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大唐高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鸿信息”)拟与IDC运营商Equinix Inc. 子公司Equinix Hong Kong Limited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主要面向提供IDC服务的中国数据中心提供支持服务。
2.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公司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董事会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出资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下属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Inc.目前在数据中心规模和业务收入等方面均处于世界领先地位,Equinix首先提出了以其数据中心群为平台形成的行业生态系统(Ecosystem)的概念,将网络运营商、互联网内容和数字媒体公司、金融企业、云计算和IT服务商等行业客户吸引到其数据中心内,一方面以最高等级的基础设施和服务确保这些客户的数据资产安全,同时促进这些客户彼此互连,相互扩大业务交换规模。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一)基本情况
1.高鸿亿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核定为准)
本次出资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8年9月25日收到大唐高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Equinix Hong Kong Limited签署的关于设立高鸿亿利(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之合资合同。
(1)大唐高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鸿信息”)
IT外包、系统集成、网络集成;不动产转租;物业管理;计算机机房的设计/建设/项目管理、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机械设备;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及网络工程设计、调试、维护;计算机硬件、软件、机电设备及配件、输配电设备及配件、自动控制设备及配件、计算机网络设备及配件、电子设备、仪器仪表、变压器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提供前述各项的相关配套服务;向中国数据中心提供支持服务。(受限于政府部门的批准)(“经营范围”)
3、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投资总额为1,4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50%应由高鸿信息出资,50%应由Equinix出资。双方应以现金对注册资本进行出资,且应于公司设立日起3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即各自支付人民币500万元。
4、董事会(1)董事会职权
董事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有权决定公司所有重大事项。
董事会由4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董事由高鸿信息任命,2名董事由Equinix任命。每名董事任期3年,但任命该董事的一方可随时免除该董事的职务并任命替代董事。经相关一方正式重新任命,董事可连任。
董事会应设1名董事长及1名副董事长,任期为自其被任命之日起3年。高鸿信息有权任命1名董事任董事长。Equinix有权任命1名董事任副董事长。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5、董事会僵局(1)如果董事会未能依照本合同批准向其提交的某一问题,并且按照任何一方的合理判断该等未能批准批准导致公司不能继续实现其经营目的,且可能对公司整体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并且董事会未能找到其他解决方案,则董事会应在10个工作日内召开第二次董事会会议,讨论并解决该问题。
(2)如果在第二次董事会会议上仍然为就该问题通过任何决议或其他解决方案,则双方应立即将该问题提交双方的高管进行讨论和解决。
(3)如果双方的上述高管未在第二次董事会结束后的一个月内达成解决方案,则双方应将此问题提交仲裁解决。如果该问题通过仲裁未能解决,或该问题因其性质无法由仲裁解决,则应将该问题重新提交给双方的高管进行为期1个月的进一步讨论。
(4)如果双方的高管经过该等进一步讨论仍无法解决该问题,则视为已经发生无法解决的严重僵局,可以终止合资合同。
公司管理机构由总经理领导,除总经理外,公司还应设财务部门负责人、运营部门负责人、法务部门负责人及董事会决定的其他管理人员。
总经理、运营部门负责人和法务部门负责人由Equinix提名,财务部门负责人由高鸿信息提名。
7、单方终止情形(1)任何一方可在以下任一情形发生或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
(a)不可抗力发生并持续超过3个月。此种情形下,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任何一方均对另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b)公司破产、被清算或解散、停止经营或无力清偿其到期债务;
(c)一方破产、或面临清算或解散程序、或停止经营或无力清偿其到期债务(在此情况下,另外一方享有本条项下的单方终止权);
(d)营业执照或其任何续展被依法终止、取消或撤销;
(e)在完全履行第5条董事会僵局所述程序后,出现了无法解决的严重僵局;
或(f)另一方违反国际安全性考虑的要求和《美国海外反腐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本合同有关服务履行地所在国不适有效的所有适用的贿赂和反腐败法。
(2)Equinix可在以下任一情形发生时或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高鸿信息终止本合同:
(a)高鸿信息因任何原因无法获得或不再持有IDC许可证;或(b)高鸿信息的控股股东不再是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一)对外投资目的
高鸿信息是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其具有多年IDC业务运营经验,为更好的发展IDC业务,高鸿信息拟与IDC运营商Equinix共同出资设立中外合资公司,激发公司云业务等相关板块的协同发展,从而进入高速发展的大数据行业,业务开展的深度及广度上寻求突破。
风险:中外双方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文化的冲突。
对策:在双方已有2年的合作基础上,加强业务融合与互动,降低经营方面的摩擦,求同存异。
风险:合资双方董事会席位相同会产生治理僵局。
对策:双方在公司发展方向及战略规划上高度一致,双方高层定期交流,尽量避免发生治理僵局。如若出现董事会决策僵局,将通过再次召开董事会、由双方高管直接协商以及仲裁等方式,力求解决分歧。
3.信息安全风险及规避
风险:业务涉及大量国内外客户存储信息,存在外方盗取挪用信息的可能。
对策: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建立网络和信息安全专人专岗制度,配备监控设备和信息安全管理人员,明确2名以上应急联系人负责7×24小时应急联系处置工作。
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公司正在大力发展可信云计算产业,成立合资公司后,公司将丰富沟通渠道,推介高鸿自主品牌可信服务器,拓展高鸿可信销售渠道。公司积极寻求发展机遇,与资深合作伙伴成立合资公司,提升自身可持续发展能力、核心竞争力,竭力打造具有较高社会价值与投资价值的企业。
1.公司第八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大唐高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Equinix Hong Kong Limited关于设立高鸿亿利(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之合资合同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