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杭州要杭州转租房子子,发帖怎么都转租不出去,有什么好办法,或者有没有什么中介可以帮我转租掉?

近日关注杭州市公租房发现住房保障机制实在欠完善,有不少家庭和人员利用政策漏洞申请及居住并敛财。我举个我刚刚看到的一户家庭为例子吧。张姓家庭父母亲均退休,为了申请到公租房,将现有住房更名到儿子(成年未婚)户上,二老以无房为由,去申请公租房成功。原本他们一家三口市区一70来平的住房(耀江福村小区),2013年初拿到联合新苑的公租房后,一家三口搬迁到公租房内居住。原有住房出租。然日前,自9月份开始一家人又都不住公租房内,有房有车,也没回原住地,又另有新住处。公租房空置数月,也不交退就堆放物品所用。自己还是个体户,二老虽退休,但也还在作工中,月薪各另有2000多,这个工资在税务局或许是查不到的。像这样的家庭为多数,其中也有儿女房产数几套,或许10套,20套,按住房办(我有电话咨询与确认)的说法,儿女有多少套住房都没关系,依然是可以给申请成功办理的。试问,政府推出公租房目的与宗旨是什么?是不是为了困难家庭和困难人员提供的优惠政策与福利?然而真正困难的人有多少是申请上了呢?我看到武林等许多几平米的老木房子里住着三代人,都没能申请上。包括那么多的外地打工人员,申请条件规定着学历职称什么的,有多少人申请到住上了呢?这些原本有房,家庭条件也很好的却都申请上了公租房。

如下是杭州市本地户口人员申请公租房的相关规定:

根据《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租赁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办〔2011〕20号)、《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杭房局〔2011〕198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2015年受理工作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富阳区,下同)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创业人员,具体条件如下:
    (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5年(含)以上;

  我通过中介租了一间房子,现在房东不让我租了,里面的冰箱、洗衣机、沙发都是我买的。房子还没到期房东就不租给我了,还换了锁,我买的家电也都不还给我,说是我前面的租客欠他房租了,租这个房子我都是通过中介公司联系的,当时没见过房东,房子没有到期,我就被赶出来了,房子还换了锁……

  记者董吕平核实报道:刘女士说,去年2月份,自己通过卓家房产租了拱墅区吉如家园一间房。这是一套三室一厅的公寓,被隔成4个房间出租。她租了其中一间。

  当时她是在卓家房产和前一任租客(二房东)小冯签的租赁合同,合同期从2012年2月24日到2013年2月23日,房租1300元/月。

  搬进新家,刘女士添置了很多家当,包括洗衣机、冰箱、沙发(都有发票,共计2868元),茶几、桌椅、鞋柜、电饭煲和锅碗瓢盆(发票没有保留,价值约1000元)。

  去年11月初,刘女士去广州出差,朋友暂住她家。有一天她突然接到朋友电话:“房东把我赶出来了,门锁都换了!你所有的东西也都搬不出来了!”于是刘女士给小冯打电话,对方说,我欠房东钱,没给他,所以他不让你搬东西……

  刘女士30岁,安徽人,从事市场培训方面工作,经常出差,已于去年12月辞职去了广州。但是为了这个历史遗留问题,还得经常赶回杭州。

  她说,从去年11月到现在8个月里,自己不断和房东及二房东耐心商量,希望能将自己的东西搬出来,但都没有结果。

  去年11月,接到朋友电话后,刘女士向公司请了3天假,坐第二天的飞机赶到杭州。“门锁打不开,我急着找开锁公司,结果房东家就住在同一个小区,带了好多人来,不让我搬,还闹到派出所去了。”民警告诉刘女士,私自闯入民宅违法,应当征得户主的同意。

  当月,刘女士又向公司请了两天假,从宁波赶回杭州,试图解决问题。

  刘女士说,这一次房东就和她说了两句话,第一句话是:你去劝二房东还钱,第二句话是:到时候再说。此后房东没有再理过她,电话一打过去就按掉。

  今年2月,在老家过完年的刘女士在假期结束前2天回到杭州,想着大过年的,大家和和气气把问题给解决了。

  没想到,房东说要拜年,干脆没有出现。

  7月16日,刘女士又抽空从宁波回杭,和房东一家约在小区楼下面谈。

  刘女士说,谈着谈着火药味就起来了,最后还请了民警来调解。民警建议:第一是协商,第二是上法院。

  而二房东小冯,此后一直没有出现过,每次电话联系都很神秘,都说“我在出差”。

  刘女士说,自己并不是看重财物,但是做人不能不讲道理,她就是憋着一口气。

  这件事困扰刘女士很久,本来很简单的事情,却越拖越烦,越拖越累。

  “我一个月工资也不止这点钱,但我心里难受啊,我每个月按时交房租,不欠他们一分一毫,却被提前赶了出来,还被扣了私人财物?”刘女士觉得很冤很冤,“他们(指房东和二房东)之间有房租纠纷是他们的事,我是无辜的啊!”

  二房东小冯 我是拖欠房租,但没有房东说的那么多

  记者给二房东小冯打电话时,他也说“我人在临安,忙得很”。

  小冯说,三年前自己和三个同事租下了房东何大伯的4间房,合同到去年的8月份到期。2011年,有两位同事陆续搬走,去年2月,他把其中一间租给了刘女士,合同期一年。“我和房东签的合同里面,写着我可以转租给别人,而且我租给别人时,也跟房东打过招呼。”

  一开始,小冯说和房东关系不错,单位过节发的好吃好喝的,还想着给房东送点过去,但到后来,自己和房东之间“误会”就多了。

  误会来源于房租。“房租大部分是通过银行转账给房东的,但有时候交的是现金,没写字条,加上自己又确实拖欠过一些房租,于是后来账对不上了。”小冯说,自己确实欠何大伯房租,但数目不是他说的3.7万元,而是1.5万元。

  两人因此闹僵。后来,小冯听说房东还扣了刘女士的财物,更加觉得房东不可理喻,一直想“躲”着他。

  房东何大伯 如果小冯给我2万元,这事就算了

  昨天下午,我打通房东何大伯的电话。

  听明来意后,对方提了提嗓子:“干吗来问我,这件事我通过法院来解决,也会让派出所来协商,你不要来问我。”

  昨晚6点,又联系上何大伯,他说,当初我把房子租给了小冯,跟小女孩(指刘女士)没关系。她干吗来租我家房子?我不租给她!

  我说:当初你把房子租给小冯时,合同上有写明授权他转租吗?

  何大伯:什么转租?我不知道,房子是我老婆租给他的,我没仔细看过,我要问问我老婆再说。

  我说:那刘女士的东西还在房子里吗?

  何大伯:他(指小冯)钱都不给我,我干吗要给别人东西?

  何大伯:包括水电费、物业费、房租加起来,他欠我三万七千多,我现在上法院告他,他说没这么多,现在我想想,算了,他要是能给我2万,这件事就算了。

  我说:这是你和小冯的事,刘女士又不欠你钱,东西干吗不给人家?

  何大伯:我不和你说了,你可以和小冯说下,赶紧把钱给我……(电话挂断)

  律师 租房时遇到二房东,要注意四个要点

  刘女士说,当初签合同时,自己知道小冯是二房东,但觉得房产中介作为第三方,心里还是很踏实的。出事后,自己也去卓家房产设在登云路上的分店,找当初签订合同的中间人,没想到这家分店已经搬走了。

  昨天,联系上卓家房产负责业务的吴经理,他表示,“我们已经和小冯取得了联系,他承认欠房东租金,同时我们也会尽快联系房东,让三方坐下来好好谈谈。

  刘女士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吗?我们就此咨询了浙江一墨律师事务所律师孟令大。

  孟律师说,不管什么原因,刘女士都有权拿回自己的财物,不过需要提供证据。“不仅仅是购买家具的发票,最好还能证明这些财物确实在租赁房内使用,例如照片或者邻居的口供。”

  如果有证据,“刘女士可以起诉房东,通过法律要回自己的财物;同时,如果小冯是无权或者越权出租,那么刘女士可以将小冯以及没有起到把关作用的中介,一起告上法庭。”

  遇到二房东,租客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应注意哪些?孟律师给了四点建议——

  一、要看房屋产权证书的名字。如果是已婚人士,可能涉及房屋是夫妻共有财产,最好是夫妻双方都要签字;

  二、如果是二房东转租房屋,必须要求对方提供房东授权证明。

  三、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必须查看房屋内的财产,在合同里写清楚,如果租客新添置一些家具,最好要保留发票,有条件的话,可以和房东另外签一份关于房屋财产的协议。

  四、关于房租租金交付的情况要特别注意,最好是通过银行转账进行支付,如果是现金支付,千万要记得留下凭证。

  自今年1月1日起,新颁布的《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使得原来房屋租赁中一些束手无策的问题变得有法可依了。对“群租”动真格,是内容之一。

  下沙闻潮派出所最先对群租房动真格。1月12日,根据新《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违规的二房东小李作出了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打响了新规实施以来杭州处罚违规房东的第一枪。

  新《规定》的实施,对居住环境以及安全等方面都有了一定的提升,3个多月过去,现在整改得怎样,是否符合标准?二房东对整改的态度是否有所转变,租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套房隔成11间出租被拘留3天

  二房东真的按规定整改了吗?

  原在房屋中介上班的小李,去年11月辞职单干做起了二房东生意,在下沙观澜时代瀚庭苑以每月3200元的价格租下一套房子。房子是Loft结构,楼上楼下加起来有200多平方米。

  房子到手后,小李对房子进行了装修,隔成了每间8-10平方米不等的11个小房间,再以每间400-700元的价格对外出租。

  今年新《规定》施行后,闻潮派出所给小李等辖区内涉嫌违规的二房东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小李虽然对租房做了一些整改,但因存在无消防设施配置、无逃生四件套配置等安全隐患,1月12日,小李受到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这则新闻在圈内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不少二房东开始对手里的房源进行整改。

  据了解,杭州城区群租现象较严重的当数下沙、滨江、城西。有些二房东,手头多的有几十套甚至上百套房源。

  如今,3个多月过去了,那些二房东真的整改了吗,整改是否达标?记者随意挑选了一个二手房东进行了解。

  小王,32岁,江西人,之前在一家房屋中介公司上班,几年下来也积累了一些客户资源,于是出来与其姐姐一起做起了二房东。

  记者在2012年见过小王,那时他手上就已经有几十套房源,大多数在城西。当时,其中一套世纪新城的房源被分隔成8个小房间,每间有6-15平方米不等的面积,没有厨房,除了大面积的房间自带卫生间,其他房间都共用一个小卫生间。租金每间在900-1300元不等。

  小王告诉记者,现在新《规定》来了,二房东日子也难过了,手下比较显眼的房源都做了一些调整,整改的费用不说,利润也薄了。

  记者观察了其中一套房源,与2012年时相比,房间个数几乎没有变化,仅把楼下两个房间打通了,其中一个是原来的阳台改造的,但租客换了,房间内还有美容仪器,甚至有美容院的躺床。而其他房间都是正常的租客,楼上还有一个房间暂时未出租,租金也已从2012年的1300元/月涨到了如今的1800元/月。

  根据新《规定》第13条,出租居住房屋的,应当以一间按照规范设计为居住空间的卧室或者起居室(厅)(以下统称居室)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餐厅、厨房、卫生间、阳台、过厅、过道、贮藏室、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其他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供人居住。

  那么,像二房东小王这样的情况究竟还有多少?整改真的都合格吗?

  有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大部分小区已进行了整改,对于新政“动真格”,不少二房东有所顾忌,但对于整改合不合格,由于有限制性条件,无法很全面地了解。新政的实施,对于租客来说,租房法律相对原来更完善,对于租客的生活环境、安全等与生活息息相关等方面都有很大程度的提升。

  二房东违规操作不在少数

  租房怎样规避陷阱?

  其实,除了整改是否合格的问题,不少二房东在租房程序上也存在不少问题。

  近日,租客钱女士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租房经历,称有的二房东在租房过程上耍小动作,赚昧心钱。

  不久前,钱女士准备在滨江租房子,找了很多途径终于在某网站上看到了较心仪的房源,就打电话给当时网站上标注的该套房源的联系人叶某。叶某称,他在外地,由同事赵某负责接待,钱女士就找到了赵某。

  据钱女士透露,当时赵某说带她去看某小区一套房子,结果刚到该小区楼下,得知那套房子刚被租掉。万般无奈下,赵某“只能”带钱女士去看了一套租金比较贵的另一套房源。钱女士因急着搬家,只好租下了这套房子。事后,她发现当晚见到的二房东,就是最早联系到的叶某。

  钱女士抱怨说,如果是因为二房东不放心,合同想走中介,找个中介做证明人那她能理解,但现在就等于白白付了中介费,合同也没有走中介。对此,叶某解释,他的身份既是二房东也是中介,他当时忙,不想失去客户,所以先让同事带看了,他自己也付了半个月房租作为佣金给赵某。叶某说,他在某网站上留了两个号码,一个是中介身份的,一个是房东身份的,而钱女士不巧打的就是中介身份的那个号码。

  钱女士还说,当时赵某只带她去看了叶某的两套房子,其中还包括走到楼下就租掉的那套,并告诉她暂时没有别的房源了。对此,叶某表示,那也是因为他的房子性价比高,其他房东给赵某的中介费不如自己多。

  除了此类纠纷外,记者了解到,不少小中介除了挂虚假房源,有的甚至先让付佣金再带看房的。

  这是某网站的租房信息:滨江一高档小区,群租房,江景房,1400元/月单间。记者电话打过去,那头的回复说:该房源早已租掉,租金也没那么便宜,实际挂低了100-200元。对方表示,隔壁间还未出租,租金1800元/月。

  记者又找了一间500元/月的,租房信息显示房源较新,电话那头是房多多中介,对方表示房源是有的,但表示2000元/月以下的都要先付佣金再带看房,若不满意会带看到满意为止。

  业内人士介绍,目前不少租房房源都有二房东接手,租客在租房时一定得认清房子产权,抵押房不能租。尽量选择大型中介,比较有保障。在租房过程中,为了逼你成交,他们手上明明有5套符合你需要的房源,但只给你一套合适的,其他都是“陪标”的情况。所以,租客要坚持“货比三家不上当”,尽可能在你想租住区域多比较几家不同品牌的中介机构,多看几套房,这样至少选择面广些,判断失误概率低些。

  此外,特别是涉及水、电、房屋主体等责任一定要约定清楚。去年冬天上海就普遍碰到类似问题,租客屋中水管爆裂了找“急事帮”急救,这个责任有些是房东承担,有些可以是物业公司或开发商承担的,但事前租客因为未能具体进行约定,导致相互扯皮。

  最后,尽量将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通过合同提前约定清楚,比如续租、租金支付、出售、中止合约、房屋渗漏、设施设备故障、被拆迁等问题。

  《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相关内容

  《规定》对出租房最小出租单位、人均最小使用面积、实际居住人数都做了具体要求。

  最小出租单位:必须是按照住宅设计规范设计的卧室或者起居室(厅),而且不能进行分隔、搭建出租。设计为餐厅、厨房、卫生间、阳台、过厅、过道、贮藏室、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其他非居住空间的,不得拿来出租供人居住。

  人均最小使用面积:每个居室人均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

  实际居住人数:每个居室居住人数不能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

  擅自将厨房、卫生间、阳台出租供他人居住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出租人将被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出租人如果是单位的,将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依据新《规定》,房屋外窗还不应安装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窗户或阳台不得设置金属栅栏,确需设置的,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也就是说,我们房间窗外的保笼不能装死,必须是可以打开的。

  另外,集中居住的出租房,每个居室以及公共区域,要安装火灾探测报警器或者智能火灾预警装置。

  为此,新《规定》明确了出租人和承租人各自的义务——

  出租人,应该按要求控制同一居室的实际居住人数;发现有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向公安、市场监管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承租人,增加居住使用人的应当征得出租人的同意;留宿无合法有效身份证件人员的,将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转租居住房屋的,应当经过出租人书面同意,并在转租后3日内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报告。提醒出租人,千万不要以为房子租出去了,出了事就跟自己没任何关系了,还是应该尽到消防、安全督促的义务,否则也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新《规定》对房产中介和房产经纪人也做了相关要求,比如不得代理无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子,公共租赁住房、未取得完全产权的政策保障性房屋,改变内部结构分割出租的房屋等,违反规定的,将记入信用档案,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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