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超市卖超市出售过期食品处罚怎么处罚,你知道吗

2月23日,上海市食药监局网站公布了一批罚单,共有超过200家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被行政处罚,这些罚单是上海各区市场监管部门于2018年1月1日至2月6日开出的。

记者查看罚单,发现多家颇具知名度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上榜,尤其是超市,成为违法违规“重灾区”,涉及欧尚、麦德龙、家乐福、世纪联华、联华、上蔬永辉、迪亚天天、沃尔玛、易初莲花等多个品牌。

麦德龙在这批处罚名单中至少出现了4次,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位于浦东和青浦的商场因为违反《食品安全法》,分别被所在地区市场监管部门处罚。其中,麦德龙青浦商场销售的“咔麦滋花生酱味夹心饼干”(生产日期:2017年5月9日;经销商:尤益嘉(上海)食品商贸有限公司)经监督抽检,发现过氧化值超标,被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000元。其余3张罚单都与食品标签有关,多为预包装食品说明书、标签不符合规定。

家乐福在名单中至少出现了两次,分别是上海联家超市有限公司联洋店涉嫌销售标签不合格金枪鱼罐头,以及上海联家超市有限公司青浦漕盈店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后者被青浦区市场监管局罚款2万元。

多家超市被处罚的原因一致:涉嫌对外销售过期食品。

上海世纪联华超市花木有限公司涉嫌销售过期鸡精调味料。2017年6月15日监管发现,该店架上和仓库内有18袋同一批次“家乐新一品鲜鸡精调味料”(600克/袋,内有200克/包*3包),保质期限为2017年5月16日,已过期近一个月。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对其处以1万元的罚款。

上海迪亚零售有限公司唐山店涉嫌销售过期的“正大食品猪肉芹菜蒸饺”,自2017年8月18至9月14日连续销售过期食品近一个月,被虹口区市场监管局罚款8万元。

上海易初莲花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上南店涉嫌销售过期的“红广场伏特加预调酒蓝莓味”和“徐福记厚切凤梨酥(蔓越莓)”,被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罚款5万元。

餐饮服务业也有多家知名单位上榜。

上海歌老官圣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哥老官重庆美蛙鱼头莘庄龙之梦八哥店)经查,餐具未经消毒,被闵行区市场监管局处以警告。根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单位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上海市金山区弘瑜日本料理店经查,制作加工的素菜色拉菌落总数超标,鲷鱼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超标,被金山区市场监管局罚款4800元。

哥老官重庆美蛙鱼头莘庄龙之梦八哥店的企业信用信息来源:上海市工商局

英国一家超市正计划用卖不出去的食物发电,供自己使用。

英国塞恩斯伯里连锁在坎诺克的一家分店,正准备将自己变成一个厌氧消化器。超市现在用电来自国家电网,电力的主要来源是煤炭,天然气,核能等。如果成功,超市可以完全依靠自身发电,而且还可以把多余的电量反供给国家电网。

据 BBC 报告,坎诺克的这家塞恩斯伯里超市将成为英国第一家不用国家电网供电的商店。目前美国也没有任何大型超市采用同样方法的先例。不过据说该国的克罗格连锁超市,将有望同样使用厌氧分解技术供给康普顿配送中心超过20%的用电。美国一些州和城市,最近也在计划利用废弃的食物发电。

让我们来看看塞恩斯伯里超市的厌氧分解系统如何运转。将塞恩斯伯里连锁多家商店的废弃食物收集到集中站(一个商店的废弃食物还不足以用来发电)。然后由名为 Biffa 的废品处理公司将这些食物运送到位于坎诺克的工厂。

Biffa 的厌氧消化分解系统同“牛胃里的消化反应”没什么两样。将食物倒进无氧罐,并混入在无氧条件下可迅速繁殖的厌氧细菌。这些细菌通过多步分解食物,最后产生主要成分是二氧化碳和甲烷的气体。

Biffa 工厂将其中的甲烷分离出来,再像用天然气发电一样发电,再用长约1.5公里的电线将电力传回坎诺克的塞恩斯伯里商店。

厌氧分解也有一些缺点,比如会产生沼渣沼液。不过可以把这些废料用作肥料,但却要保证附近有充足的客源,比如农场。就处理多余食物而言,厌氧分解其实并不是首选,完全可以加工后捐献给慈善组织,或者用来饲养动物。不过,如果食物已经腐败,不得不扔掉,厌氧分解还是一个很好的方案。

但有一个问题值得注意:分解过程会产生二氧化碳,会不会造成气候变暖呢?

实际上,刚死亡的植物排放出来的二氧化碳-不管是燃烧还是消解-不被视为造成气候变暖的成因。从自然循环的角度讲,上一代植物死亡后释放的二氧化碳,可以成为下一代植物生长的养分,农作物年复一年再种植不会造成气候变暖就是这个道理。而化石燃料燃烧后释放出的二氧化碳应当被视为气候变暖的成因,因为这些燃料本来就埋在地下,人类把它们挖出来后就增加了大气中二氧化碳的总量。

本文译自 ,由译者 基于创作共用协议(BY-NC)发布。


给这篇稿打赏,让译者更有动力 !
您的大名: 打赏金额:

原标题:乐清这家超市卖过期食品,被罚款3万元!

近日,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所接群众举报反映其在经济开发区某超市买的喜之郎果冻为过期产品。投诉人已保存好过期的果冻和微信支付记录,要求部门尽快介入调查。

根据上述举报线索,开发区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乐清市经济开发区纬十五路的被诉超市的水果冻进行检查,发现位于货架上的水晶之恋果冻已超过保质期仍然在销。经查该批果冻由广东喜之郞集团有限公司出品,生产日期2017年8月8日,保质期是9个月。工作人员当场扣押过期果冻斤,对该案予以立案调查,并以电话告知申诉人。

经调查,当事人于采购了由广东喜之郎集团有限公司出品的品牌为喜之郎水晶之恋的10公斤散装果冻,每公斤采购价21.6元,保质期为9个月,生产日期是2017年8月8日。

根据该店销售系统查询的数据,截止到2018年5月7日,该店共已销售该批果冻,零售价为每公斤27.6元。

后因员工疏忽,又将过期的涉案果冻放在货架上进行销售。根据调查情况,该店销售的过期果冻数量一共有3.22公斤,售价为每公斤27.6元,合计货值88.872元,违法销售果冻0.47公斤,每公斤利润6元,违法所得利润2.82元。

鉴于当事人已认识到错误,且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时间较短,经营额较小,在案件调查中积极配合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在被查处之后及时发布公告,召回已销售过期食品,积极减轻危害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处以:没收扣押的2.75公斤喜之郎散装果冻;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82元及罚款人民币30000元共30002.82元的行政处罚。 在日常生活中,消费者可能会购买到过期产品。在发现自己购买到过期产品时,要与该案例中的投诉人一样,及时保存物证及购物记录证据、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消费权益。经营者也应时常敲醒警钟,及时清理不合格食品,避免造成纠纷。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超市出售过期食品处罚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