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今年企业退休人员上调新疆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出台了吗

  2018年新疆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考虑到现实的物价水平,2018年养老金将迎来“十四连涨”,进一步提高养老金水平的需求。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待遇同步调整。

  在每年1月份2月份左右人社部、财政部共同印发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接着各省市再进行公布养老金上调的通知,在养老金上调通知没出来前,大家可以查看新疆自治区关于201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作为参考。或在本站查看其它您所需要的内容。感谢大家对本站多年来的支持,祝大家心想事成、万事如意!

  新疆自治区关于201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

  新人社发〔2017〕43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中央驻疆各统筹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30号)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现就我区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和时间

  本次调整养老金的范围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职工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的人员)。

  离休人员及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退休后照发本人原标准工资的老工人,不列入本次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

  调整时间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凡符合2017年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5元。

  1.按缴费年限调整。符合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先定额增加30元。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从第16年起,每年增发2元。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缴费年限是指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累计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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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关于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调整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和、财政局,各地、州、市和、财政局,中央驻疆各统筹单位:

根据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7号)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现就我区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的人员。

离休人员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退休后照发本人原标准工资的老工人,不列入本次调整范围。

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符合2016年基本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20元。

2.对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发10元;三、四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发15元;五、六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发20元。

3.企业退休人员中原军队转业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其基本月水平达不到2016年自治区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的,按平均水平计发。

本次调整基本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的,从自治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金中支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的,从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基金中支付。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制度改革,退休人员暂未纳入统筹发放的,由原单位负责调整待遇并垫付。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关系退休人员切实利益。各地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社会经办机构要高度重视,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和要求,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务必在2016年9月底前将调整增加的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自治区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财政厅

全国各省调整方案一览表

我区完成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
共计补发养老金17.2亿元

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截至9月30日,我区企业退休人员2016年基本养老金调整已全部完成,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增加189元。

今年9月上旬,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区决定对全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一调整提高基本养老金待遇。此次调整提高基本养老金的范围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调整时间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这是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企业退休人员首次同步调整待遇。

截至9月30日,全区符合调整政策企业退休人员92.26万人,已经全部完成了基本养老金调整并发放到位,共计补发养老金17.2亿元。调整后全区人均月养老金提高到2723元。据悉,这是我区连续第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记者 李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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