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1日在南山西丽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界定对方车辆全责,一直放在4S店维修达近4个月,现在已维修定价完毕,但责任方司机离开深圳,该车辆是公司泥头车,对方保险公司太平洋以保障客户隐私为由,不提供车辆方信息,保险公司与该责任公司联系支付维修费一事,该公司要求委托第三方支付(不原意支付),保险公司说是否可以由我先垫付,我不接受,请问如何才能取回我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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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押到期了就自然放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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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付款,然后起诉责任方和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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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先垫付,以后起诉法院要求保险公司和个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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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1、车辆方信息看能否通过交警部门复印取得,或者通过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的已有信息向相关部门申请调取;2、维修费跟对方协商,请求办案交警进行调解,如果对方拒不支付,可以先行垫付,保存好发票等证据材料,向法院起诉事故责任方和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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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自己垫付费用后起诉保险公司及对方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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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先行垫付,保险公司与肇事者不赔偿的话可以起诉处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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