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规定实行许可证件管理的、需进出口收付汇的、应征出口关税的、需出口退税的货样广告品,均须按照“货物”报关。
您好,我公司上个月收到由日本一家公司通过DHL寄过来的样品。发票中注明了“无商业价值的货样”。在没有收到DHL的到货预报通知的情况下,DHL下的一家代理商将货物送到公司,并向我司索取了总共293元人民币的关税及手续费用。我想知道这种收费是否合理?无商品价值的货样报关程序是怎样的及费用如何计算。谢谢。
进出口无商业价值的货样和广告品准予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其他进出口货样和广告品一律照章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