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州深圳十大拍卖公司排名是骗子公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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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洲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是骗子公司。不知道还有多少人一样跟我受骗,公司在民治大道海韵大厦15楼。都是一群骗子。请大家不要相信。本人被骗16000已经全部追回。



骗子能让你追回吗,傻子


摘要:姚日波,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曾任中信集团总部大楼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中信和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中信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姚日波-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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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日波,男,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1990年7月至1992年9月任汕头市。电子工业总公司无线电四厂技术员;

1992年9月至1995年8月在中信华美(汕头经济特区)公司,历任总经理秘书、办公室副主任;

1995年8月至1997年7月任汕头市中信物业管理公司总经理;

1997年7月至2000年7月任中信汕头公司副总经理;

2000年7月至2004年12月任中信华南(集团)深圳公司总经理、深圳市中信星光名庭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中信红树湾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4年12月至2007年12月任中信华南(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2008年1月至2009年10月兼任中信华南(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8年1月至2011年5月任中信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党委委员,

2011年5月至2013年1月任中信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党委副书记;

2013年1月至10月任中信集团总部大楼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中信和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中信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委员;

2013年10月25日起任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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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

  公司于2018年3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2018年3月6日首次公开披露。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 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经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写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即:2017年9月5日至2018年3月5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18年5月11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除以下核查对象外,其他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本次激励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上述核查对象中的激励对象的股票交易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其买卖公司股票时,未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本次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处获知公司拟进行激励计划的信息,其买卖公司股票是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首次披露激励计划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上述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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