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私募基金金投资者有什么要求,何为私募基金金管理机构哪个好?

私募基金是追求绝对收益的产品,可以满足大额投资者追求高收益的理财需求。此外,私募基金由于没有60%投资仓位的限制,在投资中更具灵活性,市场行情好可以满仓操作,市场不好可以清仓,可以有效的规避A股市场一直难以克服的暴涨暴跌系统性风险。

  • 即私募基金不像公募基金采取对外公开方式寻求投资者,而是借助私下征询等方式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进行发售,所以投资者很难通过媒体等方式了解私募产品信息。因为对私募而言,任何公开方式发售都属于违法违规行为。

      因此其投资目标更具针对性,更有可能为高净值客户量身定做投资服务产品,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能满足客户特殊的投资要求。

      私募基金产品与公募产品不同,其主要针对高净值人群,且是以不公开宣传的方式向特定人群发售。

      如果准入门槛过低,参与人数过多,将变质为公募产品而失去私募性质。

提高客户群的风险承受能力

  •  私募基金不同于公募,由于受基金运作所需资金数量及投资者人数有限等约束,私募基金对每位投资者的认购起点都要求较高,在我国认购门槛为100万,而在美国对冲基金的最低投资额度则高达300万美元。

      监管部门设置100万的投资门槛,不是为了限制投资者,而恰恰是为了保护投资者。一般来说,越成熟的高端投资者,其风险识别能力更强,风险承受能力也更强。因此,设置100万的投资门槛是以资金量为指标,隔离风险承受能力较弱的普通投资者。

降低资金流动风险,增加投资稳定收益

  •  由于私募投资的项目大多有较长的回报周期, 需资金比较稳定。如果没有投资门槛, 会吸引数量众多的投资者, 而众多资金来源的不稳定,也造成了投资值更高的流动性,不利于私募基金的收益,加大了投资的流动性风险。

      进入门槛较高,投资者面对私募基金投资也会更理性,双方的关系类似于合伙关系,给投资者带来更多的期望收益。这样也就应该可以理解为什么私募基金不可能实现平民化了。私募投资门槛将会长期存在,随着通货膨胀率的上升与货币贬值,未来私募基金的投资门槛有可能进一步提高。

私募基金的募集性和封闭期

  • 私募的发售过程是一个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的过程,在募集过程中私募基金必须满足3个规定:首先募集投资者必须满足有限的多数要求,即投资者人数一般为几十个到一、两百个;其次基金单位必须保证同时同价的要求,即在同次发售过程中,不得发生对不同的投资者不同价的情形;最后基金发售过程,也同时宣告基金资金开始募集。

      私募基金一般都有明确的封闭期,一般投资人认购了某只私募基金,则双方约定一般以半年或者1年作为一个锁定期,这期间内你不能随意撤资,如果投资人想撤资,则需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来进行执行。这样约定是为了保证平台资金的稳定性和流动性,一旦遇到“朝三暮四”的投资人则可以有效约束他的短视行为。

  •  现行市场上的私募基金机构不是想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就可以,想销售基金就能销售。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机构必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办理登记备案,取得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才能进行私募基金的管理。

      能开展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必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证书”,才能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销售基金;随着基金业协会和证监会对私募基金行业的监管加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和“基金销售牌照”也开始变得越加难以申请,能取得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和销售资格的机构也变得稀缺,那些不合规的基金管理机构也在监管的严要求下逐渐退出市场,私募行业也因此变得愈加规范。

  • 私募基金较公募基金有相对较长的封闭期,在封闭期内私募基金不能随意的进行份额的赎回和退出,这也就意味着基金经理掌握着基金管理的主动权,能在封闭期内对基金进行更灵活的投资管理,如果像公募基金那样需应对客户随时赎回的压力,总要留一笔钱在活期账户上以备赎回,那基金整体的投资收益也会减少。

      私募基金组织结构简单,经营机制灵活,日常管理和投资决策自由度高。相对于其他机制复杂的组织机构,在机会稍纵即逝的关键时刻,私募基金竞争优势明显。另外私募基金经理的薪酬激励机制比较完善,除了享有一定比例固定管理费用外,还可以获取一定比例的投资利润。这是私募基金的生命力所在,也是超越公募基金之处。

  •  私募基金一般都会进行财务杠杆操作,基金运作杠杆可以达到几倍甚至几十倍,特殊情况下,杠杆倍数还会更高。通过杠杆操作私募基金可以扩大资金规模,规避自身资金不足的约束,获取更高额利润。私募基金结构比较简单,一般由合伙人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及投资决策等。

  •  私募基金的投资决策与管理涉及企业管理、资本市场、财务、行业、法律等多个方面,其高收益与高预期风险的特征也要求基金管理人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准,特别是需要有善于发现潜在投资价值的独到眼光和良好的基金运作管理能力。

经验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原标题: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来了,到底可以做什么?

8月29日,中基协深夜重磅,发布《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十五)》,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横空出世,通过AMBERS系统正式开放申请。

消息发出后,看着那么高的准入要求,很多小伙伴仍然心存疑惑,究竟怎么回事?通过几个问题为大家简要解读一下。

Q1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是什么?

这个是第四类私募基金管理人。

众所周知,自2017年协会加强专业化经营之后,私募基金管理人分为三类: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其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每类分别有不同的业务类型,各自发行投资方向不同的私募基金产品。

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的出现,预示着此前这三种类型管理人“三分天下”的格局正式被打破。

所谓资产配置,是指以资产类别的历史表现与投资者的风险偏好为基础,决定不同资产类别在投资组合中所占的比重,通常是将资产在低风险、低收益与高风险、高收益之间进行分配,消除投资者对收益所承担的不必要的额外风险。

Q2以上提到的四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类型、投资范围具体都有哪些?

这四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类型、定义及产品类型详见下图:

Q3私募资产配置基金,与证券类、股权类私募基金的要求有哪些区别?

Q4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是针对已登记的管理人,还是其他机构也可以新申请?

如果是已经在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申请变更登记为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当然要符合问答(十五)中的相关要求;

如果是还未登记的机构,可以在新申请时,选择申请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

Q5申请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都有哪些要求?

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的申请流程与其他三类管理人的申请流程相同,都是在协会ambers系统中提交申请。

有人说,资产配置是投资市场上唯一的免费午餐。但是,协会推出的这款“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90%的管理人都玩不起,因为门槛实在是高,具体来看一下:

实际控制人需要满以下两个要求中的任意一项: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机构中至少一家已经成为中基协的普通会员;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机构中至少包括一家在协会登记三年以上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该管理人最近三年私募基金管理规模年均不低于5亿元,且已经成为协会观察会员。

中基协的普通会员和观察会员分类,积募为大家做了一张图片,从这张图片里就可以看出,实际控制人名下想要有一家会员单位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具体如下:

一个实际控制人,仅可控制或控股一家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也就是说,即使满足了上面的会员要求以后,也不能说申请几家就申请几家,有钱也不能任性!

申请机构的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当书面承诺在完成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登记后,继续持有申请机构股权或实际控制不少于三年。

■ 具有不少于两名三年以上资产配置工作经历的全职高级管理人员;

■ 或者具有不少于两名五年以上境内外资产管理相关经验(如投资研究、市场营销、运营、合规风控或者资产管理监管机构或者自律组织工作经历等)的全职高级管理人员。

Q6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可以做哪些产品?

私募资产配置基金应当主要采用基金中基金的投资方式,80%以上的已投基金资产应当投资于已备案的私募基金、公募基金或者其他依法设立的资产管理产品。

私募资产配置基金投资于单一资产管理产品或标的的比例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规模的20%。

80%和20%的比例,与监管层之前发布的《基金中基金 (FOF) 审核指引》(主要针对公募)中对于基金中基金 (FOF)的投资比例的要求一致。

Q7私募资产配置基金是FOF吗?与私募证券投资类FOF基金、私募股权投资类FOF基金、创业投资类FOF基金、其他私募投资类FOF基金有什么区别?以后私募证券FOF、股权FOF是不是不能做了?

私募资产配置基金可以看作是一种FOF基金,按照问答(十五)对于私募资产配置基金投资方式的定义和监管要求,与基金中基金 (FOF)的定义是匹配的。

私募资产配置基金与私募证券投资类FOF、私募股权投资类FOF基金等的区别是,私募资产配置基金可以跨资产类别进行投资,也就是上述表格里的投资类别都可以做。我们认为,以后单资产类别的FOF不会改变,还可以继续做,但是依然要在资料里说明实际投资穿透后最终投资标的是否符合专业化经营的要求。

Q8关于杠杆倍数的要求,具体是几倍?

目前监管法规中,“新八条”和资管新规对结构化产品杠杆比的规定,最大是3倍。

问答(十五)规定:结构化私募资产配置基金投资跨类别私募基金的,杠杆倍数(优先级份额/劣后级份额,中间级份额计入优先级份额)不得超过所投资的私募基金的最高杠杆倍数要求。所以,私募配置基金最大杠杆倍数是3倍。

Q9目前的基金可以不托管,只需要在合同中明确基金财产安全保障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即可,那么私募资产配置基金可以吗?

私募资产配置基金必须托管,且需要有避嫌,基金托管人不得从事与其存在股权关系以及有内部人员兼任职务情况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托管业务。当然,单一投资者的基金要求是不一样的。

《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来了,到底可以做什么?》 相关文章推荐一: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来了,到底可以做什么?

原标题: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来了,到底可以做什么?

8月29日,中基协深夜重磅,发布《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十五)》,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横空出世,通过AMBERS系统正式开放申请。

消息发出后,看着那么高的准入要求,很多小伙伴仍然心存疑惑,究竟怎么回事?通过几个问题为大家简要解读一下。

Q1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是什么?

这个是第四类私募基金管理人。

众所周知,自2017年协会加强专业化经营之后,私募基金管理人分为三类: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其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每类分别有不同的业务类型,各自发行投资方向不同的私募基金产品。

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的出现,预示着此前这三种类型管理人“三分天下”的格局正式被打破。

所谓资产配置,是指以资产类别的历史表现与投资者的风险偏好为基础,决定不同资产类别在投资组合中所占的比重,通常是将资产在低风险、低收益与高风险、高收益之间进行分配,消除投资者对收益所承担的不必要的额外风险。

Q2以上提到的四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类型、投资范围具体都有哪些?

这四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类型、定义及产品类型详见下图:

Q3私募资产配置基金,与证券类、股权类私募基金的要求有哪些区别?

Q4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是针对已登记的管理人,还是其他机构也可以新申请?

如果是已经在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申请变更登记为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当然要符合问答(十五)中的相关要求;

如果是还未登记的机构,可以在新申请时,选择申请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

Q5申请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都有哪些要求?

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的申请流程与其他三类管理人的申请流程相同,都是在协会ambers系统中提交申请。

有人说,资产配置是投资市场上唯一的免费午餐。但是,协会推出的这款“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90%的管理人都玩不起,因为门槛实在是高,具体来看一下:

实际控制人需要满以下两个要求中的任意一项: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机构中至少一家已经成为中基协的普通会员;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机构中至少包括一家在协会登记三年以上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该管理人最近三年私募基金管理规模年均不低于5亿元,且已经成为协会观察会员。

中基协的普通会员和观察会员分类,积募为大家做了一张图片,从这张图片里就可以看出,实际控制人名下想要有一家会员单位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具体如下:

一个实际控制人,仅可控制或控股一家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也就是说,即使满足了上面的会员要求以后,也不能说申请几家就申请几家,有钱也不能任性!

申请机构的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当书面承诺在完成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登记后,继续持有申请机构股权或实际控制不少于三年。

■ 具有不少于两名三年以上资产配置工作经历的全职高级管理人员;

■ 或者具有不少于两名五年以上境内外资产管理相关经验(如投资研究、市场营销、运营、合规风控或者资产管理监管机构或者自律组织工作经历等)的全职高级管理人员。

Q6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可以做哪些产品?

私募资产配置基金应当主要采用基金中基金的投资方式,80%以上的已投基金资产应当投资于已备案的私募基金、公募基金或者其他依法设立的资产管理产品。

私募资产配置基金投资于单一资产管理产品或标的的比例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规模的20%。

80%和20%的比例,与监管层之前发布的《基金中基金 (FOF) 审核指引》(主要针对公募)中对于基金中基金 (FOF)的投资比例的要求一致。

Q7私募资产配置基金是FOF吗?与私募证券投资类FOF基金、私募股权投资类FOF基金、创业投资类FOF基金、其他私募投资类FOF基金有什么区别?以后私募证券FOF、股权FOF是不是不能做了?

私募资产配置基金可以看作是一种FOF基金,按照问答(十五)对于私募资产配置基金投资方式的定义和监管要求,与基金中基金 (FOF)的定义是匹配的。

私募资产配置基金与私募证券投资类FOF、私募股权投资类FOF基金等的区别是,私募资产配置基金可以跨资产类别进行投资,也就是上述表格里的投资类别都可以做。我们认为,以后单资产类别的FOF不会改变,还可以继续做,但是依然要在资料里说明实际投资穿透后最终投资标的是否符合专业化经营的要求。

Q8关于杠杆倍数的要求,具体是几倍?

目前监管法规中,“新八条”和资管新规对结构化产品杠杆比的规定,最大是3倍。

问答(十五)规定:结构化私募资产配置基金投资跨类别私募基金的,杠杆倍数(优先级份额/劣后级份额,中间级份额计入优先级份额)不得超过所投资的私募基金的最高杠杆倍数要求。所以,私募配置基金最大杠杆倍数是3倍。

Q9目前的基金可以不托管,只需要在合同中明确基金财产安全保障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即可,那么私募资产配置基金可以吗?

私募资产配置基金必须托管,且需要有避嫌,基金托管人不得从事与其存在股权关系以及有内部人员兼任职务情况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托管业务。当然,单一投资者的基金要求是不一样的。

《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来了,到底可以做什么?》 相关文章推荐二: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来了 仅)在线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私募资产配置基金初始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

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申请备案应当符合哪些要求?协会表示,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申请备案时,应当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的规定。此外申请备案的私募资产配置基金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私募资产配置基金初始募集资产规模应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二、私募资产配置基金合同应当约定合理的募集期,且自募集期结束后的存续期不少于两年,私募资产配置基金存续期内,应当封闭运作;

三、私募资产配置基金应当主要采用基金中基金的投资方式,80%以上的已投基金资产应当投资于已备案的私募基金、公募基金或者其他依法设立的资产管理产品。私募资产配置基金投资于单一资产管理产品或标的的比例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规模的20%;

四、结构化私募资产配置基金投资跨类别私募基金的,杠杆倍数(优先级份额/劣后级份额,中间级份额计入优先级份额)不得超过所投资的私募基金的最高杠杆倍数要求;

五、私募资产配置基金应当由依法设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托管人不得从事与其存在股权关系以及有内部人员兼任职务情况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托管业务;

六、私募资产配置基金进行信息披露时,明确信息披露义务人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的内容、披露频度、披露方式、披露责任以及信息披露渠道等事项;

七、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投资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机构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机构的权益性资产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防范利益冲突,遵循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按照市场公允价值执行,并按照协会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八、仅向单一的个人或机构投资者(依法设立的资产管理产品除外)募集设立的私募资产配置基金,除投资比例、托管安排或者其他基金财产安全保障措施等由基金合同约定外,其他安排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仅926家私募机构达到要求

火山君(微信公众号:huoshan5188)注意到,截至8月30日,在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私募机构合计24192家,其中3030家私募机构的管理规模为零。而据第三方平台海峰科技旗下的尽调宝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基金业协会的普通会员合计256家私募机构。另外,观察会员,登记三年,规模5亿以上,有670家私募机构。也就是说,可以满足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的申请条件和相关要求的只有926家私募机构,占比只有不到3.83%。

针对符合上述要求的,并登记申请变更登记为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的,协会在办理通过后将变更公示该机构管理人类型。针对此类私募基金管理人此前所管理的已备案且正在运作的存量私募基金,在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到期前仍可以继续投资运作,但不得在基金合同到期前开放申购或增加募集规模,基金合同到期后应予以清盘或清算。如有续期的,应符合基金合同约定,协会将在相关私募基金公示信息中,对此情形予以特别提示。

《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来了,到底可以做什么?》 相关文章推荐九: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横空出世!初始募集额不低5000万元,仅不到4%私募可申请!

每经记者 杨建 每经编辑 杜宇

2018年8月29日,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十五)》,内容显示,在以前的私募证券类基金管理人等三类管理人的基础之上,增加了第4类——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和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终于来了!这或为近期“低迷”的私募行业吹来了一缕暖风!多少私募可以申请呢?

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新机构排除在外

中国基金业协会在2018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上表示,为切实解决私募基金投资者跨类别配置投资的现实需求,正研究增设“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的管理人类型及相应的私募基金类型。如今,文件正式发布,火山君同大家一起看看这都需要满足那些条件呢?

首先是实际控制人要求,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机构中至少一家已经成为基金业协会普通会员;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机构中至少包括一家在协会登记三年以上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该管理人最近三年私募基金管理规模年均不低于5亿元,且已经成为协会观察会员。同一实际控制人仅可控制或控股一家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

对股权稳定性也提出要求,申请机构的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当秉承长期投资理念,书面承诺在完成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登记后,继续持有申请机构股权或实际控制不少于三年;对于私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也有要求,申请机构应具有不少于两名、三年以上资产配置工作经历的全职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具有不少于两名、五年以上境内外资产管理相关经验(如投资研究、市场营销、运营、合规风控)的全职高级管理人员。

私募资产配置基金初始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

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申请备案应当符合哪些要求?协会表示,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申请备案时,应当符合》《》《(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的规定。此外申请备案的私募资产配置基金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私募资产配置基金初始募集资产规模应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二、私募资产配置基金合同应当约定合理的募集期,且自募集期结束后的存续期不少于两年,私募资产配置基金存续期内,应当封闭运作;

三、私募资产配置基金应当主要采用基金中基金的投资方式,80%以上的已投基金资产应当投资于已备案的私募基金、公募基金或者其他依法设立的资产管理产品。私募资产配置基金投资于单一资产管理产品或标的的比例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规模的20%;

四、结构化私募资产配置基金投资跨类别私募基金的,杠杆倍数(优先级份额/劣后级份额,中间级份额计入优先级份额)不得超过所投资的私募基金的最高杠杆倍数要求;

五、私募资产配置基金应当由依法设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托管人不得从事与其存在股权关系以及有内部人员兼任职务情况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托管业务;

六、私募资产配置基金进行信息披露时,明确信息披露义务人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的内容、披露频度、披露方式、披露责任以及信息披露渠道等事项;

七、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投资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机构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机构的权益性资产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防范利益冲突,遵循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按照市场公允价值执行,并按照协会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八、仅向单一的个人或机构投资者(依法设立的资产管理产品除外)募集设立的私募资产配置基金,除投资比例、托管安排或者其他基金财产安全保障措施等由基金合同约定外,其他安排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仅926家私募机构达到要求

针对符合上述要求的,并登记申请变更登记为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的,协会在办理通过后将变更公示该机构管理人类型。针对此类私募基金管理人此前所管理的已备案且正在运作的存量私募基金,在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到期前仍可以继续投资运作,但不得在基金合同到期前开放申购或增加募集规模,基金合同到期后应予以清盘或清算。如有续期的,应符合基金合同约定,协会将在相关信息中,对此情形予以特别提示。

量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简介 量宇基金是一家专注于中国的成长型私募基金,是以研究为驱动的价值投资者,拥有一套适应于中国 市场的价值投资体系。基金的使命是打造以价值投资理念为基础的国际一流的中国私募基金。量宇基金成 立于2011 年5 月,首期募集资金10 亿元人民币左右。 ? 量宇的价值:帮助企业升级商业模式,建立现代公司治理机制,提升核心竞争力,打造基业长青的企 业。 ? 投资管理团队:量宇基金经理来自于国际知名金融机构与世界500 强企业,是企业家与专业人士的结 晶,是价值投资者、企业合伙人与基金管理者的统一体,平均拥有十年以上直接投资与企业投资与管 理的实战经验,在消费品及服务、汽车、新能源、金融、住宅地产、农业、TMT、制造等行业有着丰 富的投资经验。主要投资团队成员包括: – 陈凡:现任量宇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合伙人,曾任渣打银行直接投资联席全球总 裁、大中华区总裁、董事总经理,中银国际董事总经理,中国国际金融公司副总裁,富国投资基 金管理公司副总裁;有着 17 年的专业投资与融资经验。在中国,陈凡先生主导私募投资了 10 余 家领军企业。 – 周明臣:现任量宇基金管理公司董事总经理、合伙人,曾任中粮集团董事长,中粮公司总经理、 中国仪器公司总经理,中国五矿公司副总经理,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 周明臣先生在消费品和金融 领域有着丰富的投资与管理经验,曾领导与参与投资与管理了20 余家领军企业。 – 埃瑟尔?贝克:现任量宇基金管理公司董事总经理、合伙人,曾在加拿大联邦内阁枢密院任副秘书 长,加拿大渔业和海洋部副部长,加拿大咨询审计局首席执行官等职。他在加拿大政府及私人部 门拥有长达50 余年的管理经验并且和中国政府自上世纪80 年代以来有着长期合作关系。贝克先 生目前还在中国国家行政学院任兼职教授,他在中加两国的政商两界均有着良好的声誉及深厚的 人脉关系。 – 赖晓明:现任量宇基金管理公司运营总监、董事总经理、合伙人,曾任渣打银行直接投资高级副 董事,美国瑞生国际律师事务所律师,贝克?麦肯思国际律师事务所律师,谢尔曼?思特灵国际律师 事务所律师。赖晓明先生有着11 年的私募投资者与证券律师的专业经验,在中国,赖晓明先生曾 私募投资了数家领军企业。 ? 投资经验:从1999 至2009 年期间,量宇基金合伙人曾主导或参与了其前任职机构对三十余家中国领 军企业的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新浪网、东风汽车、贝发文具、世茂地产、绿城地产、远洋地产、SOHO 中国、巨人网络、锋尚中国、桑乐太阳能、金龙铜管、中粮可口可乐、金帝巧克力、长城葡萄酒、福 临门食用油、中粮屯河、中信证券、中怡保险经纪、东风汽车、兴达国际等。 ? 差异竞争力:量宇基金管理团队具有优势互补的聚合效应,既有私募投资经验,又有企业投资经验, 既有控股型投资经验,又有非控股型投资经验,既有基金管理经验,又有企业管理经验。其独到的投 资判断力、被验证的市场开拓力以及创造价值的投资管理,能为企业带来资本以外的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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