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代美国宽带运营商商没有按照合同做,可以起诉他们吗


  导读:Telenor选择了一家非本地的公司来替代本地的爱立信和诺基亚西门子。
  腾讯科技讯 北京时间11月6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挪威运营商Telenor周四宣布,中国电信设备制造商华为已赢得为其建设4G网络的合同。
  该交易目前是欧洲最大的一笔长期演进技术(LTE)交易。Telenor表示,该交易未来五年的总金额将达10亿挪威克朗(约合1.754亿美元)。作为交易的部分条件,美国无线网络设备制造商Starent将提供核心网络。电信咨询公司CCS Insight的分析师保罗·佩斯卡托(Paolo Pescatore)认为,“该交易堪称辉煌。值得注意的是,Telenor选择了一家非斯堪地纳维亚地区的网络伙伴来替代爱立信和诺基亚西门子。”全球第一和第二大电信设备制造商爱立信和诺基亚西门子都位于斯堪地纳维亚地区。
  Telenor 与华为签署的这一交易,将会帮助其网络进行更新换代。目前,这一交易还有待Telenor董事会的批准。电信咨询公司Rewheel的合伙人帕尔·扎兰迪(Pal Zarandy)表示:“他们的决定表明,整合基础设施的经济利益不容忽视。”华为与Telenor的交易,使得爱立信股价周四下跌3.55%,报收 72.0克朗。
  受全球性经济衰退、运营商削减支出、以及来自华为与中兴通行激烈挑战等多方因素影响,爱立信、诺基亚西门子和阿尔卡特朗讯今年的业绩受到了重创。本周早些时候,诺基亚西门子表示将裁员5800人,并减少超过10亿欧元(约合14.8亿美元)的支出。爱立信上周发布的第三季度财报显示,该公司第三季度的业绩低于预期。(编译/无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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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拿到5G大合同的诺基亚和爱立信吗?它们都用了同一家的技术


北京时间9月12日晚间消息,英特尔今日表示,在全球第一波5G网络部署过程中,诺基亚和爱立信将使用英特尔的技术。
英特尔5G和网络平台事业部高级副总裁桑德拉·里维拉(Sandra Rivera)周二在洛杉矶举行的英特尔5G峰会上表示:“英特尔的技术将驱动第一波5G网络。”
“从我们的5G New Radio调制解调器开始,我们正在打造一系列功能,为已推向4G网络市场的数亿个调制解调器设备提供额外的支持。”
诺基亚网络营销和通讯副总裁菲尔·特维斯特(Phil Twist)称,英特尔和诺基亚主要在三个方面展开合作,分别为AirFrame、AirScale和ReefShark产品,即诺基亚的云服务核心基础架构、无线接入产品和芯片组产品。
爱立信网络组合产品管理和产品区域网络(PAN)主管贾瓦德·曼苏尔(Jawad Manssour)称,英特尔和爱立信已开始合作为全球移动运营商部署5G网络,包括美国的四大运营商,欧洲多家移动运营商,以及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软银等。
英特尔技术与系统架构副总裁阿莎·凯迪(Asha Keddy)称:“说起英特尔,人们往往想到至强处理器或者PC机;但事实上我们的业务范围远不止于此,还包括智能手机和基站等业务。”
“因此,当你想到爱立信或诺基亚时,你应该知道他们部署的5G网络中使用了英特尔的技术。”

【摘要】首先详细分析了4G/5G覆盖差异的主要影响因素,包括频率、系统设置、终端能力等方面;然后进行了4G与5G的覆盖性能评估,基于链路预算给出了上下行控制信道、业务信道的覆盖能力。

随着5G标准底定以及具有5G功能的设备开始上市,我们将越来越多地感受到5G带来的影响。然而,这还只是揭开了这一激动人心的新无线技术时代序幕…

毫无疑问,5G作为当下最热门的技术,无时无刻都在被业界所关注。在加速5G到来的路上,三大运营商也是快马加鞭,丝毫不敢松懈。关于商用时间,三大运营商早前就已经按照IMT-2020(5G)推进组的计划,基本确定2018年进行重点城市的5G试点,2019年预商用,2020年正式商用。

在产业界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在各国政府的你追我赶下,5G全球商用的步伐骤然加快,甚至超出预期。

9月19日消息(李明)在今天举行的“第一届中国无线电大会”上,中国移动通信研究院副院长黄宇红表示,中国移动将从以下几个维度打造开放的5G:

亚马逊服务商业解决方案

,其提供一系列针对卖家的服务,包括:

。注册于中国大陆地区之外的卖家还应适用

通过注册或使用这些服务,您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约束,包括针对您注册的每项服务所适用的服务条款和计划政策。

在本协议中,“我们”以及“亚马逊”指亚马逊缔约方或其任一关联机构,“您”指申请人。黑体术语的定义参见下述部分。如果本通用条款与适用的服务条款存在冲突,以服务条款为准。

、.cn、.edu、.ca、.fr、.jp)或其任何变体(如 dot com、dotcom、net 或 com)中的任何商标或其他标识、名称、短语、识别符或字符串。

“您的交易”:定义见商业解决方案协议,但用于本服务条款时,仅指通过我要开店服务进行的任何以及全部交易。

亚马逊物流(“亚马逊物流”)为您的产品提供配送及相关服务。亚马逊物流由北京世纪卓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随时设立并存续的分公司运营和提供。本亚马逊物流服务条款是亚马逊服务商业解决方案协议的一部分(“商业解决方案协议”),并且,除非另有特别规定,这些条款仅涉及并适用于您加入亚马逊物流服务。注册并使用亚马逊物流服务,您同意接受以及亚马逊物流服务条款的约束。除非本服务条款中另有定义,黑体术语具有与商业解决方案协议中相同的含义。

一旦您被接受加入亚马逊物流,您必须申请注册每一个您销售并希望加入亚马逊物流计划的产品。我们可以拒绝任何产品在亚马逊物流的注册,包括基于该产品为亚马逊物流禁止和限制的产品,或该产品违反所适用的计划政策。您可以在任何时候撤销您在亚马逊物流的产品注册。

F-2 产品和配送信息

您应依据所适用的计划政策,按我们要求的格式,就您在亚马逊物流注册的产品提供准确、完整的信息,并为您使用亚马逊物流服务进行配送而非通过亚马逊网站销售的任何货物提交配送请求(“多渠道配送货物”)。您应根据我们的要求和实际需要及时更新您的产品信息,以确保该信息在任何时候均完整和准确。

F-3.1 除第 F-3.3 和 F-5 条另有规定外,亚马逊物流仅适用于自中国境内运营中心收取和发送的货物,并仅向中国境内的顾客配送。您将依据所适用的计划政策向我们送货,并承担将货物发送至目的地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运费和运输保险)。除第 F- 3.2 条规定情形外,亚马逊不承担任何运输费用。您将承担所有的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对于任何不当包装或标记的货物,我们可以退还给您并由您支付费用(根据第 F-7 条规定),我们也可以对该货物重新包装或重新贴标签并向您收取管理费。

F- 3.2 您不能向我们发送任何不适当货物,我们对此有权拒绝接受。如果您未能在收到我们关于我们所持有的任何不适当货物的通知后 90 天内指示退回或处置该货物,我们可以自行退回或处置任何第 F-7 条项下的不适当货物(您将被视为已同意此等行动)。此外,您应偿还我们发生的与不适当货物有关的任何费用。

F-3.3 对于任何来自中国境外、运送到亚马逊配送中心的的货物,您都应表明您为进口商并指定一位报关员。如果亚马逊被列在任何进口文件中,亚马逊有权拒绝接受该进口文件项下的货物,亚马逊因此发生或承担的任何费用将从您的银行账户收取,或从我们应向您支付的款项中扣除,或通过我们自行决定采取的其他方式收取。

一旦我们确认接收货物,我们将依据亚马逊物流服务条款提供仓储服务。我们将制作电子记录,通过识别储存在不同运营中心货物的号码追踪货物的库存情况。我们无需标记货物或将您的货物和我们、我们的关联机构或其他第三方在相关运营中心所拥有的其他存储货物(例如:产品具有相同亚马逊标准识别号码)进行区分。如果我们选择将其与其他存储货物混合,双方在此确认,我们的记录足以区分这些货物。我们可以在不同库房之间调拨货物。如果货物在存储期间发生损失或损害,作为您的唯一救济,我们将向您支付相当于货物重置价值的款项(详见的规定),同时您应按我们的要求向我们提供该货物重置价值相应金额的有效税务发票。如果我们对某件货物向您支付相当于其重置价值的款项,我们有权根据第 条的规定处置该货物。按货物重置价值支付款项是我们、我们的代理人或代表所承担的全部义务或责任。除此之外的所有其他情况下,您对任何货物的损失或损害承担全部责任。我们在收货单上签字并不:(a)表明或暗示任何货物均在没有损失或损害的状况下交货,或日后发现的货物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是在我们在收货单上签字以后发生的;(b)表明或暗示我们实际收到了您所声称的发货数量的货物;或(c)免除、限制或减少我们在商业解决方案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我们保留对您在我们运营中心存储货物的交货和存储采取时间和数量限制并可随时修改的权利,您应遵守我们的所有限制。

我们将从您在亚马逊配送中心的产品库存中向有效顾客订单所列明或您在配货请求中所提供的中国境内的发货地址发货。我们可以把您的货物与从其他商户(包括我们或我们的任何关联机构)购买的产品一起发货。我们也可以拆分发送一个配送请求中包含的多个货物。如果您选择参加我们的出口配送服务,我们将把我们认定合格的您的产品(“目的国合规产品”)发送至我们认为可以境外配送的境外地址,但须符合对境外配送规定的附加条件。您和您的关联机构兹同意委托我们作为您的代理人,目的仅限于代为收取您的销售收入(不论是我们直接收取还是通过我们的服务提供商收取),并在扣除我们的费用后将之汇付给您。

F-6.1  您将依据商业解决方案协议(包括适用的计划政策)负责并接受和处理任何多渠道配送货物的退货、退款和换货。

我们将收取并处理任何依据您的卖家协议、亚马逊物流服务条款和计划政策发送至中国境内收货地址的亚马逊配送货物的退货。任何被适当退回的亚马逊配送货物如为可售货物,都将放回您在亚马逊物流计划下的产品库存中。我们可以用任何被退回的亚马逊配送货物来履行顾客对您的产品的订单。除第 F-7 条的规定外,您将重新取得所有顾客退回的您的货物的所有权。

F-6.3  除第 F-5 条规定外,我们将按照您的指示退还或处置任何退回我们且我们认为属于第 F-7 条规定的不适当货物的您通过亚马逊网站销售的产品。在不限制我们在第 F-7.1 条项下权利的前提下,如果您未能在我们通知您有关不适当货物后 90 天内指示我们退还或处置该货物,则我们可以按照第 F-7 条规定选择退还或处置不适当货物,您将被视为同意我们的选择。

F- 6.4  如果亚马逊收到顾客退回的一个多渠道配送货物,您应指示我们退还或处置该货物,相关费用由您承担。否则,我们将依据第 F-7 条规定予以处置。

F-7.1  您可在任何时间要求退还货物。我们可以任何理由向您退还货物,包括基于本服务条款终止。这些退货将被发送到您指定的中国境内收货地址。如果我们持有您过时、不正确或境外的地址,或者我们不能安排由您承担退货费用,则货物将被视为放弃,我们可以按照本协议规定处置这些货物。

F-7.2  您可以在任何时候,要求我们处置货物。我们可以任何方式处置我们有权处置的任何货物。每件被处置货物的所有权将在我们需处置该货物时无偿转让给我们,我们可以保留处置任何货物所获得的所有收益(如有)。

F- 7.3  您应及时通知我们任何您的产品的召回或潜在召回,并就任何召回与我们配合协作,包括按我们标准流程启动向您退货的程序。您应承担所有您、我们或任何您或我们的关联机构因您的产品召回或潜在召回而导致的成本和费用(包括退货、存储、修理、清理或向您或任何供应商交付这些产品的费用)。

对于多渠道配送货物,除了按您提供的联系方式向您转达任何问询,以及经您要求且在我们拥有相关信息的前提下向您提供合理数量的有关您的产品配送状态的信息外,我们没有提供客户服务的义务。您保证您就您的产品运输以及其他配送相关事宜的所有政策和客户沟通信息已反映我们的政策和要求,包括运输方式、退货和客户服务;并且您应在您的网站、电子邮件或其他媒体或通讯中显著展示我们所要求的任何特定披露、信息、通知和政策。

我们自行负责与亚马逊配送货物的包装、装卸、运输、顾客退货、退款和换货有关的所有客户服务事宜。我们有权决定顾客是否可就任何亚马逊配送的货物获得退款或换货,且当我们认为依据商业解决方案协议(包括本服务条款和计划政策)您有责任补偿我们时,要求您对我们进行补偿。除本第F-8条就任何亚马逊配送货物的规定外,客户服务将按照您的卖家协议

当发生亚马逊配送货物被送错货、或被损坏、丢失或失踪的情况时,除非我们确定上述情况可归因于您或您的员工、代理人或承包商,作为您唯一且排他的救济,我们有权选择:(a)对任何亚马逊配送货物:(i)为顾客换货或补发货且无需您为此支付额外费用,并按换货或补发货物的重置价值向您支付相应款项(参见);或(ii)向顾客支付退款;或(b)对任何多渠道配送货物,按货物的重置价值向您支付相应款项(您应按我们的要求向我们提供货物重置价值相应金额的有效税务发票)。客户退款将按照您的卖家协议的规定处理。即使您的卖家协议有其它规定,您无需就该等顾客退款向我们提供补偿,我们有权保留您应付我们的相关费用(包括依据我要开店服务条款及本服务条款规定分别应予支付的佣金和配送费,如该费用适用于您)。除第 F-8.3 条的明确规定外,您应负责与任何退、换货有关的所有费用。

F-8.4 如果我们提供换货或依据第 F-8.3 条规定向顾客退款,而且该顾客将原货物退回给我们,我们有权依照第 F-7 条规定处置该货物;或如果其为可售货物,我们也可决定依据第 F-6 条规定将其放回您的库存。如果我们把它放回您的库存,您将补偿我们该货物的重置价值。任何我们依据本服务条款发出的换货将被视同您依据商业解决方案协议卖家协议通过亚马逊网站对顾客产生的销售和订单,并将适用所有相关条款和条件。

处理和存储费用。您将向我们支付中列明适用的费用(包括标签、存储、配送、移除和处置费用)。您自货物到达我们运营中心并满足亚马逊配送条件之日〈直到午夜〉(或对不适当货物,为到达日<直到午夜>)起支付存储费,直到下述时间中较早的一个:(a)我们收到针对该产品的有效顾客订单或您关于退还或处置该货物的请求之日〈直到午夜〉;或者(b)我们实际将该货物送至您指定的退货地址或予以处置之日〈直到午夜〉。您根据上述规定应向我们支付的所有费用均为含税。

配送。对于任何通过亚马逊物流计划配送的货物,我们有权决定向顾客收取的配送费用。在您和我们之间,这些费用属于您向顾客收取的费用,而我们将告知您该费用收取情况。我们将就此向您收取(您亦同意向我们支付)与上述向顾客收取的配送费用相同金额的费用。当您通过亚马逊网站销售的货物的配送符合“配送费优惠”促销的条件时,则就通过亚马逊网站销售并由亚马逊配送的货物应向顾客收取的配送费优惠部分将首先记为向顾客收取,然后作为您的促销从向顾客收取的费用总额中扣除,亚马逊亦不向您收取该优惠部分的费用。

F-9.3  收益。我们可以保留我们处置的或取得所有权的任何货物的所有收益,包括退回、损坏和放弃的货物。您对我们出售、配送和/或运输这些货物获得的收益没有担保权益、留置权或其他权利。

F-10  补偿。除您在业务解决方案协议第 6 条项下义务外,您也同意补偿、为我们抗辩且保证使我们、我们的关联机构以及我们各自的工作人员、董事、雇员、代表和代理人免于遭受因下列原因引起或与其相关的诉求的损害:(a)货物(无论其所有权是否已转移给我们,其中包括我们根据第 F-4 条规定认定属于您的任何货物,不管此货物是否是您发送给我们的),包括任何人身伤害、死亡或财产损失;(b)您的产品的运输、出口或向境外地址配送(包括您提供给我们的任何分类数据和其他信息,而不管我们在第 F-5 条项下拥有何种权利)或我们制作的与您的产品的运输、出口或配送有关的文件;(c)任何您的税项,或您的税项的收取、支付或未能收取或支付;以及,如果适用(d)任何政府或者其他税收机构就向境外地址发送目的国合规产品而征收的任何销售税、使用税、增值税、个人财产税、所得税、消费税,特许经营税,营业税或任何其他税项、费用、关税或类似规费(包括罚款、罚金或上述金额的利息)(以上统称为“境外配送税费”)。

您承认我们对货物享有留置权。在任何时候,如果我们有理由认为任何损害性诉求可能对我们产生不利影响,我们可以:(y)扣留货物直至诉求以我们相对满意的方式解决或者(z)按照第 F-7 条处置货物、以赔偿我们因损害性诉求遭受的损失。

豁免。您在此,代表您自己、您的继承人、子公司、关联机构、高管、董事、股东、雇员、受让人以及通过上述人提出主张的或与上述人一致行动的任何人(统称为“豁免方”),不可撤回地确认并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豁免和永久及全部免除亚马逊及其关联机构,其任何和全部、过去和现在的前身、继承人、关联机构,其任何过去和现在的合伙人、高管、董事、股东、代理人、雇员、代表、律师和受让人以及通过他们采取行动或与他们一致行动的任何人(统称“被豁免方”),对任何及全部种类和性质的主张、义务、要求、诉由、诉讼、损害、损失、债务或权利,无论其已知或未知、确定或可能、必然或偶然、自然或非自然产生(统称“索赔”)承担责任。上述索赔系豁免方过去、现在或将来对被豁免方或其中任何人提出或可能提出,且产生自或可归因于您的产品的运输、出口或向境外地址配送,包括税务登记和收款。您,代表您自己及其他豁免方,承认您及任一豁免方可能会针对被豁免方拥有一些索赔(无论基于侵权、产品责任、合同、担保或其他),这些索赔可能是您完全不知道和没有意识到的,也可能是您注册本亚马逊物流服务以后才发生的。豁免方接受本亚马逊物流服务条款,即放弃对这些索赔的权利。您接受本亚马逊物流服务条款即表示您同意本服务条款将使豁免方丧失对上述任何和所有索赔的权利,并且阻止豁免方对被豁免方提出任何索赔主张。

业务解决方案协议第 7 条中的免责声明外,我们在此声明,对于我们对您的产品的占有,我们不承担本协议明确规定之外的其它任何责任。并且您在此放弃您因我们或我们的关联机构或承包商或代理人占有、存储或运输您的产品所产生或与之相关的全部其它权利和救济。

业务解决方案协议或本服务条款终止后,我们将根据第 F-7条 规定按您的指示向您退还货物或处置货物。如果您未在终止后九十(90)天内指示我们退还或处置货物,我们可以选择根据第 F-7 条规定将这些货物全部或部分退还给您和/或予以处置,您将被视为同意我们的处理。本服务条款终止,各方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将消灭,但第 F-1,F-2,F-3,F-4,F-5,F-6,F-7,F-8,F-9,F-11,F-12F-13 条项下各方对终止日前亚马逊已收到或存储货物的权利和义务将继续有效。

您理解并承认,在我们运营中心存储货物,可能使您建立与您的货物所在国家、省、市或任何其他存储地点的税务关联,您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税项。如果我们由于为您提供亚马逊物流服务和本服务条款项下其他相关服务而被征收境外配送税费或您应承担的税项,您将对这些税项负责,并根据本服务条款第 F-10 条规定对亚马逊进行补偿,使其免于承担境外配送税费和您的税项。

除您在业务解决方案协议第 5 条中的陈述和保证外,您对我们陈述和保证:(a)您对所有货物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并有必需的权利分发货物和履行亚马逊物流服务条款;(b)您提供的货物都是全新的(或是您在产品陈列中所描述的其他状况),并且是适销的;(c)所有货物及其包装都符合适用的标识、标签和其他法律规定;(d)无论整体或部分,任何货物的生产或制造均没有使用童工、罪犯或强迫劳动;(e)您及您参与生产或运输货物的所有分包商、代理商和供应商均严格遵守中国以及货物生产或运输地的其他国家有关设备运营、商业运作和劳动实践(包括工作条件、工资、工时和工人最低年龄)可适用的法律;以及(f)所有目的国合规产品:(i)可从中国合法出口,且无需任何许可和其他授权,且(ii)可在任何符合境外配送条件的国家被合法进口,且符合该国所有适用的法律。

“亚马逊配送产品”:指通过亚马逊网站销售并使用亚马逊物流服务配送的产品。

“多渠道配送货物”:请参考第 F-2 条的定义。

“亚马逊物流禁止和限制的产品”:指属于的任何货物或者其它被计划政策禁止的货物。

“境外地址”:指任何不在中国大陆范围内的寄件地址。

“配送请求”:指您向我们提交的(按照我们规定的标准方式)配送一个或多个多渠道配送货物的请求。

“可售货物”:指不属于不适当货物的货物。

“卖家协议”:指我要开店服务条款,或任何您与我们之间达成的允许您通过亚马逊网站陈列和销售产品的其他类似协议。

“配送信息”:指有关任何购买货物的下列信息:收件人名称,送货地址,送货数量以及我们合理要求的与配送相关的任何其他信息。

“货物”:指您根据亚马逊物流计划交付给亚马逊的单件您的产品。

“不适当货物”:指下列货物:(a)其有缺陷、被损坏或缺少必备的标签;(b)其标签在发货前未在亚马逊妥善注册或与所注册产品不符;(c)其为亚马逊物流禁止和限制的产品或不符合商业解决方案协议(包括适用的计划政策);或(d)其他亚马逊认定为不适当的货物。

亚马逊产品广告服务,包括亚马逊推广产品服务(“产品广告”),在亚马逊提供相关服务时,使您能够在上为您通过亚马逊网络资产或您的网站销售的产品进行广告宣传。产品广告由亚马逊卓越有限公司或北京世纪卓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运营(以开具发票的公司为准)。

本产品广告服务条款为亚马逊服务商业解决方案协议()之一部分,但是,除非另有明确规定,否则本产品广告服务条款仅涉及且仅适用于您参与产品广告之事宜。注册或使用产品广告,即表示您(代表您自身或您所代表的企业)同意受商业解决方案协议及本产品广告服务条款之约束。除非在本产品广告服务条款(包括产品广告定义)中另有定义,否则所有术语应具有商业解决方案协议赋予的含义。

您的产品广告可在我们指定的任何亚马逊网络资产上展示。我们不保证您的产品广告将被投放在任何亚马逊网络资产上或通过任何亚马逊网络资产提供,我们亦不保证您的产品广告将出现在任何特定的位置或列表中。不管本协议有任何规定,我们有权自主决定产品广告的内容、外观、设计、功能及所有其他方面(包括重新设计、修改、移除及变更产品广告之内容、外观、功能及其他方面并防止或限制对产品广告之访问的权利,以及产品广告的任何元素、方面、部分或特色),亦有权不经通知而移除任何您的产品广告。在符合商业解决方案协议或任何卖家协议之相关条款的前提下,在您与我们之间,您将就您的产品广告所推荐之任何产品的销售的所有义务、风险及其他方面负责,包括订单处理、订单履行、退货、退款、召回、错误交货、失窃、客户服务及交易税的收取。此外,您还应单独负责(包括对所涉及的一切义务、风险、责任及其他方面):向我们提交的与产品广告相关的所有广告内容、网址及任何其他信息,及您的产品广告将用户指向的网站和(或)其他网页(亚马逊网站除外)。

我们可使用某些机制定级或允许用户定级您的产品和(或)您的服务情况,且我们可允许公众查看该等定级及反馈。我们可使用自动化软件及其他方法缓存、爬取、抓取、分析并检查连接至产品广告有关的网站及其他网页,以改善我们的服务及广告质量。

您将依照适用的项目政策,以我们要求的格式,就您的每个产品广告提供准确完整的信息。必要时您将更新该等信息,以确保其始终准确完整。您不得提供我们的计划政策所禁止的任何产品的任何信息,或试图在任何亚马逊网络资产上为销售任何该等被禁产品而进行广告宣传。您授予我们一项免授权费的、非独占、世界范围内的、永久的、不可撤销的权利和许可,许可我们对任何以及全部您提交的与产品广告有关的您的资料进行使用、复制、演示、展示、传播、改编、修改、重新排版、制作衍生作品以及商业化或非商业化,并可再许可前述权利。

在购买流程的整个阶段,您将秉持最高行业标准,以礼貌及尊重的态度接待通过任何您的产品广告接触您的产品的用户及客户,并以令我们满意的方式及时、专业地解决我们或该等用户或客户向您提出的任何相关的客户服务问题。您将确保,您的材料及您通过产品广告进行任何产品的广告、供应及后续销售,均符合所有适用法律及项目政策,包括内容指南及产品限制。就您参与产品广告而言,您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欺诈性、不允许的、不适当或非法的活动,包括 (a) 在同一订阅源中发送相同产品的多个列表或以不同账户发送多个订阅源;(b) 生成欺诈性、重复性或其他的无效点击、展现次数、用户请求或其他交互行为,无论是通过使用自动化应用还是其他手段;(c) 从任何亚马逊网络资产收集任何用户信息或检索、提取、索引或缓存任何亚马逊网络资产或服务或我们关联方之网站或服务的任何部分,无论是通过使用自动化应用还是其他手段;(d) 将任何亚马逊网络资产用户作为预定接收人为基础,确定任何种类之通信的对象;(e) 干扰任何亚马逊网络资产、产品广告或我们的系统的正常运行;或 (f) 试图绕开我们用于探测或预防该等活动的任何机制。

P-4 付款与税务事宜

您将就每次点击向我们支付相应费用。每次点击的费用将由亚马逊按照任何适用的产品类别最低限额及项目政策,基于您为您的产品广告所竞价的金额自主决定。您同意仅以本国货币向我们支付我们就您使用产品广告服务而计算的相应费用。您授权我们从您的信用卡自动扣费,条件是:(a) 须依照项目政策所述的付款阶梯扣费;及 (b) 按月扣除该月收取的上一阶梯付款后发生的任何剩余的未付费用。如我们选择就本协议项下您欠付我们的款项向您开具发票,您应于相应发票日起 30 日内支付发票金额。对于到期未付之所有金额,我们可要求按照每月 1.5% 的利率或法律允许的最高利率(以较低者为准)支付利息,直至该等金额全部付清。您将赔偿我们因收取应付及过期款项而发生的所有费用。除非于收费日后 60 日内提出权利主张,否则您放弃与我们收取的费用(包括基于您的产品广告的可疑无效点击或无效展现次数而收取的费用)有关的一切权利主张。您理解,第三方可能为不当目的而生成您的产品广告的展现次数或点击,且您接受这一风险。对于任何可疑的无效展现次数或点击,您唯一独有的救济是于上述期限内申请广告信用额度。

在亚马逊发出的发票中载明的您应当支付的费用包含适用的增值税。

您的终止权利详见商业解决方案协议第 3 条。一旦本产品广告服务条款终止,各方在本产品广告服务条款项下的所有权利及义务亦将终止,但第 P-1、P-2、P-4、P-5、P-6 及 P-7 条将在终止后继续有效。

如您是代理人:(a) 您声明并保证,您已被任命为的代理人,且您已获得代表产品广告参与方签署本协议之正当授权,并有充分的权力及权限使广告参与方受本产品广告服务条款之约束,且商业解决方案协议及本产品广告服务条款可依其各自条款针对产品广告参与方强制执行;(b) 应我们的要求,您将向我们提供您与产品广告参与方之间代理关系的书面确认,例如,包括产品广告参与方明确确认您是其代理人且您已获得就产品广告事宜代其行事之授权;(c) 您不得就产品广告、我们或您与我们之间的关系做出任何声明、保证、承诺或担保;(d) 您将根据商业解决方案协议及本产品广告服务条款,按照我们确立的任何要求,以专业的方式履行您的职责;(e) 您不得在任何时间将您收到的有关产品广告的任何信息用于以我们的现有广告商和(或)产品广告参与方为对象的任何市场营销活动;(f) 您与产品广告参与方将为本产品广告服务条款项下的所有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且您与产品广告参与方均放弃可能要求我们在向你们其中一方提起诉讼前必须先起诉你们中的另一方或同时起诉你们两方的权利;及 (g) 您将接受本产品广告服务条款下所有适用于产品广告参与方的所有限制,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和不使用义务(例如,除与披露的数据或信息相关的产品广告参与方,您不得向任何人或实体披露任何与产品广告相关而生成的或收集的保密信息,且您不得为任何目的使用任何与产品广告相关而生成的或收集的保密信息,除非是代表明确授权您的特定产品广告参与方在亚马逊网络资产上生成、管理、及为广告活动生成报告)。

除您在商业解决方案协议第 5 条中的声明与保证外,您亦向我们声明并保证:(a) 在您的产品广告链接的任何网站上,您将一直公布(除亚马逊网站外)并遵守符合所有适用法律的隐私政策;(b) 您的材料以及在您的网站或您的产品广告链接的任何网站上所显示的任何信息(就亚马逊网站而言,仅限于基于您的材料而产生的信息)符合所有适用法律(包括所有标识及标签要求),且不包含任何错误、误导性、诽谤性、淫秽或性暴露的材料(适用的项目政策明确允许的除外)。

除您在商业解决方案协议第 6 条项下的义务外,您亦同意就 (a) 您参与产品广告(包括您的产品广告的展示)、链接至您的产品广告的任何网站、内容、数据、材料或其他物品或信息,及前述任何事项对任何知识产权的任何实际或声称的侵犯;及 (b)(如您是代理人)对本产品广告服务条款第 P-6 条所述的您的声明与保证的违反或声称的违反所引起或涉及的索赔,对我们、我们的关联方及其各自的主管、董事、员工、代表及代理人进行赔偿,为其抗辩,使其免受损害。

除商业解决方案协议第 7 条项下的免责声明外,我们与我们的关联方亦拒绝接受,且您放弃,对广告投放、目标市场选择、展现、点击、点击率、转化率、观众规模、人口统计或广告费用的时间、定位、邻接广告、表现、数量或质量(如适用)的保证相关的一切索赔。

“代理人”:指代表产品广告参与方的广告代理机构或其他人或实体。

“亚马逊网络资产”:指 (a) 亚马逊网站;(b) 亚马逊或我们的任何关联方运营的任何网站、设备、服务、功能或其他网络接入点;及 (c) 任何亚马逊关联网页。

“点击”:指用户对任何您的产品广告的每次点击,由亚马逊自主确定。

“产品广告参与方”:指由您代表其加入产品广告的任何人或实体(如您是该人或实体的代理人)。

“您的产品广告”:指通过产品广告展示的基于您的材料制作的任何产品广告。

以下海外卖家特别条款修改并补充通用条款、我要开店服务条款及亚马逊物流服务条款,仅适用于注册在中国大陆地区之外的公司卖家或非中国籍的个人卖家(统称“海外卖家”)。

O-1 对通用条款的修改

O-1.1 通用条款第 1 条修改为:

入驻亚马逊商城之前,您必须完成服务的注册过程。服务使用者必须能够依据所适用法律合法订立合同。您必须是一家位于您注册地所在国家或地区合法成立并有效存在的企业或具有中国大陆地区之外有效身份证件的个人才能使用服务。申请注册过程中,您必须向我们提供您的法定名称、住址、电话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此外,您还须向我们提供我们要求的资质证照或文件。我们有权在任何时候不经通知停止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

有关费用的具体规定参见相应的服务条款。除非本协议或者适用的服务条款做出相反约定,您应自行承担您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费用。

您只能使用您被批准使用的名称使用服务,并根据需要更新该信息以保证其在任何时候均为准确和完整。您授权我们(并将根据我们的要求向我们提供文件证明该授权)核实您的信息(包括任何更新的信息)﹑不时获得有关您的资信报告。您授权我们向您指定的第三方在中国境内开立的有效的银行帐户(“您的银行账户”)支付所有应向您支付的款项。该等第三方应为在中国境内合法成立并具有相关资质的支付机构。所有应向您支付的款项将通过银行业务网络或我们指定的其他方式汇至您的银行账户。对于您欠付亚马逊的款项,我们可以(a)从我们对您的可支付款项中抵扣您应支付给我们(补偿款或其他)的任何款项;(b)针对您在本协议项下应向我们支付的到期款项开具账单,在此情况下您应在收到账单同时按账单金额向我们支付;或(c)通过其他合法途径从您这里获得付款或补偿。除非另有约定,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计价,所有本协议项下的付款将以人民币支付。如果我们发现错误或者重复交易,我们保留从您这里获得补偿的权利,我们可以在以后对您的付款中扣除相应金额,或通过其他任何合法途径获得该等补偿。”

“(a) 若您是公司卖家,您依据您公司注册地的法律合法设立、有效存续并良好运营;若您是个人卖家,您具有中国大陆地区之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有效身份证件;”

O-1.4 通用条款第 9 条修改为:

在协议各方之间,您应负责收取和支付有关您的全部税项。您同意并将遵守卖家平台公布的,但“发票”部分除外。对于适用法律可能要求我们就您的交易代扣代缴的任何税费,您将负责自行缴纳。如果您未及时缴纳该等税费,您将根据通用条款第 6 条补偿我们可能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尽管协议中有其他相反规定,您确认我们对于您在协议项下的任何交易或费用支出均无开具发票的义务。”

O-2 对我要开店服务条款的补充

O-2.1 以下条款应加在我要开店服务条款最后一段之后(我要开店的定义之前),作为第 S-9 款:

“S-9 产品出口和进口

您将自行或委托您在国内的代理人办理产品进出口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中国海关和商检要求的企业和产品备案许可,获得进出口许可证件,按照海关和商检要求建立数据接口报送数据和进行进出口申报,代表购买产品的消费者缴纳符合法律规定的进口税,以及在清关过程中根据海关和商检等部门的要求完成产品检验,确保产品进口符合中国相关法律和法规要求以及海关和商检对于进口商品的后续监管要求等。亚马逊对上述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将确保您的产品符合其出口国的相关法律和法规,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产品安全、卫生、环保和质量的法律和法规。

如果您违反此条规定,您将根据通用条款第 6 条补偿我们可能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O-2.2 以下条款应加在我要开店服务条款最后一段之后(我要开店的定义之前),作为第 S-10 款:

“S-10 服务提供商系统对接

如果您使用代运营商与我们进行系统对接,以获得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身份证信息在内的订单相关信息,您将书面告知我们该代运营商的名称,并确保该代运营商遵守我们的信息安全部门的指示。您对于代运营商行为可能导致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O-3 对亚马逊物流服务条款的修改

亚马逊物流服务暂不向海外卖家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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