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小微企业创业补贴如何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自2013年10月1日起,各类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1、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3部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规定执行。

2、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小微企业是指企业通过金融机构按月向招用人员包括创业者本人在内,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标准的工资报酬,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且有正常经营收入和一定盈利能力。

3、企业法人属我市农村居民身份,在以下区域自主创办小微企业,并在当地办理落户手续,符合补贴条件的,可在正常经营期内连续申请补贴3年。包括文登区、荣成市、乳山市中心区域、六大重点区域(东部滨海新城、双岛湾科技城、好运角旅游度假区、威海南海新区、乳山滨海新区、里口山风景名胜区)和十个重点镇(文登区葛家镇、荣成市俚岛镇、乳山市海阳所镇、环翠区张村镇,以及荣成市成山镇、虎山镇,文登区宋村镇,乳山市乳山口镇,环翠区温泉镇和临港区苘山镇)。

1、补贴标准:一次性发放补贴2万元。

2、程序: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于正常经营一年后的次月起,按要求向《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地同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补贴申请。

  在青岛现在能享受到一系列的创业扶持政策了,想在青岛申请创业扶持要怎么做?今天学识网小编整理了青岛创业扶持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青岛申请创业扶持政策攻略

  有开创事业的想法,却因没有启动资金而烦恼?7月20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创业补助政策来了,符合条件的首次创办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可领取一次性创业补助8000元。

  据介绍,首次创办的小微企业需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认定标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需正常经营1年以上3年以下(申报截止时间计算),带动就业3人以上(不含本人),按规定为员工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以下简称社会保险),且其法定代表人为下列人员:毕业2年内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和技师学院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等参照高校毕业生享受就业创业政策的群体);登记失业的农村自主创业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创业之前为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零就业家庭人员、农村建卡贫困户人员、残疾人员等。需要注意的是,除第一类人群外,其他均应具有重庆市户籍。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注册地镇街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申报,并按下列要求提供相应材料:《重庆市重点群体一次性创业补助申报表》、工商营业执照、个体经营者或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其符合扶持人群的佐证材料、6个月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据了解,符合申报条件的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开办多个企业的,一方享受之后,另外一方不再补助)给予8000元/户的一次性创业补助。(记者 黄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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