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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金戴银:公开转让说明书

尊尚(深圳)穿金戴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申报稿) 推荐主办券商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六年七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 1、市场竞争风险 我国是钟表生产和销售大国,据中国钟表协会统计,我国有钟表生产企业1800多家,主要产区集中在广东省、福建省和天津。我国钟表品牌众多,产品差异化小,市场同质化竞争激烈。对此,公司另辟蹊径,从手表材质入手,研发出硬足金配方及真空熔炼技术,在足金手表细分领域处于领先地位。由于公司刚刚进入钟表领域,面临众多品牌厂商的竞争,公司只有将企业发展战略目标与本身竞争优势充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企业技术研发、新品设计及新材料应用的能力,才能在竞争中保持有利的位置。 2、品牌市场认可度风险 高端腕表是品牌价值尤为显着的消费品,品牌知名度已经成为消费者选购腕表的重要因素。由于公司自主品牌推出时间较短,品牌获得最终消费者的认可,尚需一段过程。公司将不断学习世界名表运作的经验,深刻理解和把握腕表市场和奢侈品市场,形成自己的品牌推广体系,增加品牌推广效果,提高品牌影响力,增加产品品牌溢价空间。 3、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也随之快速增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1,) 2014年,中国香港不仅是手表大量再出口的地区,还是重要的进口地,进口额达109亿瑞郎,以本币计算较2013年增长) (2)瑞士手表出口情况 瑞士表业出口以腕表为主。2014年,腕表的出口额为210亿瑞郎,占总出口额的近95%;共有2860万只手表出口,较2013年增加近50万只;出口额和 出口量均增长) (3)日本手表出口情况 2014年,日本成品表销售量为6830万件,较2013年增长2%;产值达到2482亿日元,增长16%;成品表和手表机芯总销量为) 3、中国手表行业发展现状 中国是钟表生产和销售大国,是世界钟表的主要供应地,钟表产品种类丰富、性价比高,且具有完整的产业链和一定的自主创新能力。据中国钟表协会统计,我国有钟表生产企业1800多家,员工32万余人;2014年,全行业实现工业总产值654亿元,出口额) (2)我国钟表出口情况 2014年,我国进出口总额为89亿美元,其中出口总额为53亿美元,较2013年下降) 据海关总署提供的我国出口商品分国别量值统计情况显示,2014年,我国钟表产品出口主要集中在中国香港、美国、日本、德国、瑞士、俄罗斯、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印度、英国等国家和地区。其中,对中国香港出口额) 4、智能手表发展现状 智通穿戴设备目前的发展路径主要有四条:一是以传统通迅企业为代表的智能穿戴设备,如三星的Gear系列手表、摩托罗拉360智能手表等;二是以传统运动品牌为代表的智能穿戴设备,如Nike智能手环等;三是以互联网公司如谷歌眼镜为代表的智能穿戴设备;四是目前发展势头最猛的以移动医疗为主的智能穿戴设备,主要基于血压、心率、血糖、新陈代谢等方面的监测。 2010年,索尼推出第一款“LiveView”,这堪称智能手表的雏形和源起。2013年三星推出了第一款真正意义上的智能手机三星GalaxyGear,拉开了智能手表市场的大幕。2014年苹果推出AppleWatch,以三星和苹果为代表的智能手表市场竞争日益加剧。 在全球智能穿戴设备市场风起云涌的同时,国内厂商也纷纷试水智能穿戴领域,在已经开发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差异化细分市场,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目前国内智能手表的代表作有上海果壳电子有限公司的GEAKWATCH、 深圳市映趣科技有限公司的inwatchFusion、北京土曼百达科技有限公司的T-Fire Metal等。 (1)智能手表品牌数量走势 2014年初,中国智能手表品牌数量仅有20家,2014年末达到了47家,越来越多的厂商加入智能手表行列,竞争愈发剧烈。 2014年中国智能手表市场品牌数量走势 数据来源:互联网消费调研中心(.cn) (2)智能手表品牌关注度 2014年,中国智能手表市场三星独占.cn) (三)行业上下游情况 从手表行业产业链的角度划分,手表制造商处于行业上游,制造商通过向零部件厂家采购零部件组装调试后完成手表生产,再通过自建专卖店、经销商以及和手表零售商联营等方式,将手表销售给下游的消费者。 从目前钟表的世界格局来看,上游生产环节掌握品牌、技术、工艺等核心要素,附加值最高。下游销售环节话语权较弱,附加值低。从趋势上看,上下游在融合,上游钟表品牌商在逐渐加强对渠道的控制,而渠道商也在逐渐向上游渗透。 手表行业产业链简要示意图 (四)行业基本风险特征 1、品牌竞争的风险 钟表产品是品牌价值尤为显着的消费品,品牌知名度已经成为消费者选购钟表的重要因素。我国钟表行业骨干企业虽然掌握了生产陀飞轮等高端复杂多功能机械手表的能力,具备了与国际顶级品牌同台竞技的资格,但品牌知名度和认可度仍是短板。这种短板不仅表现在技术和产业差距上,更体现在审美、宗教艺术和人文持续积淀的差距。因此,加快我国钟表自主品牌建设,对于进一步提升我国钟表产品附加值、改善钟表企业的效益水平,提升“中国制造”整体形象和核心竞争力意义重大。 2、技术落后的风险 中国的钟表产业跟很多产业一样都是经过引进、模仿、创新逐渐发展起来的。 近年来,经过老字号手表生产企业的努力,我国已经具备了批量生产陀飞轮、万年历、三问、计时码表等复杂多功能机械手表的能力,但是,在游丝、擒纵、日历、月相、万年历、陀飞轮等关键技术上与瑞士等国还有不小的差距,对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应用的敏感和重视度不足。因此,中国钟表企业需要不断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增加高端、复杂、智能化产品的比重,注重工艺细节,通过增强精密加工能力和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等措施,改善钟表产品走时准确度和使用的耐久性,逐步改变消费者对于国产钟表质次价廉的负面印象,增强国产钟表产品的美誉度和传承价值。 内地手表市场向来是高、中、低三路格局,高档产品基本上是瑞士名品牌的天下;欧美、日韩及香港地区钟表厂商,包括部分瑞士品牌定位于中三路;国产表除飞亚达、罗西尼等国内名表已跻身中路市场外,大部分厂商均在低档产品市场竞争。国内手表产业转型滞后于消费结构的升,产品结构性矛盾突出。因此,当前中国钟表行业需要加快技术创新步伐,发展企业的核心技术;努力提高产品品质,打造国产钟表精品,提高中国钟表行业的国际竞争力。 (五)公司在行业中竞争地位 1、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 黄金是手表的主要材料,更是珠宝表、复杂表的首选成分。金的密度是水的20倍,抗稀释能力强,有很高的可锻性和伸延性。它的变化也是最多的,掺加 银、铂、镍或锌可铸成白金,掺加铜可铸成红金或玫瑰金,掺加铁可呈蓝色(较少见),缺点是较容易磨损和变形。目前市场上纯金手表主要指18K金表,即含金量为750‰。 公司拥有硬足金配方及真空熔炼技术,经过独特的工艺处理,使表壳配件维氏硬度达到钟表加工要求,佩戴过程中不再因为硬度不够而容易划花,并可达到防水测试标准。公司产品在黄金腕表细分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2、公司竞争优势 (1)技术优势 目前,市场上金表以18K为主,公司拥有硬足金配方及真空熔炼技术,通过特殊配方,在不影响黄金成色的前提下,使表壳硬度达到钟表加工要求,解决了传统黄金手表不耐磨和防水性能低的瓶颈问题。公司产品在黄金腕表细分领域技术领先,优势明显。 (2)产品优势 公司成功地将钟表加工工艺与黄金加工工艺相结合,研制出硬足金腕表,硬足金腕表按所含的黄金重量计重销售,黄金真实价值占到金表产品价格的70%以上,无论对钟表行业还是珠宝行业,都是一个全新品类。公司产品既有钟表计时功能,又有饰品佩戴功能,更兼有保值功能。 (3)研发和设计优势 公司设有设计研发部和智能穿戴部,有专业的研发设备和研发团队,每月均能够推出新款腕表。公司已研发推出了硬足银系列腕表和智能手表,丰富了公司产品结构,提高了公司竞争能力。 截至本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拥有5项专利,正在申请1项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和多项外观设计专利。 (4)销售渠道优势 公司产品跨界珠宝行业,借助珠宝行业成熟渠道,快速进入零售终端,全面抢占市场。同时,公司积极开拓大客户销售渠道、腕表销售渠道、银行电子商务 平台,进军海外市场,销售渠道众多。 3、公司竞争劣势 (1)品牌知名度不高 公司硬足金腕表虽然在珠宝领域知名度很高,但高端腕表是品牌价值尤为显着的消费品,品牌知名度已经成为消费者选购腕表的重要因素,公司品牌获得最终消费品的认可,尚需一段过程。公司须不断学习世界名表运作的经验,深刻理解和把握腕表市场和奢侈品市场,形成自己的品牌推广体系,增加品牌推广效果,提高品牌影响力。 (2)行业竞争激烈 我国是钟表生产和销售大国,据中国钟表协会统计,我国有钟表生产企业1800多家,主要产区集中在广东省、福建省和天津。我国钟表品牌众同,产品差异化小,市场同质化竞争激烈。由于公司刚刚进入钟表领域,面临众多品牌厂商竞争,公司只有将企业发展的战略目标与本身竞争优势充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企业技术研发、新品设计及新材料应用的能力,才能在行业竞争中保持有利位置。 (3)规模实力较弱 公司硬足金腕表在细分市场产销量规模较大,但相对于传统品牌钟表生产企业和上市公司,目前公司规模和实力较弱。大品牌企业由于有资金、技术和知识产权的优势,大多采用品牌和产品差异化、高质量标准、高技术和艺术含量、高品牌附加值和稳定价格政策的竞争策略。公司须不断提高工艺水平,研发并保护好专有技术,通过资本市场运作,快速提高实力和竞争能力。 第三节 公司治理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有限公司阶段 自公司成立起至2015年11月,公司为个人独资公司,制定有《公司章程》,建立了一名执行(常务)董事,一名监事的治理结构。公司在股东出资、经营范围变更、增资、整体变更等事项均履行了股东/股东会决议程序。由于有限公司规模较小,治理结构相对不完备。 (二)“三会”制度的建立 2016年1月22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董事会、监事会,聘任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权力责任、成员资格、召开、表决程序做出规范。同日,股份公司召开首届董事会及首届监事会,分别选举产生了董事长及监事会主席,至此,公司已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的三会制度。 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监事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三)“三会”议事规则和管理制度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大会的职权、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包括通知、提案的审议、投票、计票、会议决议的形成、会议记录及其签署、公告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股东大会合法召开并决策;《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的召集、召开、主持、表决和提案的提交、审议等内容作出了规定,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和合法决策;《监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了监事会的职权,对会议通知,议事、决议规则等内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确保监事会有效履行监督职责;《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文件中规定了关联董事、股东的回避制度。 (四)“三会”制度的运作 股份公司设立至今,公司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相关会议召开程序、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三会”有序运行、规范运作。 1、股东大会运作情况 序号 会议届次 日期 出席人数 决议内容 审议通过了《关于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议 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 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 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 2016第一次股 1 全体股东 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尊董事会 东大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关于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关 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 管理制度的议案》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议案》、《关 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 2016年一次临 2 全体股东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事宜的议案》、 时股东大会 《关于审议《公司章程》(挂牌后适用)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股票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议 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2014、2015年度关联交 2016第二次临 3 全体股东 易的议案》、《关于审议2016年预计发生的日常 时股东大会 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2、董事会运作情况 序号 会议届次 日期 出席人数 决议内容 序号 会议届次 日期 出席人数 决议内容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 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 第一届董 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 1 事会第一 全体董事 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总经理工作细则 次会议 的议案》、《关于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财 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 转让事宜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章程》(挂牌后适用) 第一届董 2 事会第二 全体董事 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股票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议 次会议 案》、《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关于对公司治理机制及执行情况评估的议案》、《关 于审议制定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审 议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2014、2015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一届董 3 事会第三 全体董事 《关于审议2016年预计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次会议 《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监事会运作情况 序号 会议届次 日期 出席人数 决议内容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 第一届监事会 1 全体监事 第一次会议 会主席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2014、2015年度关联交 第一届监事会 3 全体监事 易的议案》、《关于审议2016年预计发生的日常 第二次会议 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强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方面的培训,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督促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各尽其职,勤勉、忠诚地履行义务,使公司治理更加规范。 二、董事会对公司治理机制的评估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公司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机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公司章程》。就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时需先行协商解决的纠纷解决机制,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审议关联交易时的回避制度等重大问题通过公司章程的形式进行了明确。《公司章程》的制定程序和内容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选举产生了董事会、监事会,聘任了董事会秘书和总经理,建立了完备的“三会一层”体系,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内部制度,这些内部制度的制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公司章程》、“三会一层”及相应的制度对所有股东提供了合适的保护、保证了股东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权利。 (一)股东情况保障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享有包括知情权、参与权、质询权、表决权和利益分配权等股东权利。《公司章程》第二十八条规定了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质询权、表决权和利益分配权: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五)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七)对股东大会做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另外《公司章程》对股东的知情权、撤销权、诉讼权、股东大会的召集权、提案权、表决权等权利做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三)公司业已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管理模式等;(四)公司业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五)企业文化建设;(六)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公司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相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在信息披露方面的工作,保证董事会秘书能够及时、畅通地获取相关信息,除董事会秘书外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非经董事会的书面授权并遵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有关规定,不得对外发布任何公司未公开的重大信息。 (三)纠纷解决机制 《公司章程》第三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做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公司章程》第九条规定:“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关联股东和董事回避制度 《公司章程》七十三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针对关联交易,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于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审批权限进行了规定,关联股东和董事应在股东大会、董事会表决关联事项时回避。 (五)财务管理、风险控制机制 公司制定有《财务管理办法》、《会计核算办法》、《产品成本核算管理制度》等38项财务管理制度,内容涵盖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预算制度、财产管理、投资管理、费用管理、电算化核算、内部审计、会计档案等内容,建立了电算化核算系统,订立了权责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基本形成了较为规范的财务管理体系。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在完整性、有效性、合理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能够防止、发现、纠正错误,保证了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促进了公司经营效率的提高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人员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业务核算需求,财务管理有效运行,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和规范。 公司重要决策能够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通过相关会议审议,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能按照要求出席参加相关会议,并履行相关权利义务。公司内部控制活动在采购、研发、销售等各个关键环节,能够得以较好的贯彻执行,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对公司的经营风险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能够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可靠,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有限公司大部分期间,公司为个人独资公司,制定有《公司章程》,建立了一名执行(常务)董事,一名监事的治理结构。公司在股东出资、经营范围变更、增资、整体变更等事项均履行了股东/股东会决议程序。由于有限公司规模较小,治理结构相对不完备,未严格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作相应的会议文件。股份公司设立时间较短,虽然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在实际运作 中仍需要管理层不断深化公司治理理念,加深相关知识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的意识,以保证公司治理机制的有效运行。 (六)董事会对公司治理机制执行情况的评估结果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初步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已初步形成完善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公司根据治理机制的要求对内部制度的建立与不断完善,能够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并从制度上充分保证了股东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权利,符合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公司治理在完整性、有效性和合理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且能够严格有效执行。 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违法违规情况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最近24个月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及受到相应处罚的情况。 四、公司独立性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做到资产和财务独立。但在公司成立初期,由于处于初创阶段,经营者规范意识不强,存在不规范的情形,主要体现在2015年5月前,公司租赁西普珠宝场地进行办公,人员未做到独立,由西普珠宝代开工资、代缴社保,存在财务人员相互兼职,混合使用,合署办公的情形。自2015年5月始,公司设立了独立的经营机构,与所有员工签订了劳务合同,配备了专业财务人员,制定了职务不相容制度,建立了完整的业务体系,拥有了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截至报告期末,员工工资全部由公司发放,为所有员工缴纳了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全面独立。截至本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独立性如下: (一)资产独立 公司历次出资经中介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验证,并通过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变更登记确认。公司已建立了独立完善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系统,拥有了独立的生产设施。机器设备、商标、专利和软件着作权等主要资产均由公司实际控制和使用,财产权属明晰,不存在法律纠纷。股份公司成立后,股份公司承继了原 有限公司的各项资产权利和全部生产经营业务,并拥有上述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等权利。公司的资产独立、完整。截至本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资产被控股股东占用的情形。 (二、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独立招聘员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员工的社会保障、工资报酬等方面保持独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推选和任免,不存在股东超越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作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同时,公司建立并独立执行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制度。截至本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兼任监事的情形。 公司设立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会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会计法》等会计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地作出财务决策。公司在银行单独开立帐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财务人员未在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薪。公司依法独立申报纳税,独立对外签订合同。截至本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资产、资金被股东单位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机构独立情况 本公司已建立适应自身发展需要和市场竞争的职能机构,各职能机构在人员、办公场所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均完全独立。公司不存在与股东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不存在受控股股东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干预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研发、制造、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具有完全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业务运作系统和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不存在依赖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也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五、同业竞争情况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参股公司之间同业竞争的情况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永忠控股、参股公司情况 注册资 序 持股 公司名称 本(万 经营范围 实际业务 号 比例 元) 莆田市荔城区 首饰机械加工、首饰批发零售及 1 北高中港首饰 生产销售珠宝机械器材 旧首饰回收 设备器材行 珠宝、金银首饰、工艺品生产、 除购买莆田珠宝园商品房 莆田市尊尚珠 加工;翡翠、玉器、水晶饰品、 2 50 100% 宝有限公司 黄金、铂金、白银饰品批发、零 外,未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售。 珠宝首饰生产设备和加工设备、 电子机械自动化设备、专业自动 检测量设备、电机制造设备的研 深圳市西普机 珠宝机械设备研发、生产, 发、设计与销售;黄金、铂金、 3 械自动化有限 300 100% K金、钯金、钻石、白银、翡翠、 目前处于停业状态 公司 玉器、品、珠宝镶嵌饰品的研发 及设计;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 进出口。 钻石的购销及其它国内贸易;货 深圳市西普珠 黄金和K金项链、吊坠、手 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黄金、 4 宝首饰有限公 4,000 94% 铂金、K金、珠宝首饰的加工及 镯和手链生产和销售 司 销售 莆田市名点珠 除购买莆田珠宝园商品房 珠宝首饰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 5 宝首饰有限公 600 90% 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外,未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司 深圳市湄洲湾 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投资 6 企业管理咨询 10 咨询、财务咨询;受托资产管理; 40% 对外投资 有限公司 投资兴办实业 莆田市中宝黄 黄金珠宝园投资开发;机械设备 7 金珠宝园有限 5,000 批发;物流(不含运输)、仓储; 15% 珠宝园开发建设 公司 物业管理 深圳市莆商融 为企业及个人提供贷款担保、票 8 30,000 7.9% 担保业务 资担保有限公 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 注册资 序 持股 公司名称 本(万 经营范围 实际业务 号 比例 元) 司 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 性担保;兼营诉讼保全担保、履 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 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 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珠宝首饰设计创意及计算机辅 助设计、珠宝首饰工艺及创意咨 询、珠宝首饰机制工艺、珠宝首 饰展示设计;钻石、黄金、铂金、 深圳鸳鸯金楼 通过加盟商方式从事珠宝首 银首饰、珠宝首饰、钟表、翡翠、 9 珠宝股份有限 9,400 4.16% 玉器、工艺品、金属制品的技术 饰购销业务 公司 开发、技术咨询与购销;企业品 牌策划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国 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珠宝 首饰批发及零售 深圳市前海鸳 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经济 1 鸯金楼投资管 1.773 5,640 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国内 对外投资 理合伙企业(有 % 0 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 限合伙) 2、共同控制人胡少华控股、参股公司情况 注册资 序 持股 公司名称 本(万 经营范围 实际业务 号 比例 元) 珠宝、金银首饰、工艺品、翡翠、 莆田市宝钗珠 除购买莆田珠宝园商品房 玉器、水晶饰品、黄金、铂金、 1 宝首饰有限公 50 50% 白银饰品生产、加工、批发、零 外,未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司 售 珠宝、金银首饰、工艺品、翡翠、 莆田市宝格珠 除购买莆田珠宝园商品房 玉器、水晶饰品、黄金、铂金、 2 宝首饰有限公 50 50% 白银饰品生产、加工、批发、零 外,未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司 售 珠宝、金银首饰、工艺品、翡翠、 莆田市天佑珠 除购买莆田珠宝园商品房 玉器、水晶饰品、黄金、铂金、 3 宝首饰有限公 50 50% 白银饰品生产、加工、批发、零 外,未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司 售 珠宝、金银首饰、工艺品、翡翠、 莆田市秀丽珠 除购买莆田珠宝园商品房 玉器、水晶饰品、黄金、铂金、 4 宝首饰有限公 50 50% 白银饰品生产、加工、批发、零 外,未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司 售 注册资 序 持股 公司名称 本(万 经营范围 实际业务 号 比例 元) 珠宝、金银首饰、工艺品、翡翠、 莆田市秀域珠 除购买莆田珠宝园商品房 玉器、水晶饰品、黄金、铂金、 5 宝首饰有限公 50 50% 白银饰品生产、加工、批发、零 外,未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司 售 3、共同控制人李硕控股、参股公司情况 注册资 序 持股 公司名称 本(万 经营范围 实际业务 号 比例 元) 珠宝、金银首饰、工艺品、翡翠、 除购买莆田珠宝园商品房 莆田市乐福珠 玉器、水晶饰品、黄金、铂金、 1 50 100% 宝有限公司 白银饰品生产、加工、批发、零 外,未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售 珠宝、金银首饰、工艺品、翡翠、 莆田市福运珠 除购买莆田珠宝园商品房 玉器、水晶饰品、黄金、铂金、 2 宝首饰有限公 50 50% 白银饰品生产、加工、批发、零 外,未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司 售 珠宝、金银首饰、工艺品、翡翠、 除购买莆田珠宝园商品房 莆田市惠明珠 玉器、水晶饰品、黄金、铂金、 3 50 50% 宝有限公司 白银饰品生产、加工、批发、零 外,未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售 珠宝、金银首饰、工艺品、翡翠、 莆田市兰奢珠 除购买莆田珠宝园商品房 玉器、水晶饰品、黄金、铂金、 4 宝首饰有限公 50 50% 白银饰品生产、加工、批发、零 外,未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司 售 珠宝、金银首饰、工艺品、翡翠、 莆田市颜之钻 除购买莆田珠宝园商品房 玉器、水晶饰品、黄金、铂金、 5 珠宝首饰有限 50 50% 白银饰品生产、加工、批发、零 外,未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公司 售 4、共同控制人李林茂控股、参股公司情况 注册资 序 持股 公司名称 本(万 经营范围 实际业务 号 比例 元) 建筑材料购销及电缆、消防器 深圳市中安信 材、五金的购销;建筑信息咨询、 1 达建筑工程有 5,000 建筑工程的承包及室内外装修 49% 目前处于停业状态 限公司 装潢工程;国内贸易;从事货物 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5、共同控制人李硕、胡少华合营公司情况 注册资 序 持股 公司名称 本(万 经营范围 实际业务 号 比例 元) 珠宝、金银首饰、工艺品、翡翠、 莆田市典雅珠 除购买莆田珠宝园商品房 玉器、水晶饰品、黄金、铂金、 各持 1 宝首饰有限公 50 白银饰品生产、加工、批发、零 50% 外,未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司 售 珠宝、金银首饰、工艺品、翡翠、 莆田市恩泽珠 除购买莆田珠宝园商品房 玉器、水晶饰品、黄金、铂金、 各持 2 宝首饰有限公 50 白银饰品生产、加工、批发、零 50% 外,未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司 售 珠宝、金银首饰、工艺品、翡翠、 莆田市乐购珠 除购买莆田珠宝园商品房 玉器、水晶饰品、黄金、铂金、 各持 3 宝首饰有限公 50 白银饰品生产、加工、批发、零 50% 外,未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司 售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尊尚钟表属于制造业下仪器仪表制造业的“钟表与计时仪器制造”子行业,行业代码C4030;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股、参股的莆田市中宝黄金珠宝园有限公司主营珠宝园区投资建设,归属“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行业,代码L7299;深圳市西普机械自动化有限公司主营珠宝首饰设备设计、研发和销售,归属“金属加工机械制造”行业,代码C342;深圳市普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主营担保业务,归属“担保服务”服务行业,代码L7296;深圳市湄洲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前海鸳鸯金楼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业股权投资,归属“其他资本市场服务”行业,代码J6790;深圳市中安信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主营建筑工程,归属“建筑装饰业”行业,代码E5010;其他公司主营金银珠宝首饰,归属“珠宝首饰零售”行业,代码F5245。公司控股股东、共同控制人控制、参股的公司与本公司不属于相同行业,实际业务与公司产品不存在重合,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综上,截至本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二)公司为避免同业竞争并出于规范治理的考虑采取的措施 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均出具了《避免同业竞 争的承诺函》,承诺: 本人和直系亲属未从事或参与与尊尚股份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及活动;不存在违反竞业禁止的法律规定或与原单位约定的情形,不存在有关上述竞业禁止事项的纠纷或潜在纠纷;与原任职单位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方面不存在侵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将不直接或间接开展对公司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或拥有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本人/公司在持有尊尚股份5%以上股份期间,或本人在担任尊尚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期间以及辞去上述职务/工作六个月内,本承诺为有效之承诺。 本人/公司愿意承担因违反以上承诺给尊尚股份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和担保情况 (一)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初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如下: 占款主体 占款用途 次数 年份 占用金额 偿还金额 西普珠宝 垫付购货款和利息 11 34.86 西普珠宝 垫付购货款和利息 14 1,360.69 胡少华 往来款 5 172.70 胡少华 往来款 6 329.00 公司于2014年2月21日、2015年3月16日分别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南山支行借款800万元和500万元,期限1年,用于垫付西普珠宝购买原材料,西普珠宝按银行贷款利息支付资金占用费。2014年、2015年公司为西普珠宝垫付利息54.06万元、41.49万元,与西普珠宝其他关联交易抵销上述 欠款34.86万元、77.40万元。2015年4月-12月,西普珠宝陆续归还上述欠款1,283.29万元,至2015年12月29日,上述涉及的资金占款全部归还完毕。报告期后至本回复签署日,公司未发生资金占款。 2014年、2015年公司与胡少华往来款互有占用,且期限较短,故未计算资金占用费。 除此之外,公司资金不存在其他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形。 以上资金占用形成主要由于公司处于发展初期,公司治理不完善,公司经营者规范意识不强,未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存在不规范现象。2016年公司3月15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上述资金占用事项进行了追加确认。 (二)对外担保情况 担保本金(万 被担保单位 起始日 到期日 是否履行完毕 元) 西普珠宝 3,000 债务到期逾两年 否 2014年12月,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行深圳分行”)出具小经字第-2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承诺对西普珠宝与招行深圳分行签订的2014年小经字第号《授信协议》(授信期间2014年12月25日至2015年12月24日)承担最高额连带保证责任。 《公司法》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尊尚股份当时的公司章程对此未做具体规定,应遵循《公司法》的规定。担保事项发生时,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胡少华同意并在担保书上盖章,未采用书面形式签字留置,程序上存在一定瑕疵,但并不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16年3月15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上述关联担保事项进行了追加确认。 根据西普珠宝出具的情况说明和招行深圳分行询证结果,西普珠宝已归还招行深圳分行全部债务,上述连带保证责任已实际履行完毕。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永 忠和西普珠宝承诺:若本公司出现现实的担保义务或致使公司因此产生经济损失,则由控股股东、西普珠宝承担上述担保给公司带来的全部经济损失。 经核查,主办券商确认,上述连带保证责任已履行完毕。 除上述担保外,截至本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其他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担保的情形。 (三)防止关联方占用资金、资产和其他资源的安排 1、制度安排 公司制定和通过了《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购买出售重大资产、重大对外担保等事项均进行了相应制度性规定。这些制度措施,将对关联方的行为进行合理的限制,以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确保公司资产安全,促进公司规范发展。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避免关联交易承诺函》,承诺:公司将尽量避免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直接或间接发生新的关联往来、关联担保和关联交易,避免发生占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等资金拆借的行为,避免出现占用公司资金、资产和其他资源的情形。 如有必要发生关联交易、关联担保、资金拆借行为,将根据《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执行关联方回避制度,不通过影响公司的经营决策来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杜绝发生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活动。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单位:股 序号 姓名 任职 除上述情形外,截至本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以任何方式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相互之间存在亲属关系情况 李永忠与胡少华系翁婿关系,与李硕系父子关系。除此之外,公司管理层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三)与公司签订重要协议或做出重要承诺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签订的重要协议 截至本说明书签署之日,在公司任职并领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劳动报酬、劳动合同解除、约定的其他事项、劳动争议处理等均在劳动合同中有具体约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负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均与公司签订了《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书》。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的重要承诺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诚信状况的声明》及《任职情况及任职资格的说明》,承诺:①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147条、148条、149条规定的情形;②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事项;③不存在最近24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12个月内受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谴责的情形;④不存在最近24个月内因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自律规则等受到刑事、民事、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的情形;⑤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处于调查之中尚无定论的情形;⑥不存在最近24个月内对所任职(包括现任职和曾任职)的公司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被处罚负有责任的情形;⑦不存在个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的情形;⑧不存在欺诈或其他不诚实行为的情形。 (2)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独立性的声明和承诺》,截至本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承诺今后也不会发生上述情形;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且承诺今后也不会发生上述情形。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的相关要求对挂牌申报文件出具了相应声明、承诺。 (四)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截至本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兼职情况如下: 序 本公司职 姓名 兼职单位 担任职务 号 务 莆田市尊尚珠宝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 深圳市西普机械自动化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 深圳市西普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 莆田市名点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 1 李永忠 董事长 深圳市湄洲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 深圳市普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董事 深圳前海尊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执行事务合伙 伙) 人 莆田市典雅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监事 董事、总经 2 胡少华 莆田市恩泽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监事 理 莆田市乐购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监事 序 本公司职 姓名 兼职单位 担任职务 号 务 董事、副总 3 李阳金 深圳市日图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经理 董事、财务 4 王清清 无 无 总监 5 钦艳 董事 无 无 6 邹建平 监事 无 无 7 黄承耿 监事 无 无 8 颜才华 监事 无 无 深圳市西普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监事 深圳市西普机械自动化有限公司 监事 深圳市海尼斯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监事 9 李硕 副总经理 莆田市福运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监事 莆田市惠明珠宝有限公司 监事 莆田市兰奢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监事 莆田市颜之钻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监事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本公司存在利益冲突的对外投资情况。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24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采取证券市场进入措施、最近12个月内受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谴责的情形 最近24个月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12个月内受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谴责的情形。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就此出具承诺。 (七)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诉情况 截至本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案件,亦不存在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或被执 行行政处罚的情形。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就此出具承诺。 (八)其它对公司持续经营有不利影响的情形 截至本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公司持续经营有不利影响的情形。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就此出具承诺。 八、最近两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有限公司阶段,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公司执行(常务)董事兼总经理胡少华,监事胡俊飞,公司未任命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016年1月22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颜才华为股份公司监事。 2016年1月22日,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李永忠、胡少华、李阳金、王清清、钦艳组成第一届董事会,选举邹建平、黄承耿与职工代表监事颜才华组成第一届监事会。 2016年1月22日,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选举李永忠为董事长;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胡少华为公司总经理;李阳金为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李硕、李阳金为公司副总经理、王清清为公司财务总监。 2016年1月22日,股份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选举邹建平为监事会主席。 公司在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根据《公司法》选举了新的董事会、监事会,聘用了高级管理人员,建立了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上述变更,公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实际控制人、原管理主要人员、经营模式和业务流程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经营管理未造成影响。 第四节 公司财务 一、最近两年财务报表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流动资产: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3,611,142.11 -1,084,272.75 加:营业外收入 1,050.02 减:营业外支出 646.0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3,611,546.0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746,247.31 -8,743,924.51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 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 3,459,034.60 296,000.00 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459,034.60 296,00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59,034.60 -296,000.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股东投入资本 3,000,000.00 3,000,0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3,000,000.00 -1,122,341.19 1,877,658.81 二、最近两年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合并范围 (一)审计意见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喜审字【2016】第002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认为“尊尚钟表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尊尚钟表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 2015年度、201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合并报表范围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三、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包括于2014 年颁布的新的和修订 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自2014年1月1日起24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二)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采用公历年度,即从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本报告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通常情况下,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发生在同一企业集团内部企业之间的合并,除此之外,一般不作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如果被合并方在被合并以前,是最终控制方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所控制的,则合并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还应包含相关的商誉金额。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公司作为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与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与发行债务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债务性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方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以合并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向处于同一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不能重分类计入当期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工具或债务性工具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权益性工具或债务性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本公司将其计入合并成本。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在吸收合并情况下,该差额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商誉;在控股合并情况下,该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列示为商誉。企业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本公司计入合并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在吸收合并情况下,该差额计入合并当期母公司个别利润表;在控股合并情况下,该差额计入合并当期的合并利润表。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 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 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 的,调整留存收益。 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的合营安排包括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对于共同经营项目,本公司作为共同经营中的合营方确认单独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以及按份额确认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根据相关约定单独或按份额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与共同经营发生购买、销售不构成业务的资产交易的,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 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本公司外币交易均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该即期近似汇率指交易发生日当月月初的汇率。 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下列规定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 ①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②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近似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③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金融工具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2)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 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①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②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③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①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②本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 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贷款和应收款项 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公司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等。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按照其摊余成本法确定,即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并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后的金额。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为其初始取得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 (3)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在每个资 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 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在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时,表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 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由于下列损失事项影响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减少,并且能够可靠计量,将认定其发生减值: ①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②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③本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做出让步;④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⑤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⑥权益工具发行方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⑦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5)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条件与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财务担保合同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6)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 (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9)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 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11、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应收账款单项金额重大指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受同一实际控制 人控制的债务单位的应收款项余额合并计算)超过500万元的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 款项。其他应收款单项金额重大指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受同 或金额标准 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债务单位的应收款项余额合并计算)超过 500万元的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按组合计提坏账 确定组合的类别 确定组合的依据 准备的计提办法 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单项金额重 大、但经单独测试后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以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 账龄为类似信用风险特征,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 采用账龄分析法 坏账准备的组合 同或相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信用风险组合的历史 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类似信用风险 特征组合采用下述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单项金额重 不计提坏账准备的 大、但经单独测试后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以 不计提坏账法 组合 关联方往来款为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3)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 3% 3% 1- 2年 10% 10% 2- 3年 30% 30% 3- 4年 50% 50% 4年以上 100% 100% (4)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据表明发生了减值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12、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分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周转材料等大类。 企业主要产品为黄金镶嵌手表及加工劳务。黄金在整个产品中所占比例90%以上,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全部由产成品承担。按照生产工艺,每天在产品按照原材料的重量重新入库,故期末不存在产品。 (2)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贷时采用月末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按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库存商品、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计算基础,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算基础;没有销售合同约定的存货(不包括用于出售的材料),其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即市场销售价格)作为计算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通常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算基础。 资产负债表日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其领用时采用一次性摊销法摊销 13、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若某项非流动资产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资产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出售,本公司已就处置该项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且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则该非流动资产作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核算,自划分为持有待售之日起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处置组。如果处置组是一个《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所定义的资产组,并且按照该准则的规定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该处置组是资产组中的一项经营,则该处置组包括企业合并中所形成的商誉。 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单项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中的资产,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部分单独列报;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与转让资产相关的负债,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负债部分单独列报。 某项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的确认条件,本公司停止将其划归为持有待售,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进行计量:1、该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情况下原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 额;2、决定不再出售之日的可收回金额。 14、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 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

原标题:AU说:股票的实际价值与账面价值如何分辨?值得花5分钟学

今天想跟大家分享一下,一个股票的价格如果高于账面价值许多倍,那么我们就应该慎重考虑这只股票是否值得以这么高的代价买入。

首先,从现有资产净值的实际价值分析,造成实际价值与账面价值不一致的原因主要有:

举个栗子:某公司在5年前投入1亿元购买了一批设备,理论上这批机器的寿命为10年,所以在会计报表上这批机器每年折旧1000万元。使用5年之后,现在从公司会计报表来看,这批机器的价值是10000-5× 万元,但实际上,这批机器早已过时,不能满足新的生产需求了,如果坚持使用,所生产的产品在市场上可能无人问津,所以必须重新购买新一代的机器设备。如果将旧的机器设备出售,收回的现金很可能只有账面价值5000万元的十分之一,也就是500万元。所以这批机器设备的实际价值是500万元,而不是账面价值所示的5000万元。

2、企业的部分固定投资资产及进行长期股权投资时

因采用成本价入账,随着时间的推移,也会造成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不一致。比如一家房地产公司,在十年前购入的多块地皮的账面价值与十年前的购买成本价相等。按照现在的土地价格,这部分资产的实际价值是远远高于账面价值的。但另一方面,如果土地价格是一直贬值的,那实际价值又会比账面价值低了许多。

3、存货也会造成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不一致

比如石油企业储存的存货石油或者石油制成品是以实际生产成本入账的,而市场销售价比成本价高不少,所以这部分存货的实际价值高于账面价值。而服装企业的存货服装产品,由于消费者追求潮流,如果这部分服装产品在中短期内难以销售出去,在未来只能以低于生产成本的价格清仓处理。所以这部分存货的实际价值将会远比账面价值低。

4、企业的应收账款之中,有部分会成为坏账,从而也会导致企业的实际价值与账面价值的不一致

然后,从未来收益的现值分析,即一家企业的实际价值是未来收益的现值,其实也就是可以说是内在价值。那么对于一家在未来能保持稳定成长的企业而言,未来的收益是稳定的,其实际价值通常会高于账面价值。对于一家即将走向衰落甚至破产倒闭的公司来说,未来的收益是有限甚至没有的,其实际价值通常会远低于账面价值。

综合分析,并不是所有股价低于账面价值的股票都值得买入,我们还需要更多的考虑股票的实际价值和企业的长期发展,我们要学会价值投资而不是价格投资。最后,分享给大家的彼得投资公式,谨此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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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ST 商城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交易对方名称 住所及通讯地址 沈阳东方银座莱茵城置业有限公司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 21 甲 5 号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一六年九月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公司声明 一、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对预案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二、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审计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公司董事会及 全体董事保证本预案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 务数据及评估结果将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三、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代表其对本 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
假不实陈述。 四、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负责;因本次交易引 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五、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交易时,除本预案内容以及与本预案同时披露的 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考虑本预案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投资者若对本预案存在 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2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莱茵城置业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承诺如下: “1、完全配合中介机构工作,提供中介机构所需的真实、准确、完整的文 件资料,就有关事实如实作出陈述、声明和承诺;向中介机构提供的复印件、有 关副本材料均与正本材料一致。 2、本公司已向商业城提交全部所需文件及相关资料,同时承诺所提供纸质 版和电子版资料均完整、真实、可靠,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
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3、本公司保证所提供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声明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目录 公司声明 四、本次交易符合《重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26 4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五、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借壳上市................... 29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释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ST 商城、商业城、上市公司、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股份公司、公司、本公司、 指 市,股票代码:600306 转让方
本预案、预案 指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本次重组、本次交易、本次 公司向沈阳东方银座莱茵城置业有限公司出售其持有 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大资 指 的沈阳铁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 .cn)的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16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公司在筹划本次交易的过程中,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
内幕信息的传播,并与相关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但仍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 人利用关于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因此,公司存在因股价异常 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被暂停、终止或取消本次交易的风险。 此外,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各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 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可能会出现交 易终止的情况。
二、本次交易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 本次交易方案尚需获得的批准和核准,包括但不限于: (一)本次交易的审计及评估工作完成后,尚需本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 通过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 (二)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及相关议案; (三)交易对方有权内部决策机构批准本次交易; (四)其他可能的批准程序。 上述批准均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以及取得上
述批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的风险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预案 中标的资产相关数据与最终审计、评估的结果可能存有一定差异,特提请投资者 关注。 在本次交易相关的评估工作完成后,本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事 项,编制和公告重组报告书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标的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
据及资产评估结果以重组报告书的披露为准。 17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四、调整重组方案的风险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为铁西百货 99.82%股权,有 关资产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最终完成。若后续无法和交易对方就审计、评估 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或将导致重组方案发生调整。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若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需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敬请投资者关注。 五、商业城为铁西百货担保的风险 根 据 铁 西 百 货 与 中 信 银 行 沈 阳 分 行 签 署 的 “ 2015 信 辽 银 综 字 第 号”《综合授信合同》,为了保证该合同所形成的债权能得到清偿, 商 业 城 为 铁西 百 货 提供 担 保 , 并与 中 信 银行 签 订 “ 2015 信 辽银 最 保 字 第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该合同的授信额度为 16,800 万元(截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的敞口金额为 12, 415 万元)。请投资者关注上市公司对铁西百 货上述担保因担保责任可能引发的风险。商业城、铁西百货承诺:商业城将在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前解除商业城为铁西百货与中信银行沈阳分行贷款合同的 保证担保责任。 六、未取得金融债权人盛京银行和中信银行同意本次重组的 风险
根据商业城与盛京银行、中信银行签署的贷款合同的约定,就本次重大资产 出售事项,商业城需获得债权人的同意。根据标的公司与中信银行签署的贷款合 同的约定,就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标的资产需获得债权人的同意。商业城、 标的公司与债权人相关沟通事项仍在进行中。 截至本预案出具之日,商业城、标的公司均尚未取得金融债权人的同意。商
业城、铁西百货现作出如下承诺:(1)商业城、铁西百货将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召开前取得所有金融债权人关于同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同意函;(2)如不能按 期取得相关同意函且在金融债权人要求对相应贷款及承兑进行提前偿还的情况 下,商业城、铁西百货将采取其他增信措施或提前归还借款,以保障本次交易的 顺利实施。 如交割日之前不能取得上述金融债权人同意函且上述金融债权人要求提前 18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偿还的情况下,商业城、铁西百货面临提前还款的压力,如在上述欠款不能提前 偿还的情况下实施资产交割,商业城、铁西百货将面临贷款合同的违约风险。 七、铁西百货小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风险 本次重组标的资产为铁西百货 99.82%股权,剩余的铁西百货 0.18%股权由 小股东沈阳中兴持有。商业城已于 2016 年 7 月 27 日将《股权转让通知函》寄达
持有铁西百货 0.18%股权的法人股东沈阳中兴。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沈阳中兴暂 未回复该通知函。上市公司将继续与铁西百货的小股东进行沟通,并根据《公司 法》规定征求其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同意。如果铁西百货小股东行使优先购买 权,则将影响本次交易,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八、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存在较大金额内部往来款的风险 截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铁西百货的其他应付款中应付商业城
31,373.67 万 元。截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铁西百货的其他应收款中应收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沈阳商业城百货有限公司的 63,200.00 万元。总体而言,商业城及其下属子公司 (不包括铁西百货)对铁西百货的资金占用款为 31,826.33 万元,上市公司与标 的公司存在较大金额内部往来款,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有关该内部往来款的处理,交易双方正在沟通谈判中,如果部分或全部冲抵 作价,上市公司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现金将减少;如果暂不清偿,则形成在上市 公司对铁西百货的资金占用款,后续会对未来现金流造成较大影响。 九、本次交易将导致主营业务收入和经营规模下降的风险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5 月铁西百货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800,775,025.76
元、692,434,734.79 元和 224,978,691.99 元。本次交易后,铁西百 货将整体剥离出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合并口径下的营业收入及相关财务报表数据 将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公司计划通过本次交易改善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 资产流动性,降低偿债压力。如果公司不能及时通过对外收购及实施新项目等措 施拓展业务,则本次交易将导致主营业务收入和经营规模下降的风险。 19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十、票据融资余额较大的风险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公司子公司铁西百货、名品折扣以接受和持有的出票人 为商业城开具的 6 亿元融资性银行承兑汇票向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德盛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及委托人)进行质押融资,取得票据收益权转让价款 594,995,000 元。 虽然商业城一贯重视银行信用,始终与银行保持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但如
果未来经营情况不达预期而导致公司现金流趋紧,可能出现延期支付情形,请投 资者关注票据融资余额较大的风险。 十一、劳务派遣用工的风险 2014 年 1 月 24 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该 条例规定: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可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 遣劳动者;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 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
10%;用工单位在该规定施行前(即 2014 年 3 月 1 日前) 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 10%的,应当制定调整用工方案,于本规 定施行之日起 2 年内(即 2016 年 3 月 1 日)降至规定比例。 铁西百货目前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情况,截至 2016 年 9 月劳务派遣员工数量 63 人,占铁西百货用工总数的比重超过 10%,比例超过《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规定的比例的情形,公司的不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存在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门处罚的风险。 20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百货零售行业竞争激烈,公司业绩持续下滑,上交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处理 年,国内需求实现较快增长,国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 2008 年的 114,830.10 亿元增长至
2015 年的 300,931.00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 14.76%, 高于同期国内 GDP 增速。但从 2012 年以来,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的背景下,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逐步放缓,社会零售总额增速也从 2012 年的 14.54%下 降至 2015 年的 10.68%,消费市场景气度有所下滑。行业景气度低位运行的同时,
商业城等传统百货企业还面临着电子商务和大型商业综合体的冲击。根据中国零 售平台的数据,2015 年全国 171 个主要商场中,95 个项目出现业绩下滑,占到 总样本数的 55%;其中百货类项目下跌更加普遍,业绩下滑的 95 个项目中,87 个是百货,占到 92%,而且出现下滑的百货中,跌幅超过 10%的有 40 家。 上市公司属于传统的百货零售行业企业,主要业务在沈阳市。公司所在的沈
阳消费市场竞争激烈,沈阳零售市场单体面积为 10 万平方米以上的商业零售项 目 50 个以上,服务功能、经营格局、营销手段、商场设计和建筑规模等要素同 质化现象严重。 由于行业景气度下降以及沈阳零售市场竞争激烈,上市公司 2014 年、2015 年的营业收入持续下滑,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连续两年亏损,且 2015 年末公司 净资产为负,截至目前并无明显好转。2016 年 4 月 27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 司股票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公司的上市地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企,偿债压力大 最近两年,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企,财务费用支出较大,已经影响了公司 的健康平稳的发展。2014 年和 2015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高达 95.11%、 101.88%,给公司带来较大的经营风险,经营活力不足。2014 年和 2015 年度,
公司的财务费用分别为 20,742.94 万元、10,701.62 万元,造成公司资金压力较大, 21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亟需补充现金资产偿还贷款,缓解偿债压力,降低财务成本。 3、标的公司持有的铁西百货大楼老旧,结构布局部不合理,客流量和经营 业绩下滑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持有的铁西百货大楼是上市公司旗下的主要百货资产 之一,位于沈阳市的铁西商圈。但是,始建于
1952 年的铁西百货大楼楼龄老旧、 物业结构布局不合理,较难满足年轻消费群体的购物体验要求。另外,最近一年 铁西百货大楼周边开始修建换乘地铁线,周边道路被封,给行人和车辆的往来造 成极大的影响,铁西百货的人流量锐减,营业收入也从 2015 年开始出现明显的 下滑。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1、改善公司目前困境,维护上市公司地位 公司 2015 年末净资产为-42,057,673.49
元,2016 年上半年公司继续亏损,2016 年 6 月末净资产进一步下降为-121,336,029.9 元,上市公司上市地位受到极大影 响。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出售标的资产,缓解资金压力,有利于上市公 司持续经营,改善目前公司所处的困境,有效维护公司的上市地位,最大限度地 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2、优化资产负债结构,缓解公司偿债压力
公司拟通过本次出售铁西百货相关资产,获得较大金额现金以缓解公司偿债 压力,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也将得到优化,资产流动性增 强,极大降低流动性风险和现金流风险,有利于公司健康平稳地发展,保护全体 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本次交易中,商业城拟将其所持有的铁西百货 99.82%股权转让给莱茵城置 业。 (一)交易对方与标的资产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莱茵城置业,标的资产为铁西百货 99.82%股权,具 体情况如下: 22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标的公司 拟出售股权 交易对方 铁西百货 99.82% 莱茵城置业 (二)交易对价及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以 2016 年 5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最终交易对价由双方认可的具 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
次交易全部以现金支付的方式进行。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预估作价情况详见本次重组预案“第五章 标的资产预估 作价及定价公允性/一、标的资产预估作价情况”。 三、本次交易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 商业城与莱茵城置业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其主要内 容包括:目标公司基本情况及标的股权的转让、股权转让价款、标的股权的过户、
过渡期间损益、过渡期、后续事项、受让方陈述与保证、转让方陈述与保证、税 费、信息披露及保密、争议解决、协议的生效和终止、不可抗力。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双方 甲方: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沈阳东方银座莱茵城置业有限公司 (二)标的股权的转让 《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标的公司为铁西百货,标的股权为铁西百货的 99.82% 股权。 (三)股权转让价款
双方商定,以目标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值按标的股权所占目标公司的股权比 例确定股权转让价款。 截至《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标的股权在评估基准日的预估作价为 36,000.00 万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待资产评估机构出具正式的资产评估报告 后,由双方另行以补充协议的方式确定受让方需要向转让方支付的具体股权转让 价款。 23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四)支付方式
1、第一笔:本次交易(重组报告书)获得转让方的股东大会批准且上海证 券交易所未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后 10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 让价款的百分之八十; 2、第二笔:本次交易工商变更完成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 收购价款的百分之十(10%); 3、第三笔:剩余百分之十(10%)的尾款乙方应于 2017 年第一季度前向甲方 付清。 (五)过渡期间损益
自评估基准日起至交割日的期间,铁西百货所有者权益因其生产经营所产生 的净资产增值将由转让方按照标的股权的比例享有,铁西百货所有者权益因生产 经营所产生的净资产减值将由转让方按照标的股权比例向目标公司或受让方进 行补偿。 具体数据待经双方同意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期 间损益进行专项审计后予以确认,具体享有及补偿的方式与金额将由双方另行以 补充协议方式确定。
(六)人员安置 截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铁西百货及其子公司任职员工中与商业城存在单一 劳动合同关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的员工仍按照与商业城已签订 的劳动合同,维持该等员工与商业城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相关人员从《股权转 让协议》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从铁西百货及其子公司离职、交接手 续。 (七)超出评估范围的债务及或有债务
若发现目标公司评估基准日以前的债务及或有债务未列入资产评估报告,应 由转让方承担剥离或相关的偿付义务。 24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八)《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双方同意,《股权转让协议》在下列条件全部得到满足时生效: 1、《股权转让协议》已由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并加盖各自 公章; 2、双方就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达成书面一致;
3、目标公司小股东沈阳中兴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已放弃本次股权转让优先购 买权(包括未于收到转让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答复或不以同等条件购买标的股权), 并且目标公司股东会已经批准本次交易; 4、转让方已取得金融机构债权人以及其他债权人(如有,且该等债权具有限 制或阻碍本次交易的达成及完成的效果)对本次交易的必要的同意、许可或批准; 5、转让方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已批准本次交易;
6、本次交易已获得有权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 会)的同意或核准(如需)。 如果上述任一条件未能得到满足,《股权转让协议》不生效,双方各自承担 因签署及准备履行《股权转让协议》所支付之费用,在受让方已支付股权转让款 的前提下,转让方应将受让方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已支付的全部价款(如 有)返还给受让方。在此情形下,虽然《股权转让协议》已终止,若一方对生效
条件未能成就存在过错或其违约行为导致相关生效条件未能成就,则另一方仍可 追究该方的违约责任并获得相应赔偿。 在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有权监管部门未进行强制要求的情况 下,双方可以书面同意放弃上述某一或部分生效条件。 双方应尽力促使上述条件尽快完成或满足,并在上述条件完成过程中及时向 其他方通报完成情况及进展。 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可提前终止《股权转让协议》。 25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四、本次交易符合《重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 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从事的均为百货零售业,参照中国证监会 2012 年 10 月 26 日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行业分类为“批发和
零售业”项下的“零售业”。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从事上述业务不违反国家产业 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此外,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从事的业务不构成垄断行为,本次交易不 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反垄断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的情 形。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
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属于重大资产出售,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变动。交易完成后,上市 公司仍符合《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上市股权分布的要求。 综上,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符合《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已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同致信德评估进行评估,同致信德评估 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商业城、铁西百货以及交易对方均没有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 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其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科学的原 则。 以 2016 年 5 月 31 日为基准日,铁西百货 99.82%股权的预估值为
35,869.91 万元。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工作尚在进行中,待评估结 果确定后,本公司将在重组报告书中进一步披露此项内容。 本次交易依法进行,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提出方案,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独立 财务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和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正在准备对本次交易出具 26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相关报告,并按程序报送有关监管部门审批。整个交易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充分 保护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权 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 权益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 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铁西百货 99.82%股权,铁西百货是依法设立和存续的 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形。上市公司对标的资产 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争议;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标的 资产为股权,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标的资产不存在因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规定而导致对其产生或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根据相关贷款协议的约定,商业城本次出售铁西百货
99.82%股权,尚需取 得金融债权人盛京银行和中信银行的同意函。另外,根据《公司法》,铁西百货 小股东沈阳中兴放弃本次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包括未于收到转让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答复或不以同等条件购买标的股权)也是本次交易的前置条件。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产权清晰,在取得金融债权人盛京银行和中 信银行对本次重组的同意函、并且沈阳中兴放弃优先购买权后,本次交易涉及的
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符合《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 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1、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持续经营 公司所处行业为零售业,近年以来,沈阳零售市场格局发生了巨大变化,国
内外大型零售企业集团纷纷圈地开店,零售市场逐步趋于严重饱和状态,竞争异 常惨烈。在恶劣的外部环境下,公司改扩建过程中出现了客源严重流失,供应商 信心不足,驻足观望的情况,各种能源、动力、非商品收费、劳动力价格上涨、 营销费用增支等原因,也使得公司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大幅上升。截至 2014 年 末和 2015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高达 95.11%、101.88%。 27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本次交易将获得较大金额现金以缓解公司偿债压力,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 因此,本次交易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资产流动性,从而 维持了上市公司持续经营。 2、本次交易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 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百货零售,具体发展情况详见本次重组 预案“第二章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五、公司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本次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仍为百货零售。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拥有位 于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 212 号的自有门店 104,320.77 平方米和商品存货等经营性 资产。 因此,本次交易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 经营业务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
(六)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 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 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 构和独立运营的管理体制,做到业务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人员独立和机 构独立。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更,不会对现有的公司治理结构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相关规定。 (七)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 理结构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运营的管理体制。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结构发生重大变动, 也不会涉及上市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规则与程序、信息披露制度等治理机制方面的 调整。本次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以及《上 28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规定,并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五、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借壳上 市 (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经审计的 2015 年度财务报表以及铁西百货未经审计的财务数 据,相关指标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营业收入 项目 () 净资产() (2015
年度) 铁西百货(a) 106,988.67 资产和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对应指标的比例的绝对值均超过 50%,且净资产绝对值超过 5,000 万元,因此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对方莱茵城置业与商业城、商业城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商业城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股权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不构成《重 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借壳上市。 六、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程序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16 年 7 月 22 日,上市公司与莱茵城置业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签署意 向协议,并公告重组进展。 2、2016 年 9 月 29 日,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 29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次交易预案。 (二)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交易方案尚需获得的批准和核准,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交易的评估工作完成后,尚需本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 交易的正式方案; 2、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及相关议案; 3、交易对方有权内部决策机构批准本次交易; 4、其他可能的批准程序。
上述批准均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以及取得上 述批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0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第二章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SHENYANG COMMERCIAL CITY CO.,LTD. 股票简称
许可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乳 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兼零售,酒类零售;烟草零售;图 书、报刊零售;音像制品零售。一般经营项目:服装、鞋帽、针纺 织品、化妆品、箱包皮具、钟表眼镜、金银珠宝及饰品、家居用品、 五金电料、家电、音像器材、手机、数码产品、通讯器材、照相器 材、儿童玩具、家具、花卉、办公用品、日用百货、体育用品、运 经营范围
动器材、工艺美术品(不含文物)、纪念品、宠物用品、宠物食品 销售、初级农产品(含蔬菜)、水产品销售,滑冰场管理服务,房 屋、场地租赁,仓储(不含化学危险品),制作、代理、发布国内 外各类广告,一类和二类医疗器材销售(法律法规禁止及应经审批 而未获批准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设立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商业城设立后及上市情况
1、1999 年 7 月,商业城的设立 商业城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经沈阳市人民政府[1999]68 号文 件批准,由沈阳商业城(集团)作为主发起人,联合沈阳市联营公司、沈阳储运 集团公司、沈阳铁西商业大厦、沈阳化工原料总公司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发起人投入本公司的出资包括沈阳商业城(集团)经营性资产净值和其他发 起人每人 50
万元人民币的等额现金。上述出资中的非货币性资产经沈阳中沈资 31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并出具中沈评报字[1999]第 0015 号《评估报告》。发 起人的出资经沈阳华伦会计师事务所以华会股验字(1999)第 0012 号《验资报 告》进行了审验。本公司于 1999 年 7 月 26 日在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并取得注册号为
0(1-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 为 7,500.00 万元。 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发起人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沈阳商业城(集团) 73,667,700 98.2236 沈阳市联营公司 333,075 0.4441 沈阳储运集团公司 333,075 0.4441 沈阳铁西商业大厦 西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并协议书》。2000 年 4 月 3
日,经沈阳市人民政 府沈政[2000]28 号《关于同意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沈阳铁西百货股 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的同意,商业城以定向增发股份的方式换取沈阳铁西百货股 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持有的全部股份,吸收合并后商业城的股本由 7,500 万元变 更为 9,203 万元。沈阳华伦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次吸收合并事项出具了华会股验字 [2000]第 005 号验资报告。
变更后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沈阳商业城(集团) 73,667,700 80.05 沈阳市联营公司 333,075 0.36 沈阳储运集团公司 333,075 0.36 沈阳铁西商业大厦 333,075 0.36 沈阳化工原料总公司 号文件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4,500 万股,发行价每股 5.68 元。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9,203 万元变更为 13,703 万元。沈阳华伦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出具了华会股验字(2000)第 0023 号验资报告。 4、2001 年 10 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01 年 10 月 26 日,经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实施了以资本公积 中股票发行溢价转增股本,按照本公司 2001 年 6 月末股份总数 13,703 万股为基 数,每“10 股转增 3
股”的方案实施。沈阳华伦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增资事项 出具了华会股验字(2001)第 01008 号验资报告。2001 年 11 月 7 日,沈阳市经 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转增股本的批复》(沈 体改发[2001]52 号),转增后公司股本总额增至 17,814 万股,其中国家股 1,596 万股,国有法人股 9,707 万股,法人股 167 万股,职工股
494 万股,社会公众股 5,850 万股。 (二)公司上市以来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1、2007 年,深圳市琪创能贸易有限公司受让原控股股东沈阳商业城(集团) 持有的 11.40%股权 2007 年度,深圳市琪创能贸易有限公司通过竞拍取得公司原控股股东沈阳 商业城(集团)持有的 20,300,000 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40%,并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权过户手续。 2、2008 年,深圳市琪创能贸易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2008 年度,深圳市琪创能贸易有限公司购买无限售流通股 5,359,477 股,累 计持有公司 25,659,47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40%,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原 第一大股东沈阳商业城(集团)持有本公司 25,068,010 股,占总股本的 14.07%,
成为第二大股东。 3、2009 年,沈阳商业城(集团)整体改制 2009 年度沈阳商业城(集团)整体改制,深圳市琪创能贸易有限公司取得 沈阳商业城(集团)100%股权,并更名为沈阳商业城(集团)有限公司。 2010 年 3 月 7 日,深圳市琪创能贸易有限公司与沈阳中兴商业集团有限公 司签署《偿还对价协议书》,同意向沈阳中兴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按比例偿还相应 对价股份 3,368,813
股,并于 2010 年 3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登记公司办理了偿还 33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对价手续。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止,深圳市琪创能贸易有限公司直接及间接 合计持有公司 43,198,6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25%。 4、2014 年,中兆投资成为商业城的控股股东 2014 年 2 月 16
日,中兆投资与沈阳商业城(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中兆投资以现金 20,698.86 万元向沈阳商业城(集团)购买其持有的商业城 20,907,940 股股份(约占商业城总股本的 11.74%),折合每股 9.9 元。本次权益 变动完成后,中兆投资持有商业城 52,048,427 股股份,占商业城总股本的 29.22%, 成为商业城的控股股东。 5、2015 年,中兆投资减持商业城
5%的股份 2015 年 6 月 3 日,中兆投资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减持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8,906,8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中兆投资持有公司 股份 43,141,62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4.22%,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目前的股本结构 截至 2016 年 7 月 7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80,119,475 44.98
三、公司最近三年的控股权变动 2014 年 2 月 16 日,中兆投资与沈阳商业城(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中兆投资以现金 20,698.86 万元向沈阳商业城(集团)购买其持有的商业城 34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20,907,940 股股份(约占商业城总股本的 11.74%)。该次交易完成后,中兆投资 共计持有商业城 52,048,427
股股份,占商业城总股本的 29.22%。至此,商业城 控股股东由原来的琪创能变更为中兆投资。 四、公司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14 年 6 月 26 日,商业城与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签署了《商业城与茂业 商厦关于辽宁物流股权转让协议》、《商业城与茂业商厦关于安立置业股权转让 协议》,2014 年 7 月 29 日,双方签署相关补充协议,确定分别以 2.955 亿元和 4,140
万元的价格出售辽宁物流有限公司 99.94%的股权和沈阳安立置业经营有限 责任公司 100%的股权。该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于 2014 年 12 月 8 日经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批复》(证监许 可[ 号)核准。2014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完成本次交易股权转让的工 商变更手续,公司不再持有辽宁物流有限公司、沈阳安立置业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的股权。 五、公司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为零售业,经营范围包括: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含冷藏、 冷冻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兼零售,酒类零售;烟草零售; 图书、报刊零售;音像制品零售;服装、鞋帽、针纺织品、化妆品、箱包皮具、 钟表眼镜、金银珠宝及饰品、家居用品、五金电料、家电、音像器材、手机、数
码产品、通讯器材、照相器材、儿童玩具、家具、花卉、办公用品、日用百货、 体育用品、运动器材、工艺美术品(不含文物)、纪念品、宠物用品、宠物食品 销售、初级农产品(含蔬菜)、水产品销售,滑冰场管理服务,房屋、场地租赁, 仓储(不含化学危险品),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各类广告,一类和二类医疗 器材销售(法律法规禁止及应经审批而未获批准的项目除外)。
近年以来,沈阳零售市场格局发生了巨大变化,国内外大型零售企业集团纷 纷圈地开店,零售市场逐步趋于严重饱和状态,竞争异常惨烈。根据中国商业联 合会、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统计,2014 年全国百家重点大型零售企业零售额 同比仅增长 0.4%,增速低于上年水平,自 2012 年以来连续第三年呈现放缓情况。 在恶劣的外部环境下,公司改扩建过程中出现了客源严重流失,供应商信心不足, 35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驻足观望的情况,各种能源、动力、非商品收费、劳动力价格上涨、营销费用增 支等原因,也使得公司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大幅上升。公司营业利润从 2012 年 开始连续两年为负,尽管 2014 年扭亏为盈,但未形成改善趋势,加上受电商冲 击未减反而加大,公司面临较大业绩压力。 六、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大华会计师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4] 004522 号、大华审字[ 号、大华审字[ 号),沈阳商业城 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合并数)如下: 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关系 (二)控股股东概况 名称 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日期 1997 年 10 月
28 日 住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路 4003 号世界金融中心 39 楼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Jing Zhang(张静) 营业执照号 686 税务登记证号 149 投资兴办实业(不含外商投资产业目录限制和禁止的项目);经济信息 经营范围 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资产管理;物业管理(需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后方可经营);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 37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三)实际控制人概况 姓名 黄茂如 性别 男 国籍 伯利兹(BELIZE) 护照号码 P0155107 学历 硕士 企业经营管理者,香港茂业集团创办人,曾任深圳茂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 CEO,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董事长,成 最近五年职业、职务 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茂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
八、公司最近三年合法合规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2013 年 10 月,辽宁证监局就公司现场检查时出具了辽证监上市字[2013]53 号文,要求公司进行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财务基础问题方面提出了整改要求, 公司已针对上述情况进行了整改并出具了整改报告。 2015 年 6
月,辽宁证监局就公司内控不健全及对子公司资金占用费用业务 处理不规范出具了[2015]4 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公司针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整改并出具了整改报告。 38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第三章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概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沈阳东方银座莱茵城置业有限公司,莱茵城置业的基本情况 如下: 企业名称
沈阳东方银座莱茵城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住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 21 甲 5 号 法定代表人 黄良文 注册资本 52,000 万港元 注册号 137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证号码 076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及自有房屋租赁。(项 目名称:东方银座莱茵城;四至范围:东至用地界线,南至开发二十 经营范围
七号路绿化带,西至规划路南,北至规划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3 年 05 月 29 日 营业期限 2013 年 05 月 29 日至 2023 年 05 月 28 日 二、莱茵城置业的历史沿革 (一)2013 年 5 月,莱茵城置业设立 2013 年 5 月 16 日,东方银座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与沈阳市东方银座物业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银座物业”)签署《公司章程》。 2013 年 5 月 29 日,莱茵城置业完成工商登记。莱茵城置业设立时的股权结 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港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沈阳市东方银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00 3.85 货币 东方银座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50,000 96.15 货币 合计 52,000 100 (二)莱茵城置业变更实收资本
1、2013 年 10 月 25 日,第一变更实收资本 201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向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变 39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更(备案)登记申请书》,拟申请实收资本、公司章程的变更,此次实缴出资 21,110 万港元;公司股东银座集团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梁运龙,并对此修改公司章程相
应条款。同日,公司经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变更登记,公司注册资本为 52,000 万港元,实收资本为 21,110 万港元。 2、2013 年 10 月 31 日,第二次变更实收资本 2013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向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变 更(备案)登记申请书》,拟申请实收资本的变更,增加实缴出资 2,780 万港元。 2013 年 10 月 31
日,公司经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变更登记,公司注 册资本为 52,000 万港元,实收资本为 23,890 万港元。 (三)莱茵城置业变更法定代表人 2015 年 5 月 6 日,公司委派黄良文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任期三年;同日,公司向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 请书》,拟申请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张群玉变更为黄良文。同日,公司经沈阳市工
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黄良文。 三、莱茵城置业的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莱茵城置业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40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四、交易对方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莱茵城置业成立于 2013 年 5 月,是位于沈阳市的一家房地产企业。莱茵城 置业主要经营的项目东方银座莱茵城,系集居民住宅、购物中心、星级酒店、商
业街等为一体的城市综合体开发项目,目前该项目的开发建设尚未全部完成。莱 茵城置业的实际控制人李森所控制的东方银座集团,致力于商业地产、国际五星 酒店、文化旅游、总部经济、购物广场五大核心产业,总资产超百亿元。 五、最近两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莱茵城置业最近两年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莱茵城置业主要财务指 标如下: 单位:万元 41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项目
沈阳东方银座铂尔曼 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1 2000 49% 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其他事项说明 (一)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 交易对方莱茵城置业与商业城、商业城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商业城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本次交易对方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三)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行政处罚(与证 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和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 事诉讼或者仲裁 交易对方莱茵城置业及其主要管理人员已出具承诺:莱茵城置业及其主要管 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或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 仲裁等情形。 42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四)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交易对方莱茵城置业及其主要管理人员已出具承诺:莱茵城置业及其主要管 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43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铁西百货概况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标的为上市公司持有的沈阳铁西百货大楼有限公 司 99.82%,铁西百货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沈阳铁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 16 号 主要办公地点 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 16 号 法定代表人 王奇 注册资本 5712 万元 注册号 359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证号码 069
许可经营项目:卷烟销售;一般经营项目:国内一般商业贸易(国家 专营专控专卖商品需有关部门审批后经营);初级农产品、家电销售; 经营范围 房屋及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00 年 06 月 20 日 营业期限 2000 年 06 月 20 日至 2030 年 06 月 20 日 二、铁西百货的历史沿革 (一)2000 年 6 月
20 日,铁西百货设立 2000 年 3 月 19 日,铁西百货股东商业城召开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向沈阳铁 西百货大楼有限责任公司投资 2882 万元; 同日,铁西百货股东沈阳市商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亦召开董事会, 经审议同意向沈阳铁西百货大楼有限责任公司投资 10 万元; 2000 年 4 月 26 日,铁西百货取得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发的《企业名称 预先核准通知书》【(沈
01)名称预核内字[2000]第 4262 号】,核准铁西百货 名称为“沈阳铁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 2000 年 5 月 24 日,铁西百货股东签署公司章程; 2000 年 6 月,铁西百货召开股东会,经审议通过:1)同意沈阳商业城股份 有限公司和沈阳市商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沈阳铁西百货 44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大楼有限公司;2)通过《公司章程》;3)选举董事、监事; 2000 年 6 月 8 日,沈阳中沈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沈阳商业城股份 万元, 即净资产为 28,822,948.08 元;沈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以《对沈阳商业城股份有 限公司出资部分资产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项目审核意见的函》(沈资评确 字(2000)085 号)对该金额予以确认。 2000 年 6 月 16
日,沈阳华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华会股验字 (2000)第 0012 号】,载明:截至 2000 年 6 月 15 日止,公司已收到其股东投 入的资本贰仟捌佰玖拾贰万元(2892 万元);其中实收资本 2892 万元; 2000 年 6 月 20 日,公司在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取得《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6)。 铁西百货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金额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万元) 商业城 沈阳市商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10 0.35 合计 (二)2001 年 12 月 27 日,第一次增加注册资本 2001 年 12 月 26 日,铁西百货召开 2001 年临时股东大会,经审议通过:1) 根据沈经贸技改项字[2000]10 号文件内容,铁西百货营业室改造工程由沈阳商业 城股份有限公司投入资金 2820
万元,同意增加注册资本。实施后公司注册资本 为 5712 万元;2)同意修改公司章程,原公司章程第三章第四条变更为“公司注 册资本为 5712 万元人民币”;同日,铁西百货召开第一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上述内容; 2001 年 12 月 26 日,全体股东签署变更后的章程,章程显示沈阳商业城股 份有限公司出资 5702 万元,其中以货币出资 2820 万元,以固定资产出资 2882
万元;沈阳市商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10 万元,以货币出资; 2001 年 12 月 24 日,华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华会股验字(2001) 45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第 01013 号】,确认:截至 2001 年 12 月 24 日止,铁西百货已收到沈阳商业城 股份有限公司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2820 万元,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
同时,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892 万元,已经华伦会计师事务所 于 2000 年 6 月 16 日以华会股验字(2000)第 0012 号验资报告予以审验,截至 2001 年 12 月 24 日止,变更后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 5712 万元; 2001 年 12 月 27 日,铁西百货在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手
续,取得《公司变更登记核准通知书》,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5712 万元。 变更后铁西百货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金额(万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元) 商业城 沈阳市商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10 0.18 合计 (三)2010 年 10 月 27 日,铁西百货股东名称变更 2010 年 10 月 25 日,经铁西百货股东会审议通过:原股东沈阳市商业国有
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变更为沈阳中兴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同日,铁西百货 股东签署变更后的公司章程; 2010 年 10 月 27 日,铁西百货在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手 续,取得《公司变更登记核准通知书》,变更后的铁西百货股东为:沈阳商业城 股份有限公司和沈阳中兴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变更后铁西百货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商业城
沈阳中兴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10 0.18 合计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铁西百货的股权结构未发生过其它变更。 三、铁西百货的产权控制关系 铁西百货的控股股东是商业城,实际控制人是黄茂如先生。截至本预案签署 日,铁西百货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46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四、铁西百货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 债、或有负债情况 (一)主要资产权属状况
根据铁西百货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铁西百货的资 产总额为 117,024.83 万元,流动资产以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为主,非流动资产 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为主,具体情况如下: 40,000.00 万元,全部 为商业城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该银行承兑汇票已质押给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德盛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及委托人)。 2、其他应收款 截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铁西百货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 63,320.80 万元,主 要由铁西百货应收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名品折扣的 63,200.00 万元构成,该笔其 铁西区保工南街 5 铁西百货 无房产证 457.15 129 号 铁西区贵和街小 6 铁西百货 无房产证 44.30 五路 58 号 铁西区贵和街小 7 铁西百货 无房产证 44.30 五路 59 号 铁西百货目前有
3 项房屋及建筑物无房产证,合计面积为 545.75 平方米, 占铁西百货全部房屋及建筑物面积的 2.13%。铁西百货拥有位于沈阳市保工南街 129 号,面积 457.15 平方米的门市房一套。此建筑物目前处于闲置状态,且暂时 未取得房屋产权证,原因如下:2006 年,铁西百货位于沈阳市铁西区艳粉街 26 巷的仓库被政府拆迁,2008 年,铁西百货缴纳 30,1125
元补面积差价款,取得该 套房产。目前政府部门针对同类安置房屋,均未开始办理权属登记。铁西百货已 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已将拆迁补偿协议、政府低价房网店销售认购书、购房缴费 通知单及补交增加面积的缴费发票等材料提交给办理产权证的部门,铁西区建发 物业公司已经进行了书面登记。铁西百货拥有位于铁西区贵和街小五路 58 号和 59 号的两间车库,面积均为 44.30 平方米,亦无房产证。
(2)运输工具 截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铁西百货的机动车辆情况如下: 序号 1 4、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铁西百货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使用权 面积 使用权证号 座落 使用权人 终止日期 用途 类型 (m) 沈阳市铁西 沈阳铁西百 铁西国用(2007) 商业 区兴华南街 货大楼有限 出让 4,691.00 第 14 号 服务 16 号 公司
5、商标情况 商标名称 授权国家 注册号 核定使用类别 有效期限 至 中国 (二)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 根据铁西百货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铁西百货的负 债总额为 89,591.36 万元,以短期借款、其他应付款为主,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万元,其中:铁 西百货向中信银行沈阳铁西支行的短期借款 12,000.00
万元,其余为铁西百货将 持有的出票人为商业城的银行承兑汇票 40,000.00 万元向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德盛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及委托人)进行质押取得的票据收益权转让价 款。 2、其他应付款 截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铁西百货的其他应付款余额为 31,943.62 万元,主 要由铁西百货应付商业城 31,373.67 万元的往来款构成。 截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铁西百货的其他应收款中应收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名品折扣的 63,200.00 万元,铁西百货的其他应付款中应付商业城的 31,373.67 万元;总体而言,商业城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包括铁西百货)对铁西百货的资金 占用款为 31,826.33 万元。 (三)资产抵押、质押及对外担保情况 1、资产抵押、质押情况 2015 年 1 月 15
日,铁西百货将其所有的位于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 16 号 及 16-1 号的铁西百货大楼地上 1-7 层建筑面积为 23,722.00 平方米的房产(房产 证号为“沈房权证市中心字第 N 号”、“沈房权证铁西字第 52504 号”) 及其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为“铁西国用(2007)第 14 号”)抵押 给中信银行沈阳分行,为商业城取得 14,400.00 万元人民币(截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的敞口金额为 12,000.00 万元)综合授信合同增信,期限至 2018 年 1 月 12 日。2015 年 1 月 27 日,铁西百货将该项房产及其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进行第二次 抵押,为铁西百货取得 16,800.00 万元(截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的敞口金额为 12,415.00 万元)综合授信合同增信,期限至 2018 年 1 月 12
日。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公司子公司铁西百货、名品折扣以接受和持有的出票人 为商业城开具的 6 亿元融资性银行承兑汇票向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德盛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及委托人)进行质押融资,取得票据收益权转让价款 594,995,000 元。 2、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铁西百货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51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五、铁西百货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沈阳铁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是一九五二年成立的老字号企业。 铁西百货在沈阳当地深耕多年,是沈阳西部地区现代化、多功能购物中心, 市场份额较为稳定。几十年来,以金饰品经营为龙头,以大件商品免费送货为服 务的主体特色。 但近年来,受宏观经济不景气的影响,零售行业也在低位运行。同时随着互 联网网络及网络终端的普及、支付技术的不断创新和物流配送效率的快速提升,
电子商务保持快速发展。铁西百货作为线下传统零售企业,受到较大冲击,营业 收入明显下滑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1-5 月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80,077.50 万 元、69,243.47 万元、22,497.87 万元。 铁西百货所在的铁西商圈竞争对手日益增多,且产品同质化严重,即将开业 的万达广场也将对铁西百货形成一定冲击,势必分流客户和顾客群。总体而言,
铁西百货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处于下滑状态中。 33.33%股权的投资收益 16.02 万元,铁西百货其 他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收到庆丰包子撤柜违约金 14.05 万元;2015 年铁西百货的 非经常性损益为处置闲置物品所产生的净损失-4.45 万元;2014 年非经常性损益 主要是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损益-35.40 万元和受托沈阳茂业时代置业有限公 司经营管理权所产生的托管收益 13.16
万元。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比例较小, 不具备持续性。 七、拟出售资产为股权的说明 本次重组标的资产为铁西百货 99.82%股权,为控股权;剩余的铁西百货 0.18% 股权由小股东沈阳中兴持有。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铁西百货的注册资本已出资到位,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 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商业城已于 2016 年 7 月 27 日将《股权转让通知函》寄达持有铁西百货 0.18%
股权的法人股东沈阳中兴。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沈阳中兴暂未回复该通知函。 八、最近三年进行的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或估值 情况 铁西百货最近三年未发生股权转让、增资等事项。铁西百货最近三年无与交 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或估值情况。 九、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事项 (一)债权人同意函的进展 根据商业城与盛京银行、中信银行签署的贷款合同的约定,就本次重大资产
出售事项,商业城需获得债权人的同意。根据铁西百货与中信银行签署的贷款合 同的约定,就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铁西百货需获得债权人的同意。商业城、 铁西百货与债权人相关沟通事项仍在进行中。截至本预案出具之日,商业城、铁 西百货均尚未取得金融债权人的同意。 54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二)商业城对铁西百货的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铁西百货的其他应付款余额为 31,943.62 万元,主 要由铁西百货应付商业城 31,373.67 万元的往来款构成。 截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铁西百货的其他应收款中应收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名品折扣的 63,200.00 万元,铁西百货的其他应付款中应付商业城的 31,373.67 万元;总体而言,商业城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包括铁西百货)对铁西百货的资金 占用款为
31,826.33 万元。 (三)商业城对铁西百货的担保情况 根 据 铁 西 百 货 与 中 信 银 行 沈 阳 分 行 签 署 的 “ 2015 信 辽 银 综 字 第 号”《综合授信合同》,为了保证该合同所形成的债权能得到清 偿,商业城为铁西百货提供担保,并与中信银行签订“2015 信辽银最保字第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该合同的授信额度为 16,800 万元(截 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的敞口金额为 12, 415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融资 截至 担保信息 融资银行 授信额度 授信期限 主体 敞口金额 担保单位 担保类型 注1 铁西 中信银行 - 商业城 保证担保 16,800.00 12,415.00 百货 沈阳分行 铁西百货 抵押担保 注2 注 1:商业城对铁西百货的上述保证担保合同号为“2015 信辽银最保字第 号”; 注
2:注铁西百货的抵押担保合同号为“2015 信辽银最抵字第 号”,被抵 押的为铁西百货所有的位于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 16 号及 16-1 号的铁西百货大楼地上 1-7 层建筑面积为 23,722.00 平方米的房产及其相应的“铁西国用(2007)第 14 号”土地使用权, 抵押担保为第二顺位抵押。 十、经营资质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铁西百货已获得的资质许可情况如下: 序号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有效期限 沈卫环字[2013] 沈阳市铁西区卫 1 卫生许可证 - 第 0101210 号 生局 沈阳市服务业委 2 酒类零售许可证 长期 员会 55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铁西区烟草专卖 3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 局 十一、其他事项 本次交易标的为铁西百货 99.82%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
地、规划、建设许可等有关报批事项,不涉及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等资源类权利。 铁西百货不涉及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的情形,也不涉及作为被许可 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形。 56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第五章 标的资产预估作价及定价公允性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预案中仅披露预估值,与最 终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可能存在一定的差
异。标的资产的最终评估结果将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 评估报告为准,本次交易价格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最终资产评估结果 及交易价格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一、标的资产预估作价情况 以 2016 年 5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拟出售资产的净资产账面值、预估值及 预估增值率情况如下: 交易标的 净资产账面值(万元) 预估值(万元) 预估增值率 铁西百货
99.82%股权 27,384.10 35,869.91 30.99% 注:上表中,净资产账面价值=铁西百货净资产×99.82%,预估值=铁西百货全部股东 权益预估值×99.82%。 经预评估,沈阳铁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5 月 31 日的资 产、负债评估结果如下所述:总资产账面值为 117,024.83 万元,预估值为 125,525.95 万元,预估增值
8,501.12 万元,增值率为 7.26%。负债账面值为 89,591.36 万元,预估值为 89,591.36 万元,预估无增减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账 面值为 27,433.47 万元,预估值为 35,934.59 万元,预估增值 8,501.12 万元,增值 率为 30.99%。 二、本次预评估方法说明 (一) 本次预评估方法的选择
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包括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要根 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 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 市场法是以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评价估值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铁西 百货公司属百货零售行业,在国内百货零售行业上市公司中找到在现金流、增长 57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潜力和风险等方面与目标公司相类似的公司很困难,难以收集近期市场交易对比 价格,不具备市场法评估的可比条件。 成本法也称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 确定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成本法一般不作为企业价值评估的唯一方法。 收益法,是通过估算被评估对象在未来的预期收益,并采用适宜的折现率折 算成现值,然后累加求和,得出被评估对象价值的一种评估思路。收益法是企业
整体资产预期获利能力的量化与现值化,强调的是企业的整体预期盈利能力。铁 西百货公司已发展多年,经营业务较稳定,未来预期收益和经营风险可以预测。 选择收益法评估的理由:企业具备持续经营的基础和条件,经营与收益之间 存有较稳定的对应关系,并且未来收益和风险能够预测且可量化,根据企业价值 评估准则,确定按照收益途径、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DCF)评估其市场价值。
综上分析,结合本次评估目的,我们选择资产基础法、收益法作为本次评估 的方法,然后对两种方法评估结果进行对比分析,合理确定评估值。 (二)评估假设 1、评估前提 本次评估是以企业持续经营为评估假设前提。以评估对象在公开市场上进 行交易、正处于使用状态且将继续使用下去为评估假设前提。 2、基本假设 (1)以委托方及被评估企业提供的全部文件材料真实、有效、准确为假设 条件。
(2)以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所在地区社会经济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为假 设条件。 (3)以经营业务及评估所依据的税收政策、信贷利率、汇率等没有发生足 以影响评估结论的重大变化为假设条件。 (4)以没有考虑遇有自然力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也没有考虑特殊 交易方式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为假设条件。 (5)除已知悉并披露的事项外,本次评估以不存在其他未被发现的账外资产
和负债、抵押或担保事项、重大期后事项,且被评估单位对列入评估范围的资产 拥有合法权利为假设条件。 3、具体假设 58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资产基础法具体假设: (1)评估结论是以列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按现有规模、现行用途不变的条件 下,在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5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的反映为假设条件。 收益法具体假设:
(1)公司的经营假定保持为现有模式,不考虑扩大经营规模,也即每年所 获得的净利润不留存于公司作追加投资,保持公司现有的经营能力及经营方式不 变; (2)公司按规定提取的设备折旧假定全部用于原有设备的维护和更新,以 保持公司的经营能力维持不变; (3)假定公司面临的宏观环境不再有新的变化,包括公司所享受的国家各 项政策保持目前水平不变;
(4)收益的计算以会计年度为准,假定收支均发生在年末。 (5)仅对公司未来 5 年的经营收入、各项成本、费用等进行预测,自第 5 年后各年的上述指标均假定保持在未来第 5 年(即 2021 年)的水平上; (6)按照持续经营原则,在经营者恰当的管理下,其经营可能会永远存在 下去,故按评估惯例假定其经营期限为无限期。 此次评估过程及评估结论是依据上述评估前提、基本假设和具体假设,以及
此次评估中确定的原则、依据、条件、方法和程序得出的结果,若上述前提和假 设条件发生变化时,此次评估结论一般会自行失效。 (三)资产基础法预评估情况 1、流动资产评估说明 (1)评估范围 流动资产涉及范围具体包括铁西百货公司的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和其他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列入本次预评估范围的货币资金为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应收票据。为应收名品折扣的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应收往来款。主要为预付家电款 及货款。主要是往来款、托管费、储值卡、储值卡往来政府采购款等。 存货。本次评估的存货仅包括产成品(库存商品)。 (2)评估结果 59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1,098,430,638.48 -1,289,570.67 -0.12 2、固定资产评估说明
(1)房屋建筑物评估说明 ①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铁西百货公司申报的房屋建筑物。主要包括光辉超市、新大楼 1、 出租门市、保工房屋及新大楼等,分别位于位于沈阳市铁西区艳粉街 28 号、沈 阳市铁西区南兴华街 16-1 号、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 20 号、铁西区保工南街 129 号、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 16 号的商业楼,账面原值 81,481,388.62 元,账面净 值
44,681,540.57 元。 ②主要房屋建筑物概况 房屋建筑物共计5项,建筑面积约25,566.77平方米。建设时间1991年至2008 年间,均为商业楼,以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为主,其中1处尚未办理房产证,已 办理房产证的为沈房权证铁西字第027849号、沈房权证市中心字第号、 沈房权证铁西字第53258号、沈房权证铁西字第52504号,其中沈房权证铁西字第
52504号已抵押给中信银行沈阳分行。具体情况如下: a.光辉超市:建筑面积为 587.62 平方米,共七层,所在层为一楼,框架结 构,水怩外墙,内墙刷白,天花刷白,卷闸门,水泥地面,目前经营水果超市。 b.新大楼 1:建筑面积为 14,622.00 平方米,共七层(地上六层,地下一层), 评估范围为整栋,框架结构,外墙涂料及部分玻璃幕墙,内墙乳胶漆,天花为泡
板吊顶,卷闸门及木板门,铝合金窗,楼地面为金刚砂,不锈钢栏杆和扶手,目 前,该评估对象与评估对象 5 各相应楼层打通一起使用,经营铁西百货。 c.出租门市:建筑面积为 800.00 平方米,共七层(地上六层,地下一层) 60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评估范围为一至三层,框架结构,目前一层为毛坯状态,正在重新装修中;二层
和三层均是外墙涂料,内墙乳胶漆,天花乳胶漆,卷闸门及木板门,铝合金窗, 楼地面为金刚砂,不锈钢栏杆和扶手。二层在经营牙科,三层经营餐厅。 d.保工房屋:建筑面积为 457.15 平方米,共二层,评估范围为整栋,框架 结构,外墙涂料,内墙乳胶漆,天花乳胶漆,卷闸门及木板门,铝合金窗,楼地 面为金刚砂,不锈钢栏杆和扶手,目前处于空置状态。
e.新大楼:建筑面积为9,100.00平方米,共七层(-1层至6层),评估范围为 整栋,框架结构,外墙涂料及部分玻璃幕墙,内墙乳胶漆,天花为泡板吊顶,卷 闸门及木板门,铝合金窗,楼地面为金刚砂,不锈钢栏杆和扶手,目前,该评估 对象与评估对象2各相应楼层打通一起使用,经营铁西百货。 ③评估方法 a.估价对象位于沈阳市铁西区艳粉街28号、沈阳市铁西区南兴华街16-1号、
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20号、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16号的商业楼,交通便利, 人、流量较大,商业氛围较好。估价人员根据对估价对象所在片区的现状、规划 发展方向等的分析可知,估价对象所在片区的市场发展前景较好,故采用收益法 进行评估。 b.估价对象位于铁西区保工南街129号的房屋,该房屋建筑物为商业用房, 由于未办理产权证(未办证原因详见《关于铁西百货所属保工南街门市房未取得
房证的情况说明》),且目前处于空置状态,本次评估拟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房 地合估路径)。 成本法的基本公式: 本次评估采用房地合估路径:房地产价格=土地价格+房屋开发成本+管理费 61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用+销售费用+投资利息+销售税费+开发利润-建筑物折旧。 ⑤典型案例分析:采用成本费求取铁西区保工南街129号的价格 a.成本法的基本公式 成本法的基本公式
本次评估采用房地合估路径:房地产价格=土地价格+房屋开发成本+管理费 用+销售费用+投资利息+销售税费+开发利润-建筑物折旧 b.测算过程 1)土地价格 委托方为提供估价对象土地面积数据,暂按沈阳基准地价的标准内涵2.0设 定,根据估价人员调查,结合沈阳市铁西区的房地产市场状况,取楼面价2,000 元/平方米。 2)房屋开发成本
房屋开发成本主要包括前期费用、主体工程、基础工程、水电安装、消防工 程、通讯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燃气工程等项目,根据《沈阳市建筑工程价格信 息》及项目的自身状况,估算其开发成本为: 项目 单价(元/平方米) 备注 包括勘查、设计、监理、质 1 勘查设计及前期工程费用 80 检、安检等 2 建筑安装工程 980 2.1 桩基土方工程 80 2.2 主体工程 750 2.3 水电工程 70
2.4 消防工程 60 根据《沈阳市建筑工程价格 2.5 智能化工程 20 信息》 2.6 燃气工程 0 2.7 地下室及人防工程 0 3 装饰装修工程费 500 4 房屋设备工程费 70 房屋开发成本合计 1630 3)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是指房地产开发商为组织和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所必要的费 用,包括房地产开发商的人员工资及福利费、办公费等。一般取房屋开发成本的
一定比例。根据对沈阳市同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调查,目前管理费用比率一般在 62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4%~6%,估价人员根据估价对象的基本情况,结合市场调查及估价经验,确定 估价对象房地产开发的管理费用比率为5%: 管理费用=房屋开发成本×5% 4)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是指销售开发完成后的房地产所必需的费用,包括广告宣传费、销
售代理费、销售费用通常按照房地产的销售价格乘以一定比率来测算,本次测算 设定销售费用的比率为2%,房地产的销售价格为P。 销售费用=P×2% 5)投资利息 投资利息是指在房地产开发完成或销售之前发生的所有必要费用应计算的 利息,包括土地取得成本、开发成本和管理费用的利息。根据《沈阳市建设工程 施工工期标准》,类似项目的正常建设期为0.5年,利率取价值时点中国人民银行
公布的半年期贷款年利率4.35%,假设项目建设时的资金在整个开发期内均匀投 入,按复利计算。则土地取得成本的计息周期为项目建设期, 开发成本、管理费 用的计息周期为项目建设期1/2。 投 资 利 息 = 土 地 取 得 成 本 ×[(1+4.35%)^0.5 - 1] + ( 开 发 成 本 + 管 理 费 用)×[(1+4.35%)^(0.5/2)-1] 6)销售税费
销售税费是指销售开发完成后的房地产应缴纳的税费,主要有增值税、城市 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通常按照一定基数乘以相应的税(费)率来计算。增 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按国家规定的税率计提,本次测算以房地产 的销售价格P为计算基数。 销售税费=P×5.38% 7)开发利润 投资利润是把土地作为一种生产要素,以固定资产方式投入,发挥作用,因
此投资利润应与同行业投资回报相一致。根据沈阳市房地产市场状况,确定销售 利润率为20%。则: 开发利润=P×销售利润率 8)求取建筑物的折旧 根据商业用地最高法定年限40年确定估价对象耐用年限为40年,距价值时点, 63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约使用8年,详见下表: 建筑物综合成新率计算表 评估 类 标准 现场勘察情 修正 分项 名 称 评定标准 人评 别 分值 况
系数 评分 分 1.基础 承载能力充分、无不均匀下沉 20 基本无下沉 20.0 结 2.承重构件 完整、无空鼓裂缝 20 基本完好 15.0 饰 3.内墙、地面装饰 完整、无破损 20 基本无破损 10.0 部 4.天花装饰 完整、无变形、下垂 15 基本无变形 8.0 分 5.细木装饰 完整牢固、油漆完好 25 基本完好 15.0 装饰得分合计 100 63.0 0.12 7.56
设 1.水卫 通畅、无锈蚀、器具完好 40 基本完好 30.0 备 2.电照(力) 40.00% 建筑物的折旧=建筑物开发成本×(1-综合成新率)=779(元/平方米) 9)求房地产价格 房地产价格P=土地价格+房屋开发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投资利息+销 售税费+开发利润-建筑物折旧 =+2%×P+61+5.38%×P+10%×P-779 =3900(元/平方米)(取整至百位)
⑥估价结果 25,566.77 - 153,497,500.00 (2)设备类评估说明 ①评估范围 本次设备评估说明涉及范围是铁西百货公司申报评估的全部设备类资产,本 次列报评估的设备分为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和电子设备等,评估基准日各类设备 账面原值合计14,673,873.18元,账面净值合计3,563,660.66元。依据铁西百货公司 1,177,643.37 5-2 设备类合计
14,673,873.18 3,563,660.66 ②设备类资产概况 铁西百货公司设备类资产主要分为机器设备、车辆和电子设备等。其中机器 设备100.00台(套),主要在1992至2015年间购置,这些设备均安装在公司的办 公和经营场所内;运输车辆共有15辆,系2004—2013年间购置,由公司物流运输 和办公使用;电子设备有冰柜、打印机、保险柜、电脑、电子天秤、金库及办公
家具等共312台(套),系2003—2016年间购置,分布在各办公室及商场超市内等。 各设备使用正常。 ③设备类资产核实的方法和结果 对设备类资产,评估人员按照固定资产评估申报表进行现场勘察,首先了解 65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该企业的主要生产工艺流程,按照工艺流程进行设备的勘察。并查阅重点设备运 行记录,向技术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了解设备的购置安装、维护保养、大修理和
设备利用率等情况;对机器设备的特点、购置日期、型号、技术水平状况,日常 管理制度及其运行使用状况进行了全面详实的了解和核查。通过查阅财务资料、 固定资产台账、相关设备购置合同、工程结算资料等,了解设备原值组成和提取 折旧的情况。 ④评估方法的选取 由于本次评估范围内的设备类资产无法单独确定其收益,故不能采用收益法; 由于国内类似资产的交易案例及相关信息甚少,不具备运用市场法评估条件,因
此我们选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重置成本系指购置全新同类设备所必须付出的 成本,包括购置价、各种税费等,购买价以现行市价为基础。根据本次评估资产 的特点,设定被评估的设备类资产按照现行用途继续使用,不考虑改变用途对资 产价值所产生的影响和经济性贬值的影响。 重置成本法的基本计算公式为: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重置全价和成 新率的确定方法如下: a.重置全价的确定
重置全价由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和各种税费 等内容构成。根据不同类型的设备和不同购置方法具体确定重置全价的构成。 1)机器设备重置全价的确定 能够向设备制造厂、经销商、代理商询价或在相关网站和有关价格资料中查 询到现行购置价的设备,根据分析选定的现行市场价格,合理考虑其运杂费,安 装调试费,大型、贵重设备考虑建设时期内资金成本和其他必需的中间合理费用
等确定重置全价。 2)电子设备重置全价的确定 向设备制造厂、经销商、代理商询价或在有关资料或网站中查阅现行购置价, 确定重置全价。 3)运输车辆重置全价的确定 向相关经销商或通过相关网站询价,获取现行购置价,然后计算重置全价。 运输车辆重置全价=现行购置价+车辆购置税。 b.成新率的确定 66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采用使用年限法成新率和技术鉴定法成新率确定综合成新率。
年限成新率=(经济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使用年限×100% 现场勘察成新率的确定方法是经评估人员现场勘察,在充分了解设备的负荷、 维修保养、修理、技术改造、使用环境条件、已完成工作量等情况的基础上,与 设备使用单位的技术人员通过监测和分部鉴定的方法,判断设备的各种损耗与技 术经济指标,并与全新设备进行比较,用打分的方法确定现场勘察成新率。 50%+现场勘察成新率×50%
(3)固定资产评估结果 固定资产评估结果见下表: 因资产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等原因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而确认的递延所 得税资产。具体为企业因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存货跌 价准备等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而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评估人员调查了解了评估基准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形成的原因,核实了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及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算过程。经核实企业递延所得税资产核
算的内容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及税法相关规定,故本次以经审核确定的账面值确认 为评估值。 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值754,929.67元。 4、流动负债评估说明 (1)评估范围 该说明涉及范围为铁西百货公司申报评估的负债部分,具体包括流动负债中 67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的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 股利及其他应付款等。
短期借款。为铁西百货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的借款及银行 承兑汇票收益权转让借款。 应付票据。为应付重庆海尔家电销售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重庆新日日顺家 电销售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等单位开具的短期银行承兑汇票。 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应付的货款、暂估入账、扣供应 商费用及待抵扣税金等;预收账款主要预收的储值卡销售,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往
来款、押金及保证金、租赁费及其他费用等。 应付职工薪酬。为应付的职工辞退福利。 应交税费。主要为应交的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 使用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及河道管理费等。 应付利息。为借款所对应的应计利息。 应付股利。核算的是应付股东以前年度未分配的股利。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其他非流动负债评估值为1,746,602.72元。 6、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经评估,沈阳铁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2016年5月31日的资产、 负债评估结果如下所述:总资产账面值为117,024.83万元,评估值为126,501.21 万元,评估增值9,476.38万元,增值率为8.10%。负债账面值为89,591.36万元,评
估值为89,591.36万元,评估无增减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账面值为27,433.47万元, 评估值为35,934.59万元,评估增值8,501.12万元,增值率为30.99%。具体结果见 下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35,934.59 8,501.12 30.99 (四)收益法预评估情况 1、收益现值法的运用简介
(1)收益法的定义和原理 ①收益现值法是通过对企业未来收益折算为现值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 一种方法。 ②所谓收益现值,是指企业在未来特定时期内的收益按适当的折现率折算成 当前净资产价值额。 ③收益现值法的基本原理是资产的购买者为购买资产而愿意支付的货币量 不会超过该项资产未来所能带来的期望收益的折现值。 ④基本公式: 69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n A Q [ Ri
(1 r ) i ] (1 r ) n i 1 r 式中:Q —相关资产在未来收益期内各期的净现金流量现值之和 Ri—为第i年的现金流量; r—为折现率; A—稳定年度的净现金流量; n—为预测期 (2)收益法的应用前提 运用收益现值法,是将评估对象置于一个完整的、现实的经营过程和市场环 境之中,适合对企业整体资产的评估。其适用的前提条件为:
①资产与经营收益之间存在稳定的比例关系,并可以用货币衡量;未来收益 基本可准确预则; ②资产所有者所承担的风险也必须是能量化的。 2、收益法评估分析过程 收益法是将预期收益按照折现率折现为评估基准日的净现值。为此,需要确 定以下三个主要因素:每年的收益年限、净现金流量及合理的折现率。 (1)收益年限 铁西百货公司主要来源百货商品销售业务,铁西百货在沈阳当地深耕多年,
是沈阳西部地区现代化、多功能购物中心,市场份额较为稳定,在未来相当长的 一段时间内保持现有的市场情况,故收益年限按无限年估算。 (2)主营业务收入预测 主营业务收入的预测是以历史财务数据结合预测期内标的公司的经营计划、 战略布局和已采取的经营措施为基础,同时考虑到预测期内业务发展趋势,结合 当地未来经济发展趋势进行预测。 (3)主营业务成本预测
铁西百货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为对应的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营业务成本预测 主要根据历史情况按各项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平均比例进行预测。 (4)其他业务收入预测 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广告收入、促销收入、银行卡收入、设施服务费收入、 管理服务费收入、服务费收入及其他收入,主要为小场地的租赁收入。剔除不稳 70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定的部分,其他业务支出按现有可出租情况进行预测。
(5)营业税金及附加预测 公司主要税率如下: 增值税:采用购进扣税法,按17%计缴; 消费税:黄金饰品收入,按5%计缴: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交流转税额的7%计缴; 教育费附加:按应交流转税额的4%计缴;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应交流转税额的1%计缴; (6)期间费用预测分析 期间费用为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预测分析如下:
销售费用:此类期间费用含运杂费、包装费、保险费、仓储保管费、广告费、 商品损耗及其他等,结合历史年度数据按收入比例进行测算。 管理费用:此类期间费用含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业务招待费、管理部门 人员经费、租赁费、修理费、税金、办公费、水电燃气费、物业及保洁费、服务 费、河道费、邮电费、会议费及其他等,管理费用结合历史年度数据按收入比例 进行测算。
财务费用:此类期间费用含利息支出、利息收入、手续费等,利息支出按评 估基准日账面借款余额按约定的借款利息预测,利息收入及手续费依据以前年度 平均水平预测。 (7)资产减值损失预测 资产减值损失零星发生,且发生不稳定,本次评估不予预测。 (8)营业外收入及支出预测 营业外收入及支出全部为非经营性的、偶然的收入及支出,本次评估不予预 测。 (9)所得税预测 所得税税率为25%。
(10)折旧和摊销预测表及说明 该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固定 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本次评估中,按照企业执行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 71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以基准日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经济使用寿命、年折旧率等估算未来经营期的折 旧额。 铁西百货的摊销为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和软件的摊销。 (11)企业资本追加的预测
资本追加系指企业在不改变当前经营业务条件下,所需增加的营运资金和超 过一年期的长期资本性投入。如产能扩大所需的资本性投资(购置固定资产或其 他长期资产);经营规模变化所需的新增营运资金以及持续经营所必须的资产更 新等。 在本次评估中,企业保持现有规模,未来经营期内的追加资本为维持原有生 产能力的长期资产的维护支出所需的增加额。即本报告所定义的资本追加为:
资本追加=资产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额 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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