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家庭服务中心服务项目目有哪些?

  胶东在线网6月22日讯(记者 宋君 通讯员 仲跻虎 王洋 孔万里)6月30日,烟台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将在全市正式启动实施,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护理需求将得到有效保障。消息一经发出,即引发全民关注,“网上民声“也收到了很多群众的留言咨询,记者为此联系了烟台市社保中心,专门针对市民的疑问进行持续解答。

  一、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自2018年6月30日启动长期护理保险,2018年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减半,即缴纳15元。2019年开始按照每人每年30元标准筹集。

  二、长期护理保险费用是强制征缴的吗?企业职工的实收工资会不会变少?

  答:长期护理保险作为烟台市政府建立的新型保险制度,根据政策的规定,凡符合长期护理保险覆盖范围的参保职工均应按规定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缴纳长期护理保险费用。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险征缴比例不因长期护理保险的征缴而发生变化,实收工资不受影响。

  三、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障范围有哪些?

  答:定点医护机构根据参保人病情和实际需求制定护理计划,提供必要的、适宜适度的医疗护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1.定期巡诊、观察病情、监测血压血糖,根据医嘱执行口服、注射及其他给药途径;

  2.根据护理等级进行基础护理、专科护理、特殊护理,严格规范消毒隔离措施;

  3.处置和护理尿管、胃管、造瘘管等各种管道,指导并实施造瘘护理、吸痰护理、压疮预防和护理、换药、膀胱冲洗,以及实施口腔护理、会阴冲洗、床上洗发、擦浴等一般专项护理;

  4.采集并送检检验标本;

  5.指导吸氧机和呼吸机的使用;

  6.对病情发生重大变化的病人及时处理,必要时协助转诊;

  7.在护理评估基础上,对病人进行营养指导、心理咨询、康复治疗及卫生宣教,对病人及家属进行健康教育和康复指导,进行心理干预;

  8.对终末期病人进行临终关怀,通过照护和对症处理,减轻病痛,维护生命尊严;

  9.辅助进食、翻身、洗澡等生活照料内容。

  四、参保职工在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期间能否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答:参保职工在享受医疗专护待遇期间,原由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门诊慢性病待遇改由长期护理保险资金支付。参保人员在享受院护和巡护待遇期间可同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待遇。因病住院期间不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五、如何进行失能评定的申请与受理?

  答:申请失能护理保险待遇的参保职工,可向自愿选定的长期护理保险定点医护机构提出申请,由定点医护机构负责受理发起。

  六、进行失能评定的申请与受理之后如何参加失能评定?

  答:由定点医护机构评估小组组织实施,按照评定内容对符合待遇申请条件的参保职工进行首次评估。经初审认定符合条件的,由定点医护机构通过信息系统向商业保险机构提交评估结果。并由商业保险机构指定2名以上专业评定人员实施复核评定。

  七、失智人员如何进行长护险待遇申请与受理?

  答:申请失智护理保险待遇的参保职工,可向自愿选定的长期护理保险定点医护机构提出申请,商业保险机构组织专业评定人员定期组织对失智人员进行失智和失能状态的统一评定。

  八、待遇申请人如何获得评定结果?

  答:商业保险机构应在做出评定结论2个工作日内,将《评定结论书》送达定点医护机构,并由定点医护机构负责通知待遇申请人。

  九、参保职工如中途办理撤床后需再次重新建床该怎么办?

  答:参保职工中途办理撤床后,再次在原定点医护机构申请长期护理待遇的,经评估基本情况无明显变化的可直接办理建床和联网登记手续;基本情况发生明显变化的,要按规定重新申请评估。中途更换定点医护机构的应按规定重新申报。

  十、定点医护机构如何为参保职工提供护理服务?

  答:定点医护机构应根据失能、失智人员的护理需求为参保职工提供可供选择的菜单式服务,并为待遇享受人员制定合理的护理计划。

  十一、护理计划包括哪些内容?

  答:护理计划包括基础护理计划和照护服务计划。护理对象或其家属应在办理待遇享受手续时,在定点医护机构的指导下选定照护服务包项目和基础护理服务项目,选定完成后由双方签字确认,并由定点医护机构根据服务项目制定护理计划。

(一)制度总体安排。一是按照循序渐进、稳步实施的原则,先行建立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后视情况扩展到居民。

(二)参保范围和保障范围。参保范围与职工医保一致,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均需缴费。保障范围是完全护理依赖和大部分护理依赖的参保职工。

(三)基金筹集。建立多渠道的筹资机制,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个人缴费、财政补助、福彩公益金等筹集。以后适时调整筹资标准。

(四)生活护理依赖程度鉴定。申请享受护理保险待遇的参保职工,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组织专家采取集中或入户的方式进行鉴定。被鉴定为完全或大部分护理依赖的,可享受相应的待遇。建立复查鉴定机制,适时调整或者停止护理保险待遇。

(五)护理形式。根据参保职工护理依赖程度和护理需求,护理形式分为三种:一是居家护理,是指在家中自行护理、接受上门护理服务或者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等提供的日间照料服务等;二是护理机构集中护理,是指在护理服务机构中的非医疗机构护理床位接受护理服务;三是医疗专护,对病情严重的入住护理服务机构中的医疗机构护理床位接受护理服务。

(六)待遇标准。职工护理保险待遇由生活照料待遇和医疗护理待遇构成。按照参保职工护理形式、生活护理依赖程度等实行差别化支付标准:1.居家护理和护理机构集中护理的待遇标准一致,完全、大部分护理依赖的,支付标准分别为每天40元、30元。2.护理机构医疗专护的支付标准为每床日200元。

(七)待遇结算方式。对接受护理机构集中护理或医疗专护的,制定基本服务项目清单,职工合规费用由基金负担,由经办机构与护理机构直接结算;超过规定的费用由个人负担。对居家护理的,将待遇按月支付给职工本人,由职工自主购买服务。

(八)完善护理服务供给体系。拟建设护理服务资源综合信息供需平台,群众和单位可通过互联网、手机APP、社保服务平台等,自由选择护理服务机构或购买服务项目。对纳入平台的护理服务供给方面,建立严格的准入退出机制。

(略) 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

确定1家商业保险机构承办长护保险,提供 (略) 绩效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具有保险经营资 (略) 长护(照护)保险的承保、理赔及其它服务要求的能力;

3、具有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健康保险承办资格;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本项目只接受 (略) 市公 (略) 诚信库中已入库企业报名,未入库的企业请及时在 (略) 市公共资 (略) 免费申报加入, (略) 网上报名,详见 (略) 市公共资 (略) (

2、投标人可于 * 日至2017 年7月 7日 17:30前登 * (略) 市公 (略) (略) 网上报名和工本费缴纳, (略) 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等)。如在报名过程中遇到系统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 ,QQ: *** 。

(具体开标地点见当天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

1、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 (略) 文件的投标人放弃投标,请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在 (略) 市公 (略) 报名系统“填写投标信息”中点击“撤销报名”。投标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按约定弃标的, (略) 市公共资源交 (略) (略) 为记录并予以披露。

3、 (略) 上报名后,必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工本费在线支付,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报名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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