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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商运函〔2018〕99号
我厅收到《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请求重新确认广西麦岭(湘桂界)至贺州高速公路配套加油站规划的函》。经审核,你公司与广西麦岭(湘桂界)至贺州高速公路(以下简称“麦贺高速公路”)项目原业主贺州永贺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麦贺高速公路主线钟山(上行)、钟山(下行)、富川(上行)、富川(下行)等4个服务区项目经营权转让合同已被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依法解除[(2014)贺八民二初字第429号、430号、431号、432号民事判决书],我厅原批复给你公司上述4个服务区配套加油站的新建规划已无法实施。为推动上述4个服务区配套加油站规划落实,确保麦贺高速公路沿线成品油正常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贺州销售分公司富川麦岭上行线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贺州销售分公司富川麦岭下行线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贺州销售分公司钟山上行线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贺州销售分公司钟山下行线加油站新建规划确认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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