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桂大酒店经营改革以来,以改革创新的精神,锐意进取,不断开拓,开创了经营改革后安全生产的新局面。
一、整合资源、落实责任、尽快实现角色转换、实现安全生产“双保险”
酒店合作经营后,为适应这一转变,领导组织大家认真学习、讨论、研究如何转轨,经营改革后不是责任轻了,而是要调整工作方法、理清工作思路,盯住酒店合作方的主体责任的落实到位,强化我方的监管责任,双方通力合作,合力确保酒店安全。
酒店合作经营,对于安全生产方面,是安全资源的整合,力量的加强,转送站紧紧抓住这一点,发挥“双保险”功能,充分利用酒店合作方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力量,把安全生产工作搞得更加扎实有效。酒店合作方配备的一名副总经理、一名执行经理、一名保安部经理均有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都有一定的酒店安全管理的工作经验,这对于我们来说,是难得的、宝贵的安全生产的管理资源和力量,作为安全生产职能部门的保卫科,并不是放手不管,而是利用好这些资源和力量,强化酒店安全生产管理,督促合作方落实好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一开始,合作方并不习惯我们对他们的监督和管理,但我们始终站在双方共赢的高度、换位思考的角度与酒店合作方交流、磨合,并取得了“没有安全就没有效益”的共识,真正实现了安全生产“双保险”功能。
堵塞安全生产的漏洞,坚持安全生产检查、监管常态化。重视对安全隐患的检查、排查和治理工作是酒店经营改革后的又一个重大举措。保卫科坚持每季度协助站安委会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每月组织酒店合作方的保安部、工程部领导、骨干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常规检查、排查隐患,做得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达《新桂大酒店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酒店经营改革以来,我们组织共开展安全检查36次,发现重大的安全隐患5处,一般性的安全隐患40处;下达《新桂大酒店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25份。解决了长期以来未解决的地下室油罐的拆除、贵宾楼消防楼梯的设置安装、消防设备设施功能的补缺和更新等重大隐患问题,酒店安全系数大大提高。
三、建立长效的奖惩机制、调动员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结合单位实际,细化、规范职工的岗位安全责任,酒店与各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与酒店合作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酒店合作方领导与各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制定了《新桂大酒店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和《新桂大酒店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办法》,我方与酒店合作方各出资人民币2万元,共计人民币4万元整,作为酒店安全生产的奖励基金,安委会与酒店合作方领导按照《新桂大酒店安全生产工作标准》,每月检查一次安全生产情况,依据《新桂大酒店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办法》,给在安全生产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一定奖励,给在上级检查和本级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予以处罚,建立长效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同时开展查找身边安全隐患有奖活动,凡自查出身边安全隐患的,将作为《新桂大酒店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办法》中的一条补充条款,从奖励基金中予以奖励,动员员工认真查找身边的不安全行为和安全生产隐患,以书面形式报告,核实属实的,经安委会研究予以奖励。进一步调动了员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此酒店合作方为提升安全系数,在安全生产上自我加压,坚持每周五组织中层领导自检安全环节、自查安全隐患,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得到强化。
酒店经营改革的成果是明显的,不仅安全设施等硬件得到了改善,而且员工的安全素质得到大大的提升,安全管理更加规范,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淋系统等安全设施均通过了桂林市消防部门的验收,历经了武警象山消防大队的多次突击检查和国家消防局的暗访均未发现任何问题。有效地确保了酒店的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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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黄丹梅到马家店街道、中桥村等地,就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扶贫办相关工作人员一同开展督导检查。
黄丹梅一行认真查阅了街道、村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责任制、精准扶贫等工作的相关资料,与街道、村主要负责人开展个别谈话,详细了解街道、村两级关于落实“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当前存在的主要隐患和提请市委、市政府解决的问题等,并就督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
黄丹梅要求,街道、村两级要高度重视,不折不扣地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抓好整改,针对检查组反馈的问题,查漏补缺,完善工作,补齐资料;要举一反三,以本次督导检查为契机,思考并谋划下来的打算,做好下一步的相关工作。
安全生产:巡查大型营业场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六)——巡查组检查五星酒店 要求组织临时消防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