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P2P平台提现漏洞如何

财源宝3月21日发生风险大爆发,大量客户都称无法提现。

财源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之前,财源宝董事长王磊曾公开表示过平台,声称自有几亿资产大于负债。可投资者却发现财源宝公司已经人去楼空。3月22 日晚上,王磊和部分客户进行谈判,本以为事情会有一定的缓和,可不曾想王磊却表示目前没有任何的解决方案。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也漏洞百出,语句不通,信息不明。更甚者,王磊直接表态其公司是合法的,不怕投资者去告。

3月24日,有网友爆料称,P2P平台财源宝公司停业,财源宝无法提现,其董事长被警方控制。目前财源宝网站还能打开,但其客服已经联系不上,官网400电话也已无人接听。


据了解,财源宝自上周便出现提现困难,3月21日平台问题集中爆发,大量客户无法提现,自称董事长的王磊称不会差钱,可是回到财源宝公司后不见人,最终在3月22日晚上和部分客户进行谈判,但结果是王磊董事长目前没有任何的解决方案。


据称,王磊声称自有几亿资产,大于负债。其态度是公司是合法的你们可以告,我不怕。但谈判过程中,众多客户无法相信他的话,他提供的相关资料也无法证明自己的资金实力。谈判客户让王磊写下相关证明并按手印,据可靠消息称,文件漏洞百出,语句不通,信息不明。


谈判无果,客户最终报警,目前王磊已被警方控制。

资料显示,财源宝成立于2013年,是哈尔滨财源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平台,2014年伊始,哈尔滨财源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源宝债权系列产品开始正式上线发售。


财源宝曾这样介绍过自己的业务模式:通过细致的调查与专业的评估,精心挑选、购买公司的优质债权资产,形成高质量的理财产品,在财源宝网站上公开出售给广大投资者。在这个过程中,小额贷款公司承诺到期回购转让财源宝管理的债权资产并支付一定的资产管理费,财源宝到期回购投资者认购的债权理财产品并支付一定的投资收益。

早在2014年,财源宝就曾被爆出其公司注册地址与某平台注册地址相同,引发舆论哗然。财源宝还特意在网上发帖进行澄清。后来,还有部分群众对财源宝的规范性提出了质疑,其运营人员也对此进行了解释。

但时隔一年,财源宝最终还是出事了。

高息诱惑是P2P网贷诈骗平台用得最多的招数。早在2013年“跑路”的平台中,大多是号称年收益超过24%的平台,一些平台甚至达到40%。在如此高利率的诱惑之下,一些投资者失去了抵抗力,投机心理陡增。一些投资者想着投资一次就撤出来,自认为在自己投资的时间内平台不会倒闭,但往往正是这样的侥幸心理,导致这些人频繁“踩雷”。

秒表因为时间短、利率高、回款快,一度是新平台吸引投资者的营销利器。之前上线的网贷平台“福翔创投”(福建)开业不到3天,“许”姓老板便“跑路”,创下了网贷最短“跑路史”。据爆料称,该平台没有客服,所有事务均由“许总”一人完成,连最基本的办公室都不租,用超级大秒来吸引充值,然后在23日投秒后的一天卷款“跑路”。证件、手机号……任何资料都是假的,纯粹是个骗子平台!

03、编造专业创始人团队

在倒闭的网贷平台中,有一些创始人团队看上去阵容非常豪华,名校毕业,有过大型金融机构工作经验,被当做投资选择平台的标准之一。但有网友爆料称,已“跑路”的某网贷资料涉嫌造假,关于核心团队成员的介绍,竟然“都是从其他网站粘贴过来的”。

针对这些骗术,有资深投资者建议,在信息时代,每个人都会在网上留下一些信息,仔细搜索平台公布的创始人信息,一定会找到一些蛛丝马迹。

04、包装成大城市平台

有网贷平台负责人指出,北京、上海等地的平台,投资者一直认为比较正规,因为这些地方政府管理严格,监督的媒体也多,同时参与的投资者也多。特别是北京,地处“天子脚下”,深受投资者信赖。对外营造一种“天子脚下,踏实做事”的假象,有的只是把网站地址写为北京,实际经营在外地。投资者根据地域选择平台也要小心了。

05、假借官方机构为其增信

维权投资者保存的网金宝网站资料显示,该平台一直打着与央行合作的旗号,声称“其中所有投资用户的资金均会由中国人民银行北京支行全权监管”。

看到这里,稍微有些金融常识的人都知道这是个骗局,因为央行作为监管机构,是不可能对P2P网贷资金托管的,何况央行已经撤销了在北京的分行。这个信息在网上就能查询出来,但竟然有不少不明真相的投资者相信平台所说。

06、监守自盗骗取投资者资金

有P2P网贷受害人称:她所投资的网贷平台,不宣布倒闭,但就是说提现困难,让她们继续投资支持平台。而在投资者交流群,有一些人4折、5折收购他们的债权,这也被业内称之为“收草”。市场部高级经理朱捷说:“这种行为实际上是一种恶意诈骗,过一段时间,他们又会再开一个平台诈骗。”财源宝就是才有这种方式。

07、假借第三方为其增信

在“跑路”的平台中,有平台信息显示,其获得过各种“高大上”的机构颁发的奖项。还有一些平台宣传与大型担保公司有合作,并由担保公司提供本息保障,以此来为他们平台增信。

有业内人士建议,对于这类增信,也许一个电话就可以验证是否有机构给它们颁过奖,是否担保公司与平台有合作。在投资之前多做一些功课,就能防范这种低水平诈骗。

08、平台所有信息系编造

对于P2P网贷的诈骗行为,网贷之家联合创始人说:“有种诈骗行为最为恶劣,就是几千块钱买个系统,假借一个办公场地,用假的创始人身份、假的工商执照,虚拟一些借款人,有的甚至忽悠够了钱就跑,投资人想找都没法找。他们上线就是为了诈骗的,在以往跑路的平台中,很多平台都是没有实际办公场地的。”业内人士评价,这些骗术虽然很拙劣,但投资者侥幸心理太重,对一些平台的基本信息都不去核对,这是造成他们“踩雷”的主要原因。

在此提醒各位:切记不要将所有资产都投在一家平台。要学会分散投资,不要把钱放在同一个篮子里,多多施行一揽子政策。将钱分散投资在不同的理财渠道,比如国债、银行理财、正规P2P平台等等。在P2P这块要选择2-3个资质靠谱的平台进行投资。第三方一定要明确,一定要选择有实物抵押和信用资质,这样才能降低风险。最后要说的是: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我是多赚理财师婉如,P2P怎么投?投资的平台安全吗?

P2P网络借贷(100%本金保障)(最高20%年转化率)(最低50元起步)

即Peer-to-peer lending,或称点对点信贷,是指社会主体利用中介机构的网络平台将自己的资金出借给资金短缺者的新型商业运营模式。它是民间借贷由“线下”发展到

“线上”的结果,是公民行使自身财产权利的体现。网络技术日益发展,正规融资渠道受限,熟人社会的解构,通货膨胀率日益高企,投资方式限缩,个人征信体系

的不断完善,皆助推了P2P网络借贷的产生与发展。

网贷投资具有一下特点:

除陆金所最低投资需要1万元以外,大部分的网贷平台投资门槛低至50元。相比信托和银行理财产品的高门槛,网贷投资是低门槛的大众理财产品,适合所有阶层的投资者。

作为约定利率的借贷产品,网贷投资的收益是比较稳定的,参照中国网贷五年来的借贷利率水平,平均而言整体的收益率水平大约在20%左右。当然近期随着营销活动较多的新平台的不断涌现,整体的收益率水平有上升的趋势。而主流的网贷平台的利率水平则是稳中有降。

3. 投资期限可自由规划。

网贷投资,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以及未来的实际情况,选择投资的期限,而许多平台也允许让投资者用未到期的投资做担保在平台上借款,以满足不可预测的资金

需求。这让网贷投资的流动性得以释放。投资者既可以参照未来的资金需求情况来选择投资期限,也可以在平台上借钱来暂时迅速提现。满足现实生活中的各种资金

4. 系统风险是网贷投资的主要风险。

网贷投资作为民间借贷的网络化形式,信用风险是主要的风险,也就是如果

借款人不还钱,那么投资者就有损失本金的可能性。但是在中国,许多作为资金中介的网贷平台充当了担保人的角色,如果借款人逾期不还款,那么网贷平台会先行

垫付本金或者本息,这让投资者规避了借款人逾期不还款的信用风险,而所有的风险只在于网贷平台本身是否可靠,平台自身是否能够承受逾期的压力。只要平台存

在,投资者就没有损失本金的风险。

在通胀依旧,经济形势复杂而投资者可赚钱的投资渠道不多的大背景下,网贷投资的优势就显现了出来。

首先,相比于低迷的中国股市,随之消沉的开放式基金和各种私募产品,以及与CPI拉不开距离的低收益的储蓄和银行产品,网贷投资的收益率稳定而且保持较高水平。

其次,网贷投资的流动性可以通过合理的规划而增强,变现能力比有许多相似之处的信托产品要强的多。在一些可以净值借款的平台,早上提出提现申请,中午或者下午资金就可以到达投资者的银行卡里,实际的流动性比货币型基金都要强。

第三,最低的投资门槛,让所有人都可以享受投资的收益,这是其他大部分投资工具尤其是高门槛的信托以及银行理财产品所无法实现的。

第四,相比期货等保证金交易产品,网贷投资的风险适中,而通过分散投资,风险完全在普通老百姓的承受范围之内。

最后,对投资者的要求较低。网贷投资无需太多的投资技术和经验,在大部分平台都保本的情况下,只需要选择安全的投资平台,就可以实现稳定的收益。而一些平台有自动投标功能,设置后无需在线就能自动投标,适合没有时间上网的投资者。

【网贷平台在中国属于新兴的阶段,才刚刚开始,要谨防上当受骗!现在缺少法律法规的保护,理财人的权益很难保障,所以要慎重,慎重,慎重,慎重,慎重,慎重,慎重!】

给你推荐几篇关于防止上当受骗的文章!多学学,这个行业经过了一段痛苦的挣扎后才能有高额的回报!

一、P2P网络借贷的现状

网络借贷自2005年在中国产生以来,发展迅猛,呈现出经营主体成倍增加,涉及面不断拓展,资金规模不断扩大,参与人数骤增的发展趋势。根据现有的P2P

网络借贷运营模式,可将其大致归为三类:第一类,单纯中介型。P2P网络借贷运营主体仅充当借款人与贷款人的中介,负责对借贷者的信息进行审核,但不分担

借款者还款不能的风险。第二类,复合中介型。借款人与运营商共担风险,借款人的本金有保障。运营商通过加强对借款人的资信审核以保证其及时还款,降低自身

坏账率。第三类,复合中介兼公益性。这类运营商在借款主体上具有特殊之处,主要针对在校大学生,带有扶贫帮困的色彩。

二、P2P网络借贷中经济犯罪发生的五种类型

P2P网络借贷有先天性的“硬伤”(如性质不明、监管缺失),加之其自身具备的独有特征(隐蔽性强、涉及面广),以传统民间借贷领域的经济犯罪活动为鉴,不免使人担忧P2P网络借贷是否会成为经济犯罪活动的又一“重灾区”。

主体定位不明确,游走在灰色地带。根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规定,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从事非法吸收公

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活动。刑法第174条第1款规定了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P2P网络借贷并未经有关金融监管机构批准,网络借贷虽然不具有

商业银行性质,但运营主体大都由自身负责管理出借者的资金,对贷款人的条件进行审查之后将资金借出,该行为类似于商业银行的储蓄借贷业务,难免有沦为经济

犯罪行为之虞,可能构成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二)资金来源无法核实,为洗钱犯罪提供便利。刑法第191条规定了洗钱罪,该罪要求行为

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为犯罪违法所得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为利益而故意为之,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网络借贷的现金流循环于银行资金监管体制之外,成为

不法分子隐秘、安全、快捷的洗钱通道。但P2P网络借贷运营者仅注重借款者资金用途的审查,对于出借人的资金来源无法核查,难以认定其洗钱罪的主观故意,

故无法以洗钱罪对运营主体及贷款人的行为加以定性。

(三)借款人征信核实体系不健全,诈骗犯罪时有发生。网络借贷运营者履行了出借人对

借款人资信审查的职能,现有的审查内容多局限于个人的身份信息、工作证明、银行流水、资金用途、方式等,但以上信息在网络中极易被伪造,而信息审核者

并不具备完全的辨识能力,很可能导致借款者凭借伪造信息,骗取借款后卷款而逃。同时,网络借贷运营者亦会出现侵吞出借人资金,出现“人去楼空”的结果,投

(四)容易引发涉众型犯罪。网络借贷涉及人员多,地域范围广、隐蔽性强、监管真空、资信审查不完善等特征为非法吸

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提供了保护屏障,同时加大了公安机关查处、打击犯罪的难度,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不特定

对象以超过法定利率的方式吸收资金数额较大则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果将非法募集资金挥霍、逃跑、用于违法犯罪目的等,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则构成集资

(五)高额的投资回报率诱发高利转贷行为。刑法第175条规定了高利转贷罪。网络借贷双方通过协商,最终确立的利率水平大多超

过了同期、同档次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高额的投资回报不免会诱使资金短缺但又想投机取巧之士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通过网络借贷平台将资金转贷以谋取利

益,从而构成高利转贷罪。

三、P2P网路借贷中经济犯罪防控对策

(一)改变管理思路,重视市场经济的自循环体系。直

接的政府管制并不必然带来比由市场和企业来解决问题更好的结果。因此,通过法律手段而非粗暴的行政干预来调节民间借贷行为,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尽量

减少公权对私权运行的过度干预,以使其在摸索中找到适合自己发展的道路。

(二)加快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制定“放债人条例”、

“网络借贷管理办法”等,对网络借贷的性质、地位、组织形式、监管主体、运营规范、进入与退出机制等加以具体规定,引导该行业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同时还可以为执法机关提供判断依据,做到有法可依,避免行政权的滥用。同时应修改现行法律,指明民间融资行为罪与非罪的界限,明确打击重点。

建立行之有效的用户识别机制。准确核实用户的个人信息是网络借贷做大做强的必要前提。网络借贷运营商应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在力所能及范围内承担防范违法

犯罪活动的义务。对用户的身份信息,资金来源,借款用途,社会关系,信用记录,利率水平,还款情况进行准确核实,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

(四)加强网络安全建设。网络借贷过程中会涉及到用户个人隐私,且多关涉个人的财产权益,为此,有必要提升网络借贷中

客户资料的保密技术,对交易过程中涉及到的个人信息安全做到专人负责,及时销毁,制定客户信息泄露的应急预案,一旦出现信息泄露,及时处理,力争将损失降

(五)重视电子证据的收集。网络借贷活动大多通过虚拟的网络平台完成,因此电子证据成为支持诉讼证明活动的关键证据类型。又因为电子证据所具有的易销毁、易变更、难提取的特点,所以要提高电子证据的提取、保护意识,网络借贷运营商应对相关交易记录做好备份工作。

(六)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公安机关利用其既有的网络监管优势,设定科学合理的监管指标,构建非法金融活动打防并举的长效机制,对网络借贷运营网站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会同其他部门核实,将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扼杀在萌芽状态。

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揭露犯罪分子的常用伎俩。社会大众基于牟利心理可能会忽略相关行为的违法属性,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就犯罪的常见类型、惯

用手法和动态特征开展多层面、多角度宣传,提升人民群众和有关单位的辨别、防范能力,促使他们自觉抵制犯罪活动。

多元的投资渠道。房地产市场的高压调控政策令众多欲投资者望而却步,股市低迷使得大众投资群体心灰意冷,通货膨胀率上涨,实业投资利润回报率低,其他投资

产品亦远离大众视野,使一些投资者进入网络借贷领域。因此,开创新的投资渠道,营造良好的投资氛围亦是分散民间借贷领域的风险、改善投融资环境的可行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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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P2P贷后管理存漏洞 资金流向成监控盲区

15:40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作者:王晓

核心提示:贷后资金流向难控成大多数平台难题,贷后难以监控资金流向,使得部分资金流向股市等领域。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在“普惠金融”的大旗下,不少网贷平台大量为企业或个人提供贷款。尽管网贷平台重视风控,贷前审核、贷中管理、贷后催收等等,但由于网贷平台自身能力或管理有限,贷后难以监控贷款资金流向,使得部分资金流向股市、赌博等领域。

传统银行发放贷款后可以监督企业的生产经营,但网贷平台没办法监控到企业的经营流水。“我们和银行最大的不同在于,银行可以冻结客户的账户。我们没这个权限。”业内人士表示。

如果是特定用途的贷款还好控制,但涉及到抵押贷款或经营型贷款其不确定性很大。因此网贷平台主要通过贷前审核和贷中加强管理来降低风险,但贷后资金的流向的确没办法控制。由此为网贷平台的不良埋下了地雷。

浙江省台州温岭一家电机配件厂老板赵先生,经某网贷公司代理商介绍,在去年年底获得了一笔20万元的一年期贷款,贷款年利率为18%。

但取得贷款的赵先生没有将这笔钱投入企业经营,而是加上其他民间借贷资金等一起投向股市。虽然上半年股市大涨,但6月中旬以来剧烈回调使赵先生亏损严重,现金流紧张使其原本经营稳健的企业也陷入困境。最终赵先生举家潜逃。

该网贷平台代理商介绍,贷款通过赵先生的支付账户发放,随后可转到银行账户并提现,后续资金使用状况不掌握。

与之类似,经营儿童服装的网店老板王先生也得到了该网贷公司的30万元贷款。王先生将贷款追进股市,同样因市场波动剧烈导致大幅亏损,资金链断裂。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普惠金融”的大旗下,不少网贷平台大量为企业或个人提供贷款。尽管多数网贷平台宣称重视风控,严格挑选贷款标的,但在贷款发放后由于自身能力或管理有限,难以监控贷款资金流向,使得部分资金流向股市、赌博等领域。由此为网贷平台的不良埋下了地雷。

此外,在收益覆盖风险的要求下,为了吸引用户,借款方往往要付出高于传统金融机构三到四倍左右的成本。

“普惠金融”的“惠”变了味道。

贷后资金流向难控成为大多数网贷平台头疼的问题。

“我们在贷款发放后,主要就是监督企业的生产经营。传统银行发放贷款后也会这样做。区别在于,我们没办法监控到企业的经营流水。”一家网贷平台业务经理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一家南方的网贷平台负责人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坦言:如果是特定用途的贷款还好控制,但涉及到抵押贷款或经营型贷款其不确定性很大。“我们主要通过贷前审核和贷中加强管理来降低风险,但贷后资金的流向的确没办法控制。因为我们很少能掌握客户的银行账户。”

某股份制商业银行贷款经理告诉记者,一般来说,银行对于贷款资金的用途要求会更加严格。在个人贷款方面,贷款人必须写明贷款用途,并提供相应的购买合同,银行将款项直接支付给厂商。企业贷款方面,在提交贷款用途和相关证明材料之外,客户经理还会对企业客户进行尽职调查,款项也会越过借款方支付给企业上下游长期合作的客户。除此之外,银行会要求客户的支付结算等账户都开在本行内,银行对客户的资金流向进行实时监控。一旦资金流动出现异常,就会暂时冻结客户账户。

“我们和银行最大的不同在于,银行可以冻结客户的账户。我们没这个权限。”上述平台负责人表示,即便发现客户将资金挪用,平台也无能为力。以该平台为例,其以抵押贷款为主,只要抵押物掌握在平台手里其偿还就有保障,贷款具体用途平台也并不关心。与此相应,行业内对抵押贷款的用途基本很少监控。

一家以个人消费贷为主的平台负责人对记者表示,该平台对个人出借的资金多为千元级别,如果监控资金流向很不划算。另一家平台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也回复称,该公司通过与第三方小贷公司合作,提供的借款额度有限,且在期限、地域和行业上高度分散,以此降低风险。此外,该平台确定的贷款收益较高,足以覆盖代偿成本。

“即便对于银行来说,都无法完全避免贷款被挪用的问题,对于网贷平台来说更是难上加难。”有业内人士表示。

“当监控成本高于违约成本时,平台基本上就没有动力去监控客户的资金流向。”广东南方金融创新研究所高级研究员潘鉴明表示。在多数平台的运营中,借款方在经过平台的审核后通过平台发标,中标的资金便进入到借款方的第三方支付账户。借款方将资金提取到银行卡后,网贷平台便基本丧失了对资金监控,只能通过线下定期盘查等方式降低违约风险。

多位网贷业内人士还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尽管缺乏具体统计,上半年通过网贷平台流向股市的资金规模不小。而在后来的市场剧烈波动中,不少投资者损失惨重,这或将成为部分网贷平台的不良。

银行存管亦难解资金流向风险地雷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由于贷后管理难度较大,部分平台也在尝试新的借贷模式降低风险,业内提及较多的是供应链融资或融资租赁模式。

某网贷平台负责人对记者表示,这些模式也正是借鉴了银行在贷款业务中的一些操作,即受托支付。当借款人需要借款消费时,平台要求借款人到指定合作方完成消费,款项直接支付给厂商。当企业借款方贷款用于生产经营时,也将款项支付给其上游、下游企业。满足借款方需求的同时避免资金被借款人挪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客户挪用贷款资金。

在网贷平台存管方即将由原第三方支付公司变为银行后,上述难题是否能够得到解决仍不明朗。

一位银行托管业务人士告诉记者,在为网贷平台进行存管系统设计时,目前还未听到网贷平台提出希望监督资金流向的问题。他们主要关心客户能否及时偿还贷款。

“可能他们也觉得难度太大了,资金在本行通道内的流向是清楚的,但流出本行系统后我们也无能为力。”

中国政法大学金融创新与互联网金融法制研究中心主任李爱君对记者表示,银行存管最能解决的问题在于防止平台自身形成资金池、自融等问题,进而避免平台非法集资,对出借方的资金权益进行保护。但对于资金的用途仍将是监控的难点。网贷平台应当在资金来源、资金用途等方面进行管理。但由于国家还未出台相应的监管细则,这些操作均缺乏具体的法律制度的规定。

业内人士指出,互联网金融确实方便了人们的生活生产与投资,但不可否认,个别试图游离于监管之外、对风险缺乏有效管控的互联网金融,不仅难以实现“普惠金融”的理念,也为自身发展埋下不良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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