跳广场舞,白天晚上都有噪音,严重扰民,举报人拨打12345已经3个月了,一直没有解决。     1.营市东街56号共有3间门头房,均从事小型餐饮服务业,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8月13日,槐荫区营市街街道办事处根据《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违法餐饮项目的通告》,责令3家餐饮店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于15个工作日内自行拆除生产经营设备设施。
    2.经核实,3家餐饮店均属违建,但不存在安全隐患。该区域部分雨水管道存在堵塞情况,不存在餐饮污水直排问题。
    3.济南华联超市(广场店)顶部平台白天晚上有部分群众跳广场舞,产生噪声扰民。近3个月来,槐荫公安分局道德街派出所接到110及市民热线反映该内容举报件22件。民警对这些举报均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规劝跳舞人员降低音量,做到不扰民。同时,道德街派出所在重点时段值班民警也加强了巡逻力度。
    槐荫区政府责成营市街街道办事处、槐荫区园林局、道德街街道办事处、区公安分局采取下列措施:
    1.对3家门头餐饮店及周边市政管线进行排查并及时清理、疏通。8月25日3家餐饮店已停止营业,立即对其广告牌匾进行拆除,8月26日已彻底关停取缔。对违建房列入济南市第三期第三批违法违章建设拆除台账,按照统一要求对违建进行拆除。
    2.槐荫区公安分局与道德街街道办事处,针对华联广场二楼停车场广场舞噪音扰民问题,8月25日晚开展集中整治,对跳舞人员进行规劝,确保音乐音量降低到不扰民的程度。同时在醒目位置张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宣传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
    3.道德街公安派出所、道德街街道办事处每天重点时段对该地段进行巡查,对不听劝阻者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确保噪音扰民现象不再发生。8月25日至今每天夜间的巡查情况证实,现场已无明显噪音。
    济南市市中区腊山工业园东门往东20米有很多建筑垃圾,路上杂草丛生,蚊蝇很多,一下雨没法出行,反映过多次,没有解决。举报人希望垃圾能及时处理,路面进行硬化。     1.腊山工业园东门往东20米,有一条长约100米的乡村道路未硬化,东侧堆积村民修缮房屋后的建筑垃圾。该路西侧杂草较多,地势低洼,雨天易积水。
    市中区政府责成白马山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区爱卫会采取如下措施:
    1.2017年8月25日,白马山街道办事处彻底清运了道路东侧建筑垃圾,清除了道路西侧的杂草。在该路段放置垃圾箱,并安排保洁人员加强日常保洁,并纳入规范化管理。
    3.该道路及周边区域已列入旧改棚改计划,不适宜投入资金硬化道路。白马山街道办事处对该路段进行了整修。
    泰安市岱岳区华普武警佳苑小区有两个居民楼,两个居民楼底下开了饭店,一个叫重庆幺妹老火锅,一个叫臻小厨,它们把油烟直接排放到小区里,臻小厨大型的空调外机按在居民窗户底下,噪音扰民严重。饭店的设置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老火锅店将大型燃气罐直接放在它们二楼的平台上,旁边就是居民的窗户,存在安全隐患。举报人希望可以取缔它们。     8月25日,岱岳区城管局、办事处联合对两家饭店进行检查。两饭店于2017年8月16日停业至今,后厨没有启用炉灶,无油烟排放。
    1.关于“臻小厨大型的空调外机安在居民窗户底下,噪音扰民严重问题”,该饭店已做了相应隔音处理,在空调外机和油烟净化器外机设置了隔音板,噪音基本消除。
    2.关于“重庆幺妹老火锅店将燃气罐直接放在它们二楼的平台上”,经实地检查大型燃气罐原设置在二楼平台,2017年8月17日岱岳区公安分局粥店派出所已依法将二楼大型燃气罐取缔。
    1.臻小厨已停业。以后作为国贸大厦物业的职工食堂,只提供就餐场所、不对外营业,不启用炉灶、不产生油烟。
    青岛市城阳区青银高速夏庄出口往右下坡处一工业园里的青岛华利泰发制品有限公司,生产中产生的废水含有硫酸,没有处理,直接通过管网排放了。     青岛华利泰发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城阳区夏庄街道王家泊子社区,主要从事生产、销售发制品,有环保手续。1.该公司的环评报告中有过酸工艺,因产品要求保留头发中的磷片,该公司已取消了该工艺,在2015年的环评验收文件中也已确认。2.该公司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现场检查污水处理设施运转正常,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该公司的生活污水进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娄山河污水处理厂。3.现场检查该公司生产车间及污水处理池均未发现使用硫酸现象。城阳环保分局已现场采集水样进行化验,监测结果达标。城阳环保分局将继续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督促其合法生产经营。  
    青岛市莱西市南墅镇马家村及周边村里有人来拆违建,以环保督察和拆违建的名义来拆农民建的圈,村里村民自己养的鸡鸭鹅比较少,不是养殖场,都是散养的,镇上的通知不让养。举报人认为不合理。     1.马家村及周边3公里内共有李家村、西围村、东围村、皂角村、岚东村6个自然村,位于莱西市南墅镇东北,村民基本以种植业为主,目前6个自然村内有养殖专业户7户,农民建的养殖圈6个,经南墅镇建委确定属于违章建筑的养殖圈有5处。马家村共有违章建筑46处,包括村民自建养殖圈3处,已拆除违章建筑37处,没有涉及以上3户建的养殖圈,村庄拆违工作由村干部动员村民自觉拆除,村集体协助清理拆违后的建筑垃圾,周边村庄经排查还存在违建养猪圈3处,未拆除,也将通过村干部发动群众自觉拆除。2.马家村养殖鸡鸭鹅的散养户共有5户,周边5个村庄类似散养户共有85户。这些散养户都是在自家院子内散养,没有违法建设行为,也没有造成环境污染问题,地方政府和动检部门定期实施防疫工作,从未下达不让养殖的通知。8月26日至27日,南墅镇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走访村干部和群众12户12 人,被访人员一致反映,从未提到畜禽养殖散养户不让养的情况。
    临沂市沂水县沂水镇石山官庄村,有人非法养殖狐狸,气味难闻。     1.养殖户情况。石山官庄村狐狸养殖户有24户,养殖规模分别在200—2500只。以上24户养殖户依据《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沂水县畜禽规模化标准养殖布局规划的通知》(沂政发〔2014〕24号),均处在禁止养殖区内。2017年8月9日沂城街道办事处下达整改停养告知书。
    2.非法养殖情况。2000年,该村提倡搞个体经济,鼓励发展规模养殖。2001年,村里召开会议进行土地调整,在村东岭规划了狐狸养殖区,一直养殖至今,未在畜牧等相关部门备案。
    8月25日沂城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了现场卫生清理,制定了停养搬迁方案。沂城街道办事处与每家养殖户签订了禁养协议书。狐狸属于特种毛皮动物,根据狐狸养殖周期,大雪节气出栏,12月10日前全部出栏清空。
    烟台莱阳市高格庄镇西曲坊村东边有一个大型养猪场,法人代表隋某某,厂子往外直排猪粪、猪尿,有难闻气味,它还违规扩建,举报人跟莱阳市环保局举报过,没说什么就走了,现在还在建设。     反映的养猪场属莱阳市高格庄西曲坊村村民隋某某所有。现场未发现粪便、污水直排现象,但有轻微气味。
    1.根据莱阳市《五龙河流域水质限期整改达标工作实施方案》(莱发[2017]4号)要求,高格庄镇政府于2017年2月27日向该养殖户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该养殖户已按照要求建设三级污水沉淀池,目前已经启用;同时新建了防渗污水沟。直排猪粪、猪尿问题已得到解决。
    2.该养殖户的2个养猪棚,1个为2013年建成,另外1个为2017年6月份新建,至今仍有内部隔断等零星工程未完工,该新建大棚未取得相关备案手续。违规扩建情况属实。
    3.根据莱政办发[2014]60号文件,莱阳市规模以下畜禽养殖由所在地镇街政府具体负责监管。投诉人向莱阳环保局投诉,环保局立即转交高格庄镇政府进行了处理。
    潍坊市高新区新城街道东方路和卧龙街交叉口西北角的电力三公司改建成学校,这个单位院里有两个仓库专门存放放射性物质,当时盖的时候说30年之内不应该动,但是现在只过了10年就要建成学校,肯定存在放射性污染。电力三公司往南1个路口还有一个学校叫东方学校,东方学校施工还未完成,但9月1日开学就投入使用了,肯定存在环境空气污染问题,对孩子的健康存在危害。打过12345,只是应付过去了。     1.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院内西南角建有贮源库一座,其中存放的放射源均属于密封放射源,被永久密封在包壳内,可无限期使用,不存在转办件中反映的“30年之内不应该动”的情况,亦不存在持续产生辐射影响的情况。8月25日,该公司委托检测机构对源库和周边场所进行了辐射环境检测,检测数据结果远远低于标准限值,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辐射影响。2016年底,管委会将该公司使用的地块,规划土地性质调整为学校建设用地,退转土地,完成供地手续。该公司已委托资产评估公司正在进行评估,尚未达成搬迁建校等协议,未进行学校规划建设。
    2.转办件中反映的“东方学校”实为东明学校(东方校区),该学校拟于2017年9月1日开学投入使用,。2017年7月19日,建设单位委托检测机构对工程室内环境进行检验,检验报告(报告编号:)显示,各项检测项目结果均评定为合格。2017年8月23日高新区教育局曾收到12345投诉反映问题,8月24日已按程序详细回复群众反映问题。
    为消除群众顾虑,要求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在搬迁前要按规定编制贮源库的退役环评,确保该地块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辐射安全影响后,用于后期建设;高新区教育局于8月28日再次组织学生家长到东明学校(东方校区)实地查看,提供检测报告查看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临沂市兰陵县兰陵镇潘王庄村,兰陵镇政府和派出所强制拆除养殖厂,以污染的名义拆除,不让整改,直接拆除,还把人打了。举报人希望给个说法。     1.关于“兰陵镇政府和派出所强制拆除养殖厂,以污染的名义拆除,不让整改,直接拆除”的问题。
    兰陵镇政府先后于2017年4月1日、7月10日、8月3日向潘王庄养殖户下达过限期拆除通知书。2017年8月12日,接到信访问题转办单(受理编号42号)后,兰陵镇政府立即对养殖户做工作:一是发放了《致全镇畜禽养殖户的一封信》;二是制定了奖补政策。对规定时间内主动拆除养鸭棚内部设施的,给予每平方米10元的奖补,主动拆除猪舍的,给予每间50元的奖补。对于其中有意愿继续养殖的,签订拆除协议,申请到生态养殖区养殖;三是依法拆除非法养殖设施。对禁养区内污染严重且拒不自行整改的7家养鸭户,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其养殖设施。
    兰陵镇对7家养鸭户进行依法拆除过程中,个别养鸭户言语过激,向工作人员身上泼鸭粪污水,工作人员始终保持克制,均没有与养鸭户发生肢体冲突。在潘王庄畜禽污染问题整治期间,派出所人员全程参与了秩序维护,自始至终未发生过打人的问题。
    潍坊市寒亭区寒亭街道慧馨苑小区属于未完全建成小区,慧馨苑2期和1期5号楼属于正在施工的工地,扬尘污染严重,裸露土地没有完全覆盖,道路也未完全硬化,有些物料也没有完全覆盖。有几个混凝土搅拌机,噪音很大。小区东侧道路是施工现场的道路,扬尘污染严重,一下雨就有水坑。     慧馨园小区确属未完全建成小区,其一期5#楼和二期工程尚未完工。2017年7月15日,因慧馨园项目工地扬尘、噪声治理不到位,对其下达了停工通知,截至目前仍处于停工状态,执法人员现场发现,有个别物料堆和部分地面覆盖不严。小区东侧道路是我区规划中的卉香路,此路段目前作为施工便道用于施工车辆进出,因项目已停工,无车辆出入,无扬尘,但路面确有积水。     针对物料堆和裸露土地覆盖不严的问题,责令项目方进行了整改,已于8月25日晚全部覆盖完毕,小区东侧道路将按照既定的城区道路建设计划,尽快完成建设。
    青岛市平度市徐州路11号吕剧团家属楼,一楼开小吃店,小吃店摊位挪到室外占道经营,排放油烟,小吃店烧煤球炉煤烟味道很重,食客吃饭噪声扰民,有液化气罐担心存在安全隐患,食客随地大小便,小区环境脏乱差。无证经营要求取缔。     1.经查,信访人反映的小吃店是一家米线店,主要经营米线、麻辣烫等餐饮服务。该店位于平度市徐州路11号吕剧团家属楼小区内。2.8月25日下午6时现场核查时,该店摊位挪到室外经营,小吃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有两个煤球炉,煤烟味道较重;3.8月25日下午核查时,现场未发现大小便痕迹。经询问周边群众,均声称没有看到随地大小便现象。4.经核查,该店先后于2016年8月登记注册,2016年8月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1.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对违规使用的煤球炉予以收缴,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店立即自行整改。平度市环保局对该店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同日,平度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销了该店食品经营许可证;平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经营者立即变更经营地址或注销营业执照,目前,该店已停止餐饮经营。同时,李园街道已责令小区物业公司于8月26日前全面完成小区环境卫生清理,彻底解决脏乱差问题.2.定期巡查,组织开展一次对该小吃店周边区域餐饮业户的全面排查和规范管理。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督促各餐饮业户自觉遵守相关环保规定,确保规范、有序,营造好的市场环境。
    临沂市兰山区工业园庙上村,有一家具厂为了躲避检查挂牌为临沂旺财养殖场,喷漆排放刺鼻气味,排放粉尘,排污水,反映多次未得到解决。     1.企业基本情况。群众反映的家具厂名为华尔美泰家具厂,位于兰山经济开发区大阳路中段,主要从事家具生产。
    2.躲避检查挂牌为临沂旺财养殖场情况。未发现“临沂旺财养殖场”的厂牌。
    3.喷漆排放刺鼻气味,排放粉尘,排污水,反映多次未得到解决情况。2017年8月18日,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接到群众关于该企业的举报,发现其存在未经环保审批,治污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属于“散乱污”企业。
    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该企业进行了清理。8月25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已落实“两断三清”。
    1.青岛瑞英福斯线绳有限公司2016年10月开工建设,产品为汽车行业类配件,原材料为涤纶丝,生产工艺为:原料—浸胶—烘干—卷取—包装。该公司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加热烘干工序中有废气产生,未建设废气处理设施。该公司已委托有资质单位完成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目前,正在对相关事项进行整改,待整改完成后将立即办理环评审批验收手续。2.青岛瑞英福斯线绳有限公司院内东侧建有一间红木家具加工车间,从事红木家具维修加工,有打磨工序,无喷漆和粘胶工序。     1.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于2017年8月25日19时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对青岛瑞英福斯线绳有限公司实施断电。目前,该公司正在安装污染防治设施,计划于9月30日前完工并办理环评审批手续。2.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于2017年8月25日晚19时对红木家具加工车间实施断电,8月26日上午10时对其“两断三清”,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罚款6万元。
    聊城市临清市康庄镇栾庄村兴华油业,收废旧机油炼油,夜间作业,排放刺鼻气味,排放污水导致河水受到污染,现在临时停产,担心督察组走后再干。     经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的兴华油业为临清市兴华油业有限公司,位于临清市康庄镇,是一家利用废旧机油为主要原料生产燃料柴油的生产厂家,该项目被列入山东省第二批补报的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单,由于未按时完成整改任务,2017年2月15日,临清市环保局对其下达了停产通知,临清市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2017年2月和5月的评级评价结果,责令该企业2017年底前完成整改,逾期不能完成整改,将依法取缔。
    1.关于收废旧机油炼油和夜间生产的调查情况。按照临清市环境监管任务分工,康庄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兴华油业有限公司停产期间的环保要求。康庄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在夜间检查时,没有发现该公司违法生产问题。经调阅该企业2月15日以来的用电情况,可以证明没有开工。经检查该公司废机油原料池,未发现新增原料,不存在停产期间收购废旧机油情况。
    2.关于排放刺鼻气味的调查情况。经调查,公司正常生产时,在蒸馏工序产生废气,有异味。现在公司虽已停产,厂区内仍有使人感觉不适的异味,厂区外无刺鼻气味。
    3.关于排放污水导致河水受到污染的调查情况。经查,该公司自2月15日至今已停产半年多,不存在向厂外沟渠排水的迹象。
    4.关于现在临时停产,担心督察组走后再干的情况说明。在该企业未取得环评文件批复、未达到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整改要求之前,康庄镇人民政府和临清市环境保护局将严格依法加强监督管理,不定期开展巡查,确保该企业不能违法开工生产。
    该企业已停产整改,未取得环评文件批复、未达到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整改要求前,不得投入生产。
    济南市高新区孙村镇大正路东正村北面镇鲁液化气站,证件不齐全,非法经营,排废气,充气时噪音太大扰民。没有环评手续。     1.孙村镇大正路东郑村北面镇鲁液化气站建于1993年,1994年投入使用至今,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气瓶充装许可证、济南市公用事业局核发燃气(供应站)经营许可证、济南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核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无环评手续。
    2.该企业周边500米内无居民区。据调查,在罐充结束拔下充气管时,会泄露少量的液化气,在煤气罐装卸车和搬运过程中,罐与罐碰撞会产生噪音。由于检查时该厂未营业,未进行厂界噪声进行检测。 
    济南市环保局高新区分局于8月25日18时下达了《责令停产停业决定书》,责令镇鲁液化气站停产停业,并在60日内完善环评手续。
    临沂市沂水县高庄镇天桥村东头,有一石料厂,天黑之后和清晨作业,破碎石机器噪声扰民,排放扬尘污染,拉石子的车超载把道路压坏,山体被挖坏,破坏了山体环境,该厂未批先建。督察组下来之后已经停工,先前该厂被检查时工作人员来了就停工,走后再开工。     1.未批先建情况。该石料厂位于沂水县高庄镇天桥村与夏蔚镇交界处,属于沂水鑫兴建材有限公司第Ⅱ矿段灰岩石开采项目,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矿体开采环评批复手续齐全。该石料厂在未取得石料破碎环节环评批复的情况下,擅自建设石料破碎项目。2017年1月17日县环保局发现该石料厂石料破碎项目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遂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停止生产。2017年3月28日,县环保局对其未批先建并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立案处罚,罚款4万元。
    2.石料厂作业噪声扰民及扬尘污染情况。2017年7月25日,县环保局接到信访举报反映“高庄镇天桥石子厂噪音扰民”,企业未生产,厂区存在部分物料未覆盖、防尘网损坏现象。7月27日,县环保局依法对其配电箱、配电室进行查封扣押。8月1日,县环保局对该厂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依法进行立案处罚,罚款1万元。8月25日,现场检查时,该厂石料破碎项目停产,现场无加工生产迹象,无物料堆放情况,未发现扬尘及噪音污染。
    3.车辆超载压坏道路情况。此次检查中未发现超载抛撒运输车辆。通过调取前期巡查记录,自2016年8月至今,共在该辖区查处车辆违章超限及抛撒等3起,均给予相应处罚。现场发现水源坪村至天桥村路段出现坑槽、车辙及大面积翻浆等公路损坏状况,该路段属于县道张崖路(X057),修建于2004年,长2.5公里,由于修建年限较长,已达到大修年限。
    4.破坏山体情况。该石料厂2010年8月14日首次取得采矿许可证,证号:C,经两次延续登记,现有效期至2021年11月14日。目前该石料厂所开采区域在采矿许可证范围之内,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规定,2017年10月至2021年9月,采石场边开采边治理,目前正在开采期,还未到恢复治理期限。
    1.8月26日,对该石料厂石料破碎项目生产设施进行拆除,3日内,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彻底清理取缔。
    青岛市莱西市姜山镇李家泽口村西面,生活垃圾场和新天地产业园,将废液埋到地下,土地和地下水受到污染,举报人家的葡萄污染要求补偿大棚。     1.莱西市绿野生态垃圾填埋场位于姜山镇宋家泽口西北,主要接纳莱西市城区内生活垃圾。该填埋场占地302亩,最大填埋容积239.2万立方米,设计总填埋处理能力953吨/天,2004年9月投入运行。建有400吨/天的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后废水经市政管网进入姜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该填埋场及配套设施,建设审批手续齐全。从2016年6月份起,该垃圾场已停止填埋作业,尚未封场处理,没有未填埋的积存垃圾。该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站仍在正常运行。新天地静脉产业园始建于2005年,信访人所指的是莱西市绿野生态垃圾填埋场南侧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隶属于青岛新天地固废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2004年3月投入运营,2015年上半年已接近饱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配套建有一套污水处理系统,因市政管网未配套,环评要求将处理后的污水全部回灌于填埋场作业面,无废水外排。因环境污染问题,青岛新天地固废公司于2016年6月被责令停产整顿,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不再填埋任何废物。目前该填埋场仍处于停产状态,无积存未填埋的一般工业固废。由于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停运,其渗滤液无法处理后回灌于作业面,目前产生的渗滤液暂存于5处应急暂存池中。2.经现场调查核实,投诉人反应的废液实际为生活垃圾填埋场及新天地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底部产出的渗滤液。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达标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姜山污水处理厂。新天地静脉产业园已停产,渗滤液在园区内暂存池存放,不外排。经调查,2015年该区域确有大棚葡萄受损情况。新天地固废公司停产后,再未发生污染农作物问题。2016年6月,针对群众反映新天地周边因污染农作物受损问题,2016年6月至2017年3月,先后向群众发放2015年和2016年度农作物等受损补偿资金元。     1.堆存的危险废物,已与新疆金派等4家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处置协议,协议外运处置率100%,计划于2018年6月全部处置完毕。2.暂存的渗滤液已外运处置25.38吨,新建的渗滤液就地处置工程已进水调试,处理达标后的废水经市政管网进入姜山污水处理厂,计划于2017年12月31日达到日产日清。3.莱西市政府对新天地周边土地全部进行了生态绿化。4.莱西市环境保护局监测站对周边地下水进行监测,达到地下水V类标准。
    前期反映的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五环花苑小区北门西侧,回回香烧烤扰民,油烟扰民、私搭乱建。目前该餐馆已经取缔,要求将违建拆除。该老板在房子南侧又盖了两排违章,作为出租房屋,建筑的过程中堤口街道办事处没有管,要求将该违建也拆除。     1.8月21日,因该店存在油烟扰民、私搭乱建问题,天桥区城管执法局联合堤口路街道办事处对其进行了关停取缔,并拆除了临时搭建物。
    2.该店店面为轻钢架结构,面积约120平方米;南侧两处违章建筑,一处为砖混结构,面积约130平方米,一处为彩钢板结构,面积约70平方米。三处均为违章建筑。
    8月25日,天桥区城管(执法)局、堤口路街道办事处已将三处违章建筑全部拆除。
    威海市文登市葛家镇葛家中学北面四百米,有十几个养鸡棚,气味很大,污水没有做防渗,向文登环保局反映过,但没有得到解决。     1.涉事十几个养鸡棚分别为威海占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某某养鸡场所有,两家养殖场均为规模化养殖场,用地也均符合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条件。经查阅日常监管记录,两家养殖场的鸡粪基本能够做到日产日清,但由于近期养殖场人手不足,鸡粪清理不及时,加上天气炎热,污水沉淀池和鸡粪散发异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2.两家养殖场没有发现污水外排痕迹,污水沉淀池均采取了防渗措施,且实现了雨污分流,不存在“污水没有做防渗”的情况。 
    3.文登区环保局落实专门人员,仔细查阅了2016年以来区环保局养殖场污染举报投诉档案,没有发现涉及这两家养殖场的群众举报投诉。
    目前,两家养殖场已将场内粪污清理完毕,其中,威海占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沉淀池加盖工作,于某某养鸡场已建成储粪场,扩建的沉淀池已完成挖坑部分,正在进行加固硬化处理。
    淄博市临淄区临淄热电厂,09年申报了两台2.5万千瓦的背压式机组,因第二台机组没有环评手续,偷建了一台不符合环保政策的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3号机组对外宣称关停,实际上经常偷着开。烟囱冒黑烟,锅炉产生的灰渣、脱硫石膏,偷着拉到荒野倾倒。废水没有排到污水处理厂,直接排下水道。     1.5台机组中,5#、6#机组为2.5万千瓦背压式机组,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于2009年3月经国家环保部予以批复。5#现正常运行。6#机组不具备试运行条件,不存在“第二台机组没有环评手续”。3#机组经国家环保部审批同意,允许在5#、6#机组建设期间运行,不存在偷着运行的情况。4#机组按照国家环保部审批要求处于停运状态。7#机组为5万千瓦双抽凝汽式机组,未办理立项等相关手续,于2014年3月开工建设,2014年9月建成投运,是群众反映的不符合政策偷建的机组。
    2.该企业2台240蒸吨/小时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已完成,并安装了超低在线监测设施且联网,烟气在线监测设施运行正常,上传数据不超标。
    3.该企业灰、渣及脱硫石膏,经汽车运输送到淄博市临淄鲁恒建材有限公司制砖。
    4.该企业锅炉制水车间浓水用于脱硫系统补水及道路、煤场等降尘用水;生活污水、锅炉污水通过管网排入齐城污水处理厂。
立案处罚、责令改正、问责     对该公司7#机组未经发改立项批准,擅自建设运行进行立案调查,责令关停7#机组。目前,区城管执法局已经对淄博市临淄区热电厂有限公司立案,正在走行政程序;临淄环保分局已对7#机组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已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共计罚款170万元,目前,7#机组已关停。
    青岛市黄岛区胶南隐珠街道办事处南山源泉海藻有限公司,两个厂区的污水没有经过处理,直接排到管网。     南山源泉海藻有限公司两个厂区均位于黄岛区相公山路179号,以生产海藻酸钠为主,原料为海藻,设计年产海藻酸钠2420吨、碘25吨。经调查核实,该公司生产项目分别通过原胶南市环保局和黄岛环保分局审批和验收,东西两个厂区各建有一套污水处理设施,总处理能力达200吨/小时,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青岛胶南中科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处理。其中,西厂区为国控点,安装有污水在线监控系统一套,由第三方运营管理,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东厂区由由环保部门分别于2016年4月5日、2017年1月5日、2017年8月7日随机取样进行监督监测均达标。2017年2月28日,黄岛区环保分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东厂区排放污水,依法对其立案处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产整改。当日,该公司停产并在一周内安装完成pH自动调节装置,实现了排放污水pH值自动调控且达标排放。在随后的日常检查中,未发现有污水未经过处理直接排到管网的现象。2017年8月25日现场核实时,东、西两厂区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转正常,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未发现偷排漏排和直排现象。同时,黄岛区环保分局对污水排放口进行取样,连夜进行监测,结果显示pH、COD、氨氮、悬浮物均达标。
    潍坊市奎文区鸢飞路与卧龙街东北角原丽波日化工地渣土未覆盖,傍晚有渣土车进出,扬尘污染严重,每天早上六点前开工。丽波日化已经搬迁,厂区正在建设居民楼,化工企业场地建居民楼,想知道手续齐不齐全,符不符合规划,目前该小区部分楼不给办房产证。向12345反映过多次,但是没有得到解决。     施工现场渣土已全部进行了覆盖;调取了自8月15日起的工地监控资料未发现有渣土车进出。该项目存在6点前进场施工问题。经核查,该地块各项手续齐全。该项目中1.2.3.5.10.13号楼已办理房产大证,1.2号楼除个别业主外已基本办理完毕个人房产证,5号楼开发企业已提报21户办理材料。今年以来,“12345”政务服务热线共接到涉及该项目投诉19件,均已按照正常工作程序通过业务平台及时进行分流交办,承办部门已全部按时处办并回复。     区城管执法大队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施工企业早上6点前不得进场施工。
    潍坊市寿光市侯镇工业园,具体哪个企业不清楚,但是每天半夜有刺鼻气味。最近督察期间有所好转。担心督察结束后恢复生产。     自园区成立以来,严把环评审批关,所有入园项目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全部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施。2013年开始,实施“三八六”环保行动,打响整治空气异味污染战役,开展了对石化和有机化工等重点行业的异味及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和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等治理工程。园区先后对34家企业实施废气治理升级改造,建成联盟石化再生烟气脱硫、新华制药紫脲酸罐区吸收升级改造等73项治理项目。虽然园区环保投入不断增加,环保治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仍然不排除个别企业存在异味隐患。
    临沂市临沭县临沭街道,景晟家苑,12.13.14号楼后面堆积着四年前的建筑垃圾,只是平整,但是没有清运,目前用围挡遮盖起来了。     群众反映的建筑垃圾位于临沭县城利民大街与振兴路交汇处西南,景晟家苑小区12.13.14号楼后,是2014年临沭街道旧城改造后没彻底清运的拆迁建筑垃圾,约5000立方米。     针对群众反映的建筑垃圾问题,临沭县组织车辆进行清理转运,将建筑垃圾转运至辖区内一建筑工地,用于回填。目前,所有建筑垃圾均已转运完毕。依据《临沭县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攻坚行动方案》(办字[2017]31号),由县住建局会同临沭街道对清理后的裸露场地进行硬化、绿化。同时,依据《临沭县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攻坚行动方案》,我县将拆迁污染防治纳入拆迁合同管理,要求各施工单位严格按规定时间及时清运垃圾,严禁超时堆放废弃物。
    潍坊市寿光市上口镇墨龙石油机械有限公司,夜间生产噪声扰民。向12345反映过多次,环保部门一直没有解决。前几天停产,最近又开工了。     潍坊市寿光市上口镇墨龙石油机械有限公司,实际为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铸配件加工车间。8月26日,对该车间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检查时该车间未生产,正在进行拆除作业,主要生产设备6套电炉已经全部拆卸并运走,正在对附属设备、原料、产品等进行拆除清运,现场不具备生产能力。前期曾接到周围居民反映该车间噪声污染问题,寿光市环保局、寿光市环境监测站、上口镇人民政府于2017年6月12日进行了现场检查,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音进行了检测,检测报告显示厂界噪声超标。6月15日,寿光市环保局针对该车间噪声超标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同时要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噪声问题进行整改,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接到通知后对该车间进行了停产整改。反映的前几天停产最近又开工,实际是公司在拆除设备。     鉴于该公司上口铸配件加工车间不符合上口镇的产业布局和总体规划,该公司已决定对该车间进行关闭拆除。寿光市环保局、上口镇人民政府要求该公司在关闭拆除作业的过程中,严格控制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噪音等各类环境问题,控制施工时间,不得在夜间施工等。
    青岛市市南区海口路11号金都新村13号楼一单元101,二十三号中华美食馆,烟气没有走油烟管道,油烟噪音扰民,污水直接外排。向12345反映过,但是没有彻底解决。     市南区海口路11号金都新村13号楼一单元101位于金都新村内,该小区属于封闭式物业管理小区。该户是一处套二民用住宅,户主赵某某。现场发现该地址室内共有6人在同一桌就餐,厨房内有一台家用万家乐牌燃气灶(2个灶头),安装一台家用万家乐牌油烟机,产生的油烟经油烟机直排室外,油烟管排口比较干净,周边无油渍;另有一台用于煲汤的炉灶(1个灶头),安装一台家用油烟机,与内置烟道连接。厨房内外没有产生强噪声的设备。经对该住户所在单元楼前的一座雨水斗、两座污水井、两座雨水井及三座热力检查井现场查看,各检查井壁较为完整,未发现私接污水口,无污水直接外排现象。信访人曾向12345政务热线反映过市南区海口路11号金都新村13号楼一单元101开办餐馆,油烟噪声扰民问题,辖区街道食药部门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经营食材、菜单和账单。经核实,该住户曾于2016年7月18日办理名称为“贰拾叁号中华美食店”的餐饮店,因不具备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无法开展餐饮经营活动,已于2017年8月18日在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注销手续。
    青岛市即墨市环秀办事处小韩村工业园(烟青路东,凯旋石油加油站北侧)青岛科蔚德热处理有限公司,平时异味很大,生产过程中噪声很大,尤其晚上,废水直排到东边河道里,没有相关土地手续。     1.信访人反映的青岛科蔚德热处理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环秀办事处小韩村工业聚集区,该企业今年以来因订单问题,生产时断时续, 日常巡查时发现其已于8月11日停产。2.生产时在冷却和回火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异味,异味影响了周边群众,反映情况属实;其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了隔声、降噪、减震等治理措施,验收监测报告显示其昼间厂界噪声符合功能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类区标准,噪声扰民属实。3.生产过程中热处理工艺废水循环利用,无生产废水产生,该企业东侧河道已干枯,也无生产废水排放迹象。     1.即墨市已责成即墨市环保局对其进行重点跟踪督查,责令停产整改,待其恢复生产以后对其污染因子进行监测,发现超标问题,立即依法处理。2.即墨市已责成环保局加强此类企业的监管,发现违法问题立即依法处理。
    潍坊市寒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张氏街道双庙村虞河路与吉庆街交叉口有家600亩狐狸养殖厂,异味太大,粪便和死亡的狐狸直接扔到路边,没有相关处理。村里的租地合同已到期,却未搬离。     该狐狸养殖厂为奎文区大虞街办大虞社区居委会下属企业虞鑫集团在经济区张氏街办邢石、双庙村租赁的512亩土地上建设的养殖场,由虞鑫集团统一管理;经第三方机构检测,该养殖场周围环境异味超过国家标准;经现场查看,养殖场附近道路两侧确有垃圾、粪便和死狐狸;截至2016年10月,奎文区大虞社区居委会租赁的五块土地共计512亩已全部到期,且未续签合同。自2013年以来,多次与奎文区就搬迁问题进行协商,对方以养殖户损失大、搬迁难度高为由不予搬迁。     1.该养殖场所处区域为畜禽禁养区,该养殖场土地租赁期满后未续签合同,法院判决其恢复土地原状,如期限内不能完成搬迁,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养殖场实施“两断一清”,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判决结果。
    2.针对养殖场周边垃圾问题,张氏街办立即组织车辆进行了清运,共运送垃圾40余车次。
    3.针对养殖场搬迁问题加大与奎文区协调力度,抓紧时间制定搬迁方案,确保9月30日前搬迁完毕。
    济南市济阳县纬三路泉城尚郡小区和六福商业街小区一楼沿街房多家烧烤店油烟扰民,都是室外烧烤。多次向12345反映,没有处理。     1.经调查,济阳县纬三路共有31家需要整改的餐饮经营业户,其中烧烤27家。群众反映的泉城尚郡和六福商业街小区一楼沿街房共有9家,都属室外烧烤,存在油烟扰民问题。
    济阳县政府责成县城管执法大队、济阳街道办事处采取关停措施,研究制定长期解决方案。
    1.关停措施:责成县城管执法大队确保9月4日下午5:00前关停该路段存在油烟扰民的所有餐饮业户。
    2.解决方案:济阳街道办事处负责将群众反映的9家户外烧烤及附近其他餐饮经营业户共31家,实施整体搬迁。新址为经二路北段(南起榆梁木材街西首、北至气象局)。
    3.搬迁方案于8月25日起开始实施,县城管执法大队、济阳街道办事处、县环保局、食药局、公安局联合向各业户下达了《济阳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违法餐饮项目的通告》。8月26日起,逐户开展工作。截止8月29日晚10:00,已有2家停止营业并将炉具撤走,3家确定搬迁意向。
    4.整体搬迁工作由县城管执法大队、济阳街道办事处督促业户实施,确保9月15日前,全部业户搬迁完毕。
    聊城市冠县清水镇的养殖户普遍存在异味大,苍蝇多等问题,周围环境差。村委会打算让养殖户挖个大坑把粪便直接排到里面。     经调查,清水镇共有规模养殖场(户)227家,处于限养区和适养区内。截至8月25日,完成粪污储存处理利用设施建设的54家,建设中的162家,已关闭搬迁11家。
    1.关于“清水镇的养殖户普遍存在异味大、苍蝇多、周围环境差等问题:自5月21日以来,冠县畜牧局、环保局及清水镇政府因养殖企业粪污处理不到位、异味大、环境差的问题,对畜禽养殖粪污储存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工作进行了多次安排部署。要求养殖场户将粪污通过堆积发酵处理后还田利用,并采取粪便及时清理、喷洒生物除臭剂、消毒灭源等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8月25日联合调查组现场核查时,举报人反映的“异味大、苍蝇多”等问题已得到控制。
    2.关于“村委会打算让养殖户挖个大坑把粪便直接排到里面”的问题:村委会让养殖户挖的大坑是根据“防雨、防渗、防溢流”的技术标准正在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挖坑为建设处理设施第一步,此后将用砖灰砌储粪池内壁,同时采取防溢防雨措施,用楼板封顶,不存在将粪便直接排入大坑的情况。
    目前,镇政府组织村庄养殖户按照标准正在清理打扫,积极开展整改粪污设施建设,消毒灭蝇,控制异味,美化环境。要求所有未完成建设任务的养殖场户务必在9月2日前建设完毕。
    聊城市临清市温泉路大顺花园小区晚上会闻到酸性异味,怀疑是德能金玉米有限公司的废气排放。大顺花园、中央福邸等没有接入城市供暖系统的小区,开发商和物业打深水井,违规开采深层温泉水来冬季供暖,破坏地下温泉。刁金河部分河段河水发黑,河面上有死鱼。     1.关于临清市温泉路大顺花园小区晚上会闻到酸性异味,疑是德能金玉米有限公司的废气排放的问题。经调查临清德能金玉米生物有限公司生产记录,企业白天生产负荷和夜晚没有明显差异,为连续性生产。企业异味来源主要是在副产品烘干过程中产生的水蒸汽,经处理后排空。临清市环境保护局对4个点位臭气排放情况进行了夜间人工监测,均符合排放标准。虽然达标排放,但有轻微异味。
    2.关于大顺花园、中央福邸等没有接入城市供暖系统的小区,开发商和物业打深水井,违规开采深层温泉水来冬季供暖,破坏地下温泉的问题。经查,大顺花园、中央福邸两个小区由于未接入城市供暖管网,为了解决居民的取暖问题,淄博市临淄大顺置业有限公司临清分公司于2011年10.11.12月在大顺花园分别开凿了3眼地热井,临清市天雨置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8日在临清市中央福邸小区开凿地热井一眼。针对违法私自开采地热现象,2014年2月18日,临清市国土资源局已向淄博市临淄大顺置业有限公司临清分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15年10月22日,向临清市天雨置业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3.关于刁金河部分河段河水发黑,河面上有死鱼的问题:刁金河源头位山三干渠至世粮面粉东小桥河段水质良好,孙伍营桥至匙庄桥(该桥有拦水闸,平时处于关闭状态,只有农灌向下游放水时才打开)河段水质感官较差,但未发现死鱼。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水质分析化验,水质达标。
    1.针对异味问题,临清市环保局责令该公司对异味去除工艺实施再提高工程,进一步减少气体逸散,降低臭气浓度。
    2.2017年8月25日,临清市国土局对淄博市临淄大顺置业有限公司临清分公司和临清市天雨置业有限公司存在违法私自开采地热现象分别下达了《责令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改正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对于不符合办理采矿许可证手续的开采企业,在2017年供暖前依法关停;对于符合办理采矿许可证手续的开采企业,将根据省厅下达的《关于做好地下采矿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完善合法手续。
    3.对刁金河沿岸各类涉水项目进行严格排查,并清理打捞河道的垃圾、落叶。
    滨州市沾化区交通名苑小区A区1号楼一楼三四家饭店抽油烟机直接放在地面上,油烟很大,周围居民全年无法开窗。     8月27日,3家饭店已完成油烟污染区清理。区城管执法局责令3家饭店停业整治,在油烟净化设备安装完成前不得恢复营业。
    德州市临邑县洛北春小区开发商打深水井,用地下地热水来冬季供暖,小区没有接入自来水供水系统。     1.洛北春小区开发商于2005年春天打了1口深水井,自2006年取暖季开始用地下地热水来冬季供暖,但并未办理取水许可证及采矿许可手续,情况属实。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约谈、问责     1.2017年8月4日下午,县国土资源局已督促洛北春集团对地热井完成了封堵。洛北春集团公司法人承诺:保证在9月25日前完成回灌配套设施建设,达到验收标准,保障居民冬季供暖(县里文件规定时限为9月30日)。
    2.8月25日晚,由县水务局向洛北春集团公司下达《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并连夜组织施工,完成自备井关闭。8月26日5点30分,小区接通自来水。     
    3.县水务局对洛北春集团公司作出罚款9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补缴水资源费37.652万元。
    烟台市福山区门楼水库上游高疃镇的高谷河河边有很多养殖场,一到下雨天受污染的河水就流到门楼水库,门楼水库水源地上游多条河流都被养殖场废水污染,臭味很大。高疃镇政府刘某某和福山区环保人员检查时走过场,只检测了新打的井水水质,却不去检测旁边污水大坑和之前废旧井的井水水质。在高疃镇湘河村村北小山后建了个大型养鸡场,将养殖废水、粪便和清洗剂排到西边的河里。向当地各级环保部门、镇政府和烟台电视台反映,没有得到处理,而且收到养鸡场的电话威胁。     1.门楼水库上游高疃镇境内主要有楼底河、清洋河及其支流高谷河、义井河,河流沿线现有10家养殖场(均不在禁养区内),其中高谷河沿线5家,其余河流沿线5家。10家养殖场都修建了粪便处理设施,平时定期清理外运,但养殖场周边存在异味较大的实际情况。
    2.针对中央环保督察1352号转办件投诉高疃镇养鸡场造成村里井水污染问题,福山区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按照抽样检验要求对养鸡场周边及湘河村内3处在用水井进行了水质检测,结果未见异常。养鸡场旁边的污水坑是养鸡场为了防止雨天污水外溢所设置的截流坑,面积约150平方米,平时坑内无水,未采取防渗措施。因该村已全面使用自来水,废旧井已废弃并填埋,无取样检测意义。
    3.湘河村北大型养殖场是湘河养鸡场,鸡粪由协议方定期清理外运。自2016年4月19日起,福山区多次对该养鸡场现场检查,责令其建设畜禽粪便、废水处理设施。期间,2016年7月8日,烟台电视台对湘河养鸡场有关情况进行了报道,福山区组织现场检查,发现养殖场正在进行储粪池建设。2017年8月检查时,储粪池已投入使用,正在完善鸡粪密闭处理设施,沉淀池即将投入使用,日常经营中不存在废水、粪便和清洗剂排到河里的情况。但2017年8月5日,该镇突降暴雨,清理公司车辆无法进入养鸡场,因雨量较大,当天累积的粪便未能全部截流在截流坑内,少量溢出到旁边河沟内,雨停后清理公司进行了清理,未造成大面积污染。经走访附近村民,未发现村民受到养鸡场电话威胁的情况。
    淄博市张店区华光路淄博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办公楼西侧有一个土堆,未用纱网覆盖,存在扬尘污染,办公楼一楼有几家饭店噪声很大,没有油烟和噪声处理设施。     2.办公楼一楼沿街商铺共3家饭店,无专用烟道,均无环评手续,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无噪声处理设施。     1.责令马尚镇政府对办公楼西侧的土堆进行覆盖,杜绝扬尘污染;并于9月15日前全部清运完毕。
    潍坊市高密市梓潼路与人民大街交叉口千禧花园2号楼4单元顶有个移动公司的信号基站,担心有辐射。平时基站运营存在噪音,而且破坏了楼顶防水,影响楼下居民的生活。向12345反映过,对处理结果不满意。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高密分公司的千禧花园移动基站,位于高密市人民大街与梓潼路交叉口东南角千禧花园2号楼4单元701室,于2014年11月27日通过环评审批,但未进行验收。监测人员对该基站噪音影响最大的住户601室进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不超标。环保部门委托潍坊益生检测评价有限公司对该基站进行了辐射监测,监测结果不超标。住建局经现场勘察,渗水主要原因是雨水沿着移动信号基站在屋面檐沟底部的外墙穿墙敷设的线缆渗入到外墙保温层造成。经查,信访人曾多次向移动公司反映噪音扰民的问题,但因双方一直未达成协议,故信访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     1.责令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高密分公司于10月30日之前完成对千禧花园移动基站环保验收,处三万元罚款。
    2.该公司与信访人达成初步协议,定于9月26日前将千禧花园移动基站所有带声设备从701室的卧室移至厕所或厨房的位置。
    3.工程因使用不当造成外墙渗水,由建设单位
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四批)
    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和明清街交叉口有一个叫码头故事的饭店,该饭店油烟扰民严重,污水不知道到哪,但是气味很难闻,平时营业期间噪音太大。     1.该饭店无专用烟道,外排烟道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但因收集不彻底产生异味。
    2.该饭店已安装油水分离器,污水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线。
    3.《边界噪声监测报告》显示,该饭店昼间噪声监测实测值56.6分贝,标准值60分贝,检测结果合格。
    责令该饭店停业整改,规范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待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
    潍坊市安丘市金冢子镇岳家店子村206国道旁边有一个安丘同喜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厂子里面修建了一个污水池,但是水没有排到里面去,而是从厂子里面挖了管道流到外面去了,该厂还使用氨制冷,现在国家规定是不允许用氨的。     1.安丘同喜农副产品有限公司,项目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6月14日,安丘市环保局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并对企业断电、贴封条,立案处罚,现场检查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举报反映的管道为该公司修建的,将污水接入安丘市污水管网的管道,8月10号竣工,一直未使用,群众所反映外接管网情况为误解。
    2.“使用液氨制冷”问题:该公司使用液氨制冷,液氨储量4吨。压力容纳器、管道取得相关部门的注册登记证书,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基本健全,液氨储罐上方喷淋、报警、围堰、卸氨池等设施齐全,安全生产处于可接受程度。液氨符合国家安监总局冷库制冷剂使用规范要求,且国家和有关部门未出台不允许使用液氨的规定。
    1.对生产车间和部分生产设备采取了断电处理,同时张贴封条,防止企业私自生产。责令该公司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前不得投产。
    2.责成相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其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落实液氨使用等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临沂市兰陵县鲁城镇石门铁矿西侧和南侧各建有一家大型石子加工厂,除了这两个之外,周围还有30多家小型石子加工厂,这些厂子扬尘污染严重,距离村庄太近。     1.关于“临沂市兰陵县石门铁矿西侧和南侧各建有一家大型石子厂,除了这两个石子厂之外,周围还有30多家小型石子厂,这些厂子扬尘污染严重”的问题。
    该两家石子厂均位于兰陵县鲁城镇西石门村村北,为济钢石门铁矿尾矿尾砂综合利用项目。该项目有兰陵县发改局项目备案和县节能办节能批复,分两处建设,每处均包含一条碎石生产线和一条制砂生产线。因未完善环评等手续私自生产,鲁城镇政府分别于2017年2月10日、6月18日对该两家石子厂下达了停产整改通知书。停产整改期间,巡查发现其存在私自生产行为,造成了扬尘污染问题。2016年以来鲁城镇共排查出其他19家小型石子厂,截至2017年7月已全部拆除完毕。
    西侧石子厂未设置防尘护栏。在车辆运输尾砂过程中,因运输车辆封闭不严,导致尾砂抛洒,出现扬尘现象。
   石门铁矿西侧石子厂距村约50米,不符合卫生防护距离100米的要求,存在离村庄太近的现象。南侧石子厂距村约1500米。其他已拆除的19家小型石子厂均距离村庄大于100米。
    1.鲁城镇政府对该2家石子厂彻底断电,并加大巡查监管力度,确保在手续未完善前,严禁私自恢复生产。
    2.在石门铁矿西侧设置防尘设施,对未覆盖的尾砂进行防尘覆盖,严格执行运输车辆密闭覆盖措施,对厂区道路洒水降尘,减少扬尘污染。
    3.鲁城镇政府加强对周边重点区域日常监管,严防已取缔石子厂私自生产,坚决杜绝非法生产现象。
    威海市经济开发区和利源化工有限公司,它生产胶水,含有甲苯,气味很大,对环境有污染,是危险化学品,应该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但是该厂没有。它的营业执照只是有油漆稀释剂的生产,没有有机胶水的生产权限。它无证生产储存,举报人往威海市安监局投诉过,很长时间了,但是没有人给举报人反馈。     2.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该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该企业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鲁WH安许证字(2016)100023号)。
    3.检查组在26日、27日核查库存产品及原材料时,没有发现有生产经营胶水的问题。28日上午再次组织专门力量对该企业今年以来的购销合同、出入库记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全面深入核查,发现该企业对外出具的山东增值税发票中有62份出现“509胶”及“粘合剂”产品。据此,确认该企业存在超范围生产经营有机胶水行为,举报属实。8月28日市场监管局对该举报进行了立案。
    4.威海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根据群众举报会同经区安监处执法人员于8月11日、18日、21日和23日曾先后4次对被举报的威海市和利源化工有限公司进行了核查,按《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5〕198号)规定:市区安监部门均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处置,不存在逾期办理情况。
    1.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75条规定,企业违反了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使用的限制性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责令威海和利源化工有限公司停止生产经营使用活动进行整顿,经企业申请并检查合格后方可重新生产。
    2.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对该企业超范围生产经营行为进行依法查处。8月28日市场监管局对该举报进行了立案。经过详细调查,9月1日做出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罚款人民币10万元。
    烟台市莱州市沙河镇黑羊山村,黑羊山村是山东省规划要复垦绿化的。山东正元地勘公司通过镇政府招标负责复垦绿化,但是这个公司非法转包给周围村民,而周边村民没有进行绿化,同时这两年有人在该地非法开采,举报过多次,一直没有解决。怀疑当地有利益勾结。     1.信访反映的“这两年有人在该地非法开采,举报过多次,一直没有解决”,该问题与第五批472号转办件反映的问题相同,反映情况属实,已按时办理上报。
    2.2013年7月2日,山东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批准在莱州市沙河镇实施“山东省莱州市沙河镇岐良采石场黑羊山矿区大理石岩矿山复绿项目”,同年7月7日,沙河镇政府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为山东正元地质资源勘查有限责任公司。前期,因与平度市进行矿产资源边界确定、地上附着物清理等原因影响了复垦绿化项目的施工进度。目前,复垦绿化项目已复工,预计2017年12月底前完成。经核查,复垦绿化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及技术指导人员均为山东正元地质资源勘查有限责任公司员工,企业在施工中雇佣了部分当地村民,属正常雇佣关系,不存在非法转包的问题。
    1.加强巡查监管,从8月18日开始在黑羊山莱州界设立专门卡点,新设两处高清监控点,对该区域进行全天候巡查监管,严防周边县市越界开采和非法盗采等现象。
    2.坚持标本兼治,加快两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施工进度,确保2017年底全部竣工验收,切实改善区域环境面貌。
    济南市天桥区历山北路和新黄路交叉口往东50米配件市场A1二楼金色童年洗照片店,将洗照片药水废液直接倒进下水道,显影废液中含有重金属。     1.经查实,该件举报的“金色童年洗照片店”实为“学生时代摄影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照片的冲印、后期制作,无环保手续。
    2. 2017年1月1日,该店负责人与张某某签订《废药水处理协议》,照片冲洗产生的废液收集后交由张某某运输处理。现场调查发现,该公司影印车间内存有170余公斤显影废液(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显影废液为危险废物HW16)。该店无危废存放及转移台账。现场检查,未发现废液直接排入下水道问题。
    3.8月25日,天桥区环保局对该公司两名负责人进行约谈。经询问,该公司负责人徐某某称,自2015年10月至2017年4月,其所在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共产生显影废液约2000公斤,全部交由张某某处理。
    4.因达不到立案标准,天桥区公安分局不予对张某某立案处理。
    1.8月25日,对该洗照片店采取了断水断电措施,对其照片输出车间及170公斤废液进行查封,责令停业整顿,补办环评等手续。
    2.天桥区环保局对其“加工项目主体建设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违法行为处罚4万元(济天环罚告字[2017]第G-1003号);对其“将危险废物提供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个体户处置”违法行为处罚2万元(济天环罚告字[2017]第J-1002号)。
    3.8月28日,天桥区环保局已责成该店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对现场废液进行处置。8月31日,该洗照片店到济南政务大厅办理了危废处置审批手续。
    潍坊市临朐县城御景花园5号高层住宅楼底下商铺要开一个集贤阁牛肉砂锅店,正在招聘厨师和服务员,还有一家紧挨5号楼零距离25元火锅骨头店,一直营业中。原来规划的商业街是电子商城,未配套专用烟道,现在把油烟往地下管网排放,这两家饭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规定,已经开业的一家有噪声污染,影响居民生活,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举报人强烈要求取缔这两家饭店,还居民一个好的生活环境。反映过,管过,但是没有彻底处理。     1.集贤阁牛肉砂锅店,2017年6月办理了营业执照,该店厨房、店面已装修完毕,因没有配套设立专用烟道,县城管局2017年8月7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至今一直未营业,并表示不在该处开店从事餐饮业。
    2.二十五元骨头火锅店,2016年10月27日办理了营业执照,前期,周边居民曾投诉过该店油烟污染和噪声问题,县城管局现场检查时,发现油烟净化设施不标准,且存在一定噪声,分别于2017年8月7日、8月20日对该店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8月24日进行了现场核查,该店正在停业整改中。不存在油烟排入地下管网和噪声污染问题。
    临沂市兰山区北城新区广州路与汤河路交叉口西100米,中石化加油站,油罐距离居民区太近,达不到安全距离,加油时汽油挥发有刺鼻气味,油罐车卸油时气味很重。汽油回收装置不起作用。建议把加油站迁走。     1.中石化加油站,油罐距离居民区太近,达不到安全距离情况。群众反映的加油站实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临沂分公司北城新区第五加油站,位于兰山区柳青街道广州路和汤河路交汇处西100米路北。2017年7月20日,临沂市恒泰安全生产科技咨询院对该加油站与周围建筑物的距离进行了测量,并出具了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显示,罐区距西侧最近的居民楼30.8米, 距南侧广州路实测19米,距东侧最近的建筑物(沿街房)50米,距北侧最近的建筑物(加油站站房)44.5米。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2014版)》要求,二级站埋地油罐距民用建筑一类保护物间距不得低于14米,埋地油罐距城市主干路间距不得低于5.5米, 该站埋地油罐符合安全间距要求。
    2.加油时汽油挥发有刺鼻气味,油罐车卸油时气味很重,汽油回收装置不起作用情况。该加油站已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并正常使用。兰山区环保部门曾于2017年7月31组织环境检测单位对该加油站夜间卸油情况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23.8mg/m3,最小值为15.2 mg/m3,平均值为19.4mg/m3,低于限值25g/m3,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要求;对该加油站周边环境检测结果显示,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最大值为1.15mg/m3,低于限值4.0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要求。
    济南市华能路汇隆广场对面有两层沿街商铺(大地锐城小区地下停车场改建),属于违建,有数家饭店(缔味尔西餐厅、麒点音乐餐厅、味之峰健康膳食、妃嫦辣麻辣香锅、锐朕烧腊饭、成都贵嫂),排放油烟,饭店内有煤气罐,附近有幼儿园存在安全隐患。     1.信访件中所述两层沿街商铺,属于大地锐城一期工程的地下部分,2011年3月济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已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2.两层商铺共有餐饮店16家,全部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除锐朕烧腊饭、成都贵嫂大门关闭未营业外,其余餐饮店均正常营业。所有餐饮店油烟经过各自店内的净化设备后,全部排入汇隆广场专用烟道对外排放。经检测,汇隆广场专用烟道油烟排放达标。   
    3.缔味尔西餐厅和妃嫦辣麻辣香锅店现场未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小餐饮登记证。
    4.麒点音乐餐厅、味之峰健康膳食、妃嫦辣麻辣香锅等三家餐厅使用天然气管道,缔味尔西餐厅使用电器加工食品。
    5.妃嫦辣香锅餐厅与幼儿园相邻,妃嫦辣香锅餐厅临时存放一个12.5公斤的液化气钢瓶,未使用,存在安全隐患。
    1.历下区食药监局对缔味尔西餐厅和妃嫦辣麻辣香锅店涉嫌违反《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的行为,对缔味尔西餐厅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业改正;对历下辣道麻辣香锅店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停业整顿,取得小餐饮登记证后方可营业。
    8月26日,缔味尔西餐厅和妃嫦辣麻辣香锅店按照要求提交了小餐饮服务登记申请材料,已被核准。
    2.历下区安监局于8月23日责令妃嫦辣香锅餐厅店主立即整改,液化气钢瓶已清走,消除了安全隐患问题。同时严格落实安全制度,加强经营场所安全管理。
    1.九龙办事处西匡家茔村周边现有采石场两家,分别为王某某石子加工厂和胶州市共创建材加工厂,周边并无采石矿区,主要从事外运石料的加工生产。王某某石子加工场以往生产存在粉尘污染问题,已将其纳入“散乱污企业名单”,2017年5月18日对其断电停产,同时对石料堆进行了覆盖。胶州市共创建材加工厂于8月4日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尚未建成投产,无加工迹象。沥青厂为青岛佰路通达基础材料有限公司,年生产约4万吨,无环保手续。配套建设了旋风除尘、脉冲布袋除尘设施,对厂区内物料堆均采取了防尘网覆盖措施,并对厂区采取定期洒水、清扫等措施抑尘。因市场原料供应问题该公司间断生产,2017年7月至今处于停产状态。青岛泰有砼业有限公司和青岛一源商砼有限公司,有环保审手续,配套建设布袋除尘设施,生产车间进行封闭,物料覆盖防尘网,并采取定期洒水、清扫等措施抑尘。2017年8月26日,胶州市环境监测站对2家公司进行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1.九龙办事处当场清理王某某石子加工厂厂区的集装箱和其他临时建筑,并于8月28日完成生产设备的拆除清理。2.针对青岛佰路通达基础材料有限公司存在未批先产的违法行为,胶州市环保局已于2017年8月26日立案调查,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罚款3万元,并对其采取断电措施,待其完善环保手续后开工生产。
    临沂市罗庄区傅庄办事处金昌陶瓷有限公司,环评手续不齐全,排放刺鼻的废气、废水,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群众反映的“临沂市罗庄区傅庄办事处金昌陶瓷有限公司”实际位于临沂市罗庄区褚墩镇青石塘村,是临沂市罗庄家兴建陶厂的销售公司。金昌建筑陶瓷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某某,临沂市罗庄家兴建陶厂法人代表杨某某。该公司于2016年5月16日取得罗庄环保分局《关于临沂市罗庄区家兴建陶厂年产600万平方内墙砖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备案意见》(临罗环发[2016]58号)。
    该公司产生的废气为干燥塔外排废气和窑炉外排废气,均配套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并正常运行。8月25日,罗庄环保分局委托山东精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厂界臭气布点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达标(臭气浓度≤20)。
    该公司的生产废水及处理措施为:设备冲洗水、地面冲洗废水经循环水池沉淀后用于球磨配料;煤气站含酚废水、反冲洗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用于水煤浆制作;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抽粪车抽走外运沤肥。现场排查发现厂区共有2处排水口,分别位于厂区外东北角(空调冷却水排口)和东南角(雨水排口)。现场提取排水口水样各1份,经山东精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均达标(《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599-2006)》,COD为60mg/L、氨氮为10mg/L、总磷为0.5mg/L)。
    该公司东侧为空地和工厂,西侧为青石塘村,北侧为1户居民及停车场、空地,南侧为空地。8月25日,褚墩镇对该公司附近20户居民进行走访,其中北侧1户居民(李玉明)反映有轻微的气味,但不影响自己的生活;其余居民均反映该公司没有排放刺鼻的废气、废水,也没有影响自己的生活。
    济南长清区常春藤小区西3楼一单元,有一餐饮店,加装了油烟处理设施,油烟道排污口正对楼下绿化带排油烟,油烟道在天然气管道正下方担心太近,存在安全隐患。多部门反映未得到解决。     1.该餐饮店名为“熊哥俩鸡焖鱼”,位于常春藤小区西3商住楼一层(该楼二层以上为住宅),无专用烟道,油烟道排放口正对楼下绿化带,经长清区城管局绿化科8月27日认定,油烟排放口对绿化带并无影响。
    2.经现场测量,天然气管道与油烟管道垂直间距为0.6米。《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中无天然气管道与油烟管道间距标准.
    3.经调阅相关部门举报案件受理情况,2017年年1月至8月,共收到类似举报案件4件,分别在7月4日、8月7日、8月17日、8月22日。区城管执法局责令该餐饮店落实了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改正油烟排入下水道问题、调整排烟管道位置等整改要求;关于天然气安全问题投诉案件,区住建委立即核查并现场联合济华燃气公司认定其不存在安全隐患,并对举报案件查处情况予以回复。
    2.长清区政府相关部门积极引导该店转变经营项目,9月10日之前从事不含灶头的面包糕店、茶室或不涉及土建的且使用清洁能源无油烟产生的面食店、粥店、冷饮店等。如该店拒不按照要求转变经营项目,将坚决予以取缔。
    青岛市市北区绍兴路78号中广宜景湾小区,从上周四开始发现自来水里面有虫子,取样之后没有检测报告,也不做说明,告知是不明生物,没有污染源头。为了灭水中虫子自来水中加氯导致余氯超标。举报人洗澡后身上刺痛。     中广宜景湾小区位于青岛市市北区绍兴路78号,共有6个居民楼座,于2015年12月底交房,均为高层建筑,其中9层以下为市政管网直供水,9层以上为二次供水。该小区共有780户,实际入住约150户,其中直供水用户约100户,二次供水用户约50户。1.8月18日水务集团确认居民用户自来水中有小虫,立即采取紧急措施,8月18日至8月23日,采取了对用户家中管道冲刷消毒;协商用户断开或拆除家内净水设备、摘表将小区内空房户断水;对小区内外市政供水管道进行设施检查及水质检测等。同时,采取了安排送水车、入户送水等措施,保障小区居民基本生活用水。2.8月21日,市供水管理处邀请与国内水质及微生物方面的知名专家来青支援协助处置。8月23日专家组赶赴现场进行查勘,并组织对小区内供水管网的水质取样。专家组连夜对水样进行检测分析后认为:①该小区部分居民家中发现的小虫为水中常见的一种生物--介形虫,国内外文献检索未见介形虫对人体健康有不良影响的报道;②在进入小区的供水管网水中未发现该虫,初步排除市政供水管网受该虫污染的可能性;③该小区的供水由于住户较少,部分管道中存在静水区导致了适宜介形虫生长的环境;④供水企业所采取的消除污染源的措施是有效的,目前小区的供水是安全的。8月24日,组织对中心城区主要管网监测点及山头水池进行取样,经专家检测分析,未检出介形虫。结合前期处置期间对管网水质肉眼可见物指标的监测结果,进一步排除市政供水管网受介形虫污染的可能性。     1.加大水质检测频率。继续委托国家城市供水监测网青岛监测站对该小区进行连续监测,在保证15天连续达标后,即按照正常检测频率进行检测,确保供水水质。2.加强用户跟踪服务。对用户要求摘表、换表的及时上门服务,对用户提出水质监测的及时上门取样监测,并联合物业做好群众宣传工作,切实做好用户服务,让用户满意。
    烟台市栖霞市大庄头镇窑夼村,有一石子厂,排放粉尘污染,噪音扰民。多次反映没得到解决。     1.反映的石子厂为栖霞市桃村海源石子厂,位于窑夼村西南方向600米左右。现场检查时,该厂已停产,破碎设备未安装除尘器,石子堆场全覆盖,无粉尘排放,无噪声污染。栖霞市国土局于2017年7月17日对该石子厂下达了停产整顿通知,栖霞市安委会办公室于2017年7月28日下达了停止供应爆炸物品的通知,桃村镇政府于2017年8月10日安排镇安监办、供电所将该企业动力电全部切断,只保留照明用电。
    2.经对该石子厂主要负责人调查询问,该石子厂已于2017年7月17日停产,之前生产期间,存在粉尘污染和噪音扰民的问题。
责令改正、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8月26日,栖霞市环境保护局责令其停止生产,未完成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环保竣工验收前,不得恢复生产,并处罚款4万元。
    青岛市胶州市洋河镇宋家村温凉河小区里面几百户的生活污水直接排放的温凉河内,使得河都变成了臭水河,小区北边过了千山北路有多家工厂,它们的污水也是直接排到河里,把河水都污染了。这两年河水干涸了,村干部把河沙挖出来在河的南面进行洗沙,都是在夜间作业,噪音很大,并且严重污染了地下水,村干部不作为。
    1.温凉河小区目前入住146户,配套建设了三格式化粪池。因前期集中降水,抽取不及时,导致部分污水外溢流入河中。千山北路区域现有小型企业30余家,以纺织机械为主,生产工艺为机械加工,该区域污水为周边企业的生活污水。目前,洋河镇东南片区正在规划建设污水收集及处理系统,项目已完成立项、选址、勘察和方案设计等相关工作。2.该处存在宋家村村民洗沙情况,现场有洗沙设备,存在夜间作业现象,噪声对周边产生一定影响。该村村干部曾先后多次对洗沙者进行劝告劝阻。2017年8月26日,胶州市环境监测站对该村地下水进行取样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1.胶州市洋河镇南部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现已进入最后优化设计阶段。该项目计划2017年9月开工建设,2018年8月份竣工投入使用。项目建成后,洋河镇东南片区的污水将全部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彻底解决信访人反映的问题。目前,该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已完成1.2公里。2.洋河镇政府已于8月26日对该洗砂点进行强制断电、拆除设备、关停取缔。3.8月27日,洋河镇党委对管区书记就温凉河河道污染及噪音污染问题进行了约谈,对宋家村书记、村主任约谈,取消村庄评优创先资格,要求其继续强化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责任,及时梳理排查辖区环境污染问题。4.8月31日,约谈胶州市城乡建设局局长、洋河镇党委书记和镇长。
    济南市槐荫区营市东街56号有沿街餐饮店,烟道冲着居民区,油烟气味难闻,这些餐饮店后厨是违建的,它的上面是居民的天然气管道,存在安全隐患,而且污水没有处理直接倒在小区生活污水的下水道,气味很大。营市东街华联超市广场店二楼停车场,晚上有人使用外置音响跳广场舞,白天晚上都有噪音,严重扰民,举报人拨打12345已经3个月了,一直没有解决。     1.营市东街56号共有3间门头房,均从事小型餐饮服务业,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8月13日,槐荫区营市街街道办事处根据《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违法餐饮项目的通告》,责令3家餐饮店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于15个工作日内自行拆除生产经营设备设施。
    2.经核实,3家餐饮店均属违建,但不存在安全隐患。该区域部分雨水管道存在堵塞情况,不存在餐饮污水直排问题。
    3.济南华联超市(广场店)顶部平台白天晚上有部分群众跳广场舞,产生噪声扰民。近3个月来,槐荫公安分局道德街派出所接到110及市民热线反映该内容举报件22件。民警对这些举报均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规劝跳舞人员降低音量,做到不扰民。同时,道德街派出所在重点时段值班民警也加强了巡逻力度。
    槐荫区政府责成营市街街道办事处、槐荫区园林局、道德街街道办事处、区公安分局采取下列措施:
    1.对3家门头餐饮店及周边市政管线进行排查并及时清理、疏通。8月25日3家餐饮店已停止营业,立即对其广告牌匾进行拆除,8月26日已彻底关停取缔。对违建房列入济南市第三期第三批违法违章建设拆除台账,按照统一要求对违建进行拆除。
    2.槐荫区公安分局与道德街街道办事处,针对华联广场二楼停车场广场舞噪音扰民问题,8月25日晚开展集中整治,对跳舞人员进行规劝,确保音乐音量降低到不扰民的程度。同时在醒目位置张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宣传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
    3.道德街公安派出所、道德街街道办事处每天重点时段对该地段进行巡查,对不听劝阻者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确保噪音扰民现象不再发生。8月25日至今每天夜间的巡查情况证实,现场已无明显噪音。
    济南市市中区腊山工业园东门往东20米有很多建筑垃圾,路上杂草丛生,蚊蝇很多,一下雨没法出行,反映过多次,没有解决。举报人希望垃圾能及时处理,路面进行硬化。     1.腊山工业园东门往东20米,有一条长约100米的乡村道路未硬化,东侧堆积村民修缮房屋后的建筑垃圾。该路西侧杂草较多,地势低洼,雨天易积水。
    市中区政府责成白马山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区爱卫会采取如下措施:
    1.2017年8月25日,白马山街道办事处彻底清运了道路东侧建筑垃圾,清除了道路西侧的杂草。在该路段放置垃圾箱,并安排保洁人员加强日常保洁,并纳入规范化管理。
    3.该道路及周边区域已列入旧改棚改计划,不适宜投入资金硬化道路。白马山街道办事处对该路段进行了整修。
    泰安市岱岳区华普武警佳苑小区有两个居民楼,两个居民楼底下开了饭店,一个叫重庆幺妹老火锅,一个叫臻小厨,它们把油烟直接排放到小区里,臻小厨大型的空调外机按在居民窗户底下,噪音扰民严重。饭店的设置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老火锅店将大型燃气罐直接放在它们二楼的平台上,旁边就是居民的窗户,存在安全隐患。举报人希望可以取缔它们。     8月25日,岱岳区城管局、办事处联合对两家饭店进行检查。两饭店于2017年8月16日停业至今,后厨没有启用炉灶,无油烟排放。
    1.关于“臻小厨大型的空调外机安在居民窗户底下,噪音扰民严重问题”,该饭店已做了相应隔音处理,在空调外机和油烟净化器外机设置了隔音板,噪音基本消除。
    2.关于“重庆幺妹老火锅店将燃气罐直接放在它们二楼的平台上”,经实地检查大型燃气罐原设置在二楼平台,2017年8月17日岱岳区公安分局粥店派出所已依法将二楼大型燃气罐取缔。
    1.臻小厨已停业。以后作为国贸大厦物业的职工食堂,只提供就餐场所、不对外营业,不启用炉灶、不产生油烟。
    青岛市城阳区青银高速夏庄出口往右下坡处一工业园里的青岛华利泰发制品有限公司,生产中产生的废水含有硫酸,没有处理,直接通过管网排放了。     青岛华利泰发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城阳区夏庄街道王家泊子社区,主要从事生产、销售发制品,有环保手续。1.该公司的环评报告中有过酸工艺,因产品要求保留头发中的磷片,该公司已取消了该工艺,在2015年的环评验收文件中也已确认。2.该公司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现场检查污水处理设施运转正常,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该公司的生活污水进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娄山河污水处理厂。3.现场检查该公司生产车间及污水处理池均未发现使用硫酸现象。城阳环保分局已现场采集水样进行化验,监测结果达标。城阳环保分局将继续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督促其合法生产经营。
    青岛市莱西市南墅镇马家村及周边村里有人来拆违建,以环保督察和拆违建的名义来拆农民建的圈,村里村民自己养的鸡鸭鹅比较少,不是养殖场,都是散养的,镇上的通知不让养。举报人认为不合理。     1.马家村及周边3公里内共有李家村、西围村、东围村、皂角村、岚东村6个自然村,位于莱西市南墅镇东北,村民基本以种植业为主,目前6个自然村内有养殖专业户7户,农民建的养殖圈6个,经南墅镇建委确定属于违章建筑的养殖圈有5处。马家村共有违章建筑46处,包括村民自建养殖圈3处,已拆除违章建筑37处,没有涉及以上3户建的养殖圈,村庄拆违工作由村干部动员村民自觉拆除,村集体协助清理拆违后的建筑垃圾,周边村庄经排查还存在违建养猪圈3处,未拆除,也将通过村干部发动群众自觉拆除。2.马家村养殖鸡鸭鹅的散养户共有5户,周边5个村庄类似散养户共有85户。这些散养户都是在自家院子内散养,没有违法建设行为,也没有造成环境污染问题,地方政府和动检部门定期实施防疫工作,从未下达不让养殖的通知。8月26日至27日,南墅镇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走访村干部和群众12户12 人,被访人员一致反映,从未提到畜禽养殖散养户不让养的情况。
    临沂市沂水县沂水镇石山官庄村,有人非法养殖狐狸,气味难闻。     1.养殖户情况。石山官庄村狐狸养殖户有24户,养殖规模分别在200―2500只。以上24户养殖户依据《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沂水县畜禽规模化标准养殖布局规划的通知》(沂政发〔2014〕24号),均处在禁止养殖区内。2017年8月9日沂城街道办事处下达整改停养告知书。
    2.非法养殖情况。2000年,该村提倡搞个体经济,鼓励发展规模养殖。2001年,村里召开会议进行土地调整,在村东岭规划了狐狸养殖区,一直养殖至今,未在畜牧等相关部门备案。
    8月25日沂城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了现场卫生清理,制定了停养搬迁方案。沂城街道办事处与每家养殖户签订了禁养协议书。狐狸属于特种毛皮动物,根据狐狸养殖周期,大雪节气出栏,12月10日前全部出栏清空。
    烟台莱阳市高格庄镇西曲坊村东边有一个大型养猪场,法人代表隋某某,厂子往外直排猪粪、猪尿,有难闻气味,它还违规扩建,举报人跟莱阳市环保局举报过,没说什么就走了,现在还在建设。     反映的养猪场属莱阳市高格庄西曲坊村村民隋某某所有。现场未发现粪便、污水直排现象,但有轻微气味。
    1.根据莱阳市《五龙河流域水质限期整改达标工作实施方案》(莱发[2017]4号)要求,高格庄镇政府于2017年2月27日向该养殖户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该养殖户已按照要求建设三级污水沉淀池,目前已经启用;同时新建了防渗污水沟。直排猪粪、猪尿问题已得到解决。
    2.该养殖户的2个养猪棚,1个为2013年建成,另外1个为2017年6月份新建,至今仍有内部隔断等零星工程未完工,该新建大棚未取得相关备案手续。违规扩建情况属实。
    3.根据莱政办发[2014]60号文件,莱阳市规模以下畜禽养殖由所在地镇街政府具体负责监管。投诉人向莱阳环保局投诉,环保局立即转交高格庄镇政府进行了处理。
    潍坊市高新区新城街道东方路和卧龙街交叉口西北角的电力三公司改建成学校,这个单位院里有两个仓库专门存放放射性物质,当时盖的时候说30年之内不应该动,但是现在只过了10年就要建成学校,肯定存在放射性污染。电力三公司往南1个路口还有一个学校叫东方学校,东方学校施工还未完成,但9月1日开学就投入使用了,肯定存在环境空气污染问题,对孩子的健康存在危害。打过12345,只是应付过去了。     1.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院内西南角建有贮源库一座,其中存放的放射源均属于密封放射源,被永久密封在包壳内,可无限期使用,不存在转办件中反映的“30年之内不应该动”的情况,亦不存在持续产生辐射影响的情况。8月25日,该公司委托检测机构对源库和周边场所进行了辐射环境检测,检测数据结果远远低于标准限值,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辐射影响。2016年底,管委会将该公司使用的地块,规划土地性质调整为学校建设用地,退转土地,完成供地手续。该公司已委托资产评估公司正在进行评估,尚未达成搬迁建校等协议,未进行学校规划建设。
    2.转办件中反映的“东方学校”实为东明学校(东方校区),该学校拟于2017年9月1日开学投入使用,。2017年7月19日,建设单位委托检测机构对工程室内环境进行检验,检验报告(报告编号:)显示,各项检测项目结果均评定为合格。2017年8月23日高新区教育局曾收到12345投诉反映问题,8月24日已按程序详细回复群众反映问题。
    为消除群众顾虑,要求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在搬迁前要按规定编制贮源库的退役环评,确保该地块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辐射安全影响后,用于后期建设;高新区教育局于8月28日再次组织学生家长到东明学校(东方校区)实地查看,提供检测报告查看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临沂市兰陵县兰陵镇潘王庄村,兰陵镇政府和派出所强制拆除养殖厂,以污染的名义拆除,不让整改,直接拆除,还把人打了。举报人希望给个说法。     1.关于“兰陵镇政府和派出所强制拆除养殖厂,以污染的名义拆除,不让整改,直接拆除”的问题。
    兰陵镇政府先后于2017年4月1日、7月10日、8月3日向潘王庄养殖户下达过限期拆除通知书。2017年8月12日,接到信访问题转办单(受理编号42号)后,兰陵镇政府立即对养殖户做工作:一是发放了《致全镇畜禽养殖户的一封信》;二是制定了奖补政策。对规定时间内主动拆除养鸭棚内部设施的,给予每平方米10元的奖补,主动拆除猪舍的,给予每间50元的奖补。对于其中有意愿继续养殖的,签订拆除协议,申请到生态养殖区养殖;三是依法拆除非法养殖设施。对禁养区内污染严重且拒不自行整改的7家养鸭户,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其养殖设施。
    兰陵镇对7家养鸭户进行依法拆除过程中,个别养鸭户言语过激,向工作人员身上泼鸭粪污水,工作人员始终保持克制,均没有与养鸭户发生肢体冲突。在潘王庄畜禽污染问题整治期间,派出所人员全程参与了秩序维护,自始至终未发生过打人的问题。
    潍坊市寒亭区寒亭街道慧馨苑小区属于未完全建成小区,慧馨苑2期和1期5号楼属于正在施工的工地,扬尘污染严重,裸露土地没有完全覆盖,道路也未完全硬化,有些物料也没有完全覆盖。有几个混凝土搅拌机,噪音很大。小区东侧道路是施工现场的道路,扬尘污染严重,一下雨就有水坑。     慧馨园小区确属未完全建成小区,其一期5#楼和二期工程尚未完工。2017年7月15日,因慧馨园项目工地扬尘、噪声治理不到位,对其下达了停工通知,截至目前仍处于停工状态,执法人员现场发现,有个别物料堆和部分地面覆盖不严。小区东侧道路是我区规划中的卉香路,此路段目前作为施工便道用于施工车辆进出,因项目已停工,无车辆出入,无扬尘,但路面确有积水。     针对物料堆和裸露土地覆盖不严的问题,责令项目方进行了整改,已于8月25日晚全部覆盖完毕,小区东侧道路将按照既定的城区道路建设计划,尽快完成建设。
    青岛市平度市徐州路11号吕剧团家属楼,一楼开小吃店,小吃店摊位挪到室外占道经营,排放油烟,小吃店烧煤球炉煤烟味道很重,食客吃饭噪声扰民,有液化气罐担心存在安全隐患,食客随地大小便,小区环境脏乱差。无证经营要求取缔。     1.经查,信访人反映的小吃店是一家米线店,主要经营米线、麻辣烫等餐饮服务。该店位于平度市徐州路11号吕剧团家属楼小区内。2.8月25日下午6时现场核查时,该店摊位挪到室外经营,小吃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有两个煤球炉,煤烟味道较重;3.8月25日下午核查时,现场未发现大小便痕迹。经询问周边群众,均声称没有看到随地大小便现象。4.经核查,该店先后于2016年8月登记注册,2016年8月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1.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对违规使用的煤球炉予以收缴,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店立即自行整改。平度市环保局对该店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同日,平度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销了该店食品经营许可证;平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经营者立即变更经营地址或注销营业执照,目前,该店已停止餐饮经营。同时,李园街道已责令小区物业公司于8月26日前全面完成小区环境卫生清理,彻底解决脏乱差问题.2.定期巡查,组织开展一次对该小吃店周边区域餐饮业户的全面排查和规范管理。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督促各餐饮业户自觉遵守相关环保规定,确保规范、有序,营造好的市场环境。
    临沂市兰山区工业园庙上村,有一家具厂为了躲避检查挂牌为临沂旺财养殖场,喷漆排放刺鼻气味,排放粉尘,排污水,反映多次未得到解决。     1.企业基本情况。群众反映的家具厂名为华尔美泰家具厂,位于兰山经济开发区大阳路中段,主要从事家具生产。
    2.躲避检查挂牌为临沂旺财养殖场情况。未发现“临沂旺财养殖场”的厂牌。
    3.喷漆排放刺鼻气味,排放粉尘,排污水,反映多次未得到解决情况。2017年8月18日,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接到群众关于该企业的举报,发现其存在未经环保审批,治污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属于“散乱污”企业。
    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该企业进行了清理。8月25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已落实“两断三清”。
    1.青岛瑞英福斯线绳有限公司2016年10月开工建设,产品为汽车行业类配件,原材料为涤纶丝,生产工艺为:原料―浸胶―烘干―卷取―包装。该公司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加热烘干工序中有废气产生,未建设废气处理设施。该公司已委托有资质单位完成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目前,正在对相关事项进行整改,待整改完成后将立即办理环评审批验收手续。2.青岛瑞英福斯线绳有限公司院内东侧建有一间红木家具加工车间,从事红木家具维修加工,有打磨工序,无喷漆和粘胶工序。     1.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于2017年8月25日19时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对青岛瑞英福斯线绳有限公司实施断电。目前,该公司正在安装污染防治设施,计划于9月30日前完工并办理环评审批手续。2.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于2017年8月25日晚19时对红木家具加工车间实施断电,8月26日上午10时对其“两断三清”,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罚款6万元。
    聊城市临清市康庄镇栾庄村兴华油业,收废旧机油炼油,夜间作业,排放刺鼻气味,排放污水导致河水受到污染,现在临时停产,担心督察组走后再干。     经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的兴华油业为临清市兴华油业有限公司,位于临清市康庄镇,是一家利用废旧机油为主要原料生产燃料柴油的生产厂家,该项目被列入山东省第二批补报的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单,由于未按时完成整改任务,2017年2月15日,临清市环保局对其下达了停产通知,临清市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2017年2月和5月的评级评价结果,责令该企业2017年底前完成整改,逾期不能完成整改,将依法取缔。
    1.关于收废旧机油炼油和夜间生产的调查情况。按照临清市环境监管任务分工,康庄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兴华油业有限公司停产期间的环保要求。康庄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在夜间检查时,没有发现该公司违法生产问题。经调阅该企业2月15日以来的用电情况,可以证明没有开工。经检查该公司废机油原料池,未发现新增原料,不存在停产期间收购废旧机油情况。
    2.关于排放刺鼻气味的调查情况。经调查,公司正常生产时,在蒸馏工序产生废气,有异味。现在公司虽已停产,厂区内仍有使人感觉不适的异味,厂区外无刺鼻气味。
    3.关于排放污水导致河水受到污染的调查情况。经查,该公司自2月15日至今已停产半年多,不存在向厂外沟渠排水的迹象。
    4.关于现在临时停产,担心督察组走后再干的情况说明。在该企业未取得环评文件批复、未达到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整改要求之前,康庄镇人民政府和临清市环境保护局将严格依法加强监督管理,不定期开展巡查,确保该企业不能违法开工生产。
    该企业已停产整改,未取得环评文件批复、未达到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整改要求前,不得投入生产。
    济南市高新区孙村镇大正路东正村北面镇鲁液化气站,证件不齐全,非法经营,排废气,充气时噪音太大扰民。没有环评手续。     1.孙村镇大正路东郑村北面镇鲁液化气站建于1993年,1994年投入使用至今,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气瓶充装许可证、济南市公用事业局核发燃气(供应站)经营许可证、济南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核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无环评手续。
    2.该企业周边500米内无居民区。据调查,在罐充结束拔下充气管时,会泄露少量的液化气,在煤气罐装卸车和搬运过程中,罐与罐碰撞会产生噪音。由于检查时该厂未营业,未进行厂界噪声进行检测。 
    济南市环保局高新区分局于8月25日18时下达了《责令停产停业决定书》,责令镇鲁液化气站停产停业,并在60日内完善环评手续。
    临沂市沂水县高庄镇天桥村东头,有一石料厂,天黑之后和清晨作业,破碎石机器噪声扰民,排放扬尘污染,拉石子的车超载把道路压坏,山体被挖坏,破坏了山体环境,该厂未批先建。督察组下来之后已经停工,先前该厂被检查时工作人员来了就停工,走后再开工。     1.未批先建情况。该石料厂位于沂水县高庄镇天桥村与夏蔚镇交界处,属于沂水鑫兴建材有限公司第Ⅱ矿段灰岩石开采项目,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矿体开采环评批复手续齐全。该石料厂在未取得石料破碎环节环评批复的情况下,擅自建设石料破碎项目。2017年1月17日县环保局发现该石料厂石料破碎项目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遂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停止生产。2017年3月28日,县环保局对其未批先建并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立案处罚,罚款4万元。
    2.石料厂作业噪声扰民及扬尘污染情况。2017年7月25日,县环保局接到信访举报反映“高庄镇天桥石子厂噪音扰民”,企业未生产,厂区存在部分物料未覆盖、防尘网损坏现象。7月27日,县环保局依法对其配电箱、配电室进行查封扣押。8月1日,县环保局对该厂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依法进行立案处罚,罚款1万元。8月25日,现场检查时,该厂石料破碎项目停产,现场无加工生产迹象,无物料堆放情况,未发现扬尘及噪音污染。
    3.车辆超载压坏道路情况。此次检查中未发现超载抛撒运输车辆。通过调取前期巡查记录,自2016年8月至今,共在该辖区查处车辆违章超限及抛撒等3起,均给予相应处罚。现场发现水源坪村至天桥村路段出现坑槽、车辙及大面积翻浆等公路损坏状况,该路段属于县道张崖路(X057),修建于2004年,长2.5公里,由于修建年限较长,已达到大修年限。
    4.破坏山体情况。该石料厂2010年8月14日首次取得采矿许可证,证号:C,经两次延续登记,现有效期至2021年11月14日。目前该石料厂所开采区域在采矿许可证范围之内,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规定,2017年10月至2021年9月,采石场边开采边治理,目前正在开采期,还未到恢复治理期限。
    1.8月26日,对该石料厂石料破碎项目生产设施进行拆除,3日内,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彻底清理取缔。
    青岛市莱西市姜山镇李家泽口村西面,生活垃圾场和新天地产业园,将废液埋到地下,土地和地下水受到污染,举报人家的葡萄污染要求补偿大棚。     1.莱西市绿野生态垃圾填埋场位于姜山镇宋家泽口西北,主要接纳莱西市城区内生活垃圾。该填埋场占地302亩,最大填埋容积239.2万立方米,设计总填埋处理能力953吨/天,2004年9月投入运行。建有400吨/天的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后废水经市政管网进入姜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该填埋场及配套设施,建设审批手续齐全。从2016年6月份起,该垃圾场已停止填埋作业,尚未封场处理,没有未填埋的积存垃圾。该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站仍在正常运行。新天地静脉产业园始建于2005年,信访人所指的是莱西市绿野生态垃圾填埋场南侧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隶属于青岛新天地固废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2004年3月投入运营,2015年上半年已接近饱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配套建有一套污水处理系统,因市政管网未配套,环评要求将处理后的污水全部回灌于填埋场作业面,无废水外排。因环境污染问题,青岛新天地固废公司于2016年6月被责令停产整顿,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不再填埋任何废物。目前该填埋场仍处于停产状态,无积存未填埋的一般工业固废。由于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停运,其渗滤液无法处理后回灌于作业面,目前产生的渗滤液暂存于5处应急暂存池中。2.经现场调查核实,投诉人反应的废液实际为生活垃圾填埋场及新天地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底部产出的渗滤液。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达标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姜山污水处理厂。新天地静脉产业园已停产,渗滤液在园区内暂存池存放,不外排。经调查,2015年该区域确有大棚葡萄受损情况。新天地固废公司停产后,再未发生污染农作物问题。2016年6月,针对群众反映新天地周边因污染农作物受损问题,2016年6月至2017年3月,先后向群众发放2015年和2016年度农作物等受损补偿资金元。     1.堆存的危险废物,已与新疆金派等4家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处置协议,协议外运处置率100%,计划于2018年6月全部处置完毕。2.暂存的渗滤液已外运处置25.38吨,新建的渗滤液就地处置工程已进水调试,处理达标后的废水经市政管网进入姜山污水处理厂,计划于2017年12月31日达到日产日清。3.莱西市政府对新天地周边土地全部进行了生态绿化。4.莱西市环境保护局监测站对周边地下水进行监测,达到地下水V类标准。
    前期反映的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五环花苑小区北门西侧,回回香烧烤扰民,油烟扰民、私搭乱建。目前该餐馆已经取缔,要求将违建拆除。该老板在房子南侧又盖了两排违章,作为出租房屋,建筑的过程中堤口街道办事处没有管,要求将该违建也拆除。     1.8月21日,因该店存在油烟扰民、私搭乱建问题,天桥区城管执法局联合堤口路街道办事处对其进行了关停取缔,并拆除了临时搭建物。
    2.该店店面为轻钢架结构,面积约120平方米;南侧两处违章建筑,一处为砖混结构,面积约130平方米,一处为彩钢板结构,面积约70平方米。三处均为违章建筑。
    8月25日,天桥区城管(执法)局、堤口路街道办事处已将三处违章建筑全部拆除。
    威海市文登市葛家镇葛家中学北面四百米,有十几个养鸡棚,气味很大,污水没有做防渗,向文登环保局反映过,但没有得到解决。     1.涉事十几个养鸡棚分别为威海占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某某养鸡场所有,两家养殖场均为规模化养殖场,用地也均符合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条件。经查阅日常监管记录,两家养殖场的鸡粪基本能够做到日产日清,但由于近期养殖场人手不足,鸡粪清理不及时,加上天气炎热,污水沉淀池和鸡粪散发异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2.两家养殖场没有发现污水外排痕迹,污水沉淀池均采取了防渗措施,且实现了雨污分流,不存在“污水没有做防渗”的情况。 
    3.文登区环保局落实专门人员,仔细查阅了2016年以来区环保局养殖场污染举报投诉档案,没有发现涉及这两家养殖场的群众举报投诉。
    目前,两家养殖场已将场内粪污清理完毕,其中,威海占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沉淀池加盖工作,于某某养鸡场已建成储粪场,扩建的沉淀池已完成挖坑部分,正在进行加固硬化处理。
    淄博市临淄区临淄热电厂,09年申报了两台2.5万千瓦的背压式机组,因第二台机组没有环评手续,偷建了一台不符合环保政策的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3号机组对外宣称关停,实际上经常偷着开。烟囱冒黑烟,锅炉产生的灰渣、脱硫石膏,偷着拉到荒野倾倒。废水没有排到污水处理厂,直接排下水道。     1.5台机组中,5#、6#机组为2.5万千瓦背压式机组,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于2009年3月经国家环保部予以批复。5#现正常运行。6#机组不具备试运行条件,不存在“第二台机组没有环评手续”。3#机组经国家环保部审批同意,允许在5#、6#机组建设期间运行,不存在偷着运行的情况。4#机组按照国家环保部审批要求处于停运状态。7#机组为5万千瓦双抽凝汽式机组,未办理立项等相关手续,于2014年3月开工建设,2014年9月建成投运,是群众反映的不符合政策偷建的机组。
    2.该企业2台240蒸吨/小时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已完成,并安装了超低在线监测设施且联网,烟气在线监测设施运行正常,上传数据不超标。
    3.该企业灰、渣及脱硫石膏,经汽车运输送到淄博市临淄鲁恒建材有限公司制砖。
    4.该企业锅炉制水车间浓水用于脱硫系统补水及道路、煤场等降尘用水;生活污水、锅炉污水通过管网排入齐城污水处理厂。
立案处罚、责令改正、问责     对该公司7#机组未经发改立项批准,擅自建设运行进行立案调查,责令关停7#机组。目前,区城管执法局已经对淄博市临淄区热电厂有限公司立案,正在走行政程序;临淄环保分局已对7#机组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已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共计罚款170万元,目前,7#机组已关停。
    青岛市黄岛区胶南隐珠街道办事处南山源泉海藻有限公司,两个厂区的污水没有经过处理,直接排到管网。     南山源泉海藻有限公司两个厂区均位于黄岛区相公山路179号,以生产海藻酸钠为主,原料为海藻,设计年产海藻酸钠2420吨、碘25吨。经调查核实,该公司生产项目分别通过原胶南市环保局和黄岛环保分局审批和验收,东西两个厂区各建有一套污水处理设施,总处理能力达200吨/小时,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青岛胶南中科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处理。其中,西厂区为国控点,安装有污水在线监控系统一套,由第三方运营管理,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东厂区由由环保部门分别于2016年4月5日、2017年1月5日、2017年8月7日随机取样进行监督监测均达标。2017年2月28日,黄岛区环保分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东厂区排放污水,依法对其立案处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产整改。当日,该公司停产并在一周内安装完成pH自动调节装置,实现了排放污水pH值自动调控且达标排放。在随后的日常检查中,未发现有污水未经过处理直接排到管网的现象。2017年8月25日现场核实时,东、西两厂区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转正常,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未发现偷排漏排和直排现象。同时,黄岛区环保分局对污水排放口进行取样,连夜进行监测,结果显示pH、COD、氨氮、悬浮物均达标。
    潍坊市奎文区鸢飞路与卧龙街东北角原丽波日化工地渣土未覆盖,傍晚有渣土车进出,扬尘污染严重,每天早上六点前开工。丽波日化已经搬迁,厂区正在建设居民楼,化工企业场地建居民楼,想知道手续齐不齐全,符不符合规划,目前该小区部分楼不给办房产证。向12345反映过多次,但是没有得到解决。     施工现场渣土已全部进行了覆盖;调取了自8月15日起的工地监控资料未发现有渣土车进出。该项目存在6点前进场施工问题。经核查,该地块各项手续齐全。该项目中1.2.3.5.10.13号楼已办理房产大证,1.2号楼除个别业主外已基本办理完毕个人房产证,5号楼开发企业已提报21户办理材料。今年以来,“12345”政务服务热线共接到涉及该项目投诉19件,均已按照正常工作程序通过业务平台及时进行分流交办,承办部门已全部按时处办并回复。     区城管执法大队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施工企业早上6点前不得进场施工。
    潍坊市寿光市侯镇工业园,具体哪个企业不清楚,但是每天半夜有刺鼻气味。最近督察期间有所好转。担心督察结束后恢复生产。     自园区成立以来,严把环评审批关,所有入园项目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全部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施。2013年开始,实施“三八六”环保行动,打响整治空气异味污染战役,开展了对石化和有机化工等重点行业的异味及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和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等治理工程。园区先后对34家企业实施废气治理升级改造,建成联盟石化再生烟气脱硫、新华制药紫脲酸罐区吸收升级改造等73项治理项目。虽然园区环保投入不断增加,环保治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仍然不排除个别企业存在异味隐患。
    临沂市临沭县临沭街道,景晟家苑,12.13.14号楼后面堆积着四年前的建筑垃圾,只是平整,但是没有清运,目前用围挡遮盖起来了。     群众反映的建筑垃圾位于临沭县城利民大街与振兴路交汇处西南,景晟家苑小区12.13.14号楼后,是2014年临沭街道旧城改造后没彻底清运的拆迁建筑垃圾,约5000立方米。     针对群众反映的建筑垃圾问题,临沭县组织车辆进行清理转运,将建筑垃圾转运至辖区内一建筑工地,用于回填。目前,所有建筑垃圾均已转运完毕。依据《临沭县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攻坚行动方案》(办字[2017]31号),由县住建局会同临沭街道对清理后的裸露场地进行硬化、绿化。同时,依据《临沭县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攻坚行动方案》,我县将拆迁污染防治纳入拆迁合同管理,要求各施工单位严格按规定时间及时清运垃圾,严禁超时堆放废弃物。
    潍坊市寿光市上口镇墨龙石油机械有限公司,夜间生产噪声扰民。向12345反映过多次,环保部门一直没有解决。前几天停产,最近又开工了。     潍坊市寿光市上口镇墨龙石油机械有限公司,实际为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铸配件加工车间。8月26日,对该车间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检查时该车间未生产,正在进行拆除作业,主要生产设备6套电炉已经全部拆卸并运走,正在对附属设备、原料、产品等进行拆除清运,现场不具备生产能力。前期曾接到周围居民反映该车间噪声污染问题,寿光市环保局、寿光市环境监测站、上口镇人民政府于2017年6月12日进行了现场检查,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音进行了检测,检测报告显示厂界噪声超标。6月15日,寿光市环保局针对该车间噪声超标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同时要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噪声问题进行整改,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接到通知后对该车间进行了停产整改。反映的前几天停产最近又开工,实际是公司在拆除设备。     鉴于该公司上口铸配件加工车间不符合上口镇的产业布局和总体规划,该公司已决定对该车间进行关闭拆除。寿光市环保局、上口镇人民政府要求该公司在关闭拆除作业的过程中,严格控制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噪音等各类环境问题,控制施工时间,不得在夜间施工等。
    青岛市市南区海口路11号金都新村13号楼一单元101,二十三号中华美食馆,烟气没有走油烟管道,油烟噪音扰民,污水直接外排。向12345反映过,但是没有彻底解决。     市南区海口路11号金都新村13号楼一单元101位于金都新村内,该小区属于封闭式物业管理小区。该户是一处套二民用住宅,户主赵某某。现场发现该地址室内共有6人在同一桌就餐,厨房内有一台家用万家乐牌燃气灶(2个灶头),安装一台家用万家乐牌油烟机,产生的油烟经油烟机直排室外,油烟管排口比较干净,周边无油渍;另有一台用于煲汤的炉灶(1个灶头),安装一台家用油烟机,与内置烟道连接。厨房内外没有产生强噪声的设备。经对该住户所在单元楼前的一座雨水斗、两座污水井、两座雨水井及三座热力检查井现场查看,各检查井壁较为完整,未发现私接污水口,无污水直接外排现象。信访人曾向12345政务热线反映过市南区海口路11号金都新村13号楼一单元101开办餐馆,油烟噪声扰民问题,辖区街道食药部门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经营食材、菜单和账单。经核实,该住户曾于2016年7月18日办理名称为“贰拾叁号中华美食店”的餐饮店,因不具备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无法开展餐饮经营活动,已于2017年8月18日在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注销手续。
    青岛市即墨市环秀办事处小韩村工业园(烟青路东,凯旋石油加油站北侧)青岛科蔚德热处理有限公司,平时异味很大,生产过程中噪声很大,尤其晚上,废水直排到东边河道里,没有相关土地手续。     1.信访人反映的青岛科蔚德热处理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环秀办事处小韩村工业聚集区,该企业今年以来因订单问题,生产时断时续, 日常巡查时发现其已于8月11日停产。2.生产时在冷却和回火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异味,异味影响了周边群众,反映情况属实;其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了隔声、降噪、减震等治理措施,验收监测报告显示其昼间厂界噪声符合功能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类区标准,噪声扰民属实。3.生产过程中热处理工艺废水循环利用,无生产废水产生,该企业东侧河道已干枯,也无生产废水排放迹象。     1.即墨市已责成即墨市环保局对其进行重点跟踪督查,责令停产整改,待其恢复生产以后对其污染因子进行监测,发现超标问题,立即依法处理。2.即墨市已责成环保局加强此类企业的监管,发现违法问题立即依法处理。
    潍坊市寒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张氏街道双庙村虞河路与吉庆街交叉口有家600亩狐狸养殖厂,异味太大,粪便和死亡的狐狸直接扔到路边,没有相关处理。村里的租地合同已到期,却未搬离。     该狐狸养殖厂为奎文区大虞街办大虞社区居委会下属企业虞鑫集团在经济区张氏街办邢石、双庙村租赁的512亩土地上建设的养殖场,由虞鑫集团统一管理;经第三方机构检测,该养殖场周围环境异味超过国家标准;经现场查看,养殖场附近道路两侧确有垃圾、粪便和死狐狸;截至2016年10月,奎文区大虞社区居委会租赁的五块土地共计512亩已全部到期,且未续签合同。自2013年以来,多次与奎文区就搬迁问题进行协商,对方以养殖户损失大、搬迁难度高为由不予搬迁。     1.该养殖场所处区域为畜禽禁养区,该养殖场土地租赁期满后未续签合同,法院判决其恢复土地原状,如期限内不能完成搬迁,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养殖场实施“两断一清”,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判决结果。
    2.针对养殖场周边垃圾问题,张氏街办立即组织车辆进行了清运,共运送垃圾40余车次。
    3.针对养殖场搬迁问题加大与奎文区协调力度,抓紧时间制定搬迁方案,确保9月30日前搬迁完毕。
    济南市济阳县纬三路泉城尚郡小区和六福商业街小区一楼沿街房多家烧烤店油烟扰民,都是室外烧烤。多次向12345反映,没有处理。     1.经调查,济阳县纬三路共有31家需要整改的餐饮经营业户,其中烧烤27家。群众反映的泉城尚郡和六福商业街小区一楼沿街房共有9家,都属室外烧烤,存在油烟扰民问题。
    济阳县政府责成县城管执法大队、济阳街道办事处采取关停措施,研究制定长期解决方案。
    1.关停措施:责成县城管执法大队确保9月4日下午5:00前关停该路段存在油烟扰民的所有餐饮业户。
    2.解决方案:济阳街道办事处负责将群众反映的9家户外烧烤及附近其他餐饮经营业户共31家,实施整体搬迁。新址为经二路北段(南起榆梁木材街西首、北至气象局)。
    3.搬迁方案于8月25日起开始实施,县城管执法大队、济阳街道办事处、县环保局、食药局、公安局联合向各业户下达了《济阳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违法餐饮项目的通告》。8月26日起,逐户开展工作。截止8月29日晚10:00,已有2家停止营业并将炉具撤走,3家确定搬迁意向。
    4.整体搬迁工作由县城管执法大队、济阳街道办事处督促业户实施,确保9月15日前,全部业户搬迁完毕。
    聊城市冠县清水镇的养殖户普遍存在异味大,苍蝇多等问题,周围环境差。村委会打算让养殖户挖个大坑把粪便直接排到里面。     经调查,清水镇共有规模养殖场(户)227家,处于限养区和适养区内。截至8月25日,完成粪污储存处理利用设施建设的54家,建设中的162家,已关闭搬迁11家。
    1.关于“清水镇的养殖户普遍存在异味大、苍蝇多、周围环境差等问题:自5月21日以来,冠县畜牧局、环保局及清水镇政府因养殖企业粪污处理不到位、异味大、环境差的问题,对畜禽养殖粪污储存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工作进行了多次安排部署。要求养殖场户将粪污通过堆积发酵处理后还田利用,并采取粪便及时清理、喷洒生物除臭剂、消毒灭源等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8月25日联合调查组现场核查时,举报人反映的“异味大、苍蝇多”等问题已得到控制。
    2.关于“村委会打算让养殖户挖个大坑把粪便直接排到里面”的问题:村委会让养殖户挖的大坑是根据“防雨、防渗、防溢流”的技术标准正在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挖坑为建设处理设施第一步,此后将用砖灰砌储粪池内壁,同时采取防溢防雨措施,用楼板封顶,不存在将粪便直接排入大坑的情况。
    目前,镇政府组织村庄养殖户按照标准正在清理打扫,积极开展整改粪污设施建设,消毒灭蝇,控制异味,美化环境。要求所有未完成建设任务的养殖场户务必在9月2日前建设完毕。
    聊城市临清市温泉路大顺花园小区晚上会闻到酸性异味,怀疑是德能金玉米有限公司的废气排放。大顺花园、中央福邸等没有接入城市供暖系统的小区,开发商和物业打深水井,违规开采深层温泉水来冬季供暖,破坏地下温泉。刁金河部分河段河水发黑,河面上有死鱼。     1.关于临清市温泉路大顺花园小区晚上会闻到酸性异味,疑是德能金玉米有限公司的废气排放的问题。经调查临清德能金玉米生物有限公司生产记录,企业白天生产负荷和夜晚没有明显差异,为连续性生产。企业异味来源主要是在副产品烘干过程中产生的水蒸汽,经处理后排空。临清市环境保护局对4个点位臭气排放情况进行了夜间人工监测,均符合排放标准。虽然达标排放,但有轻微异味。
    2.关于大顺花园、中央福邸等没有接入城市供暖系统的小区,开发商和物业打深水井,违规开采深层温泉水来冬季供暖,破坏地下温泉的问题。经查,大顺花园、中央福邸两个小区由于未接入城市供暖管网,为了解决居民的取暖问题,淄博市临淄大顺置业有限公司临清分公司于2011年10.11.12月在大顺花园分别开凿了3眼地热井,临清市天雨置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8日在临清市中央福邸小区开凿地热井一眼。针对违法私自开采地热现象,2014年2月18日,临清市国土资源局已向淄博市临淄大顺置业有限公司临清分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15年10月22日,向临清市天雨置业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3.关于刁金河部分河段河水发黑,河面上有死鱼的问题:刁金河源头位山三干渠至世粮面粉东小桥河段水质良好,孙伍营桥至匙庄桥(该桥有拦水闸,平时处于关闭状态,只有农灌向下游放水时才打开)河段水质感官较差,但未发现死鱼。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水质分析化验,水质达标。
    1.针对异味问题,临清市环保局责令该公司对异味去除工艺实施再提高工程,进一步减少气体逸散,降低臭气浓度。
    2.2017年8月25日,临清市国土局对淄博市临淄大顺置业有限公司临清分公司和临清市天雨置业有限公司存在违法私自开采地热现象分别下达了《责令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改正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对于不符合办理采矿许可证手续的开采企业,在2017年供暖前依法关停;对于符合办理采矿许可证手续的开采企业,将根据省厅下达的《关于做好地下采矿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完善合法手续。
    3.对刁金河沿岸各类涉水项目进行严格排查,并清理打捞河道的垃圾、落叶。
    滨州市沾化区交通名苑小区A区1号楼一楼三四家饭店抽油烟机直接放在地面上,油烟很大,周围居民全年无法开窗。     8月27日,3家饭店已完成油烟污染区清理。区城管执法局责令3家饭店停业整治,在油烟净化设备安装完成前不得恢复营业。
    德州市临邑县洛北春小区开发商打深水井,用地下地热水来冬季供暖,小区没有接入自来水供水系统。     1.洛北春小区开发商于2005年春天打了1口深水井,自2006年取暖季开始用地下地热水来冬季供暖,但并未办理取水许可证及采矿许可手续,情况属实。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约谈、问责     1.2017年8月4日下午,县国土资源局已督促洛北春集团对地热井完成了封堵。洛北春集团公司法人承诺:保证在9月25日前完成回灌配套设施建设,达到验收标准,保障居民冬季供暖(县里文件规定时限为9月30日)。
    2.8月25日晚,由县水务局向洛北春集团公司下达《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并连夜组织施工,完成自备井关闭。8月26日5点30分,小区接通自来水。     
    3.县水务局对洛北春集团公司作出罚款9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补缴水资源费37.652万元。
    烟台市福山区门楼水库上游高疃镇的高谷河河边有很多养殖场,一到下雨天受污染的河水就流到门楼水库,门楼水库水源地上游多条河流都被养殖场废水污染,臭味很大。高疃镇政府刘某某和福山区环保人员检查时走过场,只检测了新打的井水水质,却不去检测旁边污水大坑和之前废旧井的井水水质。在高疃镇湘河村村北小山后建了个大型养鸡场,将养殖废水、粪便和清洗剂排到西边的河里。向当地各级环保部门、镇政府和烟台电视台反映,没有得到处理,而且收到养鸡场的电话威胁。     1.门楼水库上游高疃镇境内主要有楼底河、清洋河及其支流高谷河、义井河,河流沿线现有10家养殖场(均不在禁养区内),其中高谷河沿线5家,其余河流沿线5家。10家养殖场都修建了粪便处理设施,平时定期清理外运,但养殖场周边存在异味较大的实际情况。
    2.针对中央环保督察1352号转办件投诉高疃镇养鸡场造成村里井水污染问题,福山区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按照抽样检验要求对养鸡场周边及湘河村内3处在用水井进行了水质检测,结果未见异常。养鸡场旁边的污水坑是养鸡场为了防止雨天污水外溢所设置的截流坑,面积约150平方米,平时坑内无水,未采取防渗措施。因该村已全面使用自来水,废旧井已废弃并填埋,无取样检测意义。
    3.湘河村北大型养殖场是湘河养鸡场,鸡粪由协议方定期清理外运。自2016年4月19日起,福山区多次对该养鸡场现场检查,责令其建设畜禽粪便、废水处理设施。期间,2016年7月8日,烟台电视台对湘河养鸡场有关情况进行了报道,福山区组织现场检查,发现养殖场正在进行储粪池建设。2017年8月检查时,储粪池已投入使用,正在完善鸡粪密闭处理设施,沉淀池即将投入使用,日常经营中不存在废水、粪便和清洗剂排到河里的情况。但2017年8月5日,该镇突降暴雨,清理公司车辆无法进入养鸡场,因雨量较大,当天累积的粪便未能全部截流在截流坑内,少量溢出到旁边河沟内,雨停后清理公司进行了清理,未造成大面积污染。经走访附近村民,未发现村民受到养鸡场电话威胁的情况。
    淄博市张店区华光路淄博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办公楼西侧有一个土堆,未用纱网覆盖,存在扬尘污染,办公楼一楼有几家饭店噪声很大,没有油烟和噪声处理设施。     2.办公楼一楼沿街商铺共3家饭店,无专用烟道,均无环评手续,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无噪声处理设施。     1.责令马尚镇政府对办公楼西侧的土堆进行覆盖,杜绝扬尘污染;并于9月15日前全部清运完毕。
    潍坊市高密市梓潼路与人民大街交叉口千禧花园2号楼4单元顶有个移动公司的信号基站,担心有辐射。平时基站运营存在噪音,而且破坏了楼顶防水,影响楼下居民的生活。向12345反映过,对处理结果不满意。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高密分公司的千禧花园移动基站,位于高密市人民大街与梓潼路交叉口东南角千禧花园2号楼4单元701室,于2014年11月27日通过环评审批,但未进行验收。监测人员对该基站噪音影响最大的住户601室进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不超标。环保部门委托潍坊益生检测评价有限公司对该基站进行了辐射监测,监测结果不超标。住建局经现场勘察,渗水主要原因是雨水沿着移动信号基站在屋面檐沟底部的外墙穿墙敷设的线缆渗入到外墙保温层造成。经查,信访人曾多次向移动公司反映噪音扰民的问题,但因双方一直未达成协议,故信访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     1.责令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高密分公司于10月30日之前完成对千禧花园移动基站环保验收,处三万元罚款。
    2.该公司与信访人达成初步协议,定于9月26日前将千禧花园移动基站所有带声设备从701室的卧室移至厕所或厨房的位置。
    3.工程因使用不当造成外墙渗水,由建设单位使用住房维修资金进行维修。
    莱芜市钢城区颜庄镇沿花池村煤矸石山晚上有挖掘机偷挖煤矸石,存在扬尘污染,向莱芜市环保局举报多次,没有处理,泄露举报人的个人信息给村委。     1.该煤矸石山为莱芜市万祥矿业有限公司正在使用的煤矸石堆场,济宁泗水水泥厂到此煤矸石山取矸石两车检验,用作水泥配料,在取矸石过程中造成扬尘污染。
   2.该事项市环保局接到举报并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经询问村委负责人,不存在泄露个人信息的情况发生。
    聊城市阳谷县七级镇三里村村西侧建设砖窑,窑厂还未完工就开始生产,没有相关手续,存在扬尘污染,烧煤冒黑烟、烟尘大。该砖窑目前停产,担心督察组走后恢复生产。     阳谷县宏强建材科技有限公司,采用隧道窑焙烧,新建年产9500万块多孔空心砖项目。
    1.关于“窑厂还未完工就开始生产”的问题:该公司目前处于建设阶段,检查时未生产,未按照环评文件要求安装袋式除尘器,未建成原料堆场自动喷淋设施,但现场发现部分成品砖等生产痕迹。
    2.关于“没有相关手续”的问题:该公司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用地手续合法;该项目2016年11月30日在阳谷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2017年3月经阳谷县环保局批复允许建设。
    3.关于“存在扬尘污染”问题:公司西南侧淤泥、粉煤灰等原料堆场未全部覆盖,厂区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枣庄市市中区湖西景苑小区朱子埠,多家化工厂(永利化工、九星精细化工、东涛化工等)夜间偷排刺鼻气味;该小区西侧,有化工厂向齐村支流偷排废液。现因督察组入驻暂停生产。多次向地方政府反映未处理。     1.枣庄市永利化工有限公司位于齐村镇朱子埠村,2017年6月,该企业因安全许可证到期,未进行延续,市安监局对其下达整改通知,要求该企业停止生产,不存在因中央环保督察组驻鲁临时停产问题。9月9日现场核实发现,该企业将窑炉能源更改为天然气,于9月8日调试窑炉,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在线数据已联网,未发现刺鼻气味,未发现生产废水外排。

    2.枣庄市东涛化工技术有限公司位于齐村镇朱子埠村,2017年8月初,根据枣庄市质监局《关于落实节能环保要求注销锅炉使用登记证的公告》,该企业对原4吨燃煤锅炉进行了拆除,企业暂时无法生产,不存在因中央环保督察组驻鲁临时停产问题。现场核实,该企业锅炉改造尚未完成,未进行生产,未发现刺鼻气味,无生产废水外排现象。

    3.九星精细化工实为枣庄九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枣庄经济开发区长江二路2号。2017年7月19日,枣庄市重点污染源强化督查组对该企业检查,提出整改意见。为加快整改进度,市中区环保局于7月26日对其下达了停产治理通知。2017年9月2日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第二十二批901-60号转办件后,经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未生产,厂界外无刺激性气味;企业污水经开发区配套的污水管网进入汇泉污水处理厂,未发现污水乱排现象。市中区已责令该企业全面停产,在整改验收通过前不得恢复生产。

    4.该案所指齐村支流位于湖西景苑东北方向(并非小区西侧),经排查未发现上游有化工企业排放废液现象。

    5.2016年7月以来,市中区共接到反映枣庄市永利化工有限公司的信访件3次,反映枣庄市东涛化工技术有限公司的信访件4次;反映枣庄九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信访件13次(经初步核实,其中10次基本确定为同一信访人通过省、市、区环保及网络等不同途径反映该问题,区环保局执法人员与信访人取得联系,将检查情况和监测情况给予告知,信访人始终不予配合,答复也遭到拒绝,只认可对枣庄九星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进行关停的处理)。市中区环保局和齐村镇在接到以上信访件后均对相关企业进行了调查核实,依法对信访问题进行了处理,并已对相关信访诉求进行了答复。

    市中区政府责成齐村镇、枣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对以上三家企业加强监管,要求枣庄市永利化工有限公司尽快完成在线监测设备的比对监测、验收;要求枣庄东涛化工技术有限公司天然气锅炉改造完成后及时申请验收;要求枣庄九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继续落实整改,在整改验收通过前不得恢复生产;并对齐村支流加强巡查,防止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枣庄市台儿庄区工业园国通运输有限公司院内,有家“永创商贸有限公司”,从事喷漆生产,使用燃煤锅炉,排放刺鼻气味。     永创商贸有限公司位于台儿庄工业园区国通运输有限公司院内,成立于2015年5月8日,于2016年2月进驻开发区,主要从事学生课桌椅加工销售。在加工、拼装过程中涉及喷塑工艺;生产过程中使用0.4蒸吨生物质小锅炉,主要用于产品喷塑后的烘干固化,锅炉于2016年11月至今未使用;喷塑和烘干固化过程中排放刺鼻气味。

    3.台儿庄区环保局已经对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按照“未批先建”和违反“三同时”制度对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共处罚金27040元。

    4.要求该企业完善相关的手续,经发改、环保、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审批后方可恢复生产。

    1.枣庄市滕州市木石镇第十三中学东侧、东南方向的两家养猪场,白塔村村委会西侧的养猪场,桥口村,村北、村东、村西的三家养猪场,化石沟村,西南角紧挨高铁的养猪场,中安村,村南的养猪场,异味严重。

    2.白塔村村主任田某某,非法开采村北山,破坏山体、扬尘污染严重。目前都是夜间20点后开采。

    1.信访人所反映的8家养殖户,有2家不存在,其余6家均处于控养区,已全部完成粪污处理设施配建并正常运行,现场有异味。十三中学东侧和东南方向无养猪场;白塔村村委会西侧的养猪场,业主为田某洲,现存栏生猪90头,建有污水沉淀池、储粪棚,无粪水外排;桥口村北、村东、村西三家养猪场。村西养猪场业主为王某芳,现存栏生猪15头,建有污水沉淀池,无粪水外排。村北养猪场业主为王某瑞,现存栏生猪45头,建有污水沉淀池,无粪水外排。村东养猪场业主为王某宝,现存栏生猪40头,建有污水沉淀池,无粪水外排;化石沟村西南角紧挨高铁的养猪场。业主为随某,现存栏生猪100头,建有污水沉淀池、储粪棚,无粪水外排;中安村南的养猪场。业主为陈某,现存栏生猪40头,建有污水沉淀池,无粪水外排。

    2.反映的白塔村村北山位置在木石镇白塔村北桃山,具体在塔山路中段路北山上,现场查看,未发现近期开采痕迹。所反映的田某某,系该村主任田某某,从事建筑行业,经走访询问,其本人未进行过山石开采。今年以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木石镇对白塔一带多次进行夜间巡查,均未发现盗采行为。

    1.对辖区所有养殖户进行再排查再提升,加强治污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全部达到污染防治要求。对养殖场区喷洒消毒药品,每月对储粪棚进行清理清运,避免产生异味。

    2.加强山石资源保护工作,坚持定期、不定期巡查,夜查和白天查相结合,对辖区山石资源进行动态监管,一经发现非法开采行为,将严肃进行查处。

    枣庄市滕州市鲍沟镇笃西路誉泰机械、金驰机械,104路泰源机械、鑫晟机械,红荷路红荷挂车厂,喷漆排放刺鼻气味,噪声扰民。     1.誉泰机械、金驰机械,104路泰源机械、鑫晟机械位于滕州市鲍沟镇,四家企业均为汽车维修厂,并加工车辆配件,未办理环评手续,现场未发现喷漆车间及喷漆设备,未闻到刺鼻气味,但是发现有喷漆痕迹。经了解,在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噪声。

    2.红荷挂车厂为山东红荷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分为南北两个车间,南车间设有喷涂生产线,喷涂生产线有喷漆房两个。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刺鼻气味。喷漆产生的废气首先由水旋式净化设施处理,经一级过滤棉+活性碳过滤后通过20米排气筒外排,污水泵运转正常,其他喷涂环保设施使用正常。风机、空压机和各种泵等噪声发生源设备,采取了隔声措施,厂房为钢结构双层彩钢瓦结构,内层有隔音岩棉,生产车间距周边最近村庄(西十里岗居)距离达600米以上,不会产生噪声扰民。

    1.滕州市环保局对誉泰汽车销售公司未办理环评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罚款6.5万元。

    2.滕州市环保局对鑫晟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未办理环评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罚款10万元。

    3.滕州市环保局对泰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未办理环评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罚款4.5万元。

    4.已对上述3家企业断电,责令改正,如不能整改到位,予以关停取缔。

    5.金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企业现在已经全部自行拆除完毕,未再对其进行处罚。

    枣庄市薛城区沙沟镇郑官庄村东北角的大型养猪场,粪便直排村内水沟,有刺鼻气味,导致地下水污染。该村火化场,无环保设备,晚上排放刺鼻气味,污水直排村内水沟。     1.反映的养殖场为枣庄龟山生猪养殖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宋某,属于适养区,现在存栏生猪1180头。该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齐全,执行雨污分流、干粪收集、种养结合、堆积发酵为主的粪污处理与综合利用模式,日产生活污水5立方,目前雨污分流设施完好,建有沉淀池2个、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套,日处理污水15立方。现场查看,粪便未直排村内水沟;该养殖场在门南建有1处7.5米宽、14米长的储粪场,粪便未及时清理,有刺鼻气味。

    2.反映的火化厂为薛城区殡仪馆,位于薛城区周营镇石门村,配备了2台高档火化机及配套环保处理设施,该火化机尾气处理系统是集除酸、杀菌、除尘等为一体的尾气净化处理系统。经调查,殡仪馆产生的刺鼻气味的原因,是由于殡仪馆在晚间私自焚烧死者衣物及花圈等陪葬品产生的。火化设备无需用水清洗,也不产生废水,不存在设备污水排放问题。在生活区和殡仪服务中心建有化粪池,定期进行清理,未发现污水外流。

    1.储粪场现有粪便目前已清理干净;计划9月17日前拆除现有场外储粪场,在场内建成储粪场。场内储粪场已完成选址规划,待天气好转后施工。

    2.薛城殡仪馆于目前已将现存的死者衣物和陪葬品等清理干净(共清理旧衣服1件、旧鞋子1双、花圈2个、其它废品20余件),并保证以后不再出现私自焚烧行为。

    枣庄市市中区经济开发区长江三路2号,山东澳进食品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废水乱排、噪声扰民,蒸汽外漏存在安全隐患,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1.反映的山东澳进食品有限公司,位于枣庄经济开发区长江路三路2号,2017年5月18日注册成立,经营范围:食品、软饮料制造、销售;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该企业年产6万吨乳酸菌饮料项目于2017年在市中区发改局登记备案,2017年6月7日该企业与枣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项目建设合同书,2017年7月中旬,该项目建设单位向市中区环保局报审环评资料,因报审资料欠缺,暂未进入环评审批程序。

    2.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南侧厂房一条生产线正在生产。经询问企业,发现该企业于2017年9月初安装了一条乳酸菌饮料生产线,9月8日接通并使用枣庄南郊热电公司集中供热放气试压。因设备供货方要求调试设备并付款,企业于9月9日进行了乳酸菌饮料生产线调试生产,并未正式生产。生产废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枣庄市汇泉污水处理厂,不存在废水乱排现象。现场未发现蒸汽泄漏。经监测该企业厂界噪音未超标,企业四周均为开发区企业,无居民区。

    2017年9月9日,枣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市中区环保局责令该企业在未获得环保批复手续前,停止一切建设、生产行为,对其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建设、试生产的违法行为依法调查处理,9月17日对该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罚款10万元。同时,市中区政府责成枣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环保局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该企业在完成整改前不得生产和建设。
    1.前期反映“枣庄市台儿庄区涧头集镇楚提楼村东,石子厂污染”的问题,公示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当地政府一直未让其停产,到目前为止设备未全部拆除,厂子老板扬言报复举报人。

    2.前期反映的涧头集镇孙苏庄村,鑫鼎石粉厂,公示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公示中称该厂有环保手续,举报人表示质疑。因为该厂位于村庄内,卫生防护距离不达标,无环保设备,不符合环评审批的条件。涧头集镇分管工业的副镇长私下扬言报复举报人。

    1.前期接到1753号、1787号、1981号、2748号转办件后,已对该石子厂进行了拆除取缔。经现场询问,该企业业主根本就不知道举报人信息。

    2.经查阅该项目环评文件,鑫鼎石粉厂项目选址位于台儿庄区涧头集镇孙苏庄村南500米,属于工业用地范畴,项目用地性质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二级标准;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2类区标准。厂区周围无饮用水保护区、重点文物、风景名胜。因此,本项目选址合理,台儿庄区环保局于2011年5月予以环评批复。现场核实,该企业已按环评批复要求安装了布袋除尘器等环保设施。涧头集镇共有副镇长3人,分别为赵某,徐某,翟某,参与石子厂拆除工作的是分管城建的徐某,而且徐某根本不知道举报人信息,不存在扬言报复的可能性,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枣庄滕州市荆河街道善国路与安乐街交叉口的安乐组团小区,环境脏乱,小区内乱搭乱建,周边饭店改油烟通道,烧煤,油烟、煤气刺鼻,小区内污水横流,生活垃圾打扫不及时。     1.安乐组团小区建设于2001年左右,乱搭乱建已形成多年。经调查,小区用户私自乱搭乱建共有18家。

    2.小区沿街门头仅有1家饭店,为董村水饺店,该店油烟未经过处理,通过烟囱外排,同时使用无烟煤,存在影响周边居民问题。

    3.小区2号楼化粪池堵塞有污水外溢现象,现已清理疏通完毕;小区有物业管理,定时打扫,但仍存在个别角落卫生未能及时清理,打扫不及时等情况。

    1.9月9日下午,向乱搭乱建当事人下达《滕州市违法建设治理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在9月10日18:00之前自行拆除,目前已拆除完毕。

    2.向董村水饺店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减少油烟,达标排放。同时,要求当事人更换清洁能源,减少煤气异味,防止扰民。

    4.责令荆河街道办事处加强保洁、监管力度,努力为附近居民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枣庄滕州市龙泉街道梁场居附近餐馆噪声、油烟扰民,夜间营业,风机等设备未做降噪处理,废水直排,严重破坏附近绿化,影响城市形象。     梁场居北临北辛路,西邻塔寺路,东临科圣路,南邻龙龙腾花园区间路,梁场居内南北、东西存在多条居内区间路。经排查,该区域有10家餐饮店存在噪声、油烟扰民等问题,其中2家餐饮店曾经存在店外经营烧烤、夜间营业、餐饮废水倒入绿化带等行为,8月份,上述两家自行关停了店外烧烤,并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目前,该区域餐饮经营者均为室内经营,无室外占道经营行为,不存在夜间营业扰民问题。     1.9月9日晚,执法人员向辖区10家餐饮经营单位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针对餐饮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噪音扰民、油烟污染、夜间营业、风机降噪、破坏绿化等问题,开展自行整改。9月11日上午,对上述餐饮单位整改情况进行了回访,对拒不整改的“一品香全羊馆”进行停业整顿,责令关停。其他9家全部停业整治,其中,责令存在店外加工的奤夿屯饭店立即进行清理;责令“徐老四鱼馆”增加油烟净化装置,对原有的烟道进行拆除,改建高于建筑物的排烟通道;对剩余的其他7家,增加油烟净化装置、定期清理油烟净化装置、改建排烟通道,未完成整改前不得营业。目前,奤夿屯饭店已将店外加工现场清理完毕,进店加工;其他8家餐饮经营户正在购买油烟净化装置。

    2.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重点跟踪、监督该区域餐饮经营户做好整改工作,确保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置,设置专用烟道,不得夜间营业;对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业,依法证据保全相关经营工具。

    枣庄市现有60多家砖场没有任何环保设施和环保手续,督察组在鲁期间停产,随着督察工作即将结束,台儿庄涧头集镇美利华砖厂、台儿庄涧头集镇祥和砖厂在没有进行任何环境整改情况下已开始生产,其他砖厂也将陆续恢复违法生产。     1.枣庄共有87家砖瓦生产企业,已关停取缔23家。目前有砖瓦生产企业64家,均有环评审批手续并建设脱硫除尘、在线监控等环保设施。9月9日至10日,枣庄市对全市所有砖瓦企业进行现场检查:59家停产整治;3家符合要求正常生产,分别是滕州市恒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峄城区明通建材有限公司、峄城区恒润建材有限公司;2家未经环保部门同意擅自点火生产,分别是台儿庄区枣庄美利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台儿庄区枣庄祥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2.按照枣庄市砖瓦企业环保专项行动要求,2家均企业更新建设了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设施,对厂区进行了绿化硬化,扩建了物料大棚,安装了自动监控设施。为测试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枣庄美丽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于9月6日点火生产,枣庄祥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于8月27日点火生产,但都未经环保部门同意。

    1.台儿庄区经信局对企业动力电源设施实施停电措施。台儿庄区环保局对2家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目前2家企业均停产整治。

    2.台儿庄区环保局对枣庄美利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罚款10万元、对枣庄祥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罚款2万元。

    3.在全市范围内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规范企业试生产行为,严查违规生产和超标排污行为。对停产整治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

    枣庄市市中区齐村镇东北角有个太阳能制造厂,未批先建,无环评手续,属于散乱污企业,从事喷漆烤漆生产,化工聚酯味道熏人。     1.反映的太阳能制造厂为枣庄市市中区兴正太阳能设备厂,位于市中区齐村镇张庄村,2008年12月15日在注册成立;经营范围:太阳能热水器的水箱、支架加工及太阳能的销售。2009年枣庄市质检所对该厂产品进行抽检并出具检验报告,报告显示检测项目全部合格。2013年9月16日,在枣庄市市区国家税务局和枣庄市地方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2.该企业所使用的土地是张庄村集体建设用地,未办理环评手续。现场无喷漆烤漆工艺流程及设备,热水器水箱保温材料(聚氨酯)为外界购买,厂区内无刺鼻气味。

   9月9日,市中区齐村镇下达了《环境污染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停产整改,并进行断电处理,对厂房张贴封条,未完善相关手续前不得开工生产。9月15日,齐村镇对该企业下达《环境污染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在2017年9月17号之前自行拆除生产设备、清理厂房。同时,市中区政府责成齐村镇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其在完成整改前不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820-141信访的查处情况提出质疑,认为区环保局出具了一份与事实不符的答复意见,泰和化工厂是2016年4月搬到化工园区的,并不是答复意见的2015年11月份。     经过调阅2015年12月4日的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发现该件反映的泰和化工厂在当时已经全部停产,当天正在拆除设备,同原先受理的第十一批820-141号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件回复的2015年10月份搬到化工园区的回复一致,信访人所说的2016年4月搬到化工园区的质疑不符合事实。
    枣庄市石英石生产项目混乱,大小生产企业接近40家,无环保手续,固废随意排放或掩埋。     1.枣庄市共有石英石生产企业33家,其中21家通过环评审批和验收;10家正在整改,未进行环评验收;2家企业没有环评手续。现场检查时,3家正常生产(均通过环评审批和验收),30家停产。

    2.没有环评手续的2家企业为:滕州市玺硕石材有限公司、滕州市南沙河福星工艺厂。现场检查时:滕州市玺硕石材有限公司未正式投产,尚未产生固体废物;滕州市南沙河福星工艺厂,位于善南街道七里堡居,无环评审批手续,之前有生产行为,后被南沙河镇责令停止生产,检查时未生产。

    3.正常生产的3家企业为:峄城区枣庄市明诺建材有限公司,峄城区枣庄市汇晶通宝石英石有限公司,台儿庄区枣庄市博源人造石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均未发现发现固废随意排放或掩埋现象。石英石板材企业所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在石英石板材市场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和废渣等一般固废,在环评中要求作为建筑材料等进行外售或者回收利用。3家石英石板材生产企业均能够按照环评要求合理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其中,枣庄市明诺建材有限公司与本地一家再生资源回收处签订了回收合同,由其向水泥厂进行定期转移回收利用;枣庄市汇晶通宝石英石有限公司与所在附近村居(西北杨村)签订回收利用合同用于修路等建筑材料;枣庄市博源人造石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品、下脚料及废水沉淀池产生的石英石污泥、旋风捕集器收集的粉尘处理后全部回收综合利用,未发现固废随意排放或者掩埋的现象。

    4.现场检查时,停产企业未发现固废随意排放或者掩埋的现象。

    1.滕州市环保局对滕州市玺硕石材有限公司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发出立案处罚事先告知书,拟罚款7万元;对滕州市南沙河福星工艺厂未批先建且擅自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发出立案处罚事先告知书,拟罚款3万元。

    2.各区(市)环保局督促未验收企业,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各项要求,尽快开展环评验收工作。

    3.各区(市)环保局进一步加大对人造石英石板生产企业监管力度,确保企业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生产,正常运行环保设施,正常转移利用固废,督促企业完善固废转移台帐,防止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加大巡查力度,对发现的违法石英石生产企业,依法采取有效措施,杜绝违法建设及生产。

    枣庄市山亭区水泉镇244省道临沂界牌南,有家大型采石场,粉尘污染严重。     枣庄市山亭区水泉镇244省道临沂界牌南有一处采沙洗沙场,经山亭国土资源分局勘界证实,采沙洗沙场所处区域为临沂市平邑县地界(枣庄市山亭区国土资源分局和临沂市平邑县国土局就关闭取缔该洗沙场已进行了对接,2017年8月14日下午平邑县已组织联合执法组对该洗沙场进行了关闭取缔)。水泉镇244省道临沂界牌南山亭区管辖范围内没发现采石场。
    枣庄市市中区振兴路、胜利路交界处的“爱美丽洗化”、“钰铭百货超市”大喇叭噪音扰民。    现场调查核实,振兴路、胜利路交界处的“爱美丽洗化”、“钰铭百货超市”大喇叭噪音问题确实存在,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9月9日,市中区城管局对商铺音箱设备进行暂扣,目前已无噪音。同时,区政府责成区城管局加强巡查,确保问题不会反弹。
    枣庄市山亭区北庄镇铁山沟村多孔砖厂非法开采,破坏山体,直排粉尘,污染环境。     1.反映的企业为枣庄市红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该企业于2012年11月进行试生产,所用原材料均来源于外购(主要来源枣庄市区内多处房地产开发商开挖地基土等,并附有与开发商购土往来账务凭证)。2017年9月9日现场调查时,未发现非法开采、破坏山体的行为。

    2.2017年6月1日,在砖瓦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中,山亭区环保局发现该企业未达到《枣庄市2017年砖瓦行业环保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对该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责令该企业进行停产整治;6月5日,该企业向山亭区供电局申请关停高压线路,实施停产整治。截至目前,该企业一直处于停产整治状态。

    1.山亭区环保局要求枣庄市红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严格按照《枣庄市2017年砖瓦行业环保专项行动方案》和已下达的整改意见的要求进行整改、验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环境保护措施。

    2.山亭国土资源分局、环保局加强日常监管,增加巡查频次,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3.北庄镇镇政府严格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好日常监管,并明确专人跟踪靠上,监督该企业确保在环保未验收前,不准实施生产。

    枣庄市滕州市柴胡店孙某某的化工厂夜间违法生产,排放烟雾粉尘。      经过拉网式排查,于9月9日晚,在滕州市与薛城区交界处发现1家已关停取缔的小型加工厂,为“滕州市昊扬化工产品销售处”,投资人为孙某某,该厂于2017年5月在柴胡店镇“散乱污”专项行动中已依法予以清理取缔。经现场查看,该加工厂已取缔,没有发现排放烟雾粉尘。
    枣庄市山亭区的“山东亿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违法在西集镇卢山口东南山采石,破坏山体生态环境,噪音、粉尘污染扰民;枣庄永胜建材有限公司批建不符,举报人对政府网站公示的调查处理结果不满意。 生态、噪声、大气、其他     1.关于“山东亿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的问题与第18批827-228号件反映内容相同,山亭区已答复完毕。接到该信访件后,现场核查,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扬尘点已全部覆盖。

    2.关于“枣庄永胜建材有限公司批建不符”的问题与第15批824-220号信访件中内容一致。山亭区已答复。接到该信访件后,现场核查,该企业处于停产整治状态,批建不符的石子破碎机已经拆除完毕,拟予以立案处罚。

    1.山亭国土资源分局、环保局加强日常监管,增加巡查频次,监督山东亿泰建材集团下属的枣庄市庐山建材有限公司完善相关手续后,严格按照《破损山体开采性治理方案》的要求开展山体治理,治理出的石料只能用于庄里水库工程建设,不得对外销售,庄里水库工程建设结束后,同步完成损毁山体治理任务。

    2.凫城镇政府督促枣庄永胜建材有限公司将详细处理结果在企业显著位置的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争取投诉人的理解。

    3.凫城镇人民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增加巡查频次,边督边改,确保枣庄永胜建材有限公司不出现环境污染问题。

    枣庄市山亭区桑村镇西坦村卫生室附近宏远门窗店面排放噪音,污染环境。     反映的“枣庄市山亭区桑村镇宏远门窗”位于西坦村老北留路路北,东、西均邻商铺,北面为耕地无住户,经营者为于某某。于某某于2013年6月21日取得营业执照,名称为“山亭区桑村镇宏远门窗加工部”。

    现场核实,宏远门窗加工部属于不锈钢、铝合金门窗加工及销售个体工商户,主要设备为金属切割机和氩弧焊机各一台,加工切割铝材、不锈钢时产生噪音。

    1.桑村镇政府要求宏远门窗立即停产,并按照相关环境保护要求,建设封闭隔音切割室,隔音室建成后经环保部门和桑村镇政府验收合格后,方能生产,防止噪声扰民。

    2.桑村镇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全面排查,责令产生噪音的个体工商户进行停产整改。

    3.山亭区环保局等部门强化监管力度,加强巡查频次,对产生噪音的企业从严从重查处。

    枣庄市山亭区山城街道清屏路与新源路交叉口北侧施工工地粉尘污染严重。      反映的施工工地为山东森乐食品有限公司工地,该工地处于停工状态。2017年8月22日,山亭区城市管理局在巡查中发现,森乐食品项目施工现场未按照“6个100%”要求施工,已于当日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停止施工,按照“6个100%”进行整改。     1.山亭经济开发区按照属地网格化管理原则,加强该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开工条件;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按照“6个100%”要求施工。

    2.区住建局和城市管理局认真履行职责,举一反三,全面排查,严格监管项目工地建设,防止出现扬尘、噪声等污染行为。

    枣庄市山亭区桑村镇大郭村卫生室对面的恒祥门业排放刺鼻异味气体,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反映的“枣庄市山亭区桑村镇恒祥门业”位于该镇大郭村穿村老北留路路南,东、西均邻商铺,南面为耕地无住户,经营者为李某某。

    现场核查,刺鼻异味气体是恒祥门业对门材切割后使用粘合剂产生的。经区市场监管局证实,该企业未取得营业执照,属于无照经营。

    1.桑村镇政府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恒祥门业进行关停取缔。

    2.责成桑村镇政府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排查,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违法行为。

    济宁市微山县两城镇大辛庄村北有人挖沙,造成平地下挖100多米深。     1.微山县两城镇大辛庄村与滕州市滨湖镇接壤,所反映的沙坑位于大辛庄村北约500米处,紧靠滨湖镇王庄村。此沙坑大部分位于山东省滕州市滨湖镇内,涉及微山县两城镇大辛庄面积不足10%,最深处在滨湖镇王庄村区域内,深度30米左右。此沙坑为六七十年代周围村庄居民垫宅基地、建房自采自用而形成。现场调查时,微山县境内无开采行为。

    2.近几年来,微山县两城镇政府联合微山县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对辖区内开采行为进行严打严管,有效杜绝了偷挖盗采行为。针对滕州辖区少数群众开采外运抛洒污染两城镇辖区道路的情况,微山县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环保局、两城镇政府联合执法,设卡设点,对抛洒污染道路行为予以打击。尤其今年4月,微山县非煤矿山整治和微山县大气污染防治期间,在大辛庄村北的生产路设置了限宽限高的路障、挡杆,并安装了摄像装置进行监控。

    大辛庄村的北侧共有两处采砂点,其中东侧一处大部分位于滕州市滨湖镇境内,下挖有10米左右,西侧一处位于微山县境内。经调查了解,东侧区域采砂点属于独立工矿区,已有几十年历史,以前由京杭大运河周边村民自发采砂通过船只水路运往其他地区。该处采砂点已于2013年被关停取缔,滨湖镇截断了进场道路,设立了警示标语,拆除了发电设施,清理了废弃设备及设施。目前,现场已荒废,杂草丛生,近期没有采沙的痕迹,仅遗留少量山砂。
    枣庄市微山县洪山口村受村东部的香精厂污染,近年来村民都不能饮用上自来水。     1.反映的微山县洪山口村,实际为滕州市大坞镇洪山口村。洪山口村东部的香精厂实际为滕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园区。该园区内目前有滕州市瑞元香料有限公司、滕州市润隆香料有限公司、滕州市天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家香料企业和山东威智医药工业有限公司、滕州市盛众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家医药企业及银河水务(滕州大坞)有限公司1家污水处理厂。该园区6家企业中,盛众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无环评审批手续,无治污设施,已于今年4月底被滕州市环保局责令停止生产、停止建设;润隆香料有限公司虽有环评手续(枣环行审字[2011]9号),但由于其未建设治污设施,于今年5月份被滕州市环保局责令停止生产;其他4家企业均有环评手续并通过了验收,均建有治污设施,预处理达标后进入银河水务(滕州大坞)有限公司再进行深度处理后外排。因银河水务(滕州大坞)有限公司处理后废水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今年6月17日停止运行;6月26日,大坞镇生物医药产业园内所有涉水企业全部停产。

    2.2017年8月23日下午,滕州市环境监测站分别对大坞镇土山村、洪山口村、任山村等附近村庄9户居民的地下水共171个项目进行了取样监测。按照《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III类水质标准,9户居民中有2家硝酸盐超标(分别为64mg/L和27.9mg/L,标准值≤20mg/L),7家总硬度超标(分别为555mg/L、629mg/L、555mg/L、783mg/L、539mg/L、654mg/L、624mg/L,标准值≤450mg/L)。其余162项指标均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III类水质标准。结合附近企业环评报告中地下水监测评估情况分析,总硬度受我市地质本底状况影响较大;少数硝酸盐超标可能是受到农业施肥面源污染及本底状况影响。

    3.2015年由于天气干旱,地下水位下降,滕州很多山区水井干枯,造成大坞镇北部山区群众吃水困难,该镇在园区北部打深水井两眼,并给部分村铺设了管道,解决群众吃水问题,但是还没有饮用上城市管网自来水。现在滕州自来水管网已铺设到镇驻地,计划明年将管网铺设到北部山区,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吃水问题。

    1.加快自来水管网施工进度,确保明年将管网铺设到该区域,彻底解决群众吃水问题。

    2.责成大坞镇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加强与周边居民群众的沟通,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化解信访矛盾。

    枣庄市市中区青檀中路第二棉纺厂,烧锅炉排放有毒气体,产生噪音,影响周围居民身体健康。     1.反映的企业为山东万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二棉分公司,于2016年实施20吨锅炉脱硫除尘及炉体改造项目,2016年12月通过锅炉脱硫除尘及炉体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企业锅炉脱硫脱硝改造工程完成后,先后采取了风机房加盖房屋、垒砌隔音墙、包装隔音棉、安装消音器等降噪措施减少噪音污染。

    2.2017年7月枣庄市污染源强化督查时发现该企业锅炉综合整治项目因噪声超标未通过环保局验收,市中区环保局对其下达了责令实施停产治理的通知,要求立即停止使用锅炉。8月24日,市中区环保局在对该企业检查中发现,企业未生产,锅炉已停止使用,排水口未排水。9月9日下午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除纺纱车间生产外,其余车间均停产,锅炉未使用,厂区污水排水口未排水,无刺鼻气味和锅炉噪声污染问题。

    市中区政府责成文化路街道、区环保局督促企业尽快完成锅炉综合整治项目的验收,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确保企业恢复生产后环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枣庄市滕州市渣土车非法运输,在城区横冲直撞,产生大量噪音、粉尘,污染环境,同时存在安全隐患。     目前,滕州市具有枣庄市城管局核准、具有合法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共有5家,城区从事建筑渣土运输的车辆有200余辆,均安装了密闭液压盖板或者采取了覆盖、遮挡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减少了渣土运输途中抛撒和扬尘污染现象;引导50余辆渣土运输车辆安装了车载定位系统,与数字城管系统进行联接,实现了实时监控。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渣土管理执法大队下设四个执勤分队,配置执法管理人员49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坚持全天候监管工作模式。同时,在重要区域设置定点执勤岗,不定时检查渣土运输车是否按规定运输,一经发现渣土违规运输现象,立即予以查处。

    今年以来,累计开展联合执法活动20余次,对160余辆渣土车进行了执法检查,制止抛、洒、滴、漏等现象70余起,对20余辆违规运输渣土车进行了依法查处。

    1.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宣传活动,组织执法人员对市区各施工工地、渣土运输公司进行走访,宣传渣土管理法律法规,发放《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法律法规摘要》、《温馨告知书》等相关材料,进一步强化工程负责人、渣土车辆驾驶员遵规守法意识,切实杜绝违规施工行为,督促其必须严格按照“6个100%”要求,对车辆采取密闭措施,对外出渣土车进行全方位清洗,减少扬撒和带泥上路现象。

    2.加强施工工地监管。实行“一车一洗、污染停工”,发现渣土运输车辆密闭不严、超高装载、沿途扬撒和带泥上路行为,立即责令工地停工整改,通过源头监管,进一步提升管理工作精准度。

    3.加大巡查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对施工工地、重点路段的监督管理,增加巡查频次,一经发现渣土车辆违规运输行为,立即进行查处。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二十九批群众举报件共计25件。截至2017年9月18日已办结2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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