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真的是发生的事情有点多哦并且都是一些莫名其妙的事。前不久变抹茶妹妹,马云在候选阿里继承人,教师节刚刚过,网红遛狗与孕妇开打、导致孕妇有倾向.......就说房价要跌,还有一些网友们开玩笑讲死都不敢死,墓地太贵。
房价上涨也是代表一个发展趋势,只能说局部地方的房价涨的比较厉害吧,上面这个图片就能感觉得到。
现在的小伙伴们~是否在为那一抹红色纸张上的蜜汁微笑伤透了脑筋?
前两天在某音上看到了一段话:
高中的时候,钱够花,觉不够睡。
大学的时候,觉够睡,钱不够花。
工作的时候,钱也不够花,觉也不够睡。
我觉得以上是真理~正解。
最近听说一个性比价高的,里面还有很多秒杀,还有很多进口的商品,休闲零食啊,啊,洗护清洁啊、母婴、、茶酒饮料、百货居家、品牌物料......应有尽有,并且所有里面所有东西都是正品哦~支持验货的,并且这个APP提倡假一赔十。如果验到假货了,那你运气还不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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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电商行业和法律界来说,2018年8月31日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在千呼万唤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终于出台,一石激起千层浪。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二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第三章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第四章电子商务争议解决
目前的全部条款是这样,因为内容较长,只做部分分析。主要就是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电子商务争议解决与电子商务促进和法律责任这五部分做了规定,相信现在的电商买家们是最关心最重视的,甚至有部分商家都会因为这部法律而失眠了。对于卖家主要有三大块比较核心的问题,
1.主体资质与行政管理
首先对电商经营者的资质做了明确要求:《电子商务法》第九条:“本法所称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可以这样理解,淘宝网是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卖家是平台内经营者,淘宝网和卖家都是电子商务经营者。理论上,微商也是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十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
意思就是以后卖家必须要办营业执照了,除非是上面讲的自销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和个人利用自己的专业节能获得的交易,除此之外,类似咸鱼。转转。58上面的不以此为经营业务的除外,对于这一点我个人来看是好的,这样可以更方便平台的管理,能够相对有效控制假货,或坑货店家的减少。
《电子商务法》第十一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这个会不会意味着开始向卖家征税?这恐怕是千千万卖家看到法律后睡不着觉最重要的原因。但目前官方还没有给出具体的解读,但是我认为如果真的要开征,可能还是会在法律规定上给优惠的可能性更大,国家还是要保护小电商对于就业和经济的贡献,所以大卖家的税务成本的增长应该会比较小卖家明显。从这个角度说,以低价为主要竞争力,并且是金冠级高流水的水货店铺,今后会遇到比较大的挑战。,当然这些只是本人暂时的个人观点,请轻喷。谢谢!
这是电商法前后的的不同政策,电商领域的知识产权问题从来都不是纯粹的法律问题,它包含了价格和渠道控制、商业竞争等诸多商业问题。所谓的维权,并不一定是纯粹的维权。所以知识产权相关条文的立法,绝不只是意味着法律的更新,更意味着一些电商商业规则的更新。在知识产权这块,1.明确了权利人和投诉人的义务和责任,明确了投诉人的举证义务,明确了投诉人的举证义务。2.作为申诉人的卖家的权利有了更多法律保障 投诉信息的知情权 申诉会更加重要,面对一些强势品牌方的投诉,卖家们多了一条活路。3.平台的大促展位、营销活动会更重视知识产权问题。
我相信电商法的到来,对于有正规合法手续的店铺,正规产品的店铺是福音,对于个体户,假货厂家,水货厂家,甚至是跨境电商都有很大的冲击,当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也一直是我们的国情,像不需要营业执照的平台,代购发货平台可能会获得更多的市场,宠宝云商就是类似的新平台,主打跨境产品,可能会获得更多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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